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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学校再认识论文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要“办出各自的特色”,关于“特色”的理论研究和学校实践渐成热点。但理论研究的众说纷纭和学校实践的五花八门,一直困扰着教育界许多人士。因此,当前再对“特色学校”这个“老话题”加以探讨,显得尤为必要。我们认为,特色学校是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整体风貌和显著的育人效益的学校。学校的发展应当表现出“优势项目——特色学校——名牌学校”的轨迹。
一、独特的整体风貌和显著的育人效益,是特色学校最本质的内涵,创建特色学校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提高育人的质量。
毫无疑问,基础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德、智、体、美等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实现规范办学。但是强调办学的统一性,并未排斥办学的多样性。在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下,成千上万的中小学,努力创建特色学校,努力打破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划一格局,追求学校的特色化和学生的个性化。我国中小学特色化发展,与国外中小学个性化、特性化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关键是对特色学校的内涵,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有了这个前提,其表现形式才会万变不离其宗。
1.特色学校不等于学校拥有一批特长学生。建立若干兴趣小组,让一部分学生参与其中,在各级竞赛中获奖,就称为特色学校,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何况有些学生有特殊的家教或因参加某些培训而显示出特长。特色学校必然会拥有一批特长学生,但是拥有一批特长学生的学校,并非就是特色学校。在创建特色学校过程中,应该是大多数学生参与,甚至是全体学生参与,对所有学生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那种只有少数学生介入的特色项目,层次虽然高,但只能是拥有特长学生,而不能冠以“特色学校”称号。因为这种少数学生参与的行为,不可能对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有力的推动。
2.特色学校不等于学校特色。学校特色的界定,在理论界达20种之多,可见分歧之大。其中趋于认同的核心要素,是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独特的个性风貌。学校特色的外延,在各地实践中表现得相当宽泛,即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形成特色,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局面。但学校特色不等于就是特色学校,我们趋向于把它们理解为同质而不同层次的两个概念。学校特色指的是学校工作的某个方面形成特色,是局部特色,可以称之为特色项目或优势项目,如写字教学、计算机教学、科技教育、艺术教育、体育等。而特色学校则是特色渗透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出独特的整体风貌。当然,学校特色与特色学校是有联系的,学校特色可以且应当发展为特色学校,这是一个由局部向整体推进的过程。目前各地中小学的特色建设,大多数只是处于学校特色(优势项目)阶段,形成特色学校尚需时日。
3.特色学校不等于全校学生被“一刀切”地发展同一特长。特色项目建设中的“一刀切”现象需要正确地认识。有些学校划一地要求全校所有学生训练同一项目,发展同一特长。这样,“学校特色”是发展了,但是学生个性发展被遏制了。学生个性发展应当是自主的、多样的。有些学校在多个特色项目发展中着重打造某一项目,使学生个性得到自主发展,学校特色也得到充分体现。所以,在倡导“一校一特色”的发展理念时,应当从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出发,因材施教,切忌步入“一刀切”的误区。
二、在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中,从学校的实际出发,运用教育策划打造优势项目,是创建特色学校的突破口。
特色学校在素质教育大环境中,显示出特有的令人神往的光环,蕴含着不尽的能量。素质教育是肥沃的土壤,特色学校是艳丽的花朵;素质教育是时代本源,特色学校是具体体现。特色学校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产物,有力地推动、丰富和完善着素质教育。我们认为,打造优势项目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开端。
1.精心策划。教育策划应当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策划理论,就如何创建特色学校作系统的研究、分析和论证,以形成一个预想性方案,动态控制创建特色学校的全过程。
优势项目的策划要遵循“三个出发”。一是从学校实际出发。以本校实际进行客观分析,通过分析,认识本校的优势和劣势,合理选择和打造本校优势项目,构筑学校新的可持续发展的平台。选择优势项目不能东施效颦,也不能好高鹜远。优势项目的确认,不仅仅取决于校长或教师的专长和愿望,需要考虑各种客观条件,诸如本校的基础、条件、传统、生源状况和教师素质等。那种不从实际出发,冲动而盲目确定的优势项目,很难获得可持续发展,结果必是昙花一现,缺乏生命力。二是从素质教育的理念出发。实施素质教育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努力方向。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对教育投入巨资,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开展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创造力、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加强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我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各中小学应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出发选择特色项目。三是从公众需求出发。随着各地招生制度的改革和民办学校的兴起,生源竞争日趋激烈,各校纷纷直面并应对眼前的'挑战和机遇。实现特色就是创优的过程,创造特色就是给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提供其所需要的新内容和新水平的服务。
2.运用资源。学校打造特色项目,需要运用各种教育资源,以形成项目优势。一是校本资源,每一所学校都或多或少拥有自己的教育资源。资源散布于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当中,关键是学校决策层要善于发现、挖掘、组织和运用资源。二是社会资源,学校不是封闭的,总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学校特色往往是所在地域文化特色的体现,创建特色学校是对本地区特色文化的接纳、继承、弘扬和超越。学校特色建设藉此就有稳固的基础,就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3.建立“特区”。打造特色项目,作为创建特色学校的突破口,学校决策层需要打破常规,建立“特区”,给特色项目执行者以更大的创造和发展的空间。
三、特色学校是学校发展的中继形态,特色学校要想提升为名牌学校,其学校的文化特征应该逐渐显著。
优势项目体现出来的先进性、独特性和优质性,逐渐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持续扩散,经近不断深化和不断发展,不断提升实践层次、理论层次和文化层次,会形成学校独特的整体风貌和显著的育人效益,至此,学校进入了特色学校的境界。到达这个境界,学校并非功成名就,还要以容纳和开放的办学理念,继续保持强势发展,以期进入名牌学校的行列。当然,考察名牌学校的形成轨迹,并非都是走“优势项目——特色学校——名牌学校”之路,但这无疑是其中的一条道路。
在特色学校创建过程中,学校文化特征逐渐显著。学校文化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和人际关系文化。时间越长,文化积淀就越丰富、越深厚、越有底蕴。“优势项目——特色学校——名牌学校”的过程,不是关起门来独善其身的过程,学校文化在积淀的同时还需要传播,由此对周边学校发展产生冲击和拉动,发挥出名牌效应。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往往是双向互动的,既有信息输出,也有信息反馈,而信息反馈促进了特色学校的进一步完善。
四、创建特色学校是一个长期进取和积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几个关系,要体现教育创新的思想,要做到与时俱进。
1.规范与特色的关系。学校是在规范办学基础上发展特色,特色是在规范办学中,就某一教育要素的拓展与丰富,是在规范基础上的个性优化,以此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不能以牺牲学校整体中的部分要素为代价,去突出某些教育要素,例如把属于基础教育的中小学办成专业式的“书法学校”、“艺术学校”、“体育学校”、“职业学校”。不执行课程计划,一味地强化某一课程,以期办出特色来,这种认识和实践上的偏差是要避免的。
2.稳定与创新的关系。创建特色学校是一个持久追求办学独特性和优质性的过程,有些成就显著的特色学校,往往历经几任校长持续性的打造。那些换一任校长就更换一个特色,甚至一任校长就更换几个特色项目,以显示不断创新的学校,是目光短浅的。特色需要历时,需要固化,需要稳定。当然,稳定是相对的,创新才是绝对的,有“新”才有“特”,建立在稳定基础上的特色创新是要提倡的。
3.创建特色学校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当前各地正在推进的课程改革,为特色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尤其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新形势下,校本课程的开发为创建特色学校提供了新的源泉。特色学校要不断吸收新一轮课程改革理念,不断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思想和实践经验,不断创出时代新高。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从知识经济时代制造业的特征着手分析,揭示了制造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所面临的形势和应该作出的选择;指出了只有进行最具竞争力的资源配置和整合,制造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才有生命力;最后提出了如何构建知识型制造业的建议。
关键词:知识知识经济知识型制造业知识型制造企业
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认为当今新型经济就是知识经济。世界银行副行长瑞斯查德指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比原材料、资本、劳动力、汇率更重要的经济要素。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在现代经济中,知识正成为真正的资本与首要条件。而国际互联网络在以年增百万用户的高速度,意味着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
本文围绕着知识型制造业问题进行探讨,对文章结构作了这样的安排:首先重新阐明了知识经济时代制造业特点、定位与作用,之后,指出了制造业面临的形势和应该作出的选择,最后,详细阐述了如何构建知识型制造业。
知识经济时代制造业的特点
知识和技术的创新成为制造业重要的基础。据统计,OECD成员国GDP中有50%以上是以知识为基础的。,OECD国家的科研经费中,有2/3用于高技术产业,而且制造业中的高技术行业的薪酬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从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来看,在农业经济时代低于10%;工业经济时代后期,达40%以上;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将到达80%以上。
知识型制造业是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中心展开的。在知识经济时代,以计算机、微电子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是产出和就业增长最快的产业。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工业化发达国家,计算机、通信设备等的增长超过了10%。北美和欧洲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国家在1992至1993年按20%的增长速度向半导体工业投入资本,到了1994、1995年度,这个速度达到34%以上。
知识向制造业的渗透越来越深入。一方面知识因素越来越多的种类和越来越深的参与程度介入经济活动之中,并且,知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以知识为基础,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运用、传播的知识经济,不仅日益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消费方式,而且影响和改变着经济的增长方式,资源的配置方式。具体地说,其一,知识大大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其二,知识含量增大,产值趋于轻型化。经济要素中的物质生产要素越来越少,无形的知识含量越来越大,知识要素使得其他生产要素呈生产效用递增。例如,现代用光纤取代了铜线,以数码产品替代了模拟产品。最后,制造业的知识化程度不断加深,知识型员工的比例逐步增加。经济过程及其结果的知识取向增强,知识含量越来越高的趋势。另外,就业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劳动力由生产制造领域大量转向服务领域,而西方发达国家服务领域的劳务成本已占总成本的80%,制造业工人已下降到雇员的10%左右,知识工人(注意:不是技术工人)正在成为劳动力队伍的主体。
制造业的定位与作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制造业的存在似乎被人们淡化了。尤其是伴随着通讯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虚拟企业,使人们有一段时间对虚拟形态的企业趋之若鹜。然而,实际情况表明,虽然在工业发达国家,从事制造业人数在逐年下降,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也有所下降,但是制造业仍然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据估计,工业化国家70%至80%的物质财富来源于制造业。80年代以来,美国增大了对制造业的投入,在90年代制定了“先进技术计划”、“技术再投资计划”、“先进制造技术计划”、“制造业发展伙伴关系计划”等重大规划,使得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促使美国经济后来连续100多个月的增长。美国产业结构中,制造业占20%,对国民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超过20%,拉动其他产业30%,拉动经济增长率40%。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实现了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使日本从以重化工业为主转向以高附加值、低能耗为主的机械、电子等制造业,使“日本制造”走遍全球。日本产业界认为制造业有“三大贡献”:对世界技术进步的贡献、对世界经济运行的贡献和对全球环境保护的贡献。德国对制造业的重视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德国1100万人在制造业就业,占就业总数的1/3。而且,德国认为其就业机会、收入来源、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造业,特别是出口型制造业。由此可见,制造业依然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产业。
制造业面临的形势和应作的选择
据报导,在过去十年里,高新技术在OECD成员国的制造业和出口业中所占份额已经增长了两倍以上。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如教育、通讯和信息部门增长更快。而用于研究的支出已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3%,教育平均占了OECD政府支出的12%。可以说,知识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中心力量。
制造业企业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生存、发展和壮大,必须清醒认识这个时代的特点。具体地说,首先,是企业管理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是信息化带来的考验。全球信息网络的形成,加快了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递速度,缩短了客户和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的距离,使得企业能够依照自身的情况经济合理地利用全球的资金、技术、劳动力和原材料等各种资源组织生产,并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甚至于进行售后服务。有统计显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降低15%到30%的新产品开发成本,缩短30%到60%的研究开发周期。二是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知识经济时代,使世界经济全球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近年来,世界500强企业中,已经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在我国投资设厂,或销售产品,其中,80%以上是制造业。在知识经济浪潮的推动下,欧美及其他发达国家开展了“企业再造工程”,将传统的金字塔型的企业组织改造成为网络型组织结构。对此,我国企业应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自身条件,建立起有效的制造业企业组织管理模式是一大课题。
其次,制造型企业组织管理结构也面临着改造。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经预测:以后,企业的管理层次将比今天的企业减少一半以上,管理人员将不会超过今天的三分之一。知识经济的发展必将对企业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只有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要求,企业才能占领市场,才能生存、发展。因此,企业必须由过去的集权的、单一的组织结构向分权的、多元化的组织结构转变。
知识型制造业的特征及构建
本文认为知识型制造企业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制造业生产要素的知识化
它是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在制造业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制造业不断增加在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提高技术消化、研究、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知识含量;逐步更替和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增大生产资料的知识比重;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培养和开发技术含量和知识水平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
制造业中从业人员的知识化
最主要的指标是制造业中蓝领、白领、金领的数量和比例。美国是一个典型例子。蓝领工人在20世纪40年代末达到顶峰,之后不断下降,1995年占产业工人的20%,预计再过,蓝领工人占美国劳动力的10%,甚至于更少。与此同时,知识型从业人员例如工程师、信息系统设计人员、经理人员、研究开发人员等要扩大到70%左右。
制造业资源中知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在过去制造业的生产要素中,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对制造业至关重要、缺一不可。而且,这三大要素仍然发挥着重要重要。但是,知识及其附产品在现在和将来的制造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决定制造业竞争力的第四个生产要素。
制造业生产产品的知识化/智能化
例如,智能型电冰箱可以“告知”人们何时除霜;家庭恒温器能够感应室内的温度并自动加热或降温。固特异公司开发出装有集成电路的“智能轮胎”,它可以收集、分析轮胎压力数据,并在仪表台上显示该信息。这些既是知识型制造业的表现特征,也是知识型制造业的结果。
由此可见,知识经济时代的制造业要想不断更新和提高制造业知识竞争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尽快实现知识化管理及运作。具体地说,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必须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变革制造业组织结构,增设或强化知识管理。其一是使得制造业组织分立化,办法之一是将一些有潜力的产品从原企业分离出来,选派有技术、懂管理的人才去经营,即横向分立;另一种是将同一产品的上下游工序分离,增强专业化程度,即纵向分立。其二是导入柔性化组织管理模式。打破传统企业的僵硬的部门之别,等级之别,形成跨部门、无等级的工作团队、项目攻关小组等灵活的组织形式。其三是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全员市场管理”(TMM)的组织结构,形成市场内部化的'机制,增强上下工序间、部门间、分公司之间的客户服务意识,突破传统企业的职能结构或矩阵结构的条条框框,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其四是由传统金字塔型管理结构转变为“哑铃”式结构,即,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减少信息在中间环节的传递失真或缓慢情况,不但减少企业内部的中间管理层次,而且减少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环节,使得商品、信息、技术、服务的消费者同时又是它们的生产者,消费者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参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过程,这样,企业与消费者、企业内部各层次的距离缩短了。
第二,必须进行制造型企业再造。制造业企业经历了从企业内部再造到组织之间再造的过程,其核心就是保留和加强企业的最具竞争优势的增值(Value-added)活动,构建起包括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和客户在内的全新网络,企业因而更富有弹性和快捷。
第三,加强对知识和人才的管理,营造学习的气氛。制造业组织内部必须形成重视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和企业文化,鼓励和要求企业成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思想,从而增大企业内部知识含量,产生知识和团队的整合效应。
最后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重视和尊重人力资本产权与知识产权在制造业中的作用。知识的生产、扩散、应用、创新以及作为知识结晶的“智能产品”都是从人的大脑产生的,说到底,是以“人”为载体的。因此,“人本管理”,即以人为本,尊重人才,激励人才,建立起公正、合理、科学地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机制,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它显得尤其重要。
不夸张地说,对知识的投入是知识型制造业的核心,知识已经超越了资金、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成为当今企业生存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企业对知识的运用不仅创造了价值,而且也给企业创造了竞争力,最终增强了制造业的竞争力。
总之,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生产要素的地位空前提高,它不再是资本生产的附庸。相对而言,知识本身的稀缺和知识生产能力的不足日益成为制约经济高速发展的瓶颈。对知识的需求成为人类实现其他一切预期的前提,而知识生产本身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知识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经济组织结构形态、社会生活结构方式,甚至于人的价值原则,即知识观,而且深刻地改变着企业的经营方式。总之,制造业的知识化,或者说,构建知识型制造业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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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逆反心理的再认识论文
关键词:青少年,青春期,逆反心理,再认识
摘要:在心理学中,逆反心理是指一种比较稳定的、对客观事物表现与一般人对立或相反的情绪体验或行为倾向,也是人们之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而对对方的要求采取相反态度和言行的一种心理状态。在青少年中,这种心理表现尤为明显,不少的孩子处处与教育者“对着干”、“反着来”。传统的观点认为,这是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因为独立意识的萌发而产生的一种负面的情绪体验,是人生成长的必然。但是,我们发现,多数青春期的孩子都能平稳的度过这一时期,逆反心理并不是青春期孩子的专利,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对此要重新认识,深入了解中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的具体原因,并更多地审视自己的教育方式,科学有效地引导青少年对情绪的自我控制和调节,帮助他们塑造健全的人格。
目前有些青少年,对于家长、老师的教育、劝导,或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或言辞、行为反应激烈,明显表现出不满甚至反抗,更有一些青少年,好像故意跟施教者赌气似的,总是无缘无故地表现出抵制、反抗情绪。这种从心理上不顺从权威、行为上有意对抗权威的反叛式行为模式,被称为逆反。人们对青少年的这种反叛式行为模式的看法比较统一,大都认为,这是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因为独立意识的萌发而产生的一种负面的情绪体验,是人生成长的必然。而对于青春期孩子们表现出的逆反心理和反抗行为,教育者们包括家长在内,都一直在积极地探讨着应对的策略。
逆反心理,作为一种反常心理,虽不同于变态心理,但仍具有一定的`危害性。逆反心理过重或自己不善于处理和调节,会给青少年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并能引起心理障碍,因此,作为教育者,我们有必要了解逆反心理产生的具体原因,从而科学有效地引导青少年在产生逆反心理时进行自我控制和调节,努力塑造健全人格,平稳度过青春期。
那么,逆反心理真的是青春期孩子们必然会有的性格特点吗,其产生的根源真的只是因为孩子们个体的成长吗?
就其家庭教育环境来说,专制型家庭和溺爱型家庭中的孩子更易产生逆反心理。在这两种家庭中,做父母的往往忽视子女在青春期已形成成人感、有摆脱成人的控制、追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这一事实,仍旧把子女作为依赖于己的对象和被支配的对象,不愿意放下自己已经习惯了的、高高在上的教育者身份。专制型家庭中,父母对待子女的方式往往有以下几种情况,对子女的要求多而苛刻,并常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有的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不一致,或朝令夕改,使孩子无所适从,长此下去,孩子就会对父母的要求产生厌恶心理进而进行抗拒,有的家长总以不满的、消极的甚至侮辱的方式对孩子提出要求,责问与批评多,鼓励与引导少,更有甚者,孩子稍有不从,就使用暴力和高压手段逼其“就范”……以上几种情况的出现,都会造成家庭亲子关系的紧张,一旦矛盾激化,便会加剧子女的逆反心理,使他们做出一些过激的反抗行为,如离家出走、自杀等,有的出现了攻击倾向或攻击行为。溺爱型家庭中,父母无视青春期子女飞跃发展的自我意识,仍把子女看成是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事无巨细,一切包办,孩子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能满足。表面看来,这些孩子是很幸福的,但他们在家长的大包大揽下,没有任何自主的空间,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机械地按照家长的要求,做着家长安排好的一切,这样一来,就与他们进入“心理断乳期”后独立意识的飞跃发展产生了矛盾,当其自主性被忽视,个体的个性发展受到阻碍时,他们就会对这种被“爱”包围着的生活产生反感进而排斥。如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父母对孩子嘘寒问暖,孩子不但不领情,相反却表现出极大的不耐烦,我们也曾看到这样的场面,下雨天,母亲追着孩子往他的手里递雨伞,孩子却以故意淋雨来“惩罚”心疼不已的母亲等等。生活中如此多的“好心无好报”的场面,正是父母与成长中的子女之间因控制与独立的不协调而产生的矛盾冲突的表现。“
因家庭教育方面的原因而产生的逆反心理、逆反行为,其矛盾的主要指向是父母,还有一些孩子在家中表现得很正常,但来到学校后却处处与老师们作对。我们了解到,这些孩子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差。在学校的其它活动中的表现有的也不出色。我们接触他们后发现,其实这些孩子的自尊心是很强的,他们很看重自己在老师、同学心目中的形象,有得到同龄人和师长们的理解、尊重与接纳的强烈愿望,但由于自制力差,会时不时犯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在学校,老师更多的是看重孩子的成绩,一好百好,一不好百不好。对于这样的学生,许多教师往往缺乏耐心,在管理的过程中,不乏讽刺、挖苦和斥责,甚至诱导同学集体疏远他们,这种被教师解释为“只因爱之深,所以恨之切”的教育行为,反而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更加重了学生的反感和对立情结,有的变得怯懦、退缩,对老师的教导不理不睬,而有的在遭遇歧视和冷落后,反抗行为更加突出,他们不停地以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破坏课堂纪律等行为来引起大家的关注,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和价值,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等。
如何防止或消除中学生的逆反心理,帮助他们顺利度过成长过程中的特殊阶段呢,
首先,要正确认识和看待学生的逆反心理。作为家长,不要为孩子营造一种心理定势,认为逆反就是中学生的特点,容易给孩子带来一种角色期待。毕竟绝大多数孩子都会平稳地度过中学时代。即便有部分学生有逆反现象,作为老师和家长,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逆反心理并非一无是处,它虽有妨碍孩子身心发展的一面,但也有它的正面效应,如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敢于发泄心中的不满,不会过度压抑自己的不快情绪,能让有碍心理健康的负面情绪及时释放,从而更大限度地减少焦虑和抑郁等的困惑。逆反心理也是孩子走向成熟的一种心理动力,科学家研究发现,在青春期逆反心理强的孩子,其独立意识更强。所以,针对中学生的逆反现象,重要的不是压制,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孩子不要过多责备,而是要充满耐心,因势利导,要在思想上给孩子更大的心理发展的空间。
第二,在家庭教育中,做父母的,尤其是青春期孩子的父母,对子女的身心的急剧变化和逆反行为的出现,要正确认识、积极适应、迅速转变育儿观念和对待子女的态度,把他们当作成人来看待,与他们建立朋友式的友谊关系,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给予他们自主的权利,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子女的心理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也有必要适当表示自己的喜怒哀乐,让子女了解自己的良苦用心,获得子女的理解,遇到矛盾时要多指导,少指责,循循善诱地帮助他们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一个亲子关系平等、感情沟通及时的家庭中,孩子往往会对家长产生应有的尊敬和深厚的感情,那么,由于生理、心理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一些矛盾和困惑便假容易得到解决和消除。
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要坚持民主施教,对学生的评价要客观、公正,恰如其分,对出现问题的学生要有耐心,不要轻易责备学生不该如何如何做,也不要直接命令学生去如何如何做,要注意疏导,讲清事情的因果利害关系,学生接受了,才会把老师的要求变为自主的行动。对逆反心理强或有自暴自弃倾向的学生,要有意安排他们多参加集体活动,俗话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集体的感化和熏陶,老师的良好情感期待,一定会帮助他们找回自信心、增强自尊心。
总之,逆反并不是青春期孩子们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逆反心理、逆反行为的出现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成人。只要我们对他们这个特殊的成长阶段的心理发展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能正确地对待,就一定能帮助孩子们顺利度过人生中的这一特殊阶段。
代位执行之再认识论文欣赏
代位执行之再认识论文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执行方面的立法,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
一、代位执行的执行依据 执行必须具有一定的执行依据,这是依法执行的前提。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其所依据的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在代位执行中,生效法律文书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拘束力,那么对第三人迳行执行的执行依据是什么呢?有人提出代位执行的理论依据存在缺陷,违背了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况且代位执行没有法定执行依据,剥夺了第三人的诉讼权等救济权(注1)。有人认为执行依据是人民法院向第三人发出的履行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注2)。也有人认为执行依据是申请执行人据以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注3)。多数人认为执行依据应该是人民法院针对第三人对履行通知书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形而制作的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注4)。笔者同意第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只局限于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而忽视了判决效力和执行效力的扩张性原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保证判决的统一性,保障判决得以实现,赋予判决一定对外效力,即对当事人以外特定的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的规定,就体现了执行力的扩张。而代位执行正是基于执行力的扩张而设定的,其理论基础源于合同法中代位权理论,因此,代位执行是有法律依据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履行通知书是执行依据。而履行通知书只能起到告知作用,并不能产生特定的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是法律文书,况且第三人可以对履行通知书提出异议,只要第三人一提出异议,履行通知书就失去效力,因此,履行通知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第三种观点,更是难以成立。根据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判决效力仅及于当事人,原则上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得以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第三人主张判决效力,更不得以对自己确立的判决为执行名义要求对第三人强制执行。虽然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赋予判决效力和执行效力的扩张性原理,但是我们不能依据扩张性原理直接以对被执行人生效的法律文书迳行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否则,既违背了判决效力的相对性原则,又剥夺了第三人依法享有的异议权。 执行裁定书,既有效发挥了执行效力的扩张性的原理,又充分保障了第三人的异议权,是代位执行强有力的执行依据。
1、执行裁定书,具备法律文书的功能。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的拒执罪的解释》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作了阐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对第三人的执行裁定书就具有特定的执行内容,况且该裁定书送达第三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符合解释的精神。根据最高院“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的规定,第三人在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履行,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应当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按一般执行程序予以执行。从这两方面规定可看出,对第三人的执行裁定具有确定性和强制性,应按一般执行文书的程序执行,因此,执行裁定书作为执行依据是有法律根据的。
2、执行裁定书能有效保障第三人权益。代位执行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既要求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又赋予第三人15天的异议期,况且法院原则上不对第三人的异议进行实质审查,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应当直接送达给第三人,在第三人未按裁定书履行的情况下,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按一般执行程序执行,所有这些条件的规定,足以保护第三人的救济权。
二、代位执行的性质 由于司法解释只对代位执行作了简单的规定,所以对代位执行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代位执行是“继续执行制度”的体现(注5)。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221条、第222条、第223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这里的“其他财产”包括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所以,代位执行是“继续执行制度”的表现之一。也有人认为,代位执行是第三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一种行为(注6)。而笔者认为,代位执行只是一种执行方法。持“继续执行制度”观点的人将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扩大解释到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财产一般仅指财产所有权的有形物标的,不包括权利,因为债权是有风险的。法律规定:在案件未执毕前,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提出执行请求。其目的在于发动申请执行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把赋予申请执行人的继续申请执行请求权等同于代位执行。同时,代位执行也不是协助执行制度。协助执行是法律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规定的义务,与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确定的义务有质的区别,协助执行人协助执行是履行其法定义务,而不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代位执行就是对第三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不是要求协助执行。
因此,代位执行不属协助执行制度。代位执行是在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履行法律义务时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所采取的一种执行方法,其目的是为了执行,即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而不是为了保全债权。代位执行与民事诉讼法中设立的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代位执行并非能普遍适用于各种执行程序,只能适用于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情形。 另外,代位执行也与债权转让有严格地区别。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后原有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追索,必须自行向第三人追索,并自行承担转让风险。而代位执行只是依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所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变更了执行主体,目的在于执行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制止逃废债行为。只有第三人履行债务后,从实体法上讲其对申请人负有的债务在第三人履行的范围内消灭。如果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说明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无法实现执行目的,此案仍无法执结,那么被执行人对申请人负有的履行义务仍不能消灭,被执行人就不能以债权已转移为由进行抗辩。
三、代位执行的条件。 在执行中,并非所有被执行人的债权均可执行。一般情况下,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现有财产,在具备下列条件时,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
1、被执行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债务。 只有当被执行人现有财产到了不能清偿债务时,才能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实践中,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现有财产能否清偿债务?由于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认识一般仅停留在表层,即对其外在的财产状况有所认识,如房产、车辆等,而对被执行人隐性的财产现况一般很难调查,如以他人名义的存款等等。如果以外在的财产现状来判断其能否清偿债务,可能只是虚假的事实,而不是客观上的事实。况且以调查认定的外在现状来判断,有时很难准确认定,也很难操作。笔者认为,当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执行目的的,就可认定被执行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债务。这种方法,便于执行法官掌握,也容易操作。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债权既包括金钱请求权,也包括实物请求权,但不包括专属于被执行人本身的权利。此外,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既包括到期债权,又包括未到期的债权。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将代位执行仅限于到期债权,但笔者认为,代位执行应适用于未到期债权,因为代位执行的目的是执行债务人的债权,虽然债权未到期,法院仍应对未到期债权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以防止未到期债权流失,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将未到期债权列为对象之一。到期债权既包括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到期债权,又包括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到期债权。而我们通常所指的也是未决到期债权,《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也只规定了这一情形,而对已判决到期债权却没有明确规定。已决到期债权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被执行人已经对第三人申请执行。这类情况比较好办,可以要求其他法院协助执行。二是被执行人尚未对第三人申请执行。当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一些债务人往往对已决到期债权的申请持消极态度,他们或者怠于申请执行,或者因对已决到期债权有利益上的`牵连,有意不申请执行。这时,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申请执行权,已成为现实的需要。从执行工作规定来看,对到期债权并没有特别限制,况且已决到期债权是得到确认的到期债权,因此在理论上对已决到期债权申请人也可代位申请执行。
3、被执行人怠于行使权利或虽行使债权但未达到目的。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被执行人怠于行使,意指应当行使并能够行使而不行使,二是虽行使其债权但未达到目的。因为对代位执行而言,被执行人是否怠于行使债权从实质上讲意义并不明显,而是能否达到执行目的才是真正意义所在。
4、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 因为执行人到期债权是申请执行人代位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申请执行人。如果人民法院不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而依职权直接执行,则将剥夺申请执行人的处分权,有悖民诉法的处分原则。被执行人申请代位执行的应区别处理。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其申请要求对到期债权执行的,此种申请符合代位执行规定的情形,可予以准许。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对其申请代位执行的,应予驳回。
四、代位执行行使效果的归属 行使效果的归属直接影响到债权的分配和优先受偿等问题,其意义重大。对于申请执行人依法行使代位执行权后,第三人向谁清偿债务,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依传统民法的代位权理论和债的相对性原则,第三人只对被执行人负有履行义务,通过法院执行回来的债权的所有权人只能是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其他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可按债权比例受偿,否则将损害未申请代位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利益。
另一种观点认为:代位执行所得的债权直接由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因为执行工作规定和合同法解释(一)均采用这一观点。执行工作规定第61条第二款第12项规定:“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即由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在受偿时具有优先的效力。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首先,此项规定具有较强的实体意义。代位执行可直接裁定第三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向申请人履行债务后可抵消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债权,并且使被执行人和第三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其次,此项规定可以简化诉讼程序,减少程序上的繁杂和不便,便于及时清洁债权债务,体现出交易活动的效能原则。第三,此项规定可激励积极行使代位权利的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最先积极寻找财产,应该得以优先受偿,让没有行使权利的其他债权人轻而易举地分享积极行使者辛苦得来的成果,是不公平的。
乡村教育运动的再认识论文
[摘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教育派主张乡村教育是立国之本,积极开展了旨在从教育农民着手、改进乡村经济、推进乡村社会整体建设的乡村教育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教育重心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的一次重大探索,其经验对当前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仍有切实意义。
[关键词]乡村教育运动;乡村建设;农村教育
一、教育视角的乡村转向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得以广泛传播,这不仅为中国现代教育的发展指出了一条实验主义的改革道路,与此同时,知识引导生活以及教育改造社会的进步主义思想也逐渐深人人心。在中国的学术讲演中,杜威强调教育“是要人人受着切己的教育”,是国民人人所应享受的平等教育,而非“贵族阶级式的有特殊势力的人的教育”,中国应当实行平民教育,以“养成一般人民有知识、有能力及有自动、自思、自立的精神”。杜威的平民教育主张多与传统儒家“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思想相契合,推动了近代以来中国国民性改造思潮的进一步发展,当时占全国总人口85%以上的乡村社会的教育问题,在“五四”前后开始为更多的人所关注。
但是,当时有限的“乡村教育已经破产”,余家菊在《中华教育界》(1919)的文章里如是断言。19,陶行知在《师范教育之新趋势》中也指出:中国以农立国,乡村占8500,城市占1500,六千万人居城,三万万四千万人居乡,而乡村学校却仅占全国学校总数的1000,“乡村教育不发达,可谓已达到极点”。这是因为“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他教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他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住房子不造林;他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他教人分利不生利;他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他教富的变穷,穷的变得格外穷;他教强的变弱,弱的变得格外弱。”这种“走错了路”的乡村教育不仅是无用的教育,胃‘软手软脚病”(不会动手的知识分子)和“呆头呆脑病”(不会用脑的体力劳动者)两种流行病的病因,而且造成了乡村的学校荒废、农民愚昧,直至乡村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方面的严重滞后。乡村社会的破败衰落不仅使我国工业的现代发展,有失去原料供应以及有效劳动力的可能,也将严重动摇国家和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根基,欲救中国必先要救中国之农村和农民,“到乡村去”、“到民间去”逐渐成为当时社会改革的基本共识。“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塑造新的乡村社会”也因此成为这一时期诸多教育改革家们的不二选择。正如晏阳初在《平民教育的宗旨目的和最后的使命》中指出的:“我们内受国家固有文化的陶育,外受世界共通新潮的教训,自觉欲尽修齐治平的责任,舍抱定‘除文盲作新民’的宗旨,从事于平民教育的工作而外,别无根本良谋。”
二十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间,陶行知、黄炎培、晏阳初、梁漱溟等乡村教育派,就在实地调查和研究农民群体的生存现状及教育现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和领导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实事求是地科学规划,创造性地开展了划区乡村教育实验的推进运动。其间,陶行知的晓庄师范最具里程碑式的意义。他从1926年底开始,自筹经费,在南京郊区的晓庄买了10里荒山、200亩坟地,作为“活的乡村师范”的校址。1927年3月,晓庄招收了13名甘愿为农民“烧心香”的首批师范生。陶行知和学员一起,住牛棚,挑大粪,“和马牛羊鸡犬泵做朋友,对稻粱寂麦樱下功夫”,晓庄师范以完全不同于传统师范学校的新形象,成为了当时全国乡村教育运动的中心。以晏阳初为总干事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总会,在1926年8月,选择河北定县作为试验区,开展乡村平民教育实验,效果也很显著。他们用学校式、社会式及家庭式等“三大方式”,进行生计、文化、卫生、公民等“四大教育”,以救治农民贫、愚、弱、私的“四大疾病”,目的就在实现农村社会在政治、教育、经济、自卫、卫生和礼俗等方面的“六大建设”。其他影响较大的实验区有:黄炎培领导中华职业教育社办理的江苏昆山徐公桥实验区,梁漱溟在山东荷泽、邹平的乡村建设实验区,江苏省教育学院研究部创办的无锡惠北、北夏试验区,燕京大学农村建设科的北平清河试验区等。
据美国学者拉穆利统计,到1934年,中国从事各种乡村教育实验的团体达691个,据台湾学者杨愚春统计,1925年至1934年中国各类乡村教育实验区则达63处之多。从历史地位和教育贡献上看,这场规模宏大的乡村教育改革运动,不仅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早期发展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教育下移民间社会的努力,也是中国近现代教育改革的重心由城市向乡村社会转移的重要标志,其间也隐含着城市、乡村在教育现代化视野中一体化的基本思路。
二、主要思想和举措
大大小小的教育试验区,在推进所在区域乡村社会生活的改造和发展方面不仅取得了一定成效,而且积累了丰富的乡村教育实践经验,我国乡村教育的内涵、内容、方式和方法等方面自此也都有了新的拓展。虽然,乡村教育各派别在进行乡村教育实验的方式、方法以及规模、效果上不尽相同,如指导思想上,有的主张“富教合一”,有的主张“政教合一”;在方式、方法上,有的侧重教育普及,有的以经济发展为突破口,等等,但他们的思想里都有传统中国的民本思想以及杜威民主教育思想的影响,也都比较重视彼此经验的相互学习和借鉴,因此,这一时期的乡村教育实验活动,在总体上还是有相近的理论和举措的,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关于目的。乡村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塑造“新农民”、改造乡村的社会生活。乡村教育派认为,人的现代化问题是现代社会毫无疑问的中心问题,而“吾辈所以努力于平民教育的目的,正为培养国民的元气,改进国民的生活,巩固国家的基础”。从此,读书识字不再是旧时代里升官发财的捷径,学校教育也不再是脱离生活实际需要的虚无教育,乡村教育的办理要以唤醒农民群体的文化自觉、养成经济自立的能力为基本目标。如陶行知所强调的,乡村教育的具体使命是:“(一)是教民造富;(二)是教民均富;(三)是教民用富;(四)是教民知富;(五)是教民拿民权以遂民生而保民族。”换言之,乡村教育要塑造的“新农民”,就是现代社会视野下的能够自主、自治和自卫的,能够理性经营和改善自己生活状况的,能够自觉、自动地去帮助他人并积极参与周边社会生活民主化改造的现代农民。如果中国一个个的乡村,一个个的农民都有了这样“充分的新生命”,乡村社会重塑的依靠才就有了可靠保证,整个国家赖以现代化发展的基石也可得以真正确立。
其二,关于内容。乡村教育的内容是实践的.、实用的,也是乡村社会生活的全部。在《宝山县试办乡村儿童自动工学团组织大纲草案》中,陶行知提出工学团的乡村教育工作包括:调查本村实况以创造自治的村庄;培养本村体力以创造健康的村庄;开展本村交通以创造四通八达的村庄;增进本村生产以创造丰衣足食的村庄;启发本村知识以创造科学的村庄;改良本村风俗嗜好以创造进步的村庄;提倡本村艺术以创造美的村庄;锻炼本村武艺以创造自卫卫人的村庄;共济本村急难以创造互助的村庄;报告现代大事以创造与大的世界沟通的村庄。可见,当时乡村教育的内容的确是广泛而不狭隘、实用而不空泛的,乡村教育运动在事实上也包括生产技术、政治观念、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公民道德以及自卫教育等多个层面的乡村社会的整体重建运动。可以说,与整个社会(直至世界)的发展进步互为沟通、彼此协作,以开启民智为中心、对乡村社会进行的大的综合改造活动。
在这大农村教育活动中,陶行知将乡村学校看作“中国改造乡村生活之唯一可能的中心”,指出乡村学校不仅要培养乡村所需要的人才,也要积极参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的建设活动。但当时乡村学校的教育内容,空洞无物,所学非所用,不仅脱离乡村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而且城市化倾向严重,也不能对农村社会及农民自身的急迫问题提供有效帮助,有的学生读了三四年的书,甚至不会记帐、写信。陶行知认为,乡村学校改革的开端是在教育内容的设置上,即不能仅从学科体系和书本知识出发,而首先要从乡村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以有无实用价值为原则标准来选择该学什么、该教什么和该做什么,并能够以实践为中心来进行教和学,“比如种田这件事,要在田里做,就要在田里学,也就要在田里教”。⑥生活的、有用的和实践的原则性要求,不仅改变了以书本教材为中心的农村学校课程设置,而且以农村生活为本位的大课程观由此得以确立。今天的农村学校也着手设置以本土文化资源和生活实际为基础的乡土课程、综合课程,农村学校成为改造农村社会之中心因此有了更多实现的可能。
其三,关于原则和方法。乡村教育活动的推行方法和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先实地调查研究,后具体实践、推广。如晏阳初在定县实验之前,要求以“系统的科学方法,实际调查定县一切社会情况,使我们对于农民生活、农村社会一般的与特殊的事实和问题有充分的了解与明了的认识。然后各方面的工作才能为有事实根据的设施。’,⑦黄炎培也要求对实验区首先进行政治、经济、地理、文化风俗方面的调查分析,然后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论证,确定适合该地区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最佳可行性方案,以保证教育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和当地民众充分合作,“以先能授后能”,决不以盲导盲,要能以实际的生产成效来增加当地民众对改进工作的信任和参与,正所谓“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最后还要能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力求推广普及。
二是划区实验、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重实效。乡村教育派的实验一般都是划定特定区域,因地、因人之需实施教育改进工作,力求突出地方特色,强调改进工作的实际效果;黄炎培认为,任何形式的教育和训练,先要遵循的原则就是“因地置宜,因材施教”。例如,为扩大农民收人,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徐公桥实验区,就组织农民因势利导发展花边和刺绣等传统手工业、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建立各种养殖业和种植业,这都给村民带来了较好的实际收益。既然办教育是为了借“教育的力量”,改造社会环境,那就先要“身人其中”,了解将要改造之环境中的各种待解决问题,以此为基础而办理的教育就是有效的教育,也是老百姓欢迎的教育;否则就是没有出路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愈广,生计愈窄”,白白浪费了人力财力,这在今天的教育界尤其值得警觉。
三是以富促教、科学简化的双管齐下。什么是以富促教?乡村教育派认为,经济发展是教育得以发展的必要基础,农民生计问题的解决应该是乡村教育的首要突破口,如陶行知所说,活的乡村教育,能够叫“荒山成林”、“痔地长五谷”。但是,要解决富民问题必须依靠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而要增加生产则必须依赖科学知识和技术,乡村教育派都非常重视这一科学普及工作。如中华职教社在徐公桥实验区内注意在农民中普及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常识、推行正确的耕种方法,注意推广优良品种和试用各种新式农具等。晏阳初在定县试验区成立了专门的生计教育部,一是办了两个农场,实验并推广美国引进的猪、鸡、小麦、棉花等的优良品种及先进技术;二是采取实验巡回生计训练的办法,包括生计巡回学校、表证农家(示范户)和推广训练三个方面,形成了较完整而有效的农村生产教育制度。梁漱溟甚至还提出,金融流通、引进科学技术和改进合作组织要三管齐下、同时推进,才是增加农民财富、摆脱农民贫穷的有效举措。 四是重视乡村的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一般而言,一个社会的文化主要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发展有赖于制度文化的合理建设和必要支撑,对农村及至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而言,现代组织制度的建设自然也是其应有之规定和必然要求,所以,乡村教育实验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建设以现代民主、平等、合作观念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制度。梁漱溟认为,在竞争的时代,有团体的才可以胜利,没有团体的则必定失败。在山东邹平实验区,借鉴西方团体组织的长处、吸取中国历史上乡规民约制度的精神内核,他建立起以解决乡村社会种种问题、谋求乡村社会整体建设为主要目的的乡村组织新形式—乡农学校(包括村学和乡学)。其主要教育内容包括:组织农民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训练村民对团体生活及公共事务的注意力和参与力,培植乡村社会的民主政治习惯;引进西方的科学技术,传授农民新的科学知识,促进农村的农业改良等。但乡农学校所进行的集政治、经济、教育、自卫一体化的教育活动,还只是“规定”了乡村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因为社会组织本身是“一个生长的东西,慢慢开展的东西,从苗芽而生长,从端倪而开展,其苗芽端倪在乡村,从乡村慢慢开展成一个大的社会”。换言之,倘若离开农民的以个体社会实践方式的积极参与和推进,乡村社会组织制度建立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实在的基础,毋庸质疑,借助教育以促成农民群体的文化自觉和行动参与则是乡村组织建设背后的涵义和依靠。
三、历史借鉴
从历史借鉴价值上看,以陶行知、晏阳初等为代表的乡村教育派,主要是希图借助开启民智的教育手段,开发广大农民丰富的“脑矿”,培养农村人才,寻求乡村经济、乡村教育、乡村卫生、乡村政治等全方位的现代改组,以为中国社会整体的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与我国当前的农村教育改革在思路上有许多相似之处。
参照乡村教育运动的主要经验,当前要促进我国农村教育的有效发展,首先,要明确农村教育作为农村社会整体发展的基础工程的内涵。一方面,农村教育主要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三个部分,涉及了农村社会人力资源整体开发的方方面面,也涵盖了知识教育、技能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及至国际化教育等多方位的教育内容。另一方面,农村教育的有效发展不仅决定了新一代农民的整体素质水平,也影响农村社会城镇化进程的速度以及整个社会协调有序的现代化发展,因此,有必要将农村教育的发展与农村社会及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是要解决农村教育的实效性问题。这里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农村教育发展极不均衡,因此有必要先进行因地制宜地调查研究,制定出相应区域内科学可行的农村教育发展规划;其二,农村中小学校要真正确立为当地农村社会的发展培养实际人才的基本宗旨。根据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积极改革以升学考试教育为主体的课程结构,增加“绿色证书”教育及有关农村实际生活生产的内容,努力成为推动农村社会现代化改造的教育中心;其三,针对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留守农民和进城农民的两大群体,积极依托农业院校以及有关的教育培训机构,因材施教、因需设施,逐步建立开放而有效的农业生产教育制度、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最终促成学习化农村社区以及农村社会终身教育网络体系的建设。
再次,是实现农民平等的受教育权问题。农村社会贫困和落后的根源主要是教育的落后和知识的贫乏,而中国近代以来的以牺牲乡村为代价的现代化道路,在事实上不仅加剧了农村文化力量的大量流失,城乡社会在文化教育上也再现了严重失衡,中国就没有了能够在文化上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根基。其间,标志着等级、特权和身份标签的知识观、教育观的流行,知识分子阶层自身对乡村社会生活的自动背弃和所谓“超越”,则是导致农村文化教育落后的重要原因。陶行知指出,教育平等是现代教育的基本诉求,现代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人中人”而不是“人上人”,我们的教育不能只是富家少爷、小姐的“金手杖”和“金戒指”,却不是穷人孩子的“破棉袄”和“窝窝头”。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农村教育服务农村社会发展职能的真正实现,都需要普及民主、平等的现代教育观念,切实保证每一个农民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缩小城乡教育的现实差距、维护教育应有的公平、公正,这是政府自身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我国农村教育民主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第四,是以现代理性为基础的农村公共文化的培植问题。乡村教育派普遍认为,只有村民应有的聪明才智尽可能地得到了充分发挥,只有建立在现代理性基础上的现代文化成为了村民日常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村民能够“人人自振,个个自新”,成为知识力、生产力、健康力、团结力等四力兼备的社会公民,才意味着农村社会现代意义上公共文化体系的真正建立。这的确有赖于农村教育的实际运作和有力推动,但其间首要的是知识分子的行动参与。梁漱溟指出,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社会的明智力”或“社会的脑力”,在社会中的地位是“众人之师,负着领导教化之责”,他们应该以自己的学术头脑去指导农村社会的改革发展、规划民族的未来。如许悼云讲,为人间创造一个合理的社会,当是历来享受诸多“特权”的知识分子的理应使命。⑨追昔俯今,今天的知识分子(包括教师、学者专家、行政管理人员)也应以“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改造社会的精神’,⑩,重新走向民众、指导民众,成为民众社会中平等而普通的一员;本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传统信念和民主、平等的现代理念,随时随地尽其教育功夫,以打通城乡之间的隔阂、协调彼此间的平等互利关系;以知识教育为作用力,以组织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农民群体为主要力量,努力推进农村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现代化,促成农村社会整体的现代文化自觉。
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今天可谓一日千里,表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近年以来,美术教育界出现了某些有关教学方面的讨论,这些研讨基本上是围绕着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而展开的。这反映出当事物演进到一定的程度时,它总是要求人们进行某种现实的反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教育现状也不断地发生着改观,例如生源的扩增,教师的更替;专业的创新,教材的变异;交流的广泛,理念的多元,等等。这些一系列现实的变化都造成了对教师讲学授业的影响。也就是说,在当今新的环境中,围绕有关“教师与教学”等的重要课题确实发生了以前所没有过的思考,并且也确实有若干问题值得大家的探究。美术教育也不例外,同样发生了类似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美术教学的实施中,“教师”这一角色应如何演绎呢?“专业教学”怎样才会收到较佳的的效果呢?这些原来只是最普通不过的问题,但却是影响教学的最为广泛而重要的事实。分析起来,以上的问题比较明显地反映在教师的理论讲授、教师对学生作业的修改、教师的课堂示范以及师生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应该说,这里所举的都是老生常谈的内容范畴。但正是在这些范畴当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教师在理解上出现了某些误区甚至是盲区,以致引发出教学实践上值得思考的问题。
总括起来,上述的现象与问题可以归纳为三类,即:课堂的专业教学,师生关系,教师的人生观。
一、课堂的专业教学
美术教师授课的常规工作无非就是理论讲授、修改学生作业、堂上作示范画这三部分。
1、理论讲授。教师在进行讲解绘画理论,讲评作业,总结教学等项内容时,应思路明确,语言清晰,避免讲话层次混乱,逻辑思维矛盾,形象思维枯竭等问题。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部分教师思维不清,表达含糊的言行现象。这种事例的背后透露出的原因就是授课者的专业理论修养偏低,以及课前准备不足。因而,势必造成语言贫乏,内涵枯燥,分析不当,观点乖谬等不良教学效应。克服此类毛病,需要努力探求专业理论的深层意义,扩大和优化知识面,以及熟练掌握语言表述的艺术规律。
2、辅导学生修改学生作业。作为授课教师,帮助和辅导学生修改课堂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取向,这就是说,为学生改画的意义是让学生以后自己能更好地作画。因此,教师应注意到:
(1)带着具体而鲜明的意识改画(不是仅仅为了改画而改画)。
(2)引导学生理解老师为其改画的旨意(只有让学生明白老师修改作业的目的,才收到预期的效果)。
(3)要发现和尊重学生的艺术感觉与个性(教师不应以自我的感觉代替学生的感觉,而应强调学生的发展空间)。
如果教师在修改学生作业时只是为了完成其作业,或只是为了提升其画面效果,那并非是上乘之举,这可能会在客观上产生代替学生学习的消极效应。不应忘记,授课的教师在修改学生作业的过程当中,要唤起学生在审美与技巧上反观自我的艺术感知,让受教育者有真切而深刻的艺术体悟,这才不愧为善教者。
3、课堂作画示范。依据某些局部性的了解,现在有些美术授课教师基本上很少在课堂与学生一同画画。当然,相关的教育法也许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必须在课堂作示范画,但从教学效果方面看,答案应该说是肯定的。作为一名理论与实践都具有较高水平的美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语言表达以及作画表演,应该说是较为完整的教学法式。实践证明,这样的教师很受学生的欢迎。关于课堂作画示范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即:教师作示范画,应胸有成竹,表现出认真而娴熟,避免力不从心或把握不够等现象。在课堂之上教师示范的一举一动足以深刻影响受教育者,这就是身教重于言教的集中体现。倘若技术不精,效果欠佳,反而会带来负面影响。
二、师生关系
美术教育与其他教育一样,同样存在着教师与学生之间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的现实问题。在古今中外的教育史上,对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的研究与论述。就当下我们所处的美术教育环境而论,师生关系体现于如何更好地研究解决艺术规律问题。在此,教师和学生角色的定位是关键。
在本质上,师生关系是平等的,这应体现于人格的平等上,就是说在追求真理和艺术方面是平等的,而且各有使命。教师不妨、而且也可以是学生的好朋友,但教师毕竟是教师,其必须承担起作为教育者、引导者、授业者等的角色,此种角色是无法否认的。因而,教师在专业教学上应具有权威感。但“权威”绝非“霸气”,“霸气”与“无能”都是心态浮躁以及缺乏自我修养的极端消极表现,是教师在教学上失败的状态。之所以讲是失败,因为这两种状态均无法和学生产生有积极意义的交流。故而,教师必须在操行方面成为受教育者的表率,这就要求教师这个角色应包含了专业的权威与学生的朋友这双重意义。
新时期条件下的教育环境,师生关系自然应赋予新的内涵,这就是更专业化、更知识化、更人性化的新型关系。在这里,教师所起的作用是具有主导性的,是事物的关键所在。必须指出的是,师生关系乃是最有意义的社会文化关系,这种关系的优劣与否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从教育学的层面看,不断地研究和不断地改善师生关系实在是大有可为。
三、教师的人生观
教师的人生观决定了自身的发展趋向,也必然影响着教学质量。质言之,意欲改进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无可避免地要追溯到教师的人生观这一层面。
每一个人的人生观并非一时一地形成的,通常认为,人生观形成于青年时期,以后逐渐走向成熟。人生观深刻而集中地反映了每个社会成员对自身与世界的认知与评价,并且伴随人们的终生不断的发展和变迁。从此可知,人生与人生观两者之间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坦率地说,要真正地担当起“教师”这一称号殊非易事。人们常说教师是崇高的职业,是因为教师的事业具有崇高性,而不是说谁当上了教师谁就崇高,崇高是无法赠与和自封的。可是,走上教师岗位的人,就不得不认识到这份工作的社会意义,不得不认真地、刻苦地去研究自我、完善自我。在这方面,美术教师也不例外。
作为美术教师,是美术专业的授业者,是审美理念的宣讲者,是学生个性的发现者,还应该是人文思想的传播者,总体上说,是人类文化艺术的.传授者。要承载起如此丰厚、重大而美好的责任,是否每一名身为美术教师的人都能胜任?这一问题无法抽象地回答,只能在具体的个案中找到结果。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认定的,那就是:有志于成为一名及格乃至成为一名出色的美术教师,就得努力地、刻苦地、深入地、全面地、不懈地、永远地提升自我的人生观,舍此则别无他途。在人类的教育史上或在今天的现实当中,有多少优秀的教育家,他们崇高博大的人生观令人肃然起敬。对于他们而言,假如没有仁慈而宽厚,深沉而坚定的人生理念,就不会有感人的故事以及事业的巅峰。
四、结语
在现实中的某些基本问题没准会被人们忽略掉,因此,再认识是必要的。尤其是在社会的整体文化与教育以及价值观念发生重大演变的社会环境中,应如何看待教育这块“圣地”?教师这一神圣职业又当如何?如果说世界上还有特殊的职业的话,那么应该说这就是教师了。教师的职责,教师的工作,具有强烈的传承性,就是继承与开发并重。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应坚持优秀的传统,并加以总结与升华,授予后人,薪火相传。此外,教师工作的价值更不应以商品价值作衡量,因为教育事业的价值与商品价值几乎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此的比喻并非夸张,但却直率,唯有谙熟教育真谛者识之。美术教育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专业教育,从某种意义上看,它更加具有奇特性和挑战性。传授与引导“真”、“善”、“美”,不啻为美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天职。要完成这一天职,不管是谁,都得付出巨大的心力,那是因为,教师自己必然首先要成为“真”、“善”、“美”的表率。而这种“表率”的光彩正体现在教学的常态上。
参考文献
1.查有梁.教育模式[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法学教学方法的地位和作用的再认识论文
摘 要:在2 1世纪的今天,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由于知识的急速发展,方法,特别是教学方法,是我们教学需要更加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就法学的教学方法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法学论文范文
在2 1世纪的今天,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由于知识的急速发展,方法,特别是教学方法,是我们教学需要更加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就法学的教学方法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较早采用且比拟普遍的理论教学办法,是将法学理论用于理论的较直接、有效的教学办法。采用案例教学法,普通有两种形式:一是在课堂中布置单独的时间,援用相关案例,经过案例的剖析、讨论、讲授,到达理论联络实践的目的,获取较好的教学效果。二是单独开设案例课程,装备特地教员,有单独的教学大纲和教案,以期到达最大水平地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两种教学办法都有各自存在的问题:
第一,关于在课堂中布置单独的时间停止的案例教学。一方面,案例的教学势必减少理论课程的讲授时间,所以为了保证理论课程的完好,案例的数量和质量都很难保证。假如教员对理论学问解说再过于细化,那么所谓案例教学就更是无从谈起。另一方面,课堂中援用案例有三个特性,一是案例必然是针对刚刚讲完的理论学问而准备的,这就无法锻炼学生自主考虑的才能。运用理论学问处理实践问题的才能的第一步就是对事实的“定性”问题,然后依据肯定的法律性质援用相关法律学问处理问题。而在课堂中,讲完某个学问点后,直接停止案例教学,学生无需停止任何有关定性的剖析,而这恰恰是法学理论才能的关键一环。二是所用案例只能触及学生曾经学过的学问,复杂水平较低。理想生活中发作的真实案例常常是比拟复杂的,法学理论才能培育的目的应当是使学生能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分清案件触及几个法律事实,存在几个权益义务关系,找到处理问题的关键点和打破口。而在理论讲授过程中,特别是课程初期,学生学习的法律学问少之又少,很难针对处理复杂案例的才能停止案例教学。三是即便在学期末,案例也只触及本门课程所讲学问。而法学理论才能应当是全方位的,以民事纠葛为例,纠葛的处理至少触及民法、民事诉讼法,还可能触及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以及相关特地法律,如房地产法、土地法和环保法等,假如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更为复杂。如此,在一门课程当中如何培育学生这种全方位、综合的理论技艺确实是个难题。
第二,关于单独开设案例课程停止的案例教学,恰恰可以处理上述课堂中案例教学的某些缺乏,但其也存在不可逃避的问题。一是对案例课程的设置存在认识上的不统一。如在设有“民法学”课程的同时再设一门“民法案例课”,从课程论角度讲,两者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都是一样的,独一不同的是后者的教学办法不同于前者。本来一门课程却因教学办法的不同而设置为两门课程,这不只在教育理论上是不成立的,在理论中也会呈现反复设课的状况。由于“民法学”中,不可能不援用案例,而“民法案例课”中也不可能不解说理论学问,最后两者的区别就是,以理论为主辅以案例的就是理论课,以案例为主阐释理论的就是案例课。二是教学大纲、教案及教材的编排的科学性问题。单独的案例课普通都没有适宜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案也只是任课教员本人编写而没有经过任何的讨论和论证。其所选之案例多源于市面上相关的“以案说法”或配套习题之类的辅导书。这样的案例基本不能满足案例教学的请求。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独立的教学办法,其所选之案例,不同于理论课中任课教员为了阐明某一问题而信手拈来的案例。其要有相当的代表性、学问面的普遍性、权益义务关系的复杂性和贴近生活的理想性。因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要精挑细选,要构成体系,教员对案例的剖析和把握要精确、深化、全面和缜密。三是案例课程与理论课的互相谐和问题。单独开设案例课程不可逃避的问题是,在理论课中不可能不讲案例,在案例课中也不可能不引见理论学问,而二者如何做到互相补充又不至反复是比拟艰难的。而在理论中,两门课程可能由不同的教员授课,要做到不反复、不遗漏、不抵触就愈加艰难。
(二)模仿法庭教学法
模仿法庭教学法是各大院校法学专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理论教学办法。以模仿真实法庭开庭的方式,经过学生亲身的参与,锻炼学生将课堂所学学问运用于司法理论的根本技艺。模仿法庭有助于培育学生的发明性思想,加强学生的言语表达才能、组织谐和才能,独立处理问题才能等。
采用模仿法庭教学法普通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诉讼法课程的一局部,在诉讼法学习过程中由任课教员组织和指导;二是每个学期由法学院(系)的学生会或某个学生社团在教员的指导下组织一到两次模仿法庭。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存在比拟明显的缺陷。前者诉讼法学习过程中的模仿法庭,任课教员更注重程序问题,而不大可能对实体问题作比拟细致周全的解说和指导,教学目的单一,无法发挥模仿法庭的最大功效;后者由于教员参与的弱化,更多地会流于方式,扮演成份重于临场发挥。组织者更多的是想举行一场圆满的活动,而追求“圆满”恰是与理想相违犯的。在理想的法庭审讯中,无论是原、被告还是代理人,以至是法官都无法预知将会发作什么,以至法庭审讯会因不测而中缀。因而,变革模仿法庭教学办法势在必行。
(三)分组讨论(争辩)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是指为处理某一问题,将学生分为若干组别,每一组经过讨论得出本组的论点和论据,从而与其他组别停止互相争辩的教学过程。分组讨论方式比拟灵敏,在课堂上可以充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处理单个的实体法问题效果较好,十分合适在实体法教学中停止推行。但分组讨论会占用较多的课堂时间,关于教员对课堂的控制请求较高,为防止个别学生发言过于冗杂冗长,教员对问题的选择、授课的过程,要做好各方面的设计和准备。另外,分组讨论适用的范围比拟狭窄,对学生理论才能的培育作用也相对较小。
(四)法院旁听教学法
法院旁听的方式可以让学生设身处地,感受司法威严,培育法律人的情操。但由于法院旁听遭到的限制要素较多,不具有经常性。因而应着重留意法院、法官、案件的选择。法院的级别尽量上提,法官的素质要过硬,听审后对学生要有正向的引导作用。案件要复杂且存在较大的分歧,给学生考虑的空间。做好听前的指导和听后的评议。
(五)法律诊所教学法
法律诊所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法学教育新办法。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赞助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七所院校率先在全国开设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开端把诊所式教学办法引入法律教学理论中。
所谓法律诊所就是效仿医学院应用诊所实习培育医生的方式,由教员在法学院开设法律诊所,学生在诊所学习,为当事人诊断“病情”。在法律诊所中,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案件,直面各种社会抵触和纠葛,并且亲身参与到纠葛的处理过程中,从而培育学生的社会理论才能。诊所法律教育有着案例教学和模仿法庭没有的理想性,有着分组讨论和法院旁听没有的亲历性。因而,在众多法学理论教学中,是效果最好的一种理论教学办法。但是,诊所法律教育同样存在着诸多需求处理的问题。
首先,法律诊所的性质需求明白。法律诊所代理案件不是在模仿而是真实的案件,无论它收费与否都是在提供法律效劳,这种法律效劳组织能否需求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目前还不明白。理论中,有的学校是挂靠在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有的学校挂靠在律师事务所,但如此处理也会带来次生问题。其次,学生停止案件代理或文书写作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义务如何承当?诊所固然有指导教员,但教员自身也不可能做到不出任何问题,那么出问题后,诊所自身没有主体资历当无异议,如此是由指导教员承当,还是由学生本人承当,抑或由挂靠的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承当?再次,诊所的`案件来源如何保证?案件的几直接影响有几学生能够参与到理论中来,假如不能保证一切学生或者大多数学生都能承受诊所教育,那么,作为一种教育办法的创新就不具有普遍性和可推行性。最后,诊所教育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关于一个学院或一个系来说都不是小事。首先从人力角度讲,在诊所中做指导教员的一定是经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历且在从事兼职律师的教员,这样的教员只占全部法学教员的一局部,以至可能是一小局部。让如此少的教员来指导全部学生,效果必定不会理想。另一方面,办案需求经费,从理论来看,开设法律诊所的学校都是在做法律援助,这也是理想的选择,有才能花钱延聘代理人的不会延聘毫无经历的学生,如此办案经费从何而来?
(六)义务法律咨询
义务法律咨询是指学生在教员的率领下深化基层,到社区、乡村或者广场、集市,为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效劳。其有着与法律诊所类似的真实性和亲历性。其复杂程序不如法律诊所,但对学生学问广度的请求较高,可以很好地培育学生的临场发挥才能、言语表达才能和逻辑思想才能。但义务法律咨询要想到达理想中的效果也并不容易完成。笔者曾带学生参与过屡次此类活动,但多数效果甚微,以至是在走过场,拉个条幅,照个像,就是一次“胜利”的法律咨询。不只学生学不到任何学问,反而给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法学理论教学办法能够说林林总总,笔者以为发明新的教学办法已无必要,只需能把现有的理论教学办法运用得当,就会起到良好的理论教学效果。
二法学理论教学办法的运用与谐和
教学办法自身无所谓优劣,如何运用和谐和各教学办法之间的关系才是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关键。笔者以为,法学理论教学办法的运用应着重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一)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最大功效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理论教学的王牌办法。法学教育分开案例教学必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停止案例教学,能够从以下几个角度停止设计:第一,将单独的案例课程兼并到理论课程中,这种兼并不是简单的课时相加,而是在理论课程中参加一些单独设计的案例教学内容。这些教学内容要在教学大纲、教案和教学日历中表现出来,并在整个教学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样既能够处理反复设课问题,也能够防止不同的人讲一门课的理论与理论局部的抵触问题。第二,案例的选择和编排要有代表性和科学性。教学后期所选案例要恰当涵盖前面所学学问,表现案例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并恰当选择一些有争议性的案例,启示学生的独立考虑和发表独立见解的才能。第三,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育学生法学思想习气,教授学生剖析案例的正确思绪和角度,注重考虑过程的锻炼而不只仅是通知学生案例的结论和缘由。第四,如前所述,在理论课堂案例教学过程中,无法处理的是综合性案例的锻炼问题,此问题能够经过模仿法庭的办法处理。
(二)模仿法庭教学法和法院旁听的谐和
应该突破现有的模仿法庭组织规则,不应交由学生会或学生社团来组织,也不能成为诉讼课堂教学的一局部。模仿法庭教学变革应从以下几点动手:第一,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院(系)模仿法庭,由诉讼法教员牵头,实体法教员参与,各负其责,分别就本人主讲的局部停止相应的指导。法庭审讯人员和代理人由高年级同窗担任,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由低年级同窗组成。第二,审讯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涉法律关系要复杂,综合性要强。第三,在模仿法庭开端筹备时,组织一次法院旁听,且旁听案件性质应与模仿法庭分歧。在旁听前,担任组织的教员要对旁听同窗分配与模仿法庭担任职责相关的任务,强调在旁听过程中,每位同窗要着重留意的相关问题,做到对症下药。第四,整个模仿法庭过程中,教员都只担任组织、谐和和个别指导,要特别强调由学生自主完成相关工作的重要性。
(三)法律诊所的取与舍
如前所述,法律诊所是众多理论教学中效果最好的一种教学办法,但其组织的请求却又是最高的。因而并不合适一切的学校选用。依笔者之见,法律诊所的设立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准绳,只要具备条件的学校才可选用。能否设立法律诊所应着重思索以下几个要素:一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法律诊所的案件皆来源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特地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根据是《法律援助条例》。因而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是展开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更是诊所案件来源的重要保证。二是法学师资队伍中从事兼职律师的人数与指导的学生人数到达一定比例,且保证有相应的时间指导学生办案。指导教员中有资深律师做总指导,有处理疑问案件的才能。三是有持续不时的资金来源,保证办案经费开支。依笔者之见,经费能够经过胜诉当事人捐赠、校友捐赠、社会资助、各种基金会的赞助和学校划拨的理论教学经费来筹集。四是有才能成立办案义务风险基金。固然办案义务普通不会发作,但一旦发作则直接关系法律诊所的存亡。假如学生在办案过程中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形,可优先从基金中支付相关赔偿。
(四)义务法律咨询的筹备
义务法律咨询要防止走方式,重要的是咨询地点的选择。从理论教学效果角度来说,首选地点是广场、商业中心等地带。笔者曾屡次去过基层社区,以至是乡村集市,简直无一例外地走走过场就完毕了。剖析缘由主要是这些中央人员相对较少,法律认识恬淡,对法律简直没有需求。而广场和商业中心肠带则不同,人员密集,城市人口集中,咨询的热情比拟高。从普法效果角度来说,乡村恰是最需求停止法律启蒙的地域。因而要想到达普法和理论教学双歉收,就要在义务法律咨询前期,做好调研工作。事前与当地村委会联络,由村委会停止摸底调查,对需求相关协助的村民停止预先注销,当需求量积聚到一定水平时,再布置停止义务法律咨询。
三法学理论教学的制度设计
每一学期法学理论教学的内容都会发作很多变化,这一点不同于内容相对不变的理论教学,因而理论教学的设计和运用要破费教员较多的时间和精神。假如由教员自主决议理论教学的办法和内容,以至决议能否采用理论教学办法,在可做可不做或可多做也可少做的状况下,势必无法调动教员的积极性,不做或少做将成为必然,那么法学理论教学也必将成为一个口号。因而,笔者以为,应当对法学理论教学计划停止系统化地设计,而且应当上升到制度层面,由教学管理层组织相关人员停止研讨,充沛听取教员和学生的意见,将理论教学标准化和制度化。
这种制度化的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是各学科的理论教学的主要办法;二是依据详细的教学办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假如是课堂理论教学,则需求制定教学大纲、课时方案、经过讨论的教案以及考核方式等;假如是课堂外理论教学,则需求明白理论教学的周期、组织分工、经费运用制度以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等制度。
制度化的法学理论教学,将理论教学效果归入教员教学考核体系,使得理论教学成为教员必需完成的教学任务,同时增加教员教学工作量,取得相应的报答。如此才可进步教员的教学积极性,把理论教学的效果落到实处。
萨维尼说,法律的实质是一体两面,法律的理论性与理论性不可偏废。法学理论教学是法学教育的永久主题。各教学单位要深化研讨法学各种理论教学办法,控制其适用的条件和请求,依据本学校的实践状况推敲采用,且要将理论教学作为一项特地工作停止系统性的教学设计,使得各教学办法之间互相谐和和补充,发挥各自的优势,最大水平的完成理论教学的目的。
【摘要】学生在高等数学的学习中,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有其合理的一面。教师要看到数学学习的过程,本就是一个不断的探索、修正、提高,升华的过程。充分利用学习过程中的错 误,激发学生的认知冲突,引导学生进行反思。把错误变成有效的教学资源。
【关键词】错误; 合理性; 认知; 反思
在数学学习中,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掌握乃至应用会出现形形色色的错误。随着近年来现代认知心理学与数学教育哲学研究的深入,对于数学学习中产生的“错误”,人们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从以前的纯粹否定转而对“错误”的类型进行理解和分析,并力求去发现其中的积极成分。笔者认为,对于错误加以充分的分析和利用,不仅可以使教师及时找出错误的原因,掌握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学习情况,了解他们在认知结构上的成熟度,还可以使“错误”成为有效的教学资源,引导并帮助完善、更新认知结构,调控思维方向,进行反思性学习等,达到优化教学的目的。
1.1 从学习者的角度 李善良先生曾经明确提出在数学概念的学习中可以将错误区分为“过程性”合理性错误,并指出所谓“合理性”错误,“是指学生在数学学习中阶段、水平的转变及不同的个性倾向等所带来的概念的学习障碍而造成的一类错误”[1]。这类错误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并带有“合理性”、“规律性”和“不可避免性”。笔者以为,这一论断可以推广到数学学习的全过程。
在数学学习的过程中,随着学习进程的深入,势必会更新已有的认识经验,进入新的认知层次,其思维模式和认知结构也必须不断进行调整和和重新构建。然而,学生在先期学习中的模式、结构以及产生的一些习惯已经稳固地存在他们的头脑中,所以学习新知识时,由惯性而带来的一些在思维、认知中的弊端就会凸现出来,形成数学知识学习的障碍而产生错误,产生负迁移。建构主义认为,错误就是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经验,主动构建的结果,是“意义赋予”的产物。数学学习的过程,本就是一个不断的探索、修正、提高,升华的过程。由此可见,错误是其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个体的成长不仅是由于反抗他内部的错误性,而且也是依靠他内部的错误性”[2]。 通过错误的发现和解决,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新知,把认知从已有的不良结构领域向良好结构领域转变,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从而实现思维的发展。
1.2 从教师的角度
在医用高等数学的教学中,由于课时紧,教学任务重,(涉及的高等数学知识涉及数学分析、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等多门高等数学的分支),许多教师常常对学生采用自觉不自觉的采用了大容量、快节奏的“满堂灌”的授受方式,其结果是导致学生对所学或是知识一知半解、或者体会不深刻,直接导致了最终形形色色的错误产生,甚至使学生产生畏难、厌学的情绪。而教师对于学生在数学学习中过程中产生的错误不重视,或者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基本上在课堂上就剥夺了学生“犯错误”的机会,只是将正确的、“标准”的答案一再重复,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是面面俱到,完美无缺,却不知剥夺了学生犯错误的机会,也就是剥夺了学生思考的空间,使得他们失去了体验数学、感受数学的过程,从而也就失去了真正领悟数学思想方法和丰富情感体验的机会,是得不偿失的。
2 错误的意义、价值
错误的产生不仅具有合理性的一面,对新知的构建、思想方法的理解还有着重要意义和极大价值的。
2.1 构成认知的冲突,激发求知欲(动机理论)
在学习新知识之前,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认知结构会对新的知识产生影响。学习高等数学以前,学生接触的大都是初等数学的内容。而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由于学习的内容和思想方法的不同(从有限到无限,从一元到多元等等)很多学生不能很快的实现这一转化,以前的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直接迁移或者推广到高等数学学习中从而产生错误。
例如:求极限:limn→∞(1+2+…nn2) ,学生很自然的了解每一项趋于0,一共有多少项呢?不少学生回答:n项。那么结果呢?很多学生熟悉结果,答曰:1/2。或者进行争论:应该是0 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学生自己会反思,得到n→∞ 的结论,自己会发现有限的结论不能直接应用与无限项。这样构造了认知冲突,比直接阐述告知:“有限个无穷小的代数和仍为无穷小”效果会好许多。
我们可以认为,尽管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会时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从表面上看,教学过程似乎不是那么“完美”。但是,正是这类错误导致的矛盾和谬误,才更能引起学生的怀疑和求知的动力。在这样的怀疑和冲突中,强烈的求知欲被激发,思维的火花被点燃,他们才能更积极地、主动地、深入地去探索和把握数学知识的本质属性,调整和构建新的、正确的思维模式和认知结构。也正是通过不断地“引起认知冲突”,对所产生的怀疑和冲突不断地加以消除,才能最终促进学生的认知不断发展和完善。
2.2 促进教学反思
教学反思,是教学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但往往在实际教学中被忽略了的环节。很多学生不知道反思,或者不知如何进行反思,笔者以为,学习中“错误”的出现是进行反思的良好契机。
2.2.1 发现错误,反思的最佳时机:学生在高等数学的学习中,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有时候,为了更好的突出或者强调某个重点,教师在必要时可以预设错误,有意识地给学生造成思维障碍。而当错误出现,学生思维受阻时,就是进行反思的最好时机。
在讲解洛必达法则时,学生对limx→af(x)F(x)=limx→af′(x)F′(x)=limx→af″(x)F″(x)=L 这种形式非常喜欢,往往容易忽视洛必达法则的使用条件。于是教师让学生判断:limx→∞x+cosxx=limx→∞1-sinx1=limx→∞(1-sinx) 是否正确,是否可以说极限不存在,洛必达法则失效?在学生议论、争论时,教师适时地加以引导,让他们反思定理的使用条件,印象会更加深刻。
例如:求证 sin(x2sin1x) 是x的高阶无穷小,很多学生会给出这样的证明:
证: limx→0sin(x2sin1x)x=limx→0x2sin1xx=limx→0xsin1x=0
∴ sin(x2sin1x) 是x的高阶无穷小。
这个推演过程是不正确的。但是,又是学生在解题时常常会犯的错误。
显然,学生在第一步对等价无穷小替换方法的使用出现了不恰当迁移,即认为当 x→0 时,有sinx等价于x, ∴ 当x→0时,自然有sin(x2sin1x) 等价于x2sin1x , 事实上,学生往往忽视了等价无穷小进行比较时,要求有“作为分母的函数在变化过程中不能为零”(当x=1nπ时 ,分母为0)这一重要条件,所以导致了错误。
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的、尝试错误的机会,并使其在错误中进行反思,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既达到沟通新旧知识,发现问题的本质特征,又可以进一步深化对所学知识、思想方法的理解,优化认知结构。
2.2.2 纠正错误,反思思维的靶向性: 出现了错误,及时进行反思,以调整自己的思维,这一策略随着教学的推进,很多学生也逐渐意识到其重要性。如何解决和纠正错误,就涉及到反思的方向问题。但是反思什么,如何反思,怎样调整思维策略,具体的方向怎样,是他们所不知道的.。教师要在此时,结合具体的例子,具体的分析,引导或者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思考方向,减少活动的盲目性、试误性,增加成功的概率,即所谓靶向性的养成,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优化思维品质。
例如:判断:若f(x)在闭区间上有原函数F(x),问f(x)是否可积?
对于这样的问题,很多学生理所当然的认为有原函数就是可积,两者是等价的。当教师给出否定的答案时,他们显得茫然无措,不知道所以然,更不知遇到此类问题应该从哪个方向思考。由于课时的原因,我们直接给出了反例,可以说明函数具有原函数和可积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f(x)=2xcon1x2+ 2xsin 1x2, x∈(0,1]
0, x=0
而:F(x)=f′(x)=x2sin1x2, x≠0
0, x=0
但是学生仅仅记住或者知道这个结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于是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原函数?可积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概念?
错误的结果使学生激起了探索、求知的欲望,在教师层层推进的问题中,学生逐渐明确了思维方向,及时调整、改进了自己的思维策略,使得思考更有针对性,促进学生对自我认知的调控。
2.2.3 回顾错误的解决过程,形成反思习惯:一个数学问题解决后,并不意味着活动的结束,学习者要回顾整个问题的解决过程,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认知结构的不够完善,还是由于错误的、不充分的信息的加入,包括所涉及的知识点和数学思想方法,学生自己的思考过程中的方向问题,力求甄别出认知结构中结构良好的领域以及需要完善的领域等等,形成良好的反思习惯。
此外,除了引导学生及时地进行反思性学习外,教学反思还应该包括教师对教学的全过程的反思。教师的反思应该着眼于针对相关知识进行的教学设计、学生的学情,教学实施的具体过程以及结果进行反思。在错误发生时以及课程结束后,教师也要根据学生出现的具体情况,积极进行自我反思:包括教学的过程是否和教学的设计相符合,调控,学生出现错误是由于强调的不够还是偶尔的疏忽,甚至是自己理解的偏差,以后的教学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出调整等。同时,及时准确的发现错误、识别错误,甚至有意识地预设错误,或者把错误引而不发以给学生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等等,无一不对教师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力求使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善良. 数学概念学习中的错误分析.数学教育学报,,8.
2 郑毓信. 数学教育的现代发展.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
高中历史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再认识论文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提高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等主体性品质为根本特征的教育。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合作,这就要求教师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生要有在课堂上的主动参与意识。教师传授知识是在课堂上进行的,而在每一堂课上,教师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任务。因此,每一堂课是有时限性的,教师必须对每堂课的内容精心地安排,详略得当,不可能面面俱到。这时,第二课堂的作用就体现了出来。那些在第一课堂解决不了或没有时间解决的问题,可以在第二课堂中得到解决。在第二课堂上,学生搞清楚了课堂上没有弄明白的地方,这样,学生不但掌握了书本上的知识,而且增强了对自己的信心,培养和提高了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文科方面注重的思想性的培养,必须借助于课外大量的阅读、观察和思考;理科方面注重的理论联系实际或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只有辅以第二课堂,才能得到更充分地培养和锻炼。第二课堂虽不同于第一课堂,但它们并不相互抵触,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益补充,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高中历史课如何有效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呢?笔者从自身的教学实践和经验出发,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开展活动
兴趣,是指人力求接触、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爱好活动的意识倾向。乌申斯基说过:“没有任何兴趣、被迫进行的学习会扼杀学生掌握知识的愿望。
”所以“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往往胜过责任感。”(爱因斯坦语)兴趣对于人们的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成年人相比,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他们不断地接触外界的新鲜事物和信息,因而,他们的兴趣更为广泛,更易变化,可塑性更大。对于讲课的内容,学生的.兴趣可能各不相同,若能把讲课的内容与学生已有的或潜在的共同的兴趣点相结合,就能激发和引导出学生们的兴趣。课堂教学如此,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更应如此。因为第二课堂活动是在学生们宝贵的课余时间进行的,如果学生兴趣索然,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兴之不至,心不为之思。”例如,在高中历史这门学科的教学过程中,理解和分析历史材料和现象是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内容繁琐而且较难理解和掌握,是学生们较感头痛的一个问题。但大量的分析材料,又不宜占用课堂教学的课时,于是准备几个小课题作为材料,组织课外教学活动。在这些教学活动中,引导和帮助学生们从网上和图书室查阅大量的资料,并以讨论会,辩论会等形式开展活动。学生们会以极大的热情和兴趣参与这些第二课堂活动,不仅加深了对课堂所学知识的理解,同时能结合实际分析问题,增强了历史意识。
2.从拓宽知识面的角度出发
知识是一个网络,浩如翰海,互相贯通。尤其历史知识,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包罗万象,无不囊括。如果单凭课堂和书本上所学的知识,根本不够。所以合理安排学生课外阅读,网络查阅,社会调查,知识竟猜,历史墙报等活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获取更多的知识,培养更高的兴趣,为历史能力的提高和历史思维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3.从强化训练,深化理解,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合作交流意识出发
根据心理和行为学家的研究,学生的认知有他们自己的特征,受情绪、情感、经历、环境条件的制约。教师所传授的知识必须经过学生的感知、思考、练习才能得以掌握。学生在听课时通过感知在头脑中留下记忆,但是单纯的记忆,并不能真正地记住,必须对所学新知识进行思考和理解。只有理解的知识才能有效地记住,而且理解的知识是比记忆的知识较高层次的知识。但是单纯的理解还不足以学以致用,必须对新知识反复练习和运用,才能作到灵活应用。历史教育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不能也不可能仅在短短的课堂上解决,在课堂上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具体的环境条件去操作和练习。此时,如果开辟第二课堂,进行搜集查阅,调查走访,就可以不断地将学生们记忆的知识变为理解的知识,进而将理解的知识变为能灵活运用的知识,并且在活动中使学生的合作交流意识得到很好的培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的同时,开展相应的第二课堂活动,就会使学生们如鱼得水、如虎添翼,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