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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的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置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战略位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线,以治安防控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设为重点,以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活动为核心,深入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全社会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重点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化解相结合,一般纠纷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社会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的运转,实现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真正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和睦、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现就如何建立“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机制”浅谈如下认识:一、XX社会矛盾基本状况
XX乡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处哀牢山和XX山中部,位于东经100°28'―100°40',北纬24°42'―24°56'之间,东接XX县和XX州XX县,南连XX地区XX县,西界XX镇,北邻XX镇。全乡总面积251.95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790米,最低海拔1446米,平均海拔2118米,年平均气温 15℃ ,全年无霜期300天,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全乡有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290个农业小组。居住着汉、彝、白、哈尼、傣、苗、傈僳、佤、纳西、回、布朗11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377人,占总人口的48.8%;末,全乡共有居民9561户,农业户8776户,总人口35720人,农业人口34799人,人口密度142人/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8148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81亩。农村经济总收入8865.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14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5万元,全年粮食总产量1138.46万公斤,人均占有粮318公斤
XX乡境内有XXX、XXX、XXX三个集贸市场,境内干湿季分明、雨量充沛,雨热同季、霜期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5℃,年降雨量平均在1250毫米,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上市交易的主要农副产品有粮食、蔬菜、大白芸豆和早蚕豆、碗豆等作物,是烤烟、泡核桃、茶叶等经济作物适宜种植区。
――烤烟产业稳步发展。全乡大部分地区均适宜种植烤烟。主要品种有红花大金元,属清香型山地生态烟,所产烟叶色泽金黄,内在质量较好,20,全乡共种植烤烟7200亩,实现产量1.73万担,产值983.6万元。
――茶叶种植历史悠久。全乡有茶园面积18300亩,可采摘面积17233亩,茶叶总产73万公斤,产值1095万元。主要品牌有华山云雾绿茶、大山茶王、银溪绿茶等名茶。在德安村委会有台商华庆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千亩生态乌龙茶生产基地;在古德村委会有基围1.71米、树高11.8米、树幅65平方米,被誉为“茶王”的人工栽培古茶树。
――泡核桃产业初具规模。XX乡现有泡核桃面积84800亩,其中:到全乡共规范化、科学化种植泡核桃7.15万亩,实现了人均2亩的目标,今年预计实现产量562.5吨,产值450万元,户均收入达513元,人均收入达126元。
――豆类种植发展前景看好。全乡10个村委会均适宜种植早豆类,如:早蚕豆、珍珠豌豆等豆类,每年产量400吨,产值200万元。红星、发达、卫国等三个村委会每年种植大白芸豆4000亩,产量600吨,产值150万元。
XX社会治安状况良好,20初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命名为“平安乡镇”。全乡没有较为尖锐突出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纠纷,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林权界线、土地占用、水资源利用、异地搬迁和电网改造等因素是突发性引发的,其他的是由婚姻家庭邻里财产债务产生的民间纠纷。
今年来共受理治安案件29起,查处27起,查处率为90%。刑事案件立18起破6起,破案率为33.3%,与去年同期立9起破3起相比,立案上升9起,破案率与去年持平,破案绝对数上升3起。乡内有特种行业14家,其中旅店有12家,废旧物品收购2家;出租房屋户有31间,17个爆炸物品使用单位,8个机动车修理点。对乡内的这些行业、场所及单位进行了160余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2起,整改12起。积极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打击和整治密切的结合起来,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4起,其中:林权纠纷61起,土地纠纷10起,宅基地6起,财产10起,债务5起,赡养1起,继承1起,人身损害5起,电力2起,公路2起,婚姻家庭邻里31起,防疫纠纷8起,异地搬迁1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起,纠纷调处成功129起,成功率达90%。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80起,其中:林权纠纷54起,土地纠纷5起,宅基地4起,电力2起,公路2起,婚姻家庭邻里11起,异地搬迁1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起;司法途径调解矛盾纠纷46起,其中:林权纠纷3起,土地纠纷3起,财产10起,债务5起,赡养1起,继承1起,人身损害5起,婚姻家庭邻里18起;公安派出所调处6起,其中:婚姻2起,林地2起,土地2起;土地所调处宅基地2起;林业站调处林权2起;兽医站调处防疫纠纷8起。全乡没有发生一例因调处不及时而激化为刑事案件的民间纠纷。引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上的因素。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占有欲望,人们的致富能力又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而引发纠纷。二是文化上的因素。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这是引发纠纷的其中原因。三是组织上的因素。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无法提供足够相应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这是极易诱发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四是制度上的因素。村级组织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治保会、调解会认识不足、战斗力不强,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得不到提高,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制定或者评比、挂牌后,就不注意加强经常性工作,出现号召多,过硬措施少,造成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抓,这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五是农民法制意识问题。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知识基础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会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这又是引发纠纷的又一原因。
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原则,全民动手,齐抓共管。针对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管理[本篇文章拜大*秘*书*网-网所赐-www.damis hu.com-未经过本网网站同意此文均为抄袭 后果自负]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更加合理、科学化,以巩固治安防控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延伸防控领域,围绕基层组织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深层营建、拓展创建范围、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水平,把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作为永久性工作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具体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督查机制
成立相应的常设督查组,有专人负责,采取定期查、突查、暗访、入户了解等办法,对各村委会和单位矛盾纠纷排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使矛盾纠纷排查措施有效的全面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多元化矛盾督查机制,把群防群治牢牢延伸到村民小组。同时,采取领导和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挂村、村级领导挂组的挂点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逢会必讲稳定,下乡必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安排、早督促、早落实。各村委会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结合创建平安的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进取意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纠纷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完善预防和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的四个机制,即:集中排查机制、统筹协调机制、快速联调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好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级调处和应急调处相结合、专门调解和群众化解相结合、强化责任和重奖严惩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个案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和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的原则,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力争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定期召开调解协调会议,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使矛盾纠纷情况不漏不重底数清,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到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目标,有效杜绝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的趋势。在创新多元化矛盾排查机制方面:一是整合排查资源。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涉法上访问题排查、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排查、基层干部作风排查等整合在一起,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完善排查方式。推行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村每月、乡每季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如实填报《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视轻重缓急,分类归档,逐级上报,确保各类矛盾得到及时发现。三是实行台帐制度。建立村情台帐、不安定因素排查台帐、回访台帐等台帐管理制度,做到了“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步实现矛盾排查规范化、科学化。在创新纠纷调解机制方面:一是完善纠纷调解网络。建立由乡、村调委会、民调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组织构成的“人民调解网”,全乡13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每个村民小组中设立一个调解小组,配备调解人员604名、纠纷信息员290名;建立综治委员会牵头,纪检监察、民政、土地、信访等部门参与、5-8名专职调解员具体负责的“行政调解网”;建立以司法所为中心,覆盖各种矛盾纠纷,渗透诉讼全过程的“司法调解网”,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事件的发生。二是实行级别调处制度。在全乡范围内推广“四制”调解方式和“四统一”管理机制,即:首问责任制、首席调解员制、调解员等级制和联席会议制,统一工作制度、法律文书、运作规程、持证上岗。一般案件,由首席调解员负责调处;复杂案件,由主任、副主任制定调处方案;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分类调处。三是促进调处工作延伸。在开展边界“三联”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域束缚,积极与毗邻县、乡协商,全面开展联合调解矛盾纠纷工作,联手解决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几年来毗邻周边协作共防,形成群众和睦相处的良好态势。
(三)抓信息渠道畅通,强化队伍建设
综治委和各村委会(各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矛盾纠纷排查与各项创建平安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基层调处工作水平。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村委会和各单位以及各小组都组建调解、治保、民兵、信访、治安巡逻、应急救援、消防、处突八支队伍,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坚持走群众路线,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局面。针对以往纠纷信息的滞后性,组建一支由村民小组长组成的信息报送队伍,一旦发现纠纷信息可直接报送,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有效监控了社会治安的动态,提高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准确性。
三、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善未形成合力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不能务实求真,未能杜绝浮报虚夸现象。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联系,各自为阵,群防群治没有较大的[此篇范文为大/秘/书/网作者呕心呖血之作(ww w.fwsir.com)-未经过本网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 后果自负]凝聚力,没有专职部门来牵头,至使工作缺乏交流、汇报和向心力,有些工作处于无人管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没有与时俱进,因地、因事制宜,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管理条件。
(二)缺乏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劳动和报酬不相协调的问题, 无法落实无固定收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干少干一个样,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
(三)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虽然形成,但是少数干部认识不足,缺乏工作积极性,没有一套合理的制约办法开展纠纷排查,难以真正发挥机制作用。
四、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要对策、意见和建议
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实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的宗旨意识,有的放矢地解决矛盾纠纷。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和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存在的,是与我们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在处理问题、开展工作中必须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稳定大局,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村情民情,认真搞好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
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一是各级各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可能由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恶性案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应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应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舍得挤出财力买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区域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来搞好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协调好基层“两委”关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必要时举行民主听证会,落实好税费改革、征地拆迁各种补偿款发放,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四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广大干部应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分析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处理突发性事件能力。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应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最终让“人民满意、党组织满意”。
(二)健全层级管理机制
1、乡镇层面
由于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采取不同方法方式加以解决,对于邻里、赡养、婚姻、继承等一般民间纠纷,由乡镇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特别是由司法所接待调处;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牵头,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依法调处;对时间长久、一时难以查明原因,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2、村级层面
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的纠纷,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一般性纠纷并提供小组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建立综合治理奖惩激励制度,各部门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负责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应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三)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组织。单设乡综治委专干的同时,乡镇、村都应依法设立建立调解委员会,在村民小组配备调解员或信息员。积极做好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县与乡、乡与村之间的边际协防联系,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在乡镇一级还可确定国土、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单位,通过加强网络管理与协调,积极促进各调解组织规范运作。这样当发生比如土地、林权等纠纷时,由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开展联片调解,即:组织人民调解员巡回办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健全法制教育机制
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农家、矛盾化基层”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五)健全制度运作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
乡综治委应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主要听取本辖区每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近期辖区内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调处工作。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应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乡调委会对本辖区各村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
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建立调处工作报告制度
村每月上报一次,乡每季上报一次,如有重大纠纷调处情况应随时报送。上报的材料包括调解数量、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六)健全后勤保障机制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应有专门的办公室,乡调解组织应做到有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2、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
由于人民调解员来自村民委员会成员或选举产生的群众。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乡综治委和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管理或指导本级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可以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咨询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
3、抓好经费保障
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决定,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将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也可以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金,倡导社会各界捐资,确保调解、奖励经费充足、稳定,进一步落实调解员的工资或补贴,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县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大,各项重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带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迅速,社会深层次的矛盾纠纷日益暴露,人民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山林土地权属、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各种利益的需求也逐步增大,各种矛盾纠纷的大量涌现,给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诸多的压力和问题。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将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呈现的特点
近几年来,我县矛盾纠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内容已由传统的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逐步扩展到当前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合同、劳动争议及房屋拆迁补偿等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型矛盾纠纷,此类纠纷往往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具体说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类型增多,诱因复杂。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由安全隐患、征地、企业改制等因素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婚姻家庭等纠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一半以上。
二是群体性纠纷增多。基层矛盾纠纷由过去的纠纷主体多为个人发展到以群体居多,尤其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纠纷中,一般性矛盾纠纷常常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三是纠纷具有可变性。受季节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地争水纠纷、邻里纠纷会日益突出。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四是部分纠纷会出现反弹现象,加大了调处难度。由于群众自身的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使得部分已达成协议的纠纷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难度加大。
二、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
1、“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当前的许多纠纷多为利益之争引发的,群众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等产生矛盾,由利益引起的居多。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普法宣传已深入推进,但由于边远村寨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广,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在解决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纠纷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从而导致小矛盾变为大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3、关于拆迁补偿纠纷。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征用土地较多,因大项目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部分纠纷占较大比重。其主要原因是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以期从中获取个人利益,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给调解增加了难度。
4、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监督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一级监督一级的长效机制;一些部门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司法、综治部门的事,没有形成联动,使得一些排查出来的土地承包、边界、劳资、新农村建设与法律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处。
三、对策措施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县共建有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0个,有调解员786人,其中专职调解员77人,兼职调解员709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对维护当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农忙时节、重大工程建设、灾后重建过程中产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时效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结合中心工作,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心结,做到法、理、情三结合,使法律知识在群众中生根,全面实现“时时学法、常常用法、办事合法”的和谐目标。
二是强化责任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调解组织地重要职责,调解组织是责任主体,对各类纠纷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启动“四超前”工作措施,即各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各类纠纷。
四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专项纠纷排查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纠纷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登记,定期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逐步形成小排查、小调解,大排查大调解的排查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效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保障。有许多纠纷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全民共同参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提高调解效率,保证各类纠纷及时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全力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如调查取证、制作材料、召开例会、组织培训、宣传教育、总结表彰等。政府应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划拨,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以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下简称矛调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区司法局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乡镇(街道)、村(居)开展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特征
(一)矛调工作现状。新区成立以来,全区共组建了21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乡镇(街道)8个、村(居)186个、企业学校等22个,共有660多名调解员和信息员,全区形成了以区协调小组为龙头,乡镇(街道)司法所为骨干,村(组)调解组织为基础的`三级矛调网络体系,几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 1160多件,调成率达96%以上;各级矛调组织调处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事件11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0多件涉及11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40多件,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基层,较好地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
(二)矛盾纠纷特征。主要表现为“四化”:一是类型多样化。以往调解矛盾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占矛盾纠纷总数的80%以上,现在主要表现为“三跨”纠纷,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纠纷的劳动劳务、劳资纠纷。比如:xx年**镇群众殷茂生组织几个乡镇的农民工在包工头王某承揽的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王某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借口,扣发殷茂生等人两万多元工程款。殷茂生就组织几十人准备到市政府上访。**司法所得到信息后,主动介入,追回了拖欠工程款并发到农民工手中,制止了一起群体访。二是主体多元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旧的经济模式和地区封锁,矛盾触及点明显增多,大都发生在公民与法人,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比如:市区光明路市场因排水管道老化,积水外排不畅,道路严重受损,影响了商户生意。商户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因市场属于市工商局铁东分局、市市场管理中心及税务部门共同管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于是,商户们准备兑钱高层上访。天桥街道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分别到上述三个部门及交通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受到了商户们的称赞。三是内容复合化。当前纠纷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织在一起,特别是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基层选举、环境污染等纠纷,数量增加,诱因复杂,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一些人的别有用心交织在一起,给处置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比如:在天桥街道王国彦,猪厂拆迁上访案件中,由于牵涉面广,没有及时稳控好当事人的思想,引起家族集体上访,牵扯了区、乡两级干部的大量精力,最后经多个部门配合协调,才得以妥善解决。四是矛盾易激化。有些纠纷激化过程短,甚至在几分钟内激化,酿成刑事案件;有的纠纷潜伏期较长,表露不明显,经过矛盾积聚,突然酿成大案。比如:姬石乡农民康顺成因在本村给施工队干活时,沙浆搅拌机漏电致其死亡。施工队工头和业主相互推卸责任,情况十分危急,极有可能引起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区法律援助律师李会平和姬石该乡专职人民调解员高贵清、闫玉亮及时到位,经过现场勘察,认定责任属于电工安装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经过与市电业局交涉,最终协调赔偿补偿金5万元,有效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当前矛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激励导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调工作的重要性,挫伤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党委、政府在总结评价稳定工作时,往往把破获多少刑事案件中。查处多少治安案件、处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访事件。作为工作实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而对人民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许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认可,客观上形成了小事变大,牵扯了领导精力问题才解决看作是政绩,大事化了、没有牵涉领导精力而问题解决看作是无功的导向。
(二)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纠纷涉及乡镇综治、信访、工商、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使司法所力量显得相对薄弱,陷于唱“独角戏”的境地。区划以来,我区8个司法所,都是国债资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区共下派专职司法助理员5名,其他3个司法所至今无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的辖区人口平均为5.4万多人,很难完全承担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内的9项职能。
(三)调委会成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区660多名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在宣传讲解法律,制作调解文书上有困难,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质较差。法律服务所从司法所分离后,部分法律水平较高的同志离开司法所,专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导致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法律水平相对下降,从事矛调工作的其他人员中,法律专业或有法律职业背景出身的人员更少。三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不能专职专用,致使专业调解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四)运转经费、奖励补贴缺乏保障。一是区、乡两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无经费,调解员培训、学习难以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主要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兼任。二是调解员无补贴。村级调委会成员主要是从事无偿服务,介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的交通、文书、就餐等费用不能解决,许多调解员面临生存问题,或经商办企业,或打工谋生,往往顾不上本村民间纠纷调解事务,不少村调委会名存实亡。极易导致上访事件发生。
三、深化矛调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矛调工作置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来思考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认识矛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取得新成效。
(二)稳定基层调解队伍。一是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目前,全区各司法所缺编12人。建议采取从乡镇(街道)人员中选拔方式,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稳定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议对村(居)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财行〔xx〕179号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或采用以调解案件的数量支付报酬的办法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手段,促使人民调解员提高自身素质,胜任调解工作。
(三)大力加强矛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对换届后的村级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和整顿,按照“五有”(有相对的办公室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组织建设,确保纠纷发生时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建立矛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矛调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一是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对矛调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导及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专项用于矛调工作建设。乡镇(街道)也要拨出相应经费用于矛调工作。二是对于乡镇专职调解员实行月工资报酬制。由区、乡两级按50%分担,由区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三是探索实行有偿调解机制。根据具体办理调解案件的简易,对社会影响面、所费精力时间等程度,每件给予50— 500元不等的补贴。通过补贴和奖励的形式,给予承办调解员不同等级的费用补助,充分调动调解员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南部,全乡总面积73.3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1564户6631人。经济以农业为主,柑橘产业发展较迟,规模较小。截止至,柑橘种植面积共7746亩,总株数约为464400株。经全面普查黄龙病树有70735株,发生率15.23%;截至12月11日已清除病树51446株,清除率72.73%。
二、因柑橘黄龙病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承包合同类纠纷。
由于柑橘黄龙病造成柑橘果树毁灭性伤害,对发现的病树只得进行清理,无其他办法可以救治,而且短期内不存在补种的可能。因此,不少承包他人山林、田土用于种果的群众会停止租种他人山林、田土,停止租金供给,由此造成果农与山(地)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二)果树清理类纠纷。
为保护我县柑橘产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农民损失、保住未感染黄龙病果树,对已感染的黄龙病柑橘病树要进行清理。但由于种植成本尚未回收等原因,部分果农对于清理病树有抵触心理。而在统一集中清理过程中,会将不愿意清理的群众的`病树一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果农与乡(村)清理专业队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三)果树不清理类纠纷。
由于柑橘黄龙病由木虱携带病毒进行传播,因此,相邻果园之间会存在相互传染的情况。对于果树未感染黄龙病的群众而言,希望相邻的已经感染黄龙病的果树要尽快得到清理,避免感染到他家的果树,而但部分果农存在侥幸心理或抵触心理而不愿意清理,由此果农与果农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四)其他矛盾纠纷。
由于柑橘产业是我县支柱产业,黄龙病对我县柑橘产业影响巨大,由此引发的住房断供、车辆断供,借贷纠纷等将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三、解决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坚定果农信心。
加强宣传,让果农明白柑橘黄龙病消灭后(即病树完全清理后)再隔一段时间后可以再次种植,并非从此没有出路,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病树清理对柑橘产业将来发展的重要性,要督促果农尽快进行清理。
(二)加强救助,分担巨灾风险。
发挥政府社会救助职能,重点对损失大户、合作社等进行补偿,避免出现果农因“黄”返贫、因“黄”致贫现象。研究柑橘大灾保险机制。
(三)加强引导,发展替代作物。
对于清理病树后闲置出的土地资源,一方面可以发展高产油茶、茶叶等产业,壮大特色产业;另一方面可以种植辣椒、番薯等具有“短、平、快”特点的作物,优化经济作物种植结构,改善群众的经济收入方式。
四、提出的建议
(一)加大清理力度,迟痛不如早痛。
加强病树清理宣传,引导果农自发进行清理,同时各村成立专业队伍进行病树清理,利用秋冬季病树易于识别的时机抓紧清理,避免出现“钝刀子割肉”,造成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下降现象。
(二)加强宣传力度,坚定发展信心。
要让群众明白,柑橘黄龙病虽然是毁灭性病害,但可防可控,现在将病树完全清除,隔上一段时间可以再次种植,稍微勒紧一点裤腰带,等上几年可以再次依靠柑橘获得不错的收入。
(三)推进组建果业合作社,加快形成村规民约。
加大果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果农病树清理责任,加快形成村规民约,坚持无毒幼苗小组统一集中采购,加大优良品种规模化种植,尽快恢复柑橘种植。
(四)加强政府监管,切实为果业发展保驾护航。
加大对零散幼苗、果农自行嫁接幼苗清理力度,对幼苗提供进行严格监管,发布提供无毒苗木企业名单,引导果农在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企业购买幼苗。
一、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 7月13日
镇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特形成如下报告: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抓经常性学习。充分利用周一点名学习、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党总支(支部)理论学习等有利时机,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州县实施意见,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切实严以律已,形成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良好风气。二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等工作作风,以无声的行动带动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八项规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修改制定了《中共广通镇委员会工作规则》、《广通镇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广通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广通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一批制度,明确了工作程序、决策程序、组织纪律等内容,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和风气进一步形成。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会议审批制度,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切实改进会议召开方式,精简各种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要求开套会、短会,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集中精力抓实事、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否则不予核销就餐费。
(三)扎实开展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以“三深入、四联户”为主要载体的“四群”教育活动,实行领导包村、站所包组、干部包户促“三包”责任制,镇X名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安排进驻X个重点村,X个站所根据职能特点包村联系产业特色村民小组X个,X名干部根据干部的行业、特长分别与X户农户联系结对,开展“了、知、帮”活动,即:了解基层苦(主要了解基层工作条件差、工作内容多、工作对象杂、工作压力大的情况),知道群众难(主要是吃水难、行路难、住房难、经济难)的情况,帮助群众富(主要是从政策上帮、思路上帮、关键时候帮、物质上帮),使领导班子、站所干部对镇情村情有了更清醒的认识,适时对联系村、组、户发展经济出谋划策。继续组织开展了“找位置——强化服务抓落实,站立场——一身正气强信仰,增活力——激情满怀创佳绩,促发展——幸福广通人人享”的主题实践活动,干部职工转作风、塑形象、抓机遇、促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方式,对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上班在岗、外出学习、下乡出差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进行能通报,对违返规定的干部职工一律按《广通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具体,中央“八项规定”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站所、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表现
通过深入查找,全镇“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一是责任心、危机感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工作节奏慢、效率低、推进慢,缺乏一种“干不好工作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的精神,今天可以完成的工作,可能推到明天、后天;三是互帮互助协作精神差,缺少拉一下、搭把手的意识;四是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缺乏真情实感和耐性;五是工作上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跟踪问效不够,导致“虎头蛇尾”现象;六是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无的放矢,生搬硬套,有决心办事,无办法下手;七是遇事怕担责、逃避责任;八是贪图安逸、怕苦怕累,精神萎靡不振;九是学习氛围不浓,视野窄,看不透;十是在是非面前立场不坚,不讲原则,当“老好人”。
三、对解决“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始终把干部教育放在重之之得的位置,充分星期一学习点名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干部的方式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柔性管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单位归属感。
(二)深入推进活动开展。继续组织开展好“找位置——强化服务抓落实,站立场——一身正气强信仰,增活力——激情满怀创佳绩,促发展——幸福广通人人享”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比学赶超意识。以“三深入、四联户”和学习实践“插甸经验”工作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开展好“了、知、帮”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设,从严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提高执行力。
四、对学习“插甸经验”、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对乡镇一级财政、干部的关心关注。财力保障方面,乡镇一级工作对象杂、工作任务重,财政资金紧缺,建议给予更多的财力保障。项目实施方面,前期工作经费缺乏,且项目实施都要求基层按比例配套资金,导致项目实施越多、欠债越多,建议给予在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给予充足的保障。干部管理方面,部分干部长期工作在一线,晋升无望,而非领导职务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在解决干部待遇方面有新的举措。
(二)完善制度设计。在项目审批制度方面,建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下放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在医疗、养老制度方面,目前群众反映保障水平低,就医难、养老难问题仍然存在,建议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扎实推动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和县委办关于印发《xx县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立即研究制定并下发调研方案,在全镇范围内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活动,由党政领导班子带队,分9个调研组赴各村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调研。
一、开展“四风”问题调研活动基本情况
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及我镇实际,采取个人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以解决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为主线,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实际需求,重点听取基层群众、两委员一代表、老干部老党员、企事业管理负责人和职工、科教文卫专业技术人员等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公布征求意见专用信箱、电子邮箱、微博等,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此次调研重点围绕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四风”问题,调研过程中切实做到“三个务必”,即开展调研活动务必与查找阻碍我镇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相结合,务必与下基层改进本职工作作风相结合,务必与深入推进“三送”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全镇党政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围绕“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各县直、市直驻镇“三送”队也以各种形式开展“四风”调研活动。
二、“四风”专题调研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1、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高。
调研中,部分基层群众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领导干部,取得一定成绩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为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2、政治理论学习不够。
调研中,有群众反映,部分领导干部对党和国家最新的会议精神和政策学习不够到位,不能准确把握工作要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开展基层调研不够深入。
调研中,大部分群众认为,以深入开展“三送”双向联系全覆盖活动为契机,全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难题等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以优良作风树立了榜样,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也存在极少数同志对群众的关心不够,基层群众希望有更多的机会与基层的领导干部面对面交流,希望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与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结合点,找准经济发展与群众希望的“共振点”。
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有待增强。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有所下降,这与党和政府对干部队伍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还不够好,要求我们的干部队伍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以顽强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基层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镇干部队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决心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用心改变作风,切实服务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1、用“四心”转“四风”:反对形式主义,要有务实之心。端正工作态度,从实处想、在实处干,脚踏实地,一丝不苟,遇到困难和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不气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站在第一线、最前沿去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少说大话、空话、套话,多干实事、好事和小事,在实干中发现问题、在实干中总结经验、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反对官僚主义,要有亲民之心。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忘掉自己的身份,挽起袖子;记住自己的责任,扑下身子,做到农家院落坐得下、粗茶淡饭吃得进、家长里短聊得来、大事小事谈得拢、难题难事解得开,切忌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盛气凌人。通过坚持走群众路线,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唯有如此,群众才会永远了解、接纳和支持我们,才会敞开心扉说出内心“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反对享乐主义,要有进取之心。要学会自我反思、自我加压,善于找差距、思不足,力戒吃喝玩乐,贪图享受,不思进取,敷衍塞责。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危机意识和“沧海横流、舍我其谁”的无畏气概,把握事业发展脉搏,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对认定的事,咬住不放;对定下的事,持之以恒;对已干的事,一抓到底。反对奢靡之风,要有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平常的心态,做到言谈举止得体,衣食住行节俭,严格执行“八条规定”,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不攀、不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奢侈淫靡等不正之风,时时讲大局、处处讲原则、事事讲小节,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2、树新风促发展:大兴联系群众之风,大力改善干群关系。我们要充分认识手中权力来自谁、为了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依据,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深入开展“三送”工作为契机,经常性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面开展“问责治庸”。围绕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的目标,鼓励、督促党员干部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镇党委政府将严肃查处对苏区振兴发展及社会民生事业等上级决策敷衍塞责、办事推诿拖拉等行为,并对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问责治庸”,着力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大兴服务企业之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我县的工业重镇和旅游名镇,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作作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在服务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限时协助办理相关证件,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督促镇直(驻镇)各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严肃查处部门利益至上、服务态度恶劣,程序多,干预多,以及乱收费、乱摊派、索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大兴服务企业之风。
当前我们正处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期,xx镇经济社会发展正驶入快车道,全镇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全体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解决干部“四风”问题的重要性,采取自查与采纳群众意见建议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办法,以坚定的政治素养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大项目建设和苏区振兴发展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同心共筑新时期富裕、和谐梦。
关于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综治办的工作安排,我乡综治办按照要求内容,积极深入基层进行了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当前,社会治安形式总体良好,但是,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纠纷还大量存在,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较之以往,目前的矛盾纠纷除数量有所上升外,在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突出表现为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之间,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等纠纷(当然,目前的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婚姻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也就是个体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广泛性,矛盾纠纷普通存在,非一个地方、一个企业所独有,纠纷涉及面宽;二是群体性,集体上访时有发生,群体械斗情况也有发生,矛盾主体一方往往人数较多;三是复杂性,引发纠纷的原因有体制、观念、作风各方面的因素,有时则是多种因素交结在一起,调处难度增大。
当前形势下我乡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农村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方的土地权属不清,群众争执激烈,甚至发生械斗。
2、在劳动就业方面,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困难,自主择业性不强,就业压力增大;二是下岗职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增多,就业渠道狭窄,社会闲置人员增加,易诱发治安问题。
3、有部分上访老户对信访答复不满意或有关部门未予答复持续上访或越级上访不断。
二、社会矛盾的现实解决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1、我乡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直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了由乡人大主席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排查会议,一把手亲自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抽调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土地、管理区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农村、企业、学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早解决。“三夏”、“三秋”、及元旦和春节期间,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大规模排查,确保农忙、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我乡XX村由于近年来高速公路和XX大道占地,导致村里的土地被占了相当一部分,很多群众没有了土地,经过村委会多方面考虑,准备统一再分一次地,但是没被占地的村民不愿意,扬言要捍卫自己的土地,眼看“三秋”大忙来临,没有土地的村民马上要错过今年的小麦种植期,双方矛盾一触即发。我乡“三秋”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在进驻XX村得知了这些情况以后,立即分成三组,对持反对分地意见的三个居民小组展开疏导,终于在经过两天的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在“三秋”大忙期间,使得全村土地顺利重新分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我乡还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形成了一套制度:一是机关每天安排10人值班,两名班子成员带班,每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值班;二是机关成立督导组,全天候、不定时对机关和各村进行检查;三是每村确定一名信息员,随时报告情况;四是如发生突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劝返、疏散工作,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以防止事态恶化。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于司法行政系统指导,自治性解决机制发育不足,村民调委会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民间组织,这种调解受行政权力的支配和影响较大,有许多不利因素:(1)、增加了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负担;(2)、强化了群众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群众自我管理的积极性;(3)、增加了基层信访压力;二是调解过程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如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结果最终往往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拍板,因此,纠纷解决方式比较随意,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调处结果的不公平,造成一方不满。同时,在行政协调过程中,由于受“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影响,个别基层干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协调,给群众传递“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信号,使群众大量纠纷涌向信访部门,有的还以各种激化方式引起领导重视,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
1、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深化农村改革,集中精力发展农村经济,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于改革有不解之缘。这些矛盾有的是由于新旧体制的碰撞而引起的,有的是改革没有配套而产生的,有的是由于旧思想看不惯新事物而出现的。解决好这些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发展经济,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招商引资蛋糕做大。社会财富增加了,人民富裕了,许多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二是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公民在生产、生活中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做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是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给予高度重视,并将排查和梳理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乡主要领导;二是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工作中要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达到“五个底数清”,即矛盾纠纷总数、已调、未调底数清;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纠纷底数清;群体(5人以上)上访事件底数清;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员情况底数清。并要做到矛盾纠纷主要情况及产生原因明确、涉及人数明确、调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处理办法及具体措施明确;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各村委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问题、不缩小问题、不隐瞒事实,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五是要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前来办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属本科室职能的认真办理,需由其他科室办理的,引导其如何办理,不能出现推诿和不理不睬现象。
3、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力量建设,只有把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综治办、维稳办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整合起来,才能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既各司其职,又大力协作、互相配合,真正维护好当地的社会治安,保证稳定的工作大局。一是综治办要当好党委和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并经常向党委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严格治安管理措施,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基层治保组织、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二是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属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适当的`调整工作重点、警力部署和勤务制度,改进工作方法,用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加强基层治安基础工作,以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司法所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依法积极疏导、调处各种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四是法庭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跟踪监督,确保办案快捷高效。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和简易化审理方式,缩短办案周期。加大诉讼调节力度,积极疏导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非诉讼渠道解决社会纠纷,缓解审判压力。开展清理超审案件和超期羁押被告人的活动,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有效纠正“拖案”现象。
四、对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1、建立矛盾预防机制。农村的矛盾纠纷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生的过程,因此,坚持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在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解决的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可能诱发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因素,积极预测,超前防范,消除矛盾。我乡一直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今年以来,通过乡、村两级矛盾排查机构共排查出纠纷42起,劝阻上访14起21人,排查出的矛盾全部化解在基层,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做好村级调委会的管理工作。村级调委会是调处农村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是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组织。要使村级调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出其作用,一是实行层级管理机制,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内的各类纠纷,调解不下的,交由乡调委会进行调解,尽可能做到在辖区范围内解决矛盾,避免矛盾激发;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村调解员、治保委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调解技巧,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我乡每年都组织两次全乡综治、民调主任培训班,通过邀请市综治办领导和律师给他们讲解如何处理复杂的矛盾纠纷,提高他们处理纠纷的能力,都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自治性,司法行政部门要尽量放权给村级调委会,地方行政部门则在调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保障村级调解委员会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其自主性。
3、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调解员的日常工资及误工补贴,调动其调解积极性;三是建立调解奖励措施,对调解成功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级调委会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
关于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情况
按照旗人大常委会的年初工作安排,12月5日至20日,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全旗13个苏木乡镇对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有所发展提高。自本届人大以来,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苏木乡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机和活力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这集中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依法召开苏木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不断提高。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苏木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各苏木乡镇人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会议。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听取和审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报告,审议通过选举事项。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不少苏木乡镇人大还在会前组织代表观察,开展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召开苏木乡镇人大会议,保障了基层人大权力的运行,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创设“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平台,使代表作用的发挥日趋经常化。为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苏木乡镇先后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 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保障人大代表学习、议政有固定场所,有具体内容,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仍有部分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仍有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对人大工作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一心只抓党委的中心工作。出现这种现象的根由主要在于某些基层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我国政治体制的认识尚有欠缺,还不能充分认识基层人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蕴涵的力量和优势。
2、苏木乡镇人大自身状况与行使职权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部分因年龄因素离开党政岗位到人大任职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职位变化后心理落差大未得到有效调整,对工作缺乏热情,不认真学习和钻研人大业务,工作无计划,活动无内容,被动地应付上级人大的“差事”。二是我旗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虽然都是专职,但均各自都分管一些政府的工作,有些人就“理直气壮”地以分管的工作繁忙为借口,将人大工作置之一旁,有的甚至主动争取包揽一些行政事务以显示自己的“地位”。有不少主席除开人代会外,基本在做党政工作。有人形象地称这种现象为“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三是有部分人大主席,虽然想干好人大工作,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履职知识和技能,导致在工作中除了开每年一度的人代会和做好上级人大交办事项外,在闭会期间不能有效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以至于苏木乡镇人大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事事。
3、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多数苏木乡镇人大没有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工作制度,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和代表活动更是无章可循。人大怎么联系代表,代表怎么联系选民,人大工作档案如何管理等基本的管理制度,多数苏木乡镇人大都没有建立起来。即使有少数苏木乡镇建立了几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4、部分人大代表素质与履行职责的要求不适应。一些基层农民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和当家作主的自觉性不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水平较低,讨论审议议题的能力不强,不是当“听会代表”,在会上一言不发或人云亦云,就是当“本行代表”、“荣誉代表”,在会上“三句话不离本行”或只知举手表决。甚至在一届任期内不提一件议案、建议、批评或意见。这些代表很难代表选民行使权利,同时也影响了基层人大高质量地履行职权。
6、基层人大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对所开展的活动报道不及时,甚至不报道。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开展了诸如代表视察、评议站办所、培训等活动,但是因为认识上的问题,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苏木乡镇党委应充分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对苏木乡镇人大的领导,是贯彻全旗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做好苏木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基层国家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重要途径。党委及各有关方面应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苏木乡镇人大的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为新形势下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苏木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党委帮助协调解决。
2、加强苏木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配备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实现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化,确保苏木乡镇人大工作能有专人心无旁骛地深入专研。二是加强对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旗人大常委会应定期组织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一方面从理论入手,深入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从思想上提高其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使其能从制度的高度理解工作性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从工作技能入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提升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能力。
3、配齐配全配精苏木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要彻底改变苏木乡镇人大因工作人员少,影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局面。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要为人大调配至少2-3名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对人大工作有热情、有干劲的同志,专门负责协助人大主席开展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使苏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苏木乡镇人大上有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直接面对群众,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要有效地行使职权,提高效率,发挥作用,必须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变成工作制度,使工作有序化。这一制度体系应该包括: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席团职责及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人大主席团成员职责,主席、副主席列席党委会及参与重大决策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小组组长职责,监督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学习制度,人大主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旗人大常委会要经常对各项制度及各个阶段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指导,以此为“抓手”推进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平衡发展。
5、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一是提高代表对自身角色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使代表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明确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使其对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有充分的认知。二是加强履职技能的培训。可以针对代表在履职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如,针对代表议案中存在的写不好、说不清、看不懂等问题,聘请有经验的老同志就怎样依法撰写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专题讲座,使代表明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格式、内容、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又如,在每次开展“三查(察)”活动之前,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法律,使代表在“三查(察)”活动中能够更好地把握角度,可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此外,以老带新,座谈交流,也不失为提高代表履职技能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好方法。苏木乡镇人大可以邀请老代表以自己的履行职责的生动事例向新代表介绍履行代表职务的方法和体会,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增强新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6、加强苏木乡镇人大的宣传工作。首先要提高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其次要提高信息员的写作水平和捕捉信息的敏锐感。再次要注重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功能。
当前国税工作面临的矛盾及解决对策调研报告
一、当前国税工作亟待解决的五大矛盾
(一)基层机构不断收缩与富余人员不断增多的矛盾。当前,大多数地方都已将国税基层机构收缩到县市一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税收成本显著下降。但富余人员越来越多的问题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映,城区税务人员大量增多,机关人员逐渐臃肿,部分县市城区内设置的二级机构人员严重超编,许多人员基本没有事情干;乡镇税务人员数量不足,始终觉得事情干不完,而且由于工作骨干调进城后留下人员素质不高,无法适应工作需要,造成部分乡镇管理缺位;人员都集中到城区后,干部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处罚机制,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干部管理的难度增大;进城税务干部安置难度大,存在职工住房、返城人员工作职位、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城区人员大量增加,必然导致办公生活场所不足,进而导致城区基建需求增大,而乡镇机构撤并后原有的固定资产处置则绝大多数都不能增值和保值。
(二)对信息高度共享的要求与四大系统各自为政的矛盾。信息共享是建立统一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是实现对税收管理对象的全方位监控的基础,是达到最低的管理成本和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的最有效方式。当前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涉及金税工程、ctais、出口退税、办公自动化等多项业务,但存在着资源共享不够,整合不力,各自为政的问题。它所带来的问题有:每上一套系统就需要增加一批硬件设备,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增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有的还增加了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数据不能相互使用,每套系统分别建立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制度,造成信息来源范围不广,信息收集不全;各套系统部署工作各行其是,片面强调各自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系统的科学观念,容易造成相互“碰车”,影响了基层业务工作的协调开展,给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增加了矛盾;数据不能相互交叉,无法从数据之间的逻辑性上发现纳税人在申报中的'漏洞,容易造成税收流失。
(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依法治税的矛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这本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与依法治税又容易产生矛盾。特别是根据历史习惯,我们往往是按照行政区划来发展地方经济,这就容易造成税务部门必须按照当地党政部门的要求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难以自成体系,做到独立执法。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区经济,往往要求在税收上作出牺牲和让步,尤其是对我们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过高,期望过大。有的政府或者干脆出台一些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招商引资政策,直接干扰税收执法工作,出现税收“三挤”现象,即:以费挤税、以下挤上、以地方挤中央,压着国税给地方让路,以至于出现地方税收过了头,国税大量欠缴的现象,国税部门妥善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关系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税收现代化要求越来越高与现有人才素质难以适应的矛盾。商业电子化、管理信息化、税收现代化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建立一支懂管理、懂科技、懂法规的干部队伍。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才的需求与以往相比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对人才的档次要求更高,对专业化的人才分工更细。目前,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税务干部的人才结构令人担忧,呈现出两头尖、中间粗的趋势;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透明度不够,没有充分体现因人而异、量材而用的标准;知识更新渠道不多,速度较慢,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税收事业;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当前主要缺乏四种复合型人才:懂税收与管理的领导人才,懂微机与税收的科技人才,懂企业财务与税收政策的业务人才,具有较深厚文字功底又懂税收的写作人才。
(五)经费需求越来越大与来源渠道越来越窄的矛盾。当前,国税部门一要保吃饭,二要保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一些地方基础设施落后,办公用房简陋,个别地方还靠租房办公,尤其是基层机构收缩到县市一级后,在城区一块的基建压力更大,资金需求越来越突出。然而,由于机构分设时上划经费基数低,税收增量经费少,历史包袱沉重,部分县市局负债较大,地方政府基本没有能力补贴,经费支出几乎完全靠上级拨款。取消双代手续费等政策后,国税部门经费来源渠道更加单一,造成国税部门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只有举债搞基建,导致出现基建欠账较大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解决上述五大矛盾的设想
(一)多种渠道疏通人员出口,稳妥解决人员过多问题。当前,缓解税务系统特别是城区人员过多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治“标”的办法,一个是治“本”的办法。治“标”的办法主要包括: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收缩机构,不搞一刀切,根据交通、经济、税收征管成本等情况,对机构收缩的程度提出不同的要求,不强求所有的地方在统一的时间都要收缩到什么程度。二是在机构已经收缩的乡镇建立税收宣传站,安排人员宣传税法,协助管理,机构收缩并不代表把所有人员都调进城。三是通过组织协商,选拔有能力的税务干部到乡镇行政部门任职,回到税务部门时承认级别。四是轮流到指定的政府部门、工矿企业、乡镇农村培植税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治“本”的办法主要包括:一是彻底清退征管岗位上的临时助征人员,临时工大多数是分家前后进来的系统职工子女或亲属,清退后虽然对部分职工的积极性有一定影响,但多数人是赞成的,虽短时期有负作用,但长远看对国税工作有利。二是出台政策鼓励税务人员到中介组织工作,或辞去公职去领办、创办企业。三是大胆改革,对无大专文凭的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对优化组合中落岗的人员作待岗处理。四是严格办理离岗退养、提前退休、到龄转非、辞职辞退的政策,疏通税务人员出口。
(二)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真正实现信息高度共享。信息资源整合不力,共享不够,有的是我们管理措施不力、技术水平不够、工作方式不当造成的,有的则是上级网络开发与基层工作实际脱节造成的。治理这些问题,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改变那种信息共享了就是丢了阵地,
就是失去了权力,就是带来了不安全隐患的观念。二是积极向上反映,在确保系统安全的情况下,整合信息资源,至少在省一级统一口径,做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浪费。三是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从技术上攻克四大系统相互兼容所涉及到的软件、法律、安全等技术难关。
(三)充分利用现有税收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解决税收问题,关键在经济。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老少边穷地区、下岗职工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研究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灵活地、最大限度地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防止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是只考虑地方经济发展,不考虑执法,即不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绳,而是唯地方领导指示是从,不怕税法怕领导,经济发展的小环境是宽松了,但破坏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大环境。另一种是只考虑执法,不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随时以垂直管理自居,忽视与地方领导的关系衔接,造成关系紧张,矛盾激化,既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依法治税进程的推进。
(四)切实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部门进人门槛。一是加大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既要研究干部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工效挂钩、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又要研究集中学习、脱产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有效的培训教育方式,培养各种复合性人才。二是确保新进人员的良好素质。新进人员必须坚持标准,逢进必考,择优录用,要增大进人的透明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拔人才,不搞暗箱操作。坚持面向社会招考,防止“近亲繁殖”问题。
(五)发扬艰苦朴素优良传统,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一是努力发扬艰苦朴素的传统,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大手大脚,要下大力气压缩基建规模,压缩经费欠债,对有欠债的地方一律不准新上项目,严格把关。二是积极向地方党政领导请示汇报,争取他们对国税部门的倾斜。三是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请求上级给予支持。
★ 乡镇调研报告
★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 矛盾纠纷制度范文
★ 矛盾纠纷调处范文
★ 乡镇调研报告范文
★ 乡镇工会调研报告
★ 乡镇林业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