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变更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共含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小燒杯小燕壮士233”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各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56号)转发给你们。《水力学》课程(课程代号:2444)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806)课程,已取得该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的课程(顶替表见附件二)。课程调整规定从10月开始执行。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上述课程调整和调整后课程顶替的有关规定。
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函件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 [2005]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委土木水利矿业交通环境类专业委员会意见,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土木工程类专业的不断拓展和国家注册工程师制度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将《水力学》(2444)课程名称变更为《流体力学》。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课程代码如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3347 流体力学 4.5 5721 流体力学(实式) 0.5
全国考办《关于新编或修订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的通知》(考委办[2o04]138号)中公布的大纲、教材名称,已将《水力学》变更为《流体力学》,从201o月开始,将按照新的大纲、教材组织命题。
请将以上变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二:原课程与调整后课程顶替表
原课程
调整后课程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2444 水力学 4 3347 流体力学 4.5 5721 流体力学 (实践) 0.5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名称变更通知
内容提要: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外国文学(欧、俄苏部分)”课程名称变更为“外国文学(欧美部分)”,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外国文学(亚、非、拉、美部分)”课程名称变更为“外国文学(亚非部分)”。 内蒙古高教自考部分课程名称进行更改,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外国文学(欧、俄苏部分)”课程名称变更为“外国文学(欧美部分)”,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外国文学(亚、非、拉、美部分)”课程名称变更为“外国文学(亚非部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专业名称
1
0560
外国文学
(欧美部分)
8
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科段)
2
0563
外国文学
(亚非部分)
6
蒙古语言文学(本科段)
按我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手续办理时间
12月15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照常工作。
提交毕业手续材料地点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总部,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7楼大厅;咨询电话:82447171、82447181。
具体办法及注意事项
详细见深圳招考网《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1)领证时间及地点:预计4月。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深圳招考网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具体发证时间、地点。
(2)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我办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负。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12月13日
乌鲁木齐下半年教师资格自学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乌鲁木齐市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20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乌鲁木齐地区报名工作定于2011年9月6日至15日进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负一层报名大厅(青年路379号)。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新考生还须携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期间发放各届、各类合格证,请考生携带报名收据或单位证明到报名点领取;
3、还没有更换准考证的考生继续更换,以后考生将使用新版准考证参加考试;
4、自此次考试起,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语种新增哈萨克语言,考试试卷分别为汉、维、哈三种文字,请考生报名时注意考试语种。
5、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乌鲁木齐教育网,网址:www.wlmqedu.gov.cn或www.wlmqedu.com.cn打印座位通知单。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内蒙古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9时至11月24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申请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11月24日至12月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12月6日至12月1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月16日至2月28日,自治区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工作.
(五)203月31日前,自治区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审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初审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毕业申请(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并由初审盟市提供试卷,否则不允许毕业.如果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应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通过机要方式寄送给考生申请毕业的初审方(密封袋内须附有试卷交接单),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有误,可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更正错误信息的申请,由盟市将相关材料以照拍的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修改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申请一经通过复审,《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考生自然信息将以修改后的数据进行打印,且该信息将不允许再行修改.
(四)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如转入同类别、同学历层次的其它专业后继续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申请毕业时应选择合格门数较多课程所属的专业作为毕业专业.
(五)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以后毕业的专科生提供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出的专科学历证明(可查询的有效时间至少为3个月);20(含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网址www.nmbys.com/jy/xlrz/248.jhtml,咨询电话:0471-6204159),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2、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广州2006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安排通知
报考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06年1月7―8日
网上报考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报考网址:www.gzzk.com.cn/)
社会报名点开放时间:月11日―11月12日(详细地址)
电子摄像时间:年11月18日前(营业时间)。
漳州市教师资格证“两学”自学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207月份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漳州考点报名通知
1、漳州市信息中心报名点:
报名时间:5月10-21日
地址:市政府大院7号楼1楼
电话:0596--2052637
2、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报名点:
报名时间:5月6-13日
地址:漳职院校内
电话:0596--2660753
漳州市自考办
年5月4日
我省2017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7月8日-9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6〕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17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15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5月14日-15日。
(三)现场报考时间:2017年5月14日-16日。
(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17年5月10日-19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www.gzzk.cn/zxks/jsbk/201112/t20111229_18888.html)。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zikao.gzzk.cn),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zikao.gzzk.cn)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
附件:1.关于公布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
★ 会议变更通知
★ 自学考试论文致谢
★ 会议时间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