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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在职职工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50%;
最高限额:20000元。
2. 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1300元(第二次住院按照650元计算)。
报销比例: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最高支付额度:70000元。
3. 在职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200元;
报销比例: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最高支付额度:150000元。
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达75%
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放心保)和新农合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三年内将都达到75%左右。我省发布了《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养老金要随物价水平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方面,我省将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康复资源,加强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据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为全市53.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自以来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待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5元,增幅为13%。调整后,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68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巩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面建立实施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稳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
我省还将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做好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衔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根据该《行动计划》的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
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放心保)和新农合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三年内将都达到75%左右。我省昨天发布了《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养老金要随物价水平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方面,我省将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康复资源,加强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据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为全市53.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自20以来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待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5元,增幅为13%。调整后,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68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巩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面建立实施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稳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
我省还将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做好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衔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根据该《行动计划》的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12%、9%、5%;1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8%、5%、4%,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为6%,退休人员为4.8%。
职工医保是职工就业后与单位一起依法缴纳并获得保障的政策,重庆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按照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一起报销。那么20重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呢?下文将为您介绍。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1. 一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目前执行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2. 二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目前执行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3. 三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目前执行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
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参加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除此之外,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还要按照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年龄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35岁以下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3%35岁至44岁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5%45岁至退休前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数的1.7%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个人账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账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退休在职退休45岁以下45岁以上(含)45岁以下45岁以上(含)起付标准以上至5千元(含)70%75%85%30%25%15%5千元至1万元(含)75%80%90%25%20%10%1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是80%85%95%20%15%5%险种 医院等级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备注 职工医疗保险 一级医院 200 92 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级医院 400 90 三级医院 800 85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160 95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1、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92%
二级医院 90%
三级医院 85%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 89%(三级)
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2、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档次 缴费 卫生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档 100 65% 60% 55% 35%
二档 200 90% 80% 65% 50%
三档 300 90% 85% 80% 65%
学生 120 90% 80% 65% 50%
3、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50-59岁增加2%
60-69岁增加4% 例60岁87%+4%=91%
70-79岁增加6%
80-89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将大幅减轻。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统计显示,截至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4.31万人。针对近年来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本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实现“一个增加、两个提高”,即新增8个统筹支付门诊慢性病种,最高限额和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调整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这意味着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增加了10%。
郑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包括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郑州参加以及报销医疗保险流程如下:
郑州市医疗保险怎么样报销?
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5%、60%、55%。
1、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内且在单位不欠费的情况下,个人缴纳养老统筹后,每月1-20日携带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医保卡可以按个体劳动者参保形式办理续保。
2、曾随单位参加过市医疗保险人员,在领取完失业金三个月内,每月1-20日携带《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复印件一份及医保卡可以按个休劳动者参保形式办理续保。7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高年度缴费基数为52952元,最低年度缴费基数为21180.8元。
即参保者最高年缴费10590.4元,最高月缴费882.5元;最低年缴费4236.16元,每月最低缴费353元。基本医疗保险,其月缴费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476元)6%计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为95%、90%、85%,个人负担比例为5%、10%、15%;退休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为97%、95%、93%,个人负担比例为3%、5%、7%。
二、郑州市201月1日起提高职工医保待遇:为切实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会议决定提高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降低住院参保人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一、二、三类(区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79元、759元、1138元分别降低到3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600元、900元,过去在区级医院住院花379元以上医保才报销,现在300元以上就报了,自己可以少掏79元。
2、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348元提高到3.6万元。
3、提高床位费报销标准。
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6元/床日、9元/床日、11元/床日,统一提高到25元/床日。实际住院床位费超出这个标准的,市民要个人支付超过的费用,低于这个标准按实际计算。
4、是降低医用材料的首付比例。
医用材料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20%,个人负担材料的费用比例比过去降低了20%,如果是心脏搭桥手术,个人将能节省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医保报销比例,就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比例。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以及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三种。在我国,由于医疗保险仍旧属于区域统筹,所以各地的医保报销比例并不完全一样,同时,不同医保类型其报销比例也并不完全一致。
报销比例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城镇职工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最新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014奶奶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相信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困惑,本文介绍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大家解开困惑。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上了医疗保险,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对于具体的报销数额,能说清楚的并不多。
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某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问这个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医保参保人员只有消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才能报销,在疗效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为参保人员选择能够报销的药。而对于自费的患者来说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那么,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是如何确定的呢?记者从市劳保局医保处了解到,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的药品主要是以劳动部公布的目录为主,北京市有权在15%的范围内根据本市的发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调整。一般来说,选择的原则是安全可靠、费用合理、临床必需,而一些费用比较贵、副作用大、临床应用少的药品不列入目录,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费
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相关规定,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加入医保后,参保人员都会拿到一个北京银行的活期存折,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一般到门诊看小病的钱由个人账户出,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可以自由支配,原则上是用来支付日常小额医疗费用和按规定应该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利息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但国家不收取账户中存款的利息税。因此参保人员只能从这个账户里往外取钱,而不能存钱。
★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 社保报销比例
★ 商业医保报销范围
★ 职工医保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