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表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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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表面结构

篇1: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表面结构

4 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根据GB/T 13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的规定执行,4.1 表面结构术语及图形符号4.1.1 基本图形符号   基本图形符号由两条不等长的与标注表面成60°夹角的直线构成, 基本图形符号仅用于简化代号标注没有补充说明时不能单独使用。如果基本图形符号与补充的或辅助的说明一起使用,则不需要进一步说明为了获得指定的表面是否应去除材料或不去除材料。4.1.2 扩展图形符号(1)要求去除材料的图形符号   在基本图形符号上加一短横,表示指定表面是用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如通过机械加工获得的表面(2)不允许去除钤料的图形符号在基本图形符号上加一个圆圈,表示指定表面是用不去除材料方法获得。4.1.3 完整图形符号   当要求标注表面结构特征的补充信息时,应在基本图形符号的长边上加-横线。4.1.4 工件轮廓各表面的图形符号   当在图样某个视图上构成封闭轮廓的各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结构要求时,应在完整图形符号上加一圆圈,标注在图样中工件的封闭轮廓线上,如图所示。如果标注会引起歧义时,各表面应分别标注。4.2 表面结构完整图形符号的组成4.2.1 概述   为了明确表面结构要求,除了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和数值外,必要时应标注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包括传输带、取样长度、加工工艺、表面纹理及方向、加工余量等。为了保证表面的功能特征,应对表面结构参数规定不同要求。4.2.2 表面结构补充要求的注写位置   在完整符号中,对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和补充要求应注写在如图所示的指定位置。表面结构补充要求包括:——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数值;——传输带/取样长度。图中位置a〜e分别注写以下内容:a)位置a 注写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   根据标注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极限值和传输带或取样长度。为了避免误解,在参数代号和极限值间应插入空格。传输带或取样长度后应有一斜线“/”,之后是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最后是数值。   示例1: 0.0025-0. 8ARz 6. 3 (传输带标注)。   示例2: -0. 8ARZ 6.3 (取样长度标注)。   对图形法应标注传输带,后面应有一斜线“/”,之后是评定长度值,再后是一斜线“/”,最后是表面结 构参数代号及其数值。   示例 3: 0.008-0. 5/16AR 10。注:传输带是两个定义的滤波器之间的波长范围,见GB/T 6062和GB/T 18777;对于图形法,是在两个定义极限 值之间的波长范围(见GB/T 18618)。b)位置a和b  注写两个或多个表面结构要求   在位置a注写第一个表面结构要求,方法同a)。在位置b注写第二个表面结构要求。如果要注写第三个或更多个表面结构要求,图形符号应在垂直方向扩大,以空出足够的空间。扩大图形符号时,a 和b的位置随之上移。c)位置c注写加工方法   注写加工方法、表面处理、涂层或其他加工工艺要求等。如车、磨、镀等加工表面。d)位置d注写表面纹理和方向   注写所要求的表面纹理和纹理的方向,如“ = ”、“X”、“M”。e)位置e注写加工余量   注写所要求的加工余量,以毫米为单位给出数值。

4 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根据GB/T 131-2006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的规定执行。4.1 表面结构术语及图形符号4.1.1 基本图形符号   基本图形符号由两条不等长的与标注表面成60°夹角的直线构成, 基本图形符号仅用于简化代号标注没有补充说明时不能单独使用。如果基本图形符号与补充的或辅助的说明一起使用,则不需要进一步说明为了获得指定的表面是否应去除材料或不去除材料。4.1.2 扩展图形符号(1)要求去除材料的图形符号   在基本图形符号上加一短横,表示指定表面是用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如通过机械加工获得的表面(2)不允许去除钤料的图形符号在基本图形符号上加一个圆圈,表示指定表面是用不去除材料方法获得。4.1.3 完整图形符号   当要求标注表面结构特征的补充信息时,应在基本图形符号的长边上加-横线。4.1.4 工件轮廓各表面的图形符号   当在图样某个视图上构成封闭轮廓的各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结构要求时,应在完整图形符号上加一圆圈,标注在图样中工件的封闭轮廓线上,如图所示,如果标注会引起歧义时,各表面应分别标注。4.2 表面结构完整图形符号的组成4.2.1 概述   为了明确表面结构要求,除了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和数值外,必要时应标注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包括传输带、取样长度、加工工艺、表面纹理及方向、加工余量等。为了保证表面的功能特征,应对表面结构参数规定不同要求。4.2.2 表面结构补充要求的注写位置   在完整符号中,对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和补充要求应注写在如图所示的指定位置。表面结构补充要求包括:——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数值;——传输带/取样长度。图中位置a〜e分别注写以下内容:a)位置a 注写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   根据标注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极限值和传输带或取样长度。为了避免误解,在参数代号和极限值间应插入空格。传输带或取样长度后应有一斜线“/”,之后是表面结构参数代号,最后是数值。   示例1: 0.0025-0. 8ARz 6. 3 (传输带标注)。   示例2: -0. 8ARZ 6.3 (取样长度标注)。   对图形法应标注传输带,后面应有一斜线“/”,之后是评定长度值,再后是一斜线“/”,最后是表面结 构参数代号及其数值。   示例 3: 0.008-0. 5/16AR 10。注:传输带是两个定义的滤波器之间的波长范围,见GB/T 6062和GB/T 18777;对于图形法,是在两个定义极限 值之间的波长范围(见GB/T 18618)。b)位置a和b  注写两个或多个表面结构要求   在位置a注写第一个表面结构要求,方法同a)。在位置b注写第二个表面结构要求。如果要注写第三个或更多个表面结构要求,图形符号应在垂直方向扩大,以空出足够的空间。扩大图形符号时,a 和b的位置随之上移。c)位置c注写加工方法   注写加工方法、表面处理、涂层或其他加工工艺要求等。如车、磨、镀等加工表面。d)位置d注写表面纹理和方向   注写所要求的表面纹理和纹理的方向,如“ = ”、“X”、“M”。e)位置e注写加工余量   注写所要求的加工余量,以毫米为单位给出数值。4.3 表面结构要求在图样和其他技术产品文件中的注法4.3.1 概述   表面结构要求对每一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尽可能注在相应的尺寸及其公差的同一视图上。除非另有说明,所标注的表面结构要求是对完工零件表面的要求。4.3.2 表面结构符号、代号的标注位置与方向(1)概述   总的原则是根据GB/T 4458. 4的规定.使表面结构的注写和读取方向与尺寸的注写和读取方向一致。(2)标注在轮廓线上或指引线上   表面结构要求可标注在轮廓线上,其符号应从材料外指向并接触表面。必要时,表面结构符号也可用带箭头或黑点的指引线引出标注。(3)标注在特征尺寸的尺寸线上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表面结构要求可以标注在给定的尺寸线上。(4)标注在形位公差的框格上   表面结构要求可标注在形位公差框格的上方。(5)标注在延长线上   表面结构要求可以直接标注在延长线上,或用带箭头的指引线引出标注。(6)标注在圆柱和棱柱表面上   圆柱和棱柱表面的表面结构要求只标注一次。如果每个棱柱表面有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则应分别单独标注。4.4 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4.4.1 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   如果在工件的多数(包括全部)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则其表面结构要求可统一标注在图样的标题栏附近。此时(除全部表面有相同要求的情况外),表面结构要求的符号后面应有:——在圆括号内给出无任何其他标注的基本符号;——-在圆括号内给出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应直接标注在图形中4.4.2 多个表面有共同要求的注法(1)概述   当多个表面具有相同的表面结构要求或图纸空间有限时,可以采用简化注法。(2)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的简化注法   可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以等式的形式,在图形或标题栏附近,对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表面进行简化标注。(3)只用表面结构符号的简化注法   以等式的形式给出对多个表面共同的表面结构要求。(4)两种或多种工艺获得的同一表面的注法   由几种不同的工艺方法获得的同一表面,当需要明确每种工艺方法的表面结构要求时,可按图进行标注。4.5 表面结构符号、代号的含义B1 表面结构符号B2表面结构代号B3带有补充注释的符号4.6 表面结构要求的标注示例

篇2: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表面处理

10 表面处理1)表面喷涂标注:若零件直接喷涂,可在镀涂栏内标注喷涂要求;若为焊(铆)接组件喷涂,则在零件图镀涂栏内标注焊后喷涂要求,在焊(铆)接组件图镀涂栏标注喷涂要求,

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表面处理

2)表面涂镀标注按GB/T13911要求。

篇3: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机械制图标准规定

1 技术制图与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基本规定1.1 图纸幅面和格式   图幅和图框应符合GB/T 14689-的规定,1.1.1图纸的尺寸   基本图幅(见表1)应优先选用,必要时,也允许选用加长图幅,加长图幅应优先选用表2,加长图幅的尺寸是由基本图幅的短边成整数倍的增加后得出。但由于A0×2(1189×1682);A0×3(1189×2523)已超过晒图机的规格,即宽边已超过1051mm,所以不应使用。     表1:  单位:毫米幅面代号尺寸B×L A0841×1189 A1594×841 A2420×594 A3297×420 A4210×297表2       单位:毫米

幅面代号尺寸B×L A3×3420×891 A3×4420×1189 A4×3297×630 A4×4297×841 A4×5297×1051

1.1.2图幅的分区a)必要时,可以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内画出分区。b)图幅分区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25~75)mm之间选择,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上至下顺序编写,沿水平方向用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c)在图样中标注分区代号时,分区代号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字母在前、数字在后并排书写,如:B3、A2。当分区代号与图形名称同时标注时,分区代号在图形名称之后,中间空出一个字母的宽度。例如:A E2;D C4 。当要表达的对象正好位于两个分区的交界时,可将两个分区代号联合注出,如:B (E-F 6~7);A (G 1~2),同样结构在两处时注法如下:I (B1,D6)。1.1.3图框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图框的尺寸见表3表3    单位:毫米

幅面代号A0A1A2A3A4 B×L841×1189594×841420×594297×40×297 e c105 a25

注:加长图幅的图框尺寸,按所选用的基本图幅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1.2比例   用计算机绘制工程图时比例的大小应遵照GB/T14690-93的规定。1.2.1技术制图比例(1)本图框的设置比例为1:1,图框反映的设置信息(字体、箭头、线性等)为基本图框,图形严格按的1:1比例绘制,将基本图框缩放至合适的比例,把绘制的零部件图植入。图纸的整体比例必须和谐美观。然后将放大或缩小后的图框内的相关设置信息(字体、箭头、线性等)同比例地缩放。以保证打印的一致性。(2)在选取比例时,应使结构表达清楚为宜。对于薄壁零件,应尽量采用放大的比例。1.2.2比例系列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由表4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表4:

种 类比     例 原值比例1:1优选 放大比例5:1           2:15×10n:1      2×10n:1       1×10n:1 缩小比例1:2            1:5            1:101:2×10n        1:5×10n:1     1:10×10n 放大比例4:1   2.5:1   4×10n:1       2.5×10n:1可选 缩小比例1:1.5          1:2.5          1:3    1:1.5×10n         1:2.5×10n        1:3×10n1:4           1:61:4×10n      1:6×10n n为正整数

1.2.3比例标注方法(1)比例符号应以“:”表示。比例的表示方法如1 : 1、1 : 500、20 : 1等。(2)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1 技术制图与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基本规定1.1 图纸幅面和格式   图幅和图框应符合GB/T 14689-2008的规定。1.1.1图纸的尺寸   基本图幅(见表1)应优先选用,必要时,也允许选用加长图幅,加长图幅应优先选用表2,加长图幅的尺寸是由基本图幅的短边成整数倍的增加后得出。但由于A0×2(1189×1682);A0×3(1189×2523)已超过晒图机的规格,即宽边已超过1051mm,所以不应使用。     表1:  单位:毫米幅面代号尺寸B×L A0841×1189 A1594×841 A2420×594 A3297×420 A4210×297表2       单位:毫米

幅面代号尺寸B×L A3×3420×891 A3×4420×1189 A4×3297×630 A4×4297×841 A4×5297×1051

1.1.2图幅的分区a)必要时,可以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内画出分区,b)图幅分区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25~75)mm之间选择,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上至下顺序编写,沿水平方向用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c)在图样中标注分区代号时,分区代号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字母在前、数字在后并排书写,如:B3、A2。当分区代号与图形名称同时标注时,分区代号在图形名称之后,中间空出一个字母的宽度。例如:A E2;D C4 。当要表达的对象正好位于两个分区的交界时,可将两个分区代号联合注出,如:B (E-F 6~7);A (G 1~2),同样结构在两处时注法如下:I (B1,D6)。1.1.3图框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图框的尺寸见表3表3    单位:毫米

幅面代号A0A1A2A3A4 B×L841×1189594×841420×594297×420210×297 e2010 c105 a25

注:加长图幅的图框尺寸,按所选用的基本图幅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1.2比例   用计算机绘制工程图时比例的大小应遵照GB/T14690-93的规定。1.2.1技术制图比例(1)本图框的设置比例为1:1,图框反映的设置信息(字体、箭头、线性等)为基本图框,图形严格按的1:1比例绘制,将基本图框缩放至合适的比例,把绘制的零部件图植入。图纸的整体比例必须和谐美观。然后将放大或缩小后的图框内的相关设置信息(字体、箭头、线性等)同比例地缩放。以保证打印的一致性。(2)在选取比例时,应使结构表达清楚为宜。对于薄壁零件,应尽量采用放大的比例。1.2.2比例系列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由表4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表4:

种 类比     例 原值比例1:1优选 放大比例5:1           2:15×10n:1      2×10n:1       1×10n:1 缩小比例1:2            1:5            1:101:2×10n        1:5×10n:1     1:10×10n 放大比例4:1   2.5:1   4×10n:1       2.5×10n:1可选 缩小比例1:1.5          1:2.5          1:3    1:1.5×10n         1:2.5×10n        1:3×10n1:4           1:61:4×10n      1:6×10n n为正整数

1.2.3比例标注方法(1)比例符号应以“:”表示。比例的表示方法如1 : 1、1 : 500、20 : 1等。(2)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1.3字体   字体的大小应符合GB/T 14691-93 的规定1.3.1字体的基本要求1)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2)字体高度(用A表示)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 8,2.5,3. 5,5,7,10,14,20 mm。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注:字高推荐应用l0、7、5、3.5、2.5,高宽比0.707。3)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 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h不应小于3. 5 mm。4)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5)汉字与字母或数字组合一起时,其排列格式和间距按GB/T14691中3.6规定。 6)图面中的汉字、字母、数字的大小与图形要协调、一致,排列间隔均匀、整齐、清晰。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型式的字体。注: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其它内容按GB/T 14691-1993的要求执行。1.3.2字体排列格式和间距1.4标题栏   标题栏的设置应根据GB/T 10609.1-2008的规定1.4.1标题栏的基本要求1) 每张技术图样中均应有标题栏。2)标题栏在技术图样中应按GB/T 14689中所规定的位置配置。3)标题栏中的字体,签字除外应符合GB/T 14691中的要求。4)标题栏的线型应按GB/T 17450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5)标题栏中的年月日应按照GB/T 7408的规定格式填写。6)需缩微复制的图样,其标题栏应满足GB/T 10609.4的要求。注:本标准中未规定的事项应按照GB/T 10609.1-2008的规定执行。1.4.2 标题栏的格式   CAD产品图样中均应配置标题栏,,并应配置在图框的右下角,格式如图所示:1.5明细栏   CAD产品图样中的明细栏应符合GB/T 10609.2-中的规定。1.5.1明细栏的基本要求   明细栏的配置a)明细栏一般配置在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按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其格数应根据需要而定。当由下而上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b)当装配图中不能在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细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幅面单独给出,其顺序应是由上而下延伸.还可连续加页,但应在明细栏的下方配置标}栏。1)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图样代号的装配图,而又按照3.2.1配置明细栏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张装配图上。2)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B/T 14691中的要求。3)明细栏中的线型应按GB/T 17450和GB/T 4457.4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4)需缩微复制的图样,其明细栏应满足GB/T 10609.4的规定„1.5.2明细栏的格式   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细栏,其格式如下:1.6图线   图线画法应符合GB/T 17450-、GB/T 4457.4-的规定。1.6.1图线的基本要求(1)图线标准中所涉及的基本线型的结构、尺寸、标记和绘制规则见GB/T 17450-1998。(2)常用图线的几点说明:a)同一套图中各零部件图所用线型应一致。关于虚线、中心线、双点划线及剖面线疏密的线型比例设定,应根据图幅的大小、视图的疏密来决定线型比例的大小,以美观、大方能反映出零件的细节又能分辨出线型的种类为准。b)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划。c)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点划线或双点划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3)对图线缩微复制的要求见GB/T 10609.4。1.6.2线型及其应用1.7 剖面符号   本标准根据G/B 4457.5-1984的规定制定。1.7.1剖面符号   在剖视和剖面图中,应采用表中所规定的剖面符号。注:①剖面符号仅表示材料的类别,材料的名称和代号必须另行注明。1.7.2剖面符号的画法(1)在同一金属零件的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图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而且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2)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的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3)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当需要画出时,仍按(1)条的规定绘制。(4)当被剖部分的图形面积较大时,可以只沿轮廓的周边画出剖面符号。(5)如仅需画出剖视图中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波浪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6)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隔不等。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应方向相同、间隔相等。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7)当绘制接合件的图样时,各零件的剖面符号应按(6)条的规定绘制。当绘制接合件与其它零件的装配图时,如接合件中各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可作为一个整体画出。如不相同,则应分别画出。(8)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料的剖面符号表示。例如:夹丝玻璃的剖面 符号,用玻璃的剖面符号表示;复合钢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面符号表示。(9)在装配图中,宽度小于或等于2mm的狭小面积的剖面,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如果 是玻璃或其它材料,而不宜涂黑时,可不画剖面符号。当两邻接剖面均涂黑时,两剖面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7mm的空隙。1.8投影法投影法应符合GB/T 14692-2008的规定1.8.1 投影法的基本要求1)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其他视图,在完整、清晰地表达物体特征的前提下,使视图数量为最少,力求制图简便。2)正投影法采用第一视角画法。3)按投影法配置的视图不注视图名称。否则,在视图上方注明投影方向和投影名称。4)在视图中,应用粗实线画出物体的可见轮廓。必要时,还可用细虚线画出物体的不可见轮廓。5)为提高识图效率,避免差错。除正常绘制必须的多面正投影图外,一般在图样的右侧或下侧再布置一至几幅立体图。以更清楚地表达形状、组成部分为宜。1.8.2正投影各视图的配置

篇4:机械制图简明教程(7.4)-零件的表面结构

第四节 零件的表面结构

机械图样上的技术要求是零件在设计、加工和使用中应达到的技术性指标,主要包括:表面结构、极限与配合、形状与位置公差、热处理以及其他有关制造的要求等(图7-33),上述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代(符)号或用文字正确地注写出来。本节介绍表面结构的表示方法。

图7-33 零件图上的技术要求

一、表面结构的概念

零件表面经过加工后,看起来很光滑,经放大观察却凹凸不平(图7-34)。实际表面的轮廓是由粗糙度参数(R轮廓)、波纹度参数(W轮廓)和原始轮廓参数(P轮廓)构成的。各种轮廓所具有的特性都与零件的表面功能密切相关。

1,粗糙度轮廓

粗糙度轮廓是指加工后的零件表面轮廓中具有较小间距和谷峰的那部分,它所具有的微观几何特性称为表面粗糙度。一般是由所采取的加工方法或其他因素形成的,

2.波纹度轮廓

波纹度轮廓是表面轮廓中不平度的间距比粗糙度轮廓大得多的那部分。它具有间距较大的、随机的或接近周期形式的成分构成的表面不平度称为表面波纹度。一般是工件表面加工时由意外因素引起的。

3.原始轮廓

原始轮廓是忽略了粗糙度轮廓和波纹度轮廓之后的总的轮廓。它具有宏观几何形状特征成为原始轮廓。一般是由机床、夹具等本身所具有的形状误差引起的。

零件的表面结构特征是粗糙度轮廓、波纹度轮廓和原始轮廓特性的统称。它是通过不同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得出的一系列参数进行表征的,是评定零件表面质量和保证其表面功能的重要技术指标。

二、表面结构的参数

1.评定表面结构的参数

国家标准规定了评定表面结构的三组参数:

(1)轮廓参数(GB/T3505-)

R轮廓(粗糙度轮廓)参数;

W轮廓(波纹度轮廓)参数;

P轮廓(原始轮廓)参数。

(2)图形参数(GB/T18618-2002)

粗糙度图形参数;

波纹度图形参数。

(3)支承率曲线参数(GB/T18778.2-和GB/T18778.3-等)

此处主要介绍常用的评定粗糙度轮廓(R轮廓)的主要参数: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和轮廓的最大高度(Rz)。

1)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

在一个取样长度lr内,纵坐标值Z(X)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

2)轮廓的最大高度(Rz)

在一个取样长度内,最大轮廓峰高和最大轮廓谷深之和的高度。

2.表面结构参数值的选用

表面结构参数值要根据零件表面不同功能的要求分别选用。粗糙度轮廓参数Ra几乎是所有表面必须选择的评定参数,参数值越小,零件被加工表面越光滑。因此,在满足零件使用的前提下,应合理选用参数值。表7-4和表7-5列出了粗糙度轮廓参数Ra值及相应的加工方法。

3.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代号及标注方法

国家标准《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GB/T131-2006)规定了表面结构的符号、代号及在图样上的标注方法。

(1)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

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及其含义,见表7-6。

(2)表面结构完整图形符号的组成

为了明确表面结构的要求,除了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和数值外,必要时应标注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包括传输带、取样长度、加工工艺、表面纹理及方向、加工余量等。在完整符号中,对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和补充要求应注写在图7-35所示的指定位置。

(3)参数极限值的判断与标注规则

参数的单向极限:当只标注参数代号和一个参数值时,默认为参数的上限值。若为参数的单向下限值时,参数代号前应加注L,如L Ra3.2。

参数的双向极限:在完整符号中表示双向极限时应标注极限代号。上限值在上方,参数代号前应加注U,下限值在下方,参数代号前应加注L。如果同一参数有双向极限要求

第四节 零件的表面结构

机械图样上的技术要求是零件在设计、加工和使用中应达到的技术性指标,主要包括:表面结构、极限与配合、形状与位置公差、热处理以及其他有关制造的要求等(图7-33),

上述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代(符)号或用文字正确地注写出来。本节介绍表面结构的表示方法。

图7-33 零件图上的技术要求

一、表面结构的概念

零件表面经过加工后,看起来很光滑,经放大观察却凹凸不平(图7-34)。实际表面的轮廓是由粗糙度参数(R轮廓)、波纹度参数(W轮廓)和原始轮廓参数(P轮廓)构成的。各种轮廓所具有的特性都与零件的表面功能密切相关。

1,粗糙度轮廓

粗糙度轮廓是指加工后的零件表面轮廓中具有较小间距和谷峰的那部分,它所具有的微观几何特性称为表面粗糙度。一般是由所采取的加工方法或其他因素形成的,

2.波纹度轮廓

波纹度轮廓是表面轮廓中不平度的间距比粗糙度轮廓大得多的那部分。它具有间距较大的、随机的或接近周期形式的成分构成的表面不平度称为表面波纹度。一般是工件表面加工时由意外因素引起的。

3.原始轮廓

原始轮廓是忽略了粗糙度轮廓和波纹度轮廓之后的总的轮廓。它具有宏观几何形状特征成为原始轮廓。一般是由机床、夹具等本身所具有的形状误差引起的。

零件的表面结构特征是粗糙度轮廓、波纹度轮廓和原始轮廓特性的统称。它是通过不同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得出的一系列参数进行表征的,是评定零件表面质量和保证其表面功能的重要技术指标。

二、表面结构的参数

1.评定表面结构的参数

国家标准规定了评定表面结构的三组参数:

(1)轮廓参数(GB/T3505-2000)

R轮廓(粗糙度轮廓)参数;

W轮廓(波纹度轮廓)参数;

P轮廓(原始轮廓)参数。

(2)图形参数(GB/T18618-2002)

粗糙度图形参数;

波纹度图形参数。

(3)支承率曲线参数(GB/T18778.2-2003和GB/T18778.3-2006等)

此处主要介绍常用的评定粗糙度轮廓(R轮廓)的主要参数: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和轮廓的最大高度(Rz)。

1)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

在一个取样长度lr内,纵坐标值Z(X)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

2)轮廓的最大高度(Rz)

在一个取样长度内,最大轮廓峰高和最大轮廓谷深之和的高度。

2.表面结构参数值的选用

表面结构参数值要根据零件表面不同功能的要求分别选用。粗糙度轮廓参数Ra几乎是所有表面必须选择的评定参数,参数值越小,零件被加工表面越光滑。因此,在满足零件使用的前提下,应合理选用参数值。表7-4和表7-5列出了粗糙度轮廓参数Ra值及相应的加工方法。

3.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代号及标注方法

国家标准《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GB/T131-2006)规定了表面结构的符号、代号及在图样上的标注方法。

(1)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

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及其含义,见表7-6。

(2)表面结构完整图形符号的组成

为了明确表面结构的要求,除了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和数值外,必要时应标注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包括传输带、取样长度、加工工艺、表面纹理及方向、加工余量等。在完整符号中,对表面结构的单一要求和补充要求应注写在图7-35所示的指定位置。

(3)参数极限值的判断与标注规则

参数的单向极限:当只标注参数代号和一个参数值时,默认为参数的上限值。若为参数的单向下限值时,参数代号前应加注L,如L Ra3.2。

参数的双向极限:在完整符号中表示双向极限时应标注极限代号。上限值在上方,参数代号前应加注U,下限值在下方,参数代号前应加注L。如果同一参数有双向极限要求

,在不致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可不加注U、L。上、下极限值可采用不同的参数代号表达。

表7-7,表7-8是部分采用默认定义时的表面结构(粗糙度)代号及其含义。

4.表面结构要求在图样中的注法

国家标准(GB/T131-2006)规定了表面结构要求在图样中的注法,见表7-9。

篇5: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尺寸标注

3 尺寸标注   尺寸标注应符合GB/T 4458.4-2003的规定3.1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3.2 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3.2.1 尺寸界线(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 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图1、图24)。(2)当表示曲线轮廓上各点的坐标时,可将尺寸线或其延长线作为尺寸界线(图2、图3)(3)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图4)。(4)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应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图4)。(5)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图5);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图6);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角平分线(图7).但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图8)。

3 尺寸标注   尺寸标注应符合GB/T 4458.4-2003的规定3.1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单位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3.2 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3.2.1 尺寸界线(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 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图1、图24)。(2)当表示曲线轮廓上各点的坐标时,可将尺寸线或其延长线作为尺寸界线(图2、图3)(3)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图4)。(4)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应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图4)。(5)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图5);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图6);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角平分线(图7).但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图8)。3.2.2 尺寸线(1)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a)箭头:箭头的形式如图9所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b)斜线: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其方向和画法如图10所示,当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相互垂直,如图11所示。机械图样中一般采用箭头作为尺寸线的终端。注:当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互垂直时,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式。(2)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3)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尺寸线的终端应画成箭头,并按图12所示的方法标注。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13a)的形式标注。若不需要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13b)的形式标注。(4)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5)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 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图14、15)。(6)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图16的形式标注,此时,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3.2.3 尺寸数字(1)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17),(2)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有以下两种注写方法,一般应采用方法1注写;在不致引起误解时,也允许采用方法2。但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方法。方法1:数字应按图18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 可按图19的形式标注。方法2: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20、图21)。(3)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图22)。必要时也可按图23的形式标注。(4)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图24)。3.3 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1)表: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2)45°倒角及非45°倒角的标注3.4 尺寸标注的其他注意事项1)尺寸文本可放在尺寸线的中部(或上面),两边与尺寸线有一个字符间隔。特殊情况例外,如尺寸线太短,无法放置尺寸文本时,可放在尺寸线的延长线之外。2) 标注尺寸时,应尽可能使用符号和缩写。3)零、部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既不要出现多余尺寸,也不要漏尺寸。零件图中参考尺寸加 “( )” 表示。一个特征的尺寸尽量集中在同一个视图标注。4)图面要清晰,多数尺寸标注在视图轮廓线外面,与两视图有关的尺寸尽量标注在两视图间。5)直径相近的多个孔,应有孔种类标记,也可采用列表法或技术要求中特殊说明。6)尺寸标注还须注意尽可能考虑“基准统一”,设计基准、加工基准、安装基准与测量基准的统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产品检验,保证产品质量。7)尺寸线不能交叉,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与尺寸界线可以交叉。平行的尺寸线应按大小排列,小尺寸排列在内,大尺寸排列在外,尺寸线间距要均匀。

篇6: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图样画法

2 图样画法   图样画法—视图应符合GB/T 4458.1-1984、GB/T17451- 、GB/T 4458.1-的规定,2.1 图样画法视图的基本要求1)技术图样应采用正投影法绘制,并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2)绘制技术图样时,应首先考虑看图方便。根据物体的结构特点,选用适当的表示方法。在完整、清晰地表示物体形状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见GB/T 16675. 1)。3) 绘制视图的图线应符合GB/T17450和GB/T4457.4的规定。4)需进行缩微复制的视图应按照GB/T10609.4的要求绘制。2.2视图选择(1)表示物体信息量最多的那个视图应作为主视图,通常是物体的工作位置或加工位置或安装位置。(2)当需要其他视图(包括剖视图和断面图)时,应按下述原则选取:a)在明确表示物体的前提下,使视图(包括剖视图和断面图)的数量为最少;b)尽量避免使用虚线表达物体的轮廓及棱线;c)避免不必要的细节重复。2.3视图   视图通常有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2.3.1基本视图   基本视图是物体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六个基本视图的配置关系如图所示:注:在同一张图纸内按上图配置视图时,可不标注视图的名称。如不能按上图配置视图时,应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 *,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如向视图)2.3.2斜视图   斜视图是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1)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 并注上同样的字母,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如图所示:(2)斜视图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必要时也可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向旋转”(A向旋转)。也允许将旋转角度标注在字母之后。

2 图样画法   图样画法—视图应符合GB/T 4458.1-1984、GB/T17451-1998 、GB/T 4458.1-2002的规定。2.1 图样画法视图的基本要求1)技术图样应采用正投影法绘制,并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2)绘制技术图样时,应首先考虑看图方便。根据物体的结构特点,选用适当的表示方法。在完整、清晰地表示物体形状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见GB/T 16675. 1)。3) 绘制视图的图线应符合GB/T17450和GB/T4457.4的规定。4)需进行缩微复制的视图应按照GB/T10609.4的要求绘制。2.2视图选择(1)表示物体信息量最多的那个视图应作为主视图,通常是物体的工作位置或加工位置或安装位置。(2)当需要其他视图(包括剖视图和断面图)时,应按下述原则选取:a)在明确表示物体的前提下,使视图(包括剖视图和断面图)的数量为最少;b)尽量避免使用虚线表达物体的轮廓及棱线;c)避免不必要的细节重复。2.3视图   视图通常有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2.3.1基本视图   基本视图是物体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六个基本视图的配置关系如图所示:注:在同一张图纸内按上图配置视图时,可不标注视图的名称。如不能按上图配置视图时,应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 *,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如向视图)2.3.2斜视图   斜视图是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1)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 并注上同样的字母,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如图所示:(2)斜视图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必要时也可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向旋转”(A向旋转)。也允许将旋转角度标注在字母之后。2.3.3局部视图   局部视图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   局部视图可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如上图中的俯视图);也可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画局部视图时,一般在局部视图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 ,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按向视图配置的局部视图注:①当局部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②局部视图和局部的斜视图的断裂边界应以波浪线表示。当所表示的局部结构是完整的,且轮廓线又成封闭时,波浪线可省略不画。2.3.4旋转视图   假想将机件的倾斜部分旋转到与某一选定的基本投影面平行后再向该投影面投影所得的视图。2.4剖视2.4.1剖视图   假想用剖切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影所得的图形。2.4.2剖切面注:各种剖切面亦适用于画剖面图(1)单一剖切面   一般用平面剖切机件,也可用柱面剖切机件。采用柱面剖切机件时,剖视图应按展开绘制。(2)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a)用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旋转剖。b)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先假想按剖切位置剖开机件,然后将被剖切平面剖开的结构及其有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再进行投影。在剖切平面后的其它结构一般仍按原来位置投影。当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时,应将此部分按不剖绘制,如图中的臂。(3)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   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阶梯剖。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4)组合的剖切平面   除旋转、阶梯剖以外,用组合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复合剖。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可采用展开画法,此时应标注“x-x展开”。(5)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   用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斜剖,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x旋转”。2.4.3全剖视图   用剖切面完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2.4.4半剖视图   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影所得的图形,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机件的形状接近于对称,且不对称部分巳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以画成半剖视。2.4.5 局部剖视图   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2.4.6剖切符号   剖切符号(线宽1~1.5b,断开的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在它的起、迄和转折处 应用相同的字母标出,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又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两组或两组以上相交的剖切平面,其剖切符号相交处用大写字母“O”标注。2.4.7剖视图的配置   基本视图配置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剖视图。剖视图也可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2.4.8剖切位置与剖视图的标注(1)一般应在剖视图的上方用字母标出剖视图的名称“x-x”。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2)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3)当单一剖切平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4)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5)用几个剖切平面分别剖开机件,得到的剖视图为相同的图形时,可按图33的形式标注。(6)用一个公共剖切平面剖开机件,按不同方向投影得到的两个剖视图,应按图所示的形式标注。(7)可将投影方向一致的几个对称图形各取一半(或四分之一)合并成一个图形。此时应在剖视图 附近标出相应的剖视图名称“x-x”。2.5 剖面2.5.1剖面图   假想用剖切面将机件的某处切断,仅画出断面的图形。剖面分为移出剖面和重合剖面。(1)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买线绘制。重合剖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制。当视图中的轮廓线与重合剖面的图形重迭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2)移出剖面应尽量配置在剖切符号或剖切平面迹线的延长线上。剖切平面迹线是剖切平面与投影面的交线,用细点划线表示。剖面图形对称时也可画在视图的中断处。必要时可将移出剖面配置在其它适当的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其标注形式如图所示:(3)由两个或多个相交的剖切平面剖切得出的移出剖面,中间一般应断开。(4)a)当剖切平面通过回转面形成的孔或凹坑的轴线时,这些结构按剖视绘制。b)当剖切平面通过非圆孔,会导致出现完全分离的两个剖面时,则这些结构应按剖视绘制。2.5.2剖切位置与剖面图的标注(1)移出剖面一般应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字母,在剖面图的上方应用同样的字母标出相应的名称“X-X”。(2)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可省略字母。配置在剖切符号上的不对称重合剖面,不必标注字母。不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以及按投影关系配置不对称移出剖面,均可省略箭头。(3)对称的重合剖面、配置在剖切平面迹线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以及配置在视图中断处的对称移出剖面均不必标注。2.6局部放大图   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2.6.1局部放大图的绘制(1)绘制局部放大图时,除螺纹牙型、齿轮和链轮的齿形外,应用细实线圈出被放大的部位。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2)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3)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2.7简化画法(1)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移出剖面,允许省略剖面符号,但剖切位置和剖面图的标注必须遵照2.5.2条的规定。(2)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结构(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其余用细实线连接,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3)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圆孔、螺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用点划线表示其中心位置。在零件图中应注明孔的总数。(4)对于机件的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它与其邻接部分分开。当零件迥转体上均匀分布的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5)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对称机件的视图可只画一半或四分之一,并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6)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后缩短绘制。(7)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30°的圆或圆弧,其投影可用圆或圆弧代替。类似如图所示机件上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巳表示清楚时,其它图形可简化或省略。(8)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小圆角、锐边的小倒圆或45°小倒角允许省略不画,但必须注明尺寸或在技术要求中加以说明。机件上斜度不大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巳表达清楚时,其它图形可按小端画出。(9)在装配图中,对于紧固件以及轴、连杆、球、钩子、键、销等实心零件,若按纵向剖切,且剖切平面通过其对称平面或轴线时,则这些零件均按不剖绘制。如需要特别表明零件的构造,如凹槽、键槽、销孔等则可用局部剖视表示。(10)在装配图中,可用细实线表示带传动中的带;用点划线表示链传动中的链条。(11)在装配图中,零件的工艺结构如小圆角、倒角、退刀槽等可不画出。(12)对于装配图中若干相同的零件组如螺栓连接等,可仅详细地画出一组或几组,其余只需表示装配位置。(13)在装配图中可以单独画出某一零件的视图。但必须在所画视图的上方注出该零件的视图名称, 在相应视图的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14)在装配图中,当剖切平面通过的某些部件为标准产品或该部件巳由其它图形表示清楚时,可按不剖绘制。(15)在剖视图的剖面中可再作一次局部剖,采用这种表达方法时,两个剖面的剖面线应同方向、同间隔,但要互相错开,并用引出线标注其名称。当剖切位置明显时,也可省略标注。

篇7:机械制图标准学习教程-几何公差

6 几何公差   本标准按照GB/T 1182-200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的规定执行,6.1 几何公差的符号   几何公差的几何特征、符号和附加符号见表:6.2 公差框格(1)用公差框格标注几何公差时,公差要求注写在划分成两格或多格的矩形框格内。各格自左至右顺序标注以下内容:1)几何特征符号2)公差值,以线型尺寸单位表示的量值。如果公差带为圆形或圆柱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号“φ”;如果公差带为圆球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号“Sφ”;3)基准,用一个字母表示单个基准或用几个字母表示基准体系或公共基准(2)当某项公差应用于几个相同要素时,应在公差框格的上方被测要素的尺寸之前注明要素的个数,并在两者之间加上符号“×”。(3)如果需要限制被测要素在公差带内的形状,应在公差框格的下方注明。(4)如果需要就某个要素给出几种几何特征的公差,可将一个公差框格放在另一个的下面。

6 几何公差   本标准按照GB/T 1182-200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的规定执行。6.1 几何公差的符号   几何公差的几何特征、符号和附加符号见表:6.2 公差框格(1)用公差框格标注几何公差时,公差要求注写在划分成两格或多格的矩形框格内。各格自左至右顺序标注以下内容:1)几何特征符号2)公差值,以线型尺寸单位表示的量值。如果公差带为圆形或圆柱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号“φ”;如果公差带为圆球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号“Sφ”;3)基准,用一个字母表示单个基准或用几个字母表示基准体系或公共基准(2)当某项公差应用于几个相同要素时,应在公差框格的上方被测要素的尺寸之前注明要素的个数,并在两者之间加上符号“×”。(3)如果需要限制被测要素在公差带内的形状,应在公差框格的下方注明。(4)如果需要就某个要素给出几种几何特征的公差,可将一个公差框格放在另一个的下面。6.3 被测要素   按下列方式之一用指引线连接被测要素和公差框格。指引线引自框格的任意一侧,终端带一箭头.1)当公差涉及轮廓线或轮廓面时,箭头指向该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应与尺寸线明显错开);箭头也可指向引出线的水平线,引出线引自被侧面,2)当公差涉及要素的中心线、中心面或中心点时,箭头应位于相应尺寸线的延长线上。   需要指明被测要素的形式(是线而不是面)时,应在公差框格附近注明。6.4 公差带   公差带的宽度方向为被测要素的法向,另有说明时除外。注:指引线箭头的方向不影响对公差的定义。除非另有说明,方向公差公差带的宽度方向为指引线箭头方向,与基准成0°或90°。   除非另有规定,当在同一基准体系中规定两个方向的公差时,它们的公差带是互相垂直的。(1)若公差值前面标注符号“φ”,公差带为圆柱形(见图23和图24)或圆形;若公差值前面标注符号 “Sφ”,公差带为圆球形。(2)—个公差框格可以用于具有相同几何特征和公差值的若干个分离要素。(3)若干个分离要素给出单一公差带时,可在公差框格内公差值的后面加注公共公差带的符号CZ。6.5 基准1)与被测要素相关的基准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字母标注在基准方格内,与一个涂黑的或空白的三角形相连以表示基准;表示基准的字母还应标注在公差框格内。涂黑的和空白的基准三角形含义相同。2)带基准字母的基准三角形应按如下规定放置:a)当基准要素是轮廓线或轮廓面时,基准三角形放置在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上(与尺寸线明显错开);基准三角形也可放置在该轮廓面引出线的水平线上。b)当基准是尺寸要素确定的轴线、中心平面或中心点时,基准三角形应放置在该尺寸线的延长线上。如果没有足够的位置标注基准要素尺寸的两个尺寸箭头,则其中一个箭 头可用基准三角形代替。3)如果只以要素的某一局部作基准,则应用粗点画线示出该部分并加注尺寸。4)以单个要素作基准时,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以两个要素建立公共基准时,用中间加连字符的两个大写字母表示。以两个或三个基准建立基准体系(即采用多基准)时,表示基准的大写字母按基准的优先顺序自左至右填写在各框格内。6.6 限定性规定如果给出的公差仅适用于要素的某一指定局部,应采用粗点画线示出该局部的范围,并加注尺寸。6.7 各类几何公差之间的关系1)如果功能需要,可以规定一种或多种几何特征的公差以限定要素的几何误差。限定要素某种类型几何误差的几何公差,亦能限制该要素其他类型的几何误差。2)要素的位置公差可同时控制该要素的位置误差、方向误差和形状误差。3)要素的方向公差可同时控制该要素的方向误差和形状误差。4)要素的形状公差只能控制该要素的形状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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