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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38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09〕1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省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工商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方案》,决定自至,用3年时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国家工商总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联系个私企业与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就业援助行动,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20,通过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行动、见习计划行动、招聘对接行动和典型引路行动,将引导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立足工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完成好全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赋予的工作任务,帮助高校毕业生成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的就业者和创业者。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业引导行动
1.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部署,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制定出台积极的扶持政策,降低准入门槛,拓宽就业渠道,减免工商登记费、证照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认可和肯定,纳入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各级工商部门和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遵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优惠政策。
一是放开最低“出资额”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实行申报制,登记设立不受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限制,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二是放开“经营范围”限制。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实行前置许可的项目应依据行政许可规定的经营范围具体核定;对新兴行业本着“法无禁止即为合法”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三是放开“经营场所”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设立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利用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场所,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四是放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限制。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加大服务扶持和监督力度。一要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同时大力倡导高校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在就业时不等不靠、不挑不拣,勇于到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竞争;二要设立专门登记窗口。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受理,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照的“三优先扶持政策”;三要开设咨询电话。在登记窗口设立咨询电话,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四要实行责任追究制。明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政策掌握不准,讲解不清,甚至对咨询和申办者借故推拖,刁难勒卡的,追究工作责任,严肃处理。
(二)开展见习计划行动
一是确定见习单位。各级工商部门和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从国家大局出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制定的见习计划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见习单位。确定见习单位的具体要求:
1.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个体私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应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业参加,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的不同需求;
3.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有利于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4.见习单位应明确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
5.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见习计划要求,层层分解见习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要重点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并积极探索对尚未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有条件的市地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要在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的个私企业中,分期分批选择、确立非公企业见习单位(任务安排见附件1),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采取措施,鼓励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见习活动,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将见习表现突出、工作能力较强的高校毕业生吸纳在本企业就业。
(三)开展招聘对接行动
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服务职能,做好就业信息交流和就业技能培训。各地个私协会继续开展私营企业招聘会和对接会等促进就业创业活动,采取集中招聘与企业自选相结合,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与协会推荐相结合等形式,由协会牵线搭桥,采取双向选择等办法,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努力实现大学生就业和企业补充新鲜血液的“双赢”。
(四)开展典型引路行动
各地个私协会要继续组织开展“‘自主创业我先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报告会”等活动,一是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择业就业和在见习计划中取得成就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大力宣传个体私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见习实践基地的个体私营企业典型;三是大力宣传各级工商部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见习的先进典型。从而引导全省高校毕业生进一步了解创业知识,树立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的强劲力量。他们的就业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仍旧突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近19万人,以前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约12.7万人,共计32万人。截止6月15日,12.7万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已就业72288人,就业率为57%,其中在非公企业51180人,占70.8%。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私协会要从国家稳定大局出发,从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高校毕业生成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的就业者和创业者。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 “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局副局长马文博,副组长:省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陶孟陶、省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王月明、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赵捷,成员单位有个私处、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私协会要依据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等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本方案具体行动内容,以及各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工作取得的效果,进而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全社会关注民生的优质环境。
(四)加强督办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私协会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和办事效率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有关政策措施
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公布了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措施。
今年湖南省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超过36万人,是近年来的`最高值,占城镇新增劳动力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对此,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并提出了促进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规定凡省内普通高校湖南籍毕业生和户口档案已迁回湖南省的湖南生源省外普通高校2009届离校后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都属于就业援助的对象。他们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初审、县(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农村户籍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登记。经实名登记后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一、通过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帮助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二、免费为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优先安排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三、对离校后经就业援助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相应社会保险补贴;四、逐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就业援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湖南省还将采取以下就业援助措施:一是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专项调查,设置专门窗口,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二是重点推荐就业;三是组织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四是积极扶持创业,及时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微利项目贴息等一条龙服务;五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六是提供公益性援助,各级政府和社区将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经过以上就业援助后仍未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并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张家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集中开展
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日前,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就业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据了解,全市尚未实现就业和历年沉积的高校毕业生约有1.5万人,明年还将新增高校毕业生1.2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前,集中力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采取三种方式摸清底数
按照要求,全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0日至11月30日,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我市生源毕业后从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通过数据核查、登记调查、入户普查三种方式,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就业困难的`大学生,将对其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
征集开发三类岗位促进就业
据悉,我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5日至12月底,在全市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开发公益岗位。首先,就业岗位征集将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明年1月底前,我市将征集到的岗位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其次,继续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明年1月底前通过各种就业服务帮扶措施和服务平台,完成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对接,实现见习上岗。此外,各县区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12月底前全市开发500至800个公益岗位,确保满足困难大学生的保障性安置。
“三支一扶”志愿者将于11月底前就业
据悉,已于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的126名“三支一扶”志愿者,目前面临就业难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这部分志愿者的就业工作,我市各县区将拿出专项编制指标予以接收,并于11月底前落实就业岗位。
河北省多项措施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3日下午召开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从11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了解,截至9月底,20全省30.3万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就业23.25万人,就业率达76.7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但是,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年尚未实现就业和历年沉积的高校毕业生目前约有15万人,明年全省还将新增高校毕业生32.5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卡台账
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数据核实、登记调查、入户普查等方式,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困难大学生,将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
◆开发三类岗位促进就业
据悉,我省将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广泛征集就业岗位。明年1月底前,全省将征集5万个就业岗位,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对外发布。
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我省将继续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今年11月底前,完成3万个见习岗位的报名对接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岗位对接,实现见习上岗。
黑龙江省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黑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文件,对全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偏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黑龙江1月6日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按照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在人才引进、培训开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黑龙江省同时提出,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在出资额、经营场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援助对象可获免费培训
・ 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启动以来,目前已有不少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据悉,9月1日起,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免费为援助对象提供求职技能和创业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人事政策、《劳动合同法》、就业形势分析与就业技能、创业培训等内容,届时,将邀请人力资源专家介绍档案、户口、转正定级等相关政策,讲解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求职简历制作、应聘面试技巧,以及创业基础知识。邀请法律专家解析《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哪些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哪些义务必须履行、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为了让援助对象对求职有一个更明确的.定位,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还将为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素质测评服务。
欢迎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咨询报名,报名地点:南宁市人才市场新址(科园大道东五路六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五楼),咨询电话:5381321
石家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获就业援助
目前,石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石市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的实施方案》,石市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征集一批见习岗位和就业岗位,同时,继续开发公益岗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悉,受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开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就不容乐观,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往年进一步加大,全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约5.1万人(不含师范类毕业生),从目前的就业情况来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前,全市要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实现就业,避免出现就业双峰叠加的不利局面。
据悉,全市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将要征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各县(市)区年底前至少要确定1-2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不得少于20个,并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市直及各县(市)区将继续开发社区、农村基层公益性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及时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今年12月至201月,市人社局将把征集到的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电子屏幕、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还将组织不同形式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有效安置。
陕西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各类就业困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西安市全面启动。据了解,活动期间的援助对象为:经认定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困难家庭、烈士子女或伤残军人家庭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统称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本次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这一主题开展,其中,2月27日在西安市人才市场举行“20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3月1日-3月31日举办“年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
湖北: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 安排多项财政补贴援助
从今年起,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对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由地方财政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这是湖北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措施之一。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专门文件,多项财政补贴直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就业,进行自主创业等,并全力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
湖北对参加“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由各县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由湖北省财政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专项补助接受“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县、市、区,其余由当地财政承担。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对于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湖北还将对于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经鉴定达到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按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福建: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建立困难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登记失业的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实行跟踪服务。
据介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尽可能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积极主动为登记失业、求职的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对登记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要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且通过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席会议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件实事的通知》(**办〔20**〕11号)精神,切实使各项实事落到实处,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广电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国税局副局长)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市编办副主任)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市工商联副会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
(二)领导全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
(四)督导、协调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协助开展学校与企业岗位对接活动;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配合相关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共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组织5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摸清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建立人才招聘网站,组成网络联盟;依托**人才网,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栏,实现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力争帮助200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每年组织100名未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业人员扶持体系,积极组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积极组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利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对零就业家庭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招录选调生等就业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对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的财供事业单位提供资金保障;为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并及时拨付基本生活补贴中的财政补助资金;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市公安局负责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招聘市场秩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市教育局负责摸清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人员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企业与学校岗位对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市组织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助我行活动”以及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对到农村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共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市直机关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市属企业及扩大内需投资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职业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协助市科技局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市内外国有企业和全市民营企业开展毕业生招聘活动;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共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组织未能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组织10家民营企业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相关企业要根据技术人员需求情况与相关高校对接,建立企业与高校长期联系制度,力争帮助200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相关优惠政策。
市工商局负责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毕业生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助我行活动”,落实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协助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按照有关职业介绍补贴的规定给予就业服务补助。
市广电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并鼓励广电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通过自筹资金,采取人才派遣服务的办法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市科技局负责建设完善投资小、见效快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帮助高校毕业生利用科技成果进行创业。
市农业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以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为内容的“三支一扶”(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等就业计划。
市卫生局负责鼓励医院根据事业发展,通过自筹资金,采取人才派遣服务的办法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三支一扶”等就业计划。
市编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各类事业单位用人情况进行清理,做好人员编制统计工作,适时提供招聘单位空(缺)编情况;在上级编制部门指导下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人员按比例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市十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和“**市十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并以团市委的名义进行表彰和奖励;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行动计划。新晨范文网
市妇联负责维护和保障女毕业生权益、提供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市工商联负责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全市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十件实事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办、工作进展通报等工作。
(二)汇总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通报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负责督导各部门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计划、措施等。
(五)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席会议方案责任编辑:曾老师 阅读:270人次
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零出资”也可工商注册
黑龙江省工商局最近出台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放开“最低出资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四项限制,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首次登记注册出资额允许为零。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创业还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实行前置许可的项目应依据行政许可规定的经营范围具体核定。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设立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利用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场所,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为了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