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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五年级作文
一天汽车王国警铃大作,只见汽车卫兵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对汽车国王奥迪说:“报告国王,我们发现了一个奸细,他把我们王国弄得乱七八糟。”“什么,奸细?”大臣们议论纷纷。汽车国王说:“那好,带我去看看。”
到了汽车赛场,卫士往场上一指,说:“看,就在那中间。”汽车国王定睛一看,只见那辆车全身乌黑,正飞快地奔驰,后面还有卫兵在追赶,但他开得飞快,无论是速度还是技巧,都把那些卫士耍得晕头转向,汽车国王吩咐手下把那些卫兵叫上来,之后,他纵身一跃,跳到了赛场上,大喝一声,“什么人到我王国来捣乱?”这一喊,那辆车停了下来,用具有英雄气概的目光看着他,大声地说:“我叫东风悦达起亚。”“什么,东风悦达起亚?”周围的汽车大惊失色,就连汽车国王也露出了吃惊的神色。原来,在汽车王国的传说中,东风悦达起亚是一位本领非凡的'勇士,在多次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拿奖拿到手发软。
汽车国王奥迪连忙把东风悦达起亚让进了皇宫,他问东风悦达起亚,“请问您能多次取得优异成绩的原因是什么呢?”东风悦达起亚笑了,说:“那是因为我有优秀的团队呀,有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的人员,对我进行认真设计,在工厂里,优秀的工人一丝不苟地生产,还要进行多项试验,才让我有了今天的本领。”汽车国王奥迪听了连连点头,大家都很佩服。
今天,走在上学的路上,走过泥泞,心里不停的抱怨这该死的鬼天气,放假了还一直阴着。我提着包百无聊赖地继续前行。无意间的一瞥,却让我惊喜万分,是影子,一道浅浅的影子深深的呈现在我的瞳孔里,我随即转过头,仰望天空,阳光终于冲破了乌云的束缚,光彩熠熠,投下一片温暖。
望着这久违的阳光,我顿时笑容满面,美好的一天,从阳光灿烂的这一刻开始!
经过了一上午的学习,伸伸懒腰,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了。沐浴在这暖暖的阳光里,紧绷的弦放松在这一刻,整个人好象要飘起来一样,多美的感受啊!
和同伴一起走在彩虹桥上,放眼眺望远方,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令人心旷神怡,跳动的阳光带来了活跃的主旋律,一片绿意,一片生机!有一种让时间就此停留的冲动,一切都沉浸在这片美好之中。
午饭过后,同上午一样依旧提着那个包径直走在马路上。手提包是淡淡的蓝色,那是天空的色彩;而我的衣服却被染成了淡淡的黄色,那是阳光的色彩。
嘴角微微上扬,人与阳光相拥,舞步轻轻抬起,车水马龙的喧闹声,此刻成为了绝美的伴奏,由进退间的默契到旋转时的舞姿,无时无刻不让人陶醉。
我好想与阳光共舞,永不停息,一直舞蹈,尽显生命美丽色彩,释放青春活力激情,携手共舞辉煌灿烂的明天!
狼,一种极其凶猛的'动物。在大家心目中,狼是可恶的,是可怕的,连人也要退避三舍,让它几分。但是我读了《狼图腾》之后,觉得狼是那么的聪明,它不但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还非常友好……这些的性格真是令人费解呀!
书中的主人公陈阵来到了内蒙古额仑草原上“研究”狼,在途中抓了一只出生没几个月的小狼。陈阵非常心爱它,呕心沥血地抚养着小狼,知道了许多狼的秘密,他们睡在一起,吃在一起,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就在他们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的时候,小狼受了重创,整个喉咙被项圈卡住,引起了溃烂,直至无法医治。陈阵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小狼杀了,做成了狼皮筒纪念它……作者怀着后悔之情,写下了这本奇书《狼图腾》。
书中,陈阵和小狼相处时的情景非常的温馨感人,让我十分羡慕。只要陈阵一喊:“小—狼—小—狼—开—饭—啦!”小狼就像小狗一样凑着食盆大口大口地吃东西;小狼喜欢让陈阵给它挠肚皮,每当挠肚皮时,它像一个小孩一样在陈阵怀里撒娇,有时候还把陈阵扑倒在地,用舌头舔陈阵的脸;小狼第一次吼出狼嚎时,陈阵就像一个年轻的父亲听到自己孩子喊出第一声“爸爸”一样激动、陈阵细心地教小狼抓捕猎物……直到小狼找回它自己的世界。
我现在终于知道,原来动物和人完全是可以友好相处的,即使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温顺的一面。但是我们人类却还在残忍地猎杀野生动物,致使一些动物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我们可以像陈阵一样保护野生动物,和动物结为朋友,与“狼”共舞,还动物世界一片自由跟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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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影评
电影《与狼共舞》在影史上的地位尤为突出,首先它是美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一改传统西部片的西方中心价值观,从老套的以白人为主角的个人英雄主义跳出,而是对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使《与狼共舞》成为最具有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美军中尉邓巴的视角进入陌生的苏族人的世界,而后半部分,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展示给观众,不再是白人作为探险者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生活,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以西方价值观作为观察核心的追踪白人视角的描写方式。作为一部相当长时间都说苏族语、打英文字幕的“另类”大片,凯文?科斯特纳追求的是为观众营造这样一种观察视角,即站在苏族人和白人的价值观之外,让观众自己来评价、思考这对矛盾主体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使观众以韦伯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上白人与苏族间的冲突。
一、电影文本
《与狼共舞》的叙事在好莱坞式叙事范围内并未一味地苛守其种种法则。影片以主人公邓巴的所见所闻所感为线索,从一点向一个横断面铺展开来,具有广博的气势。在发生与发展上的联系颇为紧密,而全片的总发展格式为:发生(约15%)——发展(约35%)——高潮(约30%)——结尾(约20%)。从这个粗略的划分上可以看出,影片在情节的铺设上很费一番心机,特别是邓巴踏上西征的一路上,影片用一组组瑰丽动人的画面以舒缓流畅的方式展现于观众眼前,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这一段落的渲染漂亮地展开了整个情节,并让观众同主人公一起融入了无边际的西部荒原,感受着它那雄奇和伟岸。而全片所具有的史诗基调也在这一刻形成了。
在前文中我已经提到了影片的人物比重,现在让我们来详细地了解一下他们各自所占据的分量的先后顺序:邓巴——印第安人(苏族)——狼——白人(骑兵队)——印第安人(庞尼族)。邓巴是叙事中的“眼睛”,影片的所有视点都是基于他而存在。编导赋予了这个人物以谦逊的态度,稳和的心态以及乐观积极的精神,也只有这样一个“软性格”的人物,才会和印第安人——这种长久以来保持着诸多“硬性特征”的族群和平相处。即使是以往影片中的“硬碰硬”,也会在矛盾中渐渐磨掉彼此的锐气,转而变成“软性”。人物性格特征的合理设计保证了影片的发展会按照“规范”来进行。那么,编导便可在这个人物身上加入各种各样的信息编码,以引导影片因果关系的发展和对主旨的影响。一方面,邓巴是以一位白人开拓者形象示人,他就像是上天派下来的使者,到了一几未开发的土地,进行着一场文明与心灵的开发。开始时,他的这种意识倾向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表现,他仍是像其他白人一样,对这片土地始终存有戒心,但无论是影片的情节还是叙事都在提示我们他的转变。影片一开始就向我们说明了邓巴实际上是处于绝境之中,对生命不抱太大希望,因而他希望在枪口下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后他又被派驻到边疆,彻底地与密集的人群(同类)失去了联系,孤身一人再加上身处绝境让他对生命似乎没有幻想。然而应片在另一方面又提示我们,他的内心是如何的坚强、如何得富有责任感。他收拾了那破烂不堪的哨所,并坚守岗位。在这里,影片以一系列生机勃勃的画面表现了这一点,这一切构成了他继续存在的基础,并且从性格和环境两方面使邓巴这个人物同“尘世”隔绝起来。当一切收拾妥当,安顿下来后,印第安人和狼相继出现了,这使得情节再次升温,形成引导全片发展的重要情节点。到这个时候,邓巴完成了对陌生环境的适应,其标志是他赤身裸体站立在哨所边面对印第安人,此时,他已经完全是在“离群索居”,并陶醉在大自然中。同时亦点明了影片的核心主旨之一——人与自然的融合。之后转入第二部分,也是整个影片的发展段,即与印第安人的交流。在这一大段落中,又可分为“互访”、“接纳”、“融合”、“并肩”四个部分。“互访”一段中情感交流是全片中最有意思的,这时观众和邓巴一样,所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群体、陌生的生活方式,编剧创造了许多独特的笑料,如邓巴请印第安人吃糖时,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了以后觉得不错,马上又随手抓了一大把,这样就像是一群农民刚过上小康生活一般,对电视、冰箱之类现代化生活用品一无所知,结果把电视当镜子、把冰箱当书橱一样叫人忍俊不禁。这一段落叙事总体来讲是含蓄的,当邓巴来到印第安营地时,印第安人并不欢迎他,而在他与印第安人之间也始终有一堵无形的屏障在阻碍着他们的沟通。之后“接纳”一段中,影片巧妙一利用了“烟斗”的交换这一细节,为两个对立关系的融合找到了突破口。这支烟斗在邓巴与“踢鸟”之间来回,而两人同吸一个烟管,标志着他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消除,叙事空间也向外扩展开来。而这一段结束的标志则是邓巴和印第安人一起进行那场激动人心的捕猎。至此,两个在传统意义上对立的集团已完全合并在了一起,并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了影片的整体叙事。接下来的“融合”部分则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种种疑惑与不和谐,更多的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一种团结的气氛占据了整个银幕空间。这一段的标志是邓巴在火边起舞。这是一种仪式般的行为,也是本片中最具象征意味的环节,整个画面亦是热烈沸腾。而他与印第安人的完全结合是他同印第安人并肩战胜来进犯的庞尼族人。这个时候,邓巴已然成为苏族人的一分子,并和他们站到了同一条线上。影片到这个地方为止,完成了主人公与主体表现环节的互动,将人物细腻地融进整个情境中。而这一切事件的串联体是邓巴的“自述”,即是他眼睛所看到的,因此,影片的立足点在于邓巴的主观视野,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编导对待事件的看法和态度,也为影片最后邓巴和苏族人共同战胜白人进犯做好了准备。
另一方面,邓巴是传统西部片中意识形态的合体——牛仔的一个变形体。他在整个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与以往西部片相比是没有多少差别的,他代表的主题依旧是个人主义与整体社会秩序的一种对抗,只是影片在具体的设计上做了大胆改动,并将反抗的范围扩大,用与印第安人的友谊代替了原始人性中的善,而用白人军队(骑兵队)的到来代表了整个恶的一面。邓巴则象征着白人集团中分化的另一面,具有代表性意义。同时,他的进入印第安族群的过程,也是在改变原有的集团关系,从而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关系体。这和以往英雄式的“秩序建立”不谋而合。全片虽然在内容上是对传统观念的反拨与叛逆,但其宣扬的核心主题还是在主流式的爱与理解的和平观念,从这层意义上讲,它与主流、传统是一致的,并没有脱离原有的类型化模式对于“英雄”的设计,因此,科斯特纳还是在用一种传统的模式进行着自己的叙述。
从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邓巴的人物设计带有明显的自我反省意识,将自我从“文明”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去寻找那彻底的自然归化,以开拓的方式展开事件,在各个事件中强化细节特征,如赤裸在西部荒原(冲破文明的牢笼,与大自然天人合一)、收拾破旧的哨所(清楚“文明”的垃圾,净化自然)等。邓巴与白人妻子离开则是传统的回归——他结束了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离开代表着英雄的离去,留下的也只是历史,而真正的主角仍是邓巴本人。
二、风格
影片在整体风格上由于受到主流文化的限制,并没有多少奇特的语言特征。但给人总的感觉却是相当明朗,影片着重以诗意的展示来体现美国边疆地区的广袤、雄伟的自然景象。摄影师迪安·塞姆勒的掌镜几乎到了完美的程度。首先,《与狼共舞》所使用的是2.35:1的宽银幕格式,这种纵横比在好莱坞电影中经常用来表现大场面的壮观视野。《与》片对宽银幕的应用表现出制作者的意向,即希望把风光呈现带给观众,使人物及其行动包容其中,形成整体的大印象。
塞姆勒为影片表现壮丽风光提供了一个始终如一的拍摄方式。影片的画面以极远景镜头为主,使任务形体成为一个点,以融入风光中去,或是利用逆光,让人的形体成为剪影出现在画面中。而自然物则是峡谷、平原或是山地,保证了影片画面的层次错落分明。在极远景镜头的表述上,长镜头应用也比较常见,多为运动着的画格,一般是横摇为主,以缓慢的节奏让片中的西部具有一种史诗般的魄力。在这里要指出的'是,影片完全是以一种客观记述的方式冷静描绘西部风光,给人以一种巍然挺立的严肃之感,并且在影片的持续感和节奏上影响着观众。这样的一些取景格式构成了影片描绘西部风光的一系列主导动机,特别是在邓巴刚踏入西部沃土的时候,摄影所营造出的史诗感给人留下了什么深刻的印象。
在对人物关系及中小规模场面的拍摄上,摄影机则起到了牵连整个关系转化的作用,对于人物,不同的人具有一定的格式,这一点表现纵马驰骋的印第安人时显得尤其突出,画面总以中远景或远景来表现其在马上的飒爽英姿。与之相配的是平视或仰角拍摄,体现出人物的正直性格与高大形象。对于邓巴的镜象处理显得复杂一些。由于科斯特纳在不少地方让邓巴成为了一个影片叙述的变体,因而也赋予了他一定的叙事动机。但在体现其个性时,画面还是有规可循的。在开场时,影片对邓巴冲向敌阵给予了“英雄式”的关照,画面跟随人物动作及速率进行平行运动,在背景极快闪烁飞逝中展现出一种英雄人物身上所具有的雄壮英武之美。在影片中后部分,邓巴的形象被摄影机逐渐托高:一方面是为展现他与自然之间的相融。影片将他与自然背景放置在一起,记得片中有一个邓巴目送苏族人离去的镜头。换面开始时是中近景拍摄邓巴,接下来摄影机拉焦,画面由中近景逐渐变为中景,并出现了艳阳天,这是影片中最绚烂的一个镜头,很少有哪部片子能把人物与大自然处理得如此漂亮了。另一方面,影片又将他和印第安人放在一起,表现他的勃勃英雄之气。
摄影上另一个特点就是反差对应的格式,这集中表现在印第安人的生活呈示上。在拍室外戏的时候,画面总是以明朗、开阔的方式来处理,而室内戏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自然光源是人群中的篝火,一团人围着火种而坐,整体空间范围十分狭小,但或光给人的却是祥和、温暖的感觉,表现出的是一种凝结的力量。而后邓巴围着篝火起舞,更是把篝火上升到了一种仪式般的神灵高度,表现的是邓巴在“火中”与印第安民族的一种合流。
声音是影片的另一力量成分,叙事空间内的声响逼真度极高,产生了强的动感,特别是万马奔腾在平原上的声音,顿时营造出大气磅礴的气势,其震撼力是惊人的。另一声音的来源是邓巴的旁白,科斯特纳那平缓、舒畅的述说方式也为影片提供了丰富的动机,推进了整个叙事。在战斗场面里,声效的应用达到了全片的最高峰,这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组合,夹杂了矛头刺股声、马蹄声、奔跑时发出的响声、叫声和枪声。在苏族人与庞尼族人进行正面交锋这一段的最后一幕——苏族人围成一圈,把庞尼族的头领围在中间,声音一下子从刚才围逼敌人的热闹转入到几乎静止,之后是对手歇斯底里的狂叫,然后又是苏族人对准那头领,一起开枪。这一段的声音是逐层递增的,从喧闹到静寂,再到局部的叫喊,最后是集体开枪发出的如炮轰似的响声。对声音的合理运用促进了这一段的叙事,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于叙事之上,并由对峙时相对的静止造成期待,最后以响彻云霄的枪响结束了期待。
影片的音乐做得亦与影片本身相互映照。好莱坞音乐界泰斗约翰·巴里赋予了影片以强烈的史诗格调和地域风格。影片的主题音乐舒缓、平和,与西部大地的伟岸辽阔相得益彰。邓巴进入西部时的音乐蓬勃积极,活力四射;片尾时主题音乐的慢节奏体现出了离别的伤痛与无奈。当印第安人出现时,音乐又是非常有力、激昂,总之,几段乐章紧密相连,激情崩射,堪称是一次大师的完美杰作!
三.启示
也许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苏族部落中有像“踢鸟”那样乐于学习,善于理解的人。而邓巴又是那种友好的白人,那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一些成见,坦诚相见不就解决冲突了吗?其实不只是影片中的白人与苏族的冲突,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冲突和误解都是那么难以和解。而核心的问题就是自我中心。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民族价值观的偏差和主观意志的自我中心其实相当大地来源于各自文明不同的生活经验。由于生产方式和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各文明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或是哲学观都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在《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和“踢鸟”是两个引人深思的角色,他们虽然如同他们的“同类”那样,对对方文明产生怀疑甚至鄙夷,但是,他们敢于去主动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既然相对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说,陌生文化的价值观是如此难以接受,那就去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思考其所属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如果脱离这点去寻求弥合矛盾或是理解的途径,那就是空谈,难以放下自己的主观成见和价值观中心态度。因为这样就根本没有理解对方的资本。在影片中,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电影《与狼共舞》时常4小时讲述了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与真实的一段美国历史。
主角约翰邓巴是一个追求自由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自愿申请去荒凉的西部驻守。初到西部,这里与繁华中东部有着迥异的景色,一望无际的草原与碧蓝高远的天空相接,荒芜苍茫中隐藏着西部草原独有的气质。终于到达了驻地,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在给养充足,却险象环生的驻地,邓巴自由而快乐的生活着,他每天整理着驻地,有条不紊的给自己安排工作,等待着援军的到来。闲暇时会游游泳、洗洗衣服,和野狼逗趣。如果没有踢鸟的误闯,可能他会这样一直等到援军的到来。当印第安人前来挑衅的时候,他会用咖啡和白糖取悦他们,也会不失时机的展示自己的`友好;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可以和狼一起翩翩起舞;当他和印第安人成为朋友的时候,他会义无反顾的保护自己的朋友。在一场印第安人种族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认为这场他保卫老弱病残安危的胜利,是他一生最伟大的胜利;在美国军人占领驻地之后,威逼他找到苏族人时,他依然选择保护他们的安危,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影片中交织的各种情感正是让人感动的所在,也是影片成功所在。
印第安人与白人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可以看到一种原始人的气味。人们的生活纯朴,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是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而部落对外界的人有强烈的排他性。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因为食物的抢夺的发生战争,也会为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发生战争。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苏族与波尼族的战争。而在与波尼族的战争中,苏族人取得了胜利。在面对波尼族的进攻时,“与狼共舞”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他为他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火枪,这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不能够抵挡的武器。与波尼族的战争是一场没有黑暗政治背景,也不是为了争地、图财、救人,只为保持冬天的贮粮,只为保卫妇儒的生命,免于饥饿困挠的战争。
在印第安人部落里,没有政治之间的冲突,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这里战争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保卫自己的食物,自己部落的财富与亲人。
在“文明人”的眼中印第安人无疑是残忍野蛮�p落后迷信的,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习俗,是历史的遗留与见证,如若强行改变那千百年后还有什么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曾经有一位冒险家只身进入食人族去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着在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习俗:如果有一位亲人去世,那活着的人要自断一节手指。这在我们看来是血腥而又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恰证明了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强烈的羁绊,亲人之间无可替代的情谊。相比于当代人间的人情冷漠,亲人间的相互猜疑,这种简单的方式更让我震撼�p感动。
所以说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纯洁质朴,不会夹杂任何利益色彩。
当影片的最后,“风中散发”在邓巴即将离去的时候高声呼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我是你永远的朋友。”时,喊声越含越嘶哑,我的心在那一刻真的被震撼了,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整个人失魂一般,思绪久久拉不回来。从没想过一部影片能带给我如此震撼,虽然整个影片所有的场景几乎都取于美国的边疆,那个看似可野蛮荒芜之地,可是处处展现的确是无尽的美好,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与狼共舞》观后感。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观后感《与狼共舞》观后感》。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每年的这一天, 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要举行各种纪念活动,那么你是否曾经想过自己处于怎样的环境之中? 是清幽洁净或是垃圾四处满天飞。当你背上书包踏入校园时, 不经意间看到有人乱丢纸屑, 你会劝阻他吗? 还是视若无睹, 反正不关自己的事, 又不是自己家, 管那么多闲事干吗? 但你是否想过, 一片小小的纸屑能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与环保意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随地乱丢垃圾, 那我们的校园不就成为垃圾场了吗?
当你上课时, 四周充满了垃圾的恶臭, 你还能安心学习吗? 在这样的一个学习环境下, 你如何学习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干净的环境下。走进校园, 地面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垃圾, 树枝绿叶繁茂, 一股青草味迎面扑来, 沁人心脾, 令人整天充满好心情。
地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家园, 只要每个人尽到自己的责任, 注意自己的行为, 不随意丢东西, 不随地吐痰, 那么我们得到的不仅是视觉的满足, 更是精神上的满足。美好的环境能令你微笑的面对每一天, 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同学们, 当你手中握有一张废纸或一个食品包装带, 一块西瓜皮, 想一想如果你丢到地上的后果, 会不会令周围路过的人感到厌恶, 会不会破坏整洁的校园, 会不会给他人带来麻烦? 其实只要你多向前走几步, 伸手将垃圾投入垃圾箱中, 一切只是几步而已, 但换来的却是他人的赞赏, 和钦佩的目光, 于人于己都有益, 你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 会有美好的心情度过快乐的一天。
有人说:“人一撇一捺, 写起来容易, 做起来难。”那么, 我们每个人应做什么? 相信每个同学都有答案, 因此, 我借此机会在这里呼吁大家:让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去维护环境, 不乱吐口香糖, 不乱扔垃圾, 随手拾起废纸。
我相信,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 我们万里的蓝天依旧明亮, 我们万里的绿草依旧光鲜, 我们万里的校园依旧美丽!同学们, 保持校园清洁, 从我做起吧!
我与狼共舞作文【热门】
狼,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一个深邃而机智的生灵,它用它的血肉乃至生命筑起了最坚固的城墙,一堵尊严的城墙,一堵永不倒下的城墙,谱写着生命华章。有人说狼是残忍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的强大。狼是强悍的,它那深邃的目光中透露出的不仅是深沉,还有一种让任何生物都为之恐惧的`凶悍。那狼牙,洁白而锋利,仿佛可以撕碎所有东西,任何被他咬住的生命,都无法逃脱,只能乖乖成为它的美餐。这就是狼的强大,因为它强大,它才有残忍的资本。优胜劣汰是自然界的法则,落后就要挨打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
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很冷静。狼是从不会放走到手的猎物的,因为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人们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因为你的强大而敬畏你。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狡猾的,那是因为它聪明,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同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正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冷静,变得聪明!
这是一部关于美国西部的电影,是描述美国南北战争末端的情景,它无愧于获得七座奥斯卡金像奖的荣誉,而它所取得的票房也大获成功。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电影,虽然时间有大概四个小时,但我觉得好电影值得我花这个时间去看,也是这部电影让我对美国的历史文化,那些土著人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我觉得邓巴中尉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邓巴中尉了,他是与狼共舞,是苏族的一员,更是大自然的一份子!
而人从这部电影里该得到的不是对那些入侵者的批判,而是该反思我们怎样去做才能更好的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人和那些土著人该如何和平相处是我们最应该做的吧!也是这部电影最想表达的含义了。
恰逢其会,我又刚看完《故事课》这本书不久,那我就以一个故事来讲述我的观影感受,讲的不好之处也请大家多多指教。
在深夜的悬崖山崖上有只孤狼在悲情的嚎叫着,好像在哀悼死去的亲人……而在远处的一边有只狼静静的躺在了草地里,它的腿的下半部分是白色的,好像穿上了一双白色的袜子,它的瞳孔里依昔注视着那被锁链困住的人,还渴望能再一次听见他叫一声“我的朋友,两只白袜。”只可惜它听不到了,它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再也不会醒过来了。离这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匹战马倒下了,它也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它的颈部还佩戴着荣誉勋章,那是与它的主人出生入死的证明,它没有死在战场上,也没有死在印度安人的手里,却无辜的死在了白人的枪下!它的主人为它感到哀伤,为有这样的“白人”而感到耻辱,而故事就在他和一个女人,一匹马互相搀扶着缓缓向着山崖走去所拉开序幕……
他叫约翰邓巴,原是北方联邦军的一名军官,但是在战争中他的腿受伤严重,不愿在驻地医院等待,于是他忍痛穿上军靴,策马奔驰在南军的枪林弹雨中,因为他不愿意在原地等待死亡,所以他做了一个士兵最应该做的事情。但是他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反而帮助北军反败为胜,而正是这次突出表现邓巴也被升为中尉,但就在他的前途一片光明时,他却主动申请到充满未知危险和偏远的西部荒远边疆驻守,去寻找自己的生命价值,也想真正的领略西部世界还没有被美国白人侵略的美景。
邓巴中尉随后来到了边疆营地,此处早已失守丢弃,但邓巴决定在此驻守,他的荒野孤独生活就此开始。一开始邓巴和他的战马“西斯科”在一起生活,他在天气好的时候都去巡逻,在日记里记下发生的事情,但不久后又遇到了他的第二个朋友“两只白袜”,是一只野狼,也是邓巴与荒野结缘的开始。一天,邓巴在河中游泳时,忽然听到“西斯科”的嘶吼声,他发现了印度安人,他赶走了印度安人,但随后他就为他的营地开始建设防御措施,害怕印度安人发起第二次攻击,在开始的时候邓巴都处于害怕紧张状态中,这是邓巴遇到印度安人开始的生活状态。这也是白人和印度安人的长久以来的敌对形成的,再加上语言不通,邓巴在与印度安人的交往中都处于一种谨慎状态,但随着交往时间的增加,邓巴与印度安人的互相了解也渐渐增多了。
邓巴在不断的努力和苏族人沟通时,知道了他们一直在寻找赖以生存的野牛群,是苏族人主要的食物来源,某天夜里,邓巴被一阵嘈杂声吵醒,他看见了野牛群,于是他急忙骑马奔去苏族人的地方告诉他们,也就在那一刻邓巴才算融入了这个家族。
邓巴与苏族人的日益交往中,逐渐被苏族人的友好,淳朴,感情的真挚,纯粹与直接,对自然的崇敬所吸引,他们不再是令人憎恶的“强盗”,“小偷”,他们是值得尊敬的朋友,是大自然的守卫者,他们永远都不会过度的向大自然索取,他们对自己所获得的恩赐都心生感激,永远对大自然有着敬畏之心,而我们这些所谓的“文化人”却没有比他们做的更好,反而成为了破坏自然的罪魁祸首。当邓巴和土著人在行进的途中发现了偷猎者犯下的种种罪行,他感到很愤怒与哀伤。大自然的生灵都失去了皮毛,都血淋淋的躺在土地上,周边飞舞着苍蝇,这样的场景令人窒息,令人哀伤。而作恶的人却仅仅为了它们的皮毛,它们的尖角,它们的这些原本是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却成为了它们的索命符,而这一切都是人类所造成的……
邓巴的名字渐渐的被他遗忘了,他有了新的名字,苏族人在看到他与“两只白袜”嘻戏时便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与狼共舞”,这是邓巴已经开始成为苏族人,已经被苏族人所接受。而在邓巴与苏族人一起对抗庞尼族的过程中,他勇敢无畏的战斗,和苏族人一起把强盗赶出去的行动中,苏族人才真正认可了邓巴,接纳他为苏族的一员。
与狼共舞也在苏族人的居住地遇到了他的挚爱的人“握拳而立”,而她正是之前与狼共舞救过一命的女人。她也是白人,不过是从小就被苏族人收养了而已,在握拳而立和与狼共舞的交往中,她渐渐的被与狼共舞的善良,勇敢所吸引,而握拳而立的忠贞,她的善良,她的女性魅力也时刻吸引着与狼共舞,于是他们在经历磨难后终于相爱了,不仅得到了踢鸟的同意,也获得了苏族人的祝福。
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不长久,与狼共舞对踢鸟说白人会来的,会用暴力来征服一切。踢鸟问他有多少白人?与狼共舞说,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于是他们决定搬去冬营里做好防御准备。在出发的当天里,与狼共舞说他还有一本日记遗留在以前的驻扎地,他不能留下那本日记,那不仅是自己的生活记录更不能让这本日记成为追踪苏族人的帮凶,于是他毅然的决定回去拿日记本,而就是这个决定差点让他丢了性命……
与狼共舞急忙赶回去了,可是那地方早已被白人军队驻扎了,他在马上焦急的望着那个屋子,想的是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那本日记本啊!可就在此时,一个巡逻车上的白人队伍发现了他,他们看见与狼共舞的着装,认定他为印度安人,于是他们无情的开枪射杀了他的战马“西斯科”,而与狼共舞只能无助的嘶喊着,“不要啊!”可是白人的枪声没有停止,“西斯科”的鲜血马上如水般涌出,而与狼共舞只能绝望的缓缓的安慰“西斯科”,叫它安静下来,可是它就这样永远的安静下来了,再也不能陪与狼共舞共同战斗了……
与狼共舞就这样被白人捉住了,庆幸的是日记本被一个士兵藏起来了,不会让人知道与狼共舞的边境生活历程,但遗憾的是日记本和书信能够证明他以前的身份,没有了这些他所说的一切白人都不会相信,但与狼共舞已经不在乎这些了。无论他们如何严刑拷打他,逼问他那些印度安人的下落,可是他都不屈服,他宁死也不说出那些人的下落,不愿与这些白人合作去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与狼共舞早已经视自己为苏族人的一分子了吧,他已经开始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这里的人的纯真自然,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他们所渴求的往往不多,但就是这样的容易满足,才能令人折服,令人向往。
苏族人见他迟迟未归,就知道他遇到了麻烦,先派人去侦查,发现情况果真如此,于是就开始做好营救与狼共舞的准备。他们在河里与白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与狼共舞也奋起反击,在激烈的战斗中,他们最终消灭了押送的全部白人,与狼共舞也获救了。
但是这只是一个开端,白人终将会再来的。与狼共舞为了不拖累苏族人,决定自己和“握拳而立”一起离开苏族,苏族人竭力挽留与狼共舞,可是与狼共舞决心已定,苏族人只能看着他们两个人,一匹马的背影渐行渐远……
可是与狼共舞的离开最终还是改变不了苏族人被白人征服的命运,后,他们的家园最后被毁了,苏族人赖以生存的野牛群被白人打得消失了,最后的苏族人不得不与白人在罗宾逊堡签订了保留地协议。至此,神秘的西部处女地和美国平原上的马背文明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而白人就是这样用暴力使得土著人的文化消失了,让土著人的文明泯没了。因为缺少的正是如邓巴(与狼共舞),踢鸟那样的人,充满善良,互相尊重与理解,互相学习,他们才是真正的和平使者,不是靠武力去侵略与毁灭土著所有的文明,而是从中找到合适的平衡点,这样子双方都能活的更自由更快乐。
故事就这样讲完了,可是历史的伤痛却久久不能抚平。当土著人不在知道野牛群,不懂得共同狩猎,不懂得皮毛的制作,不懂得如何寻觅水源和食物,那他们还算得上土著人吗?当这些都消失了,也就是他们的文明都消失了,我不知道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幸福……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蹋。我们都要保持天真,都不要忘了曾经的祖先,不要忘了我们是谁,我们的文化!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其实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契机大肆屠杀水牛群导致水牛的灭绝。而断掉食物来源的苏族人最终像白人投降,搬进了白人划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政府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就是说苏族人经过两百多年依旧这么野蛮没有被文明感化。
但是在我看来文明和野蛮不是这么容易能下定义的。我认为真正的人类文明不是在于我们拥有多少先进的科学,也不在于我们有用多么辉煌的经济成就,而在于人类如何去追求自己内心最真实的人性。
那些科学、哲学、人文等……都应该是帮助人类去更好的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是让人们去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怀重要性;应该是引导人们最单纯的人性——“爱”,向着善良走向人类的文明。
我想人类的文明不是存在在外边的花花世界,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善良,存在于每一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真诚。
2前一群文明的苏族人被拿着先进武器的白色野蛮人击败。也许人类的文明总会被野蛮击败,然而我相信这些野蛮人也终将会被文明同化的。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1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2
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身上的气味,然后用嘴将母亲身上的毛舔了一遍,向后退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心痛,心碎。古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紧紧地依偎在母亲身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丝毫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实在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古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远离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身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因为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身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古道染成了红色,吼叫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3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4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5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与狼共舞的人初二作文
我最佩服的是一本书的作者姜戎,他写的`那本《狼图腾》堪比经典中的经典,只要是看过那本书的人就无法忘怀。我看了那本书后,觉得那本书非常真实,便上网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那本书中所有的事都是真实的,是作者在内蒙当知青的时候在草原上发生的真人真事。所以才那么真实。
翻开了那本书,一页一页地往下看去,其中有一段很惊险,作者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狼群中,运用了聪明的才智,用脚下的钢镫击…钢锤砸钢轨的声响,吓走了一群狼,并全身而退地出来了。事后他告诉了阿爸,阿爸说,那群狼多半是为了去羊倌那去吃羊,半路上被他吓回去了。
其中有一次作者写狼入狼群,有一个草原妇人用手把狼拉住,作者本想用手去触碰活狼,可在的他的恐惧心理下最终还没摸到狼,那个妇人与她儿子和一群猎狗将狼杀死了,作者在一旁看下了全过程。作者写道他们因掏了过多的狼崽,被狼群报复而杀死了大片的马和羊,为了复仇,草原上的人也展开了报复,作者仿佛也在其中,但最后也差一点儿被狼杀死。
作者为了写到那本书,深入狼群,几次险丢性命,让我们佩服不已,他的确是个与狼共舞的人。
与狼共舞的儿子作文
开学初,老师又为同学们选择了优秀的图书发给大家,儿子得到的是一本《狼图腾小狼小狼》。记得那天儿子一进家,便放下书包满脸兴奋地举着这本书,要爸爸同他一起包书皮,之后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依然舍不得放下,他已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接下来的几天这本书占据了他所有的闲暇时间,在狼吞虎咽地读完第一遍后,开始挑出最感兴趣的章节细细品味了,我们两人的聊天内容也总是围绕着狼的'话题:“妈妈我越来越觉得狼非常可爱,值得敬佩。”“为什么?”我问。“因为它团结、智慧、行动敏捷、理智、坚强……哦还有它孤傲,不可驯服,哎呀优点太多了,我一下子说不完。”自此,儿子开始了它与狼共舞的日子,先是将自己的博客该为“狼的自由归宿-----草原”,把网名改为“孤独小狼”,而后买了《狼王1》《狼王2》《兽王1》——《兽王4》等一系列描写狼的小说,上网搜索狼的图片、了解狼的生活习性……
两个星期后我开始引导他把兴趣点放大,通过聊天、买《森林报》等介绍动物方面的书籍让他对“动物世界”产生兴趣,继而延伸到热爱大自然、注重环保等话题。看着流连在书海里的儿子,我欣慰之极,我想我和孙老师的这一目标在心照不宣的情况下达到了,或者说我们不谋而合,那就是找到孩子的兴趣点,由此引导他走入一座知识殿堂,在了解更多知识的同时懂得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尽管他现在无法用语言完全、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我想他会一生受益。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与狼共舞观后感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着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电影《与狼共舞》时常4小时讲述了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与真实的一段美国历史。
主角约翰邓巴是一个追求自由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自愿申请去荒凉的西部驻守。初到西部,这里与繁华中东部有着迥异的景色,一望无际的草原与碧蓝高远的天空相接,荒芜苍茫中隐藏着西部草原独有的气质。终于到达了驻地,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在给养充足,却险象环生的驻地,邓巴自由而快乐的生活着,他每天整理着驻地,有条不紊的给自己安排工作,等待着援军的到来。闲暇时会游游泳、洗洗衣服,和野狼逗趣。如果没有踢鸟的误闯,可能他会这样一直等到援军的到来。当印第安人前来挑衅的时候,他会用咖啡和白糖取悦他们,也会不失时机的展示自己的友好;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可以和狼一起翩翩起舞;当他和印第安人成为朋友的时候,他会义无反顾的保护自己的朋友。在一场印第安人种族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认为这场他保卫老弱病残安危的胜利,是他一生最伟大的胜利;在美国军人占领驻地之后,威逼他找到苏族人时,他依然选择保护他们的`安危,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影片中交织的各种情感正是让人感动的所在,也是影片成功所在。
印第安人与白人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可以看到一种原始人的气味。人们的生活纯朴,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是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
,而部落对外界的人有强烈的排他性。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因为食物的抢夺的发生战争,也会为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发生战争。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苏族与波尼族的战争。而在与波尼族的战争中,苏族人取得了胜利。在面对波尼族的进攻时,“与狼共舞”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他为他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火枪,这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不能够抵挡的武器。与波尼族的战争是一场没有黑暗政治背景,也不是为了争地、图财、救人,只为保持冬天的贮粮,只为保卫妇儒的生命,免于饥饿困挠的战争。
在印第安人部落里,没有政治之间的冲突,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这里战争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保卫自己的食物,自己部落的财富与亲人。
在“文明人”的眼中印第安人无疑是残忍野蛮﹑落后迷信的,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习俗,是历史的遗留与见证,如若强行改变那千百年后还有什么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曾经有一位冒险家只身进入食人族去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着在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习俗:如果有一位亲人去世,那活着的人要自断一节手指。这在我们看来是血腥而又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恰证明了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强烈的羁绊,亲人之
间无可替代的情谊。相比于当代人间的人情冷漠,亲人间的相互猜疑,这种简单的方式更让我震撼﹑感动。
所以说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纯洁质朴,不会夹杂任何利益色彩。
当影片的最后,“风中散发”在邓巴即将离去的时候高声呼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我是你永远的朋友。”时,喊声越含越嘶哑,我的心在那一刻真的被震撼了,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整个人失魂一般,思绪久久拉不回来。从没想过一部影片能带给我如此震撼,虽然整个影片所有的场景几乎都取于美国的边疆,那个看似可野蛮荒芜之地,可是处处展现的确是无尽的美好,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着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与狼共舞必先为狼
狼有三大特征: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企业要发展一批狼,必须具备这三个要素,
有结果不一定是成功,但没有结果一定是失败!这世界上内有优秀的理念,只有脚踏实地的结果。企业不需要任务,企业需要结果,只有结果才有价值才能交换薪酬。结果导向的前提就是没有任何借口!
狼道之态度:成功者永不放弃,放弃者永不成功。成功只有一个理由:我要成功!失败有一千个借口。态度决定成功,而不是成功之后改变态度
海尔精神两句话:把别人视为做不到的事办成,把别人认为非常简单的事情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蒙牛: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头上有指标。
今天的.事立即做,明天的事计划做,困难的事想法做,重要的事优先做,次要的事穿插做,所有的事认真做,别人的事帮着做,公司的事抢着做!
狼性执行力沟通策略:向上沟通——书面+口述申请签字,争取上级支持;尊重领导权威,忠于职守交往适度,
向下管理:指令明确先服从后指挥,你就是团队的榜样!
迎着晨风想一想,今天该怎样努力!踏着夕阳问一问,今天有多大长进。永远跟自己较劲!没有不可能!成功,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狼的生存就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强的创造生存空间;狼的团队就是在充满争斗的组织建立强大的团队力量;狼的智慧就是在强者如林不断的竞争超越!
人们不是看你说什么,是看你做什么;知道不去做等于不知道,做了没结果等于没有做。已完成的小事胜过计划中的大事;成功人排除万难,失败者被万难排除。
朋友之间需要8个字:信任、理解、宽容、默契!创业则需要26个字:辛酸、奋斗、坚持,忍常人所不能忍,欣慰、欢畅、收获,得常人所不能得!一句话经典语录
主动就是负责,推委、抱怨就是为自己无能找借口。要成为强者,与狼共舞必先为狼。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做自己的冠军,让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
学习狼的生存法则就要学习狼的铁的纪律;绝对的组织结构制度,组织纪律的有效执行,,从自觉纪律到自觉行动,绝对服从主动执行,没有任何借口!
再度惊魂
自从那天晚上黑山吓跑那两个歹徒后,周正就再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心地善良,凡事总往好的方面想:像这类人,给点教训就应该知道悔改的。
离上一次遇险有六七天了,那一天,周正又一次很晚开车回去。他身体有点不舒服,回来时开着车,头就觉得有些晕。车子刚开上小路没多远,就看见路当中横七竖八地放着一堆树枝,周正想着这是怎么回事,不由得便减缓了车速,与此同时,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就从树林里蹿了出来,一人手里操着一把大铁锤,另一人手里端着一把锃亮的双管猎枪,周正心想,这下完了,倒车逃跑或是报警,都不能避免子弹的威胁……他把车门一锁,似乎只有等死的份了!
操着铁锤的那歹徒见周正不开车门,抡起锤子就要砸车前的挡风玻璃,周正眼睛一闭,心想:这次小命休矣!但再次睁开眼时,却又见车玻璃好好的,再看外面,不知什么时候黑山一下子冒了出来,把那抡锤的汉子扑倒在地,而另一个拿枪的歹徒正调转枪口瞄准了黑山……
周正惊得一头冷汗,险些一下冲出车去,可没等那歹徒扣动扳机,黑山的利齿已经咬到了他的咽喉处……那人大叫一声,拽起地上的伙伴,丢枪狂奔。黑山在后面紧追不舍,不远处紧接着就传来汽车启动的声音,显然,这两个歹徒有同伴接应。周正怕黑山吃亏,就大声吆喝着叫它停住,可这时黑山早已追出了好远……过了大约一支烟的工夫,黑山才小跑着回来,不住地喘息,想必它一路追车,跑了很远。周正一遍遍地摩挲着黑山的皮毛,细细地检查了几遍,确定没有伤口后,这才放下心来。回去的途中,周正心想:对付这些穷凶极恶之人,以后绝不可再心慈手软了……
美丽爱情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又到了清明。风和日丽,山间凡是温暖的地方,都零星地开了野花。周正形单影只,独自一人带着母亲生前喜欢吃的水果和糕点来坟前祭拜。
还没到达目的地,周正远远地就看见了飘起的青烟。在这片山上,没有埋过别的人家啊,再说在这个城市,除了故去的娘和哥,自己再也没有任何亲人了!这样想着,周正就加快了脚步。到了墓地,坟前余烬未了,鲜花、果品很鲜亮地在那摆放着,会是谁来祭奠娘和哥呢?周正心想:通往山下应该还有一条小路,于是,他就顺着小路追下山去。一会儿,远远看见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走进了一辆面包车里,车里没有其他人,车子启动后,那女子坐在主驾的位子上,还探出头来对周正轻轻一笑,接着就离开了。
这是谁呢?周正实在想不起来会在哪里认识这么一个女子,但车子临开走时,周正却看清了车上印着的那些字,这是市里一家有名的奶业公司的宣传标语,周正每天都喝他们公司的牛奶。
周正很快在这家奶业公司里找到了这个女子,她叫韩丽,在这家公司里,只有这么一个女司机,并且还是新来的。韩丽对周正的突然造访,多少显的有些吃惊和拘谨,在周正的一再追问下,她才慢慢说了事情的原委。
韩丽打小父母双亡,一直跟着奶奶过日子。六年前,村里忽然来了个又老又疯的女人,一见人就套近乎,几句话没说完,就要求别人给自己的儿子说媒,人人都说这老女人疯了,哪有素不相识的就求人保媒?后来,村里就有闲人出来故意捉弄,骗她说可以给她儿子说多好多好的姑娘,这老女人就从家里拿出省吃俭用余下来的钱给人买烟、送礼……末了,临到要见面相亲时,这老女人却突然改口说,她儿子去了远方,要到一两年后才能回来,求人家无论如何要等她儿子一两年,众人听了全笑得前仰后合。韩丽看了不忍心,就偷偷地说了她几次,可没想到这女人从此后竟缠上了她,天天往她家跑,说什么也要让她嫁给自己的儿子。那时韩丽的奶奶病重,那老女人自己身体也很不好,可奶奶每日里的吃喝拉撒,都是这女人在侍候着,韩丽很感动,后来就告诉她:自己可以嫁给她的儿子,无论穷富美丑,但说啥也要亲自见上一面啊……后来奶奶去世了,韩丽要去外地打工,这老女人竟一下跪在地上,说自己是如何糊涂,如何对不起自己的儿子,无论如何要韩丽留下等她的儿子回来,但韩丽最终还是拒绝了她。几年后,韩丽又回到这里,才知道这老女人死了,才知道她当年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可时过境迁,那老女人的儿子现在却已是这城市里的亿万富翁……
说到这里,韩丽早已哭得泣不成声,此刻的周正,也仿佛看见了母亲当年疯疯傻傻的样子,而现在眼前这位一直刻意躲避自己的女子,就是母亲当年眼中的儿媳啊!周正慢慢走近,伸出手来,搂住了这个和他一样充满愧疚的女人……
情意深深
和韩丽相处的这段日子,应该说是周正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了,这美好让他觉得所有的一切一刻也不能停住:他再也不能只有黑山,那空荡荡的宅院再也不能继续空荡,于是,他选了一个好日子,带着韩丽,一起回了家。
周正一下车,黑山就欢跳着迎了上来,热情示意。这边,韩丽刚开了车门想要下来,黑山却一下冲出来,直扑过去,幸亏韩丽及时关了车门,才没被咬伤,但不知怎的,这黑山却是兽性大发,完全不理会周正的大吼大叫,围着车上蹿下跳,咬牙切齿。
韩丽在车里吓得瑟瑟发抖,一边哭一边在车里给周正打电话:“周哥,我们走吧,我不在这住了,你养的这狼迟早会把我吃了的!”周正气愤至极,回到屋里,拿出一根长长的鞭子,奋力地抽打黑山。黑山呜咽着缩在地上,每一鞭打下去,再扬起来时都扯起一绺绺黑色的毛。过了一会儿,周正打累了,累得再也扬不起鞭子了,这才停了下来。韩丽小心地从车上下来,才发现不知何时周正已是泪流满面。
周正把韩丽拽到遍体鳞伤的黑山面前,大声嚷道:“知道吗,黑山,从今以后她和我一样都是你的亲人!即使她打死你,吃了你,你都不能咬她,你要记住喽!”周正歇斯底里地呐喊着,黑山看看他,又看看韩丽,眼里湿漉漉的,全是泪,没吭声。
接连几天,黑山见了韩丽不再撕咬,韩丽伸手爱抚地摩挲它,它也竭力躲闪着。周正因为公司突然有事,要立即赶往香港,临行时给韩丽打了电话,说:“丽,回来我们就结婚,把黑山照顾好!”
回来时已是第三天了,周正老觉着心里不舒服,没回公司,就直接回了家。家里门户大开,一片狼藉,周正大喊着:“韩丽,黑山……”却没任何回应。
周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疯了似的寻找,在后院里终于看见了黑山,只见黑山正翘着屁股,把嘴拱进一堆浮起的土里……周正走近一看,这才发现黑山的嘴在流血,露在土外的部分还裂着一条长长的口子,血一直在流。可怜的黑山不知遭了什么罪,它显然是扒起一堆浮土,把嘴拱进去止血,如果再不及时止血,它可能马上会死!
周正慌乱地找来缝衣服的针线和止血的药粉,他把黑山的嘴掀起来,不断地说:“黑山听话,兄弟忍着!”这个平时连衣服也没缝过的汉子,一只手握着黑山的嘴,一只手捏着针线,在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给一头狼缝合伤口,每一次钢针穿过黑山的皮肉,它的身躯都不停地哆嗦,而周正的心里也是在不住地流血。终于缝完最后一针了,周正长长地松了口气,虚脱般地坐在地上……
家里一分钱的东西都没少,只是韩丽却如空气般地消失了,她在哪里?这天夜里下起了暴雨,周正接二连三地做起了噩梦:一会儿梦见韩丽血淋淋地倒在地上,一会儿又梦见黑山那闪着荧光的眼睛一眨一眨……被噩梦惊醒后,周正翻身起来,却又不见了黑山,他一个激灵:莫非韩丽真的被黑山……
周正拿起那杆歹徒丢弃后被他捡回来的双管猎枪,走出了门。他知道狼有个习性,习惯把未吃完的食物掩藏好。周正警觉地搜索着,雨下得特别大,到处可见山体滑坡落下的石块、土堆。“黑山,黑山……”周正的喊叫声,被惊天动地的雷声完完全全地吞没了。
蓦地,在一个大土堆旁,周正发现了黑山!它正从土堆里努力地往外扒拉着什么,周正一看,他的头一下懵了:一道霹雳闪过,只见黑山的嘴上满是鲜血;又是一道霹雳,周正清楚地看到了露在土堆外的女人的头发……所有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狼毕竟是狼啊!
周正无力地举起了猎枪,心中默默地念叨着:“黑山啊,黑山,你即使是我的兄弟,我也不能留你啦!”接着,他扣动了扳机,“砰”……
雨再大,也有天晴的时候。第二天,警车来了,警察们下车后看见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个目光呆滞的男人,怀里抱着一头死去的黑狼,哭得死去活来;一旁是一个山体滑坡后形成的大土丘,一个女人正疯了一般地在一旁徒手扒拉着,她不知扒拉了多久,两手鲜血,喉咙嘶哑:“救人,快救人……”
那女人就是韩丽,警察从土堆里扒出了一辆车和两具尸体,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韩丽是两名歹徒中其中一人的老婆,也是两次抢劫时始终未露面的女司机。第二次,黑山追车时发现了她,这也就是周正第一次把韩丽领回家时黑山狂吠不已的原因。因为黑山的存在,明抢不得,只得改为暗盗:韩丽乔装一番,并从附近的乡邻们那里了解了当年周正一家的生活,编了一段凄婉动人的故事,走进了周正的生活。周正去了香港,歹徒们便动手了,可他们小看了这头狼,就在两个歹徒试图把保险箱搬走时,黑山却像一个战士一样誓死守卫着,没办法,韩丽只得和两个歹徒一起暂时撤离了。这天雨夜,他们在车上商议,决定让韩丽出面,趁其不备,结果了这头不知死活的狼,可韩丽刚走出车子,就发生了泥石流,奔腾而下的泥石流瞬间掩埋了韩丽和两个歹徒,还有那辆车子。可怜的黑山,它永远记住了周正的鞭子——“从今以后她和我一样都是你的亲人”,那天,黑山在保卫保险箱时,被韩丽砍伤了嘴,可它没对她攻击;现在,发现她被泥石流掩埋时,它拼死也要把她救出来,这一幕恰巧被周正看见了,可惜的是周正误会了——黑山嘴上的血并非是吞噬韩丽所致,而是刚刚缝合过的伤疤磕破了,于是,周正举起了枪……
我们常认为,人性追求美好善良,兽性只会填充欲望。可这次,“兽的人性”遭遇“人的兽性”,演绎了一场扣人心弦的争斗,诞生了一个拷问灵魂的故事。
午夜惊魂
周正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那天,他的那辆Q7刚开出公司,就被躲在一旁的一辆吉普盯上了。吉普上坐的是两个全国通缉的重大抢劫犯,他们一来到宁海市,就打听到在宁海这个地方,周正的资产如果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的,于是,两个歹徒就锁定了目标;并且,周正在郊外有一套别墅,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天无论早晚,他都要开车回去。今天,周正离开公司的时间已接近午夜,两个歹徒不禁暗自庆幸:一到偏僻处就立刻对他下手,绝不犹豫!
周正的Q7配置极好,还没驶出市区时,他就从后视镜里发现了那辆鬼鬼祟祟的吉普。如果他稍微一提速,甩掉后面的车根本不成问题,可周正似乎丝毫也不在意,他好像根本没有考虑过什么安全问题,只是一副悠闲自得、气定神闲的样子。
车子很快驶出市区,进入山间。山路经过多次修葺,很是平坦,但路两旁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木,阴森森的,让人觉得好不恐怖。这时,周正猛地加大了油门,车子立刻狂奔起来,后面的吉普见状也立刻提速,发了疯似的追赶,但顷刻之间,Q7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两个歹徒倒也并不慌张,大概是他们觉得这山路也没有别的出口,只要往前走就一定可以追上。果不其然,吉普接连转了几个弯后,那辆Q7就赫然出现在路上:车是停着的,车尾灯一明一灭地闪烁着。两个歹徒弄不清情况,只好停了车,打开大灯,试探着从车上下来。就在这一刻,眼前出现了惊人的一幕:灯光如昼,Q7车旁,赫然出现了周正的身影,他正慢慢地走过来,可他的身旁,分明跟随着一头……
那绝对不是狗,而是一头狼!那狼浑身黝黑,有牛犊子一般大小,两眼幽幽泛光,而此刻周正一只手亲昵地抚着那头狼,另一只手挥动着,像是欢迎客人般地向两个歹徒示意……这样的黑夜,这样的林间,这样的情景,那狼和周正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极端诡秘和恐怖的气息!两个歹徒惊呆了,紧接着便下意识地同时蹿上车,调转车头,加足油门,仓惶逃离……
周正看着那辆吉普狼狈逃窜的样子,微笑着抚了抚那头狼,说了声:“黑山,我们回。”被称作“黑山”的狼亲昵地用头蹭了蹭他的手,不摇头也不摆尾,等周正将车子启动后,威风凛凛地跟在车后小跑离去。
身价过亿的周正,对于遭遇这样的惊险,连他自己都搞不清到底有多少次了,每次几乎都是同样的过程,同样的结尾,因为每天这头被叫做“黑山”的狼,都在同一个地方等着周正回家……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的蠢贼了,他们都清楚和一个养着狼的富人过招,是讨不到什么甜头的,所以不用想周正也知道,这两个歹徒肯定是外地来的流窜犯。
说起这“黑山”,还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辛酸往事……
与狼有缘
周正家中兄弟两人,老大周浩,人高马大,相貌堂堂,而周正却是又矮又瘦,这情形就如同《水浒》里的武大、武二一般。周正的父亲是煤矿工人,周正刚出生那年,父亲就在井下遇了难。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这哥俩拉扯大,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再无本事可以给这哥俩说亲成家,于是在周正二十岁那年,母亲把哥俩叫在了一块。周浩大周正两岁,在农村,两人都已到了该谈婚成家的年纪,母亲深情地看了看哥俩,心头苦涩地说:“你们哥俩在家呆着是娶不上媳妇的,也别怪妈,妈只有这点能耐。你们哥俩就出去打两年工吧,挣钱多少都无所谓,要紧的是看能不能领个媳妇回来。”于是,这哥俩就一同去了南方。
两年后,哥俩又从不同的两个城市相约着一块回到了家,周正身后跟着一个又高又白净的四川女子,而老大周浩却是孑然一人,一脸的沮丧……那年夏天,周正一家和那四川女子都住在那三间破瓦房里。
周正看着哥每天垂头丧气的,就劝自己的女朋友多和哥说说话,开导开导他,而自己每天一早就去镇上打些零工,贴补家用。周正每天都很晚回家,回来时总不忘买些好吃好喝的带着。渐渐的,周正发现哥变得有说有笑了,他心里也特别高兴,就想着明年回四川无论如何也要让自己的女朋友给哥介绍一个对象。
这一天,周正和往常一样很晚才回,家里停了电,屋里点着蜡烛,周浩和母亲以及周正的女朋友都在那里默默地坐着,似乎有什么事。周正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过了半晌,周浩才说了话:“兄弟,你把娟子……让给哥吧!”
“你说什么?”周正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去看娟子。娟子,就是周正从外面带回来的那个四川女人,谁知那女人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这无疑就是默认了,用不着解释,这中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周正急了眼,又去看母亲,母亲这才说了话:“正儿,你比你哥能说会道,你就再找一个吧,他们都好上了……”
周正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自己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叫什么?周正一怒之下连夜离开了,他发誓:再也不回这个家了,永远也不要见到这些所谓的“亲人”!
周正一气之下来到了东北,刚到时他吃了不少苦,慢慢地也就找到了发财的门道。长白山里,山高林密,有数不尽的山货奇珍,但因为交通不便,货不集中,大都卖不上好价钱。周正心里憋屈,觉得活着无味,就不把生死看得那么重了,所以,别人不敢去的地方他敢去,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就这样,他很快发了财。那几年,他到底挣了多少钱,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没有亲人、没有念想的日子,金钱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第六年的那个冬天,雪下得特别大,外面鸟兽绝迹。周正从镇上买了几只烧鸡去林子里的一个老猎户家,走到半途,远远看见一只瘦骨伶仃的小黑“狗”在路旁蹲着。那“狗”儿看上去也就三四个月的样子,两只小眼睛看着周正,滴溜溜地乱转,并且浑身瑟瑟发抖,嘴里不停地呜咽着,想必一定是好多天没有进食了。周正看着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心想这大小也是条生命,就随手扯了一只鸡腿扔了过去……谁知那“狗”儿接了却并不吃,竟衔在嘴里掉头离去。周正跟随着走了很远,到了一个遮风的土坡下,赫然看见那里躺着一只僵死的母狼!那狼似乎已死去多时,积雪已覆盖了大半个身子。到了这时,周正才明白,带自己到这里来的那小家伙,其实不是狗儿,而是狼崽子!那狼崽子把鸡腿放在母狼的嘴边,伸出舌头去舔它的眼睛、嘴……见动也未动,狼崽子就围着母狼的尸体,发了疯似的狂奔、打转,嘴里发出凄厉的嗥叫声……
就在那一刻,周正的内心大为震动,他想起了六年不曾联系过的老娘。眼下这小东西尽管只是一头狼,可它的心性却比那些懂得礼义忠孝的人不知要强多少!于是没过几日,周正就抱着小东西“黑山”回到了河北老家,可令周正万万想不到的是:迎接他的竟是半山腰上的两座土坟!
原来,周正从外地带回来的那个四川女子,从前是个发廊妹,好逸恶劳。当年见周浩生得英武、俊秀,就不由动了勾引之心。自从周正离开家后,家里的情况越来越糟,不到一年,那女人就卷了老娘卖猪的几千元钱,逃之夭夭了。老人气不过,一病不起,周浩到处筹钱给娘看病,却没人肯帮。一天夜里,下起了大雨,老娘突然呼吸不畅,脸色铁青,周浩当即背着娘去医院,途中,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车撞到了山崖下……
周正从乡邻那里打听到了家里的变故后,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几乎一头栽倒。悲伤过后,觉着再也不能离开母亲了,他就在山下建了房子,和他的黑山住了下来,并且顺风顺水地在宁海做起了房地产生意。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但周正就是对女人打不起精神,每天回来,只有黑山在那条路上徘徊、等待……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1
《与狼共舞 》1990年作品,在西部片沉默数十年后,它将西部片从一个低谷推向了另一个高点;其一改传统西部片一般模式,运用写实加浪漫的手法获取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越--新的意识形态指向;亦不再是一味的野蛮与文明的对抗与冲突。
先前观西部片诸如《火车大劫案》(1905)、《关山飞度》(1939)、《正午》(1952)等,系传统西部片的一般模式:善良的白人移民遭暴力威胁的情节;善恶分明的影片人物;反映某种道德,理想,神话,宣扬“美国精神”的意识形态走向。
而《与狼共舞》虽有传统西部片的深刻烙印,但其所作实为对其的继承与发展,尤其在意识形态方面已不再是“某种道德,理想,神话,抑或对‘美国精神’的宣扬”,而更侧重于对现实,对真理的追求,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并且影片中我们看到了以往西部片不会有的东西--一幅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我想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超越,对于整部影片所要表达的也很必要。
从叙事上来讲,影片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这样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灵活性,而不至于那么呆板,抑或产生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从而思想定格。
在事件和人物上讲的也不再是单一的文明与野蛮的母题,此中亦包含着反战,对文明“开化”的质疑,对野蛮与文明的定位等丰富的主题;在故事(情节)上,环境的铺垫,情节点的设置可谓神来之笔,皆寓于深刻含义。
再者从另一条线索来说,与狼的关系,这个关系与其与印第安的关系却也如此相似,作为一条并行线索其功用与种种情节点的设置如出一辙,但也高于情节点。
遇狼→共处→嬉戏→喂食→以生命拯救对方,这个过程同样可以看做是归化自然地一个过程。同样也是影片名字的由来,主题的的深刻影射。随着狼的死去,“与狼共舞”也从此离去,不再会有,也是印第安种族文明被同化结束的预示!
影片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用片中一句对白来说最具说服力“我想看看边疆,”“趁它未被开化”;但这种超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托马斯·沙兹所言:由表现出这个国家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和远景的形式化理想境界,因而进一步合理化了西部扩张和宿命的政策。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2
Dance with the wolf 看到这个名字的第一眼想起了《狼图腾》,感觉应该也是借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破坏来反映人性贪婪的电影。四个多小时的长度,当打开“观看”的时候,还在想,导演一定要好好把握着节奏,不然再精彩也会觉得困乏。
影片以常见的战争开始,厌倦了生活又寻死不成的大兵来到所谓边界。只身一人开始了自己不寻常的人生之旅。与狼图腾不同,狼的出现是一种映射,与狼之间的交流和情感的交汇其实就是反应了他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由敌视恐惧到和谐融洽。然而会有这样的结果的过程却不是每个白种人都能做到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民族怎么可能与语言信仰价值观不同的民族和谐相处。而当自大的民族又不断的开始杀戮和征服,于是各种惨案也就发生了。。原来奥斯维辛之前,人类的发展史上就早已开始了肮脏。
即使对待同样是白种人的主人公,与自己思想不同便成了“叛国”。一种无奈绝望的感情伴着主人公痛苦的表情深深的围绕在我心里。为什么不能试着理解,彼此接纳。开始看到印第安人的举动还觉得有些血腥粗鲁,但是当看到得剥了皮的野牛,到处杀戮的白种人,才感到现代文明不就是建立在这些血腥基础上,那我们又能称之为“文明”吗。。想起了很多这种题材的电影如阿凡达等。我们所谓的人类的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如果伴随着文化的退后,精神的匮乏,那就是整个人类的退后吧。
恕我愚钝,才疏学浅,很多比如价值观碰撞,人性等也不能辩证的分析出个所以然来,但是觉得四个小时,真的是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最后的破坏其实很短,影片的大篇幅留给了主人公与印第安人的彼此交流接纳中。人与人之间还不是这样,要做到彼此理解真的需要很长的时间还不一定做到,但是破坏只要一秒钟可能就是锥心刺骨的痛。
当风中散发在山上高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愿意做我一生的朋友吗”好伤感,杀戮之后,白种人占领了美洲大陆。无奈心寒啊。。。
就孤独的与狼共舞吧,这个世界终究不会随你翩翩,不是我悲观,而是,,,在死的生灵面前,连“乐观”两个字都是灰色的。
最后说一句,中国哪个导演敢用四个小时拍部这样的电影。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3
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著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著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3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关于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600字5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
,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1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2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3
1990年作品,在西部片沉默数十年后,它将西部片从一个低谷推向了另一个高点;其一改传统西部片一般模式,运用写实加浪漫的手法获取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越--新的意识形态指向;亦不再是一味的野蛮与文明的对抗与冲突。
先前观西部片诸如《火车大劫案》(1905)、《关山飞度》(1939)、《正午》(1952)等,系传统西部片的一般模式:善良的白人移民遭暴力威胁的情节;善恶分明的影片人物;反映某种道德,理想,神话,宣扬“美国精神”的意识形态走向。
而《与狼共舞》虽有传统西部片的深刻烙印,但其所作实为对其的继承与发展,尤其在意识形态方面已不再是“某种道德,理想,神话,抑或对‘美国精神’的宣扬”,而更侧重于对现实,对真理的追求,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并且影片中我们看到了以往西部片不会有的东西--一幅完整的印第安部落的生活画卷;我想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超越,对于整部影片所要表达的也很必要。
从叙事上来讲,影片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这样使得影片更具主观性、灵活性,而不至于那么呆板,抑或产生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从而思想定格。
在事件和人物上讲的也不再是单一的文明与野蛮的母题,此中亦包含着反战,对文明“开化”的质疑,对野蛮与文明的定位等丰富的主题;在故事(情节)上,环境的铺垫,情节点的设置可谓神来之笔,皆寓于深刻含义。
再者从另一条线索来说,与狼的关系,这个关系与其与印第安的关系却也如此相似,作为一条并行线索其功用与种种情节点的设置如出一辙,但也高于情节点。
遇狼→共处→嬉戏→喂食→以生命拯救对方,这个过程同样可以看做是归化自然地一个过程。同样也是影片名字的由来,主题的的深刻影射。随着狼的死去,“与狼共舞”也从此离去,不再会有,也是印第安种族文明被同化结束的预示!
影片对传统意识形态的超越用片中一句对白来说最具说服力“我想看看边疆,”“趁它未被开化”;但这种超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托马斯·沙兹所言:由表现出这个国家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和远景的形式化理想境界,因而进一步合理化了西部扩张和宿命的政策。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4
广阔的草原,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纯朴,原始的美国西部风景,这一切都让人神往。但是更让人神往的是远离现代社会污染的原始简单的生活。
人与大自然的身体,灵魂的完全接触,整个身心都沉浸于大自然丝丝的眷恋中。
这样的生活让人觉得大自然就像是自己的年少初恋,既熟悉又陌生。让人无法忘记,深入骨髓。
征服,人存在一种征服的欲望。征服大自然,征服一切生灵,征服一个人,征服一个民族。这种欲望不断的蔓延,像是爬山虎一样从墙角开始,一直不停的长,爬上墙头。弥漫了整个墙壁。
在看到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影响越来越深的时候,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人类自己营造的人类生态圈里面,逐渐的脱离了人作为动物生活的自然生态圈。现代人必须学会的是在生活生态圈里生活的生存法则。物极必反,当人类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尝试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是一种放归人类本性的好方法。奥斯卡将最佳影片的奖项颁给这部电影,可以说也是现代人对于原始生活的向往留恋。
电影对于美国历史的叙述,并不是重点。而是将北美最原始的风貌展现在银幕上。还有人对于现代生活的憧憬和恐惧。人憧憬现代社会,这种表现性的符号著重放在了印第安部落身上,现代生活的武器火药帮助他们捕猎,自卫。他们情愿用自己贵重的衣服去换取白人服装,来获得现代的认同感。努力的去了解白人的文化。
但是这种憧憬的心理是矛盾的,在所谓现代文明即将涌入的时候,印第安人在担心,担心现代人是不是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这块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夺取他们生存的权利。当他们看到这种担心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他们开始了恐惧。印第安人杀死了野蛮的侵入者,而和回归原始的邓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当邓巴为了不连累印第安部落离开的时候,一个印第安族人在山上大声的叫邓巴的名字。好像有原始和现代产生和谐的感觉。
狼
再来说说电影中的另一个象征性符号——狼,一只草原上落单的狼。狼从最开始的和邓巴互相观望,到后来互相帮助。虽然人与狼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言语上的交流。但人与狼在这广袤的大草原上真的成为了好朋友。在邓巴被白人押送到城镇的路上,狼一直不停的跟随押送车队。直到被发现,白人们开始了对狼的射杀。狼在枪口前没有躲闪,可能单纯的狼并不知道火药是什么东西,可能狼只是不舍得离开邓巴。当白人一次次的开枪射杀狼未果时,让我感觉到这枪声是人对于大自然的侮辱,是对于万物生灵的挑衅。那枪声就像是巴掌一样,打在人类自己的脸上。
关于观与狼共舞影片观后感5
影片《与狼共舞》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执导并主演的。曾荣获第六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音乐等七项大奖。影片以第一人称记事的手法,讲述了美国的印地安人,为了祖辈生活的领土不受外敌侵犯,期望过一种平安宁静的生活而与其它种族之间产生的冲突与博杀。让观众了解了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与他们从内心希望能和政府军和平相处的愿望。可是,人世间一种不成文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永远成为弱者难以翻越的一道篱笆。
英雄邓巴中尉骑着战争中奖给的战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大草原的壮丽美景深深吸引了他,当他决定留在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时,令带路的农夫目瞪口呆。
满目的尸体与战斗过的痕迹,人去屋空的边防哨所,水塘里动物腐烂的尸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镜头把观众和主角邓巴带入了一个迷一样的境地,战争已经结束,辽阔壮丽的大草原充满了战后的血腥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英雄终究是英雄,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军人风格是逆境中的他们对生活和自我的极大挑战。
在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寂寞和孤独是难免的,不确定的侵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在每一刻都显得极其珍贵。邓巴以记日志的方式记录下对大草原的感受和期盼政府军来支援的迫切心情,用坚定的信念维系着生存的动力。他哼唱着来自心底的歌,渴望有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来和他相爱。
裹兽皮插翎毛的西部印地安人,为了保全祖辈生活的领土不被侵略,不惜流血牺牲和外族抗衡。他们平静单调的生活与质朴纯真的个性让孤独失望中的邓巴中尉改变了人生的理念。他决定放弃对政府的信任而选择印地安人的生活方式。
印地安人的部族会议通过了和白人邓巴的友好来往;欢庆保全食物、保护妇女儿童不受侵害后的篝火舞会;狩猎放牧的迁徙生活让邓巴看到了印第安人的无奈;做爱不回避外人让邓巴感到尴尬;生吃动物内脏的原始生活习性等一系列镜头让观众更多地从此影片中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独特的历史文化。
政府肆意屠杀草原上的生灵、侵占印地安人的土地,给他们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令他们流离失所,到处迁徙。邓巴对政府的希望逐渐转化为对他们的失望,无法预知未来的迷惘心情,内心痛苦的思想斗争时常令他在深夜辗转反侧。而天亮后,新的希望又在心中升起时,消除与印地安人的隔阂与他们友好相处融入他们生活的渴望激励着他去接近他们。
印地安人没有姓氏,他们根据自然界的现象而随意取的名子非常有趣。沉着冷静的族长叫十熊,捍卫家园的首领叫踢鸟,踢鸟的老婆“黑围巾”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但在邓巴和从小被印地安人收养,后来成为邓巴女人的白族女孩握拳而立的婚事上,却尽力说服了丈夫,成全了两个相爱的人;个性直率的随风散发从起初对邓巴的怀疑到深处后对邓巴的留恋不舍,喜好争斗的小姑娘很多微笑;和狼在大草原上嬉戏的邓巴被印地安人尊称为与狼共舞。这些好玩有趣的名子让观众对印地安人的文化产生了浓烈的新奇与好感。影片中英语和印地安人的语言交替使用的手法,令观众对了解印地安的人文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致。
在邓巴告诉“踢鸟”将有更多的白人来侵犯印地安人的时候,族长“十熊”决定带领族人继续迁移,远离战争寻求安宁平静的生活。就在他们即将离开的前夕,邓巴想起自己的日志丢在了要塞,为了免于后患,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去取。可是,他远远看到有一大群白人士兵占领了要塞,他们野蛮地开枪打死了邓巴的战马,打伤了邓巴并把他带回去审问为什么要叛国,邓巴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原委,他是被派来驻守边防的。然而,蛮横的士兵露出狰狞的面孔对邓巴百般折磨。后来,邓巴告诉他们他是与狼共舞,他不屑回答他们的问题。在少校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进行绞死的途中遇到和邓巴在草原上嬉戏的狼,士兵们举枪射击,狼躲避子弹徘徊在草原上不愿离去。人心的泯灭在此刻突显,和影片的主旨相映衬,影片情节因此而达到了高潮,揭露了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有时比自然界的动物还要凶残,还要冷血,还要无情。
印第安人救回了邓巴。而邓巴为了苏族人的安全决定和妻子离开,苏族人依依惜别目送他们远去……
整个故事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感触,和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的重要,地球是属于万物的,没有哪一物种能够独自享有,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相惜相容。可是因为人的自私、贪婪与永不满足又给弱者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可忘却的灾难。在逆境中,野兽都能和人和平共处产生感情,而作为有着高级动物称谓的人类却在自相残杀,毁坏自然,毁坏别人安宁的家园,致使同是地球上的其它弱势种族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印地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生活习性在多年后的今天才被安居乐业的人们所重视。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事物,一些被遗忘的东西,一些本该和大家在共同拥有的地球上安居乐业的弱势群体呢?所以,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只为失去后不再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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