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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蝶杂文随笔
高高在上的帝王啊,我是来自远方的诗人,要与你谈谈生与死的问题,还是生与死的问题。
或者说,生与死,自由与美的问题。
你说,人应该死重若泰山。蝶也应该这样的,珍稀的美丽不当绝于世。你说你是爱美的,也是爱蝶的'。于是你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将我囚于那小小的瓶里,看着我一点点地挣扎、窒息、干枯、死去。
你说这无损我的美丽。
是啊,我的外表依旧光鲜,我的羽翅依旧有着月华的光泽,可我的内里已经腐坏、朽烂。
你爱的到底是这枯寂的美丽,还是我真正的美丽自由的灵魂?
人们欣赏的不是我外衣令人绚目的色彩,而是我翩飞时自由的活力与生命力。失去了生命,美丽还有什么价值呢?不自由 ,毋宁死。我宁愿不闻名地死在自然中,也不愿死在你手里。
我恨你。
如果说庄周梦蝶是蝴蝶把梦托给了庄生,那我希望我永远不要到你梦里去。
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有个梦,纠缠了我几十年。现在,还常来纠缠。
梦的引线,千梦万梦梦梦不变:我的书,没地方存放。
梦的进程,虽异却同,令人揪心惨然:有时,我将书架靠在学校的食堂壁,人翻人拿,鼠咬鼠爬,整洁的书上满是菜汤饭渍,夹杂着黑黑的老鼠屎,散发出浓浓的老鼠尿味;有时,书架被放到教室的天楼上,借屋檐遮风挡雨,阳光暴晒晨雾润湿,飘风吹过雨丝袭扰,书页翻卷霉变,书脊发黄损烂,书本残缺破败;有时,书架出现在单位的走道里,单位的员工、办事的外人,随手拿走不再归还,零落星散不知其踪,挤挤挨挨的书架愈来愈空旷散乱……
梦的终点,美好而圆满:我有了一只书箱,说大就大,说小也小,竟然可以将我的书全部收纳其中。小心地整理好书,锁上箱子,将钥匙别到裤腰上,反手拍拍,感觉到它硬硬的在,我释然而笑。
有时,我得意得笑出声来,不但笑醒了自己,还笑醒了身边人。身边人翻个身,嘟囔一句:神经病。夜色温柔,屋宇甜蜜,我看见那只书箱愈来愈清晰地出现在墙隅,不大不小,正好塞满我的思绪。
这只书箱,是父亲给我做的。
父亲虽出身富家,但因江山革故,家道中落,初中毕业不能再继续学业,只好当了一名小学教师。父亲心灵手巧,颇多才艺。到县上进修时有篇作文,用小楷写在作文本格子里,笔触轻灵洒脱,有好几千字。上地理课,随手在黑板上画地图,中国的、外国的,与课本上相差无几。公社组建文艺队,他写三句半台词,拉二胡、手风琴给合唱队伴奏。学校的篮球队,他既当教练,又是雷打不动的边锋。父亲甚至还有一套木匠工具,家里的桌椅板凳,大小箱柜都是他闲暇时自己做的`。
入学读书时,我已积累了十几本画本。这是我的宝贝,心爱得不得了,放在书包里挎着怕同学拿,塞在枕头底下压着怕老鼠咬,藏进母亲的衣箱里怕拿出来看时弄乱了衣物。一会儿这,一会儿那,不管哪里,都不放心,总觉不得其所。一天,父亲见我呆头呆脑地抱着十几本画本,不知所措,拍拍我的头:算了,我给你做个书箱!
没几天,我就有了一只书箱:六十多公分长,四十多公分高,三十多公分宽。父亲还给书箱订上锁扣,买只小锁,用毛线编的带子串着钥匙,交给我。从此,我的画本有了藏身之地。我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上山捡柴,下河洗澡,都不拿下来。
初中,读走学。母亲每天都给我点钱,叮嘱我到街上的食店吃午饭。一碗面,一角钱;一个儿糕,两分钱。我舍不得,攥紧钱,凑起来买画本。画本越来越多,初中毕业时,差不多有满满一箱。星期天,我常带着弟弟妹妹郑重地打开书箱,抱出画本,或坐或蹲,或趴或躺,一本本地翻,边翻边读,边读边讲,听得弟弟妹妹如痴如醉。
初中毕业,我外出读书,书箱留在家里。一晃,长大了。又一晃,成家了。再一晃,有儿子了。还是一晃,儿子喜欢看书了。看着小不点整天把他的书搬来搬去,东放西放,藏这藏那,想起父亲给我做的书箱。回家找,画本虽已星散,书箱却还完好无损。我将书箱传给儿子。儿子如我当初一样,将书整整齐齐摆放在书箱里,锁着,钥匙挂上脖子,一刻也不离身。周末闲暇,我拿着书,靠藤椅上,说:看书了。儿子丢下玩具,急颠颠地打开书箱,拿出一本,坐到我的脚边翻看。书箱静静地蹲在屋角,静静地看着我,静静地看着儿子。父亲的目光,透过书箱看过来,盯着我和儿子,温柔亲切,仿佛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我们沉浸在各自的书里,寻找到了各自的快乐与满足。
时光流进梦境,书箱成了“如意乾坤箱”,说大就大,装得下我十多只书柜的书;说小也小,还是父亲给我做的书箱模样。
梦境锁着时光,父亲正在码凳上锯、刨、凿、钉,一只书箱渐渐成形;我和儿子都六七岁模样,坐在温暖亲切的光晕里,把我们的书一本本整整齐齐地装入书箱,锁好,钥匙挂到脖子上。
一只苍蝇杂文随笔
夜深人静,独自在电脑前看一部意大利的电影,借此想休息一下脑子,放松一下工作了一天的神经。可是,看到高潮处,一只苍蝇在电脑前嗡嗡地飞来飞去,惹得我心烦,顺手找了蝇拍,再去寻时,却又不见,于是继续看片,但不多时,那苍蝇竟又在眼前自由的飞,好似在欢快地舞蹈,然而这的舞蹈却激起了我的无名火,手拿蝇拍,认真寻着它的踪迹,时刻准备着将其变为肉泥。
然而,那苍蝇却似很兴奋,又好象感觉到了暗存的危险,不停地在飞,即使落脚也是找一些极其安全的地方如茶杯上、烟灰缸里、台灯罩里等,使我无从下手。它的这种行为更激起了我心中的愤怒,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其粉身。正在想着,它却好象挑战一般,径直落在我的脸上,我只得晃脑,再寻时,却不见踪影。点根烟,猛吸一口,强迫情绪安静下来。果不其然,才吸了二口,那苍蝇就落在了电脑屏幕上,于是瞄准举拍,顿时就成了肉泥粘在了蝇拍上。
讨厌的苍蝇消灭了,电影却也结束了。再点烟,看着蝇拍上尸体时,不禁为自己刚才急躁情绪而可笑和自责起来。不就是一只苍蝇吗。自己刚才为何那么急于消灭它呢?自己为什么那么愤怒呢?也许是白天的'工作太累了吧?也许是这几天的工作太多了吧?也许是这几天家里的事情太多了吧?但就因为工作太累,事情太多,情绪就可以急躁,心跳就可以加速吗?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这即不符合自己处事的原则,也不符合养生之道。急躁情绪要不得啊!
当今社会,由于社会压力过大,使人的情绪越来越变的不可忍耐,越来越变的急躁,人的脾气变的越来越坏,一点小事可以演变成人命,一时的愤怒可以酿成犯罪,这样的报道与传说是何其多啊!急躁情绪万万是要不得的啊!切记!切记!
一只流浪狗杂文随笔
今儿还挺冷,风也挺大,春天咋暖还寒的时节,还是有冬的身影。
发现了一只狗,身上很脏,毛色暗淡无光,倒是脖子上有项圈,以为是谁遗忘了的。毕竟,有的主人,不懂养狗,身上也是脏兮兮皱巴巴的。可是不是。
如果有主人,那不管外貌怎样,底气十足是真的。有家和没家的感觉两样的。这条狗看上去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明显营养不良的瘦弱。更让人觉得气愤的是,它有项圈,说明它曾经有个家,现在被主人遗弃,这种给人希望,画个大饼,又让人希望破灭的行为,最可恶了。
说被遗弃,并不是空穴来风。一般走丢的狗,对于人类,还是很亲近的,这是汪星人的天性,可它呢?看到我试图接近它的时候,明显的往后退,身子弯曲,尾巴翘起来,浑身的戒备,就算我仍给它几块牛肉干,也是狼吞虎咽的吃掉,完了,依然不靠近我。
倒是旁边两只猫,早已迫不及待的跑上来,围着我转来转去。那两只猫,就在家附近,看见我投喂吃的给狗,也并不去争抢。动物之间,自然有他们的交流方式,猫儿们定是听说了狗儿的悲惨身世,不忍心去和它抢食。
这么对人类持有戒备心理的狗,绝对是心灵受过伤害的,而且不止一次。它分不清陌生人的善恶,不能辨对方行为的友好或者恶意,它肯定也曾经满怀欣喜的跟随过向它打招呼的人类,却被对方狠狠折磨过。
它的尾巴掉了一截,眼神黯淡,吃完牛肉干,放松下来的时候,感觉又特别的凄凉,哀怨和难过,止不住的从它灰暗的眼睛中流露出来。
可惜我的牛肉干投喂完了,等返回去再拿出一袋娃们吃的香肠时,它已经不见了,遍寻不见。
它应该已经懂我并没有恶意了,也会了解我试图去帮助它,可除了两只欣喜若狂飞奔而来的猫,它却还是走了。就是短短十几分钟的相处,你完全了解了它,而且很明显感觉到了它听得懂你的话,人类和动物的眼睛也是想通的,你完全明白它表达的`是什么,它也明白你的想法。
就算如此,它还是走了,留下我遍寻它的踪影而不得。其实它是只小狗,却有了年纪,所以对于人类,已经满满的失望和不信任吧。也许一开始都是甜言蜜语的情意浓浓,久了就开始各种嫌弃了,最后干脆一丢了之,任谁都会觉得伤心难过和不解,万物皆有灵,更何况本来就深谙人类心理的狗呢。
直到现在,它的眼神还浮现在我脑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它去了哪里?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遇到好心的人,因缘际会收留了它?
我希望这短暂的相处,可以让它受伤的心灵,稍微得到些安慰,也希望有天终于再见时,它有了一个家,虽然我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无法预料也无法猜测,除了这样的担心,有时候对于这样的事,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一只婚戒杂文随笔
尤兰是个美丽、温柔、多情的少妇,嫁了个叫华立培的伯爵,生有一对子女。这本是个令人羡慕、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华立培却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便千方百计找妻子的茬,要把尤兰休了!尤兰很是痛苦,思想单纯情感专一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竟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可恶的是,伯爵勾结秘书和保姆将两个孩子藏了起来。这对尤兰的打击是沉重的,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不思念自己的儿女?她神情忧郁,暗自掉泪,却又不敢反抗。伯爵认为她软弱可欺,更是变本加厉地欺侮她,竟在每天外出时,将她关在屋里,门反锁了。怕她跳窗逃跑,还用绳子把她捆起来。
尤兰被捆在屋里出不去,万般无奈中很自然地想起一个人——马茨奇。这是她姑娘时的事,在一次社交活动中,一个流氓对她非礼,是一个英俊魁梧的先生救了她,用拳头把那流氓教训了一顿。她向她道谢。他给了她一张名片,说:“以后你若遇到危急的事,就把这名片寄到花市总会,我会来帮你的。”她看了名片后知道他叫马茨奇。
她使劲挣脱了绳子,抱着试试的心情,从抽屉里找出那张珍藏的名片,写好信封,把名片放进去封好,然后从窗口丢了下去,嘴里祷告着:“仁慈的上帝,你帮帮我吧!”尽管希望渺小,但她还是祈盼有人拣到信后把它寄出去。
正当她感到失望至极时,猛听得锁响,门开了,马茨其奇迹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好些年不见,他还是那样风度翩翩。听完她遭遇的不幸,他焦急地说:“时间不允许我在这里久留,你丈夫他们肯定要回来了,你让我怎么帮你?带你逃走好吗?”她摇摇头:“这真是我丈夫所希望的,她巴不得我失踪呢!这样我将失去孩子、家庭和财产。”
“他们打算怎样来危害你呢?”马茨奇问。“我听丈夫对秘书说;让他到首饰店跑一趟。”“去首饰店?什么意思?”“我不慎把丈夫赠给我的结婚戒指丢了。看来他要抓住我这件事大做文章。”他见她无名指上戴着戒指,不解地问:“你手上不是有戒指吗?”“我怕他发现到首饰店依样做了一个。可近来他突然对我手上的戒指特别注意,几次要我拿下来给他瞧瞧,由于戒指太紧嵌在肉里取不下来,他只能作罢。”
马茨奇听了断然说:“他这样做一定是知道你把结婚戒指丢了。那么现在这只戒指和丢掉的那只结婚戒有什么不同吗?”她红着脸说:“婚戒的背面刻着我们结婚的日子——10月23日,而这只戒指上刻着你的名字——马茨奇,为的是能永远记住你。”他听了很是感动:“谢谢你记着我,其实区区小事不值得你这样做。看来你丈夫到首饰店去问过了,知道了这件事,有了把柄他就可以赶你走。”
“所以我急啊,才冒昧地写信给你。”马茨奇安慰她说:“你不用怕,我会有办法的。”“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奇怪地问。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弯曲的铁丝:“用它什么样的锁都能打开。好,我走了,再晚可能要碰上你丈夫他们。你放心,事情会圆满解决的。”说完他走了,照样把门反锁了。
果然马茨奇刚走一会儿,华立培伯爵和秘书就回来了!他嘿嘿冷笑两声说:“一会儿首饰店就要派工匠来了,用剪子剪开你的戒指,同时我又通知了我的母亲,要当着她的面,看看你的丑行!”尤兰这才明白丈夫的险恶用心,原来早就想抛弃她!因碍于自己的地位和名望,不敢做得过分明显。现在有了这个岔子,他就可以破坏她的名誉,顺理顺章地将她休掉!
尤兰惊慌不已:“即使要了我的命,我也不会被他们剪掉婚戒的!这是我们结婚的`纪念。”“说得倒好听——婚戒!纪念!”华立培凶狠地说,“起实你手上戴的早不是那只婚戒了!那只婚戒我在地毯底下找到了。哼,手上戴的不知是哪个情人送你的礼物!”尤兰听了更着慌了。这时伯爵的母亲和首饰店的工匠相继来了。她婆婆是个严厉的老人,她不允许儿子胡作为为,也绝不允许媳妇伤风败俗,她要秉公处理婚戒的事!
伯爵不管妻子愿不愿意,抓住她的手送到工匠面前。只见工匠拿起工具一夹,“咔”地一声,戒子便断落在工匠手中,他随即把剪断的戒指交给伯爵。伯爵得意洋洋地把戒指送到母亲面前:“你看——上面以前刻的是10月23日的日期,我们结婚的日子。可现在刻的是——”没等把话讲完他自己已经瞠目结舌了,那断戒的背面正刻着“10月23日”!旁边的人都看见了。“这、这……”伯爵说话结巴,不知所措。
他母亲勃然大怒:“你这是搞的什么鬼花样?”呼地站起身,甩袖离去。伯爵又惊愕又羞愧,一跺脚灰溜溜地走了,竟不回家!保姆只得把两个孩子交还给尤兰。尤兰抱着一双儿女,流下了又悲又喜的眼泪。她从心底里感激马茨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马茨奇离开伯爵家立刻去了首饰店,以100个法郎贿赂老板,並买下一只戒指,要工匠在戒子背面刻上“10月23日”一行字,随后剪断。接着他化装后充当工匠去了伯爵家,在剪下尤兰手上戒指时,用掉包计把早就准备好的断戒交给了伯爵,保全了尤兰的名誉,挫败了伯爵抛妻的阴谋。
一个礼拜天的晚上,尤兰去了社交场合,在那里见到了马茨奇,向他当面致谢:“马茨奇先生,我不知怎么感谢你才好。您的聪明和机智,更令我敬佩。”“他彬彬有理道:”夫人过奖了,见义勇为是每个男人应尽的义务,不足挂齿。”正在这时有人来叫他:“罗宾!”“嗳。”他答应着转过身子。
尤兰吃惊地问来人:“他是马茨奇,你怎么叫他罗宾?”那人笑着告诉她:“他还有一个名字叫亚森罗宾。”“啊——”她大为震惊;“原来他就是侠盗亚森罗宾!”“对!”马茨奇笑着拉着那人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尤兰感慨不已:“好一个有情有义的侠盗!”
庄周与蝶杂文随笔
大兴安岭,铁道宾馆
我做了个梦。
一个噩梦。
我当时盯着我奶奶手机充电冲半满闪现出来的绿光,还想着奶奶的手机充完电了,可以充充电宝了,不知怎么的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醒来时摸到手机,跟韫玉大半夜开启深夜茶会。聊着聊着手指不灵活,打出了一句句我目瞪口呆的话。
“我跟你说我背后wubdnhshsjnz”“背后有就看那不做神经病这不是”宛如乱码的话一句句不受我控制地发出去,韫玉直接嗷嗷讨饶叫我别说了。我关了手机,将手机放桌上,不敢回头看,心一横死闭眼睛就睡。
人越是害怕越是清醒,于是我清醒地思考一个问题。
我刚刚拿的是手机……?可我的手机…不是在浴室充电吗?
那我拿的,难不成还是充电宝?
想到我给韫玉发的话,我死命闭着眼睛,我心想我怎么也不能回头,电影电视剧里面回头的都特么没好结局。假睡真睡都要睡。
一眨眼天亮了,奶奶催促我赶快起来都中午了。我点点头爬起来准备洗漱,却总有种莫名的违和感。看着帮我叠牛仔夹克往行李箱里面塞的奶奶违和感越来越严重。
……我夹克衫,不是在车上吗…
我一脸疑重地进了浴室,听见门外同行老太太吵的不可开交,挠挠头没怎么理会,就去洗漱了。
我拿起手机,对,这次手机在浴室里了,还充着电。我看着那熟悉的`黄光有点头疼——这都充了一夜了怎么还是这么点电?这地儿供电不足?我能投诉吗……
看了一眼时间,1:23,确实睡得够久了,我把手机放回去打算上个厕所就刷牙,还没走到马桶边我又返回去看时间。
1:23。
我奶奶说中午了。
天还亮着。
可我的手机……是二十四小时制。
熟悉的冷汗蒙上后背,我觉得那个奶奶好像就在我身后,我还是不敢回头,却只能僵立在那儿,不知所措。
我睁开了眼睛。
一片黑暗。
我心想这梦总算结束了吧,听着左右呼哈连天的,蹬蹬腿还是有点害怕。
我心想这夜,就算床再小,我也要跟我奶奶挤着睡。
我:奶奶——
我:——??!
没有声音。
或者说声音就像是闷在一个封闭的罩子里,我死命在罩子里拍打呼救,却是叫天叫地皆不灵。
在无数声发不出声的奶奶中,我绝望地想,如果我醒来了,我绝对跟我奶奶道歉,不该惹她生气,求求她能听到我的呼叫——
然后我就醒了。:)
我脱口而出:“奶——”
哦,这下声音也回来了。:)
……奶奶de:)。
于0:27 书
我是庄周还是蝶?
亦是庄周亦是蝶。
蝶殇的杂文随笔
我的前生是一只蝶,静静地在你的温柔中化为永恒。
此刻,咀嚼着破碎的梦,唯有往事淡淡,静下心灵,开启记忆深处的枷锁,往事散落了一地……
只因生命中有你,我用灵魂赶路,追寻你走过的脚步。捧起片片真情读你,思念的心却空缀满温馨。
一个人坐在寂寞的风口,于云卷云舒中听到心碎的.声音。记忆里,你的歌声震落了一片温柔的月光,化作眼角一颗泪珠。那滴泪,在你转身后的缄默里,甜蜜到疼痛。我的心也似那滴苦涩的泪,潸然掉进这个季节的伤口。我在簌簌风声里想你,心底掠过一只飞鸿,是你星光般飘渺的影子,你微笑的眸子像春天的阳光那样温暖。一盏孤灯下,抚摸你的影子,好想你提着温暖的灯盏,陪我寻找明天的太阳。
尽管疼痛,尽管泪流,仍然坚守。依旧记得那句话,而现在,那个诺言在你的嘴里,只是早晨的迷雾,飘渺的无法触及,忧郁的秋风,飘走那份情绪,那句誓言。
你是我的伤痕,难以复原的伤痕。
疼痛以及疼痛,你的名字刻在我的沉默里。用疾病与忧伤,愈合自己终生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那里有往事的缺口,有幻想的抚摸。
用文字歌吟那段绚丽的时光。
我是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把往事放在里面,雕塑成一座小岛,将自己放逐岛上,开始寂寞的孤独思念。
刚才,我在这里想你
一只蝴蝶飞来,盘桓不去
我自问 秋天了 哪来的蝴蝶
看着它婀娜的身姿蓝色的翅
这一定是你派来的天使
我想把它装进信封里
载着我的爱寄到你那去
犹豫片刻 我终于放弃
因为在信封里 它会死去
无法代表我和你的爱 至死不渝
如果在这个季节里 你看到一只蓝色的
蝴蝶
不要惊异 请仔细看它的双翼
左边的翅膀 我用心写了九百九十九个
对不起
右边的翅膀 我用爱写了九百九十九个
我爱你
破茧成蝶杂文随笔
没有经历过痛苦的雕琢,怎能有一颗坚毅勇敢的内心?没有经历过挫折的锤炼,怎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正可谓:玉不琢不成器,这是一句永恒的真理。而这次的三下乡就好比是一场战役,给了我们人生中的第一次磨练。破茧成蝶,痛苦之后是美丽的重生。
讨论会上,大家都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并进行了下一步的分工协作;而我,也开始准备锻造出征的利剑。活动第二天,伴着初升的朝阳,我开始了忙碌的一天,尽管对遂溪杨柑的了解是一片空白,但却丝毫浇灭不了我的热情。围绕农机这个关键字,我开始进行搜索,打开一个个链接,我浏览了一个又一个的网页,编辑了一段又一段的文字。从迷糊到清晰,从懵懂到了解,隔着屏幕,我就已经能够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泥土的清新,我了解到了更多农村的风土人情,这是一种不同于城市的质朴、清新和自然。我明白,这次活动不仅仅是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体验生活,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能够不辱使命,做出可喜的成绩。
作为一名在校的学生,这是我第一次脱离书本,接触社会。下到乡里,顶着烈日的灼烧感受生活的艰辛,这些都让我心里充满激动。同时,我也怀着些许的担忧,毕竟从未真正走入社会,不了解人生百态,我要怎样才能去适应它?我要怎样才能去尽我所能地发挥作用?我知道,实践团的很多成员都有过丰富的.经历,甚至是上次实践团的前辈,这让我不敢放慢自己前进的步伐,却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我一定要为团队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天的奋斗总算是有所收获了。在查阅资料时,我了解到现在农村的状况依旧不容乐观,尽管国家每年都给予农村大力的扶持,但是,落后的思想加之其本身的吸引力不够,农村落后的状况一直难以改变。我希望,我们此行在调查农机使用状况的同时,能够发现更多的问题,真正帮助到农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明白臆测始终是不够的,我期待下乡之日的到来。
蝶恋等待的杂文随笔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总有一些等待,明明知道是没有结果的,却又不停的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间,等待着苦果,或许,所有的等待理应有回响,哪怕是人海茫茫中的惊鸿一瞥,亦或是,楼兰登高的遥望。亦有不明是非的思念,是远方的佳人,或者是近在眼前的子规啼,泪水早就湿衫,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是坚强,是惆怅,是思念,是等待。
也有多少人,登极倚轩眺望,风细细,雨茫茫,江面不知是过了多少的船只,心间留下多少的`惆怅与荒滩,也许,是千里之外的归鸿带信归,亦或是落霞与孤鹜齐飞,渺茫除,看极了惆怅,也将此心葬于这一片荒凉的亭楼,荒凉的地方,荒凉的世界。
所有人都知道,多少年的等待,可以换取多少年的芳华,然,所有的世人却又在迷迷茫茫中缠绵,于红尘深处静默,于落花中深情,于是,不管多少的错误和过错,在这一刻,都选择了原谅,这种原谅,是不卑不亢,是不声不响。或许,许多事情明明是命中注定,注定无缘,但那人心呀,就是固执,一定要痛了疼了才肯回头,但是,如果不是这样,人的美丽之处也就不存在了。
痴情人迷恋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唯美诗词,是他们一直要追求的或者要达到的一个目的,爱在红尘的深处,眷恋的,不仅仅是在水一方的思念者,也是一份远在天涯海角之人的一份希冀,为的,是能够早日团聚,博取一个跨越时空陪伴与欢乐,消去思念之愁、失志之愁。
倘若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那里会有那份固执和纯真的爱情和思念。那人在未能够谋面的地方,为了等待,可以形体消瘦,满目苍痍,等待着有一天能够团聚,能够重逢,或许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有了一个不确定而又执着的目标,不至于是大雁空归,杳无音信。
若是有缘,沽酒言欢,消去无尽之离愁、惨淡之人生。与柳永把酒话桑麻,与柳永填词作曲,此等逍遥,何不快哉。若是“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那是愁至深处的绝望和迷恋,借酒消愁愁更愁,若是沽酒能够醉人,那么,柳三变也不会如此之愁,迷茫愁至,何以言为之“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愿求一醉,忘了尘世间的惆怅与悲凉,酣然入睡,别无他求。三变想要的,是愁至深处的迷醉,是痛到极致之时的苟延残喘。
于烟光里,柳永的愁意与孤独,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阳光残照,落日无情,登台望极天涯路,那条路是来时路,那条路又是归路,抉择,彷徨,添加的只是更多的失意和落寞,如果可以选择,三变会选择一个怎么样的结果呢?他的远方,还有多少人等待着,他的眼前,是多么的煞人眼。
奈何呀!柳三变无李太白的“对饮成三人”自娱自乐情怀,到柳三变这里就成了“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此情此景,柳三变是愁,是心灰意冷,是寂寞孤单。或许,江面熙熙攘攘的人船,是柳三变心中的愁,多一个人便多了一份愁,愁的,是与自己相似之人,是江湖中与自己毫无关系之人,是期盼之人归来时候的那份希冀。
在哪里,柳永是等待者,也是出发者。或许,他去往的地方是远方,远方之人来的地方是柳永所处之地。或许,“等待”是已经知道的谜底,却又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揭开这个谜。于是,等待之时,自己又处于惆怅与愁里,可能彷徨,也可能深情。
或许,三变也知道“那些与你一起同行的人,有一部分人半路失踪,有一部分人半路走散,还有一部分人下落不明。”于是干脆就选择了一个地方,一个怀缅的地方,祭奠着自己的惆怅,怀念着远方的亲人,于此,回忆着从前的日子,剪烛西窗,一剪一段情,剪完后,落在桌上的串起来,是那些曾经一份份的记忆,或许,在某一刻拿出来,嫣然一笑,原来,所有的支离破碎未必是遗憾,还有可能是最美好的。
一只竹蜻蜓杂文随笔
一阵风过,除了扬起一地的尘土外,还惊得枝叶“呼啦”作响,仿佛一千个鼓掌的人儿;刹那间又惊起一丛麻雀、三两只布谷鸟,“嗷嗷”叫着飞得无影无踪。
小李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对这样的情景早已习以为常,三十年春夏秋冬转瞬即逝,小李也变成了老李,除了许多对“人生易老”的感慨之外,老李还有一位相濡以沫的妻子以及一个上个月刚满八岁的儿子这两样最重要的家当。其余的,不提也罢。
老李有个外号,响亮得很——铁公鸡,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这个称号来自那“一毛不拔”的典故。传言老李上班从不坐车,只骑着一辆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呼啦车”;传言老李经常在黄昏不久去菜市场,买回来一捆捆半价的菜蔬;传言有一次老李的儿子嚷着要一把尺子,老李二话没说出门拿了一块薄木板就回来了;又传言老李是家中的财政部长……
今天老李回来的有些晚,手里还拿着一枝竹蜻蜓,儿子已经向他要了一星期了,实在是拗不过那个活祖宗,老李也只有忍痛割爱了。一回到家,一阵风呼的就刮了过来,把老李吓了一跳,待他看清楚是自己的儿子后,手中的竹蜻蜓连同刚才还在眼前的儿子就不知去向了。老李不禁暗叹一声:这小兔崽子真是跟我当年一样贪玩,不,是更贪玩。
这一天,老李的儿子很晚才回来,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倒头便睡。第二日,老李下班在家津津有味的看着足球比赛,正惋惜中国队上半场的那个头球,儿子却随着关门声冲了进来,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再不吭声了;老李就纳闷了:昨个他不是还好好的吗?仔细一想,不对呀!刚刚儿子明明十拿着竹蜻蜓出去的,怎么现在却空手而归?老李突然间意识到一个问题:似乎儿子的竹蜻蜓被别人拿走了,要不儿子也不会那样一副委屈的'表情。那么,是谁呢?
于是,老李难得的关了电视,去问儿子事由,儿子却始终一言不发,无奈之下,老李也只有去做伟大的福尔摩斯的工作了。他开始推理思考起来:是隔壁的老张吗?不对,他和妻子旅游去了,根本就不在家;是楼下的小陈吗?也不对,他一个单身汉没事拿别人小孩子的玩具干什么?难道是楼上的王大妈?嗯,她似乎有一个孙女来着,也不对,她的孙女才一个月大,而且昨天还哭了一下午,吵得我头都晕了,哪儿还有时间去管什么竹蜻蜓……老李想了半天,几乎整栋楼每个人都被他排查了一遍,想得头都快破了、依旧是一筹莫展,一看表,竟已是半夜一点钟,撑不住了,倒头就睡。
第二天老李依旧在思考那个问题,迎面二楼的老朱走了过来,冲他点头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老李一愣:嗯?他的笑容怎么这样灿烂,嗯,一定有问题!刚转过身,小赵就与他擦肩而过,老李又呆了一下:咦?我记得小赵每次遇到我都要打个招呼,今天是怎么了,似乎在躲着我,哼,这人有问题。小唐的表情怎么那么怪异,说不定是他……不知怎地,在老李的眼中每个人都不正常,似乎每个人都有莫大的嫌疑。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老李的神经就没有松开过,他甚至还将邻居一只斑点狗怀疑了一番,当然,每棵树也都未逃过他的法眼。
这一天,老李揉着脑袋出门去了,刚走到单元门口,忽的一阵风刮来,老李兀的感到头上落了个东西,伸手一摸,竟是失踪了一周的竹蜻蜓,似乎是从楼房的高台上落下来的,老李这时才恍然大悟,儿子的“委屈”恐怕只是怕挨骂而已。于是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在老李眼中,每个人都再正常不过了。
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多年前在省城漂泊,疲倦的翅膀舞动,浑如故乡天空一闪而过的熟悉的麻雀。在这样的心境下,诗歌《一只鸟从故乡飞过》应运而生。一直念念不忘1993年的那个秋日,在省教育学院图书馆惊见我的诗歌亮相太原日报“双塔”副刊的欣喜,温暖了之后相当漫长的时日。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回忆,是因为那几行文字的发表及文字本身,实在有太多的内涵。有时甚至想,那是不是多年来我不肯轻弃文学梦想的一个支点呢?
阅读是艺术的再创作。一件作品抑或文字诞生,写作者已然完成了他的劳作,剩下的事情就要靠读者来完成了。文艺学上有共鸣之说,而共鸣的时间跨度,有时拖沓的惊人。美国女子艾米丽?迪金森,一生沉寂,孤苦地与文字相依至终。谁会料想,其身后现世的文字,会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阅读风暴,从而成就了她美国“十九世纪最优秀的抒情诗人”的美名。斯人已去,文脉悠悠。
读到散文《永远的麻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早年曾经写过的那首诗歌。而此文带给我的冲击,远非迪金森文字那般令人唏嘘的回应久远。作者东风染碧树,于我而言并非陌生。我们笔墨邂逅于读者杂志官方论坛,文来字去,相互知晓。记得我的文字曾被她细读,而后知道她还经营着一个网上散文沙龙。应邀去过她的园子,到她组织的QQ群参与过有关散文的评议。说心里话,能在喧嚣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固守精神的一方孤岛,这样的举措足以令喜好文字的我肃然起敬。
虽然因我的惫懒和时间关系,近来和东风染碧树接触不多,但她的勤勉和努力,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作为一个钟爱文字的写作者,偶尔提笔为同道的耕耘摇旗呐喊,看似在对别人的文字评头论足,不过是对孤独写作中的我一种变相的自怜罢了。因此,我的感受,是不好作什么文学评论看的。既然有感于心,发而为文,只能委屈有耐心的读者了。
曾经著文论及散文的题材。什么样的题材适合入笔呢?季羡林老人说小事情易感人。他指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既然“真情”为要,那么题材的限制就不必过多拘泥。我非常赞同从自己最熟悉的人或事写起,在我的论说里也多次提及。小与大的关系是辨证的,以小见大,大中取小,相得益彰。东风染碧树从麻雀落笔,算是一个巧妙的切入。麻雀的知名度,有助于此文的阅读面,但也增加了文字新奇的难度。读罢此文,我感到没有失望。
首先,作者起笔不俗:“如果美专指别致的外形鲜艳的色彩,那麻雀怎么也不可以用漂亮来形容:最常见的略圆的头,除了眼睛附近左右两条白色外,其它地方都是灰褐色,尖尖的深褐色喙平淡无奇,又小又圆的眼睛如墨,闪着星星亮光,但与灰褐色的头并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太过纤巧的身子,覆了浓浓淡淡的褐色羽毛,虽说那深与浅的布局异常精致,但因为色彩相近,毕竟整体看起来没有靓色;棕黑色的尾巴齐齐的,打开时也没有扇子的感觉;细小的脚,弱得让人担心禁不住全身的重量……小小的.麻雀,太过普通,与鸟类中的美女帅哥相比,简直没有可取之处。”欲扬先抑,运用得当。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作者观察之细,惟妙惟肖地把我们熟知的麻雀写活了。
人们的怜惜是因为麻雀熟悉的身影与我们相依相伴,不离不弃。作者对现代都市人与人的隔膜描写到位:“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涌动的人流与车流总是滚起冷漠的烟尘,钢筯水泥时代打造了方便与快捷,也打造了坚硬与隔膜。带着机械印记的单调表情写在每一张交错而过的面容上,闭上眼也不会想错那种麻木,偶尔的一个微笑毫无疑问是来自熟悉的身影,一样的程式化,流水作业的时代,为什么人的表情也都成了复制品?”诚如作者所言,复制、合成、克隆诸多现代手段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而便捷,但心与心的距离,却从来没有过地如此疏远。眼中掠过的精灵,对隔膜和距离进行了拷问:“在这规矩如五线谱一样的城市,娇小的麻雀就如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自然的笔触轻灵地挥动,它们那小小的身子起起落落,一篇篇灵动的自然乐章在这城市的天空逸出,惊起树稍的风,溅落花蕊的露。”
作者笔下的麻雀,被冠于“异常可爱”、“最质朴”的美誉。麻雀尤为可贵之处在于“季节的变换总会卷走一切繁华,当自然搭建起以萧瑟为主基调的舞台时,麻雀是这个沉寂世界里活泼的精灵。”此刻,“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那小小的影子在视线所及的每一处,冬日里被寒冷冻住的心让这柔软的小东西一点点化了,可爱的小东西,用活泼驱赶着天地间的沉重,带给我们冬日阳光一样的暖意。”四季追随,春秋相伴,麻雀朴拙的忠诚,感动了作者,也打动了读到文字的我。
“总是看到麻雀,每一天。每一个单调的日子都会看到这鸟自由的身影,每一次灰暗的心情都会在这鸟儿轻柔的呢喃中有了亮色,它从不是漂亮的鸟,却是我心中永远不会远离的鸟——不需我去豢养,却时时轻舞在身边,这永远的麻雀!”文章收笔也很漂亮,呼应了篇首,也点了题旨。
读完全文,尤为我称赏的还是作者的文笔。她写麻雀的声音:“那是歌者咏出的灵巧的滑音吗?附着几分轻盈,流畅地划过每一个地方,洒下一串串轻柔的叽叽喳喳,那娇弱的麻雀声在众多歌声美妙的鸟鸣中绝对说不上最动听,但却可以说最质朴,就如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孩子,不带一点修饰的声音稚嫩得如春天刚刚从土里探出头的草芽,让人忍不住秉住呼吸侧耳聆听,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惊吓了这柔嫩的鸟声。”她写麻雀的身形:“一只只小麻雀如一个个长了翅膀的褐色小绒球,虽然不漂亮,却异常可爱,在天空中来来去去,在碧绿的枝叶间穿行”,“小小的麻雀在地上如施了魔法的绒球,不,才不是呢,那是灵巧的手指在琴键上舞蹈,起起落落间,水一样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谁说麻雀的蹦跳间没有音乐在弹响呢?只是我们的耳朵阻碍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无法去品味自然演奏出的美妙的轻音乐,所幸我们的眼睛补偿了这一切,从麻雀的弹跳出,读出一缕自然的旋律,而麻雀,这自然的手指,只是那么悠然地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把一切完成。”冬日的麻雀:“此时寂寞的天空中总会有麻雀翛然来去,原本平淡的羽毛在这缺乏鲜亮色彩的世界竟漂亮了许多,或许是秋季的养料蓄积,小小的身子格外圆滚滚,栖息在落光了叶子的枝条上,就如缀上一个个小绒球。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
我甘受诟病地大段引用,实在是出于不忍割爱。可以说,没有细致的观察和深刻的感悟,这样的文字,断难写出。如果说到本文的可商榷之处,我还是想起了季老的教诲:“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冒昧而论,不知东风君以为然否?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做一只流浪桃子杂文随笔
十二月的深圳,已经算非常冷了。
所有人估计都把这句当笑话看,十好几度跟北方比起来,算个球的冬天。
但我就觉得非常冷吧,保暖内衣再套高领毛衣外面裹个长外套,走在夜风里也还是瑟瑟地。和客户吃完饭从海秀路穿出来,看着导航近想步行回家去,却是受不了一路低温空气。
没办法只好躲到商场里。
然后就买了只戒指,有点特别。乱七八糟的线条,缠绕得却很紧,一面形状纠缠,一面是平滑的三条丝线。亮晶晶地躺在柜子里,不怎么起眼。
美丽的店员说,如果你曾觉得见过的都是单一,何不接受这次命运复杂的安排。(因为我告诉她,之前的戒指大都单线条简约款)现在的导购也是很厉害的,忽悠我不到10分钟,我就付款了。
不过我乐意,虽然它并不便宜。
也可能是我比较矫情,喜欢赋予物品相应的.记忆。今年最后一次大水逆全面来临,我小心翼翼,无所适从,可神奇的是并不痛苦。好像,真的一切归于了平静。
一个人逛商场什么的,在大多数人看来几多凄惨,但我一向自得其乐。新交的“男友”好几天都不会见面,搞得很多人不知道我脱单。正好大家都很忙,拿来应付家里够了,剩下的时间开开心心自己想去哪里,想买什么,想发泄的脾气,不用照顾谁情绪。
反正几时桃姐需要男人养着?
在深圳已经第五个年头,这一切,没有任何变化。
明年再摇不到号就上个外地牌,把翡冷翠之夜买回来,开出去流浪。趁着这一点时间除了车子,再多做几个单子攒路费,后备箱塞满零食水果,棉被和画板。光是想起来都十分美妙,做起来其实也不难,一整年不干活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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