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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参考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科目201英语一全国统考科目202俄语全国统考科目203日语全国统考科目204英语二全国统考科目211翻译硕士英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213翻译硕士日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215翻译硕士德语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高级德语》(1-3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43日语(二)《新编日语》(修订版)(1-3册,以1-2册为主)周平、陈小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44德语(二)《大学德语》(1-3册,以1-2册为主)戴鸣钟,高等教育出版社245法语(二)《法语》(1-3册,以1-2册为主)马晓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301数学一全国统考科目302数学二全国统考科目303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335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57英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59日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361德语翻译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德国主流报刊杂志中与科学、技术、经贸相关的科普类文章。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全国统考科目431金融学综合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41出版专业基础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601数学分析《数学分析》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613申论当年或前一年出版,出版社、编著者不限615传播学原理①《传播学教程》第2版,郭庆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②《传播学纲要》第2版,陈力丹,陈俊妮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16基础英语考试内容:词汇、语法、阅读、写作(不指定参考书目)618力学《力学》,漆安慎、杜婵英,高等教育出版社619光学《光学教程 第三版》,姚启钧原著,华东师大光学教材编写组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6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版801工程流体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归柯庭 汪军 王秋颖,科学出版社,802传热学A《传热学》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803工程热力学A《工程热力学》童钧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04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第2版)李全利 高等教育出版社,805应用光学①《工程光学》 郁道银、谈恒英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②《工程光学》, 李湘宁主编,科学出版社,。
806测控电路《测控电路》张国雄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第2版807自动控制理论《自动控制原理》(第四版),胡寿松编,科学出版社,808传感器技术①《传感器》强锡富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7月第3版②《非电量电测技术》严钟豪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月第二版
809信息工程网络技术①《计算机通信网基础》顾尚杰等 主编 电子工业出版社 .09②《Data&Computer Communication》,WilliamStallings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影印
810运筹学《基础运筹学教程》(第二版),马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81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浙大四版)》,盛骤,谢式千,潘承毅编,高等教育出版社,06月814管理学《管理学原理(原书第7版)》 , (美)达夫特等著,高增安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1月816传热学B①《传热学》第5版,章熙明、任泽霈、梅飞鸣编著.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②《传热学》第4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817宏观与微观经济学①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②《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尹伯成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最新版;
③《
20上海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7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3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上海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
上海理工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20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也可查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院名称拟招收推免生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5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45管理学院40机械工程学院25外语学院13环境与建筑学院17理学院8社会科学学院3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18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三、申请程序
1、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理工大学;
2、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3、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5、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院系审查。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表(参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样表可点击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应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参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推免生优先评定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21-55270716
电子信箱:jw@us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电话:021-55272521
传真:021-55272521
电子信箱:yzb@uss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志愿报考初复试合格均公费录取(MBA除外)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相关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详见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考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获得毕业证才能报考;
⑷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工商管理硕士(MBA)及项目管理专业要求本科毕业3年后,大专毕业5年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月10-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注意事项
1、我校20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0名(含委培、自筹 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2、各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及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
3、大专毕业、成人应届本科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学历(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4、2013年教育部继续试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5、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四.初试
时间:2013年1月5日、1月6日
地点:各报名点(和网报选择的考点相同)指定地点。
五.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复试资格。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具体要求由学院确定。
六.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下旬结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协议书。
七.在校待遇
1.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者均按公费录取,免交学费;
2.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有学校发放的普通奖学金300-400元/月;
3.参加助教、助管、助研工作的研究生,津贴为300-500元/月;
4.保留学籍两年,参加“2+2模式”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工资为1200元/月左右,工作优秀者并可优先留校工作;
5.参与导师科研工作的研究生还可获得导师发放的科研津贴;
6.学校还设有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助学金、新桥矿业学生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等奖助金,奖励金额-10000元/生。
■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2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二、报名
1.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艺术学学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往届试卷和业务课参考书目。关于专业课往届试卷的购买,考生可咨询报考学院。关于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3.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成都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使我校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预计人数,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成都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或参见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如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7.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水平的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方案以各学院及相应学科专业的'安排为准。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推免系统中各学院的通知内容,带齐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复试,并交纳复试费120元/人。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月24日之前完成。
五、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 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2. 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的形式
笔试、面试(口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复试的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确定。
4. 复试成绩:待录取推免生必须有复试成绩,复试按照复试小组制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体检: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或带本人一寸照片面试报到后到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www.gra.cd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申诉,相关部门会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最终奖助学金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校纪委:028-84077934 研招办:028-84078699
通信地址: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编:610059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届英语师范班的应届毕业生――xx,中共党员。依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经自我鉴定,现特向学校申请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请予以审核批准!
下面,我将就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做一下自我陈述。
第一,学习情况。本科前三年,我主要学习了英语专业的相关课程,经过不懈努力,在英语听、说、读、写等基本功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在老师们的细心教导下,我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在大学前三年的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并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第二,在高级英语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 The Trial That Rocked the World”(震惊世界的审判),我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通过《今日说法》这个节目,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一些法律案例有了一定的了解,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健全以及完善,而我认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学好法律知识,正确合理地利用才能够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非法学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开设的专业,它的目的就是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并能够结合本科以前所学专业而能够把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也深信我有这个能力去努力学好这门学科。我校法学专业作为研究生、本科生等多层次教学的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所以我倍加希望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名学生,如果我有机会在法学院攻读硕士,我将努力学习,将来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恩。
第三,社会实践。7月,我作为志愿者服务于xx第十届国际攀岩锦标赛,并以出色表现获得了“优秀志愿者”的称号;208月我参加了xx省第三届国际清真食品与用品展览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8月参加我校日本南山大学NAP暑期交流项目,获得了“优秀志愿者”;2010月代表xx民族大学赴韩国参加中韩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获得了“暑期社会优秀实践个人”;6月,参加了xx省商务厅举办的第三届国际藏毯展览会,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207月参加第十届环xx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年8月参加我校国教中心开展的中国与加拿大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作为中方学生组长,得到所有师生的一致好评;2014年9月,参加中国多巴高原训练与健康国际研讨会并获得“优秀志愿者”.
第四,思想品德。自入学以来,担任08级英语师范班班长一职,在班级里,我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同学及学院领导老师的好评,并带领我班于大二获得了“校级优秀班级体”“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与此同时,我还积极加入了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抱着一颗服务的心从大一工作至今,自12年担任xx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委员、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以来,不定期组织学院同学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会曾两次获得“xx民族大学学生会优秀分会”,学院的团学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并以身作则,积极学习党性知识,13年11月参加了xx团省委组织的“第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14年6月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经过三年多的学习和生活,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但我知道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还有很大的欠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还需要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努力。综合自己的表现,我很渴望能够有这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机会,因为我知道,只有用更多的知识去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及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的为国家、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深信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给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继续保持严谨的学风,秉承“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并将以百倍的信心和万倍的努力去迎接更大的挑战。
此致
敬礼!
辽宁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9)部队学历考生应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8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9),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 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研招网)。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必须选择辽宁大学报考点,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填写错误或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详询报考点。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8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