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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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篇1: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3、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社会风险会变大,所以,稳定职能应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

篇2: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3、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社会风险会变大,所以,稳定职能应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二、现存问题及形成原因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

篇3: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3、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社会风险会变大,所以,稳定职能应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二、现存问题及形成原因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政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1)宏观与投资的关系。综合与专业并存,是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的源头之一,也是扯皮的源头之一。改组后的宏观调控部门,不再是专业部门工作基础上的综合,也不是微观部门工作基础上的宏观,而是独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把融资活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管行业不管企业。政府主要管行业的规划、政策、法规,行业组织则对企业进行约束和内部协调。(3)市场与执法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投入以求回报,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应与办市场分开,这样,执法监督才具有公开性与权威性。

三、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为契机,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力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特别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要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消除“长官意志”,依法行政,制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要改变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应当增强“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

――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等,使一些有“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

――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建议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篇4:对优化公路建设外部环境问题的调研思考

对优化公路建设外部环境问题的调研思考

环境也是生产力。在当前的公路建设中,施工环境面临着不少困难和压力,一项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用于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制约了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成本,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为**省**个重点扶持县之一的**县,就目前的交通条件看,境内一无铁路,二无航空,三无水路,与县外沟通的唯一交通设施只有公路。为改变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加快**经济的发展,尽快甩掉经济欠发达县的帽子,省、市交通公路部门加大了对**县的扶持力度。,该县境内有*个公路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分别为**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国道**段补强罩面工程、***省道**段大修改建工程*,**县成为**市公路建设的主战场。因此,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决定着上述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就优化公路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地专题调研。

一、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投资大,政策性强,牵扯范围广,建设标准高,科技含量大,协调投入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和建设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战争”式的公路建设组织模式,已不适应当今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一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环境的协调。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甚至到施工单位撤离现场,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协调各种复杂关系的步骤。通过对近年来施工环境的调查,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门利益驱动。公路建设中,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项目,都牵扯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利益。国土部门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电力、广电、通信、城建、公用事业、水利等部门少不了各种管、线的拆迁,河务、湖管部门需要办理施工手续,公安需要办理暂住手续,税务需要纳税,就连水泥散装办(政府机构)也不时找上门来,等等。这些部门不少又都是政府垂直管理部门,都有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行规”,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本来可以轻松办理,往往需要走“程序”办理、按“标准”收费,甚至拿本部门的有关“依据”,向公路建设单位收取不合理费用,否则就不予配合,敷衍应付,拖延工期。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沿线的少数群众,缺少大局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在战争年代一些奸商曾借国难之机大发“战争财”,如今个别刁民则借公路建设之机千方百计想发“公路财”,扳着自己家的门框说话,“在我门前过,留下买路钱”。有的巧立名目,索要补偿;有的占山为王,垄断物料供应,哄抬物价,强买抢卖;有的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强行承包单项工程,不达目的就无理取闹,扰乱施工秩序,阻挠和干扰施工。

三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借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待遇,部分群众打着少数民族的旗号,借机搞封建迷信活动,路不能这样修,桥不能那样建,水井不能动,房屋不能迁。在***省道大修改建施工中,一座位于**村头的2孔过路涵洞,该村回族村民借迷信思想进行阻挠,动用警力十余次,拖延工期达三个月之久。**镇**村一口水井,多年来竖在路中,在今年***省道大修改建施工中,村民既不让拆迁,又不让覆盖,由于条件限制,公路无法绕行,拖延工期两个多月。

四是个别村镇干部素质差。沿线有些村镇借公路建设之机,要求施工单位为之无偿加宽平交道口和修建通往村庄的道路,或者以种种借口向施工单位索要补偿,要求变更设计,增加设施。在不能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便想法设法出难题,发动村民设“关卡”,甚至闹事,干扰和阻挠施工。

五是公路用地未确权。目前,除新建的高速公路以外,其它干线公路大都是历史上形成的道路,公路用地尚未确权,随着公路建设等级的不断提高,在大修改建过程中,势必又牵扯到拓宽问题,往往拓宽占地部分无土地使用手续,使少数人员钻了空子,施工单位和协调人员无能为力。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中,由于行业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城市建设有城建的补偿标准,水利和黄河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水利河务的补偿标准,公路建设又有公路部门的补偿标准。而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也不同,高速公路建设有专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工程,国家仅投资工程主体部分,其大修改建过程中的配套资金均有当地人民政府承担,每公里大修改建的配套资金需要20余万元,作为经济欠发达县份,财力十分吃紧,往往力不从心,落实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同为一个地方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黄河部门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比较高,而普通干线公路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增加了协调难度。

七是个别协调人员的综合素质差。公路

建设中,个别工程协调人员工作力度不大,政策知识贫乏,专业技术外行,社会协调能力较差,协调方式方法不灵活,工作思路不开阔,缺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开拓精神,形成有名无实。

二、产生影响施工环境的主要原因

公路建设不同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特点是战线长,涉及面广,建设周期短,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比较短,协调单位都是设置的临时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尽管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公路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看起来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协调工作均有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公路部门承担。这样一来,给沿线一些村镇、单位和群众造成错觉和误解,认为修建公路就是当地公路局的事,与政府无关。从而不配合、不支持,导致工作被动,形式与效果不统一。

二是全局观念差。由于受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使,在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方面,有些单位和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及长远、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单位与国家的关系,片面的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三是法制教育不到位。沿线一些单位、村镇受利益驱使,缺乏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小农思想严重。借公路建设之机,变着法子获取“救济”,企图“抢抓机遇”“脱贫致富”,“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能捞一把是一把,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反正张嘴三分利。

四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对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公路建设中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大,沿线少数群众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的自觉性不高。

五是配套资金落实困难。配套资金问题主要是指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项目,高速公路建设中,一般不存在配套资金问题。今年***省道*大修改建工程,**县政府要从县财政上拿出300余万元配套资金,用于该路的征地拆迁补偿。这个连县、乡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能及时兑现和足额发放的欠发达县,几百万元虽不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解决起来却非常困难。补偿工作不到位,群众工作就难做,致使个别单位和群众借机干扰和阻挠施工。

六是强制手段软弱。对寻衅滋事、严重干扰和破坏工程建设的不法分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制裁手段。农村个别老奸巨猾的基层干部工作方法一绝,本人不出面,躲在背后充好人,指使本村老、弱、妇村民上路阻碍施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三、优化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措施

一项工程从争取、研究、论证、决策、设计到施工,国家耗费巨大,作为当地政府来讲,争取项目也十分不容易,必须认真加以珍惜,不仅是要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宽松的施工环境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为本地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代表了一级党委、政府的形象。因此,施工环境的好坏,充分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反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品德和精神。通过调查研究,我们体会到,优化公路建设环境,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证体系。公路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作为业主和施工方,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思想沟通,确保行动一致;又要增强工作主动性,选派专人负责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预测,早防范,早汇报,早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县、乡人民政府,是公路的直接受益方,为工程建设搞好协调服务是自己份内的事,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必须全力做好服务与保障,千方百计的为工程建设当好后勤,扫除各种施工障碍;要从国土、公安、工商、物价、城建、公用事业、河务、电力、水利、通信、广电、林业、环保、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中,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大、能干事、会干事、能解决涉路问题的领导,组成强有力的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能,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困难谁克服,现场办公,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要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己的事自己办,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要健全奖惩制度,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议在开工前业主与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同,明确责任,对因协调不力、服务滞后,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可在今后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暂缓或不予考虑。**高速公路**段建设中,县政府成立了**路建设指挥部,“一把手”出任总指挥,抽调一名县人大副主任靠在济菏路建设一线,带领有关部门,专职抓济菏路建设的服务与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开工前打点、放线、埋桩、地面附着物清点、核实到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资金补偿、工程施工等环节,进展都十分顺利,在**路*个地市中位居第一。

(二)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的补偿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到位。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审计与督查,严禁各级截留与挪用,要增加预测性,做到未雨绸缪,超前工作,排查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应该说,绝大多数群众好的,是有觉悟的,只要我们工作到位,政策兑现,资金落实,人民群众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的。

(三)加大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散发和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讲足政策,讲清道理,让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群众对公路建设认识到好处,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教育沿线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小家与国家的关系,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同时,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认认真真地协调好每一项工作。

(四)严格各种防范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按照教育引导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原则,严格掌握各种政策界限,强化法律意识,杜绝盲干乱干,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同时,施工单位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联系,争取政策,公安机关要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对个别教育无效和各种严重干扰破坏公路建设的地痞流氓等不法分子,公安部门要杀一儆百,给予坚决的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任其发展。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政府及其部门和施工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大、责任心强、懂政策、会协调的领导干部从事公路建设协调工作。要加强对协调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和胜任协调工作,切实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篇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3、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社会风险会变大,所以,稳定职能应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二、现存问题及形成原因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政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1)宏观与投资的关系。综合与专业并存,是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的源头之一,也是扯皮的源头之一。改组后的宏观调控部门,不再是专业部门工作基础上的综合,也不是微观部门工作基础上的宏观,而是独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把融资活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管行业不管企业。政府主要管行业的规划、政策、法规,行业组织则对企业进行约束和内部协调。(3)市场与执法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投入以求回报,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应与办市场分开,这样,执法监督才具有公开性与权威性。

三、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为契机,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力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特别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要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消除“长官意志”,依法行政,制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要改变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应当增强“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

――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等,使一些有“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

――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建议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篇6: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根据县政协的统一部署,分三个专题组开展加快庆元工业经济发展专题调研。5月至6月,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竟争力调研组组织发展计划局、县委党校、财政局、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政协委员深入部分企业、涉工部门、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现场了解等形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分析讨论,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我县现阶段经济发展软环境状况

1、服务环境。全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改善了我县的服务环境。从调研情况看,绝大部分的企业认为我县软环境建设与前几年相比有了明显改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尤其是庆委〔XX〕30号文件、《庆元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出台以及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成立,对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2、政策环境。这几年,县委、县政府着力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定出台了诸如两头在外企业出口退税、行业发展若干政策、企业技改贴息、企业绿卡制度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特别是去年县委30号文件的出台给企业以更大的优惠和支持,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降低了我县工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和经济门槛,为我县工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人文环境。从思想认识上看,随着全县二次创业的兴起,全县上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招商使者”的氛围正在形成,“发展工业、合力扶工”已逐步达成共识。从全县干部作风现状看,应该说主流是好的,多数干部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勇于改革、乐于奉献,使我们的经济建设在困境中稳步发展。

4、治安环境。这几年,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上说是好的,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部门开展治安专项整治,公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值勤巡逻,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我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县现阶段经济发展软环境总的状况趋于良好,但也存在较多不尽人意之处。从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件可见一斑,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成立后,共受理投诉128件,其中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46件,行政效率低下10件,滥用职权违法行政4件,办事不公执法不力3件,服务态度工作作风11件,三乱问题14件,检举控告7件,批评建议2件,其它问题31件。从受理的投诉内容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来分析概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传统思想观念依然较深。一些部门、干部在思想上还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少服务的方法和手段,观念滞后,思路不宽,办法不多。还有的认为庆元地域偏僻,交通不便,基础簿弱,对发展工业、发展经济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2、企业融资比较困难。许多企业反映我县目前除县农信社支持力度较大外,很难在其它几家商业银行贷到款。商业银行对庆委〔XX〕30号文件中的贷款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业贷款额在银行新增贷款比例很低。

3、服务意识尚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干部缺乏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存在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不文明。企业反映,有些干部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的意识不强,态度差,脸难看、话难听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在执行检查中拦下企业的货车不及时检查,延误了企业交货时间,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有的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对企业的要求、申请不当回事,如有的部门将企业的审批材料丢失,造成企业违规,却仍对企业进行罚款。企业反映政府经济部门宏观引导不够,要加强提供市场宏观经济信息这方面的服务,特别是本地有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信息。

4、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重视部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在政策的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如县委30号文件的出台,有些部门执行就很不到位,不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检查等。企业反映,我县政策透明度不高,许多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包括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企业都不知道,既看不到文件,也无渠道去获取,如庆委〔XX〕30号文件去年就已出台,但大多数的企业是在最近才知道。个别职能部门对一些有损本单位利益的优惠政策还有意隐瞒。还有企业反映,政府制定的一些优惠扶持政策如科技奖励资金、外地人才引进奖励及税收返还等没有兑现,影响了政府的诚信。

5、行政行为不规范,“三乱”及搭车收费现象仍有存在。有些执法部门重视本部门利益,忽视大局利益,重罚款、轻教育;个别执法部门对企业的举报投诉打击报复,故意刁难企业,到企业检查专“找茬”、“挑刺”,只罚款、不指导;一些部门对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还有的利用年检、审批等环节强行搭车收费、索要赞助;有的借培训之名收取培训费,未参加培训也得交培训费;还有的部门对企业通过该部门向上级申报获得资格认证的,企业获得政府奖励的奖金要归该部门,企业不同意就不予申报。

6、办事效率不高。在行政审批方面,随着审批中心的扩容,进驻大厅的单位增多,对审批提速奠定了基础,但仍处于磨合期。有些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仍然繁杂,办事手续环节过多,分项过细,程序过死。有的部门进驻大厅后,人员、职能、事项没有相应调整,有的授权放权还不够到位。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名为纳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但在中心却仍难办理,要审批还得跑部门;还有的企业反映,象办出口证之类的事项,以前林业部门夜间7:00―9:00也有人上班,现在归入审批中心,夜间不上班,有时晚上产品外运要办出口证反而不方便了。

7、工作作风不够实。有些部门办事层、操作层的干部,“老爷”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些机关干部对群众办事拖拉、推诿,非要办事人托熟人、拉关系、找领导才能办成事;有的部门“中梗阻”比较突出,很简单的事也要单位领导甚至县领导协调才能办成。

虽然这些现象发生在少数人、少数部门、少数单位和少数干部身上,但影响很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影响了庆元的发展。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有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是工作水平问题,有的是大局意识不强,还有些是体制造成的。

三.对我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要狠抓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深化“三大创业”教育活动,开展优化软环境、合力兴工的专题教育活动,使机关部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诚信教育,既要加强干部的教育,使诚实守信成为机关干部的基本要求,也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努力打造诚信政府,特别是出台事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优惠政策更要慎重,若难以兑现,宁可没有优惠政策,也不能失信于企业和百姓。要加强新出台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特别对一些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更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方面可以让企业了解到我们的政策优惠,提高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促进职能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政策,按政策办事。同时,适时开展一次企业和群众评干部活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干部实行一定时间的待岗集中学习。

2、注重制度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全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其次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坚决防止制度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以制度来保证效能建设的有效开展。此外还可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县领导和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都联系企业或重点项目,利用定期走访座谈、现场办公、联谊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经营者的联系,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呼声,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3、健全工作机制。以“减量”为前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削减审批项目,凡是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可以调节、中介机构可以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以“提速”为目标,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凡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一律进驻大厅办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在本单位继续办理审批业务。各部门要加快科室之间的职能调整,给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人员充分授权,做到责、权、利三者到位。如果大厅人员不能当场办结,该部门负责人就应到大厅亲自办理,确保窗口对审批事项“既受又理”,能够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成所有的审批项目。以“规范”为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具体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此外,还要加强创业110服务机制建设,确保全天候服务承诺落实到位。

4、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建设,严格执行《庆元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和《庆元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视情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告诫、诫勉、调离、降职、免职、责令辞职以至辞退等组织处理。要加强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那些热点、难点问题,要连续查、跟踪查。继续开展“阳光投诉”活动,方便企业和群众举报。要建立交警、运管、路政、木检、工商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审批制度,未经投诉中心审批不得上路检查。要建立执法执纪执收人员进入企业检查登记制度。所有行政机关进入企业检查、收费、处罚等一律进行登记,拒不登记的,经企业举报查实后,按违规论处。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

5、加强绩效考核。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建立健全有定性、定量要求的,分类型、分层次的,科学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评办法。要严格绩效考评,把绩效考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行政效能的高低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同奖罚措施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机制,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6、规范执收执罚。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任意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限制行为。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督促纠正,不进行行政处罚。交通、公安、林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建立“宽进严出”的办法,对车头朝里的车辆违规要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坚决杜绝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借执法为名强行搭车收费的行为。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报销各种费用;实行联合年检制度,扩大免检范围,对规模企业、重点企业实行两年或三年一审制,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

篇7: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区域性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县正在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开始步入扩张、裂变、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县督考办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农村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硬环境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电力、通信、道路、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农村矿业的兴起和农业特色产业的壮大,水、电等资源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因素亟需排除。一是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县有关要求为企业和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吃、拿、卡、要、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有苦难言。二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部分群众思想保守,缺乏大局观念、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在企业征山、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在修路、架电过程中以种种不正当理由,人为设置障碍;个别村痞村霸无事生非,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三是来自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干扰。我县食用菌、杏仁露、活性炭、铁选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相压价、以大欺小、以熟欺生等现象。同时有少部分业户只顾眼前利益,以次充好,作弊搀假,致使品牌受损,影响行业发展。

(三)乡镇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观念亟需更新。部分乡镇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无资源、无项目,不能积极主动挖掘发展潜力,创造发展优势,致使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同样没有现实“资源优势”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却能立足乡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强服务,建市场,搞外联,使蔬菜产业成为富民立乡的主导产业。这说明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发展观念不新不活。

(四)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环境亟需维护。今年以来,我县农村连续发生多批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单户访。大量的信访案件分散了各级领导抓发展的精力,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农村矿业的发展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企业开工缓慢,不能如期投产达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适度超前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转变干群思想观念,在人文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对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开放意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靠项目、靠开放,要教育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靠山吃山”的资源发展观,强化“零资源经济”的发展观,树立大开放意识。二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三是法制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水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四是进取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破除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培树发展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政务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加强乡级执政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种能力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壮大经济人队伍,活跃农村经济。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突出解决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四)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在稳定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以预防为主,加大调处力度。要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常排查,勤调处。同时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要预先考虑信访因素,一旦发生矛盾,能够及时就地解决。二是齐抓共管,构建大信访格局。对信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善于调动副职及一般干部共同抓。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规范化机关,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工作偏差,维护群众利益。四是规范信访程序,坚持依法治访。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依法信访。对于有理访,要依法引导,妥善解决;对于无理访及信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促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五是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党委政府工作。教育群众既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又要依法规范自身言行。对群众反映符合政策,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明道理,取得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在群众中创造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强大氛围。

(五)完善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在经济环境治理工作上实现突破。一是将环境建设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党群、经济、执法、社会事业及其它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不同性质和职能,分别下达不同的环境建设任务,确定不同的环境建设指标考核分值。二是赋予党群部门相应的环境治理工作职能,并在党群部门设立“经济环境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以此加大经济环境治理的工作力度。三是县乡分别成立企业征山、占地等事宜协调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四是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企业征山、占地补偿办法,以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处理解决相关问题,杜绝群众互相攀比、漫天要价等现象,减少不稳定因素。

篇8: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区域性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县正在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开始步入扩张、裂变、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县督考办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农村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硬环境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电力、通信、道路、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农村矿业的兴起和农业特色产业的壮大,水、电等资源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因素亟需排除。一是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县有关要求为企业和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吃、拿、卡、要、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有苦难言。二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部分群众思想保守,缺乏大局观念、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在企业征山、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在修路、架电过程中以种种不正当理由,人为设置障碍;个别村痞村霸无事生非,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三是来自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干扰。我县食用菌、杏仁露、活性炭、铁选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相压价、以大欺小、以熟欺生等现象。同时有少部分业户只顾眼前利益,以次充好,作弊搀假,致使品牌受损,影响行业发展。

(三)乡镇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观念亟需更新。部分乡镇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无资源、无项目,不能积极主动挖掘发展潜力,创造发展优势,致使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同样没有现实“资源优势”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却能立足乡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强服务,建市场,搞外联,使蔬菜产业成为富民立乡的主导产业。这说明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发展观念不新不活。(四)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环境亟需维护。今年以来,我县农村连续发生多批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单户访。大量的信访案件分散了各级领导抓发展的精力,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农村矿业的发展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企业开工缓慢,不能如期投产达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适度超前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转变干群思想观念,在人文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对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开放意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靠项目、靠开放,要教育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靠山吃山”的资源发展观,强化“零资源经济”的发展观,树立大开放意识。二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三是法制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水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四是进取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破除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培树发展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政务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加强乡级执政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种能力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壮大经济人队伍,活跃农村经济。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突出解决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四)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篇9: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思考论文

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思考论文

一直以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生态环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以及综合国力的限制,我们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着诸多缺陷,对污染治理、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政府和人民开始越发关注环境问题,注重保护我们共有的生存家园。本篇文章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中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指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种种缺陷和不足,并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希望本篇文章能够给相关人士一些思考和借鉴。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大大小小不同程度上的威胁和破坏。起初,环境破坏问题的存在并没有引起人民的关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进行经济发展活动。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发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威胁着人们的生存与生活。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随之加强,环境保护问题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人们也逐渐意识到,经济发展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以环境保护为依托前提。

生态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要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这就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基石,经济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2]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状态才是生态国家建设的重要宗旨。

我国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发展中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之间的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都有很多的差异。从第一次环境会议召开到现在,我国已经逐渐走上了环境保护的路上,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环境治理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产生的各种污染此起彼伏,污染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甚至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也遭受了污染,这样的状态不仅威胁着我国人民的生活,而且也阻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环保之间的关系成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前提铺垫。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经济发展要求以及环境保护标准,国家也应该在不同的阶段适时地调整环保标准,要在环境容量之下调整生产力的发展进度。[3]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发展才能与环境保护协调前进,国家才能繁荣昌盛。

二、造成环境问题的经济因素

(一) 过分追求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导致环境破坏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经济核算的核心标准,更是评价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通常为了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企业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经济利益。国民收入的高低也是评判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经济学中会经常出现“国民收入”这个名词,很多经济学者习惯用国民收入来考量一个国家的福利情况。当居民的消费为其他个人或者团体带来经济利益的时候,个人或者团体就会增加获取这种消费品的动力,而这种盲目的生产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但是经济利益的强大吸引力让人们意识不到这种危害性的存在,甚至忽视了这种危害性。[4]很多企业往往会违背市场规律,盲目投资,将大量的资本投入到一些不应该生产的产品中,只为谋取经济利益。因此,盲目过度发展国民经济势必会给环境带来危害,造成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二) 产业政策的制定违背了环境保护的宗旨

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政策制度的制定往往以谋求更高更快的经济利益为落脚点,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进行有着重要的关系。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会对环境破坏产生一些间接性的影响。甚至很多产业政策带给环境打击性的毁坏。比如很多地区会有一些废旧产品的回收产业,以废旧电脑为例,企业会通过各种途径回收到大量的废旧电脑,随后让员工对电脑进行重新拆装,由于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因此,高档商品的回收处理不当,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回收行业的不断发展可以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可观的利益,但是却对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 环境制度以及环境政策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

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活动作为主体所进行的过程会受到一定的约束,然而,环境保护制度的制定与实际落实情况对制度的效果有着直接性的作用。假如一个具有效用的制度不仅具有约束机制,而且具有激励作用,那么约束机制可以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并取得最大化的效用。激励机制的存在可以促进经济主体行为的统一性,减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阻碍。目前中国的环境保护制度已经进展到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系统的制度体系中,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针对环境治理也取得一些可喜的`进步。[5]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经济发展的推进对环境制度的制定也有着更高的标准,现存的一些轻微行政指令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问题的出现,并且一部分环境保护政策的监督管理以及落实所花费的费用给我国的财政增加了不小的负担。在当下的很多企业里,企业自身严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一度追求经济利益,目前存在的环境保护制度急需更快地更新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制度的完善程序与落实力度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

三、经济发展中注重环境保护的实施措施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生态环境是社会进步的条件,人的主体地位则是社会发展的落脚点。经济发展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破坏问题,但并非我们就要停止发展经济,而是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进行,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和宗旨,同时这也是我们当下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简要概括:

(一)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经济

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环境保护与治理放在第二位的思想已经严重脱离甚至阻碍当今时代发展的需求。当下,政府应该鼓励企业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环境保护提高重视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是要明确经济发展的落脚点和目的,以破坏生态环境作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不可取的行为。国家应该大力提倡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经济发展计划。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大部分依靠传统工业来创造经济收益,这种发展方式的特点是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资金比较多,消耗的能源比较高,同时最终的生产会排放出较多的废弃物。[6]这样的经济创收模式不仅给我国造成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还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首先要树立一个经济健康发展的理念,逐渐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将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在资源以及环境的承载范围之内,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比如节能政策、资源合理利用的政策以及治理污染的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一方面要大力利用科学技术合理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废弃物的排放。

(二) 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绿色发展

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往往具备高污染、高能耗的特征。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方式,与传统经济相比具有很高的优越性,循环经济具有开采率低,利用率高,排污少的特征。循环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经济方式,由资源开发到产品制造,形成再生资源这样一个流程。在实行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利用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去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让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7]循环经济的出现是对传统大批量生产、高度消耗以及大量排污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一种彻底变革。循环经济是一种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思想以及清洁生产方式的最大化的提高资源以及排污物利用率的绿色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能够从本质上消除长期存在的环境难题,实现经济增长的绿色发展。

(三) 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更要依靠科技的推动和辅助作用。我国需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发展更高能效的经济,不断开发利用新能源,利用科学技术来提升资源的利用率,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效能,实现资源节约的目标。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物的排放。新能源的开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能源不足的问题,天然气等能源的使用不仅可以缓解生产生活能源紧张的压力,还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对太阳能、风能的开发利用,是贯彻落实清洁能源使用的实际性举措。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积极研发新型环保科技产品,大力增加对环保科技的资金投入以及人力投入,不断提升我国的环境保护产业的更新发展。同时应该大力引进先进的科技和人才资源,积极完善我国现有的环保技术,实现能源的最大化利用效能,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双重发展。

(四)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增强环境法制建设

经济发展过程中设立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有力的强制性约束作用。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上升到一个制度化的层面,使得环境保护的落实更加规范、合理。我国政府应该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纳入到经济建设的进程中去,不断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划分,逐步强化污染主体的法律责任意识。地方政府在完善环保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将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中的污染责任,以及治理措施,进行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强化,这也是环境保护法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8]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的体制环境中,市场主体存在很大程度上的趋利性。所以,用强制性的措施来强化地方环保立法,细化污染主体的责任划分显得更加具有迫切性。除此之外,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污染情况都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因此,各个地方应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在国家环保法律下的大原则下,结合本地的状态进展,更加灵活地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五)政府应该加大环保宣传,重视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政府应该意识到当今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通过多种途径和平台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经济团体、企业以及个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让自己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人翁,真正地从自身出发,将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政府应该通过各种环保宣传,让全社会意识到我们需要共同捍卫我们生存的家园,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及时的曝光和整顿。同时引导更多人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中来。政府要通过多种方式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对经济活动中环境保护的先进团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励带动其他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提升人们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让全社会形成一个要发展还要环保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部门要严厉处罚并且要予以公示,并监督后续的整改工作的进行。通过不断传播环保意识,不断落实环保工作,让环境保护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个标尺,时刻规范着一举一动,共同发展生态经济,共同创造生态家园。

四、结语

经济保护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家园,更是国家和地区良性经济循环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一方面看到了生活水平的提升,但另一方面也感受了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给我们生活造成的影响,甚至于降低了我们生活的质量。当今世界,全球气候变暖,土地沙化、大气污染等糟糕的字眼笼罩着我们的生活,不得不承认,这都是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活动所造就的后果。我们不能逃避现实,要正视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断加深对经济与环境之间联系的深化了解,理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共存性,经济发展不能停下脚步,但是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能够再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这是得不偿失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树立环保先行的意识,坚持发展不破坏环境的循环绿色经济,每个人都争做环保卫士,树立责任意识,保护好环境才能发展好经济,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当下的主要任务。相信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增强生态文明的建设力度,最终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进行的新态势。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可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思考论文

对影响工业经济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领导讲话

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工作汇报

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优化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环境

对矛盾问题再思考

农村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集体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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