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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内容摘要:广东广州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财会[]30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43号)规定,20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48号)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批次由电脑系统随机安排。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下称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应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隶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区报名点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该区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公告,慎重报考。现场确认缴费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网上录入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月1日至11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所属省区“广东省”(非“广东省直”),并认真阅读报名协议,据实录入报名信息,细致核对资料,切记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并将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证件照片自行上传后,下载打印《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考务费。
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字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无工作单位的不盖章)。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2)现役军人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点贴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空白处;
6.现场确认点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准考证打印。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下旬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有误的,可于2016年5月3日至4日到原现场确认点所属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更正。2016年5月5日前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更正资料汇总报市会计考办。
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
(四)成绩公布。
2016年6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称人社部门)确定。初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核发,合格人员领取证书事宜请留意人社部门网站信息。
七、报考收费
(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31号)规定,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75元收取。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二)考试考务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统一使用“银联卡”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
(三)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市本级与区按5:5比例分成。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考生《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二)初级资格考试由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设置考场。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请于2016年3月1日前,将《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2)报市会计考办。
(三)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四)各单位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附件:
1.广州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受理点一览表
2.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
内容摘要:广东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现场审核报名时间;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财会〔2015〕 4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和中央驻穗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规定, 2016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就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考务日程
(一)2015年10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5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1月1日至30日期间,考生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现场审核报名时间;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三)2016年5月14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发放工作。
(四)2016年5月14至18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2016年6月8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考试组织
(一)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省直、中央驻穗及驻穗部队各单位人员的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另行发文通知。
七、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我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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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广东湛江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关于湛江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湛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43号)精神,20我省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分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长为2个小时,《财经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个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报名方式和流程
根据属地原则,工作(学习)单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管
理机构均属湛江市(含各县市、区)的会计人员按以下流程进行
报名。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按照说明及要求正确填写信息。网站开通时间:月1日至30日。
2.上传电子照片。我市各确认点均不提供现场照相、照片扫描、照片导入等上传照片方式,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为证件照),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照片,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上传。
3.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填写有工作单位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原件1:1复印)。
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七、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缴费点地址和时间
报名点 现场受理时间 现场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市辖区 11月4日至22日,25日至30日
星期一至四 赤坎区康顺路48号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0759-3220632 霞山区人民大道18号华侨大厦4楼 0759-2225080 徐闻县 11月6-30日 徐城镇东方一路102号徐闻县财政局 0759-4853121 遂溪县 11月5-27日 遂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759-7788538 吴川市 11月4-30日 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康乐路吴川市财政局 0759-5586383 廉江市 11月9-27日 廉城人民大道136号廉江财政局四楼 0759-6623400 雷州市 11月9-27日 雷州市雷北大道雷州市财政局 0759-8499272
八、报名收费:
初级考试费75元/科(粤价函[]31号)。
九、准考证的发放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的打印时间敬请广大考生留意“广东省财政厅”和“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
十、成绩公布
2016年6月8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广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20广西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考试时间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具体时间另行在广西财政会计网(www.gxczkj.gov.cn/)上通知),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规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就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广西考区的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注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合格后再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全面校验个人报名资格、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并对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四)报考条款。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与网络、电源、设备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或者计算机中断等故障,会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会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另安排时间继续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考生认为上述情况影响到考试成绩的,可以在提交试卷前向考点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
3.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报名程序。
1.自行确认报名资格。考生必须进行全面的报名资格校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获得初级资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按属地选择考区。考生须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的属地选择考区报考,跨区报名考试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请外省和广西区内需跨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3.注册报名信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可以在网上缴费确认前,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4.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考生报名时可以自行在报名网站上订购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大纲及教材的领取需等待出版社配送到各地后才能前往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现场领取,领取的具体时间请关注广西财政会计网(www.gxczkj.gov.cn/)通知。
5.网上缴费。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4〕113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6.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考生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报名缴费已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分别作为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领取所订购的考试大纲及教材时使用。
7.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本次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6年12月1日―12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共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考务日程
(一)报名准备。2016年10月28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等报名相关准备工作。
(二)完成报名。2016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数据的统计、备份和对账等收尾工作。
(三)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前,各考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在广西财政会计网(www.gxczkj.gov.cn/)及财政厅微信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起始日期。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以免影响考试。
(四)组织考试。2017年5月13至16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公布成绩。2017年6月6日前,财政部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www.gxczkj.gov.cn/)公布成绩查询通知。
(六)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具体时间另行在广西财政会计网(www.gxczkj.gov.cn/)上通知),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报名资格审核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
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内容摘要:四川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年5月1日至13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四川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现将四川省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四川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流程为: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后台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如果考生未达到报名条件,系统审核未通过,将禁止该考生报名。
港澳台考生或军队、武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由中央主管单位直属管理的央属驻川单位考生,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
五、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13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六、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至18日举行。因为考试安排了多个批次,请考生留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七、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八、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6年6月8日,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考试管理机构公告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月26日
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20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黑龙江初级会计师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实际符合报名条件,已更新信息但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址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0日。
(四)报名资格审核。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登录龙江会计网(www.ljkjw.gov.cn)“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栏目核实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更新个人信息。更新个人信息相关事宜可登录龙江会计网-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2.报考人员更新信息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从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无须现场办理。
实际符合报名条件,已更新信息但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应与本人目前实际外貌高度相符,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无法辨别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4)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133号),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经济法基础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所在考区报名点领取辅导用书。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共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51-58592503。
特此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2017年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2017年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至14日举行,共4个批次。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2017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4号),现将2017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所在考区报名点领取辅导用书。请关注所在考区网站公布的具体领取时间和地址。
七、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7年5月13日-14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八、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辽宁会计网”(www.fd.ln.gov.cn/lnkjwsy/),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2017年广东汕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7日至30日
2017年广东汕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广东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2017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61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将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考,时间不能混用。
(二)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名程序
我省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JPS/JPG、30K以下、114×156像素。请不要上传生活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证书)。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应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选择报考地区(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单位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区须一致),不能跨地区报名 (汕尾考区只接受汕尾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报考);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
(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7年度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
四、联系方式
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电话:0660-3324857。
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10月26日
★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