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片段杂文随笔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深豪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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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片段杂文随笔

篇1:冬·片段杂文随笔

冬·片段杂文随笔

她整个人被摧毁了,在地铁行进到一段完全黑暗的隧道中时。

这一天,漫长的欧洲时间又被调后了一个小时,天黑的更早,亮的却不够早。更揪心的是,她离家又远了一个小时。

农历的节气出奇地准,在霜降过后,巴黎迅速进入了冬季,这让厌恶冬季的人们都来不及准备维持过冬的保暖情绪。她进来没有社交甚至是对话的欲望,被情境限制住时,也是闲谈些可有可无的琐事,不思考,不表达。

街上的行人大多裹在黑灰色里,围着宽大的围巾不见表情,只能从步伐里看出仓促匆匆,人人都奔波于生活,疲于生活。在幽暗的路灯里,落叶被风吹的打滚,又被人踹来踹去,像极了一个失败者。

她提着两大袋吃的钻进了地铁里。近来因为打工连去超市的时间都是硬挤出来的,所以一次恨不得买下整个冰箱的容量。诸圣节的夜晚,愿意这么早回家的人不多,车上还余下了座位,她旁边坐着一位一直在看手机的`络腮胡子的男人,不知为何,她感受到一种深渊里的沮丧,反复思索后,她又疑心是自己本身的沮丧漫溢到外流了。她想起前一天晚上,朋友问她为什么不去牙买加实习了,她嫌解释起来麻烦于是干脆没回。这一刻她愿意承认,沉默的背后是摧人心智的挫败感。她就像一只眼前吊着葫芦卜的驴,被自我价值感作为诱饵诱拐着走了这么远,却在时速几十公里的列车上发现那很可能是一个骗局,她去不了牙买加,去不了非洲,甚至回不了中国,车窗外迅速闪过的暗灯如同时光虚度的计时器。比这更恐慌的是,她知道这不会是一段不可重复的生活经验,在冗长的人生里这样的挫败会无数次的重现。这一刻被她用言语书写在记忆里,下车时她又想到,我们以第三人称写作第一人称情绪时,到底是为了客观,亦或是逃避?

篇2:雨冬杂文随笔

雨冬杂文随笔

上次被小T说,老家不是也总有雪,怎么现在十度下就不习惯了。

是了。

我也是有故乡的人。

虽然同样是南方,是四季分明的地方。

但,怎么就不习惯这并不寒冷的冬?

离开南方的时候,遥望,知道自己终会回去。

但失去不是简单两个字,也总会有很多的`不能言说。

回到南方的时候,笑说,连不属于我的北方也终于失去了。

那时候,是困兽。

现在。

可能只是已经疲乏的困兽。

最近两年,特别想再回北京看看。

恍惚的几年,迷惘的几年,也是最重要的几年。

但是,终未成行。

然后。

我不想再回,记忆里的那个小城。

一离开,便是永决。

这个温暖的城市,下起了雨。

昨夜奔跑的梦里,全是淅淅沥沥的雨声。

安静的把自己裹成过冬的熊,身体要冬眠,心里却很活跃。

寒冷什么的,果然总是刺激着灵魂。

努力的拽着一点点痕迹,自言自语,以为,时光依旧坚固,我的单薄的世界也是。

篇3:冬别杂文随笔

冬别杂文随笔

石阶上覆满白雪,落脚有声。院里的红梅开得正好,映衬着满院子无暇颇有诡谲艳丽的味道。

“日后不必再见,就此别过。”

他言语落时,盛着开得最艳丽红梅的.枝头在静谧无垠里折断,惊扰了暂栖的寒鸦,留了片漆黑的尾羽,在大片素白里显得尤为突兀。

许是睫上有落雪,又或是眼疾复发,我竟有些看不清周遭。

十年前听生母一句“就此别过。”

手起刀落我耳边起了风声,也是这冰天雪地里,只是那时还不曾种梅,可印象里似乎也有红梅盛放,色彩灼灼,即便隔着长远的岁月也不得不半遮着眼去望。

这一望却真真是人去楼空了呀。

“长光。”语气平平,他倒从不见什么耐不住性子的时候。

我定了定神望向他,乌发白衣,眉眼如剑弩能穿云裂石地窥见人心底,却又着以温软锦绣,不至使他的锋芒过分外露。

妙极了。

我俗不可耐地想着,随即与他作别。

“就此别过呀。”

篇4:冬河的杂文随笔

冬河的杂文随笔

旅人走过了山川大河,他看见城堡的破败旗帜在摇曳,音乐家的钢琴生满锈迹,连唱诗班先生的指挥棒也折断在教堂里。

公主就在多年前的那个冬天诞生,没有伴随着童话所说的金黄长发,微卷的褐色藤辫留至腰际,这个国家独有的小花缀在缝隙间,她与灵魂伫立原野,如同温特哈尔特的油画。多年后又一场大雪几乎铺满山岗,奔腾的'雅希尔鲜有冰期,孩童嬉闹在石桥上,王后的血肉即将融入天堂。

公主向上苍祈祷,邻国的王子却渴望战争撕裂她的唇角,似乎强取豪夺才是一切应有的准则。被乌鸦撕啄过的思想使王位继承者不得不成为暴君,疯狂的暂熄总是在意料之中。王子被自己的父亲软禁,不甘与野心挤爆了他的大脑,终有一天他会打碎这琉璃瓦,利刺穿透阻挡之人的咽喉。

于是公主陷入了无尽的沉睡,连来自于地心深处的歌唱都唤不醒她。老国王向天下隐瞒了这个秘密,人们还是认为公主活跃在铜门紧锁的花园内,那儿一定扎根着用雅希尔河水浇灌的长生树,百灵鸟肆意跳跃在枝头,公主偶尔摘下一颗金苹果,指尖上也沾染了阳光的色彩。

只有旅人知道,世间万物也不能将公主唤醒,她就沉眠在雨后泥土的气息间,微笑永存。百姓继续进行着不存在的美好幻想,战火燃起也只能作为他们舞会上的烟火。旅人思念着公主的暖阳色双瞳,她如天籁般的呢喃悬在耳畔:

“时间为什么总是像活水一样匆忙奔走?”

“泥沙为什么总是留石子在原地独自眺望远方?”

旅人张了张口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知道答案就在心底呼之欲出,但失语症如同恶魔般缠绕周身,他呐喊而不得始终。

“当月光在某一时刻照进教堂,你会发现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爱你。”

她还在梦中哼着童年的歌谣,在钟声敲过十二响后,送旅人流浪远方。

“你为什么不停下?”

“总有一只大鹏,自生命的源头而起,在地狱的终结处死亡。”

旅人失去了暖阳,他看见了冰层断裂,废墟上长生树虬根隆起,公主的王冠在树洞里结满蛛网,旅人收好红宝石,他又走过了山川大河……

公主和旅人相爱,但旅人却要云游四方,公主恋恋不舍,但依然尊重了旅人的选择。

后来邻国的王子篡位成功,想要迎娶公主,公主拒绝了他,这位暴君就暗中杀死了公主。

这个国家的人民以他们的公主为信仰,认为她就如同暖阳一般美好,包括她花园里的那棵长生树。

老国王很害怕,就欺骗了他的人民,百姓临死前还一直相信他们的公主依然欢笑在她的花园里。

可是事实上公主一睡不醒,尸骨被埋在树下。

临死前,公主将自己的王冠藏在树洞里,想要告诉旅人,她一直在等他,一直爱着他,甚至为此付出生命。

野心很大的王子终于举兵入侵,老国王不敌,国破家亡。最后旅人带着公主最喜欢的,也是他找到的这个世界上最澄澈美丽的红宝石回来,准备迎娶公主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化作尘埃。

旅人又开始云游四海,却漫无目的,客死他乡。

篇5:冬吃萝卜的杂文随笔

冬吃萝卜的杂文随笔

冬日里,我最喜欢吃萝卜。陇东的菜汤里常见两种萝卜:一种是白的,个大,水嫩;另一种是红萝卜,皮红的可爱,肉质细腻甘甜。吃萝卜,我最喜欢吃煮萝卜。萝卜切成两寸长的条,在油锅里翻炒一下后,放上虾干或虾米,盖后闷烧,至萝卜条半透明即可熄火,撒上大蒜叶,萝卜条白嫩可口,大蒜叶翠绿喷香,我可以吃一大碗,最后的汤伴饭味也美。这种萝卜,可以开胃顺气,多也不胀肚子。将白萝卜切成细丝,青红辣子、葱也切成细丝,用食盐爆腌半个小时,挤出水份,用烧熟的油炝,我们那叫三大王,夹着饼,馍吃有时吃着冒汗,尤期在外感风寒时,既开胃,又驱寒发汗。

陇东地区,土质肥,雨量充沛,长的萝卜能大,小时候,家家户户过冬的菜就是萝卜,洋芋(土豆),大白菜,萝卜白菜腌制,母亲总会把这些个头小的,长的不好看的,辣子,豆角,红白萝卜腌上一缸,白菜腌上一缸,莲花白(包心菜)腌上一缸,整个冬天以及清明前这段时间也就够吃了。现在生活好了,交通也方便了,一年四季都能吃上新鲜的蔬菜,妻是天水人,每年只是腌些酸菜,妻腌的酸菜都是野莱,每年的夏天,将苦苦菜(败酱草),灰灰条(不知学名)用浆水腌制,而我也买上小部分辣子,豆角,红白萝卜腌上一小坛,将夏天晒干的萝卜腌制成麻辣的,每每朋友到家里来吃到我腌制的这些小菜,直乎过瘾。也是,谁能忘了乡愁!

事实上,萝卜也是冬天常见病的好药,治疗咳嗽,可以用红皮辣萝卜切薄片,放冰糖水泡上一夜,喝那微辣的糖水,能化淡止咳;咳痰粘黏稠难咯,可以用萝卜,海蜇,荸荠一起煮汤,能化痰,通便;治疗咽痛而失音,清代民间有个食疗方,用白萝卜片与青橄榄树枝一起煎汤代茶,方名青龙白虎汤,我曾多次推荐给病人,效果十分明显,用于酒后口干舌燥也非常有效,现代人不懂中医的这些,凡上呼吸道感染,多自服大量的抗生素,有时还打针,输液,事实上都是些病毒感染,还不如用青龙白虎汤效果好,有一个药叫金嗓子喉宝,其主要成份还是橄榄叶。在陇东这块地方住久了,你会发现,这里的人生活真离不开萝卜,萝卜包子,萝卜饺子,萝卜丝饼,平凉的羊肉泡馍,兰州的牛肉拉面都用萝卜片,只是将生萝卜切片在开水稍汆一下就可祛其味。我特别想念老母亲烧的暖锅子,就是将萝卜,白菜,豆腐,粉条,鸡肉一块烩在一起,装进暖锅,暖锅是北方特制的,有砂的,铜的,中间空着,可放上木炭,隆冬或春节时,一家人坐在炕上,围着暖锅,喝着黄酒(西北的一种米酒)其乐无穷,真好。

民间有谚语: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烦医生开药方。冬天为何要吃萝卜呢?因为冬天人的郁热重。天寒地冰,人的腠里紧闭,毛孔收缩;再加上冬天人们食欲好,鸡,鸭,鱼,肉或炖或煲,而且冬天又少于运动,于是阳气不易发泄,痰热易成,食积常有。君不见,冬日里,咽痛发热者多,便秘腹胀,头昏头晕者多,口舌生疮,面红盗汗,中风暴亡者多,常常数倍于夏日。而这时候,多吃一些萝卜就非常合适。按中医讲,萝卜能清热通便,化痰消食,能醒酒解毒通便,生吃能消,熟又能補,确实是冬日里的保健佳品,我经常劝那里体丰面油亮的朋友,不必吃膏方进補,不必服人参固本,因为他们体内热毒甚,体质不是不足而是有余,服用人参不当,不仅无補,还有害。我手头有本清代名医王学权所著的《重庆堂随笔》一书,上面谈到萝卜的保健功效。他说:“生用能解风火,温燥,湿热之邪,故烟毒,煤毒,洒毒,火毒,失音,中风,咽喉诸病,无不立奏神效。熟用補脾肺,和肠胃,耐风寒,肥健人,可以代粮救荒,乡人广种以充粮食,终身啖之,而康强寿考,且有垂老而发不白者。此人所共睹之事,何以修木草者,独贸贸也?”这里修本草者,指那些写药书的`人;贸贸,是蒙昧的意思。我常看到此,便掩卷而思,祖国医学太伟大了。

事实上中医经典著作《伤寒论》就曾这样的论述过:“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大体意思就是,冬天阳气向里向内,处于收藏状态,在外的阳气虚少,在里的阳气积多,因而表现为天寒地热,对应于人,则为“阳气在里,胃中烦热”。简而言之,冬季人们习惯进补,相对活动较少,因而体内易生痰热,此时进食萝卜,具有清热化痰、消积除胀的作用,正是简便有效的养生保健秘诀。此外,中医认为,萝卜味辛甘,性凉,入肺胃经,具有很强的行气功能,还能止咳化痰、除燥生津、清凉解毒、利大小便。明代著名医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萝卜有“下气、消谷和中、去邪热气”的功效,为“蔬中最有利者”。《食疗本草》曰其“利五脏,轻身,令人白净肌细”。《新修本草》曰其“大下气,消谷和中,去痰癖,肥健人”。可见古人对萝卜的认识,要比我们现代人认识的更好,只是我们不愿在研究罢了。

现代医学认为,萝卜水分充足,含有碳水化合物、少量蛋白质,较多的维生素A、C,及钙、磷、铁、木质素、胆碱、氧化酶素、淀粉酶等有益成分。另外,萝卜含芥子油和粗纤维,可促进胃肠蠕动,预防便秘。医学研究发现,常吃萝卜可降低血脂、软化血管、稳定血压,预防冠心病、动脉硬化、胆石症等疾病。

虽然萝卜是常用的蔬菜,又有那么多好处。但萝卜食用还是有禁忌的:萝卜种类繁多,生吃以汁多辣味少者为好,平时不爱吃凉性食物者以熟食为宜。萝卜为寒凉蔬菜,阴盛偏寒素质者、脾胃虚寒者等不宜多食。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单纯甲状腺肿、先兆流产、子宫脱垂等患者忌食萝卜。萝卜严禁与橘子同食,因同时食用易患甲状腺肿大。

篇6:冬夜里最舒服的事情杂文随笔

冬夜里最舒服的事情杂文随笔

在床上躺了几天,对时间的认知变得浑浑噩噩起来。被人提醒说是昨天的事情感觉已经是几天前那么久了!

因为一直在睡,要不就是闭目神游,所以到了最夜深人静的时候反而一点儿也不困,这时候就会气恼地鄙视某些药催眠的副作用从来不对我生效,其他负面效果倒是很勤快地冒出头。睡不着于是听书,听遥远的新疆里曾经的故事,那些草啊,羊啊,挖了洞逃离笼子最后又回来的雪兔,挤满人和羊的粉红色中巴,帅气的年轻小伙和美丽的洗衣小姑娘,他们的眼睛多温柔啊!还有倒满了大半个暖盖送给转场牧民的酸奶。

结果述说的声音在倒计时的.结尾戛然而止,我才反应过来时间过了这么久,然而还是没有半分困意,好像跟着荒原里的寥寥炊烟一起醒来了。

于是下床,喝水,揉揉脸觉得发木得紧。所以干脆提着水壶跑到阳台上洗脸。

这真是冬夜里最舒服的一件事啊!

说到冬夜,于是想起昨天舍友说明天就立冬了!竟然立冬了!

就这样在立冬的第一个夜里,搬出脸盆,扔一块毛巾,倒上热水。蒸汽腾腾地往上冒,蹿进鼻子和眼睛里,哇!好像回到家里一样!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觉得。

本来只打算抹一把脸热乎热乎就上床,结果热毛巾铺在脸上的感觉实在太好,要是拟人的话,毛孔们一定都在伸懒腰了。结果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添水倒水,一点一点把温度升高,直到拧毛巾的双手真的半点也受不了为止。每一次从脸上拿下毛巾扔进盆里拧干时,冬夜的风就呼呼地吹过来,幸好还不算太冷,而且脸也很烫,再说很快毛巾就能再次铺到脸上了,因此觉得怪舒服的。不知不觉间,也像戛然而止的有声小说一样,一瓶热水就用完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困意似乎也终于涨上了一点点,我要努力去抓住睡眠的小尾巴了。

总而言之,终于发现冬夜里最幸福的不是日式小火锅,也不是缩在被子里看电影,而是在还不到刺骨的夜风里敷一把热腾腾的脸,趿拉着拖鞋蹬蹬蹬跑回床上,一股脑儿掀开被子躺进去——幸福!

但我果然还是想吃小火锅啊,咕噜咕噜地冒着跑,手上急着在蔬菜塌进去的时候,把几片肉埋到它们底下。

幸福地搓着手。

篇7:片段中有些散落有些深刻的错杂文随笔

片段中有些散落有些深刻的错杂文随笔

我从来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后来大家都忘了 我也是有过热忱的人

他和我阿 就像飞机和云

我要谈谈这几年,我是如何在黑暗中摸索跟随光明来到人间又是如何在偶然中堕入深渊。

1

总有人说我长不大,其实还差些,应该说是不长记性,一个坑我可以摔进数次,一个错我可以犯上百遍,乐此不疲。

在年少的青春里,总有那么一天,风和日丽,一个明媚的少年突然回头,朝着一无是处的少女微微一笑。从此少女沉沦爱河,眼睛里布满星光,一字一句全都关于那个少年。

我遇见过。

也仅仅是遇见过了。是那样明媚的少年,背光而立,悄悄靠拢,就如沐春风。

我这个一无是处的少女阿,花了两年时间,都没能亲口向那个可爱的少年说声:我喜欢你阿同学。可是少年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可是少年拒绝,所有人都知道他拒绝。确实,那时的我阿,让现在的我看一眼都觉得不忍直视,糟糕透顶。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参加高三会考,他坐在我的班级,和我在同一个楼层。那天他戴了一顶黑色的帽子,什么都没变,就好像,他一直都没有离开学校一样。考完他要走了,一个男同学突然抓着我手臂拉着我向他冲,我怎么也没有动作,“那是杨xx诶!”男同学特别激动,不知道还以为那是他的心上人。我还是拿开了他的手臂,我说我知道,可我也知道,没可能了。

是啊,那时候我怎么就知道没可能了呢?如果再努力那一下,是不是现在就会不一样了?别想了,所有的庆幸都应该止于遇见。

人也是可遇不可求

我把他当成星光,当成救赎,却从未拿出少女的心思去认真看待过。

所以我错过,所以我不得不放弃。可是那个明媚的少年阿,我亲爱的杨同学,我祝你一生平安喜乐。

2

大概是第一次去了三医院,我的人生轨迹就悄然改变了。

不过是爱哭了些许,不怎么闹了,疯癫了不少,笑的莫名其妙了一点,就被抑郁症缠住了命门。

那次我敲响办公室大门的时候,比以往多了几分冷静,全然没了学生的模样,摊出了病单,仿佛不是学生在请假而是罪犯在出狱。班主任说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得这种病呢?是,我这样的人怎么会得呢?若我清楚,我又何至于这样一塌糊涂。

我朋友可多了,整个年级想来也差不多都认识我吧,我还有个暖人的弟弟,怎么着也不该觉得孤独。学习也不需要忧心,我没有压力,怎么着也不该觉得绝望。家庭美满,生活无忧,怎么着也不该觉得灰暗。偏生,就是这样的人,摊上了抑郁症。

偏生,那段难捱的日子里,那个明媚的少年也不见了。

我说我不会死,可我还是吞药了。我说我不会输,可我还是逃避了。好像我说什么,就败什么。

我写了很多垃圾东西,批判社会批判生活,唯独赞扬自我,可笑至极。

哪有什么无坚不摧的人,哪有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我是做不到的,我成了烂人,变了一副嘴脸。也开始言不由衷,也开始表里不一,也开始嘴蜜腹剑。

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的好阿,我从不禅以最坏的恶意对中国人,哪知他们竟凶残冷酷至如斯地步。大致是这么个意思,若让鲁迅先生看看我,只怕是气的胡子都歪掉,直道:孺子不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

就这样,一步一步,缓慢地,我终于堕入了无边黑暗再也爬不起来了。

3

从文先生说:一个人若是乐意在地上爬,以为那是活下来最好的姿态,他人劝说站起来走或更期望他挺起脊梁做个人,当然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成人阿

我不乐意在地上爬,可我想不到活着的最好姿态会是什么,我只觉得我是在地上爬,可我的背上,是踏着一只脚的。

4

时喜时悲。

写了一半,去和朋友聊了一场,把压心底的秘密突然说了出来,那是耻辱,而后却又好受了不少。

是啊,年岁尚小,未有定数。有些经历,多年后不过闲茶饭后。

我还有三包烟,可我知道今晚该到此为止了。不止是我本身,那些肮脏的记忆,也早该跟着大风大浪一同散去了。

像我摇骰子一样,我突然想开下一家,六个六就六个六吧,喝了这杯酒,下一个六个六就该是让我来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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