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论波德莱尔》读书笔记(共含16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coolspray”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论波德莱尔》读书笔记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我国作家写批评类文本总觉得隔靴搔痒。看陈丹青评价摄影时候就有这个感觉:他读过很多摄影类的书,什么《明室》、鲍德里亚都明晃晃写在文本里,就是不展开,就是不说清楚,特别乐意回到一种大杂烩、印象式批评,就算批评确实应该为文本服务,也不应该服务到读不读也没啥区别的地步。
这本书相对而言好一些,尽管每一篇都还是很疲软。最开始的波德莱尔简介还算精炼,诗歌赏析看起来就像是很愚蠢的印象集合;论散文诗的两章梳理了散文诗的发展历程,但对散文诗本身的思辨就少很多。后面对波德莱尔之批评理念的讨论虽然不乏有趣的观点,但还是很混乱,讨论批评的“偏袒”和讨论“象征批评”的两章看起来还有点矛盾。“现代性”的章节也只是点到为止,说一说波德莱尔感到的现代性是啥就完了。很难相信,这本书引用的批评家大多是中国的,外国的只有一个我看起来疑窦丛生(21世纪了还有人谈批评是为了和文本背后的作者达成心意的沟通呢?那文本相较于演讲录音可真是劣等多了呢)的批评家还有只讲了几句生平的罗兰巴特。本雅明这类大思想家就直接莫得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评价。
总之,这类批评文字就是典型的介绍类批评,并还没打算让原著产生什么新社会效应或者新解释,也不打算让批评获得一点基本的地位。里面为数不多我觉得可以谈谈的,就是所谓象征式批评的地位,以及偏袒的批评这两点。
一、作者,加上作者认为的波德莱尔,倡导一种比喻式批评。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凡肆意汪洋的大批评家都乐意来些比喻,无论福柯还是罗兰。巴特,以及奥尔巴赫乃至圣伯夫都愿意找到美妙的意象来为自己的理论和对象找到一个代表——命名。本雅明对意象的热爱更是众人皆知。但这种批评绝对不是作者所说的,感知上的契合,浪漫主义的天才式的神启式的提供一个名字,然后众人顶礼膜拜。我国古代的批评很多就是这个样子,对着一个句子来回来去做比喻,到头来只能构成圈子式的批评集团。“池塘生春草”好在哪里,一千多年说不出个所以然。到头来反对者得到一个没有灵性的称号。如果说中国古代文人是天才俱乐部,那么到了21世纪,这个俱乐部可就危险了。理性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如今,给不出所以然就不会有话语权,长期的垄断必将被冲破,而灵感论的象征批评不可能有反击之力。我们当然能够意识到言不尽意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超然的感知,但这不是批评的主体部分。而真正的批评应该如何,波德莱尔提供了一条路。
二、波德莱尔说,批评应该是偏袒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多可能。后一句为条件,前一句为性质。因此,如果你的批评没有提供更多可能,这个批评就是不必要的,而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可能亦是无限的。所以,批评提供可能,必须以突破先行的,迂腐的,已成为常识的对文本的成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偏袒指展示文本有趣的,好的,富有启发的一面,而不必貌似公正地再补充点坏处。波德莱尔很敏锐地意识到批评不应该是文本的裁判者或者奴隶,后者暂且不论,前者说明的正是任何批评理论对于文本的非适配性。以此观之,非独立的文本批评更应该追求的诗突破和解放,而非专断和下定论。
波德莱尔名言名句
1、谁不曾从坟地的枯骨中吸取营养。
2、我们的罪顽固,我们的悔怯懦;我们为坦白要求巨大的酬劳,我们高兴地走上泥泞的大道,以为不值钱的泪能洗掉污浊。
3、掀开你充满香气的衣裙,把我疼痛的头深深埋藏,像闻一朵枯萎的花一样,闻一闻往日爱情的温馨。
4、厌倦和巨大的悲伤后面,充塞着雾霭沉沉的生存。
5、"难道我们曾有过什么异样的行动?你能够,就请解释我为何胆战心惊:听到你唤我‘天使!‘我就害怕的发抖,却又觉得我嘴唇贴近了你的嘴唇。
6、他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忘川的绿水。
7、有时我觉得我的.血奔流如注,像一口泉以哭泣的节奏喷出。我清楚地听见它哗哗地流淌,却总摸不着创口在什么地方。
8、夜幕降临了。白天艰辛劳苦,疲惫不堪的一个个可怜的心灵,这时也开始安歇下来。他们的思想也染上了一层柔和的色彩和苍茫的昏暗。
9、老生常谈中蕴含的无限的深刻的思想,是由蚂蚁世世代代掘成的洞穴。
10、为了挣得糊口的面包,你应该像唱诗班的孩子,歌唱你从不相信的赞美诗篇。
11、事物如此奇怪,在这些水与空气的魔法前,我不止一次地抱怨人类的失忆。一一波德莱尔。
12、既然行动与梦想在这个尘世不可能联袂,我心甘情愿离开这个世界,不能仗剑而生只能刺剑而死,圣彼得不认耶稣……他做的很好!
13、有些女人引起去占有和玩弄她们的欲望;而她呢,却让人渴望在她的注视下慢慢死亡。
14、这些恶魔冷眼注视着我,犹如游人欣赏疯子。造句网整理
15、一旦堕入笑骂由人的尘世,威猛有力的羽翼却寸步难行。
16、不要把一个阶段幻想的很好,而有去幻想等待后的结果,那样的生活只会充满依赖。
17、不懂得使自己的孤独为众人接受的人,也不懂得在碌碌众生中自立。
18、一个无人问津的要犯,被判处终身微笑,却永远张不开笑嘴。
19、我的青春是一场晦暗的风暴,星星点点,漏下明晃晃的阳光。
20、有些东西是强化和锻炼人的心灵的,当它不能使之堕落使之软弱到卑鄙和自杀的程度时,就用另一种方式使之强化。
21、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但是你该知道我曾因你动情,不要把一个阶段幻想得很好,而又去幻想等待后的结果,那样的生活只会充满依赖,我的心思不为谁而停留,而心总要为谁而跳动。
22、而终将归于黑暗的眼睛,无论曾多么光彩照人,也只不过是一面充满哀怨的镜子。
23、我有时感觉到我在大量流血,仿佛一道涌泉有节奏的啜泣,我听到血在哗啦啦啦地长流,可是摸来摸去却摸不到伤口。
24、唯有能证实和别人平等的人才和别人平等,唯有懂得赢取自由的人才配享有自由。
波德莱尔名言名句
1、老生常谈中蕴含的无限的深刻的思想,是由蚂蚁世世代代掘成的洞穴。
2、没有一件工作是旷日持久的,除了那件你不敢拌着手进行的工作。()
仿波德莱尔诗歌
我期待于你相逢 默默里 交汇的旅行
我会在绵稠的春雨里等候 迎着寒风
我望着那路的末端 霜钟奏响向晚的和声
我希望你在渐渐地走近一个又一个清晰的足痕
我会在凄冷的暮春里等候 迎着西风
我望着路的'消隐之处 离别应和着我的呼声
我想 你会慢慢走近在我浅薄的心里留下伤痕
我不会淡忘 你承诺的山水无棱
我正望着你将走来的路 在夜幕黄昏
我知道及自己不是你旅程中苦苦寻觅的爱人
但我感觉 你在靠近注目凝视着
为擦肩而过准备着唯美 哀婉的道别之声
我会把一切遗忘 当那身影在远处湮没无踪
我会窒息那躁动不宁的心 用不时飘落枝头的枫叶
我和泪题上最深挚的祝福 祈祷
让随溪水远逝的诗叶相汇于你停憩的江楼
你会走进 悄悄降临 一如夜半生成的
雨雾 凝聚在绿叶尖梢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性别:男
出生年月:1821-1867
出生地:巴黎
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1821-1867)出生于巴黎。
他的父亲约瑟夫·弗郎索瓦是个受过高等教育开明人士,学过哲学和神学,爱好文艺,结交了许多文学家和艺术家,并与当时的激进分子关系密切。他接受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学说,并参加了1789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后,他一度在宫中任职,但不久就厌烦了宫廷生活而辞去官职,回家过起了悠闲而清静的生活。六十岁时,他娶了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为妻,并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波德莱尔。
老年得子,弗郎索瓦对小波得莱尔十分钟爱,常给他讲各种神奇逸事,并带他到处参观和欣赏艺术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使波德莱尔从小就受到了艺术熏陶。可惜的是,波得莱尔六岁时父亲就去了,母亲不久就改嫁他人。这给幼时的波德莱尔带来了极大的不幸,使他深深地陷入了孤独之中。
波德莱尔的继父是一个严肃又正统的军人,想把波德莱尔培养成一个循规蹈矩的官场中人,可波德莱尔无法忍受这种束缚,常常与继父闹矛盾。1832年,波德莱尔随母亲到继父的驻地里昂上学。1836年,随父母回到巴黎,进入路易大帝中学。因不安分守己,被学校除名。同年转另一学校,通过了中学毕业会考,但没有继续升学,而是走向了社会。这之后,他一方面大量阅读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另一方面广交朋友,出入艺术沙龙,并混迹在一群玩世不恭的文学青年当中,这引起了父母的极大不安,他们逼波德莱尔离开了巴黎,出国作长途旅行。回到巴黎后,波德莱尔与继父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不久,他便带着父亲留下的遗产离家出走,过起了流浪生活,在这之中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他首先表现出对艺术尤其是绘画的浓厚兴趣,发表了画评《1845年的沙龙》,以其新颖的观点和精辟的分析震动了评论界。次年又发表了《1846年的沙龙》。1848年,他参加了法国二月革命,但革命失败后他陷入了悲观,发誓不再介入。1851年,他以《冥府》为题发表了十一首诗,四年后又以《恶之花》为总题发表了十八首诗。1857年,他把《冥府》和《冥府》《恶之花》合在一起,另加了数十首诗出版,书名《恶之花》。《恶之花》以其大胆直率得罪了当局,其怪诞的思想和超前的理念更触怒了保守势力,结果招致了一场激烈的围攻。波德莱尔被指控为伤风败俗,亵渎宗教,上了法庭,最后被迫删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六首“淫诗”:《累斯博斯》、《入地狱的女子》、《首饰》、《忘川》、《致大喜过望的少妇》、《吸血鬼的化身》.四年后, 《恶之花》新增了三十五首诗再版,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在这期间, 波德莱尔又陆续发表了《1859年的沙龙》、《浪漫派的艺术》、《美学探索》、《人造天堂》等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并写了不少散文诗,还翻译了爱伦·坡的五卷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爱伦·坡是波德莱尔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对他的影响极大,他曾模仿爱伦·坡《旁注》的形式和主题,以“火箭”,“卫生”,“火箭·暗示”为小标题,写了许多随想式的文字,后来又以同样的形式写了《赤裸的心》。《赤裸的心》这标题本身就借自爱伦·坡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波德莱尔逝世后,这些文字被后人以《赤裸的心》为总题发表。《赤裸的心》形式简单,但内容广泛,其中既有对人对事的记录,又有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和评论,当然,更多的是剖析自己的内心。它与帕斯卡尔的《思想录》和兰波的《灵光篇》有相似之处,但比《思想录》简洁,比《灵光篇》更格言化。
波德莱尔晚年在文坛上功成名就,但这并没有给他带来物质上的富裕和精神上的宁静。1862年底,刚刚买断他版权的出版商马拉西斯破产,使他更陷入困境。他打算去比利时,去考察那里的艺术画廊,然后写一本关于艺术的书。但他一直拖到1864年4月才动身。到比利时不久,他就写信给《费加罗报》,说要给他们写稿,但后来也没有写,因为他发现比利时比法国更令人难以忍受。他以轻松的笔调和讽刺的口吻写了一些短诗,嘲笑比利时的狭隘、闭塞和缺乏个性。这些诗后来以《比利时讽刺集》为题发表。波德莱尔在比利时期间还收集了许多的剪报,作了大量的笔记,准备写一本关于比利时的书。他在书名的选择上犹豫再三,后来终于决定用《可怜的比利时》。这些笔记分两部分,前一部分是“简介”,后一部分为“注释”,是前一部分的补充和说明。由于波德莱尔身体急剧恶化,这本书也没有完成。波德莱尔在比利时作了一些讲座,但很不成功,这使他觉得受到了侮辱;他与比利时出版商的合作计划一再受挫,最后流产。更遭的是 他这时的健康每况愈下,病情越来越严重,后来只好回国。1866年,他病情恶化,后瘫痪,次年死在医院里。
论人生读书笔记
真理是个什么东西?彼拉多曾玩世不恭地取笑说。当时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人的心都会随着时间坏境的变而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读书笔记www。i1766。com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一直很喜欢钱老的作品,还能记得高中开始读《围成》,每每都快乐的大笑。对钱老一针见血的描述和犀利的评价,真的觉得痛快到肺腑。《论快乐》是钱老一篇小品文(个人的理解)。静下心来仔细看钱老的快乐,让人感叹聪明不是直白,它需要细细品味,像酒一样,越品越感受到它的真实。
《论快乐》就是这样一篇布满了聪明的文章。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渡过,快乐的事情容易忘记,有时回首自己走过的岁月发现真的如此,不经意间想起的全是不如意。
假期中我认真反思,快乐到底应该来源哪里?一个老师,快乐当然来源于我们的工作和我们的学生。由于工作压力社会压力日益增加,很多时候我们在忙碌之余已经忘记了自己快乐不快乐。现在来看《论快乐》我觉得快乐本身就是一种矛盾,而快不快乐决定于一个人的心态。当我们以阳光心态来面对工作和学生,我们的快乐也随之而来。
我班有个学生叫吕睿。我刚接这个班时,他上课无精打采,要么搞小动作,要么影响别人学习,提不起一点学习的兴趣;下课追逐打闹,喜欢动手动脚;作业不做,即使做了,也做不完整,书写相当潦草……每天不是科任老师就是学生向我告状。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习为重,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他人喜欢、父母喜欢、老师喜欢的好孩子。他开始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后来口头上答应了。可他又一如既往,毫无长进,真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此时我的心都快冷了,算了吧,或许他是根“不可雕的朽木”。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因一个后进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必须面对现实!我内心一横:不转化你,誓不罢休。他无进步,或许是他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没有真正要做个他人喜欢的人的念头。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我决定先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受人喜欢的人的思想。于是我再次找他谈话,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心里十分怨恨二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我心里一喜,让他认识错误的机会来了。我轻声问他:“你为什么会恨那个老师?”他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她常常批评我。”我顺着问:“老师为什么会常在课堂上批评你,你知道吗?”他说:“因为我常违反纪律,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书写也不工整……”“你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说明你是一个勇于认错的好孩子,但是,这还不够,你觉得应该怎样做才好?”“想改正错误吗?想做一个受他人欢迎的孩子吗,你要怎样做才好呢?”“我今后一定要遵守纪律,团结友爱,认真完成作业……”“那你可要说到做到哟!”“好!”后来,他无论是在纪律上,还是在学习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当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他也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确了学习的目的,端正了学习态度。
《论快乐》的读后感是语文的期末考察题,本来想在网上随便复制一份交差,但仔细想来,钱老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如果真这样做,想必我自己也不会感到快乐。记得初中初涉《围城》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这位睿智的老人,高中时又将它认真细致地重读了一遍,加之年龄的增长,就愈加能从他的幽默洒脱的文笔中领略他的个人魅力。随后看了他夫人杨绛写的《我们仨》和汤晏所著的《一代才子钱钟书》更为他照相机式的记忆力,淹贯中西古今的博学,滔滔不绝的口才,浓郁的机趣与睿智,澹泊宁静毁誉不惊的人格所倾倒。
《论快乐》也是这样一篇充满他智慧的小短文,广博深湛,俯仰拾掇,字字珠玑。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
快乐是什么?这个不知问和被问过多少遍的问题如今仍反复出现在我们面前。钱老有他的解释,我也有我自己的理解。当然他总能给我带来许多新的启迪,并使我受用终身。
虽然他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明确的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正如他所说属于精神的,快乐其实是一种心理感受。要不要快乐由你自己决定。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一种气度、一种气魄。有人说,快乐有时就像在天上飞的风筝一样,虽然有时你看不见它,但线在你手中,它不会飞远,只要你愿意,快乐就会随时围绕着你,直到永远。拥有了一颗快乐的心,你就知道,快乐是无处不在的。有人说痛苦。
其实痛苦和快乐原来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同的只是在于你的选择。就好像冬天和夏天一样,如果你选择夏天,认为夏天会给你带来快乐,然而冬天定会来临,它并不会给你带来不幸和痛苦,只是你选择了夏天而拒绝了冬天,所以才有不幸和痛苦的产生。其实,不管是夏天或冬天,对你来讲都没关系,不同的只是你的感受。
对于我们这代80年下的蛋,对快乐的感受一定和钱老所在的年代大不相同。当我终于理解父母的指责源于他们的爱时,我会快乐;当得知自己暗恋了好久的心上人同样也暗恋我的时候,我会快乐;当和朋友通宵聊天喝酒狂欢的时候,我会快乐;当找工作处处碰壁突然有人告诉我“你被录取”的时候,我会快乐;当上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帖子或博客点击率大增的时候我会快乐……其实快乐很简单,就在于你会不会满足。人家说,知足者长乐。
Aman’s wisdom is the source of pleasure。(智慧是快乐的源泉。)之于我们学生来说,这句话更是至理名言。我们在不断努力的求学过程中,既丰富了自己的内涵,又把握住了自己快乐美好的人生。你就会感到生活原来如此美好。
《论快乐》是钱钟书的第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的一篇。文中作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复阐述了对快乐的种种理解。文章不仅文采斐然,议论也深入浅出,活泼灵动,通篇蕴含着浓郁的幽默与睿智。而且这种幽默并不是那种没有半点营养的滑稽,作者可以说是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文章披上一件微笑的外衣,让人笑过之后又让人沉思良久,再三咀嚼回味……
在我看来,快乐实在是个是个平凡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它,享受它的权利,我们也确实都在追求它,享受它。千百年来,中国的骚人墨客尽是咏些离愁别绪,怀才不遇的东西,愣是没让“快乐”染上些文人的雅气。但钱钟书却在快乐前加一个论字后,好像将本是通俗的东西文学化了,就像是一首打油诗经大师之手后立马变成了古体诗,顿时让人觉得深刻了不少。作者站在人生的边上谈论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丰富多彩的人生启迪。
曾经读到过这么一段话:“死亡才是真正的永恒。人类千方百计地追求永生,一旦真正达到永生便会发现,这永生不过是物质的长存,精神却无法一成不变地存在。”生命如此,快乐亦如斯。钱钟书开篇另辟蹊径,从法语、汉语、德语的精微之处分析入手,提出“快乐”的“快”说明“乐”不能持久,“快”意味着人生一切乐事都短暂难留,“欢娱嫌夜短”啊。在生活中,人们也总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快乐的时光特别容易过去。“永远快乐”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的期待和祝福。
但钱钟书的《论快乐》却告诉我们:“永远快乐”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因为苦难和荒诞才是人生的本质——“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享到快乐。”有快乐就意味着有快乐过后的冷清,寂寞;有了繁华也就意味着有繁华过后的凄凉。于是乎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没有了永恒,能永恒的惟有痛苦,犹如作者说:“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能使你尝到什么叫永生的滋味。”
不过,钱钟书接着又告诉我们:人生虽痛苦,却并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因为“精神是一切快乐的依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他觉得:快乐是一种心境,拥有了快乐的心境,就拥有了永久的快乐。在文中钱钟书举了穆勒对“快乐”的说法,从对立面的角度论证自己的观点。“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作比较。”即把快乐分为肉体而和精神两种来谈,而钱钟书则反对这一种说法,他认为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
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但如果精神不痛快,“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东西,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惟有精神上的愉快才能使人真正得到快乐,如果精神上不愉快,那么再美味的食物也食之无味,在漂亮的花朵也熟视无睹。所以说“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人懂得了怎样使自己快乐,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源泉,于是便懂得自得其乐。佛家亦有云:“快乐即在你心中”,故快乐是精神上的,是人的一种心态。
接着钱钟书又用了一系列的事例来说明这一点,他说,世人懂得了快乐是一种心态后,于是便有人从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如苏东坡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还有诺凡利斯、罗登巴煦、白洛柯斯等人都能把忍受变为享受,这是精神对物质的最大胜利,所以保持快乐的心态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们都希望快乐地活着,但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总是痛苦而偶尔快乐地活着。面对这样的人生,我们只有时常保持快乐的心态才能把人生过出美好的滋味来。
读完《论快乐》这篇文章,让我对快乐这个平时看来很普遍的名词又多了一份认识。
有人从字面上直译快乐,就是很快的,值得我们高兴的事,的确是这样。在很多场合上我们会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发出诚挚的祝福,祝他们快乐,而且是很贪婪的希望他们每天都快乐,但现在看来,也许这真的只是一种愿望,快乐是一种奢侈品:“‘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也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毫不怜惜地把‘快乐’这个词大方的送出去。
快乐,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那种感觉太短暂,有时候会让我们忘记在那段时间里的我们,只因为她短暂,让我们还来不及享受,只有回味的权利。也是因为短暂让我们觉得我们没经历过,所以会有很多人抱怨上帝眷顾自己,因为自己不快乐。其实快乐和机遇是一样的,在每一个人的手里握着,只是有的人把握得住,所以他们觉得很快乐,而有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总是埋怨别人的不是,老师给自己制造苦恼殊不知,快乐已经和他丢弃的时间一样溜走了。
再者,快乐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是不一样的,对名利看中的人在自己得到更高的权利时,会觉得这是快乐的时刻;对成绩看中的人而言对自己取得高分就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对于唯利是图的人来说,哪怕得到一丁点好处也会沾沾自喜;在无私的人看来,能帮到别人那就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快乐并不是完全褒义的,有些人的快乐并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
快乐的确是好东西,他会让人们去不断追求,在追到并享受之后,又会去找寻新的快乐,与其说是一种继续不如说是一种弥补,弥补之前未能好好拥有,但是,人们却未发现其实每一个快乐的过程我们都享受了,只是因为太短促,会让我们觉得我们好似没有珍惜,也许这就是快乐存在的意义,他让人们不断拥有又不断追寻,让人们对它变得贪婪,就好像是一种人生目标,当我们实现一个梦想时,会很快乐,但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回过时,所以我们会重新加快脚步,寻求下一个理想,换句话说就是寻找下一个快乐。
在我眼里,快乐真的是很容易很简单的,和朋友在一块聊天,和家人一起吃饭,一直存在的就是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哪怕得到别人的称赞也会觉得很快乐。由此看来快乐是很容易得到的,所以在我的快乐观里,快乐其实是很容易的,只要你有积极的生活态度,遇到不幸的事不要一味的去想,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去获取人生的真谛。
一个人的.快乐与否大部分决定于自己,只有少部分在别人手中,所以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把握好自己手中的那一份让自己快乐的活着,这样不仅会使自己快乐,在你操纵自己手中的这份权力的同时,你也把别人在你手中掌握的快乐给散发了出来,自然而然,他们也会由被动为主动的去操纵去参与快乐。
快乐是简单又不简单的东西,其主动权在每个人的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去寻求而不是一味的抱怨。
像快乐这一司空见惯的感情,在钱钟书的笔下也能博古通今,左右逢源。他类征连引、纵横比照,在贯通古今中外之间,挟春秋之笔意、诗话之征言、老吏之判笔、老叟之睿智,移情于谈艺,泄愤于讲史,抒怀于论世,对古今中外之世道、人心、文化,进行了一次总挖掘,升天入地,追古索今,既有神仙之乐,又有鬼魅之痛,既有暂得之快,又有永逝之苦。在文明人的生活中,既有身体的困倦,更有精神的痛苦。但“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如果“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补偿”,那么“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大胜利”。尽管这也许是自欺欺人,但也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与洒脱。
“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离骚》、《史记》、《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巨著,还有其他人的丰功伟绩又何尝不是痛苦者的凄然一笑,痛苦的大树上结出的硕果呢?
轻轻松松而有意思地活着,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痛苦而有意思地活着。只要是人绝少有愿意无意思地活着,这就注定了痛苦的人生,犹如田震在《执着》中所唱:“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漂泊”。我想,漂泊可以是暂时的,但痛苦却是一辈子。人生是痛苦的,只有意思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正视眼前的困难,并克服它,而有意思地活着!
《论快乐》是对人生哲理的深澈阐发,其高深之处吾恐难以尽解。但其对我还是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吾辈细细品味!
读书笔记:论爱情
在这个话题上没有蒙田的份,并且属爱默生论述的最多,还有我想多嘴的就是我在其中我自己的论述,我想我以后一会改变,只是借我对的这份冲动,在前辈哪里沾点光啦。
我不知爱默生在写论爱情时有多大,而我只是一个刚刚二十的小青年,甚至可以说还没有这方面的经历,虽然在心中已经更变多回对爱情美好的幻想。
许下的每一个诺言都有数不清的履行方式;随之而来的每一次喜悦都会渐渐为新的需要。——爱默生
我不知理解这句话最真确的揣测是什么,但我认为其中一个最的道理是,人本性的贪欲是无限的,可能这么说不是很好听,然而当你细细回想时,总能发现自己,是在需要些什么,从而带来了与之相符合的动力,去追求。想来最初爱情的体验过程不就是这样的吗!
而后又补充道:
不可抑制、不断涌动、具有远见的天性,在最初的善意中已经预见到一种仁慈,而这种仁慈在光天化日之下必将失去所有特殊的关照。——爱默生
坦白的说爱情是人具有的天性,是大自然发展所需要的,但这太直白,对于精神世界日渐丰富的我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实。
然爱默生更抒情的写道:以一种新的共鸣将他融入大自然,增强他的感官能力,激发他的想象力,赋予他的性格以勇敢、神圣的品质,使他构建起美满的,从而使人类社会永远地发展下去。——爱默生
那这包涵这事实,但又能被思想家如此渲染的爱情是怎么面对大众的呢?
的遐想应该远离一切老气横秋的哲学气,因为它的苍老和迂腐会让姹紫嫣红的花朵凋零。——爱默生
它时刻伴随着年长者,尽管会以一种更为庄重的方式呈现,但毫不逊色于妙龄少女。——爱默生
唯一可以信赖的是,凭借耐心和缪斯的帮助,我们能够看清规律的本质;这中规律会将真理描绘得永远青春美丽,并使其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爱默生
毫无疑问,对于感情丰富的人这个生物来说,他不会以其本质事实来展示自己,从而她永远以神话般面貌,“贪婪”索取她应有的地位,特别是在那第一次的相遇,他会长久的刻在你的人生日记里。当然我这样说已经有点有悖于我寻求真相的初衷,但其实我已经解释了。
就让他去回顾那些美好的往事吧,因为它们曾给他的人生带来过快乐,给他的心灵带来过真诚的启迪和滋养。——爱默生
还有就是她并不会抛弃任何年龄段的人,其实在我的想法里,除了青春疯狂,还有那份沧桑的快乐。要说更倾向于那种,我会选后者。除了现实赋予我们年轻人事业的使命以外,我想我找不到任何微茫的理由,让我不去考虑长久的问题。然说是这么说了,可我还是要为以后打个问号。而上面爱默生所说的规律是:
描绘爱情初期的人往往错够后期,描绘爱情后期的人往往错过初期——爱默生
世间能够幻想到的情形实属繁杂,我不知道有没有这句话以外的人存在。但看完这句话我想更多的人会崇尚爱之永恒的精神追求。
然去思索着句话,如果事实存在着,我想这类人应该会占多数,那么爱情是不是一个会用旧的东西呢?在纪伯伦的诗中有不同种类的人,所描绘的情,我举几个:
一、
一位神情凄怆的妇女,走过我的面前。她叹了口气,说:“爱情是一种致命的毒素,地狱里的黑蛇吞食了它,将它喷洒在天空,而后附在露珠上而降下;干渴的灵魂喝了这种毒露水,醉一时,醒一年,然后永远死去。”——纪伯伦
想必爱情对这位妇女来说就是一个用旧的器皿,因为那无法修补的空洞而,被迫丢弃,然我想如果有个修补匠,他依然会重新启用它的。但褪去的'色彩我不敢妄说,其实更愿相信它能以另一种风格展现。
二、
一位面若桃花的少女,打我面前走过。他笑眯眯地说:“爱情是多瑙河的河水,晨光新娘将之注入强健的灵魂里,让灵魂升腾,凝聚在夜空繁星面前,沐浴在白昼阳光之中。”——纪伯伦
这个例子纪伯伦写在上一个例子下面,不乏有点讽刺的意味,然事实也是。年轻的人不会放弃庞杂的最初体验,而年老的人会精简爱情本身。这句话的存在率我想和爱默生的那句对于生活来说是一样的。
三、
一位驼背老人,拖着沉重的脚步,从我面前走过。他的双腿似乎有了毛病,他颤颤巍巍地说:“爱情是坟墓里的僵死尸体,永恒世界中禁止的灵魂。”——纪伯伦
这里,爱情对于这位将死的老人来说,是一件用旧了古董永远的摆放在了心灵深处,多美的体验。
显然爱情固然会陈旧,而唯一不同的是你有没有过对爱情的思考,就如在艺术家眼中,那破旧的美,而在平常人眼中,他就是一个即抛之物。诗人将爱情的创伤化成浓浓魂汤,回味任然,将美好藏在心底。即使再来的美丽,也不会动摇曾近的秘密。心胸开阔,多方面发展总有能填补心中空洞的良药。如果更积极点,就不能用填补和良药了,而要改成收获和快乐了。
粗陋的将它理解成收获人生真理的一次顿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 波德莱尔名言名句
★ “听”论
★ 论企业文化
★ 论青春
★ 论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