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讲话(共含1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奥特曼仙女宝宝”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消费维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有效拉动消费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按照中央提出的“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总体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丰富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国家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知识和鼓励新型消费,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通过对消费者咨询、申诉的分析和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提示和警示,收集、研究消费者对消费政策的期望和消费意愿,积极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反馈,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大事和保障市场消费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坚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全力以赴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实现了“平稳有序、安全可控”的工作目标。针对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吉林和海南等地洪涝灾害,灾区工商部门依法及时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厉打击趁机扰乱灾区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灾区食品市场平稳有序和消费安全。各地工商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突出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者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xxx年,全国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1070.8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18.3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1.8万个次,抽检食品12.8万组,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7.2万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4万起,为切实保障消费市场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紧围绕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扎实做好房地产、建材市场秩序整顿有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一次性餐盒等专项执法行动,妥善处置惠普笔记本电脑和丰田汽车召回等消费维权事件。突出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通信器材等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家电维修、美容美发、公共服务等服务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维权承诺和点评活动。各地还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xxx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万件、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9 万起、不正当竞争案件3.2万起、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9万起、广告违法案件4.7万起、传销案件1794起,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服务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各地在全面完成省级或地市级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建设任务基础上,建成了12315中心互联网受理平台和短消息受理平台,加快推进“一会两站”城乡全覆盖和12315“五进”工作,健全和完善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贯通和数据共享的12315信息化网络,不断规范和强化12315数据质量和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工作,12315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拓宽,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级工商局和328个地市工商局建立了12315集中受理中心,有22个省级局建立了12315数据分析中心;“一会两站”城市社区覆盖率为87%,农村村镇覆盖率为80%。xxx年,全国工商机关依托12315信息化网络受理消费者咨询521.1万件,申诉75.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亿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xxx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十一五”时期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充满信心。5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取得新成果;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保障消费市场安全作出新贡献;坚持服务和改善民生,12315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效,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东峰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多年来,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广大企业、消费者和新闻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对工商机关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对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会的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基本要求上来,认真做好“xxx”开局之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要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促进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改善服务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更加有为地强化消费维权,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更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更好地推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扩大消费需求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扩大消费需求的总体要求,更新理念,创新方式,丰富内容,选好载体,坚持把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扩大消费需求对于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创新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工作方法,深入宣传国家鼓励和拉动消费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针对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消费市场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同消费者及时互动的平台,广泛宣传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预期,切实为促进扩大内需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12315贴近群众、贴近企业、贴近基层的优势,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消费咨询和教育服务,使12315和“一会两站”成为消费教育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学校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发挥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效能,积极服务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商品与服务质量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消费预期,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一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执法行动,以及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要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协调协作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商品市场秩序。以商品集散地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建材、家用电器、消防产品等为重点商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商品质量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信息库,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加大对服务领域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强化对服务合同的监督管理。积极会同相关行业组织,引导服务行业加强自我管理,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解决消费争议、化解消费矛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政府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断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提高维权水平,积极化解矛盾,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社会环境。一是树立依法行政、协商协调的理念,努力将12315建设成为工商机关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畅通民意、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平台。各级工商机关在对消费侵权案件依法查处的同时,要积极运用建议、提醒、规劝、公示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还要对消费申诉案件进行行政调解,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和群众的关切。要进一步加强12315中心的互联网受理平台、短信息平台建设,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切实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二是树立部门协作、共同治理的理念,努力推进“一会两站”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全覆盖。积极发挥社区和村镇居委会、村委会在消费维权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城乡消费者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维权服务,特别是针对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农资、食品等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咨询服务,就近解决消费纠纷。要加强对“一会两站”义务维权员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服务基层的实效,真正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消费维权理念,努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以城乡居民消费比较集中、涉及民生或消费者申诉比较集中的大中型商品交易和服务经营场所为重点,积极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自律,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努力做到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不出社区、不出村镇,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努力形成良好和谐的消费氛围。
积极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更好地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建立扩大消费维权长效机制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任务。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研究出台配套规章和制度,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建设。二是健全协调协作和综合平台体系。积极推进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整体优势,积极探索和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维权互动的消费维权综合平台,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良好氛围。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协作和配合,扩大正面宣传,创新和完善有利于化解消费纠纷、有利于解决消费者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的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工作,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三是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的技术支撑和信息化网络体系。要加强信息网络技术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运用,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的全程进行信息化网络监管,逐步实现网上消费提示、消费预警、信息发布以及申诉举报处理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智力和人才保障体系。要按照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要求,加快消费者权益保护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性人才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消费维权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监管执法的能力、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与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以及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x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x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和同志: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此次座谈会,谢谢工商总局给予此次学习机会。听了以上各位的发言很受启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商务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群众安心消费、满意消费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xxx”规划提出,我国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商务部作为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又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部际联系会议的任务。在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群众安心消费、满意消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着力推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
在12315热线的启发下,商务部门也迫切地感觉到需要一个听取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疑问的窗口,来服务群众,更好地做到商务为民。xxx年以来,商务部积极推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网络体系。xxx年,我们在全国重要地区建设了50个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主要是接受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举报投诉。xxx年机构改革后,为了适应形势变化,我们将12312中心服务范围拓展到全部商务领域,主要是接收社会公众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两年来共支持187个地级以上城市建设12312中心,覆盖面达到56%,初步建成中央、省、市三级中心为主体的全国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二是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按照要求,目前全国省级和地级城市12312中心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有404位骨干接受了我部组织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12312中心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同时,为了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执行效力,我们要求各地对原有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队伍进行整合、充实,组建统一、规范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200多个市县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落实了机构和编制,统一了场地和办公条件。三是加强了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我们要求各地与公安、工商、农业、执法、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形成各地统一、上下联动、县区协作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格局,充分发挥12312热线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功效。
二、认真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xxx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11月5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36项重点工作,其中13项作为领导小组重点督办事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近期,又会同11个成员单位梳理出80起重点督办案件,涉及到18个省区市和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以及国际知名品牌和国内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领域,确定了每个案件的查办责任主体和督办责任主体,确保每个案件都有着落、有结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个月来,公安、农业、文化、工商、海关、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查获一系列假冒侵权案件,涉及服装、箱包、电器、音像制品、办公用品、药品、洗化用品、烟酒、面粉、饮料、种子等多个领域,涵盖了生产、销售等环节,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和流通秩序。
二是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肉类蔬菜是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肉菜产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但是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包装化、信息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出现问题后也不易查找源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很大。xxx年10月,我们会同财政部在大连、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青岛、重庆、昆明和成都等10个城市启动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旨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改造流通节点并再造交易流程,提高肉菜流通的组织化水平,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追溯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将增强商务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支持和服务的能力,为执法监管提供更精确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为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提供帮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年,我们将继续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这项工作。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两年食品安全整顿的总体要求,xxx年,我们会同公安、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目的是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屠宰行为;对病死畜禽的非法交易、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使用、注水肉的制售和私屠滥宰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集中清理;严格监控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和加工流通餐饮环节肉品质量;做到了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山东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443起,取缔窝点395处,没收生猪产品8.7万公斤,罚没款183万元,整治重点区域350个;河南省共检查屠宰企业5045次,改造、关闭不合格定点屠宰企业287个;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别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责任追究有效杜绝了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三、继续做好“xxx”期间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xxx”期间,我部将继续做好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着力构建安全规范的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扩大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要建成覆盖全国32个省(区、市)、所有地级市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加强各地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形成以省、市两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市、县两级商务执法队伍为依托的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服务体系,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促进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以食品、酒类、药品等商品为重点,以法规、制度、标准为依据,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和完善重要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引导农业规范生产,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三是继续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发挥整规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权的打击力度,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共享和应用;完善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行业管理、政策支持、国家食品储备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建立商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职业行为信用档案,形成褒扬守信、承接失信的市场约束机制。为流通领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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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虎跃山川万木荣,xx建设凯歌颂”。阳春三月,乍寒渐暖、万物复苏,在我们刚刚欢度了新春佳节和热烈祝贺全国“会议”胜利闭幕之时,又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今天这个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工商局向xx基地的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向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刚刚过去的,是xx基地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xx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和谐”年主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xx辖区广泛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的工作,在辖区23个单位全面建立12315四级网站,尤其是已在7所学校(含一所大学)全部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站,实现了在xx大、中、小学的全覆盖。达到了在中小学解决投诉率100%,进校园进课堂覆盖率100%,学生知晓率100%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局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和各项职能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余人次,组织抽检5大类、7个批次产品,下架退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6个品种,260余公斤,没收过期食品170余公斤,受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2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咨询服务400多次。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xx基地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步入崭新的20,中消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服务”。其基本涵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
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目标,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责任,加强消费维权的社会保护力度。特别是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在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新的维权理念,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发挥好消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为了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氛围。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推动广大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希望今天被命名和表彰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先进个体工商户”带头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经营者应尽的职责,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保证服务和产品的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放心产品和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深化维权体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努力做到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我局将始终如一的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切实改善和维护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尊严,为开创xx基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和促进xx基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地努力!
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春暖花开,万木复苏。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受县人民政府李副县长之托,借此机会,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年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广大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荣荻省、市级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荣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委员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注重了工作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在教育宣传、年主题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指导消费、扶优限劣及推动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9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帮助消费者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新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xxxx“重要思想和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弘扬诚信经营、倡导依法维权、加强“诚信“建设的需要;是确保消费安全、维护交易公平、推进“平安“建设的`需要;也是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应对消费维权国际化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围绕中消协“消费与责任“的年主题活动,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来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满腔的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稳定民心的工作。当前,要重点关注消费者所关心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农资安全,关注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带头贯彻执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支持、帮助消费者委员会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界、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
消费者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各级消委组织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办好消费者的诉求事,为消费者分忧解难。一要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二要充分发挥好联系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纽带作用,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三要充分发挥好窗口作用,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四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是全面贯彻落实xx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实践证明:开好局,起好步是关键,明确任务,履行好职责,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神圣的事业,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希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顺意。
谢谢大家!
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县委、县政府预祝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九年级四班的顾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隆重召开,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自开业以来始终以全面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为工作方向,深入贯彻顾客100%满意的工作思想,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的实惠和利益,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把商品质量视做企业的生命线,建立了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在运营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积极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在市委、市府以及工商局、消协等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中心,认真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顾客行使其合法监督权开辟绿色通道。此外,佳乐家还推出了实惠便利、四无风险等承诺,以及免费送货、安装、维修等便民、利民的措施,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本次大会的隆重召开,充分体现了政府领导及工商局、消协对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我们将乘着这次大会的东风将商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维权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稳固在··区域老百姓心目当中的良好信誉,为广大消费者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工商局、消协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如下工作:
一、 继续强化商品采购进货质量控制措施,货进源头,搞好品牌化经营,从源头上抓好商品质量管理。
二、 严把质量验收关:实施商品准入工程严把商品准入关,对于没有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准入证明的一律拒绝进货。
三、完善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深入开展对上架销售商品的自查。
四、建立商品质量查验制度。认真查验进货商品的三证、三书、两照一票。
五、 进一步加强顾客投诉中心工作,对于销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将顾客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六、积极联系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对超市商品质量把关。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准入制》对于不能确定商品质量的产品主动送检,主动咨询相关的商品质量标准,学习相关的商品质量检查技术。作为企业代表,我们深感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社会方面任重道远。我们愿与广大工商企业一起,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自觉维护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法经营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祝市3·15消费者维权工作在里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座谈会
县工商、计量、食品、物价等等成员单位、十佳诚信单位代表、各行业代表、“3.15”律师分团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柯如生在会上作了工作回顾和20工作部署。据统计,20县消委会共接受来人来电现场咨询559人次,受理消费者直接投诉案件101宗,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直接赔偿27.8万元,换回经济损失50.9万元,并建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遂溪分公司等“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
县消委会秘书长白志敏宣读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县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陈波就2015年中消协确定“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作了解读。陈波指出,要强化依法保护理念,贯彻落实《消法》,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真正体验消费的快乐,努力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办公室关于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武银办[]17号)要求,农发行大冶支行于3月15日开展了以“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活动,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我行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员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员工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是比较单一,相对应的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日后业务的不断开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了更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这必将使我行拓宽金融消费保护领域,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规范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台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关于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我行虽积极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识宣传,却忽视了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行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四、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员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为提高学生消费维权的能力,培养健康安全的消费意识,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海德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了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大手拉小手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升旗仪式,学生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
随后,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向学生们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购买食物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在日常消费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举报。
海德小学还举办了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让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讲给自己的父母听,向更多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维权教育真正走进社会,走进每一个家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__县在县总工会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现场设置了宣传台和宣传展板,发放了10000余份宣传资料,开展了食品、药品、保健品等知识的宣传以及现场辨别真伪活动。同时,活动还对假冒伪劣产品、过期食品进行了现场展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公众消费维权意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将对用药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市场次序进行无缝监管,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让造假者、制假者无处可逃,让整个市场秩序井然。
消费者权益日心得8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__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__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__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__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__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一、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二、活动目的
1.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4日-3月15日
四、活动主办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五、活动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14、15、16级同学
六、活动安排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1-6人为单位,视频5-10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2日对优秀作品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
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
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七、活动流程
1.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
2.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3.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一、活动背景
为了使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了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为了提高部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消费纠纷。20xx年3月15日xx省宣传部联合其他部门于在南昌八一广场举办“消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大型现场消费者咨询会,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应xx省消费者协会的邀请,xx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抵达广场, 展开一系列相关活动。
二、活动目的
协助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三、活动时间
二〇xx年三月一十五日
四、活动对象
广大消费者和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相关部门
五、活动主题
放心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健康维权,诚信维权
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
六、活动地点
南昌市八一广场
七、承办单位
xx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创新,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经区工商分局、区消协研究,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林志斌
副组长: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目前,全国人均账户达5.69户,已经造成大量账户闲置,账户中涉及个人信息,如果保管不善,容易形成风险。二是为了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账户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信息泄露风险也随之增高,资金被被盗刷、被窃取的可能性也越大。通过账户分类,可有效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其中Ⅱ户经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核实可配发实体卡片。
根据账户功能分为:
I类账户可视作“金库”,该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无限额。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I类户不必随身携带,减少对外暴露带来的风险。 Ⅱ类账户可视作“钱包”,该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既可满足日常使用,又可避免大额资金损失。 Ⅲ类账户可视作“零钱包”,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适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绑定)、移动支付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
因此,消费者通过合理使用各类账户,既可享受现代支付带来的便利,又可以有效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消费者权益日作文
消费者权益日作文(一)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权益日作文(二)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消费者权益日作文(三)
昨天,是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节日,它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说起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就在昨天,中央电视台便播出了3.15晚会,揭示了上一年破坏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传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伪劣商品、打击缺陷服务的决心。
如今,这个社会的消费方法、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破坏手段也越来越多,这个节日的用处也越来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这个节日的帮助,消费者能不受权益上的破坏,能安心、放心地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