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安全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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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瓶安全基础知识

篇1:钢瓶安全基础知识

钢瓶安全基础知识

1.概述

钢瓶是压力容器的一种,系指设计压力在1-300kgf/cm2容积不大于1m3,盛装压缩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气瓶。是民用、公用福利事业以及工矿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压力容器。钢瓶亦称气瓶。气瓶主体系由镇静钢、合金钢或优质碳素钢制造。

主要结构包括:瓶体、护罩、底座、瓶嘴、角阀以及易熔塞、防震圈及填料等。

气瓶的特点是内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部分内容物为易燃、易爆性介质,可重复充气、移动式工作。因此,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保管、使用不当易发生爆炸性事故,危及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钢瓶已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进口。

2.钢瓶的种类

钢瓶按加工方法和设计压力的不同分为焊接钢瓶和无缝钢瓶。

按内盛介质不同分为民用液化石油气瓶、普通工业气瓶和溶解乙炔气瓶。

按设计压力分:有高压(300、200、150、125kgf/cm2)和中低压(80、50、30、20、10kgf/cm2)。高压气瓶必须是无缝结构,焊接气瓶用于盛装低压气体。

目前我国的钢瓶(气瓶)规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液化石油气瓶分为10、15、50kg三种。(溶解乙炔气瓶规格 公称直径(mm) ≤200 250 公称容量(L) ≤25 40 50 300 60 )

工业用钢制气瓶按充气类别和设计压力分为:压缩气体(t<-10℃=有 cm2=“;液化气体(t≥-10℃)或低压液化气体(t”>70℃,且在 60℃时的压 力>1kgf/cm2)的有 50,30,20,10Kgf/cm2 等种类。

3.检验标准

钢制气瓶是储运式受压容器,在结构上和使用上有一些不同于固定式受压容器的特殊要求。因此,检验中除依据压力容器有关标准外,还有其专用的标准。

(1)法规类标准:常用的法规类标准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液化石油气钢瓶(CJ3-1-80)规程》。

(2)技术性能标准:除了“压力”容积中提到的有关标准外,常用的还有《气瓶技术鉴定办法》、《气瓶水压试验规则》、《乙炔瓶技术鉴定办法》、《乙炔瓶填料技术指标测定规则》等。

(3)合同标准及技术要求:由于气瓶的制造多是批量生产的,因此在签署进出口合同和技术谈判时,应对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主要指标及其检验标准详细列明。合同中列明的各项指标亦是检验的依据,而且不能低于我国的现行标准和规程要求。

4.检验项目和方法

(1)设计和技术资料的审查:同压力容器一样,气瓶的设计和技术资料审查是检验的主要项目之一,审查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强度计算、有关制造的各种技术文件、技术总结、技术报告以及各种检验、试验、分析数据等。

(2)气瓶的实体检验:气瓶的实体检验项目分逐个检验和按批次抽样两种项目,有必要时还应进行气瓶技术鉴定。

①逐个检验项目:外观质量检验、内表面质量检验、钢瓶瓶口螺纹检验、水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安全附件的质量、性能检验、容积残余变形率和蒸汽干燥检验等。

②抽样检验项目:在一个检验批次中,对抽取的代表性样品实施检验的项目,主要有:外观质量和尺寸检验、装配质量检验、钢印标记检验、油漆检查、阀门和瓶帽检查、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金相组织检验、底部解剖检验、焊缝质量检验、爆破试验等。

③气瓶技术鉴定内容:对批量生产的气瓶,在样品鉴定合格的基础上,经小批试制,作为定型产品之前,应进行气瓶技术鉴定。除审查设计、制造、检验的资料外,还要进行下列项目的实际检测。

a.焊接气瓶主要有:主体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主体材料机械性能试验、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主体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壁厚测定、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和爆破试验等。

b.无缝气瓶主要有:主体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瓶体机械性能试验、壁厚测定、水压试压、容积残余变形测定、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金相组织检验、底部解剖检验、压扁试验或冷弯试验等。

(3)合同或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5.其他

对于结构和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气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瓶体颜色表示允装气体,不得任意涂改,要保持瓶体清洁,漆色明显。

(2)严禁敲击、碰撞、倒置。

(3)运输、存放和使用时,不得靠近火源,烈日曝晒,也不能放在潮湿、积水处。

(4)冻结时,绝不能用火烤。

(5)严禁过量充装。

6.充装安全

(1)六个禁止充装

气体制造厂在充装气体之前,必须对气瓶进行严格的检查,做到六个禁止充装,防止在充装气体时发生爆炸事故。

1)气瓶的漆色不清不充装。凡气瓶的漆色、字样不清或脱落,不能识别气瓶的种类时禁止充装。严格做到专瓶专用。同时气瓶的颜色必须和国家规定相符,否则也禁止充装气体。

2)气瓶没有留有余压禁止充装。如果对气瓶原来所装的气体有怀疑,应取样分析。凡瓶内没有余气的,或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的气瓶严禁充装气体。

3)没有原始重量标记或标记不清难以确认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4)气瓶上的安全装置不全、损坏、不符合规定、以及漏气的气瓶严禁充装气体。

5)新投入使用的气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已使用的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内,并且无裂痕、鼓包、凹陷、漏气等外伤,当判断为不能保证安全时,严禁充装气体。

6)氧气瓶的瓶体和瓶阀,沾有油脂或其他易燃、可燃物时,严禁充装气体。

(2)防止超量充装

保证所装的气体在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压力不超过气瓶设计的`工作压力。充装液化气的气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系数进行充装,不得超量,如果发生超量时,应立即设法将超量部分抽出。

为了防止由于计量误差造成超量充装,所用仪表、量具(如压力表、磅称等)都应按规定选用,并定期检验和校正。在充装气体时不应用储罐减量法来确定气瓶的充装量。液化气体的充装量应包括气瓶内原有的余液重量,不可忽视不计。

7.安全储存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须遵守国家危险品贮存法规,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和场所应设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置“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5.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创新新全塑型气瓶固定板和气瓶固定架非常完美地解决气瓶存放和气瓶固定问题,提高安全性和避免气瓶摆放的杂乱无章,符合美国职业健康管理局标准OSHA 29 CFR.1910的规定,气瓶安全大大提高。创新性气瓶固定板和气瓶固定架的全塑结构,不会像钢制产品那样笨重、发生生锈和掉屑,特别适合无尘室、洁净室、手术室、电子室等对洁净要求高的场合。

8.安全运输原则

1.运输工具必须安全可靠。全塑型气瓶推车和常见的金属气瓶推车相比,在运输过程不产生摩擦火花,不会腐蚀,不产生噪音,不需要维护。另外,全塑型气瓶推车比金属气瓶推功能更强,平衡性更好,操作性更好。质轻、不费力,耐用。可以适合于任何路面,搬运气瓶的径可高达31厘米。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燃、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公里。

10.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

11.运输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9.安全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a.在钢瓶肩部,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

制造厂 制造日期 气瓶型号 工作压力 气压试验压力

气压试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 气体容积 气瓶重量

b.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 2kg/cm2~3kg/cm2表压)H2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0.日常安全检查

(1)气瓶经常(日)检查主要内容

1)气瓶有无渗漏。

2)瓶壁、瓶阀、瓶帽及其他附件腐蚀情况。

3)盛装化学性质活泼的物质的气瓶,存放期限是否已过。周围有无放射性射线影响。瓶身温度是否升高。

4)临时堆放和长期堆放10m区域内有无明火作业。

5)有无受到酸、碱物品腐蚀。有无风吹雨打现象发生。

6)气瓶安全熔塞、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气瓶漆色、标志是否鲜明,字迹是否清晰。

篇2: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一、气瓶漏气的处理办法

1、应开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种明火,现场不得开关电灯、换气扇等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话、手机、打火机和门铃等,防止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2、可用浸湿的毛巾等物品立即将瓶阀关上,并迅速将钢瓶转移至室外空旷地,及时通知液化石油气服务部门处理,或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

3、有条件时可用大桶装满水,将瓶体泄漏点浸入水中,可防止气体迷漫到空气中发生燃爆起火。

二、液化气瓶安全六严禁

1、严禁用开水、火焰等任何热源加热气瓶和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检漏,与灶具保持1m以上的距离;

2、严禁擅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严禁擅自拆修气瓶瓶阀、减压阀和挖补、焊接修理;

4、严禁卧倒、倒立、敲击和碰撞气瓶;

5、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6、严禁将气瓶在日光下曝晒。

三、安全用气“六不使用”

1、不使用无警示标签和无充装合格证的气瓶;

2、不使用无充装单位标志和代码的气瓶;

3、不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的气瓶;

4、不使用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5、不使用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6、不使用严重锈蚀、变形的气瓶。

篇3: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方案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方案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的安全监管,杜绝超期、废旧等不合格钢瓶的流通、使用,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报废与固定充装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三)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主要是按规定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集中于液化石油气站、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螺丝瓶、使用以上的'钢瓶、外表破损严重的钢瓶)。

(四)对家庭自用的老旧钢瓶进行回收或以旧换新。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4日―4月30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查处、整改完善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派出监管人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涉及的个人依法进行追究;对超期未检测和应报废而未报废的老旧钢瓶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对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单位坚决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取缔关闭;对使用单位(或个人)上缴及执法部门没收的老旧钢瓶予以回收销毁。

(三)验收巩固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完善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在各自辖区内组织排查,质监、住建、工商、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活动的牵总协调工作,并牵头负责对非法充装、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负责组织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充装超期未检测、报废、翻新、私自焊接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的充装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许可而进行非法充装的单位,会同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负责对餐饮经营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工商、安监、公安、食药监、城管、教育、商务、卫生等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抽调专人予以配合。

3、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监督管理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工作,并对所有收缴的废旧钢瓶进行技术报废处理。

4、负责组织家庭自用废旧钢瓶的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5、负责以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对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

(二)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查处和燃气企业的行业管理,会同县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全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分布设置方案,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各村(居)委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和非法经营、充装点的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经营液化石油气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到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液化石油气,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托管到合法充装站,及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家庭自用废旧钢瓶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配合住建、质监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进行检查;配合住建、质监、公安部门对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

(五)安监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检测而未检测的,及时移交质监部门处理。

(六)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合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执行充装有关要求,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必须按时进行检验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钢瓶使用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设置及家庭自用气瓶的托管和废旧气瓶回收等工作。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本行业钢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钢瓶,自觉排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质监、住建、安监、工商、公安、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专项整治牵总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密切协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尤其是质监部门要宣传好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以及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和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非法经营、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依法收缴,鼓励以旧换新。质监部门要向社会发布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使用废旧钢瓶进行回收;鼓励各液化石油气加气企业对群众上缴的废旧钢瓶进行以旧换新。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质监、住建、工商、安监、公安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将非法经营站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拆除;依法对非法充装钢瓶进行查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超期未检验钢瓶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从源头上杜绝充装隐患钢瓶的行为。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信息畅通。专项整治期间,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场整治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收到实效;要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被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统一指挥,集中精力投入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

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于4月26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书面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4:一甲胺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一甲胺钢瓶安全使用常识

1、用户在使用一甲胺钢瓶前,必须了解一甲胺的`(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2、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一甲胺钢瓶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一甲胺钢瓶外观有无异常,一甲胺钢瓶与用气设施的联接是否可靠,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4、一甲胺钢瓶使用时,一定注意缓慢平稳开启瓶阀,并密切观察通气状态下一甲胺钢瓶和工艺管道的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5、盛装一甲胺的钢瓶不得放置于露天暴晒或其它高温区域存放和使用。作业人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

6、一甲胺钢瓶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并严格按照一甲胺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7、一甲胺钢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8、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9、一旦人体任何部位接触一甲胺,应立即使用清水进行清洗。如呼吸困难,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与就医。

篇5: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一、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和分类,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特种设备的安全强度概念及承压设备用材料、焊接安全特点,承压设备承载介质安全特点;

特种设备种类和分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共七类,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属于承压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属于机电类。

特种设备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点:

锅炉的安全工作特性:

(1)爆炸的危害性。

(2)易于损坏性。

(3)使用的广泛性。

(4)连续运行性。

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特性:和锅炉有相似之处,例如因承受高温高压而有爆炸危险和易损坏性。此外,还可能由于介质易燃、有毒或腐蚀性,当发生泄漏时,可引发火灾、大面积中毒等严重事故。

电梯的安全工作特性:电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有:人员被挤压、剪切、撞击和发生坠落;人员被电击、轿厢超越极限行程发生撞击;轿厢超速或因断绳造成坠落;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等。

起重机械的安全工作特性:起重机械包括轻小型起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三类,其工作特点可概括为以下7点:

(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个起升运动、一个或几个水平运动。

(2)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

上述诸多危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

大型娱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由于载人且运动范围较大,任何电气或机械故障导致的运动状态变化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承压设备用材:钢材,按化学成分可分成碳素钢和合金钢,按金相组织分可分成珠光体钢、贝氏体钢、奥氏体钢、铁素体钢。

焊接安全特点:书上讲到手工电弧焊、自动埋弧焊、手工钨极氩弧焊、自动气体保护焊、电渣焊等熔焊和摩擦焊等压焊,对其安全特性没有明确表述,一般地说,要求焊透,无沙眼,焊缝均匀,残余应力小等。此外焊接作业本身有一定危害,属于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承压设备承载介质安全特点:承压设备承载介质按物质状态分有液体、气体、液化气体、单质和混合物;按化学性质分有可燃、易燃、惰性和助燃四种;按对人毒害作用分有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有些介质对容器或管道有腐蚀作用。

(二)特种设备的用途和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及其功用(熟悉)

●锅炉:为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提供能源和动力,因而其应用范围极其广泛。

锅炉安全附件:

1)安全阀: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2)压力表:压力表用于准确地测量锅炉上需测量部分压力的大小。

3)水位计:水位计用于显示锅炉内水位的高低。

4)温度测量装置:测量给水、蒸汽、烟气等介质的温度,对锅炉热力系统进行监测。

5)保护装置:

(1)超温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能在超温报警的同时,自动切断燃料的供应和停止鼓、引风,以防止热水锅炉发生超温而导致锅炉损坏或爆炸。

(2)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

(3)锅炉熄火保护装置。当锅炉炉膛熄火时,切断燃料供应,并发出相应信号。

6)排污阀或放水装置:排放锅水蒸发而残留下的水垢、泥渣及其它有害物质。

7)防爆门:在炉膛和烟道易爆处装设防爆门防止炉膛爆炸。

8)锅炉自动控制装置:使锅炉在最安全、经济的条件下运行。

(其中,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又称为锅炉三保)

●压力容器,泛指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完成反应、传质、传热、分离和储存等生产工艺过程,并能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它被广泛用于石油、化工、能源、冶金、机械、轻纺、医药、国防等工业领域。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

1)安全阀:容器内压力高时可自动排出一定数量的流体以减压;当容器内的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自行关闭。

2)爆破片:由进口静压使爆破片受压爆破而泄放出介质以减压,爆破后即不可在用,须更换,即具有非重闭性。

3)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可有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并联组合、安全阀进口和容器之间串联安装爆破片装置、安全阀出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装置三种组合方式。

4)爆破帽:超压时其薄弱面发生断裂,泄放出介质以减压。爆破后不可再用,须更换。

5)易熔塞:属于“熔化型”(“温度型”)安全泄放装置,容器壁温度超限时动作,主要用于中、低压的小型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钢瓶)。

6)紧急切断阀、减压阀

紧急切断阀通常与截止阀串联安装在紧靠容器的介质出口管道上,以便在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进行紧急止漏;一般还具有过流闭止及超温闭止的性能,

减压阀间隙小,介质通过时产生节流,压力下降,用于将高压流体输送到低压管道。

7)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

(1)压力表:指示容器内介质压力,是压力容器的重要安全装置。

(2)液位计:又称液面计,是用来观察和测量容器内液位位置变化情况。特别是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液位计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安全装置。

(3)温度计:用来测量压力容器介质的温度,对于需要控制壁温的容器,还必须装设测试壁温的温度计。

● 电梯

电梯用于高层建筑物中。

电梯安全附件:

1. 防超越行程的保护

2.防电梯超速和断绳的保护

3.防人员剪切和坠落的保护

4.缓冲器装置

5.报警和救援装置

6. 停止开关和检修运行装置

7.消防功能

8.防机械伤害的防护装置

9.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1)直接触电的防护

(2) 间接触电的防护

(3)电气故障防护

(4)电气安全装置

各种附件的具体功能详见书上P237~P240。

●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包括:轻小型起重设备(用于起吊较小的重物作简单的升降和移动,如装在车间内的天车)、起重机(用于建筑工地和厂矿,可起吊较重的物品作多维运动)和升降机(重物和取物装置只能沿轨道升降,用于建筑工地和厂矿)。

起重机安全装置: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包括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缓冲器等。

2)防风防爬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4)起重量限制器:起超载保护作用。

5)力矩限制器:起超载保护作用。

6)防碰装置:有直射型和反射型两种。

7)危险电压报警器(感知附近的高电压并报警以防止触电)

(三)各类特种设备的事故特点及危害性和城市危险源的控制(掌握)

锅炉事故特点和危害性:锅炉爆炸可能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与锅炉相似,如果有有毒物质泄露,还可造成多人中毒伤亡的严重事故。

电梯事故特点及危害性:人员被挤压、剪切、撞击和发生坠落;人员被电击、轿厢超越极限行程发生撞击;轿厢超速或因断绳造成坠落;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结构破坏等,可造成人员严重伤亡,运行故障可使人员受困。

起重机械事故特点及危害性:倾倒、人员或重物高处坠落、触电等,可导致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发生事故可造成多人伤亡。

城市危险源及其控制:本章中无论述。

二、 检测技术

叙述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的各类检测技术的基本原理、检验方法和检验目的。(熟悉)

(一)宏观检查

直观检查和量具检查通常称为宏观检查,用于直接发现和检验容器内、外表面比较明显的缺陷。

1. 直观检查:凭借检验人员的感觉器官,对容器的内、外表面进行检查,以判别其是否有缺陷。

1)检查内容(书上P244)

2)检查工具:手电筒、5~10倍放大镜、反光镜、内窥镜、约0.5kg的尖头手锤等。

3)检查方法:肉眼检查、反光镜或内窥镜伸入容器内进行检查、放大镜观察、用手触摸内表面检查、用手锤进行锤击检查等。

2.量具检查:采用简单的工具和量具(直尺、样板、游标卡尺、塞尺等)对直观检查所发现的缺陷进行测量,以确定缺陷的严重程度。

检查内容、工具、方法见书上P244~P245)

(二)无损检测

4个目的: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安全使用、改进制造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1.射线检测

2.超声波检测

3.磁粉检测

4.渗透检测

5. 涡流检测

6.声发射探伤法

7.磁记忆检测

(三)测厚:需要采用特殊的物理方法,最常用的是超声波。

(四)化学成分分析:钢铁材料元素分析的方法有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法和化学分析法

(五)金相检验

(六)硬度测试

(七)断口分析

(八) 耐压试验

(九)气密试验

检查方法:①在被检查的部位涂(喷)刷肥皂水,检查肥皂水是否鼓泡;②检查试验系统和容器上装设的压力表,其指示是否下降;③在试验介质中加入体积分数为1%的氨气,将被检查部位表面用5%硝酸汞溶液浸过的纸带覆盖,如果有不致密的地方,氨气就会透过而使纸带的相应部位形成黑色的痕迹。

(十)爆破试验

(十一)力学性能试验

(十二)应力应变测试

(十三)应力分析

(十四)断裂力学分析

(十五)风险评估 。

篇6:工厂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工厂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修理,也不能带故障进行作业,应立即请电工检修。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护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4)使用的电气设备,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保护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否则接地或接零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5)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进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6)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由于这些工具操作人员需要直接用手把握,同时又是到处移到,极不安全,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为此必须注意如下事故:

①必须安设漏电保安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对于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对于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四眼的要求,其中有一项用于防护接零,同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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