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杂记日出的杂文随笔(共含5篇),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oupiwen”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杂记日出的杂文随笔
清晨四五点钟
很喜欢在这个时间点起床
吹得到清晨凉爽的风
看得见远处一两抹淡粉色的朝霞
还有耳畔那若有若无的鸟鸣。
清晨和傍晚,是城市里的风最惬意最温柔的时候。
我看到东边的一座大厦的玻璃上折射出了太阳特有的橘红色,我告诉自己,“太阳就在那边了。”只可惜我的面前还挡着一栋楼呢,真不知道那栋楼里的人有没有在四五点早起的习惯,哪怕是在这个点被吵醒,我也是为他们而感到值得的。
大厦玻璃上的那抹橘红越发明亮了,可能是因为这次看不到城市中的绝美的日出而心有不甘,也可能是被日出的那种宁静,希望的美所震撼,或者说是吸引。
不管是怎么样了吧,总之从我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台边感受着这个还没完全苏醒的城市时,我便下定决心要去很多地方,与许多不同的'日出打个照面。
说是不同,太阳还是一个太阳,只不过地方变了变。地方变了变也就意味着我看日出时的空气变了变,夹杂在清晨凉爽微风中的气味也不一样了,可能那儿的朝霞,那儿的鸟鸣都有所不同啊。
八月末
有时,月亮会在天空的西边高挂着、明亮着;天色发白,万里无云地空旷着、苏醒着。
道两旁路灯的橙黄色灯光啊,开始微弱,它们在一个小时后便会被这晴天给埋没了,就算是遇上个阴天,它们也还是会休息的。
太阳——那个被人们比作咸蛋黄的、变着色的、会把周围的云染的粉一片紫一片的圆点儿——到了八月末倒并不那样常见了,又或许是楼房太高,东边太远,而我太渺小。
它是高调的,无法被人忽视一般的,把它所到之处染上颜色。是个老练的画家吧,我想。再接着,我望见白净的天边,淡淡的蓝与粉交杂在一起,先是从蓝至白,再从白至粉,最后从粉至蓝紫——过渡的是这样自然。于是我又想,老画家今天该是有了个好心情,急着要把这座城市喊醒,将心情道给它听。
一架飞机轰鸣着从那片蓝中钻过去了,我想它若是飞的再快一些,便可撞进那片粉紫色里了。我这样想着,抬头看去,却发觉西边的月亮不知何时早不见了踪影。
天,似乎开始热起来了。
生活杂记杂文随笔
(无意间翻看手机相册,吓了一大跳,没有对比就没有发现,这一年有没有错过更多什么?该庆幸一直相守相随。酸甜也好苦乐也罢,最好的爱莫过于互相陪在身边。最好的风景莫过于家里墙壁上的那个刻度尺。)
昨天傍晚在昏黄的灯光里,不经意地翻看手机相册,蓦然发现去年过年时的一张合影,那时候小欢才刚刚到妈妈肩膀,而现在几乎要和她同高了。我惊讶地回头问欢妈,今年小欢长高这么多吗?
“对啊!以前看他是个小屁孩,现在看着就是小少年了。”
妈妈似乎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
因为自己在身高上不太成功,小时候没努力锻炼,所以我特别上心小欢的身高,经常叫小欢到客厅的墙边量身高。半厘米一厘米的往上划线,满心欢喜地把墙壁画成了刻度表。欢妈对此颇有微词,埋怨我把墙壁糟蹋难看死了,我嘴里连连抱歉,可心里却暗自窃喜,这难道不是最美丽的风景?
所谓物极必反,我这么在意他的身高,反而没有发现这一年他有这么大变化。现在这么突然发现,确实吓一大跳。再仔细想想,有没有错过他更多其他改变?
每天习惯在早晨叫小欢起床,起床铃声是汪峰嘶吼的飞得更高。习惯给他喝稀饭就点面包或者饺子,或者偶尔做个鸡蛋火腿汉堡,临走他常常顺一盒牛奶。到校门口了他经常把空奶盒落在车上,自己像箭一样飞走了。有时候来不及喝完,便硬生生往我嘴里塞。我本就不怎么喜欢牛奶,再加上吸管上沾满了小欢的口水。我一脸嫌弃让他先放一边,等他这支箭飞走后我才偷偷把牛奶喝完,然后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将奶盒丢进入垃圾箱。因为浪费实在是可耻的,还有就是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
每次去学校接小欢,要么我到早了等他,要么他放学早了等我。我有时候等到窝火,他始终耐心淡然。我们很难默契到他一出来我刚好到了,可这就是每一天生活的现实。互相迁就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偶尔有几次碰巧无缝对接上,我们便都开心,终于心有灵犀。
从学校到家里,从家里到学校,小欢会跟我说很多话。夏老师怎么样,戴同学又如何。每天都是那些人,每天都有新故事。不知觉已经跟这些老师同学在一起朝夕相处五年了。就这样听着小欢说,我感觉自己就生活在他们中间,就像熟悉家人一样,尽管好多人我都没怎么见过。但他们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一年,小欢发生很多质的飞跃。用夏老师的话说,从一个沉默的小书虫变成了能说会道的小辩手。还走上了四年级的讲台给学弟妹推荐好书,甚至站在学校大操场的国旗下讲话。尽管准备不足,表现一般,但是在这样的'历练下,就算是失败也是一笔可贵的经验财富。游戏闯关哪一次不是经过无数次的惨败才换来艰难过关?
从一个作业潦草的老大难,变成了卷面整洁的书写者。这方面老爸说了不下千万次,却不及同桌一句小小的玩笑:“你哪方面都挺好的,就是字太难看。”千万不要告诉我她是杨同学,不然我会多么嫉妒。
小欢说,班里面开始有男女同学互相喜欢的感觉。我赶紧提醒不要过早萌芽早恋。“老爸,你想多了。人家喜欢的是她的才华与优秀的学习成绩!”
确实,在小欢大方高尚的情感面前,我在思维凸显狭隘龌龊了。而在后面他一次次对我说起的故事里,我知道了他们互相欣赏互相追赶的可爱画面。这是多么美好的童年啊!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小欢在路上跟我说过的话,会在饭桌上跟妈妈再说一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听众,会有不同的感受。远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就是我听了第二遍又有不同的收获。就像读书一样。
小欢喜欢看课外书,废寝忘食。通常都是课外书在前,作业在后。这往往会令我心潮澎湃却又徒叹奈何。于是,我忍无可忍地在他新买的《欧也妮葛朗台》扉页写下:
“老爸希望,像吝啬鬼一样珍惜时间,争分夺秒迅速完成作业,再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课外阅读中去!”我说这是巴尔扎克对他的寄语。
小欢一脸不屑地说,这谁的字啊这么难看,都看不懂。老巴尔扎克怎么可能写这么难看的字啊!
好吧,瞧你那小样儿。咱走着瞧呗!
就这么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一晃又是一年。习惯了,这种在一起的平淡。平常没发现的细微变化,汇聚起来,从一年前到现在割裂来看,却是那么惊艳。
理想中,我一直希望带小欢周游世界。可现实是就这个小城市也难得走出去过。
当然,今年比较特殊,因为小妹妹的到来。欣喜小欢从反感、抵触到习惯、喜欢,其乐融融。也欣慰,小欢从如影随形,到现在敢一人独自回家,学会了独立面对这个世界。然后有天偶遇自己回家的铁哥们小王同学,结伴之后,更加乐此不疲。
当然,我也有任性出走去看外面世界的时候,而且还带着小欢。暑假去了趟大城市苏州。在苏州著名的长江鲜——红满楼餐厅,和几个兄弟叙旧。多年未见,说来话长。美食家小欢则认真品味美食,一刻也没有闲着。田叔多年在电器行业浸淫,如今已是业界世界级的翘楚。鞠叔则是央企投资界的大佬,动则投个机场航线。曾带小欢吃过海鲜的大卫叔叔,让他记忆犹新,如今也是民企上市公司的骨干。
而后,小欢突然发现:“老爸,你的朋友都很厉害哦。唯独你不怎么样呢?”
咦——好像是这样的。话虽然直白,却命中要害。
既然小欢都这么说了,而且他突如其来呈现在我面前的一系列大变化,让我深感激动和惭愧。我也要更加努力,把小小的童装做成大大的文章。
但是,小欢,你才是老爸最用心编写的文章。哦,现在还要加上妹妹小贝。
我享受那种感觉,那就是别人都说,喏那是有名的小欢的爸爸。就如现在小欢同学热情叫我小欢爸爸,我都会报以最开心的笑脸。
——动动手,随意拍下的照片,日后都会发现是最难得的记录。
杂记的杂文随笔
回老家过年,整理东西,翻出一堆可以打上“青春”这个标签的东西。
整整齐齐码在老式衣柜里的小说,每一本都像新的一样,透过方方正正毫无折痕的封面和内页,依稀可以看到当时小心翼翼的捧着书本的`自己。拿起一个鞋盒,有点重量,里面是满满一盒子随书附赠的小册子、明信片、书签。
曾经粉过“维尼夫妇”,买过明信片,买过写真。后来这两个人没什么联系了,我也不再粉尼坤,忘了他的英文名字怎么拼写,宋茜拍了很多戏,演技却永远赶不上她的舞技,《我们结婚了》出了中国版但是没看过,听说韩国版没有了。
书桌左边的抽屉里有很多明信片,刚出道时的TFBOYS,十二个人的EXO,《古剑奇谭》是暑假播出的,蛰伏七年的李易峰红了,收获了大批迷妹,那个时候我刚初中毕业,我有一个QQ群,里面都是网友,每周三周四晚上大家在不同的城市看同样的《古剑奇谭》,湖南卫视的广告时间一直更长,我们就利用广告时间在群里聊剧情,猜测结局。开学前我没有等到大结局,后来QQ群解散了,网友们也不再联系。
那个时候小狮还是小狮,他监制的《花火慢邮》明信片礼盒被我当成宝,独木舟和夏七夕的名字总是放在一起,后来小狮成了莫峻,花火还在,我没有再看过,大鱼文化叫嚣着走得越来越远,独木舟生了一场病,依然喜欢旅行,以前我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后来我只是默默看她的推送,把有所感触的句子截图,我曾在舟吧发过一个帖,整理她推送消息里的歌,虽然回复的人不多,但它成了精品贴,我答应过留言的人会一直更贴,但是后来我卸载了贴吧,再后来后援会的公众号做了一起推送,整理了舟的歌单。
我还发过一个心情贴,认识了几个朋友,加了微信QQ但是也不怎么联系,我答应过一个姑娘等高考结束会继续更贴,不过我还是食言了,某个晚上,一个陌生人QQ说她至今收藏着我的帖子,我下载好贴吧,登录,但是我已经没有当时的心情了,我又点了卸载。
我以前交过很多朋友,现在依然有很多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永远做朋友。
我以前喜欢实体书,我喜欢书的味道,喜欢翻书的感觉,我现在依然喜欢,但是不再排斥电子书经常从早到晚拿着手机看小说。
我小的时候不能吃笋,会过敏,现在可以吃了。
你看,大家都在变,世界也在变。所以如果时隔几年之后你见到我,没必要说“你变了”。我一直都在变化,这是成长啊。
军营杂记杂文随笔
部队为了改善官兵生活,借内蒙大草原之地利,养了近500只羊。羊是什么时候开始养的我不知道,我们团部的兵有好多人都轮流去放过羊,我是75年3月到7月放了4个多月的羊。团部的牧场具体在什么地方我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在我们团跃进公社连的北面不远,是在锡林浩特西面,离部队大约40里地左右。我记得的是有一天傍晚,孤独且单调的牧羊生活使我想起了跃进连的老乡,于是我沐浴着夕阳的余辉,策马奔驰在去往跃进连的方向。大草原是没有路的,我走的是两点之间的直线。那天的天气很好,没有一丝风,天空也没有一丝的云。我骑的是那匹爱躲生的黑马,这黑马在我的催赶下跑的飞快,我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两耳生风。当时的心情是非常的好,也不知有多长时间就到连队了。
每当回想起放羊的工作,真的很是惬意的。当时的伙食也是很好的,3个人在一起相处也是很和谐的,我只记得尹全宝了,他是河北蔚县的兵可能比我晚一年入伍的吧。我们有两个蒙古包,一个是住人的,一个是伙房,也放些杂物。
内蒙的天好似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远比不得内地的正常。内蒙的2.3月依然是看不到春意的,还是寒冷异常。我在日记中有3.25日<风雪夜>记载。“青女无策守纷雪,风神束手狂飙烈,枕上犹同包外冷,煎熬子夜衣未卸”。可见内蒙的气候是很无常的,春天来的也是很晚的。
白毛风是内蒙的专利。记得有一天是我的班,我赶着羊群刚走出不远天就暗了下来,随后刮起了白毛风。那雪花真的是大如席了,在紧密且又大的雪花遮挡下5米远以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好在羊群非常的老实没有顺着风狂奔,要是狂奔的话,说不定我也会成了男玉荣了。一般情况下的风雪羊们还是艰难的在大雪中寻找可以裹腹的食物。天气不好时是要跟着羊群的,以防羊群跑丢了。我穿着厚厚的内衣,外面又穿着军大衣,脚穿高腰的毛毡鞋一点寒意也没有。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当时真的有点小兴奋,我也成了诗人郭小川笔下的“好兵将呀,白旗,白钾,白头盔”。当时的我也是白衣白甲了,跟着的黑狗也变成了白狗,那些羊们也都是身上肿了。
内蒙最美的季节就是夏天的到来,你看那遍地不知名的野花在暖暖的风中轻轻摇曳,有的与蝴蝶低语,有的与蜜蜂嬉戏。你看那远处的羊群好似一大片雪白雪白的白花,在百灵鸟的啼叫声中缓缓的移动。你看那远处的马群和牛群又似一副铺地的锦缎。偶尔你也会听到几声马头琴和“好来宝”那悠扬粗旷的动听旋律,那是远处牧民躯赶寂寞的歌。你身边的那只活泼好动牧羊犬一会狂奔去追逐叽叽喳喳的百灵鸟,一会又与几只蚱蜢玩耍,一扑一跳的不知疲倦。马儿在马绊子的束缚下,悠闲的啃着青草。那时的你把军大衣往地上一铺,拿出一本你喜欢的书,可尽情的陶醉在书中的故事里。看累了,你可听一会收音机,那时你的收音机里能听到的大都是蒙语,也能听到苏联台的`广播。不想听了,你可抬眼看蓝蓝的天空中优闲散步的白云。内蒙的天是湛蓝的,内蒙的云是雪白的,那真的是蓝的白的没有一点瑕疵。中午你可策马回家吃饭,晚上有时羊群不用找自己就回家了。还有最美的是雨后的草原,那空气是特别的清新,深深的吸一口有野草和野花的香。雨后的百灵鸟特别的欢快,叫的也特别的响亮。内蒙的草原雨后大都能看见彩虹,那彩虹就像是神话故事里的雀桥,从这个山岗跨到那个山岗。有时你看到的彩虹就在不远处,当你骑马奔过去这彩虹好想跟你捉迷藏一样没有了。我不止一次的追过彩虹,可每次我都是悻悻然。
我们的给养是团部不定时的送,吃的是比士兵灶要好的。要是想换换口味,可挖几样野菜,有野韭菜,有小根蒜。也可去寻野兔的洞穴,然后你挥锹挖下去,一般是会有收获的。我的枪法还是可以的,没有见过狼,我只打过一只秃鹰还有二只野兔(那时的子弹不太受限制),秃鹰我们没敢吃。放过羊的都知道羊群大都是查不出准确数的,都是大概数,包括牧民家的羊群也是没有准确的数。但我们可没敢想吃羊肉了就杀一只的,我们还是很自觉的吗。
放羊的那一段生活已深深的刻在我的记忆中了,永远也挥之不去的。
战友们你们谁放过羊呀?
攀山杂记杂文随笔
今日,为学甚深,倦怠不堪,问众亲友,答之曰:岁寒,弗出。无有他法,遂起身,一人漫游,目的无聊。近海,湖以冰,如晶如露,下有涌动,思之乃活水,虽欲踏而忧其形,战战兢兢,实履薄冰,不智,后离而远去。
有山傍海,名金狐,心意萌动,凭幽径而上。入林,石阶抖擞,短而坚,山崖陡峭,体力不济,故行速减缓,冥冥有意,终攀临峰巅。余视左右,一览黄海之广阔浩然,古人云:“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此言恰得好处,水天金鳞,浮若游龙,彩云相竟,禽鸟互戏,察星辰之轨迹,观树木与丛生,霞光映红,古亭泛银。
余深感其妙处,复翻岭,往返留恋,终时色迫我,出时所患,离金狐山矣。
余久居厅堂,弗有动作,判儿时若云泥,当归天地自然之怀,感水墨星露之馨,纵案牍于四海,岂不美哉?
★ 患得患失杂文随笔
★ 橙黄杂文随笔
★ 晚安杂文随笔
★ 机缘杂文随笔
★ 放不下杂文随笔
★ 人人自危杂文随笔
★ 异次元杂文随笔
★ 迷惘杂文随笔
★ 消亡杂文随笔
★ 夜杂文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