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共含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大肥猫”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 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 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 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教育学院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聘用人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和某某人事厅印发《某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鲁人[XX]10号)、《石油大学(华东)关于招聘校办企业编制人员的暂行规定》(石大东发[XX]26号)、《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关于人事调动工作的有关规定》(石大成字[XX]1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聘任
第一条:聘用岗位分为:工勤岗、技工岗、技术岗、管理岗、高级管理岗。聘用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学历要求:工勤岗,不限;技工岗,高中、中专毕业;技术岗,专科、高职(全日制);管理岗,大学本科(全日制);高级管理岗,硕士研究生毕业。
第二条:聘用从事技术岗、管理岗、高级管理岗工作的人员实行石油大学人事代管,签订《石油大学(华东)人事代管人员聘用合同鉴证书》(以下简称《聘用合同鉴证书》);聘用从事工勤岗、技工岗工作的人员由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自行管理,签订《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聘用合同书》)。
第三条:聘用人员的提出。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分别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提出所需聘任岗位、聘用人员条件等。一般每年底或年初提出,特殊情况可不限时间,分管院领导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委派专人组成聘任小组,统一办理有关事宜。
第四条:招聘和试用。所有聘用人员的招聘由学院聘任小组负责,在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布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资格、岗位职责和应聘要求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的人员要接受面试,面试通过后要经过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第五条:患有慢性病、残疾和传染病者不能参加应聘,隐瞒者一经发现即解除聘用。
第六条:正式聘任。试用期考核通过,由聘任小组组长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鉴证书》、《聘用合同书》,纳入员工管理。合同期一般为1―3年。
行政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的合同管理并组织落实。
第七条: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在已签合同期间有晋升职称或因技能不适合现岗位等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按高一级或低一级岗位聘任时,可重新续签合同。
已签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的,可以续签合同。
续签合同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聘用(含试用期内)的'人员由所在科室管理,完成科室领导分配的任务,同时服从全院统一调配。
第九条:试用期考核。由所在科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按应聘岗位资格和岗位职责的要求逐条进行,填写《考核表》;另外对本人的道德品格和职业操守进行考查,并形成相应书面材料。以上材料齐备,并交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结束。
第十条:正式聘用后的考核。按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职工考核办法执行。
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受聘用人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聘用下列人员,均应与受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不占编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不占编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合作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四)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第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
(三)报酬。
(四)福利与保险。
(五)工作纪律。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其它内容。
第五条 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六条 合同中应明确受聘人的律师种类、行政辅助工作种类、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物质奖励。合同中应对受聘人的报酬种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辅助人员及领取固定报酬的专职律师每月报酬数额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第八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明确规定必须设立的保险以及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外,合同中应对受聘人是否享有报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务所是否为受聘人设立商业保险或加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及其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对合同解除时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约定。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向受聘人全面介绍事务所情况和规章制度。受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其遵守律师事务所所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事务所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造成律师事务所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聘用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四)受聘人调转律师事务所或调出律师行业的。
(五)受聘人成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为占编律师。
(六)到期未续聘或未申请续聘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师事务所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注册。
(三)受聘人被停止执业。
(四)受聘人未通过年检注册。
(五)受聘人申请不注册的。
如果受聘人对上款所规定的情况负有责任,则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动解除,其解除期限顺延至所规定的情况消除为止。
第十三条 受聘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间患疾病,律师事务所仅在合同规定或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义务。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执行职务的,其期间计入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解除时,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其他工作证件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因受聘人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产假时间依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计入合同期间,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甲方: ---------------------------------------------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到甲方工厂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必须提供场所和合格的加工设备及材料给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设备及材料,并维护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节约材料,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甲方或者甲方的后勤部门,乙方有意毁坏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的赔偿。
第二条: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乙方在加工工序中从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到周六 每天10个小时,乙方必须按时上班,并按时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若乙方有意愿工作达半年或者以上,即为长期员工,甲方支付乙方保底工资2500元/月,甲方提供吃住;超出预定上班时间,加班费7元/小时,每周加班不超过20小时;若乙方工作意愿小于半年,即为临时工,甲方支付乙方8元每小时,即每天80元,甲方有权不提供乙方吃住。实际上班时间不足半年者,最后一月工资皆按临时工计算;
第四条: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出现工伤时,甲方必须提供救助和医药费用及工资;乙方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甲方有权移交给司法机关,乙方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时,甲方有权开除出甲方的工作场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生事影响甲方工作环境时,甲方予以警告处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安排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甲方必须在调整前____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必须在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前将工资以及加班费付给乙方;由于乙方(长期员工)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时,乙方必须提前30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经协商后,甲方必须_15_天内同意乙方离开,甲方必须在预定工资发放时间将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以及加班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离开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闹事.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聘用乙方为根据业务需要适当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按时、按责、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调整
1、由于广告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特定性,甲方实行每月考勤28天,具体按公司作息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福利
1、根据国家、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支付工资方式为28日左右。
2、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绩效奖金及加班补助等。具体按公司奖惩制度为准。
第五条:工作纪律及奖励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甲方将按公司的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4、乙方如触犯国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甲方承诺应为客户保密的技术与情报(不论这些秘密、技术、情报与乙方本人有否直接关系);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3、乙方凡有违反上述保守商业秘密条款者,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直到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未违约方一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在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就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即辞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10、违约赔偿金的支付
1)乙方应当按照对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2)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在工作交接之后支付。
第九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先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员工聘用协议书
★ 员工聘用合同范本
★ 餐饮员工聘用合同
★ 员工聘用合同协议
★ 员工聘用协议合同
★ 员工聘用合同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