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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见成效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海门市法院从提高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入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整改中紧紧围绕“四个规范”,确保“四个实现”。今年以来,该院的执行案件投诉率为零,案件执结率上升8.8%,执结标的金额达XXXX万元,平均执行天数缩短34.5天,仅为25.76天/件,执行工作走上了动态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一、规范执行流程,确保执行公开。 省高院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后,该院党组根据《意见》要求,在执行流程中狠抓落实。在执行立案时,就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立案条件,向申请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监督卡;在执行中,限时向申请人告知案件的执行实施情况,对执行异议、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等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在执行后,对未能执结的案件,告知申请人中止、终结的理由及进一步得到法律救济的途径。通过规范执行公开,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既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又降低了执行上访投诉率,截止今年9月,该院实现涉执上访“零投诉”。
二、规范执行礼仪,确保执行形象。该院针对少数执行干警在执行中不注意执行礼仪的问题,将规范执行礼仪与执行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求执行干警在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时,应做到认真听取其陈述和意见,态度和蔼、举止规范。外出执行办案必须着制服、佩带小胸徽、出示执行公务证件,严禁单独外出办案和“三同”。在执行公务中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禁止对当事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以避免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规范执行礼仪,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三、规范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公正。在执行中既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化司法权威,又要避免简单粗暴、以拘代执等问题,为此,该院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执行过程中搜查、查封、冻结、扣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操作规范,对每项措施的采取均制定了相应的程序要求。对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明确告知执行措施的有效期限,对拘留、罚款措施,严格合议、报批程序。通过规范执行措施,纠正了过去执行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有效地确保了程序公正和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院没有接到一件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服的复议申请和信访投诉。
四、规范执行管理,确保执行质效。在专项整改中,该院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和本院《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以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平均执行天数、涉执信访投诉率四项指标为中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行干警的业绩考核。要求执行局对照各项分析考核指标每周进行排序通报,每月进行分析汇总,每季度撰写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要求执行干警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各项案件数据,对不按规定填报的作出相应的扣分处理。既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大大提高了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缩短了平均执行天数,确保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总结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专项整改活动开始前,我院即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形成了一个共识,即: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时刻,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们抓好法院审判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为了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整改活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必须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一是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类问题突出反映在审判和执行部门。二是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从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四是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样,明确了整改重点,做到了整改工作的有的放矢。
三、做到三个结合,联系实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为了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院将整改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将整改活动与人大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自月下旬至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院××年至××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这次评议是对我院三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找出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进行整改的一个契机,因此,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整改活动中查找出的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庭审质量不高;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和合议不够规范等问题,积极落实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是把专项整改活动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我院进行了以环节干部竞争上岗、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一般干警轮岗交流为内容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一批青年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审判队伍的活力,做到了人尽其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审判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大立案、精审判、严监督、强执行的新格局,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整改活动的效果,应充分体现在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上。由于竞争上岗、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客观原因,我院上半年的结案率比较低,积压了一批审判、执行案件,同时,案件调解率、发回改判率仅处于全市法院中级水平。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院性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我院第三季度的结案率、调解率较上两个季度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逐步下降,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四、强化措施,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
对司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留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经过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总结,我们主要抓了“四个规范”和“四项机制”的建设。
(一)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接待是法院对外联系的“主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法院的第一印象,为了把这个“窗口”擦亮,我们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耐心细致,用语文明规范,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予立案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们改造了立案大厅,印制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法庭,通过调解、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开通了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快车道”。速裁法庭成立后,已审结案件件。其中,有件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为天。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我院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和检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高。本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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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管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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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管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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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体会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体会
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12月31日)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的思想又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触颇深,我越发感到要成长为一名对党、对人民有用的有为青年,自己必须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牢记神圣职责,在院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规范自身行为,着实体现司法公正。在现阶段,尤其要为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现将工作体会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法院系统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全面提高法院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改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根据县院的布署与安排,我认真参加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有了充分的认识。
通过活动开展,我深切体会到,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着力点应放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是一个刚到法院系统的书记员,对我来说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还待进一步熟知,我的法律思维、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觉得要切实按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深入学习,切切实实地剖析自我,认认真真地整改提高,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更加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更加明确了工作的动力、目的。当前我要按县院的要求,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勤于工作,规范行为,全力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争做法院系统优秀的书记员,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整改效果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培训及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在庭长的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及案件当事人、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群众的关注与批评教育下,我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意识明显增强。按县院要求,我仔细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献,作为一名有志青年,一位刚考入系统神圣殿堂的青年人来说,我按照县院的严格要求,切实融入到专项整改活动中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我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工作中争做学习型书记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庭审理知识,以丰富的知识素养,勇当勤奋学习的表率,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夯实基础。
2、司法为民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刚进法院系统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工作中,尤其对待案件当事人时,总想把自己始终居于高位裁判者的地位,没有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司法为民理念。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逐步端正了态度,克服了高位在上思想。使我对法院工作程序、工作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更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我的司法为民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3、工作热情明显提升。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我是在此次专项整改期间正式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结合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我深切体会到,专项整改活动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通过两个活动的有效开展与有机结合,我的工作热情明显提升。由于我爱好文学,喜好写作,今年以来,我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已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法院网》、《今日法苑》、等国家、省级宣传媒体上发表稿作、通讯文章110篇。我要不断发挥这一特长,勤于笔耕、乐于写作,为县法院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宏扬我院崭新形象奉献力量。
4、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常怀感激之情,身系百姓,要按照法院党组要求,即按“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要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这也是专项整改活动、保持法院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进入法院系统以来,我在这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问题。
围绕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通过召开了座谈讨论会、问题分析查找会,经过认真剖析,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深刻挖掘和反思,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存在问题:
1、立案时服务不够全面。由于法庭人少案多,平均每位法官年审执案件近百件,工作任务重,特别是执行压力大,虽然大部分时候能够善待当事人,但是当遇到难以说服的当事人时,有时在服务上做的不很全面。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为提高办案率,有时有争抢“管辖权”现象发生,此外还存在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有关文书填写不完整,卷宗装订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现象。
3、片面理解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案件久调不决现象发生时,没有很有的向审判人员提出有效建议。突出表现在立案后没有更好地主动了解案情。
4、庭审记录能力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开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庭前与法官沟通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时在庭审中,记录速度不很快。在我院庭审没有使用亚伟式编码电脑录入的情况下,自己也没有更进一步主动去学习亚伟笔录输入法。
5、对待执行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庭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因为执行工作有时要以强制力为后盾,法庭人少案多,执行压力大。执行工作不仅非常的辛苦,而且常常为群众所不理解,特别是遇到蛮横无礼的被执行人采取抗法行为时,想到的是要以安定为主,退而求其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
改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力求整改实效,有的放矢地重点落实好以下六项整改要求: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规范立案行为,以善待当事人,解决个别存在的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建议法官的裁量行为,解决某些案件损害当事人诉讼和实体权利的问题;三是注重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法官解决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久拖不决的问题;四是注重积累调解经验,提高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建议法官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五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养和庭审记录能力,解决庭审不规范,案卷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六是在庭长的带领下推行司法公开,规范执行行为。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把***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一些做法向大家作一汇报。
今年“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实际,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等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院党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院党组要求领导班子在活动中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扎实整改,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多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重点要求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做到“三项统一”:即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专项整改的范围、重点及环节;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由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参与,在我院迅速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改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公布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设立举报箱。召开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多种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民情,先后发放问卷材料1000多份,征求意见卡500余张,走访有关单位40多个,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查摆到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委托评估不规范、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调解过于简单化等方面近30个问题。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我院针对刑事、民事、立案、审监、执行五个岗位和环节,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行为等存在的问题列为整改重点。并针对重点问题,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
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廉政制度》、《法官考评制度》、《上下班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捆绑。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顿整改措施150余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信访等方面29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凡不按制度办理,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隶处理。执行人员王某在多次实施执行无果的情况下,让申请人补交实际费用100元,违反了我院不得重复收取实际费用的规定。接到举报信件后,院长***亲自审批,当即指派监察室负责人追查此事。第二天,执行员便接到停职反省,通报批评、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
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于7月1日,研究制定了6项立案便民措施,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公布实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采取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二是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等专门设立一处当事人留守地,解答法律咨询,尽可能提供生活、休息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四是设立特殊立案窗口,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五是对于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或当事人身患疾病,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立案服务;六是实行“巡回立案”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前往辖区乡镇,就地为需要起诉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向社会承诺,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个小时内为当事人办妥手续。
3、抓审理执行,规范全程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先后3次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到审判庭参加庭审观摩。虚心接受到场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做好整改计划。
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设立案件查询栏目,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为使庭审工作规范化,我院还两次组织全体法官对北京海淀区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件的开庭实况录像进行听审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和庭审驾驭能力,对规范庭审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4、建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实行重点帮助,确保对那些确有冤情又因经济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今年来,我院先后为22名老弱病残和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5.4万元。依法对10起案件13名当事人指定律师代理诉讼。
五、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我院党组要求干警更新司法理念,增强质量和效率意识,并强调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作为检验专项整改活动的尺度,从建立和完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1、开展质量评查,促进司法公正
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比和最佳审判员、执行员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以评查促整改,考核情况记入各人的业绩档案,作为年度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今年7月份,我院抽出36名中层正、副职对20上半年审结、执行的1326起案件进行为期2天的卷宗评查工作。在对12起三类卷进行纠正整改的基础上,18名法官受到通报表扬,5名法官受到通报批评。
2、加大改进工作作风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我院党组在专项整改活动中一手抓审判质量,一手抓审判效率,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强诉讼效益,简化诉讼程序,强化流程管理,保障当事人用最少的诉讼成本,实现自己的权利,尽快从诉累中解脱出来。
(1)抓文明建设,增强思想品位。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法官在工作中要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提倡微笑服务。公开向社会做出8项承诺,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办事不力、态度恶劣现象基本上得到杜绝。为提高法官思想品位,增进文明意识,我院以整顿会风为起点,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典型予以严厉批评,从不如姑息迁就。开会迟到、吸烟、中途退场、衣着不整现象基本杜绝,与会人员的态度有了根本改善。我院还以法文明、法文化作为专项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很大转变。通过远学李其宏,近学李和鹏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情感氛围。
(2)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今年来,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警牌”,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群众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3)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诉讼调解制度,最大程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及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2.5%。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的整体面貌为之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社会公信度明显增强。如今,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明显感受到服务意识增强了,审判作风转变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速度提升了。有困难找法院已在社会上形成共识。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重点。
为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找准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院高度重视抓好查摆问题环节的工作。通过“四个回头看、三项征求意见、一次检查调研”,认真查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四个回头看”。
一是对去年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人大司法评议以及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对在三项活动中征求到的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重新梳理,并对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认真地自我检查。对于目前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列入到本次整改活动中来,努力在整改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是对近年来涉诉上访案件,特别是以来集中处理涉诉上访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涉诉上访案件遗留的问题逐一作了分析研究,查找涉诉上访案件形成的原因以及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三是对本院审结的各类案件以及借阅的案卷归档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由督察室组织人员进行了一次抽查,并于6月份配合省高院对-20本院办结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进行抽查。
四是对近年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以及在纪检监察部门有反映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由监察室对以来全院上述三类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分析案件被改判、发回以及造成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
2、开展“三项征求意见活动”。
一是向人大报告了上半年法院工作,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专门向区政协通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从社会各界反映和批评意见、当事人投诉等方面,查找干警和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摆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并虚心听取改进意见。
3、开展“一次下基层检查调研”活动。
院领导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走访了各基层法庭以及法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对法庭民商事审判、执行、队伍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司法不公、执行难、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特权思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认真查摆,我们发现总体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公正裁判能力还不够强,司法作风还不够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干警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水平还不够高,解决矛盾的本领还不够大,还存在死搬硬套、机械办案的情况,有时不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三是部分干警的形象、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干警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冷、横、硬、拖、推”等衙门作风,拉大了与群众间的距离;四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特别是文明执行、规范执行方面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到位之处,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依然较大;五是监督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是司法行为失范的一大隐患。
二、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获得实效。
在整改阶段,我院强化成效意识,把是否落实整改、整改的程度和力度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活动的主要标准。除全院制订了整改方案并予以认真落实外,要求各部门也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规范司法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和全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精神,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规范司(执)法行为,促进司(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仅是司法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全国政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此外,又专门组织全体干警重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著作和文件,重温了任长霞、宋鱼水、贾建平等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并组织开展了一次“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宋鱼水式的好法官”主题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宗旨观念,提高了广大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案和步骤。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普陀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就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和效率、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四大方面制订了31条具体措施,并落实了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对于诸如提高队伍素质等一些具有阶段性的措施,则确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
三是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监察室,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监察室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四是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强化执行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和评价执行工作好坏的基本价值取向;对所有执行未结案件逐一进行“过堂会审”,就难度较大的案件集体讨论攻克方案,并组织执行小组重点攻克;在7-8月渔民休渔期,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案件;提前就全年的未结案清理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压低年底未结案数;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工作公正、公开。
五是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实行了院风院貌督查制度,成立了院风院貌督查小组,对全院各部门庭风庭貌进行定期抽查;规范庭审行为,实施庭审考核,促进文明办案,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150个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
六是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司法水平。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评选优秀审判长,发掘并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能担重任的法官,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规范法官的审判行为。
七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和法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和沟通,重点加强法官以下三个重点岗位和环节的规范和监督:(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
八是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着手“四院”建设。以“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和从严治院”的“四院”建设为目标,坚持碰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就建立一个规范,努力实现“六个化”,即法官职业化、办案精品化、诉讼便民化、管理科学化、调研系列化、办公信息化。在全院营造“正义、严谨、务实、关怀”之风。
以上是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的几点做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00五年十月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
石龙区人民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我院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阶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发动。活动伊始,我院成立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领导小组,院长李光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我院出台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予以学习动员,院长李光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院干警特别是审判一线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程序公正、实体客观的审判观,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十佳法官”、“十大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展评”等一系列活动,搞好“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出一些精品案例和优秀事迹典型,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成为开展活动的受益者。二、查漏补缺,追根溯源,建章立制。院里通过召开全院全体干警会、庭长会、专题民主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对一些重特大有影响案件当事人的回访考察、院长接待群众信访日制度等一系列活动,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民商事案件判决书论理不透彻、适用法律不准确、裁判文书不规范;某些案件审结时限较长,一些执行案件也存在执行时限较长,未结执行案件原因不明确,委托评估不透明,中止执行理由不充分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院党组经研究制订或重新修订了有关制度,如《周一政治学习日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审理执行时限跟踪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并且督促落实。在执行中,坚持执行案件合议制,超期未结案件问责制。院里还组织庭室进行案件互查,开展“周评一卷”活动,通过对所办结的案件各庭室互相评查,指出问题,有力督促提高了广大干警办案积极性,一些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以及一些长年执行积案得以顺利审结和执结。另外,院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工作思路,制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体制等七项机制,汇编成书,人手一本。另外,还对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各种会议制度汇编成书,人手一本,要求大家时常学习,自觉遵守。三、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石龙区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首先院加强领导和监督,成立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信访问题研究处理工作,同时规定每周一上午开一次例会,听取各业务庭室情况汇报,有信访苗头案件下大力气,责任到人,慎重处理,扎实工作,切实做到效率、客观、公正。其次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教育全体办案人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树立信访忧患意识。通过对当前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把握,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强化警觉性、敏感性和堵塞源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打赢思想意识上的信访仗。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治本。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我们根据多年来的信访工作实际,采取了全员接待制,即院长、副院长随时接待制。三是结合立案、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目标责任制度》、《关于涉诉信访处理预案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时限跟踪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严格流程管理,抓好时限监督,杜绝超期办案。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对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实行“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理说在前头,把证举在前头。该立案的就立案,不该立案的让当事人心知肚明,避免暗箱操作。同时,我们实行严格的信访责任追究制。规定凡在一年中出现一项因工作失误、不负责任或因态度蛮横而致当事人上访的办案责任人,给予信访黄牌警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两次以上的,该降职的降职,或者停职留用。与目标管理严格挂钩,作为评先、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的决不姑息迁就。四、健全、规范审判公开制度。公开是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司法公正的监督工作机制。院从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每一个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一)实行立案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引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真正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实行庭审公开,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增加庭审透明度。(三)实行裁判结果公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说理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四)实行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财产的分配、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评估、鉴定措施等,要求全部公开。五、健全、规范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院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把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确保案件不超审限,防止案件被随意拖延;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确保办案质量;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责任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的制度规范,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提职晋级挂钩,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时时有压力;强化领导责任制,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成员等不同责任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努力做到部署工作有人抓、出了问题有人管、追究责任有人担。五、坚持对所办案件催办查办制和评查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我们一是坚持对审理的案件实行跟踪催办制,发现届临办结期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向承办单位发送催办卡;不定期地对所结案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对于拿得准的案件及时下判,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发生;对于重大或疑难案件,主动与市中院联系汇报,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三是强化案件层层把关制,一级抓一级,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我院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加强对上诉改判、发回、再审及群众反映强烈、赴京、赴省、赴市上访的以及上级指令查办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制,由院监察室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阅卷找出问题,再向审委会汇报,对确属工作失误的,诫勉谈话,给予警告等纪律处分,对于确属办人情案、关系案或徇私枉法的,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对各庭室所办案件开展自查、互查,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一、二类卷率达100%。今年,我院共评查案件8件,向庭室提出意见3条,涉及的潜在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没有发现违法审判情况。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院党组大力倡导建立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拓展法律知识面。切实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和业务知识,增强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和调查研究的能力。今年,根据前年制定的45岁以下干警学历达标规划及要求,目前我院实有人员3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学历31人,大专以下学历3人。今年共有6人参加法官学院培训,并获得法律本科结业证书,有7人参加成人业余法律“专升本”教育,并顺利毕业。除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外,全年我院自行组织全体干警业务培训两次,培训人员90人次。我院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强化司法公正纷争的功能,不断提高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份,通过中级法院组织的干警考试和我院组织的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摸底、激发干警的学习意识,我院形成了你争我学,追、比、赶、帮的良好气氛。七、加强司法保障,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级法院《司法便民十项措施》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维护司法公正的承诺》,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上访总量控制在责任目标以内。对于法院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审判和执行活动中遇到的特殊重要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报告,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重要司法事项形成对党委报告制度,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在“主动、经常。深入”方面下功夫,即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又实事求是地反映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营造出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八、对重点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今年院抽调精兵强将,对三起赴省、赴市重点信访案件和督办案件予以消化处理,保证了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田石头、马姣玲夫妇赴省涉诉上访民事案件。田石头、马姣玲与同村张二伟、孙召峰因债务合同纠纷起诉,我院受理后,查明事实,判决驳回原告田石头、马姣玲的诉讼请求,田石头未上诉,赴市、赴省多次上访。省高院信访组调卷复查后认为:原审并无不当之处。今年4月8日,田石头、马姣玲到省人大对接待人员围堵、拽胳膊、抱腿,严重影响了省人大信访接待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我院经向省人大、省信访局汇报,经区政法委同意,由石龙区公安局实施,对田石头、马姣玲予以行政拘留15日。后田石头、马姣玲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二)陈三元离婚、赡养上访案件。从至年,陈三元两次到法院诉讼,一起是离婚案(法院判决离婚),一起是赡养案件(法院判决其亲生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其继子不承担赡养义务),两起案件原被告均未上诉。陈三元认为法院对其房产判决不公,多次到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上访,达两年之久。我院多次复查卷宗,案件判决并无不当,考虑到陈三元已届80高龄,而且身有疾病,行动不便,且家庭困难这一因素,由一主管院长牵头,协调办事处、派出所、村委会有关人员四次深入陈三元家中,对其婚生子、媳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使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全体干警共同捐资4500元,为陈某买了房产并予以修缮,化解了陈三元长达两年之久的上访纠纷。(三)朱应杰申请执行郏县体委债务纠纷案。今年我院受市中级法院指定受理朱应杰申请执行案。朱应杰案在郏县法院执行期间,朱应杰多次赴省、市上访,我院在受理后,经多次协调郏县体委不配合执行工作,因郏县体委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郏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拟对郏县体委负责人实施拘留措施,经市人大督办,郏县体委写出书面保证还款协议,使申请人朱应杰打消了上访念头。九、活动效果情况。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法院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心、进取心进一步提高,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实实在在的提高。全年案件上诉重审率为10%,改判率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法院干警工作不当,态度蛮横,简单粗暴而引起当事人上访的案件。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市法院于5月底全面启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局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为扎实全面开展后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情况
在全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首先在院领导班子内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指导,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我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定期调度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经过细致安排,我院专项整改活动组织领导工作大为加强,已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本次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为保证本次活动得到有序开展,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我院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本院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确立了本院本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方法、部署、考核要求。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的原则,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我院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本次专项整改活动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即一是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二要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三要下大力气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四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学习动员工作情况
1、广泛动员,提高认识
在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动员大会后,我院立即投入到本次活动的思想动员工作中,先后通过召开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在全院干警动员大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了动员报告,深刻阐述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公平正义、树立法治权威、提高法院公信力的重大意义。会上,刘院长要求全院干警重点就我院在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效率、规范执行工作、队伍管理和公正司法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查找问题。
2、精心组织,集中学习
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加强了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支部书记牵头,各部门协助参与,集中组织所在支部、庭室干警参加学习的制度。我院还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要求所有学员都要按时参加,对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一律要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及时补课,确保参学率。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指定的学习篇目,原原本本地通读,先后学习了《为人民服务》、十六大报告、胡锦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法官法》、三大诉讼法的有关部分、最高法院《两个办法》以及宋鱼水、蒋庆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深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3、开门接访,为民司法
结合专项整改活动,我院认真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开门接访实施方法,规定每周二至每周五(召开审委会时间除外),每日安排一名院领导开门接访。活动期间,我院一名院领导因正在北京学习,无法到岗接访,我院及时安排其他院领导替岗准时接访,保证开门接访活动的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信访申诉的权利。截止到6月13日,我院在9日内共接待了44人次来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办案进度,帮助当事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影响,我院还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内部刊物,广泛宣传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活动形式、取得的效果,为顺利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集中整改工作情况
1、认真查摆,明确重点。针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通过召开三个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渠道,搜集、梳理到的,反映我院在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上的各种表现,经院党组研究,明确了集中整改工作的重点。一是重点岗位和环节,即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容易发生有案不立,超过审理期限等工作消极,甚至玩忽职守的这四个岗位和环节。二是重点部门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等部门。三是重点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好、效率不高和司法行为不规范等。
2、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在集中整改阶段,我们就开始着手对涉及办案程序和审判执行规则的有关审判制度和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发动各庭室和全市各基层法院提出修改意见。目前正在对市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扩大合议庭职权、扩大合议庭职责的意见、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对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组织讨论修改完善。
3、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以公开促行为规范,以公开促司法公正。立案方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庭审方面,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提高诉讼效率;裁判方面,在公开裁判结果的同时更要公开裁判理由,以理服人;办案质量评价方面,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为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提供具体依据;执行方面,对于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依法作出的决定、裁定等一律全部公开。
4、认真组织民商事和执行案件的检查。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拟于6月底至7月初,对全市法院至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办案质量进行一次评查,尤其是要将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的案件;当事人多次上访、申诉人案件;下级法院对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反映强烈的案件;群众举报反映办案不公、不廉的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评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5、加强三项活动的结合。当前,市法院正在同时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等三项活动,这三项活动虽各有侧重点,但目标和出发点都是一致的。我院将进一步做好三项活动的结合,统筹安排,综合部署,相互补充,相互穿插进行,在阶段和时间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步开展。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工作汇报
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的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落实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㈠强化责任,实施强力推动。院党组对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在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第三阶段动员部署会上明确要求回头看要做到“两个到位”,即对集中整改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疏理到位;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清理到位,对不完善、不健全、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该修改的修改,该补充的补充,该健全的健全,并按专题进行整改和建章立制,逐步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院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了实施整改方案,对本单位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了“综合台账”,针对存在审判工作中庭审及裁判文书不规范、队伍建设不强、执行工作不力、涉诉信访工作不到位四个方面突出问题,采取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明确要求:一是各庭室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我院整改方案,并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方案的要求,在分析问题轻重缓急的基础上,一一对应制定各自的整改计划并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各分管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本部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对计划不周密的要加强指导,对措施不得力的要加强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指导和纠正,从而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㈡强化机制,深入扎实整改。一是建立整改责任制和督办制度。按照分管领导督分管部门的原则,制定整改责任制和措施任务分解督查工作方案,针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了项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成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对整改措施和任务实行挂帐销帐制度,并加强跟踪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整改落实公示制。通过采取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廉政监督员和离退休老(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干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公布整改方案和措施,让群众了解改什么、如何改、什么时间改、达到什么目标,使整改工作始终在群众监督下进行。在针对庭审中存在法官随意接听电话等不规范问题,我院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庭审理的规定》,并落实院督查通报制度。三是建立整改结果反馈制。通过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下发整改情况反馈表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反馈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整改结果。同时,充分利用编发信息简报及宣传媒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以整改工作的实绩取信于民。四是建立整改效果评价制。通过组织召开群众代表测评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置意见箱、进行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确保整改方案、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为搞好扩大整改成效工作,我院对集中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梳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突出问题。
㈠院党组带头抓整改。在扩大整改成果过程中,院党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求每个党组成员在年内要认真落实“四个一”,即办好一件实事,提出一条好的建议,与一名干警结好帮学对子,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同时本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从四个方面抓整改,着力按照司法为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首先是针对存在少数法官庭审活动不规范问题,认真落实“一个规定、两个制度”即落实关于庭审纪律的规定和院领导值周督查制度及违法审判纪律制度;设立法官违纪违法投诉中心和效能投诉中心,严格落实效能投诉及告诫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法官投诉中心。针对适用法律不规范问题,采取规范合议庭评议、裁判文书签发和校对,健全审判责任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案件评查通报制。针对案卷归档不及时,案卷质量不高的情况,建立《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对不及时归挡和归档卷宗不合格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共同承担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其次针对存在少数法官权力观、地位观不端正,对当事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拖拉等问题,从解决法官大局意识方面入手,提高法官司法为民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以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载体,抓好四项教育,即“公正与效率”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即“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第三针对存在执行工作力度不大;在案件执行中对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不规范,执行案件不及时,该执行的不执行;强制执行措施欠妥,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将执行人员调整了名。二是推出“案件到人,责任到人,限定时间,集中办理,局长全程监督”五位一体执行新机制,完善了以流程管理为核心的案件管理模式,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换员执行、执行联系卡制度、执行回避、执行案件文书材料立卷装订归档、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权运行、评估拍卖变卖财产、信访督办执行案件处理、执行工作监督十一项规定,对执行重点程序和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同时将十一项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院《执行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分发至每一位执行人员手中。三是改进执行方法,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四是加大执行新理念的宣传力度,强化当事人对民商事交易风险责任的认识。建立执行案件联系卡和执行日志,组织开展执行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第四针对存在对涉诉上访人、申请再审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的问题。采取的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二是实行齐抓共管,谁办案、谁负责、谁接待的信访接待制度,按归口管理,归案到人的原则,通过导诉、审判庭首访负责、判前说理以及“判后说法”等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审判、信访双责制。三是加强督查力度,建立依法及时办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
㈡各庭室联动抓整改。各庭室在落实好院交办的整改意见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抓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如民一庭制定了法庭审理、合议庭合议、裁判文书签发等四项制度,林业庭制度优秀裁判文书评分标准等。执行局对执行重点程序和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汇编《执行工作规章制度》。同时针对执行中存在截留、挪用执行款物的违法违纪现象,成立违法违纪查处小组,加强监管力度,目前已立案调查执行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件人。其中对当事人举报的一名执行干警截留私自保管执行款、收受当事人礼品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现已将该干警调离执行岗位并依有关规定正进一步处理;对另一名干警违反回避规定,以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充当案件代理人及替他人收取执行款物的行为正在查处当中。
三、开展主题活动,突出整改成效
㈠开展“五个活动”,扩大整改成果。结合开展主题活动,促进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做到“五个针对”:一是针对少数干警服务态度不够好的问题,开展创“一流作风”活动;二是针对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开展“努力清积案,为党添光彩”活动;三是针对少数案件质量不够高和少数法官办案效率低的问题,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和评选办案能手”活动;四是针对人民法庭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开展“建一流法庭,创一流业绩”活动;五是针对涉诉信访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涉诉信访大接访、大清理、矛盾纠纷大调处”专项活动。
㈡突出整改重点,确保整改成效。为了扩大专项整改活动成效,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针对“四个重点问题”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改工作。
⒈针对少数法官审判能力不强,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的重点整改问题,建立和完善法官培训工作以司法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制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实践水平。从查摆出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审判能力不强,庭审争议焦点把握不准,庭审活动不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说理说法不透彻,校对疏忽出错漏等等。为改变这一现状,院党组积极开展以办案基础能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书记员记录水平测评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审判管理,制定了《庭审操作规程》,强化审判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活动中,领导带头,每个审判人员担任审判长开一个示范庭,制作一份法律文书,评委到庭旁听,进行逐项打分,提出意见,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针对裁判文书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建立由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会签,合议庭有分歧的由分管院长签发的签发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针对归档案卷质量不高,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完善健全了《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对今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要求归档案卷须经书记员、主审人、庭长、档案员、审判监督庭五级检查,并加强案卷评查通报,强化案卷质量。
⒉针对少数法官形象和审判作风不佳的重点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结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宗旨,及时发现法院和法院干警执法活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法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制度、机制、体制等存在的漏洞。此次“公开大接访”活动,由院长率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接访,并根据提出的问题抓紧清理和核实,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处理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法院的形象。
⒊针对司法为民不具体、不到位的重点整改问题,开展大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安排组织了以党组成员为组长,分两个调研小组下到基层调研。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的形式,对莲峰镇、新泉镇、朋口镇等乡镇,就对法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法院开展“建立为民服务联系点”活动的意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情况;农村山林土地纠纷的现状及矛盾排处措施;乡镇、村办企业的现状及债权债务纠纷情况;计生行政执法情况以及征地拆迁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为该院今后的审判工作确定侧重点打下了基础。
⒋针对案件执行不规范的重点整改问题,按照司法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行执行改革和执行规范工作。以中院将我院作为全市法院执行专项整改示范点为契机,围绕执行程序、实体上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从九个重点工作环节上下大力气整改规范执行工作:一是执行立案、收费环节;二是执行款物的管理、分配环节;三是执行案件换员执行环节;四是执行联系环节;五是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处理六是执行回访环节;六是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环节;七是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环节;八是执行信访督办处理环节;九是执行监督环节。执行局的执行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方案要求,经过对九个环节的分析,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先后制订完善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执行案件换员执行规定》、《执行联系卡制度》、《执行异议听证制度》《执行回访制度》、《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权运行规定》、《评估拍卖变卖财产规定》、《执行信访督办执行案件处理规定》、《执行工作监督制度》,有力地规范执行工作秩序,提高案件执行的效率。
四、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自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院结合实际,围绕重点,深入查摆,建章立制,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一是干警牢固树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显著增强。自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共拒贿万余元,所办案件无一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特别是行政庭一干警在审理案件中,面对一案件当事人向其送巨礼元时,严辞拒收并耐心向其解释将秉公办案时,该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情怀。二是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扩大了审判工作透明度,拓宽了司法为民渠道。通过制定和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执行工作公开和委托司法鉴定、拍卖公开等制度,强化了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行为规范,以公开促司法公正;进一步落实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窗口单位更加文明规范,庭审纪律和庭审作风有明显加强。三是增强了司法公正与效率意识,审判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增加了每位干警的公正与效率意识,能做到慎重办理每一个案件,热情接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开好每一个庭,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达,审限内审结率达。其中,民商事调解、撤诉率达,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个百分点;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呈现出办案数量、质量与效率协调发展的工作态势。四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制度和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统一了司法标准和尺度,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了法律适用水平及裁判文书质量,减少了因工作粗糙和疏漏造成的差错。
虽然我院在前二个阶段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思想上,有个别干警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查摆问题还不够深入具体;二是在组织领导上,各庭室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大多数庭室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则中规定的工作都能认真抓好落实,但有个别庭室落实得不够好;三是在建章立制上,个别庭室制度建设针对性不强,出台的制度过于简单、笼统;四是正确适用法律的水平还不够高,解决矛盾的本领还不够大,公正裁判的能力还不够强,司法作风还不够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五是制度结构不尽合理,审判管理的制度比较薄弱,配套的监督措施不力,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专项整改活动已经转入培训考核阶段。培训考核是专项整改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干警素质和司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我院将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根据最高法院制定的岗位培训标准与培训考试大纲及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考核工作。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自查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 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门作风严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经常有信访件反映;二是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导、司法救助还不够到位;四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尚有发生;五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六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七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 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根据我院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科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我们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现象,没有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以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现象,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现象,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
1、我们通过审查批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不应批准逮捕的,下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认为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也就没有及时进行监督,可是公安机关有时不及时释放,造成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我科询问情况,我们才发现这种问题,这说明我们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从现在起,我们建立了与公安的`联席制度,凡是我们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案件,我们都指定专人进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把回执及时送达我科,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立案监督工作,我们的案源很匮乏,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有些群众不知道到我们科来举报,以后我们一定要抽出工作的空闲时间,加大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到四大乡镇,街道繁华的场所,并且占领新闻传媒,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用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知识,并且定期地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我们的职能,在深挖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领域发挥我们最大的作用。
3、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是当务之急。由于法律的废改立,使得我们对新的司法解释掌握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院里大力加强学习的风气下,我们也迎头赶上,在工作之余,组织全科干警学习新的司法解释,同时,也重视思想政治学习。我们在周五都组织干警做学习笔记,总结学习心得体会,使同志们的学习热情高涨,工作也更有热情。我们相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东风的带动下,我们侦查监督科的全体的精神面貌会焕然一新,一定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
劳教所“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按照省厅、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我们认真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目前,所内专项整改活动仍在集中查找整改阶段。我所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专项整改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和“学条规、用条规”专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现将我所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机构
我所根据5月26日省厅、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所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即提交所党委会讨论通过。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我所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所党委书记、所长***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为使专项整改活动得到有条不紊地有效开展,我所活动办公室又分别下设了综合组、制度组和监督组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运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
为切实做到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深入人心,我所按照实施方案自上而下进行了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发动。5月30日上午,我所召开了党委会,由***所长和***副所长分别传达了***厅长和***副厅长、***副厅长等领导在省厅、局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用上级领导讲话精神统一了班子成员思想,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共识。5月30日下午,我所紧接着召开了中层领导会议,所领导再次传达了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并部署了我所的实施方案。5月31日,我所紧接着又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对在我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会上,党委书记、所长***同志全面传达省厅、局关于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厅长、***、***副厅长的重要讲话。同时对我所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副所长就我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具体动员和部署。会后,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了再动员,把这次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精神落到了实处。为营造强烈的专项整改活动宣传氛围,我所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还充分利用所内宣传栏、办公楼滚动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对活动进行了滚动式宣传,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
三、组织系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中,我所紧密结合已经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和学条规、用条规专项教育活动中,组织民警认真、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人民服务》、《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部令17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部令67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辞退暂行办法》、司法部“十个严禁”要求及**省劳教人民警察“十个严禁”实施细则、部编《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执法手册》、局编《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手册》、《**省劳教工作实务手册》、《**省劳教单位警务督察暂行规定》、《**省劳教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公开承诺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还深入组织学习郑培民、谷文昌、牛玉儒、郑忠华、林建权等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全省劳教系统敬业爱岗、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的先进典型。6月20日,我们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在所内举办了一场“我心中的劳教事业”演讲比赛,选手们在演讲中声情并茂,回顾劳动教养制度确立以来劳教事业走过的不平凡历程,颂扬劳教系统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弘扬广大劳教人民警察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敢于拼搏、勇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和道德品质,讴歌在劳教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和秉公办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捍卫法律尊严的先进典型等。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学习和教育,民警的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的查摆、整改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集中查摆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围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确定的工作重点,我所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和学条规用条规专项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查摆活动。一是主动征求意见。我们走访了相关单位,听取社会各界对我所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我所先后向省劳教局、**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协提案法制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延平区检察院、水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等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召开了党员、民警座谈会,向劳教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解教前劳教人员进行全员谈话等。二是开展“两对照”。我们组织民警认真对照司法部“十个严禁”规定和“三个杜绝”(杜绝打骂、体罚、虐待劳教人员的行为;杜绝超时超体力劳动的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要求,检查个人执法行为是否合乎规定要求。三是开展“五查五摆”。我们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开展五查五摆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即:一查执法意识,摆学法守法意识是否浓厚;在工作中是否落实了“三像”要求;有无动辄以管理者自居,不尊重劳教人员人格;是否做到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二查执法主体,摆劳动教养执法岗位是否全部由民警担任,有否将民警职权交由职工行使或使用劳教人员管理劳教人员的“使用拐棍”现象。三查执法制度,摆场所安全管理、禁闭、警戒具、枪枝弹药等管理制度是否合乎法律规章和上级规定要求,是否合乎场所工作实际,有无存在漏洞需要完善。四查执法程序,摆劳教人员的奖惩考核、请假、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等重大执法环节是否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劳教人员的申诉、控告渠道是否畅通;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是否执行公开制度。五查执法行为,摆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律和规章办事,是否有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教人员的行为;是否有超时超体力劳动的行为;是否有乱收费的现象;有无利用手中职权以权谋私、使用劳教人员干私活;有无与劳教人员界限不清、攀亲结友、发生经济往来;有无违反交通法规行驶机动车辆、或参与赌博的行为。四是召开座谈会。6月15日下午,我所又分别召开中队、护卫队、机关民警三个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掌握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
我们将集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成以下五大类:一是在少数劳教执法岗位、个别执法环节中还有存在着个别民警与劳教人员界线不清、执法不廉问题。二是少数民警对班组长和照顾的“关系户”违规处理时有存在着处理标准不一、执法不公的问题。三是个别民警在对待劳教人员日常考核时,存在着随意性较大,日常管理松懈的执法不严问题。四是个别民警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方式简单,讲话言语过激,不注重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在执法中有不文明行为的问题。五是少数民警履职不够认真,有存在着人在岗心不在位,直接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的执法不作为问题。针对在执法中查找出的'上述“五不”问题,我所以科、队为单位,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十个严禁”规定和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工作中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从问题隐患中查找场所安全稳定的危害,从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等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所党委、各科队各自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每位民警也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
五、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我们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从执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对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逐步建立工作规范。所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下设的制度组,目前根据查找出的执法程序、执法环节、执法行为和场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在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且对现有的管教制度进行重新审核、梳理和修订,着手在努力建立健全民警执法责任制度、监督核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等,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队伍教育、管理、惩处相结合的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同时将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正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以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劳教执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目前,我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正在进一步深入开展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促进我所劳教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切实做到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努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我所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责任更加明确,执法监督更加到位,实现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促进我所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上新水平,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有新提高。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汇报
我所地处xx市xxx路xxx号,是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专门收容吸毒类劳教人员的省属xx所。现有民警xxx名,职工xx名,收容劳教人员xxxxx名。
根据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所于2005年5月中旬全面启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发动情况。在全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劳教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文件精神,首先在所领导班子内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指导,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在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了所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所民警全员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为保证专项整改活动有序开展,我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方法、要求。为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工作,我所通过召开全所民警大会、支部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在5月24日召开的全所民警动员大会上,所党委书记、政委董乔平作了动员报告,深刻阐述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增强民警执法能力,提高我所整体执法水平的重大意义。
为使全体民警正确理解专项整改活动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党委和各党支部的动员发动讲话,始终紧紧围绕各级领导提出的“五个进一步”即:“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执法监督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的目标,让全体民警明确专项整改的目标和方向。
6月6日上午,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xxx在省司法厅xxx厅长等陪同下来我所视察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听取了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夏书记专门就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浙江省戒毒劳教所对专项整改在认识上正确,在把握上准确,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党委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将夏书记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民警,要求全体民警积极投身“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学习、执法和创新能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浙江”建设,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希望。省委领导的肯定和鼓励,极大地激励了我所全体民警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决心和信心。
二、集中整改情况。根据省劳教局提出的四个重点岗位和环节,通过召开民警座谈会、听取驻监检察室的意见、劳教人员及其亲属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政工、法制、纪监、管教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所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重点地列出了对照检查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劳教人员;违规照顾关系劳教人员的现象;在奖惩考核中徇私舞弊,或运用自由裁量造成事实上的执法不公的问题;收受劳教人员亲属及委托人的钱物,或接受宴请、娱乐、游玩等;劳教人员加班劳动调休时间、防止“三超”反弹的措施不落实的现象;所务公开工作不规范、流于形式的现象;执法程序不规范、监督措施不严密现象;一些基层民警执法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的现象;少数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不作为现象,存在执法权隐性转移现象等需要对照检查的九个方面问题。
同时重点列出了需要重点解决的“警棍”、“拐棍”二棍问题即:少数民警违规使用电警棍和执法权的隐性转移问题。要求全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各党支部、大队对照所部列出的问题,查找本支部、本大队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各党支部共排查出各类执法上存在的问题64条。如机关二支部查摆出了对劳教人员日常考核审核复查不够仔细;三大队党支部查摆出了个别民警存在骨干劳教人员应适当放松的思想;四大队党支部查摆出了存在个别民警变相体罚劳教人员;医院党支部查摆出了部分医务民警存在自己是医务人员只管看病,管教劳教人员是中队民警的事的模糊认识等问题。
民警个人也进行了自我分析查找,通过对照自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对今年以来存在违规使用电警棍问题的民警,根据省劳教局纪委的指示,我所纪委监察部门逐一认真调查核实,并给予当事人民警相应的教育和处理,让全体民警从中受到教育和警示,提高他们纠正存在问题的自觉性和整改的有效性。
针对省劳教局领导6月29日对我所工作督促检查中指出的“民警严格、文明执法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警业务熟悉程度有待提高;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劳教人员所内消费应进行适当控制”等方面问题,全所上下进行举一反三的认真整改的同时,将重大执法事项的执法环节,作为整改的重点环节。从严格细化制度、科学规范流程、增强公开透明度、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方面,加强对劳教人员加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重点环节的.整改。如管理部门在严格遵守我所2004年11月3日制定实施的《我所提请重要执法事项工作程序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严格按规定内容和程序操作,定期公示。并明确对加减期呈报材料的审核合议时间、记录责任人、检查责任人。进一步严格禁闭、严管的报批审核手续,建立了对禁闭、严管劳教人员谈话制度。确定并落实了机关女民警每月轮流到会见室帮助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见流程管理。
对发生过一些执法问题及有执法问题反映的个别民警,列为整改中的的重点人员。采取领导个别谈话、戒免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帮助个别民警纠正执法上存在的不足。要求他们认真学习劳教法律、法规,正确掌握劳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劳教法规履行职责。
三、制度建设情况。在专项整改活动的第二阶段,我所将重点放在加强劳教执法的制度建设方面,结合ISO9001质量认证及《民警一日工作规范》、《规范化中队达标考核办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三个规范化”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劳教管理改革工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加以解决。如针对违规使用电警棍问题,明确规定使用电警棍过程中的报告程序和要求,以及违反的处罚规定。
至今已先后制定和修改后重新出台《执法情况报告制度》、《民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民警职工奖励处罚规定》、《医院执法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劳教执法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机关民警到基层一线带班的规定》、《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32项规章制度,同时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75项规章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更加严密规范的执法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基层民警个人和大中队劳教执法的方方面面,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和上级的各项规定相衔接,又做到了简明扼要,便于操作,尤其注意到劳教执法的程序性,使大中队民警明确知道自己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怎么做,从而有效地规范大中队民警劳教执法行为,保证劳教执法权的正确有效实施。其中《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在纠正民警违规使用警棍整改作用尤为明显。
四、培训考核情况。
我所在9月20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根据通过培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根据不同执法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层分类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
司法部的培训计划下达后,我所在10月10日上午的政工例会上进行动员,10月18日制定《实施意见》,分动员、学习、复习、自测、参考等环节,组织各单位认真实施。按照司法部培训考核要点确定的内容,增加对省局新劳教考核办法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还对我所新出台的制度,要求各单位都认真组织学习,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如《规范化中队达标考核办法》出台后,在学习、落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工作督查和台帐检查。
11月3日我所又召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再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在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采取八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会精神的情况报告》上批示和xxx副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部(处)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并就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进行了再动员。为确保培训考核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绝对不能走过场”的要求真正贯彻到整改活动的每个环节,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司法部的精神上来。
二是进一步明确重点,调整做法。要按照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的要求,尽快调整培训日程计划,安排人员集中授课,不折不扣地完成集中培训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精心组织。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分工包干到各个单位,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医院和大队的指导,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开展情况和学习中民警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日常工作和培训考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三大安全”。
为了使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有大的收获,确定一大队、四大队先行一步,在所部的部署下,两个大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习开展的扎实有效。11月9日,二个大队组织58名民警参加以培训大纲考核要点为内容的模拟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除1名民警因准备不充分而不及格外,其他民警都顺利通过了考试。两个大队还组织考试分数在90分以下的民警晚上到大队部学习,直到补考成绩达到95分以上。11月16日,所专项整改办公室又组织一、四大队民警进行了考试,两个大队的民警取得了平均96分的好成绩。
在搞好两个大队试点的同时,根据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的工作安排,按照每个民警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的工作要求,所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制定了集中培训工作计划,将全所民警分二批,进行集中授课为主,各支部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为辅的方式学习。
于11月14日开始正式进行集中授课,114名民警参加了第一批的学习。集中授课由所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分别主讲,对《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意见》、《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刑法》、《人民警察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和《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考核大纲要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讲解,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广大民警参加统一考试取得好成绩打好基础。
在每批次集中培训结束时,都进行了模拟考试,为增强学习效果,强化记忆,对规定参加闭卷考试的有关科室和大中队民警一律以简答题的形式进行闭卷考试,以检验和巩固学习培训效果,确保在司法部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五、执法保障和社会反映情况。我所在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注意做到六个结合即:与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相结合;与促进场所安全稳定相结合;与劳教管理工作改革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相结合;与民警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注意做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使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一)基本解决了“两棍”问题。通过教育、处理,使违规使用电警棍和执法权隐性转移即“警棍”和“拐棍”二个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据我所纪委监察部门9月21日对劳教人员的问卷情况看,认为民警在公正执法方面比过去有较大改进,能按规定使用警戒具和对此没有意见的的占98.7%,对民警执行使用警戒具的不满意率从专项整改活动前的13.9%下降为1.3%。
(二)推进了劳教管理工作改革。我所根据上级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在施行封闭、半开放、开放式管理和自我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出台了《浙江我所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方案》。经过积极准备、周密部署,抓好培训,于8月15日全面实施了三种管理模式,确定了封闭式管理区和半开放式管理区(开放式管理以办培训班和所外“三试”形式组织实施)。目前列入封闭式管理劳教人员450余人,占19.3%,进入半开放式管理劳教1880人,占80.7%。通过二个多月的实践,初步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和特殊预防、特殊教育作用。改善了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环境,改善了劳教接受教育矫治的改造环境,全所连续二个多月出现了劳教人员严重违纪零记录的局面,一线民警普遍反映,压力减轻了,精力集中了,工作好做了。
(三)提高了整体执法水平。通过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所民警对劳教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得更牢固,理解得更深刻。从而做到在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规管理教育劳教人员,切实做到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使我所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促进了执法质量提高。从我所纪委监察部门对450名劳教人员就民警执行《关于加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的测评情况看,对民警公正执法很满意和满意的达98.9%,对民警“按法定条件、程序办理劳教人员放假、减期、所外就医、所外执行”很满意和满意的占97.1%。根据所执法监督部门对考核材料抽查情况看,对劳教人员日常考核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差错率从去年同期10%左右下降到2%。基本杜绝了以罚代教、奖罚随意的现象。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相对于收容的劳教人员数量,执法民警人数明显不足,二者比例全所为9.5%,基层中队民警只有5%左右,大大低于司法部规定的比例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2、教育活动中还存在不够平衡的问题。部分民警认识不够一致;曾一度出现对工作的畏难情绪。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影响了对劳教的有效管理。
总之,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民警的依法办事理念得到有效强化,严格遵守劳教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劳动教养执法事项,已经成为我所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对管理对象劳教人员的问卷和对劳教亲属的走访,对我所民警执法的满意度有了比较大的提升。
★ 规范行为
★ 规范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