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共含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lang”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
一、报考临床助理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表。
(四)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5日前有效)。
(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执业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八)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助理执业证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三)助理资格证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四)毕业证书原件。
(五)报名表。
(六)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5日前有效)。
(七)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八)身份证复印件。
(九)短线加试申请表。
(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表。
(四)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5日前有效)。
(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短线加试申请表。
(八)20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公卫类考生提交材料同临床类考生
五、口腔类考生提交材料同临床类考生
所在试用医疗机构应设有口腔诊疗科目,所有医疗机构均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请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放到最下方。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另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表。
(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五)需提交在乡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六)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口腔,公卫专业不能报考),中医类学历以省中管局要求为准。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知情同意书。
(九)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十)2021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二)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三)其它要求同报考临床助理执业医师。
七、2021年应届研究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学生证。
(三)第一学历证书原件。
(四)报名表。
(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不得在非教学医院报名)。
(八)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21年毕业的证明,学校出具的考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证明。非专业型研究生不得报考。
考生应在2021年8月1日前向考点验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为学术型研究生的取消考试资格)。
(九)当年毕业医学专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十)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二)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八、诊所注册临床助理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三)助理资格证书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执业证书原件。
(六)毕业证书原件。
(七)报名表。
(八)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要求同前)。
(九)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十)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法人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十二)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三)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同一个诊所多个医师报考的,材料应集中申报。
九、归国留学生报考
(一)身份证原件。
(二)入学期间护照。
(三)毕业证原件。
(四)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表。
(六)学校所在国医师考试机构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在该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
(七)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八)身份证复印件。
(九)2021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十)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二)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注意事项
(一)所有材料向左上角对齐装订。请勿将信息页(证书姓名、照片等页)装订在一起。要求使用长尾夹。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
(四)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该医师注册年限需一年以上),所有助理升执业的考生不需提交带教执业医师资料。
(五)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六)乡镇助理执业医师(类别代码215)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2021年医师报名所需材料汇总
1、报考助理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报名表。
(三)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在报名所在地考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网上学历证明,注意截止日期)。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八)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九)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专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报考。
2、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身份证原件。
(二)助理执业证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三)助理资格证原件(不得装订内页)。
(四)毕业证书原件。
(五)报名表。
(六)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5日前有效)。
(七)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八)身份证复印件。
(九)短线加试申请表。
(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十一)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二)报名材料,缺一不可。
3、直接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
(二)报名表。
(三)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20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试用机构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需要提供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八)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九)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本科生工作满一年即可报名。
4、个体诊所人员助理医师报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助理资格证书原件。
(四)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5、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表。
(二)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在医疗机构应设有临床诊疗科目,并除三级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请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放到最下方。
二、2021年医师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表多备一份,供考区审核系统录入使用,要求带照片、必须有考生签字、带公章。
(二)所有材料向左上角对齐装订。请勿将信息页(证书姓名、照片等页)装订在一起。要求使用长尾夹。
(三)报名表上自带由报名编号生成的条形码,考点不必另行打印。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
(五)试用机构是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报考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需要提交在该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该医师注册年限需一年以上),助升执考生不需提交。
(六)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七)材料不齐的,复审时将被退回补充材料。
(八)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均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试用机构是三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九)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或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报名单位(试用机构)注册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且该单位必须有注册1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医师(一般情况下,每个执业医师带教学员数量不宜超过2个)。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204月10-25日,逾期不再补报。
马鞍山市报名地点:市卫生局医政科
咨询电话:0555-2366517
0555-2366510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
1、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
2、毕业证原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卫生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复审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纸打印),通知单上必需由本人在空白处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
注: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7、试用机构不在衡水的衡水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同时要由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9、每个考生均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十、19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
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
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
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
3.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4.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
5.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
格考试的;
6.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7.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
资格考试的;8.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
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
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
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
西藏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日前已经展开。西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浏览卫生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或在4月10日至25号在各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政处(科)进行现场报名。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报考执业医师的笔试时间为9月22、23日两天,执业助理医师笔试时间为9月22日;考生的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7月1日到15日举行。去年我区除军队、武警考生外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有937人,合格人数为253人。
截止,西藏有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等8类医疗人员执业医师4934名;同类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1391名。
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0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具体时间为:
实践技能考核:2006年7月1日至10日
执业医师综合笔试:2006年9月23、24日
助理医师综合笔试:2006年9月23日
另外,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要求各地实践技能考核报名工作在4月10日至25日举行。其中,福建、广东两省的全部考前和湖北省的部分考点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2、2006年只有网报试点地区考生的网报数据有效, cepa项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涉及考生不参加网上报名。3、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4、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试点公告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提交。请妥善保管个人输入的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5、如需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可在规定网报时间内,再次登录并点击“查询修改”。选择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然后填写“证件编号”和“密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查看、修改个人报名信息。6、如遗忘了个人密码,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凭有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网页上查询个人密码。7、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根据考点的要求现场拍照或提交照片),及信息确认等工作。8、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9、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