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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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0字

篇1: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0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0字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并没有购买,而是在一个读书群里用《百年孤独》跟一个女孩子交换而来的。这是由于出自我内心深处一个偏执的迷信看法:人这一辈子最多只可以读两遍《百年孤独》。剩下的那一遍,我要留给某个待定的神圣时刻,而交换掉这本书就应该是它最好的意义了。与此同时,交给我《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这个女孩子,说了一句很隐秘的话:“这里面的爱情我没读懂”。我就随口对她说:“那好吧,等我看完后写读后感。”算起来,这本专门写爱情的书在我手里的时间也不太短了,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完,并不是因为这书本身有多么的晦涩难懂,如果真的要论数难懂的话,福克纳的书才称得上是,他的文章就算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段落也可能要读上很多遍还不能完全理解。还有很多人觉得《百年孤独》姓氏复杂,好多重名的混在一起叫人云里雾绕,而当年的我在阅读的时候就并没有受到任何困扰:一气呵成的陷入作者构建的那个冰凉彻骨的孤独魔幻世界中。所以,影响我读这本书的状态的因素也只剩下此时此刻读书人的心境了。如果说哲学起源于那些有钱又闲、整天吃饱了没事干的部分高智商贵族们的文化消遣,那么读书,尤其是读文学类的书,更为甚者是不以文化类产业为职业的人读文学类的书,就需要这类人多少也要具备一些贵族们的经济基础才行。不然的话,以朝不保夕的残酷现实与附庸风雅般的思考着人类最深刻的精神内核,这两者之间差异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住的。据说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的十八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妻子梅赛德斯欠了房东九个月的房租以及面包店老板数不清的面包,最终,他们连邮寄作品的钱都不够了,忙中出错的只寄出了后半段文稿。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这些又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应该就是我以前的一个主流意识倾向,只不过这一次跟以往都不一样:我结婚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随之思想上的包袱带动心情上的变化,整个状态都要比之前复杂很多。读书时有些心不在焉、断断续续的情况也就常有发生了。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很有趣儿的事情,我经常会拿一些书中非常有特色的段落,诵读给我的妻子听,彼此交流下心得。也就是在诵读的这个过程,我给自己多年以来顶礼膜拜的精神偶像、《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起了一个非常贴切的外号,我以后将会一直称他为:老流氓!难怪那个女孩声称自己读不懂这种爱情,老流氓确实非常的流氓,这本书里的很多片段,都已经成了少儿不宜的内容,都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才不相信他来源的生活是一种清教徒式的纯洁。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他早已变成了我的精神图腾,我希望有一天,条件允许的话,在我的家中悬挂起老流氓的巨幅画像,来满足我随时对其膜拜的心理需求。

通常情况下,我是很少看影视作品的,尤其痛恨电视剧,因为那些只是快消时代引来的文化消费方式,却是很难拥有书籍带来表现张力与思维深度。老流氓生前一直没有授权《百年孤独》的影视权,而就在前不久,Netflix宣布准备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改编成电视剧,他的儿子还将会担任制片人,得到这个消息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感到遗憾。

就在前几天,被朋友拉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其中的男女主人公面对死神的威胁,毫不妥协的选择了人生的另一面。这种故事情节配合场效音乐确实非常的感人,但是与老流氓的作品相比,充其量只能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第一章节里的一部分。因为刚开始读这一段的时候,确实是有一种看影视作品的味道。平淡无奇的爱情生活,一对恩爱的医生夫妇,只因为生活中极小摩擦就险些造成婚姻中不可修复的裂痕,再加上从开头到本章结束一直贯穿着死亡的迷雾。的确如此,死神与爱情之花的碰撞可以是个永恒的话题,因为就算是最坚贞的爱情锁链终究也是要被它打开的。爱情可以使人陷入迷狂,且只有在迷狂状态下才可以打开柏拉图的理念世界,至此人世间的一切:财富、地位甚至是生命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所以很多描绘爱情的文艺作品都希望借用死亡,来证明这段感情已经升华到了纯粹理念的高度。然而,老流氓从来就是出手不凡,他的作品怎么能是一般性的文艺作品可以比拟的呢?死亡也只是这部作品中最为基础的一个论调,成为爱情的火焰重新点燃的一个先决条件。伴随着死亡气氛,书中更多的是关于行走在暮年大幕中的老人惟妙惟肖的描绘:亚麻套装,怀表的金链挂在背心上,巴斯德式的胡子是珍珠母色,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分出一道清晰的中缝。时间带来的错觉只是一刹那,阿里萨从一个为了爱情而寻死觅活、险些坠入反面极端的文艺思想青年,转瞬间变成了一个精致的老头,这中间最大的改变就是对自己的这份爱情的后续计划,以及再后来的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准备中,完成的这份爱情大业。

我相信: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历过主人公阿里萨的爱情经历的开始,即陷入爱情的迷狂而又不得不品尝缺失的遗憾。如果热恋能使你拥有内啡肽、多巴胺,那么失恋就应该是一另种化学成分的存在,并且早已成为大多数人长大成熟的必要元素。除此之外,我也不会相信:在你心爱的人成为别人的妻子后,又有哪个人敢于去做这样的事:用自己的一生为筹码,去赌注那个若隐若现、飘忽不定的爱情身影,这期间,哪怕只要有一点点的偏差都将导致这份爱情赌注的彻底失败。这样看来,费尔明娜是否能接受这份爱情已经显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因为前提条件是她必须要成为寡妇。至此,我宁愿相信:发生一个人愿意为爱而死的事情是多么的轻而易举并且可以被人理解。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为自己信念中的爱情而努力的人,可不是那些为了爱情就一时冲动的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很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阿里萨早已把爱情运用到了极致,我肯定想不出可能还存在另外一种什么样的爱情摹本可以比他的爱情更加接近理想国度中的爱情原本,他那行驶在诸天之外的灵魂马车则一定可以到达精神理念的终点,即那个绝对的、使用纯粹理念编织的终极世界。然而,要想进入这样的境界绝非易事,遥想一下当年那个在福音花园假装看书的少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后,竟然能初心不改,对爱情、对他所爱的那个人,依旧是那么的纯粹而热烈。这不禁让人猜想,阿里萨的这种赤诚的原动力究竟是来源于他那个与生俱来的即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还是在经历了世事沉浮、与无数女人花前月下后的经验的产物?虽然很多事不允许假设,但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费尔明娜在年轻的时候只选择了阿里萨,那么可以想象,她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将与在第一章描述里的那个类似电视剧式的人生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唯一不同的应该就是,在她丈夫去世后将没有第二个阿里萨再会做如此深情的表白以及收到从每星期一封,到每天一封,一个智慧老人关于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的书信。

费尔明娜在代笔人门廊拒绝阿里萨的这一幕是我给妻子诵读的重点,她轻盈的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带着女仆、挎着提篮在纷杂的集市上采购着各种商品,大脑中则填满了对即将到来的爱情的美好幻想。只不过这一切都是在费尔明娜的幻觉中进行,连那要命的酷热中闪烁的腐臭汗珠所发出的蒸蒸热气都可以想象成弥漫着奶油香的甜味,她的脚下像踩着雪橇一样划过每一个店铺,直到在这个既是集市又是淫荡堕落的风花场所,听到了那个晴天霹雳一样的声音“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这一刻的费尔明娜,瞬间由一个懵懂少女,存在着对爱情的不切实际幻想的傻姑娘,完全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可以审视自己的人生与未来发展方向的智慧女人。这一幕,很多人应该似曾相识,有多少少年都曾垂头顿足、撕心裂肺,而他们的女神头也不回的就重新选择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毕竟那时的阿里萨只是一个会读书、会写诗的穷小子阿!

人们总是向往传奇、向往那些充满美妙奇幻的爱情而又不得不生活在现实的平庸之中。这是因为,不平庸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按部就班的过好每一天已经实属庆幸了,何必去冒那些巨大风险来追求一些飘忽不定而又若隐若现的事物呢?让这些都停留在影视或者文学作品中又何尝不好,兴趣盎然时就抹几行眼泪再来感慨一下别人的人生,索然无味时又可以拿来当做谈资。诚然,每个人终究只能在自己的视觉范围之内度过一生,又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特定的视角下选择了异常艰辛的一种生活方式,用来换取常人看起来极其荒谬以至于不可能实现的东西。诚如阿里萨在爱情方面已经做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只能算是一个按部就班的寻常人,因为他把所有的不寻常都只用在了那一刻。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那个被称为古希腊第一圣哲的泰勒斯由于仰望星空而掉进井里,被女仆嘲笑后的引述成了经典:我之所以看不清眼前脚下的路而掉进井里,是因为我把所有的关注力都放在了遥远的星空。

人的一生,或伟大或平庸,并且在很大概率上我们都只是茫茫众生中的沧海一粟,纵使是古今中外,悠悠数千年,又有几个人能达到老流氓的思想意识高度呢?既然这样,作为平凡个体中的一员,我能做的也只是在脚踏实地中尽量的处理好现实事物之余,在那遥远漆黑、触不可及的夜里,依着老流氓式的人物的思想轨迹,偶然间去眺望一下那神秘莫测的星空。每当此时,周身就会被异常强大的平静力量所充斥,之前的烦心琐事也就消失不见了。这样一来,越是追求本我,就越需要内心的安宁,就越有可能对其他人的看法习以为常。斯如老流氓,把阿里萨描绘成了与各种女人唧唧我我的大流氓,是非常容易引起少女读者们的声讨。毕竟文如其人,我特意查阅了些老流氓私生活的资料,据说他与妻子梅赛德斯是在她十三岁时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就坠入爱河并用书信谈了十多年的恋爱,只不过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又与数不清的女人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或许这也是艺术本身的自我能量释放吧!不过,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招来不少人的非议,就如同人们只是习惯性的颂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但如果只是仔细审视其内在逻辑,就可以发现荀子的看法可能会更具说服力。他首先会把真、恶、丑归在一类,把假、善、美归在一类,并且说文明的进程就是伪装术的进化史,而个人的自我提升应该先从弄虚作假开始,然后假戏真做,最后达到弄假成真的境界。这样一来,很多人一方面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一方面又赞美文明和素质,只是全然没有意识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矛盾。哪怕有人给他们明确指出了这个矛盾,他们也不难找到弥合矛盾的思路。这样看来,率真是很容易的吗?至少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率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越野跑女作家珊瑚说过这么一句话:“当我弥留之时,大概脑海里只能闪现出草地上的这些牛与我交往过的男人们吧。”既然文如其人,既然我如此的推崇老流氓,就必然在某个精神层面上有着高度的契合。以我过往的人生经历看,每一个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女人都曾激起一片涟漪,我或许可以自封一个大流氓的称号,但永远也不可能跟阿里萨去对比爱情的极致。比起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的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哥伦比亚大使在巴西世界杯期间做客中央五,推荐手中的《百年孤独》的那一刻,我与它的联系就再也分不开了。时至今日,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把书中的内容尽量忘得干净,因为越是这样,那孤独的本质就越会在血液中沉积,忘掉了那些该忘掉的,忘不掉的就让它在身体里继续流淌。在可以预期的未来中:我肯定不会写出一篇叫做《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因为它就只应该静静的躺在书架中的最顶端。(李玥)

篇2:《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每个人都是在生活中的孤独者,你会发现你会成为你伴侣的花冠女神,甚至成为你心中的一个很完美的生活的标本,当爱情成为了生活的全部,你是不是没有自己的隐私的存在,因为你没有其他精力追求各种各样的美妙的事情,还有就是当你发展你自己喜欢的事情。

当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男主是一个邮递员,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经营自己的事情的人,都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当阿里萨正在送信到了哒萨的家里。当哒萨在教姑妈学习认字,一切都是看似平静的生活画面,却被阿里萨看做美妙的生活时刻,因为可以看到了原来这个哒萨是一个学生,有着迷人的外貌。

当阿里萨一直在哒萨的屋外的树下等着她的出现,甚至就是在自己空闲的时间不断写信,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的拥有这个让自己心动的花冠女神。当开始在工作里面出错,她的妈妈却知道了他们事情,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样子的年轻人,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导的。生活不是是是会有好运的时候,需要留言生活的提示。

当他们开始写信,幻想着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甚至当阿里萨开始为了他们的将来挣钱,不断为了让自己的可以有更多的钱,自己选择去了海底寻宝藏。知识就是那么强大,在书中介绍,阿里萨就是一直认为书中的故事不会欺骗他,更加没有想到了,当他开始在美好的将来,可以与自己女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自卑的过日子。

当他们的爱情败给学校之后,他们才发现最无辜就是他们的爱情,就是在下课期间,哒萨在课间写情信时候,刚好被老师看到了,让她做出选择,是需要公出阿里萨还是退学,她的姑妈因为这件事被自己的哥哥赶走了,甚至没有多久就是病死了,在挣扎的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哒萨的爸爸只能带着自己的女儿远离这个国家,回到了以前和自己的爱人的相遇的城市,并且带着女儿去见亲人。

在他们遇到了那么艰苦的时期,他们都是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并且在这期间,一直就是幻想着以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哒萨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带着会到了上学的城市,当她父亲把自己的家,还有掌握家里的大权完全给哒萨之后,她与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使是同一屋下,还是无法彼此相信了。

哒萨回来了,一次的行街,哒萨就决定不再与阿里萨交往了,之后到了哒萨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半身到了墓地里面去了,阿里萨一直在找不同的女性,在代替这哒萨的身影,每次都是坚持在自己的心中的选择。无论何时,阿里萨在哒萨的伴侣过世之后,他一直在不断以 写信的方式去与哒萨联系,就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与她在一起。爱情的伟大不是你为对方做了多少,而是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站出来寻找到你,并且可以为我们共同努力。

篇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以绵长细腻的笔触,道尽了镜花水月,浮云掠影的爱情,与细水长流的生活。

阿里萨是费尔明娜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初恋。如同所有真实爱情的伊始。他们偶然遇见,阿里萨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纯粹的爱情由此开始。没有柴米油盐的爱情总是美好,令人向往。然而现实总是很骨感,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情并没有被人所理解。

浪漫是爱情天堂之水,现实是墨,以致美好爱情一时被现实沾染便搅动不清,令人恍惚。费尔明娜被学校开除,甚至被父亲发现后,强行禁止她与阿里萨来往。当然,现实并没有让他们妥协,两个人更是坚决的抵抗现实,甚至私定终身。可是剧情有了反转,他们的爱情半路夭折,只因费尔明娜购物买东西时,偶遇阿里萨,阿里萨说“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啊”

他们偶有争吵,但终究携手并进,度过了一生。在医生去世后,阿里萨的告白又将两个人绑在了一起。此时,两个人已经错过了整整五十一年七个月了,岁月改变了人的容颜,却不曾改变人心里最初最深的悸动。对阿里萨来说,的确如此。他植发,护肤,为的就是活到她的丈夫死去的那天,那天,他得站在刚刚守寡的她面前,说出从未中断的爱的誓言。他走得缓,但也心甘情愿,追随着费尔明娜的倩影。

一次初恋的极乐极苦,带给他说不尽的思念。费尔明娜开始时对医生抱有偏见,然而时间能治愈一切。它会纠正所有的偏见,也会重新滋生好的感觉,只不过在这里没有轰轰烈烈,也不会刻骨铭心,只是细水长流。生活总是一地鸡毛,没人能独善其身。这才是生活原有的样子,它不仅是诗和远方,还是当下的苟且。令人得不到片刻的喘息。

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医生给她带来了世俗的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会湮没在无聊的生活中,幸运的是费尔明娜从无聊的生活中以悲壮圣洁的方式自己愉悦了自己。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人总得做出选择。选择了一个人,变决定选了选择一个怎样的人生。她可以和阿里萨谈理想,谈诗词,可是面对结婚时却犹豫了。

结婚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选择,那不是一次模拟考试,答错了把试卷捏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下一次重来,这一次选择可以多等等。

交卷的时间把握在自己手里,乱填与省略是大忌,多走走多看看,去认识一些人,多经历一些事,当一个人的视野广了,选择自然全面了。

篇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是才相识时互相喜欢又不敢表露的少年相思?是被激情占据而不管不顾的放纵?是明目张胆的浪漫,还是一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

在马尔克斯的笔下,爱情是这所有的一切,也不是这一切。爱情总是带着困惑,让所有想要得到答案的人不知所措,而这份不知所措,可能就是关于爱情的所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作者用优美的文笔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横跨18-19世纪五十余年的传奇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电报员爱上了有钱人家的小姐,而小姐嫁给了贵族医生并稳定地在她的“人生巅峰”度过了五十余年。但电报员在精神上仍矢志不渝地爱着那位小姐,于此同时,他在肉体上又无比放纵,单是较长的恋情就多达二百多次,上至古稀老者,下至豆蔻儿童。这一切都像是为找寻那位小姐的影子,而爱时又满怀真诚。

换句话说,将灵魂的爱与肉体的爱分离,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那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爱情吗?不是,也是的;是不忠吗?是的,也不是。矛盾就是爱情的答案。因为爱情只是生活中的倒影,一晃而逝,只有孤独爱你如生命,如影随形。

如果故事就这样走向尾声,那就彻底成了一个备胎备胎到死的狗血故事。而伟大如马尔克斯者,又岂会落此俗套?所以当医生去世后,二人在挫折中宿命式的旧情复燃。

故事末当两个年龄累计达150岁的老人站在挂着黄色“霍乱”旗的船头,毅然决然地向着与故土相反的方向驶去。你很难用真挚、忠诚这样的词去揣测时间长河里延绵不绝的眷恋与欲望,很难断定究竟是什么让心火不熄,久久炙烈。

这是一次充满使命感的讲述,也是一次充满诗意的寻找,爱情在故事中成为拯救心灵、战胜孤独的一剂强心剂。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本书表面上看是对爱情百态的天才叙写,实际上表达的却是生命的哲理,是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理性叩问。

这本书包含了关于爱情的所有答案,但你想要的能将你感动到痛哭流涕的爱情是没有的,这里只有冷冰冰的生活和爱情若有似无的真相。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它开始使人重新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使相信,也无济于事。

罗曼・罗兰怎么说来着?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在我看来,这句话作为这本名著的推荐词就再好不过。

最后,我不指望你嫁给爱情,惟愿你始终不屈身于孤独。毕竟,有的人在婚姻里生活了一辈子却从未有过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而有的人在一起时已垂垂老矣,却爱意盈盈,就像阿里萨和费尔明娜。

篇5: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当全书只剩下最后一句“一生一世”时,百感交集。

整部书,很马尔克斯。

尝试去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男主人公是阿里萨,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的这种半个多世纪紧闭内心的等待,只为一个人敞开,是极度浪漫的;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又是极其残忍的。

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明白,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在这时帮助她最大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选择了已经等待了近一生的阿里萨。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彼此生命力量的远行。

可以说男女主人公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书中的世界里,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

至此,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温暖而又浪漫的灯吧。

篇6: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篇7: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篇8: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故事与霍乱的关联性并不强,霍乱时期只是一个背景。故事的梗概是年轻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坠入爱河,由于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最终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精心等待乌尔比诺医生去世,阿里萨虽终身未婚,但有着众多情人;乌尔比诺医生一死,阿里萨又重新开始追求费尔明娜,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晚年终于在一起。

不能理解如此曲折的人物设定和费尔明娜年轻时候的选择。费尔明娜父亲强行拆散女儿的恋情,费尔明娜自从和父亲远游之后,对阿里萨的态度大转变,结婚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在拥有众多情人的同时,保持对费尔明娜的长期等待。书中对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婚姻生活的描写,充满了隐忍与相互妥协。费尔明娜发现乌尔比诺医生出轨,两人相对平静的处理,继续波澜不惊的生活,外人丝毫看不出任何异常。费尔明娜年轻时的选择或许是处于应对外部压力的必然选择,婚后的生活维持外人看起来的体面和稳定。

阿里萨从没有放弃过等待费尔明娜,同时又拥有多个情人。在阿里萨的定义里,没有结婚就算没有对费尔明娜的背叛。阿里萨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离开自己的几个情人,去找费尔明娜,并且在乌尔比诺医生葬礼结束之后,就对费尔明娜表白。费尔明娜最开始很气愤,处理了乌尔比诺医生留下的所有东西。费尔明娜慢慢接受了阿里萨,遭到了子女们的强烈反对,这次费尔明娜没有退缩与妥协,她与阿里萨同乘游轮出游,游轮一直没有靠岸,故事戛然而止。

文学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终究不同,而现实中每个人的小世界也不尽相同。感同身受是文字所能传达的一种魅力,同时读者也能知悉完全不同的世界。阿里萨的坚持并不一定是好事,坚持是一种好的品质,同时也不是一个好的品质。

篇9: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与其说是一部夹杂着社会、现实、浪漫、放荡的爱情小说,我更愿放弃对时代的揣摩,而将其理解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其生命尽头书写的最后一篇坦白信。

年轻时喜爱的诗派风与垂老时对人性理解的融合,和他的所有信一样字斟句酌。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深处,因为他用高超的手法将其隐藏,除了开篇的引用,更多时间大概是在用对爱情的追逐来掩盖自我,当然也可能相反,即以完善自我来追求爱情,时限五十一年,在他的故事里书写了人间爱情百态,无论你的爱情观如何,都能够对号入座,做为读者之一,却如费尔明娜?达萨一般反复阅读,最终却想将其付诸于明火中,合上书内心充满不甘,可又想到爱情也颇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自己的爱情观反而更加巩固。

爱情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而在于一个对的时间点;不在于自身有多么成熟,而在于双方是否很有默契的感同身受。我爱那个存在于我脑海中的她,但她已漂洋过海到达彼岸,我在爱情之海中游荡,全力奔赴远方的灯塔,在到达终点的一刻,她不在自我闪耀,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没有回忆,没有遗憾,剖开一切,留下的唯有“陪伴”。

篇10:《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

们的命运。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篇11:《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篇12:《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我始终相信在婚姻的生活中她是忠贞的,她的骄傲,她的愧疚感不允许她越过雷池一步。她聪明且果断,称得上是一个智慧的女人。她最后和阿里萨在一起,或许是出于一个人生活的寂寞,又或许是在接近暮年的时候尝试着回应这个儿时起持续了这么久的爱…

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的爱,就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夫妻那样,不轰轰烈烈,不热情似火,在漫长的生活中,相互依偎中变成了温柔的亲情,他死去的前一刻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是直击人心的。然而那种荷尔蒙的冲动,现实意义上他的爱情却归属于另一个女人,然而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个从小接受封建礼教的人,他的出生,他的宗教,他的名声这一切,让他停止了这段有始无终的爱。所以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爱情婚姻也并不完美,也有一丝可悲的气味…这本爱情史诗看的我心中陷入沉重,精神与肉体均忠贞的爱情书中却无踪迹,又或许这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才发生,又或许这本就是爱情的本质…

篇1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篇14: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篇15: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我想,费尔明娜是爱她丈夫的。佛洛伦蒂诺也是一直爱费尔明娜的,但他在等待的过程里,也与无数的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是在心里给费尔明娜留了特殊的位置。从未放弃过期待。这种爱,算忠贞吗?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篇16: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篇17: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篇18: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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