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考核机制,完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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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考核机制,完善奖励制度

篇1:深化考核机制,完善奖励制度

考核是企业实现年度目标和加强团队建设的主要方法,也是企业管理和薪酬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团队、实现公平分配、促进完成任务的重要途径,但国内的大多数医药企业,考核机制并不健全,普遍偏重于任务考核,对于过程、日常管理和综合能力考核不够重视,使过程管理混乱,日常管理松懈,团队的综合能力不能提高。这种不科学、不全面的考核机制使团队只为完成销售任务而努力,其他的工作都应付了事。时间长了,企业的凝聚力涣散、员工的责任心弱化、团队的整体素质下降、优秀人才流失,直接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该包括五个方面,即阶段工作考核、终端达标考核、日常管理考核、销售任务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1、阶段工作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相对应,阶段性考核主要是督促团队各级人员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和达到规定的目标。并通过阶段性工作考核,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纠正,以改进下一阶段的工作。同时,通过阶段性考核,对团队各级人员的能力素质、责任心、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有一个较全面的评定,便于进行阶段性的奖励,也有利于发现并观察有潜力的人才。

2、终端达标考核。不同的医药企业、不同的产品、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对终端工作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做为医药企业和医药市场来说,终端工作是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一个产品在特定的市场、特定的时间内铺货率、优位陈列率、价格维护、终端建设、终端宣传、终端促销活动等都要有一个考核的标准,有利于团队按目标开展终端工作,以考核的形式促使团队重视终端的基础工作。

3、日常管理考核。好多企业对日常管理考核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了,多数是对没有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进行单次的现金处罚,并没有纳入考核机制,使相关人员感到,日常管理没有按时完成,就是罚几十元、百十元而已,对管理工作不放在心上,造成日常管理工作弱化,组织纪律意识淡化,时间长了,团队就会懒散。要将日常管理纳入考核机制,对每个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累计考评记分,除了单次违规处罚外,还要与阶段性、年度性的奖励和个人职务晋升结合起来。不但要对个人的日常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还要对各个团队进行日常管理的整体考核,做为团队责任人奖励的一个考核依据,

这样才能促进各级人员重视日常管理,即要从自身做起,还要团队整体遵守日常管理制度。日常管理考核主要是团队管理,业务管理,例会制度,市场督查,人员培训,办事处管理等日常工作。

4、销售任务考核。这方面各个企业做的最到位,也是最受重视。但多数是强调整体的销售任务考核,对于市场分销和纯销的考核就非常模糊,应该更加细化进行销售任务的考核分解和延伸,把销售任务的考核,从一级经销商延伸到二、三级商业分销考核,还要落实到终端纯销考核,这样的销售任务考核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否则就是头重脚轻根底浅,会造成很多市场问题。要根据认真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将销售任务在渠道分销并在终端进行纯销拉动。需要制定销售任务的三级考核指标,即一级销售回款考核,二、三级分销和终端纯销考核。每一级考核都要有相应的措施和目标,进行从上到下针对各个市场下达三级考核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销售任务的完成和保护市场。

5、综合能力考核。这方面是企业长期以来不够重视和容易忽略的,好多企业的领导都有这样的观念,就是只要能完全销售任务就是好样的,就是有能力,其他都无所谓。这在市场和创业初期也许管用,但随着市场的规范和竞争的加剧,要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团队和各级经理的综合能力显得更为重要。综合能力包括教育背景、营销思想、市场分析、道德修养、心理素质、管理能力、工作绩效、总结筹划、计算机运用、团队培训、创新意识等许多方面。个体差异比较大,各方面的表现也不尽相同,但要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不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员工会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下降,团队的整体素质就不会提高,企业的许多工作目标就难以顺利的落实和实现。这实际上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工作。综合能力考核分基础能力考核和岗位能力考核两类。基础能力就是要求全体人员都要达到的,比如计算机运用、工作总结分析、业务知识和技能等。岗位能力考核就是与一定的职级相对应,比如,从地区经理提拔到省经理,职务提高了,能力要求也要提高,考核的内容也相应增加。对各级经理,除了基础性考核外,要有营销方案策划、组织营销方案的落实、市场分析总结、团队管理、业务管理、渠道设计规划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规范的综合能力考核,能促使团队自觉的加强学习,努力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能够激发团队的活力和企业的竞争力。

这五个方面的考核要从一个整体来设计,每一项考核都有合适的标准,都有相应的奖罚,以五项考核为基础形成企业的激励制度,使考核与奖励更规范,更完善,更科学。通过五项考核,使企业的整体营销和管理工作与团队的整体考核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和团队、营销和管理、考核与奖励和谐共处,互相促进。

魏耀清,转业团职军官,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服役,从事技术、三产开发、军企管理、政工、安全等工作。转业从事药品营销工作,恳请各位老师交流指导。电子邮箱:weiyaoqing-wr@163.com

篇2:完善评估机制,深化民主管理的管理论文

完善评估机制,深化民主管理的管理论文

近年来,供电企业坚持以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企业配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不断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坚持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拓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渠道。不断强化企业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位其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发挥主人翁作用,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使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呈现“四个有”:即有制度、有氛围、有特色、有成效,为促进介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从一些企业民主管理的现状分析,企业的民主管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少数职工认为职代会是走过场、图形式,是为了召开职代会而召开的,认为召开职代会是公司领导的事情,职工只是象征性应付。二是在集体合同中只注重有关个人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事情,而忽略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三是个别总经理联络员、职工代表履行职权不到位。四是少数职能部门厂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厂务公开同绩效考核、先进评比并末真正挂钩,成效如何无关紧要。所有这些,都从不同角度影响了企业的民主管理。

因此必须完善企业民主管理评估机制,才能不断深化企业的配主管理。

一、确立评估目的和原则是深化民主管理的前提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必须改立完整的扎实有效的评估机制。

阅为制度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当前要伯评估机制来规范和评估企业民主管理各类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建立评估机制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民主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并针对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职工的认同度。

企业在建立评估机制时,一要坚持职工主体的原则。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提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评估的内容、标准、工作要求。企业民主管理的评价主体是职代会代表或职工群众,必须把职工群众的评价意见作为分析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要坚持突出重点,相互促进的原则。要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把职代合职能届行、作用发挥、运行质量、实际效果作为评估的重点内容。同时,要结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工作、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等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途径,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拓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渠道。三要坚持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企业民主管理评估机制在操作上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既要突出职工代表作为民主管理工作评价主体的作用,又要注重对所在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考核;既要对评估结果作定性定量分析。又要加强评估后改进和提高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明确评估内容是深化民主管理的基础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评估机制确立的基本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园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困劳动祛)《劳动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章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和本本位职代会有关制度。可以确定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对职代会的评估

职代会是企业民主政治理设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企业党委、行政、工会的共同任务。对职代会的评估内容主要是:紧紧围绕职代会“主体,i职工群众和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享有的权利,职工代表的产生、培训、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估。突出“基本权利”――职工群众和职工代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把握“主要程序”――建立利健全企业多级职代会制度。每年正常召开,并根据职权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职责和权利;职代会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行使各项职权;按规范要求有序进行职代会筹备、组织召开预备会议、临时会议h联席会议等;职代会正式会议重点突出、程序规范、会务周密;职代会按规定按时换届,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换届的,应向同级党委、上级工会报告,并征根同意。

(二)对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展行职责情况的评估

职工代表是职工群众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职工利益的群体。是职代会的主体。总经理联络员是为进一步畅通职工与公司领导联系的渠道,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而建立的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的主体。二者都是职工群众选举产生。来自于职工群众,代表职工直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主体,他们履行职责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民主管理的成效。对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的评估内容主要是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应征集选区单位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针对职工反映的比较集中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或对某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征求意见、建议,井在参政议政中代表选区单位职工群众的利益。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对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和总经理联络员会议的精神,应及时向选区单位的职工群众宣传、讲解,并带头贯彻执行。还要积极参加职代会、总经理联络员会议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评估

厂务公开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点,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评估。是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可以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管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可以通过贯标工作帮助企业在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建立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员标工作要求的就是规范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以及持续改进。按照IS09咖模式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主要是借鉴它的八项管理原则,在领导支持、指导下,以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问题为切人点,充分利用过程控制方法、系统管理的方法和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持续改进,达到让职工满意、相关方满意的目的。并位厂务公开工作进入一个“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时间有控制、环环有考核、奖惩有规定、不良有纠正”的良性循环之中。促进其规范管理。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内容主要是:厂务公开的事项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及职工的知情度、满意度是否达到要求。

(四)对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的评估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公司职代会民主管理内容,促进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而制定的总经理联络员活动制度,具有民主程序更加简化、沟通更加直接、针对性更强、时效性更加明显的特点。总经理联络员每年活动2次。针对职工反映的比较集中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或对某生产经营管理巫要事项。进行专题征求意见、建议。活动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召集。对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的评估可以进一步促进制度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对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的评估内容主要是:总经理联络员会议制度执行是否经常。联络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具有代表性,职工提帅6建议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采纳和解决v职工的满意度是否达到要求。

(五)对工会工作的评估

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必须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会组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办事机构,参

与企业民主管理。其职责主要体现为:代表职工参与管坦;动员组织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要突出决策环节上的民主程序、协调环节上的民主作用、收督环节上的民主职责。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工会工作的评估是对企业民主管理评估的重要一环。对工会工作的评估内容主要是:工作定位是否难确,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企业行政的支持下,闹绕企业的中心,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标准是否达到上级要求,符合不符合地方总工会《达标创模>和电力工会的建家标服;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的作用如何,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达到要求等。

三、规范评估程序是深化民主管理的关键为体现评估制度的科学性,评估应该采取本级评估与上级评估相结合,职工评估与单位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职代会工作的本级评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安排在职代会结束后。由本单位工会组织实施。职代会工作上级评估内上级工会不定期组织实施,一般两年为一个周期。

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的评估一船每年进行一次,先由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在选区单位就履行职工代表、总经理联络员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然后由职工进行分项洲评,再由职代会、总经理联络员会议进行点评。

厂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可结合厂务公开贯标工作进行,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内审员按照认证标推进行审核,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年终由认证中心近行验收评估。

工会工作的木级评估可结合会员评家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就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分项测评。对工会的整体工作进行评估。工会工作的上级评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依损《建家标被》《达标创模实施细则》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是深化民主管理的不懈追求对介业民主管理评估工作是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体制的重要手段,而不是的4J。只有砸过评估,注雹民主管理实效,坚持持续改进,才是民主管理的不懈追求。企业要从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高度,从加弧和谐企业建设的角度。重视开展民主管理评伯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按测评标准子以深化、细化。

要核心组织,积极探索、落实民主管理工作评估的各项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耍进一步改进、提高,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的指导性意见。对评估测评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要积极督促检查、落实。对民主管理工作评估中职工满意率较高的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选。通过评估,不断提高本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运行质量,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篇3:完善机制加强整治

完善机制加强整治

安徽省铜陵市位于长江之滨,矿产资源丰富,境内已发现的矿种达30多种,其中铜储量占全省70%以上,硫铁矿储量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二,石灰石、黄金、白银的储量均居全省之首.

作 者:周久生  作者单位:安徽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刊 名:劳动保护 英文刊名:LABOUR PROTECTION 年,卷(期): “”(9) 分类号: 关键词: 

篇4: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问题答记者问

答: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上世纪末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全国在读研究生总数164.6万人,位居世界前列,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从教育层次看,在读博士生27.1万人,占16.5%;在读硕士生137.5万人,占83.5%。从学位类型看,博士生绝大部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中,学术学位占75.7%,专业学位占24.3%。从培养单位看,普通高校研究生人数占全国总数的96.5%,科研机构等其他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占3.5%。普通高校中,中央高校承担了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任务,在校生人数占全国在读研究生总数的54.8%。

但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尽完善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有关部署,三部门从投入机制和深化改革两个方面入手,努力实现研究生教育四个转变:一是发展方式转变,即从注重规模发展切实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二是类型结构转变,即从以学术学位为主切实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三是培养模式转变,即从注重知识学习切实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四是质量评价转变,即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切实转变为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到20,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问: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

(一)完善财政拨款制度。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央和地方拨款制度各异、拨款标准多年未变、拨款范围仅限于国家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拨款方式单一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在中央高校方面:一是扩大拨款范围。从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二是提高拨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三是更加关注绩效。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水平等因素安排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参照这一模式,完善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拨款制度。

(二)完善奖助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研究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体是普通奖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针对资助方式和经费来源较为单一、资助标准相对较低、各地情况各异等问题,《意见》提出,以财政投入为主,按规定统筹高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各项奖助政策的基本定位是: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津贴注重酬劳,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意见》还对加大校内资助力度、鼓励捐资助学、吸引国外优秀留学生等提出了要求。

(三)建立健全收费制度。针对目前研究生收费与免费并存、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实行收费制度。从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二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明确了研究生学费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考虑因素,并对研究生学费标准作出了原则规定。三是加强收费管理。明确了研究生学费标准制定程序、学费收取方式、学费收入管理等要求。

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完善和经费投入的增加,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问:为什么要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

答: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研究生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号),允许收取学费的研究生范围仅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并不在收取学费范围内。近年来一些高校在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对收费问题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并不健全。

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意见》提出,从20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问: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从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

答: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系统设计、有机衔接的,其根本目的是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在实行收费制度、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拨款制度和奖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政策措施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得到提高。主要体现在:

(一)研究生学费标准适度从低确定。参照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和国际经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适度从低确定,总体上按照硕士生高于本科生、博士生高于硕士生、不同专业有所差异的原则来把握。综合考虑研究生经济承受能力、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部分中央高校试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二)全面加大奖助力度。实行全面收费的同时,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一资助政策体系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设立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覆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而且资助标准明显提高。二是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激励。设立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2万元。同时,设立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组织实施。三是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四是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意见》还要求高校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因此,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从制度设计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

问: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资金如何落实?

答:为确保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意见》对有关资金的落实作出了规定。

(一)完善财政拨款制度所需资金,按照现行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高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落实。

(二)完善奖助政策体系所需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集。从财政投入方面看: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学业奖学金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三)研究生学费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由高校统筹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改善待遇等方面。

问: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我们注重把《教育规划纲要》的宏观要求与改革微观目标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树立战略理念结合起来,把提高整体质量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结合起来,特别强调举措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除完善投入机制外,还将在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权责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深化开放合作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强化科教结合、产学结合,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篇5: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市公安局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见实效

市公安局共有30个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民警1268人。下设两个基层党委,6个总支,66个支部,共993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全局人数的79%。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试点办和市委驻公安局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突出警种、部门特点,不断强化整改措施,着力探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一些针对性、操作性、时代性强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以人为本,政治建警,建立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

思想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其重要性在公安机关显得尤为突出,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效,影响到国家治安的稳定。因此,市公安局党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努力在完善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队伍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员组织管理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完善了发展党员“双推一公示”制度,严把“入口”, 注意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进一步理顺了党员关系和管理体制,实现了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党员队伍科学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党委中心组加强学习的意见》,使局领导班子在更深的层面查摆剖析,率先垂范,落实整改。市局还通过层层梳理,把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列为重点,进行了挂牌整治,较好地改变了这些单位的落后面貌,对个别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着眼防范,建立政治工作情况调度和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与民警谈心制度》,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和思想,规定凡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民警可以找局长政委谈,涉及本警本系统问题,可以找分管局长谈,涉及本单位、本部门问题,可以找单位、部门负责人谈,各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与民警谈心一次,以便拉近领导与民警的距离,使领导了解下情,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各级政工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政工例会,及时研究分析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思想问题,指派专人为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跟上教育疏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健全完善了对党员的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对老党员和有困难的党员进行帮助,送上了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自豪感、 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完善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

实践中市局党委认识到,公安工作能否取得大的成效,队伍管理能否保证不出问题,关键在于充分调动各级班子和广大民警的内部活力,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机制。为此,市局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做到“能上能下”。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在基层逐步推行了干部聘任制和民警聘用制,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全局共有44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不断探索完善规范化的目标管理机制。对每个领导干部和民警岗位责任、工作要求不断进行研究和调整,制定规范的业务工作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等级化管理机制,以工作实绩进行奖罚。对达不到任期目标要求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及时予以解聘。加大了对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管理、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热点岗位的轮岗工作,以跨系统、跨部门、上下交流、本职交流、挂职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对市局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掌管人、财、物的岗位及其他热点岗位负责人和民警进行了有计划的交流轮岗。同时,对基层派出所长全面实行了岗位轮换,轮换面达到4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二是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严格执行人民警察考录制度,严把“入口”,新进人员一律先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畅通“出口”,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对每个民警的实际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计分考评,对低分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对末位民警在培训阶段仍不适应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职。三是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强化实战职能。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将泰山区、岱岳区公安分局收归市局直管,对四个县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对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进行了合并调整,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现了警力配置重心由机关到基层的转变,实战特点更加突出,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克服“四难”,根治“顽症”,完善方便群众的公安服务机制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直是困扰警民关系,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一个“顽症”。近几年,“四难”现象虽有很大改变,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根治这一问题,不仅能有力改善警民关系,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去年以来,市局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立足于从机制上力克“四难”,对各项公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意见》,出台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硬性规定,抓好市局提速规范的落实,坚决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公安环节有关审批项目的规定,取消了消防设施费、清障车辆看管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17个收费项目。同时对公安工作中有关把罚款、收费作为民警量化考核的内容一律取消。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建设,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市已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126个。要求窗口单位推行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接待群众笑脸相迎,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能办的事当场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杜绝冷面相推。把服务态度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推诿扯皮及对待群众冷、硬、横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狠抓《XX市公安局为社会服务八项承诺》的兑现,认真查找工作流程中的“梗阻”点和效率不高的环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规定凡发现办事效率不高、贻误工作或群众不满意投诉一经查实的,对责任人第一次予以警诫,对本单位分管领导提出批评;二次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警告,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告诫。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窗口单位和民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如户政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办理户口、身份证难的问题,落实了办理户口责任制,发放明白纸,将有关内容和注意事项向群众公布。同时,将身份证快证的制作时间由过去的7天缩减为1天。车管、消防等部门推行承诺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让最后一名群众满意而归”的服务方式。为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将大货车挂牌、年审业务由市局下放到县市交巡警大队。此外,市局及各地还广泛开展了“警企共建”、“军警共建”活动,主动为企业和驻地部队排优解难,促进了警企和军地两个文明建设。

四、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建立服务经济建设的环境优化机制

积极营造政策优势,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是时代发展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市公安局围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三个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市局制定的《服务加快发展三十条》,受到市委充分肯定,耿书记专门做了批示,在全市予以推广。其大胆改革了户籍管理制度,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准许来泰投资客商、企业设立单位户头,及时为其职工办理落户手续。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实行到市监察局检查备案制度。去年共向市监察局备案26次。出入境管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全市实施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落实了出入境手续10日办结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在全市公安机关实施了“亲商爱民工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外客商、投资者尽可能地提供了“对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外地来泰车辆的一般违章行为,一律不罚款、不扣证、不扣车,批评教育后放行”等10条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贴近到位的服务,让客商、企业切实感受到来泰发展、居住最安全,投资最放心,生活最舒心,办事最满意,打造“投资XX、稳如泰山”的区位品牌。

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完善覆盖全局的教育培训机制

提高民警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市局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结合队伍现状,持之以恒地强化了民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警体技能训练,把岗位培训、科技应用、实战演练和学历教育等融为一体,变应急性、临时性培训为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在政治部设立专门培训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教育培训工作的3年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起了以市局为主导,以警种为龙头,以各县市区局为基础、以公安干校为依托,分级培训,覆盖全局的三级培训网络。培训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军事化管理,精心组织,认真选配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既强调理论学习,又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如举办微机应用培训,使民警初步掌握了微机操作的基础知识,受到了普遍欢迎。去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干警余名,圆满完成了省厅和市局党委下发的两年对在职民警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精什么”的原则,组织各警种采取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业务技能和实战本领。同时,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去年全市就有55名民警通过自学取得本、专科学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公安队伍的文化结构。

六、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公安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密不可分,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才能更加富有成效。为此,市局突出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严格执法。出台《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健全了法律培训、案件审核、执法检查、错案追究、执法考核等相关配套的执法制度。逐级落实领导、部门和岗位民警三级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具体办理案件,“严把三关,落实三个责任”。“严把三关”即严把进入各项法律程序关,严把使用各种强制措施关,严把扣留、没收财物保管移交关。“落实三个责任”,即办案人、复核人和领导人的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实行错一案三追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立功创模、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执法责任不落实,造成冤假错案的,实行错案追究,“一票否决”,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去年以来,共纠查违反法定程序、适用取保候审不当等七大类127项执法问题,纠正不当案件26起,落实整改措施53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刑讯逼供造成的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和复议案件的维持率较之以往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路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立案不实问题,专门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了解决立案不实问题的报告,修订了《关于纠正立案不实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条硬性措施,理顺了立案、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领导责任和考核奖惩标准,采取抽查报案记录和立案情况、倒查重点案件、实行立案责任制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案件虚报瞒报的问题。严格落实了《关于压缩文件、精减会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把市局原有的32种文件压缩到14种,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召开的会议比下降了20%,印发的各类文件下降了30%,大大节约了开支,为各级领导和民警集中精力干好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规范日常行为,养成良好作风。为严格纪律,狠抓作风养成,修订完善了《民警日常行为规范》、《行政管理规定》、《警容风纪管理规定》等6项制度,对民警一日生活、警容风纪、使用枪支、警械、车辆、电话、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及执行“禁酒令”等各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使机关日常工作真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另外,积极调剂财力,实施科技强警,加快刑侦、通信等部门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七、严管严治,狠抓落实,建立严格周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为确保整改措施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市局以从严治警为总抓手,加强内外监督,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内部监督。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从严治警的若干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谈话、诫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权力分解、离任审计、错案追究等措施。对180名局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各直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设立规范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公安民警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论处,警示民警,取信于民。积极在单位内部实行政务公开,将涉及财务支出、车辆使用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定期向民警公开,以利相互监督,增强团结。联系实际,制定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内部管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延伸到位,筑牢了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的思想防线,极大预防和减少了问题发生。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派出工作组46个,明查暗访350余人次,督察单位260个,询问检查民警2000余名,检查车辆540台次,枪柜60余个,纠正问题120个。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110报警投诉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采取发放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号入座,认真整改。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征求意见信20000余封,走访群众3万余人次,各级公安机关共聘请社会监督员674名,召开家属座谈会46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58次,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归纳整理,列出了15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辞退不合格联防队员22名,架起了社会、单位、家庭等多道防线,有效地防范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七项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使公安机关党员、干警队伍在正规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联系实际,见诸行动,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使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改起,拉出单子,明确责任,下大气力,有条件改的,立说立行,马上进行了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则向群众解释清楚,尽快想办法解决。特别是市局党委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对公安工作的批示和周永康部长的一封信为契机,把转变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解决了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耍特权、抖威风,刁难、欺压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滥收乱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包庇放纵违法犯罪活动,充当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在整改中做到“四个坚决”:一是坚决杜绝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二是坚决纠正一切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乱罚政策和指标;三是坚决停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杜绝侵犯人权、侮辱人格事件的发生;四是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服务娱乐场所,民警及家属、子女都不准参与。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

二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处处是窗口,公安民警人人是形象,经济发展需要公安机关做什么工作,我们就努力改进和做好什么工作;群众需要公安机关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就竭尽全力去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干警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如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受理、审批出国境申请5484人次,全部在承诺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我市市民赴俄罗斯莫斯科友谊大学看望火灾中受伤的学生申请中,由于市局服务周到,办事迅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对此予以报道。教育活动期间全市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案件147起,挽回经济损失870万元。先后破获了边萍20万元金融票据诈骗案、付强挪用资金案和秦国军177.7万元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专项行动中,岱岳区公安分局会同XX烟草专卖局联合查获一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抓获制假人员6名,缴获假烟2050余条。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出动警力40余人次参加协税护税活动,收缴非法票据2350份,补罚税款70余万元。打击煤炭领域合同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挽回经济损失36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发生了新的变化,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通过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全体党员之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沟通,增进了感情,每个党员思想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在新的基础上增进了团结,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自觉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学习气氛更加浓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不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民警,都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八条规定”,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机关秩序更加规范。广大党员努力在五个方面争做表率,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做勤奋学习的表率;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做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表率;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表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做开拓创新、争做一流业绩的表率;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表率。

四是进一步振奋精神,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广大党员民警激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8000余条。依法妥善处置了51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165批次警卫任务,均做到了绝对安全。严打整治斗争战果显著。全市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865起,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37名,挖出犯罪团伙141个,涉案成员60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941.68万元。治安管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更加严密。对泰城主要路段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有一名民警光荣的牺牲在巡逻岗位上。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17906起,各类违法人员27248名,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97%和16.07%,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深化治安防范承包,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

篇6:效能建设深化完善方案

最新效能建设深化完善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两优化、两推进”效能排行榜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效能建设深化完善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两优化、两推进”主题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县并举”发展战略以及县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开展的“规划编制年、产业发展年、项目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年活动,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干部服务大局、推进中心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我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中,帮助机关干部克服“畏难、畏苦、畏事、畏变、畏失”等不良情绪,通过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快服务型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步伐,实现“推进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目标。

三、活动重点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用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针对性、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1、要重点解决部分单位管理松懈,有章不循,缺乏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屡屡发生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按照从严管理的要求,将制度建设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加强制度执行过程监督,加大对有章有循的惩处力度,切实解决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和执行中碍于情面、拿制度作人情等现象,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2、要重点解决机关整体素质不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问题。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杜绝对办事群众态度生冷、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结合本科室、本岗位工作的特点,注重锻炼和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眼高手低、不钻研业务知识、光说不干、理论脱离实际等问题,以工作人员办事能力的提高,来促进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

3、要重点解决少数干部思想僵化、观念陈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怕担责任,怕碰难题,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缺失,不求上进,庸懒成性的问题。要用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对影响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和调整,切实防止和克服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善于吸收新知识、单凭老经验办事等问题,规划方案《效能建设深化完善方案》。努力实现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克服“畏难”、“畏苦”、“畏事”、“畏变”、“畏失”等不良情绪。同时,要严格考评考核,引进竞争机制,切实纠正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涣散、不恪尽职守的行为;上推下卸、互相扯皮的官僚主义行为;因循守旧、机械照搬、影响急事急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拈轻怕重、不负责任,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行为和其他闹不团结,不思进取而影响机关作风建设、损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行为,树立廉洁、勤政、高效的机关新形象。

四、方法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召开“两优化、两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全镇效能建设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机关人员学习贯彻全县“两优化、两推进”效能排行榜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把干部的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形成“人人讲效能、人人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出力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2月)

在广泛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服务对象需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两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主动为基层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活动方案,各科室要从职权是否公开、办事程序是否规范、承诺是否兑现、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全面查摆;个人从学习态度、工作作风、责任意识、纪律观念等方面深入查摆,查摆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此外,以办事职能科室和服务窗口为重点,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效能竞赛活动。各科室要制定公开承诺服务的事项和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内容。镇党政办、工办、城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等科室还要公开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办公室电话等相关信息,以方便群众联系和监督。变上门要服务到送服务上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要特事特办,不断提高机关的亲和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活动开展的同时,面向服务群众的科室要与为民办实事、组团服务、“一户一策一干部”等活动结合起来;面向服务企业的科室要与“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效能建设融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之中。各科室和干部要对存在的“畏难”、“畏苦”、“畏事”、“畏变”、“畏失”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服务承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评比总结阶段(10月—12月)

整个活动即将结束前,镇效能办将通过干部测评、座谈会等形式,结合平时的明查暗访情况,总结评定各科室和干部的效能建设情况。对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当事人,按照《浙江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参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通过认真迎接县委、县政府的督查验收,并结合这次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目标管理和奖惩等制度。

五、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开展以“两优化、两推进”为主题的效能排行榜活动,是今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今深化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能力和“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能力的'具体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和总结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已有的成功做法,对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寻找差距和不足,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积极主动,工作上讲求实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力戒形式主义,真正把效能建设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效能建设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镇“两优化、两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成效。领导小组下设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镇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2、严密组织,严格落实。搞好宣传发动,把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讲透,把规定的内容严格落实,要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镇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将经常进行检查,对贯彻不力的工作人员及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当事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使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篇7:审计局完善制度机制工作汇报

市审计局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注重强化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我局针对目前机关工资改革后的实际与绩效考核之间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在适时派出工作小组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原有绩效考核制进行修订,突出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狠抓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将已建立的`《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和《局机关责任追究制》重新印发各处室、经责局组织学习,在促进改进审计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机关审计人员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注重落实责任,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

三是制定了《**市审计局审计限时办结制度》。制度将各类审计项目的办理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并明确规定了与审计项目有关人员在完成时限上的首要责任和具体责任,同时也对审计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办结时间及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审计限时办结情况将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制定了《**市审计局审计服务承诺制度》。制度强调了依法审计,承诺实行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布有关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将实行审计听证会制度和实行审计复议制度纳入承诺的内容,并承诺实行审前公示和告知制度、举报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承诺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

篇8:海南省社保局完善工作机制

今年,海南省社保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成功追回省本级26人多领取的养老金39万多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社保局获悉的。

今年3月以来,我省省本级和各个市县社会经办机构陆续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截至7月,省本级10万余离退休人员中,有超过92%的离退休人员完成年度认证。针对个别人员没能按时完成年度认证,省社保局加强监管,采取电话询问、上门查询等方式核查情况,核查中发现26人多领取养老金39万多元,并成功追回。

据悉,今年我省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从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认证对象为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对补办了认证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将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停发月份的基本养老金。生病住院重病卧床离退休人员可申请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不断加大认证力度,冒领养老金现象将得到有效杜绝。

[海南省社保局完善工作机制]

篇9:证券民事诉讼机制的完善

证券民事诉讼机制的完善

「内容提要」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有条件受理证券民事侵权赔偿案件以来,各地法院陆续受理此类案件。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案件的受理类型、前置程序、诉讼形式、诉讼时效等方面所作的规定,与法学理论存在着一些冲突,也未根本解决司法审判实践操作所遇到的困惑。文章以“司法最终解决”、方便当事人诉讼、保护证券投资者的权益等理念为基点,提出了一些制度性的建议。

我国《证券法》共有214个条款,涉及法律责任条款的总共有39条,占18.2%,其中行政法律责任的有35条(含与刑事责任同款规定),占16.4%,关于刑事责任的有17条,占7.9%,而关于民事法律责任的仅有4条(还包含其中第161条与第202条的重复条款,两条都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占1.9%.这一组统计数据清楚表明了证券民事责任在中国现行证券法中的缺位,法律地位无足轻重,十分原则、单薄,难以操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曾于9月21日发出《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通知对内幕交易、欺诈、操纵市场等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但是,坚冰已被打破,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受理通知》),使“纠纷必须得到解决”的基本法律原则在投资者的身上得到部分地实现。尽管该通知仍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但这丝毫没有弱化它作为中国证券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的积极而又深远的意义。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为研究中心主线,而提出我国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的值得考虑的几个实践问题,以期推动我国的证券民事责任的立法进程与司法审判实践的制度创新。

一、证券民事诉讼受理案件的类型

证券民事责任不仅包括证券发行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证券交易产生的民事责任;不仅包括一级证券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还包括二级证券市场的民事责任;不仅包括证券市场主体之间具有契约关系(有效契约、无效契约、未成立契约、被撤销的契约)的民事责任,也包括没有契约关系但应该得到法律救济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在不同的证券市场中,不同的发行、交易阶段,其民事责任的性质可能不同。所以说,我国证券民事责任的类型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化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大体上由证券违约责任、证券缔约责任和证券侵权责任所组成,这样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民事救济措施。

证券民事责任在中国法上的缺位,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笔者认为,这是现代化的民商立法秉承了中国封建的法律文化的结果。其与典型的“重刑轻民”、“重行政轻民事”的封建思想一脉相承,注重制裁忽视补偿,注重遏制忽视对个体的'权益保障。这是历史上的根源。那么,有没有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原因呢?笔者认为,这无不与立法者缺乏对新兴的现代证券市场中证券民事责任的功能性的完整把握,或者说是对证券投资者私权救济的极大漠视有关。其原因至少有:(1)立法者对法律责任的片面认识,即认为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所谓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只不过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办法,无须作为重要的法律责任对待。(2)证券民事责任的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就在于,技术化、复杂化程度极高的证券市场,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的主客观原因系多方面的,当某一种或者某些不法行为诸如上市公司作虚假信息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发生以后,很难将正常的股市商业风险与投资者受到不法行为侵害造成的损失区分清楚。(3)稳定压倒一切是必须牢记的政治任务。现代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数量、金额往往比较大,受不法侵害的投资者也就是一个个多数的群体,对纠纷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4)理论尚如此歧异,更有司法审判实践部门中的同志认为,法院目前不宜受理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在法律条件不成熟,侵权行为赔偿程序和实体仅有原则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这类证券法上的侵权行为究竟违反

[1] [2] [3]

篇10:完善中国国债发行机制探讨

摘要:从国债发行开始采用招标方式时起,我国国债发行机制正在逐步地市场化、规范化。但应注意的是,我国国债招标发行机制还很不完善,在设计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我们应该加以注意以减少国债发行的费用。

关键词:国债拍卖;发行机制;一级自营商

从19开始,财政部开始逐步地以招标(即密封式拍卖)这一市场化的方式来发行国债。到目前为止,除凭证式国债(柜台销售)和特种定向国债(定向募集)以外,其他记账式国债和无记名国债基本上都采用了招标的方式发行,经过近几年不断的尝试和调整,我国的国债发行正在向市场化的发行方式稳步过渡。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债拍卖机制还很不完善,应对以下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一、中国国债发行机制值得关注的问题

1.国债拍卖参与者的资格限制宜放宽

我国对国债拍卖的参与者的资格限制比较严格,规定只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才分别有权参加财政部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拍卖,包括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社会个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只能购买凭证式国债,或向参与国债投标的承销商认购国债,不能直接参加国债投标。但是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在国债发行比较成熟的国家,对于国债拍卖参与者的资格限制都比较宽松。以美国为例,美国任何居民、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向自营商购买国债,也可以直接向联邦储备银行购买,可以亲临购买也可以邮购;可以参加竞争性投标,也可以参加非竞争性投标。从理论上讲,对参加国债拍卖的参与者设置较少的资格限制,可以扩大国债的需求量,从而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

2.应设定最低投标量和投标价格

为进行必要的投标筛选,财政部在拍卖前不仅规定最低、最高投标量限额,还经常会设定一定的投标价格区间。通过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国际上在对国债竞争性投标进行必要筛选时,采用最高投标量限制的国家很少,而采用最低投标量限制的比较常见。理论和实践证明,实行最低投标量限制通常可以简化投标程序并降低管理费用,但是这一措施也会减少独立投标人的数量,并会起到鼓励小规模机构和个人进行投标合并(bid-pooling)、鼓励投标过程中的非竞争性行为的作用。因此,应在充分考虑本国人均收入水平和信贷政策限制的前提下,制定有效的最低投标量限额。

对于设定投标价格区间的做法,支持的观点认为,由于我国目前国债市场上缺少基准债券,投标人对市场看法的差别较大,设定区间有利于将中标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标人合谋控制市场的行为。但是,设置投标区间是一种非市场化的表现,它使国债拍卖仍不能完全通过供求关系来确定中标价格。事实上,在国债拍卖中设定一个最低中标价格或者保留财政部一定的控制发行量或剔除部分不合理投标权利的做法在国际上是比较常见的,但很少有国家在拍卖中设置最高价的现象。而且,由于财政部有时没能正确把握金融市场对利率的预期,还会出现设置错误的价格区间的现象。

3.规定自营商的基本承销额不足取

财政部在每次国债拍卖时都规定自营商的基本承销额。基本承销额即按照一级自营商规模的大小向其分配一定量必须承购的国债额,然后再对剩下的发行量进行招标,基本承销额无需招标。这样设计主要是为防止在拍卖发行时,一级自营商参与国债拍卖的动力不足,所以采用这种措施来确保国债需求。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单期国债基本承销额为0.5亿元、1亿元、2亿元和5—10亿元(区间内选择应为亿元的整数倍),由各承销团成员根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事实上,在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这种基数承购反而会进一步削弱自营商的投标积极性,促使其提出更低的报价,即要求更高的利率补偿,从而提高了国债的发行成本。通过分析我国1995年以来国债拍卖发行的发行利率可以发现,国债利率一直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直到20二期记账式拍卖发行时,发行利率才首次低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根本未体现出国债这一最高信用工具的性质。而国债投标人范围过窄、实行基数承购导致国债有效需求不足,是导致上述现象的两个重要原因。

4.对中标价格的确定应加以规范

我国国债的单一价格拍卖在确定中标价格时比较复杂,最初采用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二次加权,即在投标后,通过第一次加权确定出加权平均收益率,然后划定一个区间(比如在加权平均收益率上下调50个基点,收益率超过此范围的投标不进入二次加权平均收益率的计算)。从开始,在设定二次加权区间时采取变动区间的方法,即第二次加权的区间根据第一次加权平均中标价的水平确定,第一次加权的平均收益率越低,区间设定越小。在进行这样的区间设定后,再进行一次加权平均,从而计算统一的中标收益率。这样做的目的是剔除拍卖过程中的不合理报价和偶然性报价。这种中标价格确定方式不仅增加了投标者的投标不确定性,而且还增加了国债的拍卖成本。

目前国际上国债发行主要采用单一价格/密封报价拍卖和多价格/密封报价拍卖。后一种方式由于美国的国债发行多为采用,而且机制设计比较成功,所以目前国内理论界多将其直接称为“美式招标”。这两种拍卖机制的主要差别就在于中标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在两种拍卖机制下,拍卖方都是将竞价(在国债拍卖报价中通常是以收益率报价)由高到低排列,然后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分配数量,两种拍卖的截止价格(stopprice)都是能将全部商品售完的最低的投标价格。但是在单一价格拍卖中,所有成功的竞价者是按照同一个价格———中标价或中标价加一定百分点来进行支付的。而在多价格拍卖中,所有成功的竞价者要按照各自的报价进行支付,然后以计算中标价以上的投标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非竞争性投标的发行价。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财政部已对中标价格的确定进行了一定调整,规定从20起在确定中标价格时采用以下方法:标的为利率时,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标的为利差时,最高中标利差为当期国债的基本利差;标的为价格时,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的承销价格。这种近似多价格拍卖的中标价格确定方法是比较科学的。

5.对一级自营商的自有账户国债购买量应加以限制

尽管在拍卖理论上还存在着一些争议,但是通常认为对一级自营商的中标数量设置最高限制是控制合谋和败德行为、保证进行正当竞争的一个有效措施。

但是目前我国国债在拍卖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一级自营商进行投标进而承购,再由其向社会公开发售,由投资者自愿认购的。在这一过程中,财政部对一级自营商自有账户的国债购买量未进行任何限制。所以当发行利率偏高时,会出现大批的自营商自行持有国债,不进行分销,由此导致众多中小投资者无法买到国债的现象发生。仍以010107国债为例,当时参加承销的58家一级自营商中有33家未将国债进行分销,分销额只占市场注册总额的4.1%,致使大批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买到国债。

6.完善相关市场制度

首先,我国国债目前基本上还只是单纯的融资工具,而未能成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年,中央银行首次向14家商业银行总行买进2.9亿元面值的国债,启动公开市场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公开市场业务还很不成熟,还未能成为我国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而且国债的融资融券业务、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抵押业务等均未能有效地开展起来,致使国债不能客观地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也未能形成合理而富有弹性的国债利率结构,为其他证券的发行提供信用程度、利率浮动大小的参考依据,更不能使国债利率成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

其次,我国国债增长较快,但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国债在全国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过小,中国所有债权市值占金融资产的比重仅10%左右。而且中央银行的总资产中国债的比重不大,商业银行资产中国债所占比重也很低(不到2%),这样国债很难履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职能,国债利率也无法成为基准利率。

再次,国债的流动性问题值得关注,国债二级市场有待完善,而且国债衍生品市场(期货及国债回购)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国债衍生品除了具有避险的功效外,它还有助于提高国债的流动性。目前我国国债市场除了现货交易以外,衍生工具就只有“质押式回购”;且自1995年我国取消了国债期货以来,到目前国债期货市场仍未开放。值得注意的是,几年前国债期货价格所以容易被操纵,是因为当时国债的发行量不大,特定品种的国债发行量就更小了,以该品种为标的的衍生产品的价格就极有可能被人操纵。随着国债发行量的增大,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已经逐步减小了。另外,我国的国债回购在操作上仍然很不规范,经常出现突发性限制回购的现象。仍以20第7期记账式国债为例,由于大批自营商拆借资金购买国债,而且自营商不肯向社会公众分销国债,因此为了迫使自营商吐出国债,央行就宣布暂停国债回购,这实际上是国债市场上的一种违约行为。日前,财政部表示年将根据市场需要,研究推出诸如开放式回购、远期交易等操作相对简单且风险相对容易控制的交易方式,以活跃国债二级市场,这—举措是非常积极、及时的。

最后,缺乏国债发行、交易及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必须引起注意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自营商、机构投资者等国债市场成员的行为缺乏法律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的信用问题。

二、完善国债发行机制的建议

总的来说,我国的国债市场还很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健全,而且从发行机制到流通领域,政府的非市场化操作以及市场的非规范运作现象比较严重。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国债发行成本较高,持有人结构单调,利率结构僵硬。自以来,我国国债规模迅速增长,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可以预期在短时间积极财政政策仍不能轻易淡出,发行国债以带动社会投资和消费仍将会是短期内我国政府的主要经济政策。国债余额的快速增长使国债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背景下,设计有效科学的国债拍卖机制以提高国债发行收益,加快我国国债发行机制的完善和改革就十分必要了。

首先,在国债发行机制的完善过程中,必须坚持国际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洋为中用”的原则。我国的国债发行历史较短,市场化的运作刚刚开始,从发行主体到投资主体的行为运作都还很不完善。对于国债这个关系到国计民生、具有长期持久性的政策工具而言,仅靠摸索发展是行不通的。而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大多有较长的国债发行史,相关理论研究和市场运行经验都比较成熟、丰富。在我国的债券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借助大量有益的国际债券发行及市场建设的理论、经验和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只有在对国际经验既了解其基本原理,也了解其产生的经济、法律背景和文化传统、习惯的基础上,真正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教条出发,才能将外国有益的经验为我所用。

其次,还必须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以严格规范的制度来促进发展。对新兴金融市场来说,起步阶段制度规范基础打得牢一些,日后的发展就会更稳、更快一些,市场发展的挫折成本也会降低。所以在尽快建立有效的国债拍卖发行机制的同时也必须加大力度,完善国债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使交易方式法制化,市场框架制度化,并增强国债市场的发行及交易的透明度,使我国的国债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市场化,从而推动国债市场稳健、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K1emperer.P.AuctionTheory:AGuidetotheLiterature,        JournalOfEconomicSurveys,.

[2]刘晓军,席西民。拍卖理论与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3]杨大楷。国债综合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篇11: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研究

中共隆林县委组织部课题组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如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几年来,隆林县委根据中央《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方法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如,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干部绩效考核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性的量化考核,但目前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尽管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但从各单位规定的内容来看,都比较原则和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往往无法进行实际考核。有的单位简单地把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缺乏具有本地方和本部门特点的专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受到严重影响。这样容易导致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参与考核人员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凭印象主观臆断,得出的结论模糊缺少层次感和说服力;二是对考核容易持消极态度,不负责地做出评价,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容易导致从个人感情出发,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使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大打折扣。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目前干部考核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时工作绩效考核,出现了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的现象,使得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依据。难免会出现以领导干部的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定期或年度考核依据的“近因效应”,以及因被考核者的某一时的言行影响定期或年度考核评判“晕轮效应”,从而导致凭印象、凭记忆定论。从干部管理的角度看,忽视动态考核,就不能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变化和最新发生的问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批评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致使一些干部自身要求不严,缺点和错误日积月累,由小变大,以至最终对自身成长和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此外,不能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在考核遇到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方法,以至使考核材料“一件衣服大家穿”,考核结果失准失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其内容的笼统性和考核方法的单一性决定了其考核评价的不完善性。第一,对干部实绩的综合性评价不够,致使考核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假成份,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具实性;第二,对未列入责任目标的一些重要工作缺乏层次性,对不同职级干部的评价中出现主要领导年年评优、一般干部轮流坐庄,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的发挥。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存在脱节现象,之所以出现评分者被评为不称职外,其它人员千篇 一律的为称职,一些不称职的干部难以通过现有的考核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依据。由于考核后缺乏表现优秀、政绩突出和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的剖析,还没有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和提拔降免真正挂起钩来,导致考核成为无关领导干部痛痒的形式,以至很多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就要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内容、方法,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科学体系。

一、创新考核机制,按照分级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建立科学的干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只有按照科学的分类管理要求,对具有不同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不同成长规律的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才能适应社会管理日益科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应当说,过去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的方法、内容等方面还多少有些滞后,难以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转变。针对干部考核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考核工作,形成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1、在考核方法的改进上,力求形式多样,层次有别,手段丰富。在新的形势下,只有探索和寻求新的手段和新的方法,才能防止和克服目前考核工作的局限性。

具体说:一是采用分类考察方法。按照不同职位、不同工作性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不同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第一、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党委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2)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3)权力机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4)审判机关工作人员;(5)检察机关工作人员;(6)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7)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8)企业管理人员;(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

第二、制定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因其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明显不同,分别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对系统、完备的法规进行管理;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其具有与国家公务员相类似的特点,则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二是多用动态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工作内容考察的同时,还要对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了解。

三是运用逆向考核方法。考察中,在干部现任职务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时,谈及缺点或不足时,往往有顾虑,不愿谈。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到干部原单位了解一下,这时谈话者大都能畅所欲言,直言不讳。

2、在考察内容的完善上,力求要素明确,内涵具体,直观清晰。干部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情况,为提拔使用、降职免职、交流轮岗、奖惩教育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因此,在考核中,一是要突出考“廉”的内容;二是要增加考“个性”的内容;三是要充实考“不足”的内容;四是要考“历史”的内容。

3、在考核标准的设置上,力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衡量有据。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注意把握几个关系:一是准确把握德与才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资历与能力、学历与水平的关系。也就是说,判断水平看学历,判断能力看资历。三是正确辨别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四是正确分清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4、在考核责任的落实上,力求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制定考核责任制时,一是要明确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遵守公平合理、宽严得当的原则。三是要实行责任主体与追究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考核责任制必须做到周密、细致、明确,同时又要简便、易行,这样才能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五是要本着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创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考核指标

所有的考核体系,无论是考核内容、方式方法,还是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都是围绕整个考核指标来进行的,缺了它,就会使整个考核工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它在整个考核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说显得十分关键。如何建立好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呢?

首先是制定工作总目标。这个总目标,主要是指组织系统的任期目标。它包括任期内应完成的确定性目标和不确定性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同时也包括为完成目标任务所应体现出的德才表现。总目标制定后,再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总目标中的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成员,使之具体化。

通过这一目标的制定,可以使每一个组织及其成员,充分认识自己需要做什么,需要规范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确定性目标,哪些是不确定性目标?哪些工作可以创造性开展,哪些工作可以常规性运行等,从而使整个工作开展做到有的放矢,防止出现工作中的盲目性、交叉性和大锅饭,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益,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功大家抢、有责大家推的不良现象发生。

其次是确定考核的评价标准。有目标,就必须要有标准,没有考核的标准,就难以认定工作的好坏与优劣。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化,要有一定量的程度要求。应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实绩完成状况分人制定出各个等次的具体标准,以便在考核时,对号入座,防止定性难,难定性的问题出现。只有做到考核标准的具体化和合理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否则仍继续沿用现在的定性考评法,不仅考察组难以把握,而且所作的结论本人也不会信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出现。

第三是制定配套合理且有利于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奖惩办法。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考核的目的,就是要兑现奖惩,否则就失去了考核工作的应有意义。奖惩可分为经济奖惩和职务奖惩。从近几年实践情况看,经济奖惩适宜一次性兑现,不适宜晋升工资。晋升工资体现不出很强的刺激性和竞争性,引不起人们的

篇12: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研究

中共隆林县委组织部课题组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如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几年来,隆林县委根据中央《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方法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如,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干部绩效考核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性的量化考核,但目前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尽管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但从各单位规定的内容来看,都比较原则和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往往无法进行实际考核。有的单位简单地把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缺乏具有本地方和本部门特点的专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受到严重影响。这样容易导致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参与考核人员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凭印象主观臆断,得出的结论模糊缺少层次感和说服力;二是对考核容易持消极态度,不负责地做出评价,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容易导致从个人感情出发,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使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大打折扣。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目前干部考核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时工作绩效考核,出现了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的现象,使得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依据。难免会出现以领导干部的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定期或年度考核依据的“近因效应”,以及因被考核者的某一时的言行影响定期或年度考核评判“晕轮效应”,从而导致凭印象、凭记忆定论。从干部管理的角度看,忽视动态考核,就不能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变化和最新发生的问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批评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致使一些干部自身要求不严,缺点和错误日积月累,由小变大,以至最终对自身成长和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此外,不能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在考核遇到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方法,以至使考核材料“一件衣服大家穿”,考核结果失准失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其内容的笼统性和考核方法的单一性决定了其考核评价的不完善性。第一,对干部实绩的综合性评价不够,致使考核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假成份,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具实性;第二,对未列入责任目标的一些重要工作缺乏层次性,对不同职级干部的评价中出现主要领导年年评优、一般干部轮流坐庄,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的发挥。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存在脱节现象,之所以出现评分者被评为不称职外,其它人员千篇 一律的为称职,一些不称职的干部难以通过现有的考核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依据。由于考核后缺乏表现优秀、政绩突出和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的剖析,还没有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和提拔降免真正挂起钩来,导致考核成为无关领导干部痛痒的形式,以至很多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就要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内容、方法,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科学体系。

一、创新考核机制,按照分级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建立科学的干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只有按照科学的分类管理要求,对具有不同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不同成长规律的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才能适应社会管理日益科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应当说,过去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的方法、内容等方面还多少有些滞后,难以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转变。针对干部考核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考核工作,形成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1、在考核方法的改进上,力求形式多样,层次有别,手段丰富。在新的形势下,只有探索和寻求新的手段和新的方法,才能防止和克服目前考核工作的局限性。

具体说:一是采用分类考察方法。按照不同职位、不同工作性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不同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第一、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党委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2)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3)权力机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4)审判机关工作人员;(5)检察机关工作人员;(6)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7)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8)企业管理人员;(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

第二、制定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因其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明显不同,分别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对系统、完备的法规进行管理;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其具有与国家公务员相类似的特点,则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二是多用动态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工作内容考察的同时,还要对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了解。

三是运用逆向考核方法。考察中,在干部现任职务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时,谈及缺点或不足时,往往有顾虑,不愿谈。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到干部原单位了解一下,这时谈话者大都能畅所欲言,直言不讳。

2、在考察内容的完善上,力求要素明确,内涵具体,直观清晰。干部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情况,为提拔使用、降职免职、交流轮岗、奖惩教育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因此,在考核中,一是要突出考“廉”的内容;二是要增加考“个性”的内容;三是要充实考“不足”的内容;四是要考“历史”的内容。

3、在考核标准的设置上,力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衡量有据。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注意把握几个关系:一是准确把握德与才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资历与能力、学历与水平的关系。也就是说,判断水平看学历,判断能力看资历。三是正确辨别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四是正确分清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4、在考核责任的落实上,力求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制定考核责任制时,一是要明确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遵守公平合理、宽严得当的原则。三是要实行责任主体与追究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考核责任制必须做到周密、细致、明确,同时又要简便、易行,这样才能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五是要本着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创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考核指标

所有的考核体系,无论是考核内容、方式方法,还是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都是围绕整个考核指标来进行的,缺了它,就会使整个考核工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它在整个考核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说显得十分关键。如何建立好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呢?

首先是制定工作总目标。这个总目标,主要是指组织系统的任期目标。它包括任期内应完成的确定性目标和不确定性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同时也包括为完成目标任务所应体现出的德才表现。总目标制定后,再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总目标中的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成员,使之具体化。

通过这一目标的制定,可以使每一个组织及其成员,充分认识自己需要做什么,需要规范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确定性目标,哪些是不确定性目标?哪些工作可以创造性开展,哪些工作可以常规性运行等,从而使整个工作开展做到有的.放矢,防止出现工作中的盲目性、交叉性和大锅饭,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益,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功大家抢、有责大家推的不良现象发生。

其次是确定考核的评价标准。有目标,就必须要有标准,没有考核的标准,就难以认定工作的好坏与优劣。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化,要有一定量的程度要求。应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实绩完成状况分人制定出各个等次的具体标准,以便在考核时,对号入座,防止定性难,难定性的问题出现。只有做到考核标准的具体化和合理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否则仍继续沿用现在的定性考评法,不仅考察组难以把握,而且所作的结论本人也不会信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出现。

第三是制定配套合理且有利于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奖惩办法。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考核的目的,就是要兑现奖惩,否则就失去了考核工作的应有意义。奖惩可分为经济奖惩和职务奖惩。从近几年实践情况看,经济奖惩适宜一次性兑现,不适宜晋升工资。晋升工资体现不出很强的刺激性和竞争性,引不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如果推行一次性奖惩就不同了,其效果会发生很大变化。在经济奖惩上,不仅对优秀干部要实施奖励;而且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干部要坚决兑现惩罚,这样既可减轻财政兑现奖励所带来的负担,同时也能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职务奖惩方面,可与经济奖惩一并进行,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而言,考核不适宜于奖励职务职级的晋升,因为它本身就是任期内考核,如果再与职务晋升挂钩,就难免会出现急功近利等不良现象。当然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晋升的依据。但对那些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干部,只要考核认为不属于客观因素造成,就应当给予免职、降职处理,这是解决领导干部出口不畅的有效途径。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把握住五点:一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二要有全面性。考核内容要涉及经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局,三要突出重点。要选择那些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指标。同时,还要突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四要有合理性,指标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必须是经过艰苦的努力能够实现的。五要有可操作性。凡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使考核指标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

第四是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干部的工作实绩。增强实绩认定的准确性,必须辩证的分析和评价工作实绩,应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虚”绩和“实”绩的关系。必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考,两个成果一起要的原则,既重视有形的硬任务,也不能忽视无形的“软指标”,不能顾此失彼,搞“单出头”。二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注意对实绩取得过程的考核,尤其是对干部的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情况等方面要进行重点考核,以正确区分和评价班子集体与每个成员的实绩,防止出现一“绩”多用和吃政绩“大锅饭”现象。同时,注意区分责任,分清主次,防止实绩均摊现象或实绩独揽问题的发生。三是个体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必须注重分析干部开展工作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和基础,对实绩成因进行客观、全面分析,避免实绩考核认定上的简单化、片面化。四是当前实绩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考核显绩,更不能忽视潜绩,并注意分清现任领导干部与前任的实绩,既要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又要看给后任留下了什么,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五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考核和评价一个班子、一个干部的工作实绩,不仅要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更要看其能否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维护大局。

三、创新考核办法,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正常化、规范化

(1)、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可以为定期考核积累材料,提供情况,有助于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因此,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要在全县科级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积极实行干部表现登记卡制度,由县委统一印制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季度登记卡。按德、能、勤、绩、廉等内容,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写。每季度末由主管领导审核填写意见并存档,作为年终总结和定期考核的依据。同时,县委组织部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每年要保证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及时收集新闻媒介、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和反映,有效地实施对领导干部的平时了解和考核,为定期考核奠定良好的基础。

(2)、把诚信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政府是国家信用代表,党政领导干部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者,政府信用行为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针对政府信用中存在的政策兑现、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一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严格的科学的政府采购机制,减少采购浪费和腐败;推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货币化和财富公示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好心办坏事”造成严重损失与危害的决策的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防止一些党政干部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通过公安、银行、学校、社会团体、私人社交圈等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诚信记录档案;同时,要把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学、述学、评学与考核相结合起来,对那些弄虚作假、不讲信用;不学无术、瞎干蛮干的要给予“下课”。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无信必颓。只有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才能体现客观、公正和真实。

(3)、进一步提高考核者的素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质量的高低与考核者自身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领导班子的职能和领导干部职责不同,考核者面对的考核对象也比较复杂,要想能够全面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需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谈话艺术,也需要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而实际上我们一些考核人由于知识基础不够扎实,工作阅历比较单一等问题,加上平时缺乏必要的培养,基本素质还不适应考核工作的需要,从而使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受到一定的影响。要不断提高考核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部门要注意把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有一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考核队伍中来。考核人员要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经济工作、党的建设的相关知识,并能够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观察和识别干部。

(4)是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认真研究和建立治假防假机制。

首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统计、工商、计划、财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季度报表、半年分析、年终考核等多种监控办法,加大对指标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的质量和效益。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考核结合起来。由组织部门吸收财政、审计人员参加考核组。审计要根据行业特点,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对行政机关,要审计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对事业单位,要以审计预算外资金收支为重点;对企业单位,要以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为重点。

其次,要从保证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出发强化统计工作职能。要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其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建立统计数据报送责任制,使统计工作与实绩考核相衔接,对那些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指标项目,应同时纳入统计部门的统计体系。同时,要与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开展经常性的实绩考核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第三,要从扩大民主出发增强群众参与“评绩”的程度。要实行干部实绩考核预告制度,向群众公开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的民主程序和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和组织更多的群众参与考核。要增强群众“评绩”的权威性,把群众意见作为认定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以切实增强实绩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要从完善制度规范出发落实考核责任制。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把考核工作质量作为衡量考核人员素质及工作表现的重要标准,对工作不细致,考核有误或隐瞒问题而造成用人不当的考核人员,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设立“伯乐奖”,对举贤有功考核者给予重奖。

四、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建立起优胜劣态的用人机制

干部考核能否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好基础环节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要由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合理有效的充分运用来决定。考核结果成为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资历惩诫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才能得到保证,才能树立和张扬正确的用人导向;反之,考核结果如果得不到应有尊重,运用不充分,甚至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变味失效,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得到根本遏制,反而会愈演愈烈。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重在与干部的任免奖惩直接挂沟:一是要有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三类考核”(任职、平时、定期)都必须严格按照干部考核工作流程进行,以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同时,有关方面必须对考核初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加以认定,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此外,还应加大对“拉票”等不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的监督查处力度,尽量防止出现 “民意失真”和“公论不公”的情况。二是要避免一次考核定终身。重点是将“三类考核”(任职、平时、定期)有机结合,确保考核机关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考核对象的实际总体情况。三是要把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解决干部能“干”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及时准确地运用好考核结果,要将平时考核中长期连续被评为“优秀”的同志作为优先提拔对象,重点加以培养;对评为“称职”以下(不包括“称职” )的下一年度不作为提拔对象;特别对考核中群众意见大、实绩差,经组织认定的确不能胜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 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加以调整,平级调整、或转任非领导职务、或离岗培训、待岗、或降职任用,直至免去现职(重点是考核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者)。以此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选人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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