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金刚鹦鹉先生杂文随笔(共含17篇),供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迪斯科灯球”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金刚鹦鹉先生杂文随笔
金刚鹦鹉先生是一个漂亮的先生,是的,用漂亮这个词儿来形容先生的确不甚妥帖,但用来形容送他却再适合不过了。
金刚鹦鹉先生有着一身华丽而鲜艳的羽毛,他的穿着打扮也总是时尚前位,他了解各个国家的各种时尚品牌,热切关注着各类最前沿的科技产品,并不遗余力的用此二者不断武装自己,以证明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金刚鹦鹉先生还有一项特别的能力,他能够复述一切他认为有用的见闻,他和响尾蛇老板一样是个吵闹的`人,但是他绝不会和你大谈工作或者各种人生感悟,因为他的肚子里不乏谈资,他曾经仅仅就应该喝什么样的咖啡便和别人讨论了一个下午,听到他谈话的人无不觉得他是一个对咖啡专精的有品味的人。
此外,金刚鹦鹉先生的这项能力用在工作中更是得心应手,他广博的见闻总是能激发泉涌的创意,更重要的是,他能精确记住响尾蛇老板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然后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每一个具体执行者。
准确地说,金刚鹦鹉先生是一个相信甚或说是崇拜权威的人,无论是那些传承百年的世界品牌,那些风靡一时的新兴产品,那些社会最前沿的热点消息,甚至只是他的上司响尾蛇老板的意见,都可以被他看做权威。他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平庸无能的,又自信自己绝对是那些少数的精英者,只要和权威、和精英们保持一致,就足以让他获得美妙的成就感了。他坚信,一个人可以放弃自主思考,但却一定要与自己所处的阶层看齐。
鹦鹉洲杂文随笔
到武汉黄鹤楼,自然会想起“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当年祢衡被曹操弄到刘表处,不仅“使刘表及荆州士大夫先服其才名”,刘表和他的文人班子绞尽脑汁写出的章奏,到了祢衡手里,竟然因“开省未周”而被他“毁以抵地”!等大家看他立即当场重写后的文章后,又不得不佩服。到了黄祖这里,黄祖看到他的.文章更是拉着他的手说:“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就是曹操也是佩服他的。但是曹操和刘表都想降服他,一个是让他做鼓史击鼓;一个是见面时,让大家或坐或卧不理他,结果正如曹操所说:“本欲辱衡,衡反辱孤。”都自找了没趣。罗隐说:“一个祢衡容不得,思量黄祖谩英雄。”祢衡被弄到黄祖身边后,很快便与黄祖的儿子黄射成为挚友。一天他们在沙洲上打猎饮酒,有人献上一只鹦鹉。祢衡揽笔而作写成了《鹦鹉赋》,以鹦鹉自比,淋漓尽致地抒发遭遇坎坷不平的真情实感。
祢衡和黄祖毕竟是互为异类的,加上黄祖手下主簿之类的妒贤嫉能,曹操、刘表的借刀杀人之计终于达成了。祢衡死后,就葬在这个他写过《鹦鹉赋》的沙洲上,这就是鹦鹉洲的来历。民间还流传著祢衡和碧姬在鹦鹉洲的惺惺相惜的浪漫故事。后人在洲上建了正平祠、鹦鹉寺来纪念他。历代文人来到这个鹦鹉洲上,也留下了无数诗篇。李白就有“长洲孤月向谁明”的诗句,感慨祢衡以对自己的生命也不屑一顾的精神,他本来可以去做个隐士,但他却勇敢地献身于对强权进行了抗争,他公然站出来维护的是个性的价值。
明人黄福《后乐堂集》中说:“城头黄鹤楼,城外鹦鹉洲”,说明那时还能看到鹦鹉洲。从地方志上知道:大概在明末清初,古鹦鹉洲被江流冲毁、消失了,于是后人登黄鹤楼,往往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过一个鹦鹉洲,这让登黄鹤楼逊色了不少,但鹦鹉洲和黄鹤楼仍然是一对不可或缺的参照物,仍然让人禁不住在此远眺那些失落在落霞中的往事。
朱先生杂文随笔
白鹿原中朱先生的角色设定让我久久难忘。他超脱于在这个乱世中,对各种势力、诱惑都充满了警惕,从不贸然介入,他独守属于他理念的天地。他念兹在兹的,是修一部与时局无关、无人问津的县志。在这个乱世,很少有人在乎他的学术,他视如珍宝的东西被视为落后的封建余孽,但这不妨碍他活出一种儒者君子的风范。
小说也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黑娃这个角色(有人说他才是真正的主人公),黑娃从小叛逆,当帮工、沉迷女色、斗地主、做山贼,后又被招安当了保安团炮营营长,曾被各种势力和诱惑牵引,最后突然发现自己一生过得很糊涂,就重新回到了朱先生的私塾学习,于是,就出现了这段很让人动容的对话,
“鹿兆谦求见先生。”
“你是何人?求我有啥事体?”
“鄙人鹿兆谦,先前为匪,现在是保安团炮营营长。想拜先生为师念书。”
“我都不念书了,你还想念书?”
“兆谦闯荡半生,混帐半生,糊涂半生,现在想念书求知活得明白,做个好人。”
朱先生一生都在奉行“学为好人”,但这个做个好人,并不是做一个像雷锋叔叔那样为人民服务的`那种好人,而是那种“达则经世济民,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理想,再不济也要做一个清楚、明白、磊落、不折腾别人的人。
对我来说,朱先生是很特别的意象,特别是古书读得多了,他的形象就越发觉得清晰,真觉得君子确实如此,确实可以学而至。这些读古书出身者,无论是孔乙己还是朱先生,似乎都有一种坚持,只是境界有差别,有人落魄如孔乙己者只知之乎者也,也有人活的如朱先生般气贯如虹。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明,人得一以寧”。而在朱先生身上,我真的看到了这个“一”,这种“清明”,与“宁静”。这种清明、宁静,与世道时局无关,完全出自他的内心。
易先生杂文随笔
01.
易先生是一个话不多的人,他不太习惯跟陌生人接触,但是他的工作又必须迫使他改变。记得有一次公司的年会上,领导让他上台说几句,易先生上台后支支吾吾把脸憋的通红,后来还是同事看不下去了上去帮忙解的围。还一度成为同事们饭后闲谈的话题,易先生听到后也只是笑笑。
后来易先生变了,他变得侃侃而谈,人们都说他风趣幽默。公司好多女生私下都称他为男神,人帅多金还幽默,谁不喜欢啊。只是他们不知道易先生天天对着镜子自言自语的时候有多好笑。
02.
易先生最近养了一只猫,是一只血统纯正的蓝色英短,小家伙刚到新的环境有点怕生。易先生叫他馒头,馒头很乖从来不上蹿下跳。特别黏易先生,每天都要跟易先生睡,窝在怀里一会儿就舒服的打起了鼾。早上起床易先生都会看到馒头毛茸茸的头从被窝里钻出来,别提多可爱了。
今天易先生带着馒头去了宠物医院,给馒头扎疫苗顺便给它买猫罐头。馒头特别能吃,要不是它的样子,别人还以为它是只橘猫呢。每当说到馒头,易先生的眼睛都是亮亮的。就好像这道数学题全班只有你一人答对时的骄傲。
03.
最近他们发现易先生恋爱了,哥们小刘问易先生对方姑娘怎么样。易先生没说什么但是眼睛却笑的弯弯的,他们知道易先生一定爱惨了这个姑娘,上次看到这样表情的`时候还是说馒头呢。朋友们都让易先生把人带出来,让他们看看。
周六易先生带着女朋友跟朋友聚餐,虽说是第一次见面,姑娘也没有太拘束。很快就跟易先生的朋友们打成一片,聚餐过后没多久,小刘再次遇到易先生,跟他说这姑娘不错,你也不小了定下来吧。易先生没说话。再后来他们收到了易先生的喜帖,新娘还真是那姑娘。婚礼上易先生说他现在很幸福,因为生活中有她和猫。
04.
说到失恋,其实易先生也有一次失败的恋情。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在一起四年了。那个时候易先生事业刚起步,两个人日子挺辛苦的。起初姑娘特支持,易先生每天很晚才下班,姑娘也没有抱怨只是告诉易先生不要太辛苦了。可是后来姑娘嫌易先生没时间陪她又觉得不能给自己想要的生活,不顾易先生的挽留跟他分手了。没多长时间就跟一个富二代结婚了。
那段时间易先生过的浑浑噩噩的,天天用工作麻痹自己。有人问他后悔吗,易先生笑了笑摇摇头。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爱情的诺言终究还是会输给现实的残酷。
05.
好在易先生现在是幸福的,有了爱的她,有了可爱的猫。听说下个月易先生就要当爸爸了,真好。
胡先生杂文随笔
胡先生写和我一样的东西。他写的比我好太多。我自以为独特的他在几十年前就轻轻松松写出来了(一九一四年一声婴儿的啼哭和一九九七年的第一汪尿),而且太出色。我说,其实我也不介意,只是在眼睛不住的飞速移动和手指翻飞中心里难免遗留下一抹阴郁的情绪,而又止不住的想,不过那个老头也没读过你的文章。他也没读过我的。这很好。
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光怪陆离的隐喻的真实世界。各种线索穿插交融—他不是大师,不高高在上,而这更让人恼火—像是大宅里的一间夹层密室,紧贴着人来人往的走廊悄悄滑行移动,而却令人丝毫不能察觉。这种恰到好处的隔膜最容易让人抓狂而又无解。我想象他戴着金丝框眼镜,细密的皱纹里面的深邃的眼睛,垂平的嘴唇,褶皱而笔挺的灰色西装……不,这正是我低俗的地方。我从未见过他,哪怕什么日报上的一行字一张图片。他理应是无形而不可描述的,像他笔下那些隐喻的怪物小天使一样。
他的阅读是快感和怒火的.此起彼伏。我狠狠的恼怒自己:你不该写东西的,写什么,写的都是什么。如果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我就可以仅是赞叹不已,仅是一种钦佩和艳慕的眼神;而如今我的心中却充斥着一种莫名的愤怒,仿佛是自己有效而脆弱的领域被侵犯了。我总自以为有什么我的发明,可是其实都是共享的小儿科,像是小学一年级初学数学时的公式。脆弱的事物只能够被恰好未被入侵的运气所保护,而自己永远未能伸出带刺的藤蔓。柔软细腻反倒是理应最为坚固的。而我不是。
胡先生什么都不说,虽然我不愿意意淫他那张面无表情的嘴,但一根简单的无痕的线条却总是在我头皮上贴着冒出来,让他有限的延伸舒展渐渐停止,然后在那里静静伫立。凭借一根线条,他就刺破了所有世界,所有人。我想他恐怕不是这里的,也不曾属于这里。想着想着,我就在一种小人低薄的自我安慰中释然了。
万一先生杂文随笔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遥远的城市工作。
若是有人与其让我形容我的生活,倒不如让 他们去看看那些上满发条便只知道工作的机器来的更加形象贴切。
就像今天,我一如既往地用钱去一如既往的早餐摊位买了一如既往的早餐,接着一如既往的坐到那边的长椅上等着一如既往的循环的公交,旁边一如既往的坐着那个抱着狗并且一如既往沉默的男人
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仿佛没有尽头。
“今天你是一个人吗?”那个抱狗的男人忽然看向我说到。
“啊?”我没想到他居然会主动和我聊天,于是慌忙说道,“对,我一个人。”
他看着我,点了点头,继续看着他怀中的西班牙斗牛梗。
他忽然的发问又忽然沉默竟让我有些手足无措,于是我决定主动寻找话题,因为再不找人聊天的话,我可能会被这机器般的生活逼疯掉。
“这条斗牛梗几岁了?”我问到。
“斗牛梗?你说我的狗吗?”他摸着怀中的斗牛梗,低头说到,“它不叫斗牛梗,自打我捡到它,就一直叫它老三。”
我解释说:“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他的品种是斗牛梗,这种狗很凶的,你捡它的时候不怕它不认你反而咬么?”
他笑着说:“哈哈,我没想过那么多,我当时想的就是,万一它不咬我,我岂不是多了个伴吗?”
我好奇的问:“可是它万一不认你呢?你岂不是就......”
没等我说完,他打断我说:“可万一它认呢?”
看他一脸疑惑的样子,好像我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一般,正当我欲再说下去时,公交车停在了我的面前。临上车的时候,我听到那个男人还在咕哝着:“年轻人还怕什么万一啊......”
到了公司,领导宣布多加一项工作任务,要求所有员工写一份规划书,要写个人公司未来发展的建议,并且宣布了上交世间,逾期作废。于是一直到了下班的时间,我还在忙着写那份规划书。
“干什么呢?看你打了一天字了。”同事走过来问到。
我看着同事一脸轻松的样子,便说到:“那份规划书啊,你写的这么快?”
同事一怔,随即小声和我说道:“也难为你是新来的,实话告诉你,就这种规划书一年不知道要交多少次,领导们谁有那闲心看咱们员工的建议啊?领导为了走个形式,咱们为了省的费事。听我的,网上随便摘点,交了完事......”
听了这话以后,再一琢磨也确实如此,哪个领导会一份一份看员工的建议?交上去说不定再闹了笑话,看来我还是阅历不够啊......
第二天我无精打采的坐到长椅上,满脑子都是那份规划书的事。
“你在想什么吗?”那个男人忽然问道。
我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决定找他倾诉一下,于是把这事从头到尾的和他讲了一遍。
“唉,我那个同事说的没错,几百名员工,谁有闲心去看啊?最后还不是......”我仍旧在抱怨。
“交上去啊。”他打断我。
“交?交什么?”我惊讶的问道。
“你写的那份东西啊,给那个叫领导,你写了为什么不敢交?万一他要是看了呢?”他又是皱着眉头和我说道,仿佛我这么做是违背天理的事一般。
“可是现在已经过了上交时间,就算......”我含糊的说着。
“你哪来那么多可是?交上去啊!”他已经在催促。
“好吧......我试试吧。”
那个男人的语气这才缓和了一些:“我年轻的时候是个爱赌钱的人,就因为相信‘万一’,我才变得像今天这么有钱。”
“有钱?”我打量着他身上的穿着,怎么也没办法和有钱联系在一起。
“你不懂,有钱不能体现在表面。”他说道。
“大隐隐于市”我脑海中闪过这样一句话。
他继续说:“人们总是害怕万一,他们总是害怕有坏事,就一直不敢做。”
他的用词虽然有些奇怪,但是我还是能够听懂含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天都要在这里坐着,是在等什么人么?
“你每天在这是在做什么?不找别人聊会天么?”我好奇的问。
他看着我,又看了看他怀中的狗,慢慢的说:“我不怕它咬我,但是我却怕和人交往。”
“为什么?”
“狗有时候是比人好的,狗咬你之前还会朝你叫几声,但是有的人可以笑着去害别人。狗在人有危险的时候知道去帮忙,但是有的人只会看热闹。”
“你这么说,是不是因为你有什么故事?”
“我没有故事,我说的是事实。”
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正在这时候,我等的公交也来了。和他告别之后我上了车,从车窗里看着他,他没看我,只是眼神毫无目的的看着过往的人。
到了公司,我将那份迟到的建议书毫不犹豫的发送到了领导的电子邮箱里。
在我因此升职加薪以后的.第二天,我和我曾经的领导在一起吃饭,他说正是因为我的建议书迟到了一天,恰好他那时还在吃早饭,想看看那份建议书打发一下时间,没想到看到了很多可取之处。他就把那份建议书上传给了他的上级,之后就换来了我的升职加薪和公司的改革。
“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我曾经的领导这样评价我。
实话说,我不知道自己是金子。可能每个人的外表都包上了石头的外壳,只要去磕破表皮就能看到自己的内在究竟是石头还是金子,但是没人愿意去冒这个风险。我也是,但是那个抱狗的男人给了我勇气,一种叫做万一的勇气。
之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很高兴。
“我就说‘万一’是会给人带来好运气的吧,你只要敢去试就可以。”他自豪的说。
“那我以后就叫你万一先生吧。”我笑着说。
他也笑,似乎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
从那以后,每次我去等公交的时候都会带上一杯奶茶送给万一先生,每次他都不会推辞,把奶茶放到自己的一侧,然后转身和我讲万一的魅力。
可是有一天万一先生没在那个长椅上坐着。我拎着奶茶站在那,竟然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可能是他家中有些事,不能像以前那样惬意的散心了吧?
我这样边想着边向站牌走去,才发现马路上围着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
“让让,让让!我出去!”挤在最里层的一个青年拎着一袋子早点从里面挤了出来。
“这么点事围这么多人,都没事干!”他抱怨着,恨恨的咬了一口袋子里的烧饼,就好像刚才挤在里面的不是他一般。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那个青年。
“啊,”他又咬了一口烧饼,边嚼边说道,“有人被车撞了。”
“那现在人怎么样了?”我问道。
“死了,刚撞的时候看着还有气,现在早就死了。”他又看了看围观的人群说。
“没人叫救护车吗?怎么不救人?”
“一个疯子,谁会去救?”青年继续说。
“疯子?哪个疯子?”
“就是那个整天坐在那抱着一条狗的疯子。整天和不认识的人说自己是赌鬼,家里有钱,还告诉别人一定要信什么‘万一’,信他的话才有鬼呢。这不,听说今天早晨是他的狗跑到公路上,他和傻子一样跟着,就让车撞了,估计他还想着什么万一没有车撞他呢吧?哈哈哈......”他大笑着,“算了,不说了,想起来也晦气,好好的一天让个疯子给搅和了......”
疯子?万一先生是疯子?或许是吧,他的话用词总是很奇怪,一直坐在那,一整天什么事也不用做......但这样就是疯子么?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疯子’一词的定义感到困惑。
我没敢去看那个尸体究竟是不是万一先生,也许是巧合而已,一个和万一先生很像的人被车撞了,万一先生只是有事没办法整天坐在那了。我知道这种概率很小,但是万一呢?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不断的向周围的人讲述‘万一’的魅力,他们称赞我敢于拼搏,说我有很强的人格魅力。但没有一个人说我是疯子,不知是不是因为我身上的的西装。
于是我又想起了那群衣着体面、有说有笑的围观着车祸现场的那些人们,不禁又问自己“到底什么是疯子?”
我非常喜欢金刚鹦鹉,因为它很有趣。它全身的毛是绿色的,像穿了一件绿色的外衣。但不是同一种绿。头顶是深绿色的,像戴了一条绿色的头巾。肚皮是浅绿色的',绿得发亮。它黑溜溜的小眼睛东看看西瞧瞧,特别机灵。
它最喜欢吃的是瓜子。它先用爪子抓起一颗瓜子,用鹰钩嘴咬开瓜子壳,再用灵活的舌头将瓜子仁卷进嘴里,发出“吧塔、吧塔”的声音。
它非常喜欢有人陪它玩,还喜欢有人抚摸它的毛给它按摩。没人陪它的时候,它就独自在笼子里走来走去,时而踱方步,时而一蹦一跳,像在做运动。还不停地叫着:“过来,过来……”仿佛在呼唤主人过来陪它玩。有时候它又会叫自己的名字:“毛毛、毛毛、毛毛……”像是给自己解闷。
真是一只有趣的鹦鹉!
我的名字叫蓝紫金刚鹦鹉,栖息于巴西北部林木稀疏、视野开阔的沼泽草原地区。说来,我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鹦鹉呢!
说起我的外形,当然是一个字,美!我全身长着像蓝宝石一样纯粹夺目的羽毛,圆圆的眼睛清澈明亮,眼睛外有一圈黄色裸皮。我那巨大的弯钩形的嘴,有牛角那么坚硬,靠近嘴部下方也有一圈半月形的黄色裸皮。我的尾巴长长的。我美丽的外表和巨大的身材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引来了杀身之祸,直到现在,生活在野外的同伴们已经非常稀少。
我吃两种不同的棕榈为食,有时也吃点水果和蔬菜。我们家族人口增长速度特别慢,因为我们的蛋经常被动物偷吃,所以孵化出来的小鹦鹉成活的机率也不高。要等三四年时间,才能把一只后代养大。我们很少单独出行,总是成双成对或团体活动。我在7岁的时候,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对伴侣非常忠诚,我们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我们睡在一棵高大的树上,不管是雨季,还是旱季,我们都形影不离。
如此美丽、善良的我,真的希望你们人类能更多地爱护、关注我。
我叔叔家新来了一位朋友,它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刚鹦鹉。
它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透露出了无限的光彩和活力。它的颈毛颜色十分好看,黑白相间的皮毛也很漂亮,好似斑马的皮毛,这只鹦鹉的尾巴也极为漂亮,好似如凤凰的大尾巴一样,从笼子的这一头一直延伸到那一头,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啊!
说到这只小淘气的性格,那就可要数古怪了。每一次当我把门轻轻地打开,想让它出来,活动活动脚――妈妈却告诉我,它一出来就会飞走了,可是,那只鹦鹉像过了一个世纪似的还在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对打开的笼视而不见,丝毫没有一点儿要逃走的迹象。它的小脑袋瓜儿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还真让人捉摸不透呀!
这只金刚鹦鹉可贪吃了。看!它扑打着大翅膀,优雅地飞向粮食旁,用自己尖锐的小嘴巴灵巧的叼啄着一粒粒花种。哦!我还忘说了,鹦鹉进食的时候是绝对少不了水的,它没有水是一粒种子也吃不下的!看看它那迫不及待地叼着一粒又一粒的花种,又跳过去喝一口水,真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呀!
金刚鹦鹉作文
八月末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从补习班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宠物店,我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好奇地张望。宠物店里的动物非常多,有哈士奇、京巴犬、贵妇犬、虎皮猫、还有茶杯犬我看见了一只大鸟,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这只大鸟嘴巴可宽了,有我的大拇指一样大,估计是个吃货;它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透露出了无限的光彩与活力;它的颈毛颜色奇特,是黑白相间的条纹,好似斑马的皮毛;它的背部毛是红色的,红彤彤的,而翅膀上却是红、黄、蓝三色,美丽极了。
我问妈妈:“能不能”“打住!”妈妈似乎知道了我心里想什么。我实在喜欢这只大鸟,就在店里磨叽着,不愿意走开。妈妈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终于答应了。但是,妈妈规定我要自己动手给它喂食,给它喝水,我爽快的答应了。
回到家,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这只大鸟是一只金刚鹦鹉。我叫它“大嘴”,因为它嘴巴很大嘛,怪不得可贪吃了。看!它扑扇着翅膀,优雅地跳到粮食旁,用自己尖锐的大嘴灵巧地吊着一粒粒玉米。它进食时是绝对少不了水的,要是没有水,一粒玉米也吃不下的。看着它兴奋地叼着一粒又一粒玉米,又跳过去喝一口水,真是吃货啊!
“大嘴”睡觉的时候很可爱。只见它站在最高的栏杆上,两只眼睛半睁半合,随时警惕着有危险发生。它的翅膀紧紧地贴在身体上,两者似乎早已融为一体,让人分也分不清。白天坐立不安的它,现在就如同一个睡着了的`小宝宝,安静极了!
说到“大嘴”的脾气,那可要数古怪了。每次当我把笼子门轻轻打开,想让它出来活动活动腿脚虽然妈妈告诉过我,它一出来就会飞走了可是,那鹦鹉还只是在笼子里一蹦一跳的,对打开的笼门仍然视而不见,丝毫没有一点儿想要逃走的迹象。它的小脑袋瓜儿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可能是只有我给它喂食,给它喝水,慢慢地,“大嘴”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不开心的时候,总会和它说说话,心里就会舒坦一点。被骂的时候,我会跟大嘴说说心里话,心里会舒服一点。久而久之,大嘴开始会说“子昊,你好!”,我们成了知心好友。
但是好景不长,我开学了,作业也多了,没空照顾“大嘴”了,妈妈只能把它送走,我真的舍不得它。
军金刚鹦鹉(学名:Ara militaris)产于美洲热带地区,中文名称是其英文名称“Military Macaw”的翻译。英文名称的起源是因为第一批进口欧洲的这个鹦鹉品称,多半是由军事人员运送,所以此鹦鹉被命名为军金刚鹦鹉。属大型攀禽。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食量大,有力的喙可将坚果啄开,用钝舌吸出果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在悬崖边上或大树上筑巢。比较容易接受人的训练,和其他种类的'鹦鹉能够友好相处,但也会咬其他动物和陌生人。寿命最长可达65年。
目录外形特征生活习性分布范围繁殖方式外形特征军金刚鹦鹉身长70- 71 cm,翼展99 -110 cm ,体重900 -1100 g,寿命60年。体羽大部份为青绿色,前额与上鸟喙基之间有半圈鲜红色的羽毛,脸部的裸皮为浅红色,当兴奋或是激动的时候裸皮会变成深粉红色。脸颊边缘和下巴为橄榄棕色以及黑棕色,尾巴内侧和飞行羽为橄榄黄,鸟喙为黑色,虹膜为浅黄色。军金刚鹦鹉有3种亚种,外表仅有少许的差异。墨西哥绿军金刚鹦鹉与军金刚鹦鹉相似,但是红色与绿色的羽毛毛色略深,玻利维亚绿金刚鹦鹉则是喉部呈红褐色。
生活习性栖息于潮湿的森林,峡谷和山麓。巢通常建在悬崖边上或在大树上。大多数军金刚鹦鹉在海拔500至1500米的的高度活动。不同地区的军金刚鹦鹉,其生境也不同,有的居住于潮湿的低地森林、长满树的山丘及峡谷;而在墨西哥,军金刚鹦鹉栖息于干燥或半干燥的树林、河岸的潮湿低地,或季节性地移居至茂密的棘林。成对活动,繁殖期外可见一群8-40只的家族成员一起活动,不喜生活于潮湿的热带雨林,主要食用无花果、棕榈树果实等水果,浆果、种子、核果和蔬菜等食物。刚引进人工饲养的军金刚鹦鹉非常害羞,但能很快适应新环境与饲主,常常发出吵杂的嘶叫声,繁殖期外可与其它大型金刚鹦鹉饲养在一起,喜爱洗澡,啃咬力强,须定期提供新鲜树枝或玩具供咬嚼。
分布范围分布于北美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格陵兰、百慕大群岛、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及墨西哥境内北美与中美洲之间的过渡地带。中美洲,地处北美与南美之间,包括危地马拉、伯里兹、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巴哈马、古巴、海地、牙买加、多米尼加、安提瓜和巴布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巴巴多斯、格林纳达、特立尼达与多巴哥等国家和地区。南美洲,包括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以及马尔维纳斯群岛(也称福克兰群岛)。
繁殖方式繁殖期于8月开始,筑巢于中空树干内或石灰岩地质悬崖的洞穴内,每巢产2至3枚卵。人工饲养要提供良好的环境后军金刚鹦鹉会有不错的繁殖结果,且多产,繁殖期时对饲主有攻击性,非常保护巢箱。提供坚固的巢箱,规格50 x 50 x 80 cm,入口约17cm,通常每次产2-3枚卵,孵化期约26天,3个月后幼鸟羽毛长成。
红绿金刚鹦鹉(学名:Ara chloropterus)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鹦鹉之一,面部无羽毛,布满了条纹,有点像京剧中的花脸脸谱,兴奋时可变为红色。尾极长,属大型攀禽。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食量大,有力的喙可将坚果啄开,用钝舌吸出果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在河岸的洞里筑巢。比较容易接受人的训练,和其他种类的鹦鹉能够友好相处,但也会咬其他动物和陌生人。寿命最长可达80年。
目录外形特征生活习性分布范围繁殖方式外形特征红绿金刚鹦鹉身长90 - 95 cm ,翼展125 cm,体重1050 - 1700 g,寿命80年。表面看来,它很容易和五彩金刚鹦鹉相混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五彩金刚鹦鹉的背部有黄色羽毛,而红绿金刚鹦鹉的背部羽毛则为绿色;红绿金刚鹦鹉的个头比黄蓝金刚鹦鹉大些。成鸟的头、颈部、胸部和翕两侧是美丽的红色羽毛。肩和三级飞羽绿色。背部,臀部和尾巴上面是蓝色。尾巴是红色和蓝色相间。尾覆羽浅蓝色。下颚骨的上层主要是白色或象牙色,较低的下颌骨黑色。面颊是裸露的皮肤,覆盖着红白色的羽毛呈现蛇状细纹。虹膜淡黄色。脚黑色。
生活习性红绿金刚鹦鹉通常生活在热带森林,在海拔450-1400 米之间的高度可以发现它们的踪迹。不及其它金刚鹦鹉活泼,经常与黄蓝金刚鹦鹉及绯红金刚鹦鹉一起,野外活动通常是一对或一个家族成行,常见6-12只一群聚集,它们不甚活泼,相比较没有群居生活,但性格和善,叫声大而响亮,爱乱尖叫,咬喙力强 。主要食物包括不同种类的坚果、各类种子。人工饲养可以喂食深绿色叶蔬菜和水果,面包及饼干亦甚为喜爱。 红绿金刚鹦鹉和黄蓝金刚鹦鹉一样,是绝对友善的鸟类,即使有一张吓人的大嘴,也很少主动攻击人。说话能力和模仿人语的能力并不强。金刚鹦鹉的性别较难从外观准确地分辨,一般而言雄性拥有较雌性略大的身驱及头部。
分布范围分布于中美洲,地处北美与南美之间,包括危地马拉、伯里兹、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巴哈马、古巴、海地、牙买加、多米尼加、安提瓜和巴布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巴巴多斯、格林纳达、特立尼达与多巴哥等国家和地区。南美洲,包括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以及马尔维纳斯群岛(也称福克兰群岛)。 红绿金刚鹦鹉的数目因栖息地受到严重破坏及违法盗猎者的捕猎作非法买卖,使数量迅速下降。
繁殖方式在野外繁殖产卵季节因地而异:在苏里南是12月;在秘鲁是11月;在巴西中部是1月至4月。喜欢筑巢于棕榈树上的.树洞里,但也可能置于悬崖的岩石洞隙或裂缝中,每巢通常产卵2或3枚,孵化期约28天,但幼鸟羽毛完全成长则长达约90天。雏鸟的成活率不是很高。 《世界鸟类手册》(HBW)记录:对16鸟巢进行跟踪研究,结果10只雏鸟能正常飞行(40%),其中9因营养不良死亡(36%),6只成为掠食动物的受害者(24%)。 人工饲养的红绿金刚鹦鹉约4岁步入繁殖期,繁殖季节为每年的11月至来年5月,繁殖期具攻击性,一窝通常产2 -3枚,相比金刚鹦鹉的体形,可知刚出世雏鸟的重量不大,只有20多克,但它们生长迅速,满月时小鸟的重量已达560克,这时开始长出非常稀疏短少的羽毛,眼睛亦在此时完全张开。为它们预备巢箱最基本要坚固和有足够的面积,高度应约体长3倍,阔度、深度约体长1倍,洞口不能太细,需依照鸟儿头部大小而定。 金刚鹦鹉的体形大及喙犟而有力,鸟笼应选用以坚固的金属制造,并且需要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它们的好奇心重,咬喙力犟,不同种类的树枝和鸟儿玩具可满足它们的好奇心并有助消磨时间。 一般金刚鹦鹉需要大量高脂肪、高热能的食物维持健康体能,最喜欢吃棕榈树的果实。主要食粮为多种类的果仁,种子,深绿色叶的蔬菜以保均衡营养。它们尤其喜欢沐浴,保持定时沐浴和晒太阳,尽量给予较大的活动空间让它们任意滑翔舒展。
紫蓝金刚鹦鹉是鹦鹉家族中个头最大的成员,体长可达1米,体重超过1.5公斤。鲜艳的蓝色羽毛和弯钩一样的巨大鸟喙使得它们格外惹人注目。紫蓝金刚鹦鹉擅长交际、顽皮而又聪明。然而人类的猎捕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使得野生鹦鹉的数量在持续减少。野生紫蓝金刚鹦鹉的故乡是巴西。全球95%的野生紫蓝金刚鹦鹉栖息在此。紫蓝金刚鹦鹉是世界上最珍稀的生物,由于身价昂贵,它们一直是逐猎的对象,如今这种珍稀的生物正面临着生存的危机。
目录外形特征栖息环境生活习性分布范围外形特征蓝紫金刚鹦鹉是全世界最大的鹦鹉,体长100cm-107cm,重达1.4-1.7公斤,翼展度1.3-1.5米,寿命60年。它具美丽鲜艳的蓝色羽毛和弯钩一样的巨大鸟喙。足有四英尺长和展开可宽达四尺的翅膀。它们的喙呈黑色,下喙的后端及眼周有黄色的裸露皮肤。紫蓝金刚鹦鹉的性别基本上无法从外表上分辨,但雌性的一般是较为纤细。
眼
蓝紫金刚鹦鹉的眼周有黄色的裸露皮肤,不像其他金刚鹦鹉属的品种,紫蓝金刚鹦鹉眼睛周围没有白色而无羽毛的皮肤
喙
蓝紫金刚鹦鹉的喙像巨大的弯钩一样,其强而有力的喙可轻易地于短时间内拆毁鸟笼的铁枝,也可咬开坚果及种子,甚至椰子 。
羽毛
紫蓝金刚鹦鹉的羽毛是美丽鲜艳纯蓝色,接近靛蓝色。
栖息环境生活习性紫蓝金刚鹦鹉喜爱活动于开阔的树林里,避开终年潮湿的森林,爱栖息于有丰富核果的'棕榈树林中,通常成对或一小群活动,很少发现落单的蓝紫金刚独自活动。 在野生条件下,它们以两种不同的棕榈果为食;在家养条件下,以澳大利亚胡桃,巴西豆,榛子,胡桃,杏仁,大胡桃,坚果和椰子进行饲养都非常成功,苏式饼干,水果和蔬菜也可以作为补充食物。它们的饮食要求较高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 它们的食性较为特殊,得吃一种棕榈果实,建议用大块的椰子壳和果肉来代替。在繁殖期内,被捣成圆块儿的谷类,椰子加猴食和狗食,软质食物混合小麦面包,混合水果,奶粉,蜂蜜,维生素,鸡蛋壳等等都是很好的食物。 一般情况第一窝幼鸟可以交给它的养父母,或者转移到孵化器内。因为紫蓝鹦鹉通常会毁掉它们的第一窝卵。繁殖期最重要的因素是避人,不要让陌生人接近鸟笼。
分布范围主要的族群分布在巴西北部,在玻利维亚的东部及巴拉圭北部也曾发现其踪迹。分布于南美洲(包括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以及马尔维纳斯群岛(也称福克兰群岛))
我与先生杂文随笔
我与先生,我是没有选择权利的,单单只是先生看中了我!
我与先生,这也许就是我亘古不变的宿命!从陌生到托付终身,也不过短短数十分钟!
我与先生,我从未亲口告诉过先生我是怎样,先生也从未问过我,我的一切都是先生从旁人的口中得知!
我与先生,先生当然也不会告诉我他是怎样,我也从未问过先生,先生的一切都是我从和他朝夕相处中慢慢了解到的!
我与先生的相识很普通,普通的下午,普通的街道。没有微风细雨,也没有阳光正好!
先生是第一次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就在那个下午,先生就那样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或许是多留意了我几次,又或许一开始就看中了我,所以最终先生还是选择了我,我便跟随着先生去到了他生活的地方。
先生生活的地方也很普通,房子是租的,面积不大,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便把整个房间塞得严严实实。
可能是初次见面,先生还是有点小心翼翼,一直握着我紧紧不肯松手,生怕我被磕着或是碰着。但还是难免出现意外,也许是我比较笨手笨脚,也许是先生有点紧张,我被磕了一下。我只是被轻轻的磕了一下,不重,但是先生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仿佛额头上都会冒出冷汗来,急忙扶住我,揉了又揉,吹了又吹。那一夜,无话,先生就那样一直看着我,时不时的傻笑着,时不时的自言自语……
那阵子,先生对我算是百般呵护,新的衣服,新的装饰,一切都是新的。而我与先生,应该用形影不离来形容也丝毫不过分,我陪着先生吃饭,陪着先生外出,陪着先生睡觉,甚至陪着先生上厕所……虽如此,但先生却唯独不让我陪着他洗澡。当然,我与先生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腻歪着。先生无聊时,我便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先生玩电脑,打游戏。
可是,就那一次,我看到了先生生气,可能是游戏发生了不愉快,先生一拳砸在了电脑上,虽然没坏,却真的'很重。
先生虽然生气,但是依旧呵护着我……
可是,我们都忽略了时间,时间是会改变一切的!
我与先生,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生活花样,大多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也许是新鲜感逐渐在消退,又或者是相处太久先生觉得烦了,先生开始慢慢的没有那么在乎我,虽然,仍是我形影不离的陪在他身旁,但,却远不比开始。
我与先生,还是迎来了那一天,似乎是早晚都会来临的那一天,先生冲我发火了,第一次,接着有了第二次,三次……愈加严重和习以为常了。直到那次,先生说了一大堆脏话后,他便上手了,我被推倒在一旁,可能是先生下手太重,我的脸被刮花了,可那会先生正在气头上,哪里还会在意。我就那样无助的待在原地,直到先生气消了,先生便才扶我起来,看到受伤的我,先生心头似乎也升起一丝愧疚,揉了揉,叹了口气!
先生还是帮我处理好了伤口,那之后,先生似乎是知道了我也会受伤,对我也没有那么粗暴了。最初的那般温柔体贴已经不复存在,不冲我大喊大叫已是万事大吉了。虽然仍旧是我形影不离的陪在他左右,但是,先生对我却似乎没有了任何感情。
感情!或许就是这样,先生带我见过的也大都如此!
先生的哥哥和嫂嫂,听说先生的哥哥追求嫂嫂时,可谓费劲心思,满脑子都是嫂嫂,巴不得二十四小时都陪在嫂嫂身边,无论嫂嫂有什么事情,先生的哥哥总会推开手上的所有事情,然后去帮嫂嫂。无论大小节日,无论清晨夜晚,先生的哥哥总会联系嫂嫂,或是问候,或是祝福,亦或是甜言蜜语。经过了一段时间,嫂嫂似乎觉得已经找到了她命中注定的人,便放心托付了终身,开始了他们所共同想象过的美好生活。
而如今,嫂嫂有任何带有询问的话语,打扰到了先生的哥哥,都会引起先生的哥哥不满,先是皱起眉头,再是一脸不耐烦,最后带着腔调的否定或是拒绝……
有一次,我和先生在他哥哥的车上听到嫂嫂问先生的哥哥,我们最初想的将来和今天一样吗?先生的哥哥说,爱情的将来也许会是那样,但是你我之间,早已经从爱情升华为了亲情,不再有爱情……
何为亲情?何为爱情?
这就要说说先生哥哥的另一个朋友了,他和先生哥哥年纪相仿,有一个儿子,老婆怀了二胎在家里。他很顾家,也很担心他老婆的身体,天天会自觉的和他老婆视频聊天……他拼命工作,别人下班,他熬夜加班挣钱,公司没有业务,他去外面干私活挣钱……但是,聊天的内容,除了嘘寒问暖,家长里短,再也不会有甜言蜜语。拼命挣的钱,也不是为了当初所疯狂追求的二人世界。他稍稍放松的时候,挂断完询问和呵护老婆身体的视频后,便能够叫上三五个朋友,去红灯区消遣一番。
也许……这就是没有爱情的亲情!
而我的结局呢?
我哪里会有什么结局……
最后那天,先生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之火,一通大喊大叫,拳打脚踢后,把我摔了一个粉粉碎。
我只记得先生在我的屏幕上给他女朋友写过“我好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会永远呵护你,永远包容你,永远疼你爱你,往后余生,皆是爱情”
……
从小心翼翼,到毫不在意!从百般呵护,到形同陌路!从形影不离,到可望不可即……
先生与猫杂文随笔
印象中自家先生总是抱着布偶猫坐在阳台上的摇椅里,身旁围绕着一股奇妙的茶香味。先生于是便戴着那一副金丝边圆框眼镜,纤长的指节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指下留出一篇又一篇隽永的文章供人遐想。
自家先生,是位不出名的作家。
兴许是因为他写的文章晦涩难懂,所以极少有伯乐懂得他文章里的弦外之音。只是偶有几个同样喜爱写作的作者常邀他出去品茶论文,于是先生便一拎猫脖子跑了出去。
自家先生……是这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猫奴。
也真是奇怪了,明知道布偶猫在外很容易受到别的小动物的攻击。可先生却十分乐得带他出去溜达,偶尔一人一猫还会弄得一身狼狈回来,真是令我哭笑不得。只得为一大一小的都清洗了干净,再被大的抱进怀里蹭蹭,再把小的抱进怀里蹭蹭。感觉像是我一人带着一大一小两只布偶猫似的,一人两猫同床共枕的感觉着实有些奇妙。
当然了,大的那只也绝非总是让小的那只粘着我或是他。这只大猫偶尔在我一天都在逗小猫开心的时候,在夜里不知是醋意还是兽意大发,非得在我身上留下什么划痕。像是证明所有权一般极其霸道无理。
“先说好……你只能是我的,”大猫把我搂进怀里,鼻间全都是他的气味,“猫也是我的。”
“是啦……你和一只猫吃什么醋?”
“呼噜噜。”大猫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以示不悦,便对于自己吃自己家猫的醋的事情只字不提。
我和自家先生的相遇,约莫是在大学里,那条一到秋天便落满了银杏叶的羊肠小道,常是我起床失败而抄近路去的地方。
在那里遇到自家先生的时候,他仍是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可修长的身姿已然证明了他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我不过与他轻轻相撞,再加上而后多次相遇,这人生的`轨迹便从此重叠合并。
而家中的那只布偶猫也是如此,在我和先生新婚不久重拾旧路时,那双漂亮的眸子就站在路中如此盯着我俩看着。他歪了歪头,对着先生轻轻的一声呼唤。之后,先生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只小妖精。
……早知道我也站在那儿轻轻地叫一声好了,哪儿用得着定点蹲在那儿就是为了等先生跑出来和他相撞。可怜了我那条雪纺的白裙子,若不是被树枝刮坏了,我定现在还穿着。
但是那只布偶猫,是真会讨得人喜欢。温顺乖巧又听话,总是趴在先生肩膀上,用他的小脸蹭蹭先生的耳畔;要么就在他打字的时候,安安静静地蜷缩在他怀里;亦或是待他温酒烹茶的时候,喵喵两声以来衬托先生这副看起来像是隐匿于山林间的隐士生活才有的画面。
好嘛……我承认我也有点点吃醋了,毕竟我又不能趴在先生肩膀上或者是蜷缩在他怀里。只是偶尔和先生对茶,能够尝到来自于先生唇齿间更浓郁的茶香味。那可是那只布偶猫所尝不及的。
说是猫跟人久了会和人长得越来越像。可我无论怎么看都会觉得是先生长得越来越像猫了,特别是那一双眼睛,总感觉跟得了布偶猫那温柔得像是可以沁出水一般。每每布偶猫用那种温柔的眼神看着我,我真的不由得往他碗里倒猫粮的手又抖了两抖。而先生的意思也大致是如此,大概是向我索求亲亲抱抱,或者是更加亲密的动作。
用他的话来说我就是他的猫粮。
是这样没错的,先生虽然看起来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但却是满嘴骚话。最喜欢在逗我脸红了之后哈哈大笑,之后像挠猫脖子一般也挠挠我的脖颈。
我也曾调戏过他,说他这种情话王不写言情小说真是可惜。可先生却义正言辞地告诉我,他的偶像是金庸先生。
但是再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总看见先生抓着自己的手机不放。纤长的指节仍然在敲敲打打,身边仍然围绕着袅袅的茶香,布偶猫仍然安静地蜷缩在他怀里。
“喏。”
先生并未说多,只是将手机递给了我。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夫人与猫》四个大字,下面大概是几千几万字的满分作文。
真是难为我一腔武侠情怀的先生肯为我写言情小说了。
于是我,作为这位并不知名的作家和猫奴先生的夫人,写下了这篇《先生与猫》。以纪念他给我写的《夫人与猫》。
谢谢先生。
爱你的夫人与猫,敬上。
红肩金刚鹦鹉(学名:Diopsittaca nobilis)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所有的金刚鹦鹉中体型最小的,可爱的模样非常讨人喜爱,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有力的喙可将坚果啄开,用钝舌吸出果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在河岸的洞里筑巢。比较容易接受人的训练,和其他种类的鹦鹉能够友好相处,但也会咬其他动物和陌生人。寿命最长可达80年。红肩金刚鹦鹉在许多国家广泛的被成功的繁殖、饲养,从小养大的红肩金刚鹦鹉非常适合作宠物。
目录外形特征栖息环境生活习性分布范围外形特征红肩金刚鹦鹉体长30-34cm,体重130-170g。鸟体为绿色,停栖落时看起来全部是绿色,翼下覆羽为红色。面部有裸皮是所有金刚鹦鹉的特点,通常为白色。雄鸟的头比雌鸟大而圆。鸟喙呈黑色,另一种贵族品种的'喙为褐色,只有尖端为黑色。幼鸟羽色比成鸟暗淡,头部有少许蓝羽毛,有些雏鸟长成时翅上有一点点红羽毛。平均寿命。红肩金刚鹦鹉是所有的金刚鹦鹉中体型最小的,可爱的模样非常讨人喜爱。
栖息环境栖息于各种开阔的林地,也会至谷物田与果园中觅食而造成农民损失,在有些地方被视为农业害鸟。
生活习性红肩金刚鹦鹉是定居性的鹦鹉,但在有些地区会有季节性的迁徙行为,在当地是常见的鹦鹉,尤其在巴西的中部及东北部,在圭亚那则不常见;群居性,繁殖期外时常大群聚集活动或成对活动,食物包括了坚果、种子、水果、花朵等。
分布范围从圭亚那高原到东委内瑞拉,南到巴西南部、秘鲁东南部及北波利维亚。
红额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体型最小的金刚鹦鹉,体格壮硕强健,野外数量相当稀少。红额金刚鹦鹉幼鸟时期头部红羽并不明显,会随着年龄慢慢增多,成熟后头部、面颊与肩部的羽毛会呈现美丽鲜艳的橘红色,非常美丽。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食量大,有力的喙可将坚果啄开,用钝舌吸出果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在河岸的树上或崖壁洞里筑巢。
目录外形特征生活习性分布范围繁殖方式外形特征红额金刚鹦鹉身长55-60厘米,鸟体大致上为橄榄绿色。前额、耳羽以及大腿附近都有红色的羽毛,翅膀也有零星的分布红色羽毛。在翅膀前端弯曲的边缘和翅膀覆羽内侧有少量的橘红色,翅膀内侧的覆羽大部份为橄榄黄色,尾巴上方为橄榄绿色,尖端带有些蓝色,尾巴内侧为橄榄黄色,脸部附近白色的裸皮有几条棕黑色的羽毛横向分布,鸟喙为黑色。
生活习性红额金刚鹦鹉通常成对活动,在繁殖季也会群聚多达30只左右,偶尔在筑巢的树上会聚集高达80只。喜欢在峭壁或是小树洞中筑巢,一大早便会飞到觅食区觅食直到黄昏才归巢,很吵杂但是个性并不内向,每天会花很多时间在地面寻找食物,有时候高达4小时。喜欢半干燥的山谷、并且以山谷附近森林的植被为活动范围,也常常喜欢飞到这些山谷附近的农田去觅食。当地有些人称它们为“Loro Burro”,意思是很笨的鸟,笨到话都讲不出来。红额金刚鹦鹉喜欢农人种植的.农作物(例如花生、玉米是它们的主食),也喜欢干燥地区各种不同的仙人掌,以及一些野生的水果、浆果、坚果和小昆虫等。
分布范围分布于南美洲,包括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以及马尔维纳斯群岛(也称福克兰群岛)。
繁殖方式野地繁殖大多在11月至4月间,多在岩壁洞穴里筑巢繁殖,一次繁殖约产1-3枚卵,但可能只会带大一只幼鸟,由于巢穴多在岩壁内所以幼鸟比较不易被盗猎者捕捉。 红额金刚鹦鹉的人工繁殖并不容易,需要够大的笼舍比较容易繁殖成功,约在4岁时会开始繁殖,然而6岁以上的鸟会有比较稳定的繁殖成果与周期,繁殖期近时,互相理毛、交配次数、求偶行为、进出巢箱的次数与摄取的食物会明显增多,公鸟对人会变的比较有攻击性与侵略性,母鸟一次产下2至4枚,孵化期约26日,幼鸟羽毛长成约12至18周。 人工繁殖鸟不多,但十分强壮而且很快能适应新环境,叫声虽不比其它大型金刚大,但仍会造成不小的噪音,应提供宽敞的笼舍, 它们喜爱啃咬所以笼舍与栖木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也可提供一些木头供其咬嚼,饮食方面仍应注重多样化与营养平衡,蔬菜、水果、种子、坚果、鸟饼干、蛋食品、维他命补充等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手养鸟生性友善、爱玩耍、聪明、与饲主互动性高,学语能力佳,受到不少国外鸟友的好评;红额金刚鹦鹉在鹦鹉养殖业的源起很晚,在70年代刚被南美学者发现时曾被认为是金刚鹦鹉杂交下的种类,后来才证实为独立种类,在人工圈养与繁殖的脚步上自然落后其它种类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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