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总复习七(共含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静静想我”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关键考点相关的知识点(一)财政资金核算的方法1.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单位――全部支付均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2.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单位 ――授权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一览表会计科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资产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2.负债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3.净资产固定基金、结余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4.收入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拨入专款5.支出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三)国库集中收付核算1.日常核算(1)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的依据① 收入核算的依据:收到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② 账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材料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4月1日,美国的甲公司和境内的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乙公司将自己6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并依法变更为中外投资经营企业丙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甲、乙公司签订的合营合同、章程、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
(2)甲公司收购乙公司60%股权的价款为1200万美元。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600万美元,其余价款在2年内付清。
(3)丙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万美元增加至3000万美元,增资部分双方分期缴付,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
(4)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拟定为10000万美元。
(5)丙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其中,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6)丙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彩扩、洗像。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测算:甲公司在中国彩扩、洗像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1%,本次并购完成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将达到30%。
要求: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是否应约定合营期限?并说明理由。
(7)根据甲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数据,甲公司在并购中应履行何种义务?并说明理由。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综合性最强、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它不但涉及到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而且还涉及到一个纳税年度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销售税金、损失等扣除额。在诸多因素相关联的情况下,只要其中一个因素出现错误,其结果都不会正确。一、纳税人及征税对象的具体规定(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除外)。所谓独立经济核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特殊情况:1 、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人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纳税义务人。2 、对于承租方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纳税义务人。(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税率的规定及使用企业所得税实行 33 %的比例税率。除此之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 18 %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至 3 万元的企业,暂减按 27 %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例题:某企业 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250 万元, 年度准许弥 补的亏损为 245 万元。则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 (250 - 245) ×27% = 1.35 (万元)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另一个是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的计算方法,即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两种方法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注意使用条件。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的界定与增值税相同,即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由于在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它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所以在学习时,应注意和归纳两者之间处理基本一致的内容。(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目前独立实行从量征收的有 4 种产品,即黄酒、啤酒、汽油和柴油。(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目前既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又采取从量定额征收。(计算的难点)(四)生产领用外购已税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为避免重复征税, 对生产领用外购已税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应纳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额。四、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确认自产自用的具体形式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产品及其他方面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七)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③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 国家工作人员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其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和开除八种。这种处罚不以是否被罚款为前提,是不可选择的。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⑤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会计法规定的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①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法律责任为:1 、责令限期改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3 、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4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消费税
一、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请注意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时候,委托加工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受托方提供了加工劳务,受托方应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二、税目、税率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设立了 11 个税目,分别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摩托车、小汽车。税率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要掌握同一税目既按从价征收,又按从量征收的相互关系和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具体情况:1 、从量征收税目:啤酒、黄酒、汽油、柴油2 、从价征收税目:其他烟类产品(雪茄烟、烟丝),其他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摩托车、小汽车3 、从价兼从量征收税目:卷烟:每标准箱(50000 支) 150 元,每标准条(200 支)对外调拨价格 50 元(含 50 元)以上的税率为 45% ,每标准条(200 支)对外调拨价格 50 元以下的税率为 30%粮食白酒:每斤(500 克) 0.5 元,比例税率 25%薯类白酒:每斤(500 克) 0.5 元,比例税率 15%以下是新的税法,自 2006.4.1 开始实施,供参考 :(一)比例税率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 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 20% ;
3.游艇税率为 10% ;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 5% ;
5.实木地板税率为 5%。
6.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1.5 升 (含)以下的,税率为 3% ;
(2)气缸容量在 1.5 升 以上至 2.0 升 (含)的,税率为 5% ;
(3)气缸容量在 2.0 升 以上至 2.5 升 (含)的,税率为 9% ;
(4)气缸容量在 2.5 升 以上至 3.0 升 (含)的,税率为 12% ;
(5)气缸容量在 3.0 升 以上至 4.0 升 (含)的,税率为 15% ;
(6)气缸容量在 4.0 升 以上的,税率为 20%。
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 5%。
★ 考试复习教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