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执业考试报名承诺书(共含20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jjhjjj”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已仔细阅读《xx区20xx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20xx年 月 日
我自愿报名参加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保证持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有关要求,保证填报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处理;
4.本人承诺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5.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6.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7.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xx年6月12日xx市人事局、xx市教育局《20xx年xx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 (招考单位) (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2、认真履行报考人员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 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机构验审(20xx年毕业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相关内容【3】
资格资质:
获得执业资质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
1、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或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2、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在现行的考试体系下,获取执业药师资格并非易事。
根据新版GSP相关规定,医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在从业一定年限(研究生1年,中专生7年)之后才能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通过率不高,通过率只有17.68%。
主要职责: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主要权利:
1、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文件;
2、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
3、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5、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
6、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用药的责任;
7、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修订通知报名时间全国医师资格报名及考试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月22日~3月22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2)现场报名时间:年3月24日~4月7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网上报名返回顶部↑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入口附: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表填写说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回答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个人上传照片规格现场报名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考试时间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0年7月1日-7月15日。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日期时间执业医师科目9月11(星期六)上午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9月12(星期日)上午9:00-11:30第三单元下午14:00-16:30第四单元我是报名参加201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x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最新)【2】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我是报考参加20**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执业医生考试报名资格及流程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符合公共卫生执业(含助理)医师考试资格的人员包括:
研究生学历
① 公共卫生(MPH)硕士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历和专业,在校期间可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
② MPH学历可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即MPH研究生(不要求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毕业后可直接以MPH学历和专业报考。
③ 20**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可作为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的资格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2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即2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可报考,报考请参照下文本科学历。
本科学历
① 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可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②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其他
① 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此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参考自某都市报,如有错误,请纠正。
②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③ 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④ 专科生、中专生、成人教育等报名问题请参考下文视频。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年2月4日起至20**年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步骤:
① 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点击网上报名、注册或登录账号。
② 选择报考,确认考试须知,填写基本情况、工作情况、教育及培训、证书,最后确认。
③ 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年2月24日-3月10日,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大家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或实习满一年),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⑤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⑥ 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请咨询当地考点关于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的证明材料要求或了解所在或挂靠的单位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⑦ 应届毕业生(MPH研究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⑧ **现役考生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⑨ 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 ,格式jpg。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认真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我是参加xxxx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已认真阅读《xxxx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点击此处查看)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全国医师资格证书考试每年报考时间一般是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
全国医师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
全国医师资格证书考试报考入口:www2.nmec.org.cn/wangbao/nme/sp/login.html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现场确认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9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四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兰色)、2b铅笔、橡皮。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执业药师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20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执业药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两张(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6月20日前将报考人员材料汇总报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五)9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六、考试用书
2005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及大纲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负责征订、发放(联系人:梁建宜、联系电话:0771-5850822)。各市报名点在5月25日前将所需考试用书、大纲数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以便统一上报征订。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我省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月21日、22日两天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6]42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报名组织
(一)各市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工作。报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药监部门商定。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三)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教材征订
2006年全新版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与年版相比变化较大,涉及到法规的更新、增补、删除及药事管理部分内容的修改。除此之外,《考试大纲》中也相应附加了调整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内容。200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他考试科目的《应试指南》没有变动。
八、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流程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报名方式分别如下: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
学员提问:20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老师回复:您好,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2-3月份,先在国家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是由当地卫生局组织的。
欢迎进行网上报名或来电来函咨询
详情请咨询或访问中国医药卫生网
全国咨询热线:010-63805960 010-63855175 QQ:1059005493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年3月25日至2007年4月7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本人填写报名表后同时打印一份报名表。(未按规定时间到湘潭市卫生局审核和照相的,网上报名无效。)考试大收集整理。
二、现场审核和照相
1、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4月10日至2007年4月22日,时间按照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
4月10-12日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3日雨湖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6日岳塘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7-19日湘潭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20-22日湘乡市、韶山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和照相的,恕不接待。
2、报名时考生向考点交验以下材料:
(1)提交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明。
(3)湘潭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考试大()收集整理。
3、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
(1)凡已报名参加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者,考生可凭准考证直接报考;
(2)凡(含20)以前曾报名参加过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需报名参加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资格考核;
(3)凡从未报名参加过医师资格考试者,各考生于3月30日前将报考资料交湘潭考点办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报名资格考核;
(4)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①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或确有专长人员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三、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版)》(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四、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2007年7月1日—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执业助理医师2007年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五、考试报名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5元。
六、报名地点
湘潭市卫生局一楼(岳塘区霞光中路28号),乘25、1、5、15、108、106、19路等公交车可抵达。
另:20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证时间更改为2007年5月28-30日发放。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考试大()收集整理。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需准备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除表上所需照片外,另交6张小2寸彩色照片(背后标注类别、姓名);
4.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人报考执业医师者,需带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个体诊所需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交表时交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
7.单位统一报名,个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宜请上网查询,网址:山西卫生信息网。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3日-2007年4月27日(周六、周日不受理)
报名地点:省直医疗机构在卫生厅后二楼会议室。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代码手册封面]
[代码手册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
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苏人通[]96号
一、组织分工
我省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月15日、16日两天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六、报名组织
(一)此次考试报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药监部门商定。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三)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2005年下半年各项考试报名通知
一、 报名时间:4月18日—5月12日(节假日休息)二、 返表时间:5月16日—5月27日(节假日休息)三、 考试种类及考试地点只在呼市设考点的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价格鉴证师、注册安全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房地产经济人、商务师、外销员、高级审计师全区设考点的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统计师、审计师、出版、计算机软件、经济师以上所有考试,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就近报名点报名。海市全国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度考试工作安排,现对上海市20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有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报名条件和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月31日。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的考试。
三、免试条件及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4年4月23日--27日 9:00--16:00
2、报名地点:
药学类: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愚园路1088弄48号)
电话:62524558、62522920--814 联系人:石明礼
报名点代码:4646
(2)复旦大学药学院(医学院路138号)
电话:64178097 54237069 联系人:施军
报名点代码:4747
中药学类:
(3)上海中医药大学(零陵路530号15号楼7楼)
电话:54231340,54232254 联系人:孙德强
报名点代码:4848
3、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报名信息卡(今年一律使用新的报名信息卡,老的报名信息卡一律停止使用),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聘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同版)两张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老考生凭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信息卡)。
六、其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收费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以上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考试成绩查询专线:95001966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5〕113号
各市(州)人事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安排及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10月15-16日举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2005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证、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须原件)和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成都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报名。
(四)在报名时,凡参加过上一年度考试的考生,应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档案号,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各地在采集考生信息时应核对准确,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 执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