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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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篇1:[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考5号)文件精神,现将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10月10日至10月25日止(星期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五河路241号,联系电话5623962)

三、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四、其他报名事项详见报名点及报名材料。

合肥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会计

篇2: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人员必须是在岗会计人员且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还需具有以下学历条件:

(一)、报考初级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调整。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治3个科目。将以前的《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考试科目衔接。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在20,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报名手续、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学历证书及1英寸黑白照片2张(参加培训,需另加一张照片)

(二)报名时间:自月21日至11月10日止(周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五河路241号)

四、其他

(一)报名涉及的年限统一计算到年底,身份证有效期计算至2005年5月底。

(二)报名详细情况请到报名点见报名材料。

合肥市财政局

篇3:[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日前从全国会计考办获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有关负责人提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0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0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10月中下旬开始。会计

篇4:青岛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1、22日举行,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以 2 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 2005 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 、在  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 2005 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 2005 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 2005 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 、2004 年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 2005 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 、参加 2005 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 2006 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 、2005 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5年5月21、22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仍按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篇5: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即以参加工作之前最后一个正规学历毕业年限为准,时间算至12月31日;对先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报考时,须将参加工作之前的最后一个正规学历及后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一并带来。

六、考试报名事项

1、购买表格时间: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 3:00-5:00)。(购买表格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年11月24日、25日报初级,2003年11月26日、27日、28日,12月1日、2日报中级(上午8:30-11:30 下午 3:00-5:00)。

篇6:石狮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9日、30日举行。现将我市报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

2003年11月25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石狮市财政局国资企财股(市公务大厦1218室)

3、报名条件:

(1)按属地原则报名,即在石狮市工作的报考人员(或户籍在石狮市的待业人员)

(2)领取《报名表格》时,须携带《会计证》、《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具体报考条件简章备索。

石狮市财政局

2003年11月19日

篇7:苏州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园区。新区财税局、人事局,市区各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6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人事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会[2004]53号)精神,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日-22日举行。为了保证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04年12月31日)。

篇8:南通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省考办通知精神,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12月1日至10日进行。凡需报考的会计人员,请携带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一寸照片3张到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见各报名点。

报名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市直及部省属在通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报名;银行系统的考生到所在各银行报名;个体、私营企业的考生到南通市工商联报名。联系电话:崇川区财政局5128817、港闸区财政局5609718、开发区财政局3596080、工商联5111299.

注:

(1)度的考试用书与的相同。

(2)南通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培训点任课老师名单及各科合格率见各报名点。

(3)考生自主选择培训点。

(4)教材与辅导书由考生自主确定是否购买。

南通市财政局会计考办

月18日

篇9:[蚌埠市]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蚌埠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日期:205月20、21日。

三、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24日(双休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三县报考人员到县财政局会计股报名,市区报考人员到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三楼市会计考试办公室报名。

五、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2076967、2048890

注:报名条件与上年相同,报考人员可登陆蚌埠市财政局网站“财会园地”查询,网址:czj.bb.ah.cn/

蚌埠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会计

篇1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组织报名单位

报名点所在

单位名称

地        点

联系电话

备注

东城区

财政局

北京市财经学校(本址)

鼓楼东大街宝钞胡同21号

64056935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商业学校

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

64062718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东城区财政局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64号

只限办理本区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西城区

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京诚会计培训学校

西城区西四北大红罗厂25号(西四中学内)

66116860

66169359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中财社教育培训中心

西城区真武庙二条九号(中国广播电视音像资料馆)

88119132

88110538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西城区西内玉芙胡同11号

62271847

62271859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崇文区

财政局

崇文区财政局会计科

崇文门新世界二期楼后

前门中学分校内

67028008

67151040(语音)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宣武区

财政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

宣武门外储库营胡同19号

63015204

83160248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北京市宣武区现代经贸培训学校

宣武区枣林斜街55号(广安中学内)

83537075

83537006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朝阳区

财政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计算中心楼)

6449203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市纺织党校

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7号

85964907

85965912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东直门外左家庄北里2号

64671813

64608234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海淀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海淀分校

知春东里15号楼

82117101

82132884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财政部科研所培训中心

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

(新知大厦)

88191428

8819148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网址:WWW.BJHDCZ.GOV.CN

丰台区

财政局

丰台区财政局会计科

西四环南路58号

(丰台体育中心东门斜对面)

63835566-105

63812919(语音)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石景山区

财政局

石景山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八角东路89号

88925391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门头沟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门头沟分校

新桥大街51号

69844198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房山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房山分校

良乡西路14号

69385969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通州区

财政局

通州区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通州区运河大街玉桥西路甲53号(检察院南侧)

81514001

81516902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昌平区

财政局

昌平财政局会计科

昌平东环路

69746311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平谷区

财政局

平谷区财政局

府前西街18号

69961606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顺义区

财政局

顺义区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新顺南大街17号(顺义区财政局主楼南侧)

69461955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大兴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大兴分校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西里甲1号

6924676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怀柔区

财政局

中华会计函校怀柔分校

青春路22号(县委西侧)

69650029

69643730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延庆县

财政局

延庆县财政局

延庆新城街8号

69102469

69143147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密云县

财政局

密云县财政局会计科

密云县鼓楼东大街长城环岛路北(财政局院内)

69043782

69048433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亦庄

财政局

亦庄财政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一层二号服务大厅)

67886735

同时办理本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燕山

财政局

燕山财政局会计科

房山区燕房路50号

69346179

只限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北京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88549660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组织报

名单位

报名点所在单位

地     点

联系电话

东城区

人事局

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65231174

北京教育学院实验培训中心

(原实验大学)

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84137389 84128686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院)

东城区朝内北小街甲113号

64042491

北京市建工培训中心

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西城区

人事局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街63号

66560173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西区)

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

(大成大厦后面)

66036567 66055268

西直门内玉芙胡同11号

62271859

崇文区

人事局

崇文区职工大学

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

67134065 67121979

宣武区

人事局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63520854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东区)

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9号

83533568

朝阳区

人事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朝阳区人才市场朝阳区呼家楼新苑甲1号

65303091--416 65976366

朝阳社区学院

北京市计划劳动

管理干部学院

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64941628

海淀区

人事局

中央财经大学

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62288611

海淀区职工大学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71号

62347020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北京科技大学

海淀区学院路30号

62332876

62334923-201、202、203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航天二分校

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113楼

68386043

海淀区考试中心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

海淀科技大厦6层

68945051

丰台区

人事局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万源路西里26栋

68381456 68384647

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63830805 63813957

石景山区

人事局

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

68871056 68863630

门头沟区

人事局

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4层401室

69844345 69824394

房山区

人事局

房山区人才市场

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69365740 69365742

大兴区

人事局

大兴区人事局专技科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38号

(大兴区农委一楼)

69239193

昌平区

人事局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80101318 80101328

顺义区

人事局

顺义区人事考试中心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顺义人才市场一层服务大厅

69469584

通州区

人事局

北京东部人才市场

通州区车站路16号

69520001―318、315

怀柔区

人事局

怀柔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怀柔区青春路24号(区审计局二楼)

69624663

平谷区

人事局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平谷区建设西街7号(平谷区党校四层)

69970247

延庆县

人事局

延庆县人事局科干科

延庆县西街2号

69102756

密云县

人事局

密云县人事局专技科

密云县鼓楼西大街24号

69041577

注: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声讯咨询电话)。

会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中山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珠海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河南省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公布

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说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烟台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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