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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 60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引人瞩目的发展之一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和发展,而产权问题的产生也可追溯到这个时期。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最早提出了产权存在的必要,其后继者,如德姆塞茨、诺思等又对产权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本文即将重点讨论产权问题的提出及其相关发展。
一、产权问题的提出
制度经济学以研究制度本身的产生、演变及制度与经济活动的关系为主,研究或倾向于制度与分配的关系, 或倾向于制度与经济增长、资源配置的关系。
制度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不同流派,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不同,在于它从现实问题谈起,扩展了以往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它们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使得经济理论对现实有了更强的解释力。
新制度经济学把对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
产权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之一 ,科斯是其创始人和领袖,在他的《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等文章中体现了他对产权的理解。
在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前,经济学家一直认为:经济体制是自行运行的,生产要素受到价格支配而得到良好配置。
科斯由此提出质疑:如果价格支配是完美的,那如何解释企业的存在呢?又何须企业家发挥协调者的作用?鉴于现实和理论的差异,科斯尝试给出解释。
科斯认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而通过建立企业,不仅可以“签订一个较长期的契约以替代若干个较短期的契约,那么,签订每一个契约的部分费用就将被节省下来”,而且“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并且“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常常对市场交易和在企业内部组织同样的交易区别对待”。
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就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因为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发现价格的成本,而企业家恰恰可以做到以低于市场交易的价格获得生产要素,由此形成组织,这就是企业的产生。
接下来,科斯又讨论了企业规模的问题,认为企业规模大小的为“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
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论述都离不开“交易成本”,这也是这篇文章的核心,科斯虽然没有对这个概念做更详细的阐述,不过在他的《社会成本问题》又提到了这个问题,并延伸到了产权的提出。
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指出:解决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如果采用限制甚至惩罚施害这些传统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科斯用牛群与谷物的例子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两种情境下的处理方案,继而用“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库克诉福布斯”等四个实际生活的例子证明了自己的论述,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
然后,科斯指出这些论述都是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进行的分析,而现实中并非如此。
他提出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选择三种交易制度——市场、企业和政府,即比较它们之间在组织某些活动或交易时的成本——市场中的交易成本、企业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和政府的行政成本。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需要费用,问题的实质在于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制度安排,这就是产权概念的最早形成。
“在正交易费用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科斯认为这是解决产权问题的关键。
后人总结了相关理论并命名为“科斯定理”:假定市场交易费用为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无论其属于谁,都可通过市场交易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
在此基础上又延伸出定理二: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也就是说,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所以,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
科斯阐述了交易费用存在的事实,提出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后人对科斯定理的讨论很多,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不过他对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是十分明确的。
二、产权问题的发展
德姆塞茨是继科斯之后对产权问题做出重要贡献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之一 。
在其《关于产权的理论》和《产权理论:私人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之争》等文章中,都有这方面的讨论。
作者的《关于产权的理论》分为了三部分:第一部分,简短讨论了社会制度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第二部分,为探讨产权的产生提供一些线索;第三部分,说明与产权合并成特定组和所有权结构的决定相关的原则。
文章首先提出:“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引导人们在更大程度上将外在性内在化”。
也就是说使外在费用、外在收益以及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外在性最大程度的让相互联系的人们承担,既包括有害的外部性也包括有益的外部性。
产权的发展,主要源于经济价值的变化,源于发展新技术避开拓新市场产生的变化,源于旧的产权不能很好地与之协调起来的变化。
文章以土地私有权的发展与商业性毛皮交易的发展为例,解释了当过度狩猎时产权调整所起的作用。
接着作者又提出了公共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三种分类,着重以土地所有权为例,说明公共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这部分作者主要提出了“产权组合为特定组的过程是由什么原则支配的?与这些特定组的产权相联系的所有权结构又是由什么原则决定的?”这两个问题展开论述。
《产权理论:私人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之争》是德姆塞茨对产权理论进行的拓展。
他先提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在探寻跟价格具有同样作用的因素的研究中,对所有权安排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他们不仅忽视了与产权结构相关的问题,而且也忽视了契约安排相关的问题。
并认为目前的产权理论过多强调了外部性,外部性虽然能解释一些经济现象,但除去外部性的考虑,私有产权的安排也是必要的。
针对世界上大多数地方,相对于集体所有制而言,私人所有制的重要程度正在增加的情况,作者做出了三方面的解释:资源分配相关人员的数量和紧密程度、参与资源配置问题的人员的生产率和资源配置问题的组织复杂性。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国富论》中提出的观点引出了作者对密集性理论的`论述。
亚当斯密讲述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运转的商业世界的逻辑,《道德情操论》有考虑同情心、熟识程度等生物或地缘或社会学意义。
不难看出,早期的人类互动大多数发生在属于同一个家族或者住在同一个小的封建村序里的人们之间。
在更古老一些的时代,比如当封建势力占优的时候,经济互助的很大比重局限在相对狭小而关系紧密的人群之间。
作者认为,现今生产是越来越明确地为满足市场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家族、本村村民或者封建庄园,这种变化一直在发生。
如果只靠亚当斯密在着作中提到的“同情心”等并不能完成市场资源分配的重任,它们无法更有效地解决资源利用问题,因为资源分配相关人员的数量和紧密程度都比以往大大降低了。
与这种变化对应的,是技术革新和专业化的发展——降低了密集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高生产效率慢慢地引起社会利益分配问题,鼓励努力工作、促进共享劳动成果等。
这样,又引出了作者对组织复杂性的讨论:价格制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外,它还必须得到保障契约执行力的社会法律制度的支持。
由此,作者提出:财产私有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其制度安排可以比集体控制制度更有效地应对有效利用问题本质的变革。
从制度经济学看产权神话
文章认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这一神话认为人们需要做的.所有事情就是正确的分配产权,如此一来,经济效率就有了保证.产权如何界定是无关紧要的,除了对福利分配有所影响以外.如果有人对产权界定不满意,它可以通过一次性的转让轻易的对其做出调整.这一神话的危害在于,它误导了很多转型中的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而不是去关注更大范围内的一系列问题.
作 者:牛文俊 王述升 王玉兴 作者单位:牛文俊(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学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王述升,王玉兴(南开大学经济学系,天津,300000)
刊 名: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英文刊名:INNER MONGOLIA SCIENTECH AND ECONOMY 年,卷(期): “”(21) 分类号:F014.36 关键词:产权 神话 效率理论经济学
从目前西方学术界对资本市场运动规律研究的情况看,尽管有关的著述不少,学说繁多,但其中影响最大、争议最多的是市场有效性理论[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有鉴于此,本文对该理论作重点的评述。
一、市场有效性理论
在西方学术界,对于资本市场运动规律的理论按认识论来划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市场规律可知论;另一种是市场规律不可知论。
市场规律可知论的典型代表是传统的技术学派(亦叫图表学派)和基础学派。前者认为,历史是现实的基础。通过对前期市场运行的历史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可以预测未来市场的走势。后者认为,价值是价格的根据,证券有其内在价值。在不同时期,证券价格可能低于或者高于其内在价值,但总的来看,证券价格会复归到内在价值的.水平上。由于证券的内在价值可以通过估算预期红利和收益贴现值来获得,因此人们能够对证券价格的变动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
长期以来,技术学派和基础学派的观点和方法在许多西方学者中间,特别是证券专业人员中间具有广泛的影响,获得普遍的认同。但是,随机行走理论(Random Walk)的提出, 市场规律不可知论已对市场规律可知论的权威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953年,英国学者莫里斯・肯德尔(Maurice Kendall )在对股市波动的统计分析中发现,股价变动没有任何模式可寻,它就像:“一个醉汉走步一样,昨天的价格与今天的价格无关,今天的价格与明天的价格无关,股市运动每一天都是全新的内容”。1959年,美国学者哈里・罗伯茨(Harry V.Roberts)和奥斯伯恩(M.F.M.Osborne)在研究中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奥斯伯恩发现,股市日常的波动就像物理实验中出现的布郎尼运动一样,遵循着一种随机行走的规律。此后,阿诺尔德・穆尔(Arnold Moore)在对单个股票价格连续变动进行序列相关分析中发现,他随机抽取的29种股票价格的周度变化数据平均序列相关系数只有0.06,从而进一步证明了以历史数据预测价格变化的无效性。
上述发现,不仅使从事金融证券理论研究的学者感到困惑,而且使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学者感到费解。因为,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说法,资本市场应当是有序运行的理性市场,然而按随机行走理论推论,资本市场却又似乎成了无序运行的非理性市场。与之相联系,资本市场的无序运动自然无经济规律可循,任何试图通过分析和研究市场运动的历史和现实,预测市场未来变化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因而,市场行为人只能去被动地接受和适应市场,而不能去改变市场。这样一来,技术分析工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面对上述矛盾和问题,一些西方学者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并逐步形成了新的解释,即随机价格波动体现的正是一个功能良好、有效率的市场,而不是非理性的市场。他们的论据是:证券价格的变化取决于相关信息的变化。因为投资者对某种证券的需求取决于他对该证券的价格预期是看涨还是看跌。看涨时,就增加需求,看跌时,则减少需求,而证券价格预期又取决于投资者对所购买证券的了解,即信息的占有程度。这些信息包括:证券价格变动的历史数据、发行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股息增长率及其赢利机会等等。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每个投资者都想占有更多的信息,都想在交易之前获得利好的消息,都想在获得消息之后尽快入市炒作,竞争的结果必然使任何用于预测证券价格的信息即刻反映在现行价格上。只要一出现证券升值或者贬值的新消息,抢购或者抛售行为就会把时价抬到或压至一个适当水平。在这一水平上,投资者获得的只是正常收益率,即用以补偿风险投资和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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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
制度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始于科斯 (Ronald Coase)《企业之性质》,科斯的贡献在于的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中并指出企业和市场在经济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人对于这门新兴学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蔚为壮观的体系中,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一支。一般认为,现代西方经济学可分为主流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主流经济学由亚当·斯密发端,中经大卫·李嘉图、西斯蒙第、穆勒、萨伊等,形成了古典经济学体系(Classical Economics)。在20世纪以后,主流经济学又历经了“张伯伦革命”、“凯恩斯革命”和“预期革命”等,制度经济学[1]形成了以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的新古典经济学体系(Newclassical Economics)。尽管主流经济学枝繁叶茂,备受青睐,但非主流经济学一直在努力抗争,不断创新,仍获得相当的发展空间。非主流经济学流派很多,制度经济学就是其中的一个流派。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是因为它的理论思想与众不同,更重要的是它的研究方法所具有的独特性质,
从方法论上讲,制度经济学的最初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以F·李斯特为先驱的德国历史学派。历史学派反对英国古典学派运用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方法,而主张运用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方法,强调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以T·凡勃伦、J·R·康芒斯、W·C·米切尔等为代表,形成了制度经济学派别。尽管制度学派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内部观点统一的经济学派别。但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基本上都重视对非市场因素的分析,诸如制度因素、法律因素、历史因素、社会和伦理因素等,其中尤以制度因素为甚,强调这些非市场因素是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因素。因此,他们以制度作为视角,研究“制度”和分析“制度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一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在于,不是以任何客观的指标来衡量经济活动,而是立足于个人之间的互动来理解经济活动。因此,以制度为视角研究经济问题,首先要求确立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的起点,而不是以人与物的关系作为起点。在他们看来,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是活生生的、不确定的人,因而无法以一个确定的、总量的标准,对整个经济活动作出安排。正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所说:研究视角的改变推动了诸如产业组织、劳动经济学、经济史、产权分析和比较体制等领域中实证和理论研究的结合——这种结合是有用的,并带来了制度主义的复兴。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一个显著特点。
尽管制度学派是以反对主流经济学为旗帜的,
摘 要 经济学与会计学有着最紧密的学科渊源关系,两者在发展过程中是相互交叉、渗透而共同进步的。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基本上接受了经济学和数学作为会计学的两大理论支柱的观点。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个人。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产权经济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以产权为对象,研究产权配置方式和产权配置效率等一系列问题。会计因追求经济效益而产生和发展的事实表明,资源的稀缺性也是会计产生的根源。可以说,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跟会计的关系是密切的,影响是深远的。
关键词 产权 会计 交易费用 产权会计理论
3.1 产权会计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产权会计理论在学科渊源上起源于产权经济学与会计学的交叉与融合。会计学在发展过程中是不断借鉴相邻学科,尤其是经济学的新思想与新概念。产权会计理论则正是会计界在借鉴产权经济学的新思想与新方法的基础上所取得的一个研究成果。在产权经济学产生之前,中外会计界普遍奉行的是“技术主义至上”的研究思想,关注与研究的焦点主要是会计计量程序、计量方法等纯技术的问题,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会计界有识之士很快意识到以产权制度的合理配置为基础对会计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认为其完全适用于会计领域。因为会计是一个人造的信息系统,在信息的接受、加工与传递的过程中,充满着行为选择与价值判断,而行为选择是否适当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样也应该产生着影响。按照产权经济学观点,这种影响是决定性的,它远远大于某项计量程序,计量方法的改进所带来的结果。于是从20世纪70~80年代产权经济学形成之后,会计研究人员广泛借鉴产权经济学的思想、概念和分析方法来研究和解释会计领域中所遇到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使得会计理论研究越来越经济学化。
3.2 产权会计理论的主要特征与基本观点
3.2.1 产权会计理论的主要特征
产权会计理论是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和视野来研究思考与解决会计领域中的一切问题.与传统会计理论相比,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从研究对象来看,传统会计理论主要研究会计假设、会计计价和会计计量方法等问题,而产权会计理论主要研究会计信息的产权制度与会计制度问题。从研究思想来看,传统会计理论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计量问题,而产权会计理论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生成时所依据的一系列制度和制度背后所体现的各种产权利益以及围绕这种产权利益所进行的制度博弈。从研究范式来看,传统会计理论的研究范式:计量程序―计量质量―信息反映;而产权会计理论的研究范式:会计信息产权制度安排―制度变迁―制度效果。
3.2.2 产权会计理论学派的基本观点
目前产权会计理论学派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按照它们间的关联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会计产权理论。该理论认为,会计从最根本上讲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是为监督企业契约签订和执行而产生的,会计存在与发展的根本使命在于反映产权结构、体现产权关系、维护产权意志。
(2)会计制度决定理论。该理论认为会计制度是一份公共合约,是一份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
(3)会计制度的博弈理论。该理论认为对各方利益同等的制度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为了使得制度对自己最有利,有关各方围绕着会计规则制定权而展开博弈活动。
(4)会计制度可复制或可转移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会计制度中,正式契约性的制度具有可复制性,并且移植制度的成本比创立新制度的成本低。
(5)会计制度变迁理论。会计制度与制度环境具有一定适应性,制度环境的改变会导致会计制度出现僵滞,进而引起它走向变迁与创新,而会计制度的变迁与创新意味着新一轮的博弈活动的开始。
(6)企业剩余计量是靠会计系统来完成的会计对剩余的计量结果将直接影响着各主体的产权利益。
3.3 研究产权会计理论的重要意义
产权会计思想统一了对企业财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认识,统一了对企业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的处理;产权会计思想支配着企业管理组织制度的改革;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影响到财务与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并将其推动到深层次研究阶段;产权会计思想深刻地影响到财务会计报表的披露及其审计;产权会计思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形象、竞争能力及其发展前景等
1.1 产权的定义
产权是为了界定人们利用稀缺资源之间的关系而存在的。在经济学界,由于不同的经济学家研究产权的角度不同、时期不同,赋予它的含义也不尽相同。产权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科斯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所有者的行为权利,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显然,科斯是从外部性的角度来定义的。产权经济学家德姆赛茨认为,产权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来自于以下事实,即产权帮助人形成那些当他与他人打交道时能够合理持有的预期,这种预期通过法律,习俗和社会道德表达出来。以菲吕博腾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在综述现代产权理论时,对产权下了一个被大多数人认可的定义,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等。
以上产权的概念都是来自于西方学者,他们基本上是以私有产权为出发点,而我国学者大多是以公有产权或国有产权为出发点。在我国具有代表性的产权观点有:产权就是所有制权利;产权是反映经济主体对财产的`权力关系的概念;产权包括两层含义即所有权与债权;产权是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人们使用资源的权利,或者说人们使用资源时的适当规则;产权是以财产权为基础所形成的权力集合体,这个权利集合体由一组权利构成,包括产权主体对财产享有的所有、占有、使用、处置、收益等权利。
尽管上述有关产权定义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学术界对产权的理解已达成以下共识:第一,产权不再简单地被看作是人与外界稀缺物之间的关系;第二,产权不只是所有权,也是一组权利束;第三,产权作为一种人造的社会工具或制度安排,在协调和规范人们争夺稀缺资源的过程中,必须得到社会的强制实施。这三点共识是对产权基本性质的界定,其他一切分歧主要是源于研究的视角不同。
1.2 产权的种类与功能
产权一般可以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两大类。产权的功能是指产权对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运行的作用。产权一般具有资源配置功能、激励功能、减少不确定性功能、外部性内部化功能、效率及效益功能的基本功能。
1.3 产权与交易费用
谈到产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交易费用概念。尼汉斯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里把交易费用看成是起因于产权的转移,即由于产权的分散和交易才导致交易费用的存在。这就是说,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虽存在生产费用,但因无产权,无需交易,也就不存在交易费用。从这个角度看,交易费用产生于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摩擦。在传统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是没有交易费用的,是科斯在1937年首先把交易费用因素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他把交易费用主要概括为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和签订合约的成本,但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趋向于把交易费用作更宽泛的理解,认为交易费用就是一切制度运行的成本,是除生产费用以外的一切成本。如果这样,交易费用就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笔者赞同马修斯对交易费用所下的定义,他认为,交易费用是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约而支付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项合约而支付的费用。
虽然交易费用起源于产权交易,但是,产权制度的不同安排,直接影响交易费用的大小。科斯定理指出,在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作任何安排都是无所谓的;但在交易费用为正时,产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张五常极而言之,产权制度的不同安排引起交易费用的多少,是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2 产权与会计
2.1 任何时期的会计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产权关系上的
人类历史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等五个社会形态,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所有制形态和政治体制不同,相对应的会计也不同。这种不同从产权理论的角度来看,由产权关系所致。在原始社会,财产属于公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这一时期出现的会计是建立在朴素的公有产权关系基础上,其主要职能是简单地反映生产活动。从奴隶社会以后,随着私有产权,即排他性产权的出现,会计明显地表现出了双重性,即一方面要达到生产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还要维护产权主体的利益。会计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手段所发挥
的作用,更是最大限度地被财产所有者利用。如果说会计的产生是一种必然,那么会计也就是为特定的产权服务的,并建立在必要的产权关系上。
2.2 任何一种类型的会计都要维护特定的产权制度
任何一种类型的会计都会受产权的影响,并表现为维护特定的产权制度。世界各国的会计模式同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由于法律体系是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在法律上的直接表现,所以会计模式更直接的是与一个国家的产权结构相关。由此可见,会计与产权的关系是密切的。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制度转型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理论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从实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取代适应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系统地分析和透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制度转型问题。一、什么是制度转型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首先探讨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是一种主要由国家机构持有生产资料产权的经济制度系统。如何使用和分配这些产权(包括劳力)要由中央、省或地方的政府机构来决定。为了便于实施自上而下的控制,不得不用外在设计的、主要是指令性的制度来取代市民社会中的许多内在制度,从而中央计划代替市场的自发调节”。[1](P505)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由于“竞争性市场的信息机制、缔约自由和私人产权的激励机制”被废除,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经济“遭受巨大的动态效率损失”,“资本存量下降,经济绩效恶化”。[1](P512)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表明,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因此,所谓制度转型,即意味着“从一种国家或政体被转变或转变为另一种国家和政体”。但是,更为严格地说,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转型“是指这样一种制度变革,即从以生产资源集体所有制和党政机关控制生产资源的运用为主转变为以私人所有制以及按个人和私人团体的分散决策运用生产资源为主”。[1](P505)
二、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转型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有许多互动性变革必须以任何一个大脑都难以完全理解的方式发生。”[1](P523)但是,从制度经济学的立场看,制度转型的目标是要构筑市场制度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其本质要点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人必须掌握其在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权,这包括自由出售自己劳力和技能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结社的权利,寻找信息的权利,发表言论的'权利和迁徙的权利。自由契约和财产所有权的恢复,意味着也必须使对物质和精神福祉的责任私人化。
第二,以前服从中央计划和政府官员指令的生产组织,必须转变为自主的和自负其责的经济实体,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学会自负盈亏。换言之,他们必须学会在严格的预算约束下进行决策。因此,企业必须转变为独立的法人,有缔约自由,包括对所签契约负充分责任。这要求有公司法和商法的支持,也要有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支持,为此必须培训法官和商业律师。
第三,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作用。“政府存在的根据不是国家宏伟或假想的‘历史铁则’,而是为委托人――公民服务。”[1](P523)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论上承认受规则约束的、宪政的和有限的政府这样一项原则,并在实践中巩固它。为此,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控制和可稽查性来抑制根深蒂固的代理人机会主义,法治必须适用于所有的政府主体。否则,“只要政府机构不必为自己的帐单付款且凌驾于法治之上,这些本质要求就会遭到破坏”。[1](P524)但是“制度转型要求坚持政府的保护性职能,……必须建立一个最低社会保障体系来确保起码的结果平等,……这是一种对社会稳定的投资,即使它与形式公正、自由和激励有冲突,也是能够被接受的”。[1](P524)另外,针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着地区间和派系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坚持职能下属化和竞争性联邦制的多层次政府将表现出独到的优势”。[1](P524)
第四,在国际竞争和要素流动的国际背景下,制度转型过程和实施严格预算约束要想获得理想结果,都需要开放的推动。“出国旅行的自由、了解异国他乡情况的自由、进行国际贸易的自由,都有助于向在不同制度下生活了一、两代的人民传递亟需的知识。同样,必须使国际投资和支付自由化,以开辟发展更优国际劳动分工、转移生产和商务诀窍的机会,并发挥竞争的刺激作用。必须废除货币管制,从而使汇率能够反映世界市场的价格。那样,国内市场将能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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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制度转型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理论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从实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取代适应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系统地分析和透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制度转型问题。一、什么是制度转型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首先探讨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是一种主要由国家机构持有生产资料产权的经济制度系统。如何使用和分配这些产权(包括劳力)要由中央、省或地方的政府机构来决定。为了便于实施自上而下的控制,不得不用外在设计的、主要是指令性的制度来取代市民社会中的许多内在制度,从而中央计划代替市场的自发调节”。[1](P505)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由于“竞争性市场的信息机制、缔约自由和私人产权的激励机制”被废除,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经济“遭受巨大的动态效率损失”,“资本存量下降,经济绩效恶化”。[1](P512)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表明,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因此,所谓制度转型,即意味着“从一种国家或政体被转变或转变为另一种国家和政体”。但是,更为严格地说,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转型“是指这样一种制度变革,即从以生产资源集体所有制和党政机关控制生产资源的运用为主转变为以私人所有制以及按个人和私人团体的分散决策运用生产资源为主”。[1](P505)
二、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转型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有许多互动性变革必须以任何一个大脑都难以完全理解的方式发生。”[1](P523)但是,从制度经济学的立场看,制度转型的目标是要构筑市场制度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其本质要点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人必须掌握其在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权,这包括自由出售自己劳力和技能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结社的权利,寻找信息的权利,发表言论的权利和迁徙的权利。自由契约和财产所有权的恢复,意味着也必须使对物质和精神福祉的责任私人化。
第二,以前服从中央计划和政府官员指令的生产组织,必须转变为自主的和自负其责的经济实体,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学会自负盈亏。换言之,他们必须学会在严格的预算约束下进行决策。因此,企业必须转变为独立的法人,有缔约自由,包括对所签契约负充分责任。这要求有公司法和商法的支持,也要有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支持,为此必须培训法官和商业律师。
第三,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作用。“政府存在的根据不是国家宏伟或假想的‘历史铁则’,而是为委托人——公民服务。”[1](P523)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论上承认受规则约束的、宪政的和有限的政府这样一项原则,并在实践中巩固它。为此,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控制和可稽查性来抑制根深蒂固的代理人机会主义,法治必须适用于所有的政府主体。否则,“只要政府机构不必为自己的帐单付款且凌驾于法治之上,这些本质要求就会遭到破坏”。[1](P524)但是“制度转型要求坚持政府的保护性职能,……必须建立一个最低社会保障体系来确保起码的结果平等,……这是一种对社会稳定的投资,即使它与形式公正、自由和激励有冲突,也是能够被接受的”。[1](P524)另外,针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着地区间和派系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坚持职能下属化和竞争性联邦制的多层次政府将表现出独到的优势”。[1](P524)
第四,在国际竞争和要素流动的国际背景下,制度转型过程和实施严格预算约束要想获得理想结果,都需要开放的推动。“出国旅行的自由、了解异国他乡情况的自由、进行国际贸易的自由,都有助于向在不同制度下生活了一、两代的人民传递亟需的知识。同样,必须使国际投资和支付自由化,以开辟发展更优国际劳动分工、转移生产和商务诀窍的机会,并发挥竞争的刺激作用。必须废除货币管制,从而使汇率能够反映世界市场的价格。那样,国内市场将能够受世界价格的引导。”[1](P524)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在有些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些本质性制度转型实现得比另一些国家更快、更连贯,但常常要面对大众的不满和不利的选举结果。而在另一些国家里,这些本质性变革实现得断断续续,也很不全面,因而“它们的各项制度至少有一部分是矛盾的,决策者们仍在靠有助于模糊市场信号的制度来运转(软预算约束)。而且各项改革有时循一条曲折的路径推进,它误导着私人的协调作用,打击着私人的创造性,有损于生活水平”。[1](P525)
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一览表
改革领域 制度目标 组织支持
普通居民 民事自由、经济自 民法和经济法;私人财
由和政治自由;树 产和私人自主权;民事
立个人责任感 法庭和服从法制的警察
企业 同上;决策自主 公司化;私有化;商业规
权;缔约自由;责 范;法庭;会计准则;资
任 本市场;劳力市场;金融
司法和审慎的监督
政府 保护法治(受规则 在宪法中界定政府的基
约束的、有限的宪 本任务;缩小政府规模;
政政府);抑制代 逐步取消补贴;行政法
理人机会主义;职 规;预算改革并建立有
能下属化 效的税收体系;支持(软
件性和硬件性)基础设
施建设和私有化;以稳
定货币为目标的独立中
央银行;将任务转让给
地方政府和地区政府;
独立司法
再分配 实现机会平等的措施;
最低社会保障网;提供
获得公共服务的机会,
但不必定生产公共服务
国际经 开放经济 迁徙自由;贸易自由化;
济关系 货币可兑换;变动汇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
际货币基金及其它制定
开放性国际交往规则的
机构)
三、制度转型中政府的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没有集体行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转型的上述目标就无法实现
。“政府的权力必须靠政府的权力来消除。”[1](P525)换句话说,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转型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为确保面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得以完成,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一,政府必须制定并执行民事和商业法律方面的规范,并要使这些法律扎根于一套新宪法中。法庭和警察必须学会实施新的法律,各种政府机构都必须受到监督并变得可加以稽查。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就制度转型的起步而言,这是一项主要的任务。为此,“原先由政府拥有的企业都必须公司化,即必须脱离合为一体的政府部门,变得能够按严格的预算约束追究责任。绝大部分商务活动都必须私有化:以前集体持有的所有权必须以某种方式分别划归个人所有。实现这一重要制度变革的一个途径是向所有公民发放凭证,使公民能够用这样的凭证在拍卖中收购自己选中的政府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从房产到大公司和拥有并经营基础设施的共用事业部门的股份”。[1](P526)当私有化逐步完成,取得商业成功所必备的条件被逐渐创造出来之后,政府还必须颁布一部商法和明晰的破产法,以便使缔约自由具有实质内容。此外,为了使私有制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运作并减少欺诈风险,必须有一个严密的司法系统、各种公共登记(土地权、股权等等)和专家监督机构(银行监管和商业标准仲裁等)。
第二,培育和巩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指出,从一般意义上说,巩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制度不一定非要通过集体行动才能建立。“考虑到一般西方政府的实际轨迹,注意到西方支撑市场经济的各项制度大多是长期演化过程的结果,人们可能会对用集体行动建立资本主义提出怀疑。怀疑的程度可能因历史经验、共同的价值观及规范和因国家而异。”[1](P527)但是,对于一个制度转型国家,一个正处于新发展之中的市场经济来讲,政府在培育和支持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等内在制度上可以作出巨大贡献。如政府在限制制度转型过程中高得不成比例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方面,就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因为目标清晰、连贯和有限的集体行动可以提供一些使新规则得以定型的固定基点。而且在全系统体制转换的极端情况下,创设基本制度“蛛网”,政府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这一点在信用和银行业,以及提供旨在避免银行崩溃和商业欺诈的遵循谨慎原则的监管方面似乎尤为紧迫。形成金融秩序方面的滞后代价极其昂贵,因为货币和信用取决于可信赖的制度,且在运转良好的市场经济中起着核心作用。”[1](P527)
第三,变革庞大的官僚组织为制度转型提供上层建筑的保护。制度转型必须变革拥有巨大权力的庞大的官僚组织,这不仅可以削减政府加给私有经济的成本,而且可以克服有组织官僚压力集团对改革的抵抗,这样的压力集团的切身利益会使无所不在的干预延续下去。为此,必须将与企业中所用准则相似的稽查准则导入政府。不仅要导入收入——支出预算,还需要为审查公共资产和负债上的重大变化而导入政府的资产负债平衡表,它能反映出经过独立评估的资产、负债及未来的或有事项。“这种信息有助于判断何种行为是有益的,何种行为造成了损失。得自私有化的收入决不能被当作可用于资助新的日常开支的财政收入,因为私有化仅仅是对产权的重新安排。一个主要目标是要确定最小政府的各项任务,以及如何实施这些任务,如何设计有效的、基础广泛的税种来为这些任务筹集资金。当税收远远少于支出时,就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失灵。”[1](P528)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指出,如果转换中的政府能力极其有限,且缺乏经济核算和协调方面的经验,就不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全部基础设施硬件。“私人生产者,即刚被私有化的公用事业的所有者或公域基础结构中的新投资者,就有理由像在电力供应、供水、道路、大型运输和通讯这类公域服务的供给上,直接进入由私人生产者提供竞争性供给的安排。”[1](P528)
第四,建立双层银行系统确保货币稳定。在创建新秩序的过程中,一个核心性的集体任务是确保稳定的货币。因为“在制度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许许多多变量发生着变化,这时,必须将市场价格作为信号传送出去,以尽可能清晰地反映变化的稀缺性和各种机会。相对价格变化不应被难以解释的通货膨胀的干扰所掩盖。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个人和厂商所面临的信息问题都远远超出了人们通常所面对的问题”。[1](P528)而提供稳定货币的任务,要求建立一种双层银行系统:第一层包括一个中央银行,它监督商业银行的信用标准,而其本身并不介入第二层的私人银行业务。因此,建立强大而独立的中央银行是一项必须的制度和组织改革。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上述这些政府作用的发挥对于制度转型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些都是一些使人气馁的任务,它们对缺乏经验的议员、政治领袖和行政官员要求极高。它们的艰巨性决定了议会和政府必须专注于普适性基本规则和少数简单组织。精简人们所必须从事的协调工作和信息收集活动是获得成功的基本前提”。[1](P529)这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具体的干预和再分配政策。只有这样,产权和有效市场才会出现,新秩序才会自发地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而这一切只有在市场信号和产权不受干预的条件下才会出现。”[1](P529)
四、制度转型的方式
制度转型难免使过去熟悉的调节手段失效,旧的制度——尽管与市场体制相比是无效的——被扫除了,新的制度系统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无论如何,“新体制站稳脚跟并产生更卓越结果的速度取决于制度变革的明确性、连贯性和速度”。[1](P531)而这无疑与制度转型的方式紧密关联。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转型方式有两种基本类型:激进式和渐进式。激进式制度转型又称“休克疗法”或“大爆炸”。它是一次性的全面制度变革,试图通过紧缩货币,放开价格,全面推进私有化,在短期内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激进式制度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1)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取消优惠贷款;(2)消除预算赤字,减少对企业和价格的补贴;(3)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4)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5)取消和减少政府对涉外经济活动的各种限制,实行涉外经济活动的自由化;(6)全面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引入新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7)引入新的银行制度,实行银行的商业化;(8)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9)更新民法体系,建立新的法规制度;(10)分步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
渐进式制度转型是指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采取累积性的边际演进的制度转换模式。因此渐进式制度转型也称分阶段改革,它强调经济制度变革可以分阶段逐步推进,最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渐进式制度转型的基本过程可以概括为:(1)在改革的初始阶段,进行具有地方特色的实验,到成功的案例不断涌现时,则推广扩大这些实验;(2)在农业这样一些受计划经济压抑最重的部门首先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3)在农村改革取得初步成功经验后,将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逐步推进所有制、价格制度、市场体系、国有企业管理、金融体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很重要的一点是,制度转型到底应以‘大爆炸’的方式还是以渐进的方式来进行,既有的经济系统的演化经验在这一问题上提供不了指导”。[1](P530)但是
从理论上说,“即使在短期内会使预期不稳定,即使存在着政治抵制,迅速、连贯、全面地转向新规则(大爆炸)仍具有相当的战略优势。”[1](P530)因为,一旦旧体制完全失去信任,则迅速地转向新的规则并使所有方面同时发生变化就会很有利。缓慢的改革只能让新旧寻租联盟有时间给进一步改革制造障碍。缓慢的改革还使相对价格扭曲,因为有的部门放开了,而其他部门仍落在后面。“子系统的互不兼容永远是不稳定和协调中效率损失的根源。”“可以证明,与犹犹豫豫的渐进论相比,在对连贯而预先主动的`配套改革作出反应时,旧利益集团的声音会较少听到。如果新制度是简单的,普适性的,且基本上是禁令性的,就较易于被学会和采用。”[1](P530)当然,进行这样一场干净彻底的转换需要有一个愿意且有能力如此做的政府,而这又进一步要求有一套新的政治系统,它足够团结并受到广泛的支持。但是“在相当多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一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在那种情况下,要想驾驭一个连贯的制度转型过程变得完全不可能。制度转型的代价将相应上升,持续时间也相应更长”。[1](P531)在制度转型方式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比较了中国、苏联、东欧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过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中国是渐进式制度转型的典型。从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业非集体化,到20世纪90年代末,政府决定将许多国有企业私有化或转让这些企业,的改革进程中,中国已经发生且仍在发生着重要的制度变革,“这些制度变化伴随着惊人的经济增长(1979-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9.4%,增长了5倍),改革后的制度不仅调动了大量资本投资,而且对提高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的生产率作出了很大贡献。这显示出恰当的制度对经济增长的极端重要性”。[1](P516)但因其变革的渐进性,“新兴的市场系统没有得到保护性国家和连贯、稳定的制度的充分支持”,“拥有政治权势的党员在看到经济成功时对产权提出腐败性索求”,更为严重的是“产权界定不清;难以作出可靠的承诺;市场契约经常可以不执行;法律和规章常常是不透明和任意的”。[1](P517)
如果说,中国渐进式的制度转型获得了经济上的成功,那么,对于同属激进式制度转型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则有着不同的制度转型绩效。东欧各国在对控管劳工、金融、资本及产品市场的各项制度实施了系统性的变革,并辅之以贸易和货币的自由化,以及对政府所拥有的产业进行了私有化后,通货膨胀逐步回落,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被削减,外资受到吸引。因此,在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结束后约6-8年,“它们走上了经济持续增长的道路”,“这些国家看上去都渡过了转型的难关”。[1](P541)而在苏联,虽然计划经济制度系统失败了,但在它终结的同时,并没有在共同的、可预见的有序化制度方面出现明显的萌芽,这导致俄国人生活水平的下降,其程度超过了20世纪30年代西方的大萧条。可以预见“在俄罗斯,确定的普适制度的演化将假以时日,而这样的经验则有望成为制度经济学的一份反面教材”。[1](P539)
五、制度转型理论评析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分析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和本质,政府在制度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制度转型的方式。不难看出,制度转型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其中所隐含的具有西方人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一些思想观点和理论主张又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对此我们应保持清醒的认识。
首先,制度转型理论关于制度转型本质的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变革所应完成的制度改革目标。可以说,如果居民没有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没有个人责任感;企业没有决策自主权,没有缔约自由和受严格的硬预算约束;政府的行为边界不受规则约束,不能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不实行开放经济,不能加入制定开放性国际交往规则的机构,那么就很难说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成功,市场也就不可能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只有完成了这些方面的制度变革,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才能说是完成了基本的制度转型。
其次,制度转型理论关于政府在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实现经济制度变革离不开政府作用的发挥。由于计划经济是由一套互为条件、互相适应的制度安排构成的,而且政府是维持和推动这一整套制度安排运转的最重要主体(力量),因此,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如果政府不能在这一制度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很难想像,没有政府制定并监督实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法律制度;没有政府有效培育和巩固市场运行的载体——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没有政府权力对官僚机构的改革;没有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确保货币的稳定,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在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中得以建立健全。
再次,制度转型理论关于制度转型方式的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变革具有不同的路径选择。虽然既有的经济系统的演化经验,不能提供制度转型究竟应以激进的方式还是渐进的方式进行,但是不论是激进的还是渐进的制度转型,两者都应该注意到,制度转型得以完成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的,而且两种制度转型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我们在肯定新制度经济学制度转型理论合理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它的局限性:(1)制度转型理论把私有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制度变革最重要的途径,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在我国,国有经济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既没有如此强大的私有经济能对此进行收购,也没有全面私有化的可行性。因为任何制度变革都必须是在改革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有现实意义,全面私有化的改革成本将非常巨大,会带来整个社会的大震荡,并将经济拖入衰退的低谷,这已有苏联为证。而通过向公民发放凭证,在拍卖中选购政府资产,这也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更为重要的是,全面私有化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要求。(2)将与企业中所用准则相似的稽查准则导入政府,对于改革官僚机构、提高政府的绩效、降低政府运作成本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如果忽视企业与政府在根本目标上的区别,盲目采用企业的管理方法,无疑是不妥的。(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渐进式制度转型的成功经验表明,从理论上并不能说明激进式制度转型具有相当大的战略优势。实际上“学习大都是渐进的,如果变革是演化性的,就更易于被建设性地吸收”。[1](P530)当然,对于渐进式制度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有足够的重视。(4)废除货币管制,实行贸易自由化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正处于制度转型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该根据现实的情况谨慎从事,否则有可能欲速则不达。
【参考文献】
[1]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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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财务挑战
混合所有制尽管有不少积极作用,无论对国有资本,还是社会资本,均存在双赢的可能。
但混合所有制毕竟不是简单的“混合”,混合所有制经济会使得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一系列质的变化,同时对企业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会造成显著影响。
提前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是增强企业财务管理前瞻性和洞察力的重要途径。
特别是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和民营企业的CFO和总会计师,更要主动参与混合所有制实践,在新形态企业财务治理中发挥关键性和主导性作用。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财务治理难题
1.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协调难题
股份制公司的国有股东代表由于代表国有资本,因此其主要目标除了经济利润最大化,还包含一定的政治目标;而非公有性质的股东主要目标是股东财务最大化。
由于其目标函数不同,在管理和治理方面也存在重大差异。
如何协调公有产权和非公有产权的不同目标就变得非常重要。
一方面,由于二者之间的差距,在合作之前,将影响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即使二者最终达成合作协议,在实际运行中也会因为二者之间的差异而引发各种问题。
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会导致绩效考核的难度增加,在国有企业中除了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一般的中小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方面并不规范,也不严格。
相反,民营企业的绩效考核是很严格的,企业绝不会养闲人、庸人,否则企业没法拿出令股东满意的经营业绩。
2.如何构建有效的决策体系
在股份制之下,大股东对董事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而很多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体现的是大股东的意志。
在关键环节大股东具有人事等方面的否决权。
由于混合所有制经济下股份公司中一般要求国有资本控股,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也会在董事会席位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如何既保证相互制衡又平等保护,如何保证既能形成有效的集体决策又能体现双方的意志,不仅仅靠协商就能解决,小问题可以协商,涉及战略判断时,如何解决解决将是难题。
3.如何对实施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实施恰当和适度的监督
国有企业有除了有较严格的内部监督之外,还要接受国资委等主管机关的监督;而民营企业要么没有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要么是上市企业,受社会监督。
所以它们之间的监督体系很不一样,这些企业通过适当的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后,如何整合其监督体系不仅关乎企业资产安全、经营风险控制,而且还关乎企业的长久发展。
4.如何对企业管理者、职业经理人以更为有效而又能为大家所接受的方式进行激励,以便他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财富
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和民营企业的激励机制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明显的事实是:国有企业包括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名义薪水要低于同等条件的民营企业,
但他们在某些方面享有政治性补偿,如行政级别等;国有企业普通员工的真实收入高于同等条件的民营企业的员工,他们在福利保障、工作环境等方面也优于民营企业员工。
当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混合发展后,会出现民营企业出身的职业经理人、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等技术人才与国有企业出身的相关人员一起共事但薪酬差异较大的情况,如何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
既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又不影响团队的团结将严重考验包括CFO和总会计师在内的高层决策者。
5.如何处理新、老三会问题将是一个棘手问题
很多国有企业实行的是“老三会”领导体系,即主要由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行使治理职能;“新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虽然“新三会”体系在规范性、合理性、高效性等方面更具优势,也更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的规律。
然而“老三会”体系的影响在短时间里不可能完全消失。
新老体系的共存将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划分各自的职能、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同时推进完善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CFO和总会计师而言又是一个新的重大问题。
(二)混合所有制会使得企业监督更为困难
在所有企业中,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监督问题,将带来三个严重后果:一是导致员工普遍偷懒,从而影响生产率的提高;二是导致中层管理者卸责;三是导致中高层管理者监守自盗,将委托人的利益转为己有。
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里的监督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以下后果:
第一,混合所有制重新回归到单一国有制。
如果私有股权势力太弱,无法抗衡国有股权,并有效地监督代表国有股权的经理人,他们的话语权就会缺失,利益就会得不到保证,他们就会选择退出,从而使混合所有制企业重新回归单一股权的国有企业。
第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合谋问题有可能会更加凸显。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由于国、私股东利益和监督努力的不一致性,以及国私股东对其代理人激励机制的不一致性。
加上来自私人股东的利益诱惑,常常会驱使国有股权的代理人与私人股东串通起来,将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股权收益转移到私人股东和自己手上。
这样,就会引发国有资本的流失和严重的腐化。
第三,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对员工的监督可能代价昂贵,甚至无效。
在不少国有企业里,员工分为有编制和无编制的两类,后者也就是合同化管理,而民营企业的员工都是合同化管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混合,将导致对员工管理、监督的难题。
一些有编制的员工可能不仅能力较弱,而且经常偷懒,这是很多国有企业发生的真实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不仅仅影响生产,更有可能影响团队士气,导致内部矛盾频发。
所以要发展好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必须解决如何有效监督的问题。
相对于纯粹的私人企业和国有企业而言,监督变得更加困难。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监督主体的努力性会异化。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高管们主要受代表国有股东利益的国资委、私人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然而,相比私人股东而言,由于国资委是政府机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与国资委官员的利益相关性并不是很大,因此,国资委官员并没有特别大的积极性,努力地去履行其监督职责。
但是,对私人股东而言,高管们是否努力、其能力如何、是否尊重道德等都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到他们的利益。
因此,他们会有很强的积极性去监督企业高管。
这样,监督主体的努力就会发生异化。
而在监督主体的努力发生异化时,高管们就有了可供操作的努力方向和努力程度,从而使他们的努力也会发生异化。
在高管们努力方向发生异化时,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将变得更加困难。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审计方面的挑战
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对我国审计工作也产生了新的影响。
依据传统的审计理论,从企业资本所有者权益角度考查混合所有制企业审计监督的主体地位时,代表所有者权利份额的标准只能是股本的数量价值。
当国有资本投资数量达到企业股本的50%以上或国有资本投资数量虽达不到50%但实质上处于控制地位时,企业股东的权益则掌握在国有股东手中,维护国有资本权益的政府审计机关理所当然地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督主体。
然而当国有股本处于参股地位时,国有股权在企业股东中只能处于服从地位。
因此,如果依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理论来制定企业监督的法律政策,则只能弱化政府审计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监督行为,这就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产生了矛盾。
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也将给现有企业监督机制带来挑战。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专司国有股权监督的机构有三个层面:第一个是企业内部的监审机构,由企业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企业的股东和职工监督公司的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河南农业大学—第2学期 《 新制度经济学 》考试试卷(B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分 分数
得分 评卷人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外部性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
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外部性分为四种类型:即生产者正外部性、生产者负外部性、消费者正外部性和消费者负外部性
2.交易费用 科斯:“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 阿罗:“经济制度操作的成本”。 诺
思:“交易成本是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 威廉姆森:“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
3.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是描述过去对现在和将来产生强大影响的术语。人们过去的
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路径依赖是对长期经济变化作分析性理解的关键。路径依赖理论能较好地解释历史上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发展的差异。
4.诺思悖论没有国家办不成事,但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时候有国家
总比无国家(即无政府状态)好。因为,有国家才能确保社会秩序、公正和安全。而要确保秩序、公正和安全,人们又必须把确定和保护“所有权”的垄断权交给国家,以便它能够完成人们要求它完成的任务。
但是,国家有了垄断权力以后又可能成为个人权利的最大、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一旦国家接管了产权保护职能并成为惟一合法使用暴力的组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独一无二的地位索取高于其提供服务所需的租金,更有甚者还可能干脆剥夺私人产权。
5.市场治理一种介于市场治理和专用性资产交易(双边)治理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不是直接诉诸法律
来保持或断绝交易关系,而是借助于第三方(仲裁者)来帮助解决争端和评价绩效。
6.制度效率新制度经济学家是从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的对比来解释制度效率。制度成本包括制度变革
过程中的界定、设计、组织等成本和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组织、维持、实施等费用;制度收益则指制度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不确定性等给经济人提供的激励与约束的程度。
制度的效率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假定制度所提供的服务或实现的功能为既定,则选择费用较低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另一种是,假定制度选择的费用为给定,那么能够提供更多服务或实现更多功能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
二、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何谓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其保障机制有哪些
人力资本交易就是通过人力资本的转让而实现的人力资本产权权利束的分解和转让。在现实的人力资本交易中,人力资本载体交易的只是其人力资本产权的部分权利,即使用权,支配权等,而不会将所有权进行交易,因为这样容易导致被他人完全控制。
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保障机制 :契约保障;法律保障;社会保障 2.威廉姆森是如何分析交易费用决定因素的?
威廉姆森主要是从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的。1
1.人的因素
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的人并不是古典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人”,而是“契约人”。 “契约人”的行为特征不同于“经济人”的理性行为,而具体表现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正是“契约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了交易成本的产生 。3
2.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
威廉姆森通过对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即他所谓交易的三个维度(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不同的维度与交易成本有关,三者中,资产专用性最重要最独特。
3.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
交易的市场环境是指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交易开始时有大量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条件,并不意味着此后这种条件还会存在。事后竞争是否充分,依赖于所涉及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受到专用性人力或物质资产投资的支持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论文范文一:交易费用的深刻影响
摘要:1937年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经过许多学者的努力,已形成比较系统的体系。它的出现冲击着传统经济的均衡理论,为经济现象提供新。目前,交易费用占GDP的比重逐步上升,成为经济增长中不可磨灭的一员。有理由认为,交易费用对经济的均衡产生了巨大作用。本文将分析交易费用下的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均衡问题。
关键字:交易费用 市场均衡 内在成本 循环 通胀
1937年科斯提出交易费用后,迅速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增长点。它的出现,为传统西方经济学注入新的活力。交易费用,又被译为交易成本,那么这种交易成本与普通成本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交易费用与商品成本
在一般经济学中将劳动成本、原材料成本、折旧等计入产品成本中,这些成本具有一个普遍特性,就是物化于产品之中,他们构成商品的内在价值。如果将一头猪比作商品,那么给猪的饲料等促进猪健康生长的就是内在成本。而交易成本有什么不同呢?它形成于商品之外,不构成商品的内在价值,它的意义在于促进商品的更好的交易。就像注水的猪一样,那么注水的成本及随后可能带来的被查处罚金就可看成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就像润滑剂一样,使交易很顺滑的进行着。可以想象如果不存在交易费用的话,交易将陷入混沌,整个市场将混乱。比如,当没有罚金的存在,可想而知,卖方将胡作非为。但交易费用也有坏的一面,下文中将有所论述。
如果商品只具有内在的成本,而这些成本又是必须的,那么很难推动通缩以及市场失衡的。因为对于一个商品,如果价格偏离价值很远或很近,那么势必会由市场调节向均衡点恢复。
但如果加入了交易费用,这种外在的附加值就极有可能使市场又偏离均衡点,一般而言,会使商品价格虚高,从而催生通胀预期。近年来,中国物价飞涨,明显的产生了巨大的通胀压力。探索背后的原因,供求失衡并不被大众广泛接受,更主要的来自于物流费、中间商等费用。不得不说,交易费用一方面预示着市场更细分化、更自由化。另一方面,交易费用也是主张市场失衡的因素之一。
二、交易费用的分类
一般的交易费用可分为市场交易费用、经理交易费用、政治交易费用。而市场交易费用就是科斯提出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时所包含的。但这些交易费用中又
有着千丝万缕,他们有共同的地方,由此可以形成更明了的分类。
那么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哪些属于交易费用呢?一个企业进行一次买卖,除去前期备货的成本,这些内在成本外,还有运输、贷款、签订合同、公关等成本。这些非内在的成本及交易成本。又如在政治选举中,这种选举费用及一种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接收方及候选人会保证当选后给助资者某种回报,这种回报即相当于一定的商品。所有的这些成本有些是明的,但有些只能暗中进行。由此交易费用既有显隐之分。
显性成本一方面是明着进行的,另一方面它是可计量的或者说是可以被公众获知的。而隐性的成本只能暗中进行,且不可公开,这种成本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沉默的成本,极有可能不能收回任何利益,是没有保障的。而且隐形成本一般具有不平等性,它具有黑暗的本质,过多的隐性成本将使市场不平等性加强,陷入混乱之中。
另外,从功能上区分的话,有可将交易费用分为贷款利息及促进商品买卖的成本。促进商品买卖的成本包括了广告、公关、运输、签订合同、讨价还价的成本。这两种交易成本又有着一个显著的区别,即贷款成本受市场利率影响,不是博弈的结果,更不是人为的,是不可自行控制的。
而促进商品买卖的费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在金融化加深的今天,贷款融资已成为企业生存生产的一种必要工具,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交易费用的高低。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交易成本的公式:
CD =C+X*I,
其中C*为促进商品交易的交易费用,X为贷款额,I为市场利率。
*
三、交易费用的界限
在古典经济学中,没有交易费用的假设下,市场均衡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供求均衡点及市场均衡点。那么加入交易费用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
很明显,从长期来说,市场会达到一个新的均衡点。因为卖方即厂商付出了交易费用,获取了必要的市场信息及充足的供货能力,卖方可以就新的需求进行生产。从而在交易费用下达到新的均衡,也就是说交易费用不会没有界限。
那么作为卖方,如何去衡量交易费用的均衡点呢?
先假设原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此时均衡价格为P*,均衡数量为Q*,平均成本为C*,供给函数为PS=a’+b’Q,需求函数为PD=a-bQ,其中系数都为正数。
短期来看,当加入交易费用后,厂商供给不会变,将维持在Q*,而买方需求将变为(a-P*-CD)/b,而交易费用的接受者将产生新需求CDr,其中r为交易费用接受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在短期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充分性,卖方没法做出正确的需求预测,所以供给量不变。另一方面,短期内厂商目标在于开拓市场,对于利润只求不亏本,所以短期内就有以下公式:
W=(P+CD)*[(a-P-CD)/b+CDr]—(C+CD)*[(a-P)/b]>0 (1)****
W为利润,
从而可得,(a-P*-CD)/b+CDr≦(a-P)/b (2)
2***2*****(1-rb)CD+(P-rbP)CD+P+C-Pa-CP<0 (3)
可得,r≤1/b 也就是说,短期内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不能太高,否则商场会供不应求。
另外又可得, y1
由此可以看出短期内交易成本是有上限的,超过上限卖方就会亏损,而交易费用过小,新增的利润又无法填补失去原需求的那部分利润,厂商一样会亏损。另外,短期内需求量的不可求知会导致供给不足或者供给过多,而后一种情况就要求新增交易费用的需求量产生的利润能填补,否则厂商会因为商品积压造成损失。
下面来看下长期的情况。长期来看,卖方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而长期情况下,厂商能得到最充足的信息,做出最好的生产计划,一定能满足所有的消费哦需求。因此,长期下我们就要求加入交易费用后的利润不能少于原均衡状态下的利润。如果利润减少了,那么必然交易费用过大了。
原均衡状态下的利润为W=(P*-C)*Q=(P-C)*(a-P)/b,
******在加入交易费用后,商品、价格就变为P*+∑CD,原消费者的需求变为: Q=(a-P-∑CD)/b,
那么新均衡下的利润为W=(P-C)*[(a-P-∑CD)/b+∑CDr],其中交易费
*****用是递减的,也就是说越往后期,短期交易费用越小。由此可以得到:W
即(P********≥W, -C)*[(a-P-∑CD)/b+∑CDr]≥(P-C)*Q=(P-C)*(a-P)/b, *
可得 r≥1/b 。也就是说长期内只要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足够高,那么交易费用的增加某种程度上来说会增加厂商利润。但是前提是厂商不会损失所有的原消费者以及最后一期的边际收益大于等于加入交易费用后的边际成本。由此有下面的式子:a-P*-∑CD>0,即∑CD
从上面的分析可得,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来说,交易费用都必须有个合理的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这其中,我们还不能忽略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的大小,它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交易费用下厂商的利润增长。
短期内交易费用主要是一些公关、流通、仓储、备货等的成本,这些成本通过技术革新,高效的管理,健全的服务体系是可以大幅度减小的。在短期均衡的状态下,越小的交易费用表明市场越高效,服务越健全。
而长期的交易费用出了短期费用的内容,更大的部分来自于还本付息及信息的更新费用。在这里面厂商无法直接控制的就是利息的支出,这构成了一种交易费用下的隐性风险,这是长期交易费用不能太高的另一个原因。
否则,厂商将面临现金流短缺的困境。厂商应该合理的借贷,并加强管理及技术的创新改革。另外,厂商得有风险意识,不只是市场风险,更多的是交易费用下的隐性风险。
四、交易费用下均衡的循环
上面分析了交易费用的界限问题,从而我们可以知道交易费用也是有均衡点的,过大过小的交易费用必将破坏市场的均衡,导致厂商的损失。而这个均衡点是如何确定的呢?
交易费用的加入也是通过影响价格及需求量来影响均衡点的。前期内,由于厂商无法短期内获取足够的信息量来支持生产计划,又或许短期内厂商无法马上调整产量,所以在短期内厂商出于风险及力不能及的原因,只能按原计划来产出,而这个量很大可能是偏离均衡点的。
随着交易的进行,信息量越来越充足,厂商的生产调控力加强,厂商就会不断分析信息,不断调整产量,直到可见的利润最大化的状态。
但当厂商找到那个点的时候,新的信息又会出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又会出现,厂商又得像个刚进市场的卖方继续付出交易费用搜索信息,重新调整产量,这个过程又是前期的一个重复,又会到达增加交易费用下的新均衡点。这种重复将一直进行下去,循环往复,没有尽头。
但正如前面所说交易费用不能无限大,那这种往复不就不能持续进行了吗?应该说在固定的市场技术环境下,交易费用会有个终结点,但随着市场技术的提高,交易费用就会因此降低,新的交易循环继续进行,交易费用又会有新的增加。
这种技术发展下的循环的前提条件是新技术发展导致的交易费用的降低比率的大于新循环导致交易费用增加的比率。这样交易循环持续进行。
即 ∑CD*i≤∑CD*i’,i为交易费用因新循环而增加的比率,i’为交易费用因技术发展而减少的比率。
五、交易费用的深刻影响
如上所述,交易费用下的均衡循环将因技术的发展而逐步进行,这种持续的循环的前提在于i≤i’ ,但是不是每次技术的革新都能带来交易费用的大幅度的降低的,或者说市场的不完全开放性可能导致新技术传递的滞后,那么新技术带来的交易费用的降低就可能不那么显著了,从而交易费用将虚增到超出新均衡的状态,这时,新循环带给厂商的是利润的损失,而市场因此失衡,将会导致通胀的发生。
交易费用的产生源自分工的产生,更多的分工,更多的交易环节,更多的交易费用。而分工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率,生产率的提升又是有界限的,所以为了保证利润的增长,必须控制交易费用的大小,不能超过了生产率提升带来的利润。
交易费用本质就是一种外在的附加值,它不具有商品内在的价值体现,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起润滑剂的功效。所以如果在现有市场技术环境下交易费用超过了技术所允许的限额 那么必然导致价格的虚高,造成通胀的压力。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交易费用占GDP的比重相当高。在中国是44%,美国为50%-60%,而在香港更是达到80%。可以看到在虚拟化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交易费用越高,均衡循环越快,导致通胀及经济泡沫化的压力就越大。
就如香港,如果交易费用增长1%,那么GDP就将虚增0.8%,可见交易费用带来的通胀的压力。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胀压力与日俱增,探究其原因,供求的失衡是不具说服力的。
而更大的影响来自于交易成本,显然这种交易成本的增加超过了技术环境下的界限。具推测,在美国经理费用及市场交易费用占到最终消费价格的50%-57%,这还不包括暗中的交易费用及利息成本。这种高比例的交易成本显然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虚拟的成本及通胀压力,而美国也只是在高失业率及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商品的支撑下苟延残喘。
有理由相信交易费用的循环增长与经济危机的周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交易费用虚高后导致的经济停滞及后来的衰退将带来新的技术革新,新的循环由此开始。而这种经济危机的循环往复站在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市场是不完全通畅的,信息也是不充分完全可知的。必然的,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不断向新均衡靠近,但每次靠近后又会发现新的均衡在等着我们。我们不能保证每次都能找到均衡点,从而每次的偏离或许就带来了经济的危机,因为交易费用的比重太高了。接下去我们又不得不重新去寻找新均衡,发展新技术来压减交易费用。
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又可以说我们的市场没有均衡,因为信息不完全可知,市场不完全开放。正是交易费用的存在,为这种循环的过程埋下了一颗颗地雷,一不小心,就是触及到了。
六、总述
市场引入交易费用是为了更好的去交易,但人类是有限理性的,我们总在暗中探索着,我们总在不停的循环着。但庆幸的是在交易费用的提动下,我们的循环是螺旋上升的,我们因此也在进步着。
我们要做的不是去革除交易费用的存在,我们应该去合理的运用交易费用带来的便利。去废除一些不合理的交易费用,而去规范那些应该存在的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带来了什么?是值得深思的。不仅仅是更多的成本,技术的革新、社会的发展、公平的环境。。。。。。或许都是它带来的。我们应该加强市场建设,加强透明度及自由度,以便让交易费用更好的来促进交易的进行。
参考文献
[1] 《新制度经济学》 张卫东 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高鸿业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市场的逻辑》 张维迎 著
[4] 《产业链阴谋》 郎咸平著
本文是本人亲手所作,所有内容都是先写草稿,再打入电脑。本文的内容都是我平时所读所想,上面的参考文献也只是思想上的启迪。由于临近期末,时间不多,无法把想法里个清楚,然后细致的写下来。所以不管是文字描述,还是数学模型的表述都显的简略苍白。
望吉敏老师认真阅读后提出建议。如果文章的论述内容具有研究意义,我会继续深入探究,完善想法及数学模型。这是我第一次独立把想法写成论文,肯定很不合格,望老师多多指导。
制度经济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排污收费制度经济学思考
在大力发展工业来促进国民经济的提高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雾霾、温室效应这些污染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排污收费是一项重要环境保护制度,是从经济学角度制定出来的`、典型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法律制度,因此本文将试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排污收费制度。
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排污收费,又称为征收排污费,是根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污染者,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向法律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
①排污收费是一项重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污染者承担环境污染对社会损害的经济责任,使得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促进污染者积极治理环境污染,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我国排污收费的征收主要有:污水、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废气、危险废物和噪声超标排污费五项。排污费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征收,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环保部门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所有收缴的排污费,都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二、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外部性实质是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差额问题,这种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决策行为产生的结果,没有全部被该经济主体承担。如果行为产生的收益全部或部分被他人占有,则产生的外部性是正外部性;反之,行为所产生的成本全部或部分被他人承担,这时产生的外部性是负外部性。
克服外部不经济性的基本途径是使负外部性内部化,即通过确立一定的制度使经济主体决策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之间重新具有一致性,排污收费是实现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制度。
例如,我国现在严重的雾霾,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组成,是一种典型的大气污染。产生雾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气资源的使用费未加入到污染者的生产成本中,污染者出于生产效益与利润的考虑。
无约束的开发、利用,不仅浪费了大气资源,而且严重地破坏了大气环境,没有排污者会主动限制自己使用大气资源或改善大气资源状态。经济主体都把利润作为自己的追求,每个排污者都肆无忌惮的往大气中排放污染物。
由于外部成本顺利转嫁到社会,排污者便会丧失保护环境、减少排污、治理污染的自我约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此可以看出,利用环境资源从事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污染具有典型的外在性,即外部性,并且属于负外部性。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造成这种外部不经济性的经济责任,即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过程。
环境污染者要么建立治污设备、及时治理污染,要么缴纳排污费继续排污。还是拿雾霾来说,污染者建立治理大气污染设备的费用和缴纳的大气排污费都会核算到生产成本中,出于对生产效益与利润的追求,污染者会对建立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所需要的费用和缴纳的排污费做一个对比。
如果建立治污设备的费用高于排污费时,就会选择缴纳排污费继续排污;反之,需要缴纳的排污费高于建立治污设备的费用,就会选择建立治污设备,治理污染。
三、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评析
从以上对排污收费制度的探究,笔者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制定出来的排污收费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条成功的环境管理经验,激励了我们对生态环的保护。排污收费制度是典型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法律制度。
使污染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无疑会促使企业建立治污设备,并积极投入使用到生产过程中,最终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排污收费制度不仅体现了我国环境法受益者负担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经济学和法律相结合的成功典范,发挥了法律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强制作用。
虽然,排污收费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效益,但是我们也得看到其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主要存在收费标准的制定复杂、难度大,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信息不真实性,排污费据实收缴难度大等问题。
四、结论
综上所述,确立排污费制度,对我们的生态保护具有积极作用,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我们在看到排污收费制度带来的效益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排污收费制度本身也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实施过程中的难度。
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要求我们要继续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大惩治污染的力度,真正地做到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使我国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地使用。
如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运营、保护的一系列体制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矗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过程中,始终围绕所有制和产权这一主线展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把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立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产权制度,以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冶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对明晰界定各类产权、依法进行有效保护的制度安排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在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决定》根据党的十八大的要求,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一改革举措,必将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不断壮大,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和城乡居民私有财产迅速增加,各种资本流动、重组、融合日益频繁,投资主体多元化、各种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类财产权都要求有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作为保障。我们到2020年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要。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完善对各类产权依法进行有效保护的制度。宪法和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已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也与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有关。针对这些问题,《决定》鲜明地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而不是只保护公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而不会容许任何违反法律的不公平、不平等的规定;国家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而不会只监管非公有制经济。
总之,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将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是一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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