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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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调查报告

篇1: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调查报告

消费者分类

1、习惯型。这种类型的消费者,通常是按照自己形成的爱好金额习惯到某一商店区购买某厂,某品牌,某规格的商品。他们往往是凭经验购买,很少反复挑选,成交比较迅速。

2、价格型。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常常以价格高低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有的则以价廉,感到经济实惠,有的则愈是价廉,愈是无人问津。

3、理智型。这一类型的.消费者头脑冷静,不容易受广告宜传的影响,也不容易被服务员的热情所打动。他们对所需的商品外型,价格,实用性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权衡,通常慎重选择后才完成购买。外向型自己缺乏主见,没有固定的偏好,对营业员比较信任,对商品很少研究,容易被广告宣传、柜台推介所打动。

4、形象型。这类型顾客感情丰富,善于联想,购买商品的感情因素比较多,理性因素较少,比较重视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形象,商品的外观和牌名,常以价格,牌号,产地决定购买。

篇2: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调查报告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认识需要、信息搜索、评估选择、购买决定与购后评估。

1、认识需要消费者首先要认识到自己需要某种商品的功能后,才会去选择和购买。因此,认识需要是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即时状态与理想中的状态的差距,所以就想消除这个差距。

2、信息搜索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需要以后,便会自动地进入购买决策过程中的另一个阶段。当然,对于反复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会越过信息搜索阶段,因为所需要信息已被消费者通过过去的搜索而掌握,这是不言而喻的。另外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说,越贵的商品越能使消费者重视信息搜索。

3、评估选择。

(1)品牌子集是指消费者根据某种标准所作出的限定范围内的商品品牌。评估选择只在消费者的品牌子集中进行,这个子集并不包括该类产品的所有的品牌。

(2)决定性因素在消费者评价与选择的标准中,通常会有一项是促成消费者决策的主要因素,这项因素被称为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依商品的种类和消费者的感受、生活方式、态度、需要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而变化。

4、购买决定消费者经过搜索信息对产品进行了评价与选择后就会做出购买决定。当然,消费者也可能因为评价与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推迟或取消购买的决定,这时消费者购买的决策过程处于停滞状态。

5、购后评估将商品买回家以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还没有终止,因为在最初使用商品的过程中,消费者会以购前的期望为标准来检查与衡量自己买回来的商品,为的是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是不满意的地方。消费者的期望与消费者所购买产品的差异被称为是双向差异。

发现通过对消费者调查,能够掌握消费者购买行为心理,并做出相应的营销策略,销售促进的目的是应用各种销售策略,将消费者购买决策应用到销售策略中,与受众和消费者之间拉近距离来完成销售活动。消费者购买决策之间并没有太大或者明显的分界线,换句话,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改变着对产品的购买行为。

篇3: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营销应对概述

消费者购买产品决策要经过系列过程,依据产品的复杂性大体要经过五个阶段,实际冲动型产品购买往往使消费者省去其中的某些阶段,本文只是概述。

一、消费者确认需要阶段。

公司来到新市场要迅速了解影响当地消费者购买的诸多因素,如文化、社会阶层、相关群体、家庭生命周期、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生活方式、个性、及各项心理因素。消费者感到需要准备购买某种产品时,购买决策就开始了。销售人员需要了解顾客的需要程度,对消费者主要分析是否为基本生理需要还是归属感需要还是自我价值实现需要。准备的各项等级产品必须对应才有可能把消费者的需要引导到特定产品,从而引起购买动机。

二、消费者收集信息阶段。

消费者形成购买动机后,就要收集该产品的信息。公司需要对其收集信息来源进行对应宣传.(1)个人来源。消费者首先从身边人员如家庭、朋友等得到信息。公司应深入社区,宣传入户,保证尽量多的人员了解知晓产品。(2)市场来源。消费者需要从市场各个场所得到信息。公司需要在售点内外做好产品宣传、陈列,加强长、短期促销员产品推介,终端截留。(3)大众来源。公司需要加强特定时段的电视广告及对应刊位的报刊广告,并在重要地段投入喷绘写真广告及楼宇广告等。(4)体验来源。公司初期运作消费者免费尝试产品活动,互动体验,能够得到消费者更有力的验证与评价。

三、消费者评估待选择的品牌阶段。

消费者在掌握信息后,要对几种备选的品牌进行评价和比较,从而做出选择。首先提炼产品哪些为消费者感兴趣的属性,然后从中选择最直接关联,且能独树一帜最有代表性的属性进行集中宣传定位。市场激烈竞争,同质化越来越明显,所以应该提炼能够与产品品牌关联极强的属性特点宣传,争取成为此属性的品牌代名词,

消费者对品牌的的信念与实际性能相符,便会对产品的每一属性有一线性函数。消费者希望从产品中获得满足随着属性差异程度而变化。将品牌与属性高度关联会增加消费者的忠诚度、美誉度。

四、消费者决定购买阶段。

经过对待选品牌的评价,消费者形成了对某品牌的偏好和购买意向后,要密切注意以下事项:(1)在对目标消费者推销的同时一定注意其关系密切人员的介绍答疑。消费者对产品的高度认同很可能被其周边人的坚决反对而告吹。(2)要关注消费者购买的场所,是否便利,快消品尤其注意这一点。(3)关注消费者的购买量,对销售场所要确定产品的淡旺季安全库存。往往库存短缺容易造成消费者的失望,从而失去以后购买机会。(4)关注消费者的购买时间。促销员一定要安排消费者购买集中时间在岗,全面跟进推销可以提高几倍的销售效果。(5)改进消费者的支出方式也是促进购买的因素之一,如推出的按揭购房、购车等,促进了消费者的提前购买。

五、消费者购买后行为阶段。

消费者购买产品后,会通过使用及家人评判,对产品的实际性能与购买前的期望进行比较。如果消费者觉得产品实际性能超过期望,就会产生重复购买意向,同时会对周边人员进行良好的口碑宣传,吸引更多的产品购买。反之就会产生不良情绪,要求退换货,并会有可能反应到新闻单位、消费者团体、亲友、熟人以宣泄不满。这势必大大抵消公司为产品做的许多工作。公司应该采取各项政策,注意产品的宣传不能盲目夸大,一定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要注意购买消费者的回访调查,发现问题立刻补救。如某些产品的VIP体制操作就是很好的关注消费者并促进对产品忠诚度的好形式。

关注消费者购买全过程就是公司为很好推销产品并取得消费者满意度使其重复购买确定品牌地位的全过程。

个人简历:从事快速消费品销售管理十几年,从初级业务员干到顶层各种级别,具备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及非知名中小企业复合实战操作经验。“水晕销售理论”倡导者。战略战术双修,风格干练、简洁、创新、复合。邮箱:Sk19761017@163.com

篇4: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当今社会,在经济发展如此迅猛的状态下,贫富差距逐渐缩小,消费需求日益增加。眼下,消费者购物所追求的不仅仅是所谓的价廉,也不再只局限于商品本身的优劣,服务在消费者购买动机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其地位正在逐日上升。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87%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即使对商品只是一般般的评价,若是服务到位也会选择购买,而这点尤其在穿用的选购品中集中体现。而其中,在此类消费者看来,语言激发的购买欲几乎占了自主选择条件的90%以上。顾客是否会购买该商品,在商品同等质量下,营业员自身职业素质高,服务态度好,那么即使是隐藏的购买欲也会被激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技巧服务和微笑服务所带来的收益。

那么,作为一位营业员,怎样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面对不同的消费者如何应对?

因此,根据对消费者的调查,列举出一下消费者所喜爱及不喜爱的营业员类型:

一、消费者所喜爱的4种营业员类型 :

1、开朗的笑容、积极乐观的态度,让顾客也随之感染到他的快乐,同时感受到你是真诚的地喜欢他们。

2、拥有积极的行动力,但绝不强迫顾客购买商品,不带给顾客压力;充分尊重顾客,永远以顾客至上为第一原则。

3、时时站在顾客的立场照顾顾客的一切需要,不懂争取契约的成交,更须真诚开心顾客的生活;和顾客不只限于生上的往来,更能成为事业上的伙伴,生活的朋友。

4、拥有丰富的销售知识,且能掌握市场动向,为顾客提供精确的市分析及产品个佔有率分析,解决顾客行销上的困扰。永远以迅速,明确的速度为其服务。

二、消费者所不喜爱的6种营业员类型:

1、态度傲慢,解说产品时口气自大而无视于他的专业态度。

2、只顾著自己的推销工作,不断陈述自己个人的意见,而当顾户陈述他的想法时,你却表现得蛮不在乎,也不耐心地倾听,毫不在意他们的想法,甚至无理地强迫推销,最容易招至客人不满。

3、仪容不整、言辞粗俗的人,客户多半不愿与之谈生意。

4、只知一味地推销产品,对市场知识却十分贫乏,一无所知,这样的销售员只会使得顾客轻视他。

5、无法承受拒绝的打击,很容易暴露个性上躁急的缺点的推销人员,很快地便会被市场淘汰。

6、报喜不报优,只不过为达以交易成功而一再强调商品的好,却不愿提醒顾户产品有的瑕疵,日后一旦发生,会遭到客户更大的抱怨和反弹。

每个顾客都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你不了解这种心理,只是沿用古老传统的推销伎俩,很难维护顾客的心!一流的营业员拥有积极的行动力,能让顾客感染到他的朝气与活力。同时绝大多数的营业员,都不是天生的营也员。但成熟的推销技巧、诚恳耐心态度,只要顾客喜欢你,你便可以成功!

篇5:消费者调查报告

消费者调查报告

消费者调查报告【1】

一年一度的“3·15”将至,12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XX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0.6个百分点。

同时,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了5.6个百分点,为近5年来首次下降;对于新 消法 ,当前消费者的知晓率仅为37%,在知晓的人群中,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遇到消费问题

四成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

其中,受访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表示“非常满意”的占5.9%,“比较满意”的占18.9%,“基本满意”的占52.9%,“不太满意”的占16.7%,“很不满意”的占5.6%,满意率为77.7%,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降低了0.6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满意率为77.8%,农村为77.6%。

在问及受访者“在XX年消费中是否遇到过纠纷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28.4%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其中城镇为32.6%,农村为23.1%。

在XX年遇到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占58.4%,其中包括“直接与商家交涉”的占51.6%,“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协调解决”的占4.0%,“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占1.7%,“通过媒体曝光”的占1.1%。

另外,有40.1%的受访者选择“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1.5%。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为61.9%,农村为51.7%。

调查人员表示,在XX年-XX年的调查结果中,表示遇到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连续4年下降后,XX年有所增加;在XX-XX最近3年,遇到消费问题选择积极维权的受访者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

以上结果反映出,当前遇到消费问题的消费者比例有所增加,而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在下降,表明消费环境不够稳定,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关于 网购 安全

近八成 网购 者认为可靠

有近八成消费者参与过 网购 ,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基本持平,但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下降了5.6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表示在网上购过物的受访者占79.4%,城镇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过物的比例为88.9%,农村为64.6%。

从XX-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参与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逐年提高,但XX年只比XX年略高0.2个百分点;城镇受访者中,参与过 网购 的比例同样逐年提高,而农村参加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在XX-XX年逐年提高后,XX年略有下降。

在进行过网上购物的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物“很安全可靠”的占4.2%,“比较安全可靠”的占23.2%,“基本安全可靠”的占50.9%,“不太安全可靠”的占17.8%,“很不安全可靠”的占3.9%。

综合来看,当前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 为78.3%。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为80.1%,农村为75%。

从XX-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XX-XX年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逐年提高,而在XX年出现下降,其中,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5.9个百分点,农村受访者的认可率与XX年持平。

进一步问及表示网上购物“不太安全可靠”和“很不安全可靠”的受访者其原因时,选择“商品质量难以保障”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假冒、仿冒名牌商品多”,第三是“存在虚假宣传承诺”。

综合XX-XX年调查结果看,受访者认为网上购物不安全可靠的主要原因基本一致,反映出 网购 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集中固定,需重点加强解决。

新《 消法 》实施

知晓率仅为37%

去年“3·15”新《 消法 》正式实施,但在本次调查中,表示“比较了解”的占6.7%,“听说过”的占30.3%,两者比例相加即知晓率为37%。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知晓率为43.1%,农村为29.0%。

调查反映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当前新《 消法 》的知晓率都较低,宣传普及工作有待加强。

追问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最关注新《 消法 》中哪些内容”时,选择“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第三是“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另外选择“所有商品实行三包”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比例也较高,以上内容的选择比例都在30%-40%。

城乡受访者对新《 消法 》内容的关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城镇受访者对“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关注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受访者;而农村受访者更加关注“所有商品实行三包”。

与此同时,在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中,问及如何看待该法律在当地的落实情况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样本,表示“非常好”的占6.1%,“比较好”的占24.2%,“一般”的占54.9%,“比较差”的占9.7%,“很差”的占5.1%。

通过加权计算,消费者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 霸王条款 ”

集中在医疗保健银行通信领域

新《 消法 》实施后,只有5.6%的消费者认为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比以前有增加,但认为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困难的消费者比例不低,占15.9% 。

调查了解了新《 消法 》实施后,受访者对“ 霸王条款 ”、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等当前消费热点问题的感受情况。

当问及受访者“新《 消法 》实施后,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时,表示“没有遭遇过”的占52.3%,选择“跟以前差不多”的占28.6%,“比以前明显减少”的占13.5%,表示“比以前增加”的只有5.6%。

对于当前“ 霸王条款 ”存在较多的行业,受访者认为是“医疗保健”“银行”和“通信”的比例排前三位。

问及受访者“是否遭遇过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的问题”时,表示“没有遇到需要退货情况”的占53.5%,“办理过退货,没有遇到困难”的占28.5%,“想退货,但金额不大没有退”的占2.1%,表示遇到过“退货困难”的占15.9%。

进一步问及表示退货困难的受访者,退货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时,选择“退货手续繁琐”“拖延退货时间”和“对退货商品要求苛刻”的比例较高,都在20%以上。

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被消费者认为是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首要措施。

当问及受访者对目前四川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诉求时,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的比例最高,为66.7%,其次是“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监督 ,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47.6%,第三是“健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高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为43.6%。

据悉,本次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旨在及时了解我省广大消费者对目前社会消费环境的真实感受和意见,以及对XX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知和落实情况的评价。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抽选成都、绵阳、南充、达州、乐山、内江、宜宾和凉山8个市(州),访问对象为当地18-70岁的常住居民。

除成都市完成800个样本外,其余市(州)分别完成600个,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5000个,其中城镇受访者占56.4%,农村受访者占43.6%。

调查报告-广东城镇居民欲增加消费者过半【2】

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15元,首次跃过万元大关。

老百姓对今年的收入信心如何?打算怎样消费?广东省城市经济调查队最近对全省18个市、县的8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收入预期和消费意向的跟踪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

一、逾三成城镇居民对收入充满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今年家庭收入将比增加的仅占31.1%,但比去年提高4.5个百分点;认为收入持平的占45.3%,下降5.2个百分点;认为收入减少的占23.6%。

这表明,四成半的居民对收入预期持谨慎态度,而且有23.6%的居民缺乏信心。

本次调查中,“加薪”是收入预期增加的首要原因,认为由于“加薪”而增加收入的占69.8%,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受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对今年收入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1.工作稳定、技术性较强者对收入预期乐观,而生产运输工人、服务业和商业从业人员由于技能单一、行业竞争激烈,对收入预期缺乏信心

2.年龄越轻对收入增加的信心越足。

调查显示,29岁以下年龄组收入预期增加的占44.4%,比上次调查提高3.8个百分点,其余依次为30-39岁年龄组占37.2%,40-49岁年龄组占27.6%,50-59岁年龄组占29.7%,60-69岁年龄组占17.2%,70岁以上年龄组占20.1%。

3.文化程度愈高对收入预期的信心愈足。

随着经济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程度低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处于劣势,限制了择业的范围,对工作前景存在危机感,对收入的.信心明显不足。

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在择业中具有双向选择的相对优势,对增加收入充满信心。

4.低收入者对收入预期看淡。

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来看,低收入者对今年收入预期比中、高收入者明显看淡。

调查显示,家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认为收入增加的占19.8%,而家庭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的则占31%。

二、超过五成城镇居民准备增加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54%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年将增加消费,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增加消费。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按问卷中所列消费项目显示出的消费选择,以先后排序(比重均在两位数以上),依次为:教育—旅游—电脑—家用电器—住房—保险—通讯。

1.增加教育投入成为所有家庭的共识。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增加教育投入占55%,比去年调查提高6.1个百分点。

而且,不同职业、年龄、收入水平的被调查者,表示增加教育投资的比重都居前列。

2.旅游消费经久不衰。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家庭中,表示增加旅游消费的家庭占32.2%,排第二位,比去年调查提高3.6个百分点。

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居民走出家门的空间不断扩大。

同时,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居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向享受、休闲发展变化的物质基础。

3.电脑受青睐,家用电器购买欲下降。

调查显示,25.2%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电脑,比去年调查提高1.5个百分点。

此外,各类家用电器作为居民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已基本饱和,居民购买欲有所下降。

篇6:消费者调查报告

11月11日,是属于光棍的节日。由于4个1像4跟棍子一样,所以便成为了光棍节。这个本是代表校园文化趣味的日子,却从开始被电商们塑造成“网络购物狂欢节”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有人因买到大折扣的商品而兴奋,也有人因花钱过多而成“剁手族”。

上周我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530人进行了一项调查。统计分析显示,有56.1%的受访者打算在今年“双十一”网购,24.4%的受访者直言自己属于有冲动消费的“剁手族”。对于双十一,54.2%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

过半受访者欲在“双十一”网购

最近,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于丽抢“双十一”红包是每天上班路上的“必做功课”。她表示,最近只要有空都会扒在电脑前精挑细选,将中意的商品放进购物车。对于今年的双十一”,她表示“非常期待,那天会尽早回家准备熬夜抢购”。调查显示,56.3%的受访者很期待今年的双十一,34.9%的受访者则态度一般,6.3%的受访者不期待,还有2.5%的受访者对“双十一网购节”有些反感。住在郑州的方璐娜已在购物车里添加了40多件商品,她表示自己对双十一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如果当天抢不到,也不会有多大遗憾”。

调查中56.1%的受访者打算在“双十一”促销期间网购,16.9%的受访者不打算,27.0%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受访者打算在“双十一”购买什么商品?问卷调查显示,服装、鞋帽类排在首位(51.6%),其次是数码、家电类(50.6%),接下来是食品、饮料和酒类(29.6%),图书音像类(20.3%),化妆品、个人护理类(20.0%),箱包类(11.7%),母婴玩具类(8.8%),医药保健类(5.2%)等。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于丽的购物车里多了一些海外直邮商品。她说,目前家里的日用品尚够,可趁“低价包邮”购买喜欢的奢侈品和家用电器。“一些国外品牌也开始进驻中国的电商平台,想买这些商品更方便了”。

1/4受访者自称剁手族

参加去年的双十一网购节后,在浙江上学的陆飞表示今年不会再凑热闹。“花了不少精力挑选半天,才发现购买规则很复杂。比如有些商品参与活动,有些不参与。为了省这点钱何必呢?”他说。但在西安工作的吴婧则认为,“双十一”网购省的钱不只是“一点”。她表示,去年自己买的一件大衣实体店售价要600多元,“双十一”该品牌网上官方旗舰店售价只要369元。

调查问卷中显示,“便宜且为眼下所需”(49.6%)成为受访者参加“双十一网购节”的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促销力度大、不买就亏了”(40.7%),“随便看看、想买就买”(25.2%),“满足消费欲望”(19.3%),“受购物氛围影响,追赶潮流”(13.3%)等。我国电商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认为,“双十一”是各电商挑起的一个购物热潮。作为消费者对一些特别实惠的营销方式是无法抗拒的,更多的消费者是受价格驱动而选择与购买。

三成受访者担心冲动消费、后悔购买

于丽坦言,自己就属于一看网购账单就会哀嚎“再买就剁手”的人,“但有时看到划算的商品实在忍不住,且会为了包邮会凑单多买”。同样担心自己冲动消费的吴婧表示,今年双十一会紧紧看住钱包。提前锁定商品和店铺,不看其它广告宣传,“不然月底信用卡账单一出来肯定傻眼”。调查中,24.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剁手族”,54.8%的人认为自己不是,20.8%的人表示不好说。

双十一如何避免成为“剁手族”?61.7%的受访者建议谨慎判断再购买,不跟风。45.2%的受访者认为应多考虑商品的实用性。44.6%的受访者表示要提前锁定目标,货比三家。21.8%的受访者提醒买前想想钱包,量力而行。姚建芳建议,可提前列好清单避开交易高峰,选择提前或延后购买。“双十一当天的价格也不一定最便宜,而且整体的购物体验可能不太好”。

受访者最担心宣传、价格虚假

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支持网购发展和农村电商配送,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受访者们在双十一网购中最担心的问题有哪些?调查中有54.2%的受访者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43.3%的受访者担心收货延迟,33.5%的受访者担心网站、支付系统瘫痪,32.5%的受访者担心预售商品不能七天无条件退换货,16.9%的受访者担心网络诈骗。“曾经买过一个假的U盘。与卖家协商,他让我退回去。可退回去之后卖家就把店关了。最后是第三方平台用店家的保证金退的钱。”此次的网购经历让吴婧哭笑不得,“虽然没损失多少钱,但用户体验很差。”针对这样的情况,姚建芳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卖家对商品的标注说明,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投诉时举证。卖家也要诚信经营,不要借促销的机会卖假、次货,同时要改善售后和退换货服务的用户体验。

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现在没有因七日无理由退货正成为网购维权中一个新兴的焦点问题。“无因退货权不仅对消费者有利,对企业也有利。消费者无因退货体验较好,就会扩大消费,增加企业的市场份额。这本来就是双赢之举。但有些企业只看到短期利益,没有看到长期、无形资产方面的利益”。针对消费者的担心,国家工商总局在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等10家电商企业,要求防范用先涨价后降价的方法虚构优惠促销,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姚建芳认为,目前受市场趋导,价格是影响消费者选择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在下一阶段的电子商务市场,消费者的选择将不仅仅受价格因素影响。一些服务包括物流的便捷性及整体的流畅体验,才是影响消费者的最主要因素”。

遇到有折扣的商品谁都会有所心动,更何况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但即便是有较大的折扣,我们也需要理性消费,把一些细节上的东西了解清楚,以及自己需求程度再量力而行。更多市场调查,就上。

篇7:消费者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水平逐渐提高,我们的支付手段从现金交易转变为移动支付。4G网络的普及,让我国超7.3亿城镇人口和超6.3亿农村人口享受到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一、移动支付交易额

据数据统计,截止到,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十万亿元。其中,支付宝的支付额度凭借多年的优势,占支付总额51.8%;而微信支付则是用户使用频次最高的移动支付,用户平均每月使用超过50次。身上不带钱已日渐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90后学生和白领是移动支付的生力军,他们也更习惯无现金的生活方式。移动支付已经渗透至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改变着我们生活的方式。

二、移动支付优势

1、从淘到扫

据调查显示,消费者线上购买衣服正在从传统的PC端购买,逐渐转向移动设备购买,78%的人表示他们曾使用移动支付在网上购买过衣服。而在线下购买衣服的过程中,刷卡的也少了,扫码支付的消费者在增加。40%的人表示在线下购衣时使用过移动支付。这得益于移动支付在商家中的普及度高,消费者移动支付的意愿也越来越强。商家也从这趋势的受益。

2、支付场景增多

未来几年,第三方支付企业均会继续抢占线下的支付场景,无论是打车、餐饮、商超,还是医疗、交通、金融等领域,更多的实体场景将能接受手机钱包的付款方式。扫码支付将迎来将比NFC更早在线下市场蔓延。有理由预期,不远的未来,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网银、paly)将逐步发展成可以替代银行卡、现金的支付方式。

三、未来趋势

1、用户爆发式喷涨

20春节,抢红包不仅登陆了直播7亿收视率的央视春晚,还成为了春晚观众互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标志着抢红包背后的移动支付完成了量的积累,正式升级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社会现象。抢红包让众多用户初识和初试了移动支付,当部分用户自助或在亲朋的帮助下完成注册、认证、绑卡等过程后,形成了向移动支付用户的转化。

2、平台开放成趋势

随着行业标准逐步统一和国家政策影响,移动支付平台的开放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移动支付产业链各方的角色也面临着重新定位,通信运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联合产业链其他成员,共同打造并维护一个开放的支付平台。移动支付的开放,意味着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更多的力量将会注入移动支付市场,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将会协作竞争。

3、标准统一趋势

统一技术标准能够为移动支付的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营造合作局面,推动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进程。反之,若是缺乏统一的标准,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移动支付市场比较混乱,支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无从保障。

移动支付将对我们的生活形成重大的影响,相信不久,移动支付将标准化、统一化、开放式。

篇8: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xx年

调查地点:中国

调查内容:中国消费者一季度消费意愿

调查对象:中国消费者

尼尔森xx日发布了20xx年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报告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回升至39点,为9个季度以来的最高水平。

调查报告显示,xx%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未来三个月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15%的消费者表示,将增加非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其中,近五成(45%)的一线城市消费者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四成的消费者将增加在非食品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

调查报告同时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08点,与XX年四季度持平,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5点(全球消费者信心指数为93点)。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以高于或低于100作为标准,其中,高于100表示乐观,低于100则表示相对悲观。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分析说,与前一季度相比,中国消费者的就业前景、个人经济状况和消费意愿均保持稳定,这表明消费者对中国整体经济持有乐观和积极的态度。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则在当日出席“尼尔森中国消费者360论坛”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增速下行仅是短期低迷,而非趋势性变化,未来XX年中国经济仍会较快速增长,消费也会出现乐观的增长。 城镇化将会是避免中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的重要因素,且与以往产业发展推动的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模式不同,未来将会是以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

宋立在演讲中还表示,过去XX年中国的顺差率、消费率、投资率等数据都显示,中国经济对于外贸的依存度并不高,且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国家的相关数据比较也支撑了上述判断。“中国经济主要靠内需拉动,从来如此。”宋立说,但这个内需中消费和投资占据了约92%,与其他区域和国家相比,过去XX年数据显示中国消费率偏低、但投资率明显过高。

而对于如何扩大消费,宋立认为,可以从城市、城镇、农村各个方面着手,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得以避免“硬着陆”的重要因素。

“过去的模式是,产业发展推动的以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而现在的模式将是,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具体包括:服务导向型农民工家属城镇化、消费升级型农村先富人口城镇化、以及消费升级型城镇人口大城市化。”宋立说。

宋立还表示,扩大消费的着力点会集中在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人均耐用消费品上,如家电等。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则预计,20xx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从目前的50%提升至60%,人口迁移将达到10%,而这种改变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消费意义重大。

篇9: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在线消费者喜欢在购买商品时访问网络比较价格,现在消费者把这种行为带进了实体店。XX年2月23gfk调查了23个国家的手机用户:在店内消费时最常用手机来干什么?最主要的活动就是比较价格,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占40%。其次是给想买的商品拍照,占36%。

在店内购物时,20到29岁消费者中半数人上网比较价格

在店内使用手机比较商品价格方面,男性(42%)的比例比女性(37%)的要高。最活跃的年龄段是20到29岁,这个年龄段受访者中49%表示经常这么做。紧随其后的是15到19岁和30到39岁,分别占45%。

随着消费者在店内在线比较商品价格这一行为的盛行,零售商必须时刻警惕及关注在线竞争者的价格,并能够对价格变动迅速作出反应。对亚洲和南美的零售商尤其如此,因为那里的消费者的这一行为更活跃。

国家方面,韩国、中国和土耳其的消费者更积极地在店内使用手机比较价格,分别有59%、54%和53%的消费者表示经常这么做。

在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对男性和女性同样重要

男性和女性都喜欢在店内使用手机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40%的女性和39%的男性经常这么做。20到29岁的消费者在这方面也是最活跃的,占48%;15到19岁的青少年和30到39岁的消费者紧随其后,分别占47%和40%。

这说明消费者在店内做决定时,消费者更愿意从自己的人际圈子中获得口耳相传的建议。店内销售人员和购物体验也是显著的外部影响。

国家方面,墨西哥、波兰和土耳其消费者最愿意使用手机在店内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占55%、53%和52%。相比之下,日本、印度尼西亚和德国这么做的消费者最少,分别占16%、21%和24%。

给商品拍照方面男性和女性很相似

给想买的商品拍照是在店内消费者使用手机的第三个目的。这方面,男性和女性都差不多,经常这么做的男性和女性分别占36%。在年龄段方面,15到19岁青少年和20到29岁成人在给商品拍照方面最活跃,分别占44%和43%;紧随其后的是30到39岁的消费者,占39%。

国家方面,墨西哥、中国和土耳其消费者最喜欢拍照,分别占49%、49%和47%。相比之下,印度(12%)、乌克兰(13%)和印度尼西亚(16%)的消费者对此最不关注,但是这些国家的零售商也必须关注这种活动,因为这些国家的智能手机普及率正在增长。

篇10:老年消费者调查报告

老年消费者调查报告

昨日,在昆明市官渡区3·15宣传活动现场,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老龄办联合发布了“昆明市老年消费者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昆明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认识模糊,辨别能力不强,传统的商场超市和保健医疗是消费纠纷多发区。

很多老人不知道保健品并不能治病

被调查的老年消费者中,80%多对保健品认识不清,不了解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认为多吃一些保健品有利于身体健康,自己年龄大了应该经常吃保健品补补身体。从调查数据来看,老年消费者购买营养保健品的占到月收入的11.67%。而很多老年消费者把保健品和药品混淆,认为保健品对疾病有很好的疗效。事实上,保健品仅有调节和辅助作用,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因此,盲目购买使用保健品,不但没有达到身体健康效果,反而会给健康带来损害。

商场超市和保健医疗是纠纷多发区

近60%的老年消费者认为保健医疗、市场购物方面的消费纠纷最多。由于老年人多有病在身,治病心切,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国家卫生部门的旗号,或以养生讲座的形式忽悠老人,这些不法商家往往夸大药品、保健品功效,有的甚至在推销药品、保健品时信誓旦旦地承诺药到病除、无效退款等极具诱惑力的条件,而当承诺兑现不了时,则会以各种理由推诿。

认为金融市场方面纠纷最多的老年消费者虽然只有一成多,但对老年消费者的危害不容忽视。一些不良金融商家介绍金融产品时只强调高收益,不谈高风险,致使老年人禁不住高利率诱惑蒙受损失。

近半老人对昆明消费环境感觉一般

调查认为,近50%的老年消费者对昆明目前的消费环境感到一般,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老年消费者不到30%。相对而言,老年消费者在日用品、医疗、保舰旅游消费等方面合法权益受损情况较为集中。这些应当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保护老年消费者重点。

购买保健品前最好和家人商量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专家讲座不靠谱”,一些不法商家常打着各种所谓“专家”的旗号举办养生讲座忽悠老人,他们先给老人送鸡蛋、面条、食用油等小商品,然后诱导老人购买价高而没有实际作用的保健品或保健用品。不要盲目购买商品,购买商品多和家里人商量,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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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写作方法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思考》等。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篇11:消费者信心调查报告

消费者信心指数,是综合反映并量化消费者对当前经济形势评价和对经济前景、收入水平以及消费心理状态的主观感受,是预测经济走势和消费趋向的一个先行指标,是监测经济周期变化的依据。近几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扩大内需,助推经济增长,受到了社会各界日益广泛的关注。为了解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依据,底,我们对洛阳市200位城乡居民进行了消费者信心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消费者信心总指数上升,农村居民信心略有下降

调查显示,20底,洛阳市消费者信心总指数为109.8,比上年同期增加0.4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增加0.7个百分点。消费者信心总体指数处在乐观区间,消费者信心有所提升。

城镇居民消费信心指数为109.2,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信心指数为110.3,比上年同期减少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信心下降,主要原因是物价、收入和家庭储蓄信心下滑所致。调查数据显示,年底,农村居民的即期和预期物价总水平信心指数为130.0和139.5,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2.0和14.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的即期和预期家庭收入信心指数为110.5和116.5,分别减少了11.5和5.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的即期和预期家庭储蓄信心指数为104.5和99.0,分别减少了9.0和3.5个百分点。

二、经济总体状况信心走强,就业信心显著回升

2016年底,消费者的即期经济总体状况信心指数为120.5,较上年同期增加1.2个百分点,预期经济总体状况信心指数为119.3,增加3.0个百分点。问卷汇总结果显示,感觉目前本地区经济总体状况好或较好的消费者占38.5%,较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感觉目前本地区经济总体状况较差或差的消费者占3.5%,较上年同期减少1.0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本地区经济总体形势与目前相比好或稍好的消费者占40.0%,较上年同期增加4.5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本地区经济总体形势与目前相比稍差或差的消费者占9.0%,与上年同期持平。

消费者的即期就业信心指数为114.0,较上年同期增加11.2个百分点,预期就业信心指数为116.3,较上年同期增加12.5个百分点。感觉目前社会就业形势好或较好的消费者占32.5%,较上年同期增加4.5个百分点;感觉目前社会就业形势不太好或不好的消费者占10.5%,下降了13.5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社会就业前景好或较好的消费者占36.0%,增加7.0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社会就业前景不太好或不好的消费者占9.5%,下降了14.0个百分点。

三、购买商品信心指数增加,家庭储蓄信心下滑

城乡消费者的即期购买商品和服务信心指数为99.1,较上年同期增加1.2个百分点,预期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信心指数为99.8,增加2.0个百分点。伴随物价涨幅回落和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落实,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信心指数虽处于偏悲观区间,但上升趋势逐渐显现。调查问卷显示,认为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和个人经济情况,目前购买所需物品的时机好或较好的消费者占18.0%,较上年同期增加4.5个百分点;认为目前购买所需物品的时机不太好或不好的消费者占20.0%,增加了3.5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购买自己所需物品的时机好或较好地消费者占18.0%,较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感觉未来半年购买自己所需物品的时机不太好或不好的消费者占15.0%,与上年持平。

2016年底,消费者的即期家庭储蓄信心指数为105.8,较上年同期减少5.2个百分点,预期家庭储蓄信心指数为101.8,下滑2.5个百分点。调查显示,认为相比前三个月,目前自己的家庭储蓄状况增加较多或略有增加的消费者占25.0%,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的家庭储蓄状况略有减少或减少较多的消费者占13.0%,上升了0.5个百分点。认为未来半年,自己的家庭储蓄情况将会增加较多或略有增加的消费者占21.5,较上年同期减少11.0个百分点;认为未来半年自己的家庭储蓄将会略有减少或减少较多的消费者占15.0,减少4.0个百分点。

四、生活水平信心增强,股市走势信心提高

调查显示,2016年底,洛阳市城乡消费者的即期生活水平信心指数为98.5,较上年同期增加4.7个百分点,预期生活水平信心指数为113.5,增加1.5个百分点。认为与街坊邻居、亲戚朋友或单位同事相比,自己家庭的生活消费水平较高或处于中上等的消费者占20.5%,较上年同期增加4.0个百分点;认为自己家庭的生活消费水平处于中下等或偏低的消费者占22.5%,减少了5.0个百分点。认为半年后自己家庭的生活消费水平将会提高较多或有所提高的消费者占31.5,%,与上年同期相同;认为半年后自己家庭的生活消费水平将会有所降低或降低较多的消费者占6.0%,减少了1.5个百分点。

随着股市大盘的震荡走高,洛阳消费者的股市走势信心仍处于偏悲观区间,但信心指数有所提高。消费者的即期股市走势信心指数为92.8,较上年同期增加5.8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增加2.8个百分点。预期股市走势信心指数为96.8,较上年同期增加3.8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增加3.3个百分点。

五、医疗保障关注度上升,家具房产购买比重增加

调查显示,未来半年,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是收入增加问题,占51.0%的消费者表示最为关注,高居首位;占24.0%的消费者表示最关注医疗保障问题,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5个百分点,居第二位;占12.5%的消费者最关注子女教育问题,居第三位;占9.5%的消费者关注工作稳定问题,居第四位;占1.5%的消费者关注食品价格上涨问题,居第五位;占1.0%的消费者关注父母福利保障问题,居第六位;占0.5%的消费者关注燃油价格上涨问题,居第七位。

关于未来半年自己家庭计划购买的物品,有29.5%的消费者表示计划购买新的家具,占计划购买物品的比重最高,所占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5个百分点;有29.0%的消费者计划购买家用电器,位居第二,所占比重比上年有所下降;有27.0%的消费者计划购买手机、电脑、相机等数码产品,居第三位,比重比上年减少6.0个百分点;有19.5%的消费者计划购买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居第四位,比重增加了3.5个百分点;有13.5%的消费者计划购买汽车,居第五位,比重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8.0%的消费者计划购买房产,居第六位,比重也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5.0%的消费者计划购买珠宝首饰,居第七位,比重提高了1.5个百分点。

篇12:消费者信心调查报告

消费者信心指数是宏观景气监测预警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反映消费信心强弱的指标,是综合反映并量化消费者对当前经济形势评价和对经济前景、收入水平、收入预期以及消费心理状态主观感受的指标,也是预测经济趋势和消费趋向的一个先行指标。通过系统的调查、收集、整理市民对当期和预期经济运行的主观看法,形成量化指标,揭示经济运行的趋向。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上半年调查结果表明:上半年海南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11.7,处于相对景气区间。消费者对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发展态势满意度较高,对物价水平和就业不满意,由于对未来的物价水平、就业水平有较好的预期,消费者对未来的信心强于现在。

一、消费者即期满意指数为105.5,处于微景气区间

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对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发展态势满意度较高,满意指数达到139.5,处于较景气区间。在调查中,有66.06%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海南的经济形势发展比较好,有29.56%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海南的经济形势发展一般,有4.38%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海南的经济形势发展比较差(见图一)。

消费者对当前宏观经济发展态势满意度

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上涨幅度有所加大,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8%。特别是食品价格的上涨对低收入家庭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对当前的物价水平不满意,物价水平满意指数仅为59.76,处于较不景气区间。在调查中,有66.42%的消费者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不满意,有26.46%的消费者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表示一般,只有7.12%的消费者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表示满意(见图二)。

消费者对当前物价水平满意度

工作难找,特别是大学生就业不景气是消费者不满意的事情。调查数据显示:就业满意指数仅为75.73,处于相对不景气区间,在调查中,有47.45%的消费者对于当前海南的就业状况不满意,有41.42%的消费者对于当前海南的就业状况表示一般,只有11.13%的消费者对于当前海南的就业状况表示满意(见图三)。

消费者对当前海南就业状况满意度

房价持续小幅上涨,房价收入比超过了国际惯例,消费者对于房价持续上涨不满意。调查数据显示:购买住房满意指数为92.69,处于微弱不景气区间。调查中,有29.98%的消费者对于当前购买住房不满意,有51.19%的消费者对于当前购买住房表示一般,有18.83%的消费者对于当前购买住房表示满意(见图四)。

消费者对购买住房满意度

二、消费者预期满意指数为116.8,处于相对景气区间

随着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对于下半年经济前景、收入预期、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消费者认为物价涨幅会得到有效控制,就业状况会有所好转,因此消费者对于未来的信心偏向增强。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预期满意指数为116.8,处于相对景气区间。比即期满意指数上升了11.3个百分点。

宏观经济预期指数达到140.7,处于较景气区间。在调查中,有64.23%的消费者对于未来的经济形势比较看好,有33.4%的消费者对于未来的经济形势表示没变化,只有2.37%的消费者对于未来的经济形势不看好。

家庭收入预期指数117.8,生活质量预期指数为130.9。在调查中,有37.34%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收入会增加,有58.65%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收入不会变化,只有4.01%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收入会减少(见图五)。

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

物价水平预期指数为87.23,处于相对不景气区间。在调查中,只有15.33%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物价水平会变得令人满意,有50%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物价水平不会有变化,有34.67%的消费者认为未来的物价水平会变得令人越来越不满意。

就业预期指数为115,处于相对景气区间。由于海南经济处于加速发展时期,随着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就业状况会有所改善。在调查中,有40.4%的消费者认为未来海南的就业状况会变好,有47.9%的消费者认为未来海南的就业状况不会变化,只有11.7%的消费者认为未来海南的就业状况会变差。

购买住房预期指数为94.25,处于微弱不景气区间。由于房价持续上涨,消费者对于未来购买住房并不看好。调查中,有26.64%的消费者对于未来购买住房不满意,有56.02%的消费者对于未来购买住房表示一般,有17.34%的消费者对于未来购买住房表示满意。

此外,购买大件耐用品预期指数为101.6,旅游预期指数为112.6。

篇13: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针对消费者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屡受侵犯的事实,我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对中国商品市场,进行了调查。深入地剖析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对策。

一、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状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重要权利: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知情权;索赔权;受尊重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批评监督权。此外,我国目前己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管理条例》、《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

(一)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

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近几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公布的数据,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件数为318868件,其中投诉商品质量问题的就占到了63%。又如第一季度,广西区各地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有2823件,其中商品质量的投诉就有1789件,占投诉总量的63.4%。贵州省各地消协在20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787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2743件,占投诉总量的72.43%。福建省各地消协在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28734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14792件,占投诉总量的51.48%。

(二)电信、汽车、医疗、商品房等服务行业的价格缺乏透明度

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价格欺诈现象也时有发生如2007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价格问题方面的投诉就有274件,占总投诉的9.7%,与20同比增长45%。其中电信145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52.9%,与去年同比增长163.6%;商品房24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8.8%,

与去年同比增加24%件。贵州省各地消协2007年上半年消费者对价格的投诉206件,占投诉总量的5.43%;浙江省各地消协2007第一季度受理的价格投诉335件,占投诉总量的5.26%。

(三)虚假广告的投诉增多

一些经营者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功效,引诱消费者上当。如著名的欧典地板事件和全国牙防组认证事件。

(四)不平等格式条款难以遏制,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在一些行业、宾馆、超市、酒店、商场等继续以不平等格式条款、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商品拆开包装,概不退货”,“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最高赔偿额为100元”,“降价、中奖商品不予三包”,“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

此外,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和维护尊严权也时常受到各种非法干涉或者侵害。如在2007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了消费者人格尊严被侵犯方面的投诉7件。贵州省7件,占投诉总量的0.18%。浙江省各地消协27件,占投诉总量的0.42%。

综上所述,目前,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较好的保障。2007年3月12日,中消协将其于年起联合全国45个省市对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35.9%的消费者表示合理要求虽然得到解决,但本人并不满意;27.2%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

二、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原因

在我国如此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有大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存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消费者的相树弱势地位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所以被侵害,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个的消费者在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在现代社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剧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

(二)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虽多,但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效

根据《消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款规定似乎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但实际的情况却是: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调解成功率并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而且即使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的靠山。由于实行仲裁制度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就纠纷解决办法达成了仲裁协议。而现实生活中,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很少有经营者主动愿意或积极配合与消费者达成通过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协议。因此,在客观上,消费纠纷仲裁制度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此外,目前我国的诉讼制度比较传统,针对小额消费纠纷和群体性诉讼,虽然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已经在积极探索、尝试灵活、便捷的诉讼方式。但就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适合解决我国消费纠纷特点的诉讼制度。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漫长的诉讼时间严重地打击了消费者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因此,就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发生消费纠纷后,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协会,然而,在消费者协会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大多数消费者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三)《消法》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力度不够

《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而真正具有惩罚性的只有《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经营者拒不接受调解,消费者最终还是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获得此赔偿。因此,此条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导致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到处都有。

三、促进“消费和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和对策

(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

消费纠纷中,一方为实力雄厚的企业,另一方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个人。因此消费诉讼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我国必须借鉴吸纳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一是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的解决消费纠纷。二是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任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起消费者诉讼的积极性。

(二)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

由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因此,当前各国在消费者立法中,普遍加重了对违法者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的情况下,我国也应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让违法的经营者得不偿失,再也不敢涉足违法经营。

(三)制定《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借鉴日本《消费者契约法》的规定,规定公用事业部门等垄断行业在与消费者订立和履行交易合同时,必须履行保护消费者的承诺,否则,消费者有权终止交易合同,规定交易合同中与消费者保护契约相抵触的条款,一律无效。

(四)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消费者都是潜在的可能受害人。而且由于现代的消费涉及的面较广,特别是那些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涉及的地域广,受害的消费者也多,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消费者诉讼具有公益诉讼的属性。如果在消费者诉讼中,仍然以“直接利害关系”限定消费者诉讼的主体范围,可能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无法保护公众及社会利益。因此,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消费诉讼,不应恪守传统诉讼法理论“无直接利害关系便无诉权”的要求,而应将原告范围扩及于任何组织和个人。这就解决了我国传统的诉讼法理论导致的消费者公众利益受害无从救济与热心公益事业者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五)强化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和谐”作为2007年年主题。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要促进消费和谐,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就需要全方位地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要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前,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好注册审批关,从源头上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后,工商、质检、卫生防疫、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尽量降低消费侵权发生的可能性。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绝不能互相推诿。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建议赋予消费者起诉行政机关的权利。此外,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保障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经费和人员,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广泛的职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的可靠对象和信赖对象。

篇14: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

2016年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

中国消费者群体正在成为一股影响世界的力量。经济增速放缓、人民币贬值和股市震荡令全球政治家和商业领袖忧心忡忡,似乎中国的经济奇迹戛然止步,而困难期即将来临。

有意思的是,虽然近年来整体经济不容乐观,中国消费者的信心在过去几年保持了令人吃惊的`强大韧性。在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的支撑下,中国消费者对未来依然乐观。

与此同时,某些重大变化也正在浮出水面。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挑剔,普遍性的市场增长时代逐渐走向尽头。消费形态正从购买产品到购买服务,从大众产品到高端商品转变。另外,消费者开始寻求更为均衡的生活方式——健康、家庭和体验成为主要关注。简而言之,我们的研究显示,对消费品公司来说,赢取中国市场将更为艰巨,然而一旦胜出,经济回报将是相当可观的。

以上是我们最新的中国消费者调查的主要成果。麦肯锡中国消费者调查始于2005年。本次调查我们访谈了1万名18-65岁中国消费者,他们来自44座城市。

这些城市级别各不相同。

本次调查结果还有两点非常值得一提:中国消费者对出境旅游的热情之高,以及对移动支付等新兴潮流的接受之快。此外,中国22个城市群的消费者行为存在着显著差异,也在本次调查中得到印证。事实上,尽管互联网日益发达、国内旅游持续红火,我们看到城市群间的差异在近几年依然有所扩大。

一言以蔽之,中国消费者正在向现代化升级。在本报告中,我们将从消费意愿、消费形态、消费方式和消费地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剖析。

针对消费者的调查报告

食品消费者调查报告范文

消费者心得体会

“消费者权益”观后感

消费者权益口号

消费者投诉材料范文

消费者权益学习心得感想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致消费者的一封信

给消费者的道歉信

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调查报告(锦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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