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招生简章(共含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妙蛙梅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办学宗旨,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办学,为全国城市建设行业特别是天津的城市建设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多年来为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达3000余人。
夜大学在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积极进取、规范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保持自身的办学特色,依靠学校的师资力量,整体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先后开设了理工、经管、艺术类等多个专业,开办了专升本、专科、专科二学历等办学层次。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我校夜大学将逐步提高办学层次,今后将以专升本科为主,积极探索发展研究生教育,欢迎社会各界考生报考我校夜大学。
一、招生专业
专升本: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测绘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高起专:
工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1600元/生、年,特殊专业184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业余专科2.5年,专科升本科2.5年;
三、报考条件
高起专、高起本:应、往届中专、职高和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专升本:已取得或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文凭者。
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若无居住证可以报考河北省成考或者电大学历。
四、报名办法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9月初成人高考报名, 10月中下旬正式考试 3月入学。
考试报名费:130元
在我处报名时只需缴纳考试报名费,待学校正式录取后,缴纳全部学费。
五、教学及学习方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辅以必要的面授,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是不是参加学校的学习
六、部分公共基础课统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成考教育本科学生必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天津市统一考试(简称“统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统考科目:经济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22-87551686 ; 185-2204-7709 张老师 185-2204-7709 (微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QQ:40-800-8590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电话或者微信。
七、学位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天津市教委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成人学位证书。
高考补习班招生简章
合肥育才学校
合肥育才学校是合肥市著名的高考补习学校,它依托合肥八中,走自主发展之路,多年来为高等学校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在合肥市和全省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树立了高考补习学校的标杆。学校精选良师,严格管理,设施完善,有严谨的课程体系,有丰富的备考经验,有良好的`寄宿条件,有封闭的校园环境,有专职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悉心照料。学校竭力为学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和谐勤奋的学习氛围,高考升学率逐年提高,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今年,学校将在总结多年成功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决定继续面向全省招收走读和寄宿制学员。
一、招生对象、计划:
面向全省,全日制高考补习班寄宿制学员500名,走读制学员300名
(含普通文史类、理工类、艺体类考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6月9日起接受招生咨询、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高考准考证与成绩分数条
报名地点:合肥市桐城路173号(合肥八中老校区)
电话:0551――2679511傅老师陈老师
三、上课地点:合肥八中老校区合肥市桐城路173号
(公交车路线:10路,120路,131路,138路长江饭店站)
四、开学时间:年8月10日(周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类型有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面向新疆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升本计划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面向浙江省招收一定比例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
第十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
(二)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经三批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要求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40
学校对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即:本专业招生计划15个以下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个的.,以每增加15个计划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五)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传真:0571—87164630。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自主选拔录取(“三位一体”)、专升本计划的招生情况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及《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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