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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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篇1: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小七下凡的时候,仙婢悄悄说

你千万不要爱上凡人,凡间的男子都很势利

千万不要让他们知道你是神仙,被知道的话,肯定就缠上你了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你玩儿差不多了就回来,晚膳你父皇要来

小七在凡间被一个皇子看上了

皇子说:小七,这是东海的珍珠,送给你,虽然不如你的眼睛闪亮。

小七嫌弃,东海龙王每年上贡的可比你这个大得多。

小七说我不要这个。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带小七去看园林,皇子说,小七,这是著名建筑家的鬼斧神工。

小七嫌弃,我们南天门的三生石都比这个好看。

小七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给小七吃荔枝,皇子说,小七,这个荔枝可是千辛万苦才送来的。

小七嫌弃,我们天上的蟠桃不比这个好吃多了。

小七说我不喜欢吃荔枝。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带小七逛庙会,小七蹦跳开心得像个二百斤的孩子。

这个灯也要,那个烤肉串也吃,烟花也看得很开心。

小七说我好喜欢庙会,我想天天在庙会玩。

皇子一连开了半个月的.小庙会,都是府上的人假装商贾。

第16天的时候,皇子和小七在烟花下接吻了。

小七觉得这个皇子虽然很蠢,又很自大,还是很喜欢他的,可以托付。

皇子商量收了小七,小七问,你为什么不明媒正娶我?

皇子说,我看你无家可归,也查不到户籍,我的家庭不会允许我娶一个无权无势的女孩儿。但是我爱你,不会亏待你的。

小七一气之下,说,我他娘的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仙女!你居然说我无权无势。

皇子:别闹了。

小七:我说真的,你要提亲我可以带你去天上提。

皇子:你们神仙,是不是掌管人间命运。

小七:是的,不过不是我,是司命掌管。

皇子:司命和你熟吗?

小七:熟,是我大姐。

皇子:你和你大姐商量,让我当皇帝吧,我可以立你当皇后。

小七:皇后好玩儿吗?

皇子:好玩,可以天天看烟花,吃烤肉,逛庙会。

小七:行。

小七回到天上,找到大姐,说我想当皇后。

大姐大笔一挥改了司命簿,行,你去玩儿吧。

小七下凡后就偶遇皇帝,被娶了。

小七不开心啊,她找皇子,问他,你不是说当了皇后能天天看烟花吃烤肉吗,我没烟花看也没有烤肉吃。

皇子:我的皇后才能过这种日子。

小七:那我怎样才能当你的皇后。

皇子:杀了皇帝,我就能当皇帝,你当我的皇后,让你过想过的日子。

小七:好。

小七杀了皇帝,皇子成了皇帝。

小七:我想吃烤肉。

新皇帝:弑君妖女,拖下去斩了。

小七被砍了。

被砍了的小七抱着头回到天上,接上了头。

小七每天哭每天哭。

大姐看着不忍心,说不如你下凡玩玩算了。

小七说不要,人间不值得。

人间从来不值得。

篇2:值得与不值得杂文随笔

值得与不值得杂文随笔

某学长考研二战成功了,从安徽转移到了黑龙江,这一年他摔碎了智能手机,用上了老人机,和同学家人失去了联系,而这一切只为了能考上研究生。研究生的身份固然重要,但这一切真的值得吗?还有一位学长二次考研失败了,公考三次失败了,现在在准备第四次,从他脸上我能看到那种发自内心的绝望,他痛苦的针扎也只能自欺欺人。而这一切又真的那么重要么?

我想重要与否、值不值得一个外人没有资格评论,毕竟每个人想要的都不一样。坐40多个小时的车跨越千山万水的学长也许不在乎距离也不在乎学校只想能考上研究生,而脱离现在的身份。二战失败,四次公考的学长也许就是不甘心放弃仕途,才多次宽容自己又在痛苦的边缘挣扎。每个人的生活背景都不一样,对事情不能用一概而论的标准。

某机构老师今天联系我:你这么高的分没走掉蛮可惜的,这里有个调剂名额你要不要试试?我承认纵使我承认会计专硕调剂基本不可能,但那一刻我的心里真的燃起了一丝希望。我兴奋的问到:请问是哪一所高校呢?然后我收到了一长串语音,内容大概是:这个调剂名额是收费的,价格比较高,大概十几万,如果你能够接受我就跟你说学校。那一刻我异常冷静,我突然间反问自己为什么一个硕士资格也可以买卖,也可以变得这么商业化,中国的'高校招生性质发生了改变么?暂且不说没钱,我开始反思如果自己有钱会接受这次调剂吗?十几万换来一个硕士名额值得吗?我的心里没有答案,我承认我羡慕成功给他人带来的喜悦和成就感,但之所以当初没有和他们一样的选择也许就是内心的一种倾向吧!

总会有理由去支撑每一个人在路口的选择,没有所谓的值不值得,如果内心深处明白自己想要的,我想为此付出的一切都应该是值得的吧!

值得与不值得,都在自己的心

在豆瓣友邻的广播里看到这样一段话:想定居北京分六步:毕业前实习选择能给留京名额的公司、毕业拿到留京名额转集体户口、努力挣钱攒钱买房(打算要孩子最好选学区)、房本到手把集体户口转到自己房子下面、工作合同到期换工作加快还贷速度、在郊区县买房接父母。这个过程写下来几百字,我却用了...

篇3:人间卧底杂文随笔

人间卧底杂文随笔

“每个人活着都是在追寻自己所确认的某种自由和爱,希望能在此生行和思之间得以相互印证。人有学识和感悟力,皆是为了能分身出一个清醒的旁观者,退远些,认真看着自己在世上行路吧。”

日子像个缓缓颓老却不怠赶路的人,越走,脚下的步子就越零碎,年少时拥有大段时间专注一件事的福气一去不返,只能在断续的间隙里偶尔张望残存的诗意。

前段时间我便偷得了这样一个“窥探”的机会,一天十几小时的“打坐”恰好成全了大脑狂奔的期待。途中,我遇见十几岁的马良站在洒落一地的画稿前放弃了一盘将才华全权押给命运的赌博;与一群穿着红色长袍的使女擦肩而过,她们低头嘴里缓缓念叨“愿主保佑生育”的祈祷;又跑过肉身中住着24个灵魂的比利,梦呓般自言自语地争执着这架躯体的主权。

一路狂奔,百态风景。

一.人间卧底

初遇马良,惊艳于他来自自卑的自负,和四处游荡的流亡,心中暗暗感叹怎样的才情才能写下“我的身体里主过我一生至今每个冬天的雪 住过大海 住过这世间所有流浪的爱人”这样惊为天人的文字。多年过去,即便那些曾被我奉为神谕的文字再看已经略显矫揉,好像少年的喜欢经历了时光荏苒已经无法撬动心跳,但它仍然静静躺在那里成了时间流淌过的记号。

与《坦白书》不同的是,《人间卧底》更像一本规规矩矩的散文集,如果说《坦白书》是马良的天马行空在肆意泼洒,《人间卧底》则是一条潺潺而过的记忆溪流,却在滴滴答答的流淌中不着痕迹地抵达笔者最终想要带你到达的地方。

《人间卧底》通过父亲、母亲、家传的老宅、儿时的伙伴,以及那些口口相传的故事和故事中的人,马良将他的童年以及那个遥远陌生的小镇拱手推到我们面前,那些或鲜亮或传奇的人便不仅仅是马良的过客,也成了我们的过客。

我仿佛和父亲站在人声沸腾后的南京路上,看着人群已经走远,满地的传单和各种油印的撕碎的标语在那条寂静的路上疲惫地横卧着。也体验着那种难以形容的感觉——“所有过分集聚的饥渴欲望,在一瞬间爆裂倾斜后,身体所陷入的那种突然而来的自暴自弃的忧愁”。

那个年代浮躁的某种氛围在三言两语的文字中饱满地充斥了我的感官,那个“无数写着字的白色纸屑在空中急速飞升旋转,集体陷入某种狂暴的无法节制的集体迷乱,幻想着成为一个庞大的不可阻挡的洪流中的一分子,自我意识不假思索地彻底奉献其中,将生命力虚掷于毫无价值的升腾和自我献祭的快感中,直至粉身碎骨”的画面使我恐惧颤栗,似乎一不小心我也将时刻深陷于某种不言而喻的狂乱追逐之中,保全一点观点上的独立显得如此不合时宜。至此我才明白,独善其身的确是件难上加难的事情。

尖锐之下的`柔软由此便更能击中心意。马良问起父亲为何左手腕上要并排戴着两块表,“没什么,他们都还在走啊,走得很好,我不忍心在它们之间做选择”,这样的回答让我想起朋友五十多岁开始学习钢琴的父亲。每次听朋友和我描述那双曾经拍案点兵的双手略显局促地挤在一个八度的距离里,弹奏着小孩子初学钢琴的曲目,被调侃时振振有词地申辩“这是老师要求的”,我便明白了朋友身上总是让人觉得温润可爱的舒适感从何而来——那些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便是最好的老师。

除去那些柔软的、尖锐的,更多在我们生命中划过痕迹的是一个个带着故事而来,最后只身离开的背影,他们或许是恋人、是老师、是挚友,却最终在不同的人生赌局面前渐行渐远了。人生的列车继续滚滚向前,我们都着急关心着自己的前路,心里想总会再见的,便潦草招了招手,根本就没打算好好告别,回头看才知道那些故事和故事里的人已经再也不见。

马良在书中最点睛的一段话或许就是这本书零零散散的片段最终想要勾勒出的结尾:“这世上多得是和我一般盘缠不够却志在千里的难兄难弟,到处都是无趣却运转有效的规则,大部分的人都苦苦挣扎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你我不过是其中之一。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不再轻易悲伤,无论成为钉在墙上工人观瞻的成功人士,或是被淘汰出局的旁观者,都能泰然处之了,我终于明白,一个真正成功的loser必须是不动声色的,活在人间,像个卧底。”

但我更喜欢把后半句换成这一段:“生活是如此细碎湿润,所谓长大成熟老去,不过就是在这无尽的琐碎里渐渐生锈的过程,锈在一起,记忆里那段英雄美人的故事,如今还是交回记忆里去吧,彼时彼刻的一切已经圆满,再不必追寻。”

篇4: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这两天的天气都很好,每天巨大的蓝色幕布都会出现白云朵朵。下午五点多,太阳余晖最耀眼的那片光倾洒大地,白色的云朵透出淡淡的金黄色。秋风带着这片温和的光影缓缓踱来,我的发梢被微微吹起。我在想,这么好的天气,是不是天空中住在那些成片成片的云朵里的天使们,都开心的坐在云边看着人间大地之上望向天空的我们呢?她们的翅膀也会像我的头发一样被秋风吹的微微晃动吧。

等大家看够了,人们也开始忙起自己工作的时候,天使们应该就要悄悄披上自己的夜行衣,抖落掉身上的余晖,挥动着自己的小翅膀,把天空涂成黑色,把太阳公公推向地球的另一边。那些被抖落掉的余晖不断坠落着,途中遇到了好多位辛苦工作的'小天使,它们互相打着招呼,聊着今天又看到哪些人间的悲欢离合,或是又听到哪些人间的苦情歌。

终于在天空幕布逐渐黑暗起来的时候,它们变成一闪一闪发着金黄色闪光的小星星,挂在天空中,眨着眼睛,安静观察着地球上的每一处,是女孩子在路灯下和朋友分别时的笑脸,或是老奶奶在窗前独自落下的眼泪。

小天使们吩咐月亮婆婆一定要照顾好地球上的那些小孩儿,小天使知道淘气的他们一定会很晚才会踏上回家的路。

所以今晚,温柔的月光铺满回程的路,小心思被我悄悄藏在书包里,明天的希望都在我的眼睛里,我对世界的温柔都放在我的心里。

篇5:只想如果的勇气不值得被鼓励杂文随笔

1.

曾经我有两个朋友问过我相似的两个问题,小A说“我想要辞去现在不错的职务,去到另一家公司基层寻找发展机会”,小B说“大学毕业后我想要放弃我的金融专业,去追寻多年的音乐梦想”。明明都是在决定前“该不该”的意见征询,但是我很明确的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

我鼓励了小A,却劝小B多加考虑。我是觉得跳槽要比追寻梦想更靠谱吗?其实也未必。只是我问了他们同样的问题,然后给出了不同的反应。我说“倘若结局没有你料想的那样好,你会怎样”,小A回答说“再不济我也会学到些经验吧,这也值得”,小B则表示“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不试一下我一定会后悔,再说如果我成功了呢”。

你注意到区别了吗?小A可以坦然的接受最坏的结果,而小B更加偏向于“如果”。

我始终觉得选择本身很难有对错,很多人以“后不后悔”来判断对错,我认为不尽然。我跳槽了我就不会后悔我放弃了原来稳定的职位了吗?我坚守原地我就不会后悔当初没有尝试跳槽了吗?我放弃音乐梦想我会后悔,可是当我的音乐不尽人意的时候我又会不会后悔当初我没有从事金融呢?

所以你看,其实能用“后不后悔”来判断对错的选择是很少的,现实的结果往往是无论你选择了什么都会后悔,所以做出决定后你会不会抱怨就显得有为重要。

人什么时候会抱怨呢?就是那些我们没有预料到的后果出现的时候,就是生活的走向没有像我们期待的那样发生的时候,因此我鼓励小A是因为他让我看到了一种不抱怨的态度,而我劝阻小B是因为他有一种只想到了“如果”勇气。

我给出两种回答,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们过的好,我惧怕他们有一天会活在抱怨之中,因为一个总在抱怨的人往往很难得到内心的平静与幸福。

2.

近两年我看过太多心灵鸡汤式的鼓舞,她们劝你要勇敢,要追梦,要不后悔。我每每看到都特别害怕有人冲着这些华丽的词藻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个决定。我很恐惧这些鼓励会冲昏了一些仅仅考虑到了“如果”的人。因为这对他们而言绝不是一件好事。

我从来不反对追求梦想或者活的富有激情,我也从来不排斥那些能够特立独行的.人,相反,我很羡慕勇于冒险者,但前提是你已经考虑的足够清楚并且完全。起码,你要想到最坏的结果,而不是一昧的畅想明天。

“如果我成功了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如果......能够顺利的怎么怎么样”“如果恰好有一位贵人赏识我...”这种“如果”体你可以想,但是我把你当成我的朋友,很抱歉,请你在做决定之前淡化它,然后把最坏的结果拎到你的眼前。倘若你还要坚持做这个决定,那么此后无论风雨我都支持你。

3.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默默地给自己加入了“狼外婆”的定位,恍然间觉得自己是一个张牙舞爪的中年大妈。其实一直无意于做什么意见领袖,为了反对而反对。只是心灵鸡汤的文章看多了,有时我自己都会振臂高呼“我们要自由,我们要勇气,青春不计后果”。可是那然后呢?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又有多少人在一片热忱当中用被鼓励着的只想“如果”的勇气唐突的做了一个决定,然后在一路的波折与年华虚度当中无尽的抱怨。用一时的兴起窃取了很久的快乐。

倘若你正纠结于一个决定,倘若我是有幸泼了你一盆冷水的那个人,希望你能一边吐槽我的不解风情一边再静下心想想。可以对最坏的结果也一往无前,可以在重挫来临之时骂天骂地也不抱怨自己,那么很高兴,你这个决定做的很值得。

篇6:苦难不值得迷恋随笔

苦难不值得迷恋随笔

在我人生的前,我爸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让我觉得吃苦是一件必要的必须的事情,更是一种无上光荣的事,是所有人通往成功的必经路径。

我爸身先士卒给我做出表率:他对吃的不讲究,冰箱里满满都是冰冻了很久的鸡鸭鱼,他却从来不动;他不挑剔穿衣,把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保暖衣放在衣柜里接灰;他在三伏天坚持不开空调,让我和他一起摇着扇子喝热茶,说这样能够出汗解暑。

后来,我来到外地上大学,他仍然不忘记在电话结尾说上一句:一定要吃苦。就这样一晃过了好多年,我经历过好的坏的意外的`各种事情,这句话依然时不时浮上心头。

有一天,我在刷牙时,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像极了他,陌生又熟悉。我觉得我的一些行事方式,也像极了他。比如手里的这个塑料牙刷杯——自从毕业时就跟着我,杯口已经磨毛了。

心里陡然一惊,突然觉得这像极了一个咒语。它困扰了我好多年,让我觉得一切不好的事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就会自然而然地选择最难的路——凡事都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不这样做就觉得是投机取巧,心里惶恐、惴惴不安。

仔细想了一下,苦难有很多种,有的是世界给你的,有的是你自讨苦吃的。前者你没有办法绕过去,而后者,你完全可以规避。的确,让自己更好一点儿、更舒服点儿,你完全可以做到。正如迷信科学也是一种迷信一样,永远不要相信苦难是有价值的——苦难就是苦难,它不一定会带来成功。

苦难不值得去追求,也不值得去崇拜,除非你是一个心理自虐狂,所谓的磨炼意志,只不过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而已。

肥皂剧里,最悲情也最烂的台词莫过于:我为你吃了那么多的苦,你却一点儿也不领情!我想,他们大概是把苦当作了一种要挟别人的资本和手段,他们也忘记了做真正的自己,模糊了心里本能的需求。

人就是这样,你想快乐,自然就会有好事接踵而至;你选择了向苦难靠拢,它们也会嗅着气味前来投奔你。

苦难不值得迷恋,除非你别无选择。

我换掉了牙刷杯,接下来,我还要换掉更多。

篇7:人间三月天的杂文随笔

人间三月天的杂文随笔

曾几何时,我在日记本上,一比一画的写下你的名字,写上我认为浪漫的话,我所能驾驭的,最华丽的文字。我在天台上,放纵咆哮,喊出未来的展望,以及我对你的爱慕。我在没晚睡前,一遍又一遍的默念这你的名字,像是在睡前数着羔羊。这样的行为,我持续了一个冬天,一个春天,半个夏天。

两个半季节的记载,数十页的情话,记载着我对自己的剖析,我把它当成一座桥梁,可是这座桥梁,没有连接起我与你心灵的距离,只是,更加透彻的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在你的生日,也是成人礼的那一天,坦白我的情愫,我骄傲的对你诉说,展现着把我内心占据的满满的东西,我写了很多,因为我以为文字是最具魅力的言语。只是后来我明白了,言语永远追不上行动,那个女孩在我的指尖跳了一支优美的.芭蕾,留下瘙痒之后善去,去到了一个双手被玫瑰刺扎破手掌的男孩的怀里。

疼痛像是滴入水中的血液,瞬间蔓延,痛苦像是植物的根茎,越扎越深。我大笑,嘴角咧开夸张的弧度,眼睛却像是坏掉的水龙头,不停的滴下咸苦的锈水。

我想要逃避,直到今天,我看到她花费了精准备纸雕机械心,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的颤抖,没有爱的付出,是不会缩短心与心间的距离的。

人间三月天,只是没有你,雨点伴随花瓣打在我脸上,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愿你一生幸福美满,我从来不后悔遇见你,爱上你。

篇8:人间四月天的杂文随笔

人间四月花开好,

黄鹂婉转啼拂晓。

最喜春日醒来早,

笑看红尘烟袅袅!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清浅岁月

突然意识到“绝望 很伤人,麻木了说者,刺痛了听者,我说了,只是实话而已。 每个人都很清楚,生活有 太多的愿与不愿,要与不要,爱与不爱,只是相信了前者,鄙夷了后者。有时候,总想起以前单纯天真的自己,而现今,慢慢变得成熟,那些傻乐大笑的`日子,那些轻狂不羁的岁月,那个白衣飘飘的年...

朝紫

124一一小女儿今天发烧了 潘映航

莫名我就喜欢你

现在的人实在太没爱心了,一言不合就开始虐狗。 这不,秉承着非长腿欧巴成熟暖男不嫁的豆浆小姐最近也开始谈恋爱了。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对方既不是贴心大暖男,也不是养眼大帅哥。 这让我们十分诧异。 于是我偷偷问豆浆小姐:“貌似你家的那位不符合之前的标准啊,怎么就在一起了?” 豆...

芝麻胡

简书让我不孤独

一个文字功底深厚的姑娘知道我恋爱十年且已婚后,感慨说:“生活没有磨灭你的灵性,你QQ空间里的文章还不错。”她接着讲了她身边爱好文字的一个姑娘如何在婚姻中迷失且字眼变得浑浊的。我听后没有说话,当时暗想:我虽结婚,但一直异地,也许是因为我尚未接触生活中的油盐酱醋茶吧。 我来简书...

温一心

篇9: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0: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1:人间滋味你是一半杂文随笔

人间滋味你是一半杂文随笔

提到酸萝卜老鸭汤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酸萝卜老鸭汤方便面,第二个反应就是自助烤肉餐厅里面的那些品种繁多的“鸭肉”。

我印象中吃鸭肉就是没有膻味的,家里很少做鸭肉的食物,像吃过的鸭肉,大概也就是北京烤鸭和酸萝卜老鸭汤了。吃过最好吃的酸萝卜老鸭汤是我奶奶亲自做的,酸萝卜是事前腌制好的'泡菜萝卜,用到大个一点的红辣椒(并非红椒),泡椒,盐,腌制在泡菜坛子里,很多老一辈的家庭里都会有腌制泡菜的坛子,像我家还会腌制酸豆角,酸菜,辣椒,酸豆角和酸萝卜不管是洗干净直接吃,还是切段和其他食材一起蒸煮油炒都是极下饭的,曾经我奶奶用肉沫和酸萝卜切丁一起爆炒,酸萝卜酸酸的正好开胃,和肉沫的盐味调和在一起,我就着白米饭也能吃2碗。二老鸭汤里面的酸萝卜也起到了很重要的调味作用。

炖鸭汤的工序相比和炖鸡汤鹅汤都是差不多的,无非是鸭肉切换,焯水去腥血,然后放生姜,大葱,盐等调料进行慢炖,加上酸萝卜,汤汁混合了酸萝卜的酸味以及萝卜本身的甘甜,香味馥郁浓厚,光是老鸭汤就可以喝几大碗,加上炖得软烂的鸭肉和酸萝卜,仅仅这一锅就是冬天里百吃不厌的滋补上品。

我已经很久没吃到酸萝卜老鸭汤了,在武汉上学的时候,学校食堂有江西瓦罐汤,有很多选择的汤,唯独没有这道酸萝卜老鸭汤,我想江西人可能本不吃酸的东西吧,即使回家也在没有吃到了,一是家里没有人再自己腌制酸萝卜,二是可能没有人像我一样对这道酸萝卜老鸭汤如此喜爱吧。

篇12:人间有味是清欢杂文随笔

人间有味是清欢杂文随笔

晚上在街上晃荡的时候,正好路过了那个卖各种小吃的胡同,吃了最喜欢吃的牛筋面,高中上晚自习前经常和二傻来吃,多少年了味道依然没变,不管走到哪里都常常想念,现在的心境自然不同了,身边的人也不在了,感谢阿姨依然还在,给我一些慰藉。

我的整个高中生活怎么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人就是二傻,整整三年我们陪伴在彼此身边,一起制造了数不清的回忆。那是照亮我生活的一束光,尽管微弱,却足够温暖我的余生了。

二傻是个挺酷的女生,一头个性短发,简约中性风。如果个子高点的话,我毫不怀疑别人会以为她是我男朋友哈哈。我们认识于军训,那个时候还不太熟,后来上了一两个星期课才慢慢熟络起来。每天在一起也没有特别多话,就是一起压压马路啦,一起看看电影,一起去河坝兜风,去体育场散步,一起去溜冰。是一种很舒服的状态。

人这一生就是不断遇见,无缘的擦肩而过,有缘的同行一段路,所谓因缘际会嘛,也不用勉强,就是在分岔路口走向了不同方向而已。但我们抬起头来看见的永远是同一个月亮和同一片星空,这就足够了。

心情很好,于是去河坝溜溜,月从云里出,耳机里周杰伦在唱,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会比较好一点,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很远……生命本身的确值得我们感恩。

也许生活的本质就是美好,人间有味是清欢,只有在这样的'一些时刻我们才能感受到。生命中美好的时刻这么多,然而我们却更重视苦难和痛苦,往往要到时过境迁才忆起那些快乐和幸福。

高中有段时间经常翘掉晚自习来河坝吹河风,好像这样就能吹散游离的情绪。W是文学社社长,某次上课写稿,我记得很清楚第一句是十七岁的天空为什么阴霾一片……明明有那么多美好的事和美好的人,只是当时的我们身处迷宫,没有方向,像无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弄得遍体凌伤依然困在自己的情绪里,过分夸大了那些悲伤痛苦和迷惘,以致记忆清晰而深刻的将它们拉长了一整个青春。

W和我挺有缘分,但我们好像缘分来得太早了,所以去得也太快。我们同一个小学不同班,但经常在走廊上遇到,也算是脸熟彼此吧。同一个初中不同班,班级不在一层楼所以从没在校园里见过,只在某间书店门口遇到过一次。高二文理分班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开始各自有自己的朋友圈,后来不知怎么走到了一起(现在想不起来为什么了)那个时候我、二傻和W是个小团体,经常厮混在一起。

W是个情路坎坷的女生,伤她最深的那段感情我没亲眼见证过,不过男生我认识,就叫他L吧,我们从同一个文科班分到了同一个理科班,后来还有缘做了一段时间的同桌。只是对他的印象只剩白、名字好听、最深的莫过于他简直是睡神啊,可以从早自习班主任走过后开始睡,如果中间班主任不来查班就一直睡到放学,下午也是如此,偶尔晚自习清醒会和我们说说话。他们的开始源于一场打赌,L就是这场打赌的发起者,只是付出行动的是另一个男生G,G并不喜欢W,只是为了打赌赢才追求W的,他们只交往了短短一段时间,W后来告诉我G从来都没有找她出去玩过,这段恋情无疾而终。后来W就和L交往了,我也记不清他们是怎么开始的了,印象深的是W给我讲过的几件事,下课的时候L玩的一群男生都出去玩了,L没有去,W问他怎么不出去玩,L说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和你说说话。他们在河坝散步的时候W的鞋带散了,L蹲下去给她系好。L是喜欢W的,可是应该只是喜欢,L一直和初恋女友纠缠不清,这造成了他们的矛盾,W又是个细腻敏感的女生,所以导致他们不欢而散。

W和我也是这段恋情结束没多久才熟悉起来的,我能感受到她悲伤痛苦,整天嘻嘻哈哈的只是伪装,但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语言有时候是很苍白无力的,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一回事,毕竟刺没刺在你身上。

林宥嘉唱,我曾拥有你真叫人心酸。

回到家敲完这些字,月从窗里出,没有星星,也没有风,依然是个温柔又多情的夜晚。

篇13:人间一趟,终究不过一场幻梦杂文随笔

人间一趟,终究不过一场幻梦杂文随笔

人生,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明月明自明,梦入梦如梦。落地白纸,弱冠朝蓬,而立知理,不惑半生,天命为子,六十不怒,古稀无求,恍然一生。

人世于花香鸟语始,至白幡灵动终。短短数十载光阴总归比不上千年岁月,转瞬即逝的未来在跌跌撞撞的梦想摇曳下戛然而止,好似渔翁垂钓,又如深谷桃花,成败与否多少靠时运相辅,而不赖世人所动。

梦从欲望中脱离,在世俗中呈现,以整个社会所共同认可的评判体系存在。梦可能始于一场无意的邂逅,也可能开始在精心筹划的愿景。然而,从出生到死亡,一根连接光阴的轴早已钳住我们的肉身,只留得半卷明亮在欲望加持下憧憬着遥不可及的梦。

人不可能一生一直顺畅,更不会一直实现梦想,我们在起起浮浮的成长中,慢慢剥开包裹在梦想外层的甜蜜糖纸,用最真实的`感受触摸梦想的味道。尽管我们知道拼命之后也达不到梦想所放置的高度,但仍然铆足了劲用生命的逝去兑现埋藏于心中的梦的欲望。

梦根生于意识,意识驱动行为。时光轻轻挑拨着眉梢遗落的梦,在若即若离的渴望中点点呈现,恰似江畔小舟起伏于汪洋,又如昨夜昙花一现的惊艳。

梦总是在一开始就要坠亡,在不见底的深渊散发着吸引我等凡夫俗子的芬芳,使其慢慢被吞噬、屠杀。

然而,生于斯,必先立其志。梦是世人所呈现的志向,是为外界所认可的欲望。我们不能变成独立的个体放弃实现大众所共同追求的梦。倘若如此,孤独感就会层层环绕、接踵而至,把我们藏在心中的庆幸砸得粉碎,我们的一生也只能在物质精神都得不到满足中郁郁而终。

为梦而活好似被鱼钩挂住的鱼儿,更如铁笼里关押的飞鸟,再怎么努力也逃不过已经被安排妥当的人生。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转念一想,人间一趟,匆匆而过,为梦为欲所累终究不得善终,何不静品茶茗、闲翻诗卷,雨雾下踱步,庭院内赏花,也算人生一场。

斗转星移里,岁月在流逝。季节变迁中,青春在苍老。晨曦中,笑迎朝阳,撷一缕花香,让阳光灿烂双眸。夕阳下,静牵晚霞,掬一把黄昏,让月光温柔入梦。有风的日子,闲看落花流水;有雨的夜晚,静听润物无声。几多朝朝暮暮,过眼云烟无数。

悲亦悲兮生别离,喜又欢兮死相随。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滚滚红尘天涯路,两行清泪伴身行。一朝心碎泪亦干,只留荒地土一堆。

梦于生处生,于成处成,至于结果,只是世人杜撰的文稿而已,何必介怀!

篇14:夜里听人间失格的杂文随笔

夜里听人间失格的杂文随笔

我有几支可擦除的中性笔,有时候在想,什么情况下会用到这种笔,因为毕竟会被擦除,所以能够对这种笔的联想多半也是消极的——转而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关于可擦中性笔的“消极”联想,结果才发现了真正“有趣”的灵感。

之前的文章说过,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学生,这并不是谦虚,而是我自己有多少斤两其实自己是清楚的。因为不是好学生,所以并没有人会关注我做了什么又完成了什么,有的时候我也需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才能完成某些事情——例如抄写笔记甚至是抄写作业。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借笔记给我,因为我的成绩属于上上下下极不稳定的学生,甚至有的时候又会在月考的时候突然变成一头脱缰的野马,让人猜不到我的实力到底有多少。而那些和我成绩相对接近的“好学生”其实并不愿意将笔记和作业借个我抄——当然处于自尊心,我也不愿意找比我成绩更好的那群人借笔记,往往那些不愿意借给我笔记的人都会有一个前提说辞:“我也没有写完”“我也做不来”“我是乱写的哟”……

往往用这些话回答我的人,我也只好知趣地走开,再不想提借笔记的说辞。有的时候还会发生更加尴尬的事情——老师会夸奖我的笔记是全班做得最好的,鼓励大家向我学习,而愿意向我借笔记的人是那些比我成绩好太多或是差很多的人,不愿意借的还是那群不愿意借我笔记的人。并不太明白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会让人觉得尴尬的,因为这样的夸奖有过一两次之后,人们对我的看法也会有大大的改观,友好的更加友好,而敌意的更加敌意。

还有的事情呢,发生在的别的班,庆幸自己所在的班级没有发生这些尴尬的事情——例如同为竞争关系的两个人,其中嫉妒心稍微强一点你的人会想办法破坏另一个人进步的空间 ,例如扔掉别人的笔记本或是偷偷藏起别人的作业,这种事情一开始听也只是当成佳话来听,但是没想到真的有这些事情发生之后,老师反而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因为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太高也太过正常,在那种高压的环境下,难免会有心理脆弱的学生会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举动——但是又要保证这个孩子的未来不会因为最后因为这些“小事情”而毁掉,所以老师也更愿意冷处理。

所以我现在明白了,可擦中性笔是给谁提供的呢?或许就是给这群人吧。

他们在乎自己的能力,又想要区隔别人,或许有一支这样的比会好一点,等到别人真的想要借自己笔记的时候,礼貌的告诉他们自己的笔记一点没有做,因为只需要在交给对方之间用吹风吹吹自己的笔记本,上面的字迹就会消失不见的。

然后每个人又变成了一张张干净而雪白的纸张,上面没有一点污渍和罪孽,多么完美的解决办法啊!

所以建议这种笔能够在这样的环境里面被推广。他打开了老式收音机。

一首曲调流了出来,带着些电波的嘈杂声。说不上悦耳,但足以让他陶醉。

他将自己抛进沙发椅中——两个月前从回收站捡来的,是上好的真皮,只是椅面破了个大洞——他合上眼睛,双手在空中挥舞,画着看不见的音符。

反复。

又一轮,还是同样的曲调。

他扯了扯领带。房间太久没有打扫,尘土被扰动,让他难以呼吸。

他起身去开窗。光亮顷刻洒进来,半边夕阳半边月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他逃开了,逃到没有光亮的地方。到底也没看真切,是夕阳还是月光。

应当是月光吧,毕竟已经是深夜了。他整理了一下泛黄的西装,不忘挽上袖口——左手腕处有一颗袖扣,他的旧情人送的,镶钻已经脱落,只剩下生锈的金属外壳——那小东西“嘣”的一声,他眼看着它跳到桌子上,又跳到地砖上,在地上打了几个转便没了力气。他暗骂一句,没有试图把它捡起。袖口只剩下光秃秃的线头。

曲调又反复了一遍。他有些烦躁。

换了几个台,仍是这首曲子。背景比刚刚更加嘈杂。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收敛了恼怒的神色。正色坐在餐桌旁。

他坐得笔直,手握刀叉,像个真正的绅士那样,认着地切着什么——盘子里剩下最后一块干硬的面包。

听说餐刀是镀银的,只是刀口已经是锈迹斑驳。他忘了怎么拿刀叉,不过那并不重要,他把面包切成碎块,却没有吃。

此时那曲调忽然变了,欢快起来,黑白琴键旋转飞升,游走在天花板上。他也欢快起来,手握着刀叉在空中飞舞,切割。

餐刀上深红的铁锈流了下来。

顺着刀柄,滴到地砖上。

瓷盘里绽开一朵红玫瑰。

他的袖口有了一枚新的扣子,是艳红的,那色彩顺着手臂一直往上爬,红宝石般的袖扣缀了半边衬衫。

他只觉得无比欢愉,起身,在房间里旋转起舞。

最铿锵的几个重音响起,他一个趔趄跌在地上。立刻又爬起来,追着那曲调的脚步。

他想到刚才那亮光应该是夕阳。因为餐桌上,地砖上,都是殷红的,夕阳照进来的颜色。

他又被夕阳刺得睁不开眼了,这次是想睡。闭上眼睛,透过眼皮看到夕阳的淡红色,他很安心。

曲调的高潮已经过去,他却没有尽兴。他闭着眼舞蹈,扬起手臂,把夕阳的颜色洒遍全身。

曲调的终章又是那段重复的旋律,不疾不徐的。

他随着旋转的曲调缓缓起舞,淡金色的香槟漾在酒杯;他随着复沓的咏叹缓缓落幕,玫瑰花瓣沉入湖底。

月光照进来,老式收音机缓缓奏着那首曲子。

篇15:我是人间易形者杂文随笔

我是人间易形者杂文随笔

来,沏杯茶。我们坐在三月盛大的绿里,像两片茶叶。

我们可以说的有很多,最想告诉你的是,我是易形者。你不必害怕。春天尚浅,芽茶初绽,我还有很多时间,回归最初的样子。

窗外,三月浩荡,亿万蓓蕾钻破轮回的茧,重返或初临人类的星球,疲惫得满脸汗水,你可以从每一尖新芽,每一角初蕾上,看到湿润的痕迹。在犹自凛冽的三月风里,他们蹲在料峭的枝头,或站在润软的泥土,就像你我一样互望,或是清浅地说声“春早”。是的,他们必定像你这般微笑,弯一个俏皮的弧。

他们成长,叶脉纵横就像我们无法占卜的掌纹。他们在雨水里肥硕,在炎凉里成熟,翠绿欲滴,渐渐茁壮,然后,来自风雨的绿一滴滴地由风雨带回大地。最后,他们离开,融入泥土。我们的一生与他们何其相似。我们只是宇宙里的一片片叶子,奔跑或远遁,就如同叶子在风中摇曳。离开和幻去,恰似叶落成泥。

如果早早知道生命叶子般的归属,是否会放弃奔波,放弃爱恨情仇、剑和酒,在一杯茶前,将一生轻轻搁下?恐怕也难。我们是造物精心打造的叶子,感受力强,追寻是一生的姿态。这片曾经晶软润绿的叶子,开始长出锯齿的叶缘,开始积垢,开始损坏,开始硬黄、枯槁,心灵渐渐迟钝,速度与激情成为引擎“活着”意识的燃料。在奔走和追逐中,我们虽然没有生命不朽的念头,却也早已忘记了我本草木的'初心。我们渐渐易形,心里都住着小兽。病、痛、不安和焦灼,都来自于这种不兼容。

而春光何其浩荡,而骑牛的哲人何其智慧,而来自神农氏的神叶——“茶”,在感恩的三月遍布慈悲的枝头,完成佛和道对人世的救赎。“茶”,“人”在“艹”、“木”间。茶藉人而存,还是人因茶而在,或是人与茶在茫茫之中并无界限?“茶”,世间的灵叶,他们跋山涉水而来,还带着灵魂的气息。在人世间用心喝茶,就是心灵返回故乡。

为何念“查”?查什么?寻找什么?查找自己,在一杯茶中,在一杯茶的氤氲里,在缓淡的心情中,寻找最初的自己。回到最初,回到“一”甚或是“无”,回到素朴,回到万物混同,回到一杯茶前,回到嫩绿的自己。问问,“我”是谁?“我”来自哪里,将去向何处?生命有没有意义?我们今生爱的能力,是否来自往生?我们今生的爱,能不能带到来生?

杯中茶,纷纷下坠,沉沉浮浮,世界在杯外纷纷扰扰,心灵在茶香里几世返乡。我是茶,我是片敏感的叶子,我在大千的杯中。苍茫的万象中,有人高卧梦蝶,栩栩然蝶也,蘧蘧然周也,孰为镜像孰为真实?有“我”在处,即为真实。“我”若为蝶,那么就是蝶梦庄周;“我”是庄周,那么就是庄周梦蝶。

茶是我,茶以最初的真纯置换我,以初生的气息置换我,以宁静置换我,以纯净置换我。我在易形。我翩翩然浴于阳光,欣欣然沐于雨水,悠悠然舞于春风,寂寂然眠于月色。我是人间的一片叶子,我安静纯净,我自在欢喜。

饮茶,也是茶饮我。茶是儒家茶,开门七件事;茶是佛家茶,轮回如空;茶更是道家茶,入也罢,出也罢,有也罢,无也罢,都归于一。世界大如宇宙又小如原子,纷繁大千又齐物如一,嘈杂喧扰又寂静如灭。万物有形又无形,万物有生又无生,高楼大厦俨然巨石山洞,千秋功业俨然蚁穴蜂窝,争斗喧扰俨然群蚁争食,浩浩乎,茫茫乎,纷繁而简净,都如初始,皆似叶片,栩栩然茶也,蘧蘧然“我”也。有“我”在处,即为真实,才有悲喜。

万里奔走是为了回乡,万物经历是为了喝茶,就像茶道是以繁琐达到真一。回归一杯茶,就是简净万里和万物,回到“我”,回到真实的痛痒和喜悦。我欣悦归属草木系的中国文化,我欣悦可以在一杯茶前易回真我。我是人间易形者,你也是。

来,沏杯茶。

篇16: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杂文随笔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杂文随笔

小时候特别喜欢读徐志摩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松的来……”“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轻柔而细腻、深情而饱满,徐志摩的诗中常常有“你”、“她”。“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我最初以为是写给陆小曼的,因为他对张幼仪是没有感情的.,但正是这个没有感情的妻子,却一直为他在抚养孩子,照顾父母(这是后话)。后来才发现是写的林徽因,因为徐志摩的诗而认识了林徽因。在林徽因的生命中出现过三个男人——徐志摩、梁思成和金岳霖。如果把她的生命比作一段华彩乐章,徐志摩只是前奏,金岳霖是插曲,梁思成才是贯穿始终的主旋律。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19。这一年林徽因16岁,父亲是北洋政府的司法总长,因国内政治斗争,而不得不出访欧洲,林徽因随父一起欧洲游学。林家姐妹四个,数林徽因最得父亲疼爱,林父曾说:“学习西方文化,建设中国,是她们这一辈人的职责,此番出国,带着她出去见识一下也好,开阔一下眼界。”

在游历了罗马,法兰克福,巴黎……林徽因随父亲来到伦敦的剑桥大学,在这里,她认识了她一生的初恋——徐志摩。此时的徐志摩正在伦敦留学,他留学其实就是为了逃避张幼仪,以及父母的催促……此时的他年轻、优秀、博学、帅气、浪漫……在他的追求之下,16岁的少女又怎会不心动……尽管她知道徐志摩此刻已经结婚,并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尽管林徽因爱着徐志摩,却并没有选择徐志摩,而是嫁给了更加稳重,踏实的梁思成。徐志摩虽然帅气、浪漫……却终究不太让人安心。林徽因的聪明就在于,她有着诗人一样的才华,却不像诗人那么理想主义,她的头脑总是保持着清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事实也证明,梁思成确实真心爱她,嫁给梁思成后的她,被宠爱的很幸福。而梁思成也成了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模范丈夫。倘若嫁给了徐志摩,此生未必能幸福,还会遭人唾骂。

梁思成的父亲是梁启超,跟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是世交,在梁启超的撮合下,两人开始接触、恋爱。1924年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到太原,林徽因和徐志摩担任随行翻译,期间言语不合。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而林徽因和梁思成则在同年,9月份去了美国的宾西法利亚大学,研修建筑学。据说是在梁启超的建议下选择的。两人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并于1928年结婚。我一直觉得以林徽因的才华,她应该去读文学系、哲学系、或者英语系,她19岁便翻译了《夜莺与玫瑰》,除了一口流利纯正的伦敦音,还会爱尔兰口音,去了美国之后,又学会了美式英语。明明是文学生,却选择了工科生的建筑学。后来才发现,1925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因投靠日本人,而内部发生混战,郭松龄与林长民乘火车去往大连,途中遭到王永清部队的阻击,林长民下车躲避时,身中流弹而亡……后事是梁启超操持,那时林徽因正在美国读书,此后她的学费,生活开支都是梁启超负责。也许是为了报恩,也许是因为两家是世家,也许真的是喜欢……总而言之,她选择了建筑学,并与梁思成结婚。

而在那一年徐志摩也遇到了让他痴迷而又头疼的另一半——陆小曼。陆小曼,是民国时期京城三大才女之一。她早年留学德国,精通德、法、英等多国语言,一战结束,世界列强在巴黎召开和会,北洋政府特派顾维均以战胜国的资格出席会议,陆小曼就是顾公使的外语翻译。回国以后,陆小曼出入于上流社会,是民国初年京城著名的交际花。陆小曼本来已与王庚结婚(王庚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生,回国任北洋政府高级将领,中国陆军中将。)因为徐志摩的介入,王庚不得不选择退出。但两人的婚姻也不幸福,徐志摩的离世,也是因为陆小曼的奢侈挥霍,才不得不为了省钱,而乘坐运送邮件的货机。飞机失事后,陆小曼很快便与翁瑞午生活在一起……金岳霖与林徽因的认识,是徐志摩的引见,在北平的家里,每次林徽因举办沙龙,金岳霖必会在场。说起林徽因家的沙龙还有一段小插曲,当时的北平学界,大知识分子基本都会参加,梁思成和林徽因的派对。其中有:政治学家张奚若、经济学家陈岱孙、物理学家周培源、文学家胡适、人类学和考古学家李济、社会学家陶孟和、国际政治专家钱端升、哲学家邓叔存、美学家朱光潜、作家沈从文、诗人徐志摩、哲学家金岳霖……

冰心还为此写过一篇《我们太太的客厅》,来讽刺林徽因,说他们平时交流用英语,谈论哲学用德语,谈论诗歌用法语……然后说林徽因如何工于心计,把这群男人吸引到身边,迷的团团转……钱钟书先生的小说《猫》也有讽刺林徽因的语句……

篇17:人间滋味你是一半的杂文随笔

人间滋味你是一半的杂文随笔

楔子

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汪曾祺 人间滋味里写到。

我内心感触,想想也是啊,好多东西第一回吃到嘴里,觉得惊喜和意外,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像是获得人生的奖励,再怎么发胖都没有关系。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人们倾覆所有去追寻,追到了,也就结束了。

第一次遇见觉得可爱的人,大抵也是你觉得他最可爱的一回了。

1.米花糖

说到米花糖,不太了解全国各地是否都有这样一种食物,但从名字来看,米花糖的食材想必是到处都有的,我家乡这边挨近四川,有一种吃法遵循四川的风俗,将米花糖用开水冲泡开直接喝掉,这样的话就不叫吃米花糖了,应该是喝米花糖开水,老家这边的米花糖是用炒米、花生、以及糖水(具体不太清楚是冰糖水还是糖浆)做成一大块,吃的时候米花糖在嘴里碎开,甜甜脆脆,还有花生的坚果香气来口中弥漫开来。小时候经常有那种推着板车装着一大袋米花糖、爆米花、米花到各个小区大院兜售的手艺人,米花糖被切成小方块,一块块的码得整整齐齐,多少价钱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猜想并不贵,大概3块钱就可以买一大袋,里面会有10小块米花糖。小时候家里的餐桌上经常出现米花糖的身影,但我从来没有自己买过米花糖,我并不太喜欢米花糖这样的甜食,一来是不喜欢吃里面的花生,二是总觉得米花糖的甜并不令人觉得很好吃,不像蛋糕巧克力软糖这样的甜食,米花糖的甜,是一种糖水凝结后依靠唾液融化,伴着米花在口腔里打转的干涩感,和我同样不喜欢各种酥是一样的感受。

然而我外公很喜欢买来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外婆也挺喜欢吃的吧,总之馋嘴的我家里只剩米花糖我也很难去吃它。但是米花糖总是悄悄地买回来没多久就被消灭了。为了解决干吃米花糖的干涩感,我经常看到外公一到晚上,就会去厨房取一个碗,拿一块米花糖放在碗里,冲上滚烫的开水,等米花糖完全泡散开,水稍凉后,不用筷子就这样喝掉。

直到不久之前,我都很难明白米花糖到底好吃在哪,直到我读了汪曾祺在写家乡的食物炒米和焦屑时想明白了。外公年轻那会儿是我完全陌生的年代,家境清寒,小孩也难得能吃上一分两分钱的零食,更别说大人了,也许米花糖就是我外公年少时唯一能吃得到的零食,也许是一天赶着上工,开水冲米花糖简单、快,随便一冲就当早点了,也许是去别人家做客,没什么东西好招待,就冲了一碗米花糖,吃下去竟觉得暖和清甜。在步履不停的人生当中,外公的认知里,米花糖仍然是一种畅销好吃的小食,路过商店时,还是会习惯性的买些来吃。

怎么说呢?就像小时候的棒棒冰、丝丝糖、唐僧肉和永远冲不开的.高乐高一样,和一段被珍藏的记忆有关,是某一个饥饿夜晚的小小诉求,是长长的路上的一个老朋友。生活越来越好了,你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但是某一个完全不特别的日子突然会怀念,那时食米花糖的日子,那时陪伴在身边的人,滋味不尽然是当初那般滋味,而万象也非当初的万象了。

外公外婆还经常买的糕点有牛轧糖、牛皮糖、桃片糕、桃酥,牛轧糖是牛乳和花生制作的硬糖,牛皮糖是用花生和明胶制作的软糖,这样的零食环境下我仍然没有养成喜欢吃这些传统中式糕点的习惯,后来手工牛轧糖风靡全国,网上牛轧糖的花样众多,抹茶的、蔓越莓的、奥利奥的……,读书时放假回家之前我买了一些手工蔓越莓的牛扎糖给我外婆吃,她可能是我见过们家里最喜欢吃牛轧糖的人了,外婆尝了以后说很好吃但是并没有吃很多,反而号称不喜欢吃的我吃的挺多。我想是因为甜食很难消化,并且需要不停的咀嚼所以外婆吃不了太多的缘故吧。

不知不觉间,外婆更老了。

篇18:在人间随笔

在人间随笔

参悟是痛苦的过程,因为往往要先经历苦难的洗礼,然后才是灵魂的顿悟。参悟后的我们会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当然,我们的思想不是没了,而是更加清澈淡泊了。

人类尽管诞生的时间不久,但我们的思想是复杂的.,雨果说过:“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人心不可能完全一致,不然自然就不是完美的了。但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相处,还是要有相应的规范来束缚人的思想与行为,但这个规范的过程是漫长的,有时甚至会付出巨大的社会代价,如当今社会不完美的怪象比比皆是:掌掴快递小哥的跋扈车主振振有词;闯红灯的路人理所当然地觉得凑够了人数就可以过马路;眼见女生在酒店险遭劫持的看客,脸不红心不跳地辩驳说自己无辜……种种怪现象背后是人心的冷漠与价值观的扭曲。《神奇动物在哪里》有句台词称:“人类是最残忍的生物,伤害起别人绝不心慈手软,地球甚至进入第六次物种灭绝时期。”梁漱溟先生离世前曾问:“这个世界会好吗?”

正因为社会往往会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总会有精明的人站出来,用强力来制定规范,让大家懂得规范的好处,进而实现人类的和谐发展,这一切也正应了那句古话——物极必反,黑暗处必有光明。快递小哥被掌掴,无数人义愤填膺;闯红灯现象即使发生,仍有人坚守规则;眼見女生身处危险,一位女房客伸手拉住女孩,避免了一起惨案的发生……光明与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

在人间,在这样一个光暗交会的世界,或许只有道德能支撑光明,让黑暗无所遁形。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为了饥饿的孩子偷面包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牢狱生活,就在他内心快被黑暗淹没时,主教好心收留了他,主教崇高的道德和伟大的言行点燃了冉·阿让心中的希望,最终冉·阿让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重要成就。

无论何种人,都要受到道德的束缚。人类处在食物链的顶端,进化出了道德和理性,也让人类的精神世界变得绚丽多彩。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更应懂得用道德与理性来抑制偏见、狭隘及贪婪,超越动物本能,造就更好的自己,创造更美好的人间。

篇19: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20: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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