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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4日起
关于本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4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属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第一阶段报名时间:11月14日10:00开始至11月18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年5月4日10:00至5月8日24:00间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下载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星期六) 第一批次: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第二批次:14:30-18:00 5月14日(星期日) 第三批次:8:30-12:00 第四批次:14:30-18:00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报考人员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订购。
五、报考费用
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付清。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将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的规定,由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对疑似雷同的试卷,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
附件:
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电话
单 位 及 地 址
联系电话
黄浦区 黄浦区财政局(斜土路222号底楼大厅) 021-63736693 普陀区 1上海希宫(西宫)会计培训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东楼102室) 021-56941266021-56054093 2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 021-62549854 徐汇区 上海裕德进修学院(蒲汇塘路99号-2) 021-64285782
021-54242972 静安区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陕西北路1058号) 021-62278881-会计中心 长宁区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 021-52065656 闸北区 闸北区财政局服务大厅(广中西路1207号) 021-63179911-8101、8102 虹口区 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三河路356号206室) 021-25015258 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凤城路50号丙,近控江路) 021-65023147 闵行区 闵行区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沪闵路6358号2号楼106室) 021-33234860 宝山区 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宝山友谊支路238号) 021-66785175 嘉定区 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8室) 021-69985328 金山区 金山区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101室) 021-37907537 松江区 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松江区秀水新路21号) 021-57822906 青浦区 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五厍浜路201号) 021-59734849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东辉进修学校(浦东新区锦绣路2081号,近东建路口) 021-68545823-0 奉贤区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1室) 021-33611044 崇明区 崇明县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城桥镇人民路60号1号楼底楼大厅) 021-69613740
021-69613741
上海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9日起
内容摘要:上海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第一阶段报名时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1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关于本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7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4日10:00至5月10日24:00间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5日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四、考试大纲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
五、报考费用
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将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规定,由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对疑似雷同的试卷,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温馨提示: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获悉:湖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系统将于月20日至30日开通。
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5日起
20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年11月15日至23日、2016年11月25日-27日,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目前年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暂未开通,学员要耐心等待。全国各省报名入口请点击进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2017年河南信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5日起
河南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00:00至11月23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月25日00:00至11月27日23:59。河南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25日00:00至5月9日23:59,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6日。
关于信阳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公告
根据《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会考〔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信阳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00:00至11月23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00:00至11月27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8日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1日15:00至11月30日23:59。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5日00:00至5月9日23:59。
二、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6日,举行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具体批次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网络报名注册号。网络报名注册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核。由信阳市会考办于审核时间段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审核,不符合要求一律剔除,并提出审核意见。(实行网上审核,不再安排现场审核环节)
3、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审核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意见提示“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于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考试时间共3.5个小时,考试年度内成绩全部合格方可获取初级资格证书。
六、报名收费标准
初级每科收取报名费40元。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如有需求可自行选择考试配套丛书,采取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河南省省内)。
根据省会考办要求,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希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相互转告。
信阳市会考办
2016年11月7日
2017年河南洛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5日起
河南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00:00至11月23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00:00至11月27日23:59。河南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25日00:00至5月9日23:59,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6 日。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安排及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有效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1.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jbm.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网络报名注册号。网络报名注册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河南省省内)。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3日至16日(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务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00:00至11月23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00:00至11月27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8日8:00至11月28日17:3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18日15:00至11月30日23:59。(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5日00:00至5月9日23:59。
(2)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缴费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3)根据全国会考办和河南省会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4)2017年5月9日23:59前完成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工作。
五、收费标准
按照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
洛阳市会考办
2016年11月10日
★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