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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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内容简介

篇1:《论自由》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论自由》是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最重要的政治著作, 完成于1859年。严复在19译成中文,以《群己权界论》为书名。1959年商务印书馆重译出版。10月1日南京译林出版社重译出版。

全书中心论题有三个:

(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2)论个性自由;

(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

通读该书,可以看到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力界限的划分是全书的核心要义之所在。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

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论自由》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

通过密尔的论述,自由的范围更加广阔,自由主义哲学也更加贴近时代要求。自由原则和自由主义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论自由》共5章,以公民自由为中心,对自由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阐述。

第一章为引论,指出全书要阐述的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探讨社会对个人施用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认为干涉社会成员行动自由的唯一目的应是“自我防卫”──防止对他人的危害。宣布自由是在不剥夺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人类应当自由形成意见,自由发表意见,否则便是人类理性与德性的毁灭。

第三章阐述个性的自由发展,认为这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会使人对自由、对他人更有价值。主张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反对社会习俗的专制。

第四章讨论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提出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源于社会对他的保护。社会成员的行为只要互不损害利益和权利,只要为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受损害与妨碍而承担责任,就不受社会强制。

第五章重申两条基本原则: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个人行动若有害于他人利益,个人要向社会负责,要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作者简介:

约翰·密尔(JohnStuartMill,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议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约翰·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因此,当1903年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

作品目录:

导 读 为什么我们今天依然还要读穆勒?

献 辞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论思想言论自由

第三章 论作为幸福因素之一的个性自由

第四章 论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

第五章 论自由原则的应用

译后记

图书简介:

《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和西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密尔在《论自由》中开宗明义,阐明《论自由》的主题不是讨论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严复在译密尔《论自由》时,把书名译为《群己权界论》,实在是精辟地理解了密尔著作的主旨。应该说,群己权界问题并不是密尔时代才出现的新问题,密尔注意到,“它几乎从最遥远的古代开始就一直把人类区分开来”。不过,密尔强调,在他的时代,一些“比较文明”的国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进步阶段”,出现了新的情况下,对于自由问题,“要求人们给予不同、更为根本的对待”。这一 “新阶段”的最大特征是民主化与商业社会的勃兴。

民主化的出现给人类追求自由的事业带来新的课题。在民主化之前,人民通过制约政府权力来保障自已的自由。一方面,人民可能以宪法限制政府的权力,维护个人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另一方面,人民可能期望通过民主的方式控制政府,使其追求人民的利益。然而,随着民主化的出现,人们愈来愈清楚地看到,“运用权力的‘人民’与作为权力施加对象的人民并不总是一回事;而所谓‘自治政府’也不是每人管治自已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其余所有人管治的政府。”这样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大多数人民监督制衡政府,使专制暴政的弊端在民主社会中不复存在。

密尔还特别注意到现代商业社会所带来的平等化、平庸化、与趋同化倾向。密尔认同商业社会是一个倾向于平等、平均、平庸的社会,在这种社会,所有人“在很大程度上生活在相同的世界”,“他们现在读相同的东西,听相同的东西,看相同的东西,去相同的地方,所持希望和恐惧也指向相同的对象,拥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以及主张这些权利的相同人的手段”。大众教育的普及,传媒的力量,交通的改善,商业制造业的发达,“所有原因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如此巨大的敌视个性的势力,以致不容易看出个性如何还能保住其领地。”

《论自由》(OnLiberty)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论自由》还探讨了自由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简单将之归结为两句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宗旨思想

《论自由》认为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思想自由,通常也称为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进行思考,形成一定主张、意见和想法的权利。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讨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系可谓紧密。《论自由》认为,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尽管思想自由不应该受到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绝非不可能。关于人的思想不可能被控制因而不可能不自由也并非事实。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价值观念

《论自由》自由观的背后存在这样一个价值预设:不存在绝对的真理,人类的理性具有局限性。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同一时空状态下多种价值的共存。价值的多元化必然会导致价值冲突的出现。对此,流行着这样一种危险的观点:最好的生活可能无法实现或难以达到,但可以无限的接近,因此,对于所有的个人来说,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自己的方式去努力获致最好的生活。在《论自由》看来,“最好的生活”便是个人幸福与社会进步,在对这样一种最高价值目标达成理性共识的前提下,自由仅仅是对愚昧与落后的一种宽容。尽管密尔主张不同的民族及其人民应该探索属于自己的道路,但令人遗憾的是,其并没有把这种开放的观念应用到非西方民族中去。当密尔在讨论东方各民族时,他主张的是西方国家应该把他们的文明传播到东方世界[8]。 《论自由》价值冲突是不完美的标志,不同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等级层次。在这种思维的主导下,当某一民族确信其比其他民族更接近“最终目标”时,其便会运用已经掌握的“更高等级的价值观念”来同化其认为是“较低等级的价值观念”,差异性的存在仅仅是达致最终一致性的一个缓冲期,一旦确信掌握了“最高等级的价值观念”,自由与宽容将遍布全世界。

图书评价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约翰·密尔的著作,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JohnStuartMill,1806-1873)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可以说本书是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系统论述,也是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著作。《论自由》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在于,第一次赋予自由主义完整而全面的理论形式,从心理学、认识论、历史观、伦理观等角度为当时已经达到黄金时期的自由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并以充沛的激情与清晰的逻辑对个人自由的理想作出强有力的辩护。用一些研究者的话来表述:如果不读此书,就不了解自由主义的真谛。

篇2:论自由作文

论自由作文

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可见,在人们眼中,自由,是极重要的。甚至于对很多人而言,自由是值得他们穷其一生追求的目标。但是,自由于这些人而言又代表着什么呢?或者说自由了,这些对自由极度向往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不知道。因为自由的概念,对于每个人都是不同的。

然而,几乎所有人的概念都可见一条,即:可以不受受缚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也有很多人对我说:现在多努力,将来就有多自由。那么,我在之前,那么多人努力了,他们自由了吗?他们的自由又是什么呢?于是,回首望去,看历史的画卷缓缓展开。

或许是狂人狂语,却见得字里行间皆是自由。盘古不愿被束缚在混沌之气中,于是,一斧分天地,而后用尽气力,只为自由的天地更加广阔。中华大地上不同的小部落合并、统一,为了能走的更远,而不是束缚在那小部落里小小的一方天地。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么说未免太过勉强,但在我看来,分分合合的历史中,为了自由,所以征战;为了自由,所以反抗。更有甚者,如秦始皇,渡湘水不成,归罪湘君女神,令人伐树,以示惩罚。虽然,如今看来,如此愚昧,如此霸道,但无疑,他不愿受自然的禁锢,他要乾纲独断的自由,连自然都不得忤逆。为了自由,人们不断的让自己变强,于是,分分合合,历史发展着,进步着,所以这是人类发展史,也可以说,这是人类对自由的追求史。

追求自由固然很好,但历史中为了自由而疯狂的人也很多,如秦始皇,为了更大的统治自由去征战,而这么做本身就是过度的自由,因为这是他一个人的意愿,却引的举国不安。于是陈胜吴广揭竿而起,豪不犹豫,因为没有留恋了,自由已被夺走。于是,千秋万代的帝国,三世而亡。于那君王,却是悔之晚矣,恨不能早悟老子无为之言。可见,过度的自由会使人反受其害。

历史的长河中,有风光一时的弄潮者,也有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隐士们,他们选择了山野,而不是大多数人选择的.庙堂。因为大多数人都喜欢追求权力的自由,只是忘却了,他们付出了自己的自由,纵使吃喝不再愁,却再没有曾经的快乐,因为渴望的不断膨涨,他们已忘初心,欲望成了他们的全部,纵使可以放自己自由,他们又怎么舍得呢,就象金笼里的金丝雀,即使钥匙就在身边,大可以归去,却深怕别人将自己捉出,急于隐藏钥匙的存在。但当其想要离去,却再难离开,如洪武年间的大将徐达,一世英名,却不得不喝下一碗鲤鱼羹;如清朝名臣张廷玉,为归隐山林,几近失去所有荣誉;又如拿破仑,曾经教堂抢夺皇冠,最后却孤身一人,一杯咖啡也得不到。这才惘然,原来当初只是为了追求自由所以追求自由而已。

再阅《论语》,字字珠矶,其中“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果然妙语,个人的成长是全人类发展史的缩影。当有了足够的阅历,学会了知足常乐,于是可以随心所欲,因为真正的自由是自己给予的,不逾矩,竹杖芒鞋轻胜马,纵使天下之大,又有何处不可行?

篇3:论自由作文

“无自由,毋宁死”,这句话对于处于殖民地状态的弗吉尼亚州人们具有极大的激励意义,引导美国人民实现独立。但是对于处在新时代中国势力的当下,无自由,毋宁死?不,是万万不可取的。

哪怕失去自由,也不能丧失希望,自由与不自由相互制约才是生活的本质。

“人生而自由,又无往不在枷锁中”,自由本就是生活的垫脚石,多踩高一寸,视野便是大相径庭;多垫高一尺,责任也就随之愈加厚重,言行举止就愈加受限,自由也在无形之中付诸流水,消逝不见了。也许生活的枷锁有时太过沉重,压弯了原本对未来生活抱有美好幻想的我们,我们由此产生了退却与恐惧,许许多多的压力和制约给我们明亮的眼睛上抹上了一层雾霾,这才产生了对绝对自由的绝对崇拜,渴望拥有一个自由自在的身体,透明敞亮的心灵,摆脱犹如“负荆请罪”般的痛苦。

自由听上去是幸福的,但是往往没有绝对意义的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是自由的,但是一旦开始工作就要受到公司等等来自社会的制约。无拘无束的自由也许会有,古人为了追寻无忧无虑的极乐世界,选择入山修行,到头来还是要受到货币兑换,一物买一物的规则制约。如果真的存在绝对的自由,那也必定脱离社会轨迹单独存在的,是会在时代进步的潮流中败下阵来,落得个为人笑柄的。不考虑面包和牛奶的自由,只会在耗费自身热情之后,形销骨立,周身疲惫,寒气袭人,在孤零零的角落落得一声空切切的悲叹。

自由与不自由相互制约构成人生。自由引导我们成就人生,独立的头脑和灵活的思想给了我们自由创造模拟的机会,但是不管行不行动,规划合理与否,我们都要把那段路走下去,并且是孤独地自己走下去,无论甘心与不甘,痛苦又或是失望,我们总得一边抱怨哭诉一边重整行装继续前进,动力与压力并存,悲观和热情共舞,这就是人生,这就是自由给我们最大的驱动力。

“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有桎梏的自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有阳光就有希望,随着那自由飘向人间的阳光,有自由的灵魂的作伴,走向这不自由的沙漠。

篇4:论自由作文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是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芬所写的一首诗。由此可见自由的宝贵。失去了自由,那金钱,名利等也就失去了意义。当然,自由的拥有也有一定的约束。

自由需要约束,没有约束的人便得不到自由,还会反而失去更多自由。20xx年5月7日晚,著名音乐家高晓松在北京东城区,因醉酒驾车并且发生四车追尾事件,而导致四人受伤。他对此这样说:“我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却因喝酒而失去了自由。”人人都渴望自由,每个人都希望无拘无束的做自己喜欢的事。但自由是在约束下产生的,没有了约束的自由,便如同美国的亨利·罗伯特说的那样“一旦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自由行事,结果将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自由是最宝贵的,远远超过其他,失去了自由便等于一无所有。美国第一个黑人国务卿克林·卢瑟·鲍威尔,出生于纽约,在南布朗克斯长大,父母都是来自牙买加的移民。童年的鲍威尔非常贫困,艰苦磨难没有阻碍鲍威尔的奋发成功,为了追寻自由以及黑人与白人间种族平等。他不断努力,在种族意识仍很强烈的美国赢得了白人和黑人的尊敬和爱戴,为美国黑人获取自由做了巨大贡献。鲍威尔深知自由的价值,为了自由生活他也放弃过一个极有可能成为第一届美国黑人总统的机会。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自由,生活便会黯然失色,生命也会失去光彩。的确,“谁因为害怕贫穷而放弃比财富更宝贵的自由,那他就只能永远的做奴隶。”

自由需要约束,有了公路的约束,汽车才得以自由疾驰;因为有了峡谷的限制溪水才得以自由流淌;因为有了海的阻挡,鱼类才得以自由遨游。自由也是珍贵的,拥有了自由才会拥有其它一切的美好。

篇5: 《论自由》读后感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篇6: 《论自由》读后感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论自由读后感。―――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篇7: 《论自由》读后感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篇8: 《论自由》读书笔记

这几天关注两位博友关于自由的一场论战,现在,争论还没有平息,尽管其中一位已经摆出退出的姿态。受这场论争的启发,我重新翻出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其中一些论点可能会使我们悟到,今天我们关于自由的看法,并不比这位一个半世纪前的自由论者更加高明。

约翰・密尔分三个部分讨论自由问题,分别是“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我对这三个部分之间关系的看法是,第一部分是自由的本质,第二部分是实现人类自由的方法,第三个部分论述个人自由与集体的关系。

个体的个性是自由实现的内部条件,我们现在更多关注外部环境的不成熟,甚至恶劣,完全忽视了这个内部条件的重要性。

为什么个性这么重要?

“我的意思还不是说,他们在合乎习俗的与合乎自己意向的两种事情相比之下,舍后者而取前者。他们还不是这样;他们根本是除了趋向合乎习俗的事情外便别无任何意向。如此说来,是心灵本身屈伏在枷锁之下了。甚至在玩乐的事情上,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投众合时;他们欢喜在人群之中;他们止是在一般常做的事情之中行其选择。

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僻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这样下去,由于他们不许随循其本性,结果就没有本性可以随循。他们的人类性能枯萎了:他们已无能力再有任何强烈的愿望和生来的快乐,一般也没有是各人自生自长、本属各人自己的意见和情感。这样的人性的情况是可取呢,还是不可取呢?”

个性的发展与表现的限度:

“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下面的例子对这个限度作了很好的解释:

“譬如有个意见说粮商是使穷人遭受饥饿的人,或者说私有财产是一种掠夺,它们如果仅仅是通过报纸在流传,那是不应遭到妨害的,但如果是对着一大群聚在粮商门前的愤激的群众以口头方式宣讲或者以标语方式宣传,那就可加以惩罚而不失为正当。”

于是约翰・密尔那条振聋发聩的“原则”就呼之欲出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

篇9: 《论自由》读书笔记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 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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