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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公告
湖北省关于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现将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春季
1.网络系统开放时间:4月1日-6月30日
2. 认定工作准备时间:4月1日―4月15日
3. 各地认定信息发布:4月10日之前;
4.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10日
5.现场确认时间: 4月26日―5月20日(有效工作日)
(6、7、8略)
9、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二)秋季
1.网络系统开放时间:9月10日-12月10日
2.认定工作准备时间:9月10日―9月25日
3.各地认定信息发布:9月20 日之前;
4.网报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
5.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10月30日(有效工作日)
(6、7、8略)
9、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为方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2012年春季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特殊原因不开展认定工作的,要求以文字形式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2、各地制定的各阶段计划(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均应在全省统一计划的相应时间内。申请人需及时了解拟申请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工作安排,在其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
3、各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特别是对于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数据、加入限制库的数据、证书的补发和换发等,需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并在网络版信息系统中如实记载。
4、(略)
5、(前略)各级认定机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防范个别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违反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法律,联手骗取教师资格。对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以维护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
各地在认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
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湖北省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安排,湖北省20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从10月1日到10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从 10月8日到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受理材料时间从10月24日到11月4日(有效工作日)。
具体认定范围、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湖北教师教育网jsjy.e21.cn/,也可以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入网站进行查看。
重庆万州区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从万州区教委获悉,要参加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请2011年8月23至27日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进行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10月21至30日。
报名时间为23至27日
据介绍,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3至27日。请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个人以下信息将进入《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内容,作为个人诚信档案材料存档备查。户口或档案在重庆市范围内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持有国外学历的,还需具备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据介绍,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认定申报时间为10月21至30日
据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10月21―30日。网上申报认定对象:(1)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参加2011年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一、报名办法:宜良县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确认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考生自行上网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12月5日。网报时,第一步先登陆报名网站(www.ynzs.cn),进行免费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请牢记。第二步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选定报名确认点,填报考试科目并保存。
2、第二阶段:考生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确认,时间为月6日至12月10日。请携带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报名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照相、交费。报名费:30元/每科。考生若不按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则报名视同无效。
二、考试时间:年1月8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三、其他相关事宜:
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登录云南教育网人事人才栏目参阅《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事指南》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问答》,网址:rsc.ynjy.cn。
四:咨询电话:0871-6186392,报名确认点地址:宜良县教育局三楼。
宜良县自考办
2010年11月20日
山东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关于做好20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1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范围
今年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体人员,包括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受理权限
本次网报工作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受理权限分别为: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对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对在本地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部分高校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对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确认点设置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现场确认点。各县(市、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设立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现场确认点。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
四、工作步骤
认定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4月1日―6月21日)
5月25日前,各级认定机构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做好网报动员部署,申请人员的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准备工作。
5月25日,考生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查询“两课”考试成绩。
5月26日―6月20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与受理机构联系,进行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申请人网报(6月21日―6月26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
申请人网报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申报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务必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网报时间由其就读学校商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
(三)现场确认(6月28日―6月30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完成,并粘贴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照片),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5.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 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用)。
7. 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四)认定(7月1日―7月31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告。7月5日前完成数据整理、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信息下载。7月底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验印、发放。申请人登录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查询证书领取时间。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报认定机构为相应的各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为就读的学校,具体时间安排认定机构和学校商定,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 各市教育局4月15日前上报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网报实施方案和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网报方案。
(二)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四)各认定机构需按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进行认定操作。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县级认定机构和各确认点的管理。要优化工作流程,安排足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确保安全、高效、顺利地完成全面网报工作。
(五)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7号)规定执行。证书补发、换发信息应在系统后台管理页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栏目中详细录入。此项作为各地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换证书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历史数据变更程序办理,并收回信息有误证书,归档备案。所更换证书数量按证书耗损统计,不计入证书补发、换发总数。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确保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各高等学校人事(师资)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201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10日;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15日。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1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和《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高校个人申报)。下载请登录湖北教师教育网jsjy.e21.cn/,也可以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入网站。
2、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 4月26日―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 10月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学校现场确认操作流程详见《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学校现场确认用户)。
3、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
春季受理材料时间:5月23日至6月3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受理材料时间:10月24日至11月4日(有效工作日)。
具体安排见《2011年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表》。
4、申请认定受理材料地点
受理材料地点在省教育厅政务大厅(省教育厅办公大楼一楼)。受理时间原则上按照《2011年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表》执行,届时按实际申报人数略作调整。
二、认定范围及报送材料要求
1、高校认定范围按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9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申请人个人和各高校报送的材料按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9月8日印发的《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要求》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各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体检工作应于本校现场确认前完成;
2、各高校有关部门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校2011年全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开展认定的高校要于3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本校2011年(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可邮寄或传真至中心),以便提前在系统中做好开通网报的设置等相关准备工作。未按时间要求报送2011年(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的高校视为不开展认定工作,网报系统将不予以开通。
3、各高校在规定现场确认工作截止日期前,应预留出核对数据的时间。杜绝在最后一天突击使用系统以致无法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情况。
4、各高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上能够查询。各校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1990至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5、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秋季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二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6、各高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和责任意识,必须对申请人的数据和登录系统的安全性负责,杜绝出现将帐号、密码透露给申请人的现象。对有违规行为造成信息错误的,一经发现,将停止该校现场确认资格。
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三明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市直属学校: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三明市20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在三明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进行材料确认,三明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5月25至5月31日网上报名。
2.网上申报流程
⑴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和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⑵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A3打印正反面)。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和地点
⑴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6月11日至6月15日现场确认,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三明学院届师范类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集中受理,三明学院教务处确认。
⑵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时间安排与市教育局基本一致。
⑶我市确认点如下:
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0598――8239729
三明学院教务处0598――8397201
梅列区教育局8957603; 三元区教育局8300055;
永安市教育局 3633625; 沙县教育局5855809;
大田县教育局7222650; 明溪县教育局 2883861;
将乐县教育局2269263; 建宁县教育局3983934;
泰宁县教育局 7838419; 宁化县教育局6821293;
清流县教育局5323692; 尤溪县教育局6324826;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⑴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A3双面,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出A4,再印制成A3双面)
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⑶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语文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⑸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
⑹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⑺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福建省教育厅颁发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⑼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任教学校在职证明。
⑽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项和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认定阶段
6月18至6月22日是认定阶段。信息系统关闭前,各县(市、区)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等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文档)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43号文、闽教人〔〕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二)思想品德鉴定
在职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单位鉴定,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鉴定。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性负责,申请人应与认定机构签订承诺书。
(二)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编制表格。(三明教育信息网“文件下载”栏目)
(三)规范表册材料。申请人员必须使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表册,选用高质量纸张,书写、打印和复印清晰规范,内容真实完整,各项手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动生成打印后,必须制作成A3双面的规格。凡申请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对清理所要求的证件、表册材料,带好带齐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表册材料再去现场确认。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去现场确认的,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
(五)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须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单位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五、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定期作出认定意见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并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后方能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各县(市、区)六月底以前完成。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丽水市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丽教师〔2010〕14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现将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在2010年12月20日前结束。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宣传、认定工作。
二、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憬?〔普??赜诤硕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罚ㄕ慵鄯选?009〕46号)精神,并经市物价局同意,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可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280元/人。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后,不得再收取面试费、试讲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四、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报名:
1.市直及莲都区的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0日―11月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到丽水教育网下载并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11月8日―12日带上相关材料到丽水市教育局师范师训处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其他县(市)的高中(中职)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同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参阅附件。现场确认时请各地告知申请人员关注“丽水教育网”相关信息,认定工作信息将适时在网上公布。
2.各县(市)教育局于11月17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统一用档案袋每人一袋装好后上报,提供材料包括: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属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县(市)上报时不必带原件,但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对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相关科室公章。
(二)体检:
各县(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安排;市直及莲都区申请认定人员由市教育局于11月15日上午组织进行。
(三)测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测试时间为11月27、28日,测试地点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认定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和市教育局师范师训处联系,联系电话:2202305。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10号)文件要求,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对象
符合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常高校20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所在辖市区教育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年3月22日―4月1日。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之前,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一);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同时请关注常州教育网“2012年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题”栏目的相关内容,网址是www.czedu.gov.cn/list_5_213.shtml。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特别要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需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注册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网上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2份);下载附件三并自行填写、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读学校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编号(网上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5.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公交B13、19路可直达);电话:86900353。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681336;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类似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或应届毕业生如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业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已获得的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生身份者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7)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12)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三)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好。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以下四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④近五年内未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2011年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2011年春季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方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今年春季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20日。
申请认定对象有3类人员:公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民办高等学校聘用教学人员;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由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