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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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论文

篇1: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论文

[摘 要] 国际商务谈判不仅仅是商务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法律问题。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谈判双方负有先合同义务,这很容易被谈判人员忽视。这包括谈判过程中双方交换的文书、信件等,有些国家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这些非正式文件具有约束力。另外,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要求谈判双方不能恶意终止谈判,否则要为给对方造成的信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国际谈判人员有必要了解不同国家对先合同义务做何不同规定,以避免意想不到的损失,将交易风险降到最低。

[关键词] 商务谈判 先合同文书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 先合同义务

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签订贸易合同的必经阶段。谈判决定着商业利益的大小,决定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一向受到谈判双方的高度重视,常常派出精兵强将。然而很多情况下,谈判双方重视的是谈判的结果是否达到自己的目的,强调自己利益的满足,往往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很多人以为只有签署了正式合同后才能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前所交换的任何文件不是合同便不具有约束力,也就不会导致责任和义务。这种想法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有的情况下,合同与非合同之间的界限很模糊。商事交易经常在没有明确的要约、反要约或承诺的情况下即被完成。有时,交易双方可能就主要问题达成协议,然而这个协议可能仅仅是原则性的。一些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该协议也就不完整。那么,合同与先合同协议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先合同协议会生效有约束力?在现代商务交易中,一份合同通常是几轮谈判的结果,在谈判过程中,双方经常会把已经达成的共识意见付诸书面,在真正的合同签订之前达成多个协议。正式合同签署之前会有一系列非正式的协议达成,这些非正式的协议并不总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这就要求我们谈判人员必须认真了解跨国商务谈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不同国家关于先合同义务的不同规定,才能避免面临意想不到的责任,减少损失。

依据美国普通法,谈判自由一直是合同法的基石。商务谈判双方可以自由谈判,自由终止谈判,而不必承担责任。即使有这样的传统,美国法院也逐渐开始承认某些情况下的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保护、互相照顾、诚实信用等义务。当一方合理的相信双方能达成最终协议时,可以适用信赖损失理论以保护无辜的一方,这也被称为禁止反言理论。据此,法院可以给予无辜一方以适当的救济,如果一方承诺签署合同并且另一方合理信赖此承诺,此时法院会认定此承诺有约束力以避免不公平状况发生。例如,当卖方提出要约并规定了承诺期限后,又无法依据要约条件履行,导致买方无法做出承诺,此时,卖方或因疏忽大意,或因非诚实信用阻止了合同的最终达成,应当承担责任。另一种情况是一方对可能影响对方做出缔约决定的情况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要承担责任。如买方签订了合伙协议,因为合同对方提供的关于投入资产的价值的错误信息让买方做出缔约决定。此时买方有权获得真实信息条件下的所有利益。

以下两个具体问题是先合同义务中比较突出的,也是国际商务谈判人员需要特别注意的。

一、先合同文书

商务实践中,合同的签署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要经过或长或短的过程,有时甚至要经历漫长的拉锯战。这期间,谈判双方会互相交换文件、信件等先合同文书。在贸易和金融领域我们会经常看到这类文书,发挥的作用通常是鼓励或说服对方与之签订合同。这些文书可能是谈判双方发出的,也可能是第三方发给其中一方的。如母公司给银行发一封信鼓励银行贷款给他的子公司。问题是这样的非正式信件能否导致先合同义务?

比较一下各国的法律规定看看不同国家的法律如何处理合同签署前的往来信件和文件的潜在责任问题。在跨国贸易中,法院更倾向于认定此类文书有约束力。比如大陆法体系在判断是否存在法律强制义务时不看重文书的文字标签。这就使得确定合同义务时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法国的法官可以根据情况推断有合同意图。这种推断的理由是人们相信谈判双方不会制订毫无意义的类似合同的文件。德国法院会根据往来文件的目的断定它是否会产生合同义务。根据这种“目的导向”方法,甚至有些表面上看来不会有约束力的非正式信件也很可能产生法律后果,这是因为人们认为大多数商人不会花时间去商议、起草没有实际意义的书面文件的,除非他们相信这些文件有法律约束力。德国和法国法院通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有丰富经验的谈判双方会花时间去写一份毫无意义、无拘束力的文件吗?所以在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业企业进行谈判时,必须对合同签订前的各种往来信件、文件多加留心,为避免被认定为有约束力,最好在文件上加以声明。

根据美国纽约州法,一份非正式协议也可能对双方有约束力,即使双方打算以一份正式的文件明确他们的缔结合同的意图。法院通常会权衡多种因素以确定双方在正式签署书面合同之前是否有受到某些文件约束的意图。如是否已经存在部分履行,是否还有未决的问题,一方是否保留了在正式合同缔结前不受拘束的权利及协议的复杂程度等。

当构成一份合同的所有实质性内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也不存在任何留待未来解决的问题时,一份非正式的协议也可以产生约束力,即使双方打算另签署一份正式的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给缔约双方以更大的权利去按照他们的意愿和喜好以口头或非正式信件的方式产生有拘约力的合同关系。僵硬的要求书面格式是不恰当的。当然企业或公司之间进行的重要的复杂的交易要避免口头协议,

美国联邦法律环境下,只有当谈判双方的行动表明他们已经超越了谈判本身时,契约责任才会产生。谈判与合同之间的界限有时很难划清,谈判双方必须加倍小心,否则谈判时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纠纷。novecon ltd.v.bulgarian-american enterprise fund (baef)一案中,联邦上诉法院认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件做出的同意对方建议的回应并不表明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本案原告是在巴尔吉利亚承建项目工程的公司。原告提议在batsov所有的一块土地上建立一家合资公司,后者通过提供土地的方式获得项目的股份。novecon 向baef申请贷款。就双方针对该项目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问题novecon 和baef 之间共有四封往来书信。baef在最后一封信件中说明他和batsov之间还有未解决的问题,然后和novecon的贷款事宜才能得到最终处理。novecon 回复称他接受此要约条款,并相信baef会处理好与 batsov的问题。然而,baef 和bastov 之间的谈判并不顺利,baef退出了该项目。novecon 起诉baef违约。法院认为:一个生效合同存在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对所有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而且(2)双方有受约束的意愿。法院认为双方没有成立合同关系是因为当baef信中称与 batsov之间的问题解决后是他们达成任何协议的必要条件,这种陈述的性质是谈判的过程而不是要约。谈判双方不会受到合同成立前的初期协议的约束,除非有证据明确表明他们当时就有受约束的意愿。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美国法律在判断谈判双方相互交换的文件是否具有约束力是把双方的主观意愿作为一项重要的标准加以考虑,即双方均有受约束的意愿时,才能断定他们之间合同成立。

2.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也是先合同义务的一种类型。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起源于德国合同法,已经影响了大陆法系的大多数国家,包括法国,瑞士,奥地利还有社会主义国家合同法。这条原则在美国也已经扎了根。谈判过程中,双方负有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具体义务。

实践表明仅仅熟知合同法律条款不足以避免承担责任。在著名的texaco v.pennzoil案件中,getty 和pennzoil达成了原则上的收购协议,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双方的尚不成熟的协议。然而在双方签署正式合同之前,getty又和texaco签定了一份正式合同将其公司转让给了texaco。法院认为虽然getty oil出售给pennzoil 的合同并未签署,texaco仍应当为其试图收购getty 而扰乱前两者合同的签署承担责任。法院判给pennzoil高达75.3亿美元的赔偿,并处texaco30亿美元罚款。随后texaco申请破产。pennzoil 和getty已经签署了协议备忘录但最终正式合同尚未签署。此外,商业惯例表明“协议”与“合同”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这种备忘录通常被认为是初期的附条件的。即便如此,法院也会认为pennzoil 和getty之间存在合同性质的“合意”,而且要不是 texaco 的插手,双方本可能签署一份正式合同。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忽视正式合同签署之前谈判双方的权利义务之代价是沉重的甚至是致命的。这个案件也说明合同谈判的重要性以及谈判过程中恶意谈判的后果。

先合同义务的观点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均被接受。民法中,作为先合同义务一种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一直是合同法和侵权法的一部分。这个责任的基础是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诚信义务。不同的是美国统一商法典只在合同的履行和强制执行方面才规定了诚信义务。民法体系下的诚信不仅意味着不能恶意的终止谈判,谈判双方还有很多义务。比如荷兰法律体系下,谈判双方有义务披露主要信息,为了获得必要信息有义务进行调查,还有不能同时和第三方进行谈判。

荷兰法院把合同谈判分成三个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段产生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初始阶段,谈判中的任一方有终止谈判的自由,并不必为对方承担责任。在第二个阶段,即持续阶段,允许双方终止谈判,但做出终止决定的一方有义务赔偿对方必要的费用。这类损害赔偿建立在荷兰侵权法基础上,也就是说终止谈判被视为侵权行为。在谈判的最后阶段,双方不能随意终止谈判。否则被认为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范畴,或违背了诚信原则。这个阶段起始于双方都合理的相信无论如何谈判的结果都会导致合同的签署。终止谈判的一方有义务赔偿对方信赖损失。这些损失是谈判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和谈判期间对方错过了与第三方缔结合同而导致的可能的损失。

依据德国法,为了判断终止谈判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必须证明以下两点:(1)终止谈判的一方向对方表明他们之间的谈判将会持续下去直到签署正式合同,并且(2)未能就为何终止谈判做出合理解释。德国法还规定即使合同已经签署,之前的非诚信谈判一方仍然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方的合理期待利益没能得到满足。这种责任包括未披露主要信息。

美国商人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了解先合同义务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美国普通法中没有对应的责任类型。所以美国法律中被认为仅仅是谈判性质的内容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另外,恶意终止谈判将面临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能是灾难性的。法院有权利判处恶意一方承担全部合同损失包括损失的利润。

国际商务谈判不仅仅是一个商务策略和谈判技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法律问题。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导致的后果会很严重。先合同文书和缔约过失责任是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可能经常会遇到的容易引起纠纷和责任的问题,应该引起谈判人员的高度重视。当谈判一方由于过错导致合同不能签订,或者一方对可能影响对方做出缔约决定的情况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要承担责任。跨国商务谈判人员应当熟悉并理解不同国家关于先合同义务的不同规定,并牢记虽然正式合同尚未签署,仍然有可能要为谈判过程中交换的书信和文件承担契约责任,有些国家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同签订前交换的文件属于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很可能会因为疏忽大意而承担意想不到的责任。另外,国际商务谈判双方要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不能恶意终止谈判,否则必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文献:

larry a.dimatteo.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XX.page200

diane madeline goderre.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s gone sour:precontractual liability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sales convention. cicinnati law review..258~281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XX.第280页

李国光主编:合同法释解与适用,新华出版社,版第 179页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598页

篇2:先合同义务有哪些

(一)协力义务

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

(二)告知义务

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有告知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如保险合同、公司认股合同、广告推广式买卖合同等,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负责详细陈述各种与合同的有关的情况的正面义务。

(三)保护义务

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善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胁迫对方,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利用对方和无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取得不当利益。即近几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类似消费者在商场内行走或乘坐电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日渐增多。如果不在缔约过失责任中规定保护义务,而要用侵权责任的规定,就会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困难,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完善先合同义务的立法。

(四)保密义务

即对缔约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擅自使用。由于缔约过程中“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相互接触磋商之际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相互之间建立一种特殊信赖关系”。因此,了解了对方一些局外人不可能知道的情况。按照诚信原则,不得泄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诚信原则为依据的先合同义务,远不止以上几种。在具体实践中,基于诚信原则的弹性,还有更多的具体义务。如照顾、忠实义务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诚信原则并用其衡量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计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票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分账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等。

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在演出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耍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

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当然“在少数情况下,并不存在要约,但合同谈判的当事人一方却基于信赖而受损失,出于公平与诚信的考虑,也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应为合同生效前。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成立前。

我们认为这将缩小先合同义务发生的时间范围,使合同成立后到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有些合同并不是成立就生效。如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等成立后并不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背诚信原则致另一方受损,因无先合同义务而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应将合同生效作为先合同义务的终点。这样先合同义务、合同给付义务、后合同义务成为一个紧密连接的义务体系,与之相对应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

[先合同义务有哪些]

篇3:国际商务谈判礼仪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礼仪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礼仪论文

谈判的双方要充分认识到谈判应是互惠互利的,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需要,寻求共同利益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方都渴望满足自身直接与间接的需要,但同时必须顾及对方的需要,因为只有这样谈判才能最终成功。谈判中的互惠互利是各方先认定自身的需要,再探寻对方的需要,然后与对方共同寻找满足双方需要的条件和可行途径;满足自身需要和预测对方需要应成为整个谈判的中心,把对方视为问题的解决者,既给对方以温和,又给对方坚持原则,摆事实,讲道理,由互相对立的局面,变为同心协力的一体,在高效率和协调人际关系上达成协议。

一、做好商务谈判的准备工作

谈判桌上风云变幻莫测,谈判者要想左右谈判的局势,就必须做好各项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在谈判中随机应变,灵活处理各种突发问题,从而避免谈判中利益冲突的激化。

1.知己知彼,不打无准备之战

在谈判准备过程中,谈判者要在对自身情况作全面分析的同时,设法全面了解谈判对手的情况。自身分析主要是通过对拟谈判的进行可行性研究。了解对手的情况主要包括对手的实力、资信状况,对手所在国(地区)的政策、法规、商务习俗、风土人情以及谈判对手的谈判人员状况等等。

2.选择高素质的谈判人员

商务谈判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谈判双方人员实力的较量。谈判的成效如何,往往取决于谈判人员的学识、能力和心理素质。一名合格的商务谈判者,除了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技能外,还应具备自信心、果断力、富于冒险精神等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正视挫折与失败。而商务谈判又常常是一场群体间的交锋,单凭谈判者个人的丰富知识和熟练技能,并不一定就能达到圆满的结局,应选择合适的人选组成谈判班子。成员各自的知识结构要具有互补性,从而在解决各种专业问题时能驾轻就熟,并有助于提高谈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主谈人员的压力。

3.设定让步的限度

商务谈判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价格问题,这也是谈判中利益冲突的焦点问题。

在谈判前,双方都要确定让步的底线,超越这个限度,谈判将无法进行。让步限度的确定必须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建立在调查研究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如果把限度确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会使谈判出现冲突,最终导致谈判失败。

4、制定谈判策略

不同的谈判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应制定谈判的策略和战术。在某些情况下首先让步的谈判者可能被认为处于软弱地位,致使对方施加压力以得到更多的让步;然而,同样的举动可能被看作是一种要求合作的信号。在商务谈判中,采取合作的策略,可以使谈判获得成功,使双方在交易中建立融洽的商业关系,最终各方都能受益。但一个纯粹的合作关系也是不切实际的。当对方寻求最大利益时,会采取某些竞争策略。因此,在谈判中采取合作与竞争相结合的策略会促使谈判顺利达成。这就要求我们在谈判前制定多种策略方案,以便随机应变。双方要事先计划好必要时可以做出哪些让步及怎样让步,何时让步。在谈判之前要考虑几种可供选择的竞争策略,在对方认为你的合作愿望是软弱的表示时或者对方不合情理,咄咄逼人,这时改变谈判的策略,可以取得额外的让步。

二、恰当运用商务谈判的策略

谈判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达成各方满意的协议。在谈判中,双方既有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对抗关系,又存在着重要的合作关系,在谈判中,要恰当运用谈判策略,才能避免利益间的冲突使谈判陷入僵局。

1、 刚柔相济

在谈判中,谈判者的态度既不能过分强硬,也不可过于软弱,前者容易刺伤对方,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后者则容易受制于人,而采取“刚柔相济”的策略比较奏效。谈判中有人充当“红脸”角色,持强硬立场,有人扮演“白脸”角色,取温和态度。“红脸”可直捅对方敏感部位,不留情面,争得面红耳赤也不让步。“白脸”则态度和蔼,语言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一旦出现僵局,便于从中回旋挽回。

2、 拖延回旋

在商务谈判中,对态度强硬、咄咄逼人的对手,可采取拖延交战、虚与周旋的策略,通过多回合的拉锯战, 使趾高气扬的谈判者感到疲劳生厌,逐渐丧失锐气,等对手精疲力竭的时候再反守为攻,这样可使自己的谈判地位从被动中扭转过来。

3、 留有余地

在谈判中,如果对方向你提出某项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满足,也不必马上做出答复,而是先答应其大部分要求,留有余地,以备讨价还价之用。

4、以退为进

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听完后,抓住其破绽,再发起进攻,迫其就范。有时在局部问题上可首先做出让步,以换取对方在重大问题上的让步。

5、利而诱之

根据谈判对手的情况,投其所好,施以小恩小惠,促其让步或最终达成协议。

6、相互体谅

谈判中最忌索取无度,漫天要价或胡乱杀价,使谈判充满火药味和敌对态势,谈判双方应将心比心,互相体谅,可使谈判顺利进行并取得皆大欢喜的结果。

7、埋下契机

双方若不能达成的圆满结果,谈判面临破裂之际,也无需逞一时口舌之快,伤了双方和气,以便为下回谈判圆满埋下契机。

三、掌握商务谈判中的要领

在谈判中,某个细小的'问题处理不当就可能会导致谈判的失败,给双方带来损失,因此掌握谈判的要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掌握倾听的要领。倾听不但可以挖掘事实的真相,而且可以探索对方的动机,掌握了对方的动机,就能调整自己的应变策略。倾听时要认真分析对方话语中所暗示的用意与观点,以及他要从什么方面来给你施加混乱;对模棱两可的语言,要记录下来,认真咨询对方;在倾听的同时要考虑向对方询问的语言表述包括语言的角度、力度、明暗程度等。

2.掌握表达的要领。谈判中,要向对方阐述自己的实施方案、方法、立场等观点,表达要清楚,应使对方听懂;不谈与主题关系不大的事情;所说内容要与资料相符合;数字的表达要确切,不要使用“大概、可能、也许”等词语。

3.提问的要领。在谈判中,问话可以引转对方思路,引起对方注意,控制谈判的方向。对听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话,可以用反问的方式使对方重新解释;探听对方的内心思想时,可采用引导性问话以吸引对方思考你的语言;选择性问话可使对方被套入圈套,被迫产生选择意愿。总之,问话方式的选择要适合谈判的气氛。

4.说服的要领。说服对方使其改变原来的想法或打算,而甘愿接受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要向对方阐明,一旦接纳了自己的意见,将会有什么样的利弊得失;要向对方讲明,双方合作的必要性和共同的利益,说服是为了尊重与善交;意见被采纳后,各方从中得到的好处;要强调双方立场的一致性及合作后的双方益处,给对方以鼓励和信心。

商务谈判是充满挑战的特殊交际活动,它要求谈判人员在复杂多变的谈判环境中,能辨明真相,认准目标,掌握要领,灵活运用一切谈判手段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

中国自古就有“财富来回滚,全凭嘴上功”的说法,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深入,现代企业交易日趋繁杂,需要通过谈判协调的事务大大增加。在现代商务活动中,谈判是商业活动的前奏曲,是进行交易的必备条件。特别的,国际商务谈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如何通过谈判达到预期的目标及如何提高谈判效率已作为一门学问,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在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许多交易往往需要经过艰难频繁的谈判,虽然交易中所提供商品是否优质、技术是否先进或价格是否低廉对于交易的成败至关重要,但事实上交易的成败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判的成功与否。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同的利益主体需要就共同关心或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和调整各自的利益,谋求在某一点上取得妥协,从而在使双方都感到有利的条件的达成协议。因此可以说,国际商务谈判是一种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是调整解决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及商业机构之间不可避免的经济利益冲突的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因此研究如何在国际贸易中发挥商务谈判的作用,将商务谈判的作用最大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下将通过两个方面分别阐述。

篇4:国际商务谈判文化比较研究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文化比较研究论文

摘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

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性行为,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三)掌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谈判技巧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和行为,形成不同的谈判风格。不同的风格主要表现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在东西方商务谈判过程中,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等,往往被很多人忽略,而常常正是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商务谈判活动的成败。在进行谈判时,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手所处的文化环境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或无法理解甚至荒谬,谈判时都应该彼此尊重。在正确谈判意识指导下,涉外谈判者必须掌握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灵活应变,对症下药,使国际商务谈判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篇5:国际商务谈判方法与对策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方法与对策论文

一、国际商务谈判的技巧分析

1、谈判前做足充分的准备

要想在谈判时“百战不殆”,就要“知己知彼”,在谈判前应该做足准备,了解对手,这样才能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不慌不忙,应对自如。谈判前做足准备做到胸有成竹,这样谈判的时候也能够显示出从容淡定的应变能力。在谈判之前应该做好一系列的准备,首先,对谈判的对象做一个深人的调查;其次,对于和自己谈判的人员的性格也要有充分的了解;然后,熟谈判内容,对谈判中的重点问题重点准备;最后,找到对方的双赢点,并且制定对方会提到的预问进行设答。谈判之中往往会存在一些突发状况,所以,在谈判前准备充分,这样才可以面对突发事件时从容不迫,灵活处理。

2、谈判中的语言艺术

语言艺术的运用得当,可以使得谈判的效果事半功倍。第一,谈判的时候要有针对性,不能含糊其辞,这样是对于自己的不自信,而且也会给对方不值得信任的感觉,而目标专一,也会给对方一种严肃认真的紧迫感。所以,在谈判时,不同的场景和不同的内容,以及面的不同的谈判对手,都要针对其特点灵活的运用语言艺术,这样才会使得谈判进行的更加顺利。第二,通过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对于谈判对手的性格、谈判的内容以及谈判所面对的形势的有了一定的认识,所以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语言艺术。在谈判中发生意外的状况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巧妙的运用语言艺术来化解矛盾,这样的解决方式避免了双方的尴尬,有利于促成双赢的谈判。第三,这点十分重要,是国际谈判区别于一般谈判的特点,国际谈判时不同的两国之间的谈判,所以在谈判中要考虑到文化的差异,尊重理解对方的文化,运用婉转的语言进行谈判。

3、在谈判中运用心理学

谈判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但是结果趋向于双赢的战争,因此,不仅是智慧上的角逐,也要掌握心理战术。人的心理是会通过动作、眼神以及语言表现出来的,所以,在谈判桌上,要注意观察谈判对手的动作、眼神,以揣摩到对方的心理变化,从而能够采取措施来应对问题。而且,采用心理战术,也能够从气势上战胜对方,在谈判中占有有利位置。无论对方是焦躁还是淡定,我们都应该沉着冷静,拖延时间,摧毁对方的心理防线。分析对方的心理情况,有利于我们取得谈判的主动权。

4、谈判中要认真聆听认真聆听

在谈判中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有利于自己整理思路,跟家清晰的认识问题,从表面到深层次的实质都能够有一定的理解,为谈判做好清晰的思路准备。另一方面,认真的聆听和恰当的眼神的交流,也表示对对方的尊重,让对方感觉到你很用心的在聆听。而且,认真聆听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对对方所阐述的内容进行深刻的分析,抓住其中的关键点,同样也能够抓住对方的话语之中的漏洞,并可以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攻击性的提问。而谈判的聆听中还要全面分析对方的本意,这样才不会导致扭曲本意造成判断错误的失误。

二、国际商务谈判的策略分析

1、针对文化因素方面的谈判策略分析

(1)避免“文化休克”的现象

所谓的文化休克就是一个人进人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心里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焦虑、恐惧等心态。如今,经济全球化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在不断地交流与来往中,文化的冲击也是一种休克现象。到一个新的环境都会有所不适应,面对陌生的文化氛围会感觉到十分的恐惧,情绪也难免低落,随着时间的经过和对自己的不断的调整,对环境适应之后就会恢复自己的情绪。

尤其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谈判的双方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交流困难,并且相互之间存在有不理解,由于种种原因,双方都会出现烦躁等情绪,有时可能由于利益问题,一旦激化矛盾,再加上”文化休克“的影响,就会使得谈判进行的十分困难,甚至会终止谈判。当然,”文化休克“也有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它可以促进我们去学习新的知识文化,让我们去适应新的环境,对于自己的成长和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文化休克“现象是在国际谈判中必然存在的现象,若想促成谈判的进行,就要采取措施。首先,提高自身的修养,这个修养包括语言和非语言的能力,还有交往能力,以及对于文化的包容和理解;其次,我们也要结合自身从多角度来看待其他文化,这样在面对谈判出现的问题时,我们才能够灵活的处理和解决问题。在平时多参加各种培训,有利于理解各种文化。

站在整体的角度,文化休克存在其积极的意义,促进了对新文化的一种尝试,它提供了一种提高自己、审视自己的机会,这也是一种自我挑战。因此,积极的面对文化休克,也是解决文化差异的最好的方式。

(2)学会尊重文化差异

文化和精神内涵分不开,它是一个民族在发展时代中的主流思想。人们常常习惯与自己的文化环境,并且也存在用自己的文化来衡量对方文化的情况,这样的`强加行为会导致交流不杨,产生矛盾。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存在差异,所以就要学习和了解对方的文化,尊重接受他们的文化才会有利于谈判的成功。在双方文化的关系中,存在三种,第一种是文化的交集,即这一部分的文化是相同的,有助于大家达成共识;第二种是无利害文化,这类文化是有差异的,但是无恶意,在相互的了解沟通之后可以接受的文化;第三种就是完全不同的文化,甚至是双方都抵触的文化,对于这种文化,一般避免或者选择折中才会达到很好的谈判效果。

国际商务谈判中,要削弱文化差异,学会尊重和欣赏对方的文化,不能对于对方国家的文化产生不好的态度和神态,对于历史也不要有偏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只有认识文化差异,尊重他,超越他,才能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

2、在新媒体背景下国际商务谈判策略分析

(1)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在新媒体工具的应用中,谈判的成功率却低于了传统的谈判。因此在新媒体背景下的谈判中,谈判者要注意提升自己的积极性,从而引导对方对自己产生认同,这样就有了建立关系的良好的基础。要学会从心里尊重他人,这样才可以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沟通策略的分析

新媒体背景下,各种通讯软件也十分方便,比如腾讯QQ,阿里巴巴的Trade一manager,这些优势利于文字来传递讯息,因此谈判者要注意文字的表达,内容简介清晰,对于问题的本质很好的反映,这样双方都会有较好的共同,从而达成谈判。

国际商务谈判具有一般谈判的共性,需要掌握一些谈判的技巧来使得谈判的顺利进行。同时它也具有自己的特性,文化的差异是国际商务谈判的较为复杂的一点,因此,在谈判中要注意谈判的方式,尊重对方的文化。新媒体背景下,谈判也有了新型的方式,我们要不断的更新自己的方式,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和利益损失,争取谈判的成功。

篇6:《国际商务谈判》课程双语教学探讨教育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课程双语教学探讨教育论文

提要双语教学是高等院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大举措。本文通过分析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旨在推动高职院校紧跟时代步伐,逐步实现双语教学的目的。

关键词:双语教学;应用型;国际商务谈判

一、双语的定义

一般而言,双语教学指的是用母语结合一门外语(英语)作为课堂用语进行除外语学科外的其他知识性学科的教学。这种教学在西方发达国家是相当普及的,例如在法国,时80%的大学课程就是用英语来授课的,而在我国,双语教学还处在一个起步探索阶段。在5月15日由温州大学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和清华大学出版社联合举办的“双语教学创新研讨会”上,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的MBA项目主任钱小军博士指出,清华经管学院于1984年建院,但截至,只有10%的课程采纳全英文授课,余下90%的课程只是采纳英语课件,用中文进行表述。

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一)国际经济环境的需要。随着中国加入WTO,与外界的交易日益增多,全球一体化的逐步加强,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国际意识、国际竞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一所高校,有义务为国家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既具备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能熟练地掌握英语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二)教育部的要求。我国教育部曾两次发布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1号)指出“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贸易、法律等工具,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10%”。尽管这两份文件主要针对的是本科院校,但作为高职院校应努力紧跟步伐,培养一批符合时代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三)国际贸易专业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国际贸易专业是一个涉外型的专业,它要求学生能看懂专业术语、法律法规、国际惯例、销售合同、信用证等,所有相关的文件都是用英文来表述的。双语教学使学生在课堂上就能与国际接轨,使他们在工作中能更准确、规范的表述,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形象。

(四)《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本身决定的。《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知识和谈判技巧、策略。它的教学内容具有国际性和外向性的特点,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用英语与外商进行洽谈、协商,这就决定了该课程有必要进行双语教学,培养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师资力量不足。双语教学能否成功开展的关键是师资力量,它要求任课老师不仅具备专业的教学技能与专门的学科知识,而且还要熟练地使用汉语和英语进行教学,但目前师资力量的缺乏是双语教学的一大瓶颈。在高职院校,尽管师资力量在逐渐增强,教师的学历层次也在逐年提高,教学一线的老师都是硕士以上的学历,尽管他们的专业水平高、词汇量大、阅读能力强,但口语、听力、写作能力相对欠缺,能用英语进行交流的更是少之又少。而英语专业的老师虽然语言功底扎实,具有外语教学的能力,但却不懂专业知识,很难用英语表述专业知识,解析国际商务谈判专业词汇。这一现实的矛盾阻碍了高职院校双语教学的发展。

(二)对教师的挑战。进行双语教学,对教师也是一大挑战。一是语言能力的挑战,教师不仅仅要掌握很强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娴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最好是双师型的教师,有与外商经历过商务谈判的专业人员;二是时间的投入,对于老师而言,用双语进行备课所花费的时间是普通备课的5倍以上,教师不仅要上网查找、阅读最新的资讯、案例,还需将其翻译成中文,再用中、英文向学生表述。而这些资源相对于中文资讯要少得多,教师所花费的精力会多很多;三是教学效果的考核,在高职院校,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不是很高,对英语更是深恶痛绝,教师很难用双语将课堂气氛搞得热烈,以至于影响了教师的学评教成绩,很多教师不愿意去承担这样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三)对学生的挑战。作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的英语水平比较低,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学生在大学毕业前也未能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考试。同时,他们对英语也提不起兴趣,上英语课就感觉在听天书。而且,学生尽管学了十几年的英语,但掌握的大都是日常词汇,而专业课出现最多的却是专业词汇。对于他们而言,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很有可能将双语教学演变成了英语学习和商务谈判专业学习的简单累加。

(四)教材的选择。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教材的选择是其关键一环。在现阶段,各个高校双语教材的选择主要分三种: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国内出版的教材和自编教材。国外原版教材的优点在于原汁原味,然而在内容上却未必符合我们的需求,且国外的教材编写是按照西方人的逻辑思维方式,不适合中国人的逻辑思维方式。以《国际商务谈判》教材为例,很多国外的原版教材是以一个个不同的案例为章节进行编写的,而国内的教材是根据谈判的开局、报价、讨价还价、成交等不同阶段的策略来进行编写的。还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价格,一般购买一本国外原版教材的价格在50~60元,普通国内教材的价格在20~30元,如此昂贵的原版教材价格并不被学生所接受。

国内出版的教材因为是中国人编写的,会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进行编写,但在语言的使用上并不地道,况且,在现阶段,国内出版的双语教材相当缺乏,能够适合高职院校的更是稀缺。针对这种情况,很多高校采纳了自编教材的方式,在一些双语教学已经开展了十来年的本科院校是可以实现的,在刚刚才开始双语教学的高职院校,自编教材在目前是不现实的。

四、解决方案

(一)领导的重视。双语教学能否顺利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我校尽管是一所年轻的民办高职院校,但从系领导到院领导都相当支持双语教学,一再鼓励年轻老师率先开展双语教学活动。

(二)坚定发展方向。要想使双语教学顺利地开展,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双语教学的认识,坚定发展方向。尽管在上文中也提出了双语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由此可能使教学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这些都是正常的,老师和学生并不能由此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对双语教学产生抵触心理。双语教学不是赶时髦,是大势所趋,是为了培养一批符合时代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将双语教学开展下去。对于双语教学不能太苛刻,而是不断地寻求新的改进方法。

(三)以特殊政策支持双语教学。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师采纳双语教学,学校可以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与鼓励。如适当提高双语授课的课时费;学校在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建设、教研课题立项及教学成果评审时,应适当向双语教学课程倾斜,从而调动教师从事双语教学的积极性。

(四)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教师是推动双语教学开展的主心骨,对于双语教师的培养,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选拔外语基础相对比较好的老师讲授双语课程,并选送这批老师外出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准;二是有目的地引进英语水平比较高的人才,最好是引进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在外贸领域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来担任双语教学的教学任务。

(五)合理选用教材。现阶段,我们采纳的教材是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窦然主编的全英文教材《国际商务谈判》,该教材紧扣“国际”二字,围绕“应用”这个主题,将一个个生动的国际商务案例贯穿全书,并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根据谈判的准备与开局、磋商、僵局化解、签约等一条线的线索来编排内容。在双语教学顺利开展后的二、三年,我们会尝试组织自己的双语教师来编写比较适合高职院校学生使用的双语教材,毕竟现阶段采纳的全英文教材相对于部分英语水平不是很好的学生而言有一定难度。

(六)循序渐进地组织开展双语教学。双语教学不是一步到位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循环反复、持之以恒的开展,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在最初阶段,我们采用的是英文课件、中文讲授为主的方法,比较浅显的内容用英文讲解,重点难点用中文讲解。学生的模拟谈判允许采纳其他组员充当中国人,用中文谈判,有一个人充当翻译,用英文进行讲解这样的方式。随着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将逐步提高英文的使用比例,最终的目的是过渡到以英文教学为主的全英文教学。

(七)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也不能采纳单一的笔试形式,《国际商务谈判》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单纯的笔试考核方式是无法去衡量一个学生的能力的。该门双语课程的考核方式可以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平时成绩占30%,主要考核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的表现、回答问题时的表现。二是案例分析占30%,所有的案例都是全英文的。学生的案例分析分三种:一种是由个人独立在课堂上完成的;第二种是四人为一组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第三种是由一人充当组织者,组织余下的七人来分析案例并得出结论,主要考核学生的组织能力与同学间的协作能力。三是模拟谈判占40%,英语水平比较高的小组要求采纳全英文谈判,而英语水平比较低的小组允许一人充当翻译用英语讲,其余的学生可以采用中文。通过这样的考核方式,更能考核一个学生真正的能力与水平,比单纯的闭卷考试要合理得多。

(八)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活动的圆满完成,除了教师的“教”之外,更重要的在于学生的“学”,如何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学校可以通过举办类似“英语文化月”等全院性质的英语学习和竞赛活动,如英文歌曲大赛、英文演讲比赛、英文电影周等,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英语学习环境。

总之,双语教学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面的配合,不断探索、寻求适合各校发展的不同形式的道路,真正培养一批符合时代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肖英,洪波.对高校专业课实施双语教学的探讨[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1.

[2]杨欣欣.高校双语教学的探讨与实践[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3]吉前华.专业课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的探讨[J].西江教育论丛,2006.3.

[4]黄利文,刘芳.中西部地区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双语教学改革研究[J].西江教育论丛,.3.

[5]刘玲玲.国际商务谈判.中英双语教学初探[J].消费导刊.教育时空,2008.9.

[6]吴景梅,邰燕芳,周丽.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双语教学的理性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0.4.

[7]林晓君,杨婕.双语教学―复合型国贸人才的培养模式[J].西江教育论丛,2006.4.

篇7:漫谈国际商务谈判课的作用论文

漫谈国际商务谈判课的作用论文

一、研究过程

本研究对象是外语系的大二83名商务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在其国际商务谈判课堂上采用行动导向教学法进行为期一个学期(17周,68个学时)的教学实验研究。研究方法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问卷调查法。在实验开始前,通过与企业一线职工进行交流将其在实践工作中的项目改编成任务引入课堂,为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实施提供真实素材;在实验过程中将企业一线职工的经历真实谈判及其对传统的商务谈判课程存在的问题的看法和对行动导向教学策略实施的建议渗透入行动导向具体教学策略中。在课程结束后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学生了解四种行动导向教学策略的实施效果,并将调查问卷结果通过EXCEL进行数据分析验证从而总结行动导向教学法在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中的可行性及教学效果。本次实验的调查问卷发放给外语系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共83名学生,其中80名学生返还了他们的问卷。整个调查时间持续了30分钟(包括分发和填写过程的时间)。

二、数据分析

本次的调查问卷分为五大部分(由开放型问题与非开放型问题组成):对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基本印象评述、课程的实践教学学习内容评价、学生课堂任务及项目的参与性、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及学生对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评价。当然本次调查问题还调查学生填写调查问卷的态度,其中96%学生认为是认真完成调查问卷的,因此问卷具有一定的可信度。第一部分是由五个问题组成,第一个问题开门见山地咨询学生对于行动导向教学法应用于国际商务谈判课程的总体印象,其中25%的学生表示喜欢这门课程而10%的同学表示不喜欢;对于课堂氛围的选择上有47%的学生认为在行动导向教学课堂上气氛很好,比传统课堂要好很多。在第一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显示,有87%的学生认为教学方法对课程的吸引力非常重要。剩下的两个问题主要让学生思考喜欢或不喜欢本课程的理由,在问题设计上采用了非开放型的问题设计,即提供有限的五个选择项让学生选择。这五个选择项分别包括了: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学习动力及其他。而选其他的学生,需要写出自己的理由。在这个部分调查中,仅有5个学生放弃选择。本问题的结果显示大多数学生认为学习资料(教材)设计不是很合理,和他们实际生活中的谈判距离有点远。另外32%的同学认为传统课程上教师的教学模式一成不变,在课堂上照本宣科也是他们喜欢行动导向教学法的重要理由。不过在不喜欢这门课程的理由选择上,14%的学生认为还是比较适应传统的教学方法,由于在行动导向教学法实施的课堂中,许多教学项目和问题需要自己动手解决,让他们觉得很不适应。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本次行动导向教学法在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中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课程学习的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但在教学资料的设计上,要更接近实践商务谈判的流程和内容。第二部分的问题设计主要是围绕这学习本课程的学习动机展开的,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要学习国际商务谈判;国际商务谈判课程内容和将来职业的相关性;国际商务谈判内容能否提高专业能力;以及让学生思考商务谈判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众所皆知,学习动机和学习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教学效果。因此这一部分的问题设计主要在于调查行动导向教学法对于学生学习动机的影响,进而对学生的整体教学效果的影响。通过学生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42%学生被动地接收国际商务谈判课程,觉得学校开了就要学然而对于该门课程与将来职业的相关性选择上,将近56%的学生认为该门课程设置与将来工作的关联性很大,而11%的学生选择没有思考过,很迷茫。在本部分的第三个问题中,1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对于职业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在最后一个问题中,有25%的学生认为行动导向教学法对于个人能力培养有很大帮助。第三部分主要聚焦于学生的课堂及课后的学习参与度。这一部分主要由三个问题组成:第一个问题主要调查学生的课堂参与度;第二问题主要学生课外参与本课程的学习时间;最后一个问题是学生对同学参与课堂积极性的评价。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研究发现,学生在行动导向教学课堂中参与性大大提高,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能积极参与课堂项目制作。而且课后参与本课程的学习时间大大提高,尽管有少数学生组因课堂合作问题将课堂任务拖至课后而抱怨,大多数学生认为在完成任务、解决问题中学到很多东西。从本次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出,行动导向教学法对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很好的帮助。第四部分注重于学生在本学期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培养方面的调查,虽只有一个问题本实验的研究至关重要的影响,主要是调查行动导向教学法对于国际商务谈判教学效果的影响,在学生在进行为期一个学期(90学时)的课程学习后,学生觉得自己哪种能力提高得最快。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大部分的学生觉得自己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理论知识的系统掌握上,大多数的学生认为比较薄弱。调查问卷的第五部分是调查学生理想中的教学方法,这个部分由四个问题组成。采用开放式的问卷形式,第一题是让学生比较“行动导向教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效果与传统课堂教学效果相比较,有哪些优势,又存在哪些问题;第二题是问学生本次授课运用行动导向教学法进行教学时做得比较成功的方面;第三题是通过听课,学生觉得“行动导向教学法”教学与他们理想中的教学相比有哪些优劣势;最后一题是请学生举例说明国际商务谈判教学结束后他们是否有可见和可感受的结果。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学生越来越关注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而不是纯理论知识的积累,也更符合我们高职学校培养“技能双馨”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当然行动导向教学法也受到一些自学能力差,希望被动接收知识而不是主动掌握知识的学生的排斥,但是更多的学生认为这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好的帮助。

三、总结研究

结果显示,将行动导向教学法应用于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是可行的。与传统教学法相比,行动导向教学法在活跃和协调国际商务谈判的课堂气氛以及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发展学生职业能力更胜一筹。绝大多数学生认为这种新型的教学发更大程度上的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活跃了课堂气氛。其中有利的方面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学生在课堂上有机会探讨了商务实践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在实践中熟悉商务谈判流程。第二,行动导向教学法能更好地实现认知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从而促进学生的综合的发展。第三,学生成为课堂的中心,能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和谐的学习环境能使学生更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想法同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参与项目活动。最后,行动导向教学法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从学生的调查问卷来看当然该教学法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首先,行动导向教学法注重学生的在实践操作中学而缺乏系统知识的整体传授,因此对于事先没有做好功课的学生来说,往往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从而影响整个小组的项目进程;其次,项目工作的完成和小组成员的协调性有很大联系,小组成员任务分配的随机性也可能学生组中存在矛盾,同时学生合作能力的提高受到自主学习能力的制约,有很多小组出现组长一力挑,组员闲坐着的情况。最后,商务谈判中涉及很多公司隐私,学生只能在模拟环境中谈判,而无法亲临战场,随机应变能力的提高具有一定局限性。

篇8: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差异策略论文

1 引言

尽管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却说明了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更加紧密。国际商务谈判无疑是国际商务活动中一个重要环节。与其说国际商务谈判是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不如说是各国文化之间的摩擦与沟通。而谈判国之间文化碰撞多半是双方各自没有处理好其存在的文化差异造成的,因此若要顺利开展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及其差异,然后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

2 文化及文化差异

文化一般指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精神财富的总和。而各种文化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文化差异指由于不同文化环境的人们在价值观、信仰、态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文化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欲望和行为。

商务谈判的目的是实现己方的谈判目标,因此要推进国际间商务谈判的顺利进展就要求谈判者能充分了解各国文化背景并理解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增强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尽可能减少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不利影响。

3 文化差异的表现

3.1 语言

语言反映一个民族的特征,不仅包含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含着该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理解语言必须了解文化,理解文化必须了解语言。

3.2 肢体语言

交际的手段不限于词语,表情、目光、手势及身体其他部分的动作都向周围人传递着信息。例如阿拉伯人按照自己民族习惯认为站的近些表示友好,英国人则认为保持适当距离才合适。

3.3 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的宗教有着不同的文化倾向和戒律,从而影响到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

3.4 价值观念

价值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标准。价值观是决定人们所持看法和所采取行动的根本出发点, 影响人们理解问题的方式。同样的事物,不同观念的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并得出不同的结论。

3.5习俗和礼仪

各国都会有属于本国的风俗习惯和民族特色,所以熟知涉外礼仪的内容和要求尤为重要。在谈判前充分把握礼节方面的知识,尤其要严格遵守对方特别的习俗和礼仪,否则会给谈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文化对谈判方式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它会影响谈判者思考问题、制定计划、解决问题、作出决断、作出反应的过程和偏爱。

4 应对策略

笔者将从谈判者的角度分析一个成功的国际商务谈判者要如何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客观存在的文化差异,从而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

4.1 做好应对文化差异的心理准备

跨文化的国际商务谈判者首先要做好应对文化差异的心理准备。谈判者首先具备跨文化的谈判意识。这要求谈判者不能用自身的价值尺度去衡量他人的心理倾向,不能在谈判中用自己的标准去解释和判断其他民族的文化;要求谈判者学会了解、接受、尊重对方文化和习俗,使自己的谈判风格和策略适应不同的国际谈判的文化类型。只有充分注意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风俗文化,才能针对其存在的差异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4.2 做好谈判前分析准备

谈判前的准备分析工作即要求谈判者尽可能了解可能出现的文化差异。要想提高谈判效率就要针对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商业伙伴去了解其文化差异的背景。分析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对谈判人员和谈判背景的分析。

针对谈判人员:(1)谈判己方分析:谈判者需要设计不同的谈判团队,比如有的谈判团队侧重倾听技巧而另一个团队则要发挥高层影响力的作用。谈判者的首要任务就是收集信息,这就意味着应派专门成员负责倾听记笔记,从而尽可能多地了解到对手的偏好。在面对注重等级制文化的谈判方时,请高层管理者参与谈判,那么职位在说服和顺利开展业务方面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谈判对方分析:首先充分收集谈判对方的相关信息,这包括对方是由哪些人员组成的,各自的身份、地位、性格、爱好如何,谁是首席代表,其能力、权限,特长和弱点以及谈判的态度倾向和意见如何?然后,进行谈判对手需求分析,尽可能广泛的了解对方的需要。试图清楚对方和自身合作的意图是什么,对方对这种合作的迫切程度如何,对方对合作伙伴有多大的回旋余地。

针对谈判背景:包括谈判地点、场地布置、参谈人数、交流渠道和谈判时限。

所有的这些准备必须考虑到可能的文化差异。例如,在等级观念较重的文化中,如果房间安排不当,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安。由于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时间观念,所以要把握好谈判时限,如北美文化的时间观念很强,而中东和拉丁美洲文化的时间观念则较弱。

4.3 正确处理谈判过程中的.文化差异

要能正确处理谈判过程中的文化差异就要从谈判过程中的四个阶段进行妥善把握。

第一阶段:寒暄 谈判前的寒暄目的是借此了解谈判对手的背景和兴趣,从而为选择适当的后续沟通方式提供重要线索。例如,美国文化强调把人和事区分开来,感兴趣的主要是实质性的问题,因此美国商人花在与工作无关的交谈上的时间较少。相反,日本文化却很注重相互间的关系,常常在这一阶段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阶段:交流工作信息 主要是要正确处理由于语言差异和行为差异所引起的信息理解错误。一般人在相同文化背景下会有10%-20%的信息被误解,当一个人讲第二语言时,误解的百分比将急剧上升。行为方面的文化差异较难被意识到。当外国谈判者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

第三阶段:处理反对意见 人们在如何处理反对意见的方式会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对趋向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寒暄和工作信息交流的人们,往往要选择含蓄的方式来处理其反对意见,在面对日本文化时,比较强硬的谈判战略可能会破坏重要的人际关系。但对信奉竞争和平等价值观的人们,则要快速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四阶段:达成协议 不同文化的谈判者在决策上存在不同的表现。西方文化采用顺序决策方法即将大任务分解成一系列的小任务,最后的协议就是一连串小协议的总和。而东方文化则采用通盘决策方法。

4.4 充分把握谈判对手国的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指谈判过程中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得谈判者其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和手段各不尽相同。民族文化和习俗的不同不仅影响着洽谈者的各种行为举止,而且会影响到洽谈者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因此了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的谈判风格有利于我们取得预期的谈判成效。在商务谈判中,了解并熟悉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对于把握谈判的方向和进度,有的放矢的运用谈判策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4.5 模拟谈判训练

模拟谈判指在谈判开始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场谈判进行预演,目的是通过模拟对手在既定场合下的种种表现和反应,从而来检查已制定的谈判方案可能产生的效果,以便及时修正和完善。在进行模拟谈判时要科学的提出各种可能假设,然后针对这些假设制定出一系列的相对应的策略。谈判时要尽可能的揣摩对方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下可能的行为模式,从而做出客观实际的决策。

5 结束语

总之,文化传统是某个民族约定俗成的习惯,应在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基础上掌握并加以区别。要妥善处理国际商务谈判中客观存在的文化差异就要全面剖析文化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要想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取得理想的效果,谈判者就要做好面对跨文化谈判的心理上的充分准备,做好谈判前的分析工作和正确处理谈判过程中的文化差异,把握谈判国的谈判风格,若想进一步保证谈判取得预期的设想,正式谈判前作必要的模拟谈判训练也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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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邢琰.影响国际商务谈判的文化因素分析[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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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强.谈判学导论[M].重庆: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

[5] 刘婷.国际商务谈判中中西方文化差异问题探析[J]. 商场现代化, 2008,(05).

[6] 孙玉太.商务谈判制胜艺术[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7] [美]杰弗里·埃德蒙·柯里著,朱丹、陆晓红等译.国际谈判——国际商务谈判的策划和运作[M].经济科学出版社,.

[8] 张家瑞.The Promotion of Cultural Relativism in Sino-US Business Negotiations[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硕士),,(03).

篇9: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际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论文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际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获取信息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企业的国际商务谈判增多而获取信息手段与国外企业相比相对落后,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商务谈判产生的连锁反应有着重要意义。

1 理论前提假设

为了分析的方便,以某国企业甲与另一国企业乙进行国际商务谈判为例,我们事先作出如下前提假设:

①企业甲与企业乙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甲的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都比企业乙多。

②企业获取信息需要成本,为获取信息需要时间成本与直接的货币成本。

③企业甲与企业乙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同,获取信息的能力相同,都不轻易免费显示成本信息。

④根据交易费用学观点,企业甲与企业乙的行为都有两个特点:一是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二是人的行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在商务谈判中,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企业在追求企业利益的同时,有可能利用一切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包括提供不确定信息,利用对手的不利地位施加压力等行为。

⑤企业甲与企业乙合作是他们的最优选择。双方都有谈判的利益动机。如果他们选择合作,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获得100个与80个单位货币,一旦谈判破裂,企业甲与企业乙将分别损失10个与5个单位货币,因为他们在获取信息中存在成本。并且机会主义行为一旦成功,能够获得额外利益。企业甲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旦被企业乙接受,企业甲将获得120个单位货币,而企业乙将减少到60个单位货币。

⑥国际商务谈判需要成本。国际商务谈判中谈判人员的'花费与时间成本,还有可能需要外语翻译成本。假设双方每一场谈判都需要花费1个单位货币。

2 连锁反应

由于企业甲获取的信息比企业乙多,在私人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情况比企业乙对企业甲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在公共信息上表现在企业甲对市场有更多的了解,例如谈判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需求弹性等。在开始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甲处于谈判的有利地位,企业甲的机会主义倾向导致企业甲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利用企业乙的不利地位对其施压。同时,在商务谈判信息显示过程中,企业甲给企业乙提供不确定信息,进行信息欺诈,以误导企业乙,企图使企业乙获得虚假信息而处于更加不利的谈判地位。例如企业甲可能夸大国际市场价格来误导企业乙,使其让出更多的利益。企业乙谈判代表在谈判中不但要应付企业甲谈判代表,引出更多的信息,而且需要对企业甲的信息进行甄别,以获取更多的高质量信息使自己与企业甲谈判的地位平等。由于双方谈判代表水平相当,企业乙谈判代表的任务显然比企业甲谈判代表的任务重,因此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由于在前面的谈判中企业甲居于上风,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地位,企业甲会显得更加咄咄逼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更加强烈会导致企业甲的谈判目标的上浮,企业甲将会在更大程度上对企业乙施压。企业甲谈判利益的一直上升,而企业乙的谈判利益一直下降,呈现出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弱者更弱强者越强的连锁反应现象。

3 企业乙的对策

企业甲依靠信息优势条件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的连锁反应使企业乙处于更加不利的谈判地位。作为谈判水平与企业甲谈判代表相同的企业乙谈判代表,不会轻易屈服于企业甲的压力而减少自己获得的利益,他会采取一系列对策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拖延法。由于企业甲与企业乙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获取信息能力相同,谈判水平相同,企业乙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会通过拖延合同签定时间或某种借口将议题搁置起来的方法给企业甲施压。对于企业甲来说,一方面,如果商务谈判走向破裂的话,从经济角度看,企业甲不但得不到任何利益,反而会损失10个单位货币。从心理角度看,他获取的利润比企业乙多,心理上会更注重谈判的成功。另一方面,每一场谈判都要花费一个单位的成本,对于理性经济人企业甲来说,他肯定不愿意把更多的利益花在谈判桌上。对于企业乙来说,他拖延合同签定时间或把议题搁置起来,一方面基于企业甲的顾虑给企业乙施加压力,让企业甲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显示出正确的高质量信息。通过企业甲向企业乙的信息差别流动使双方信息趋于平衡,同时通过更长时间的谈判,企业乙谈判代表的经验积累使他们对企业甲代表发出的信息更容易甄别,筛选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企业乙可以一边谈判,一边另外派人通过多渠道搜集更多的与谈判有关的信息。

(2)引入第三方参与法。企业乙在与企业甲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企业乙应努力引入第三方参与谈判。一方面第三方参与调节可以抑制企业甲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平等的基础上谈判,增强企业乙的谈判力与信心。另一方面第三方介入可能带来新的建设性方案,避免谈判陷入僵局。另外,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第三方还可以监督协议的执行。例如企业乙可以邀请行业协会来参与谈判,行业协会对行业的了解程度与行业影响力可以抑制企业甲的机会主义倾向与商务谈判的连锁反应,从而使谈判趋向公平。

(3)长期合作法。企业乙在谈判不利的条件下,应突出这次合同签定以后对企业甲的依赖程度。以长期合作、更大的利益为诱惑,使企业甲做出让步。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这种做法让企业甲对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所顾虑,尤其是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企业甲不会为了近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另一个国家发挥更大的企业影响力也许是企业甲的梦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甲会注重平等合作,为以后的利益打基础。

4 双方最优选择:双赢理念

双赢理念是指谈判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寻求合作来达到双赢结果的一种思想,思想的核心是强调利益的一致性与共同的胜利。要实现利益的一致性,企业甲与企业乙应努力挖掘各方利益相同部分,努力将利益的蛋糕做大,如此双方获得更多利益。一方面,企业甲与企业乙能实现资源共享,减少成本。以获取的公共信息资源为例,假设企业甲有A个单位公共信息,企业乙有B个单位公共信息,双方都有的共同信息为C个单位信息。如果企业甲与企业乙一开始就开诚布公,双方都能获得(A U B-C)个单位公共信息。因此,再适度进行信息成本分配,企业甲与企业乙都能以最小的公共信息成本获得最大的公共信息,双方都能获得更大利益。另一方面,降低谈判成本,提高企业双方福利。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企业的机会主义只会导致谈判成本的上升。关于企业甲谈判利益与谈判成本的关系,以理论假设为例,从谈判一开始,企业甲利益为100单位货币,由于信息优势下的机会主义行为,企业甲利益从100个单位货币上升到了120个单位。但是由于企业乙的对策,企业甲的谈判利益又降到了开始谈判的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甲与企业乙的谈判利益最终都没有变,而双方谈判成本一直在上升,导致企业甲与企业乙双方福利的减低。因此,在谈判中,双方减低谈判成本就是提高了企业双方的福利。要实现共同的胜利,企业甲应抛弃传统的谈判利益,倡导双赢理念。在谈判开始,企业甲对企业乙比较了解,应在取得自己角度的一些问题时,使企业乙利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提出合作性的最佳方案。只有在双赢理念的指导下,企业甲与企业乙才能共同取得谈判的最佳利益。

参考文献

1 陈瑞华.信息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 黄亚钧,郁义鸿.微观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3 白远.国际商务案例分析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篇10:国际商务谈判策略在展会的运用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策略在展会的运用论文

摘要:我国企业正越来越频繁地参加各种国际型展会。然而,由于展会期间出口商高度聚集,同行竞争激烈,使得我们与外商的谈判难度加大。阐述了展会各阶段可采用的国际商务谈判策略,并给出多个成功的谈判实例,以期能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际商务谈判;策略

展会参展是企业开拓海外客户最有效的方式。展览已逐渐成为现代企业宣传自身形象、展示新产品成果必不可少的平台。参加展览可以接触新客户、维护与老客户的关系、展示新产品、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树立企业形象。然而,经常参加国际会展的外贸人有这样的体会:在每个展览的会馆内,同行企业高度集中,竞争到了白热化的程度。由于买家可以轻而易举地与众多供货商洽谈,选择余地大,对于急切盼望订单的供货商来讲,谈判力大大减弱,谈判难度大幅度增加。我们可以看出,会展谈判最大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即参展商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参展商应采取灵活的谈判策略,多争取谈判利益。

1、准备阶段的策略运用

企业在参展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前期策划、资料准备、参展产品的选择等。如果这个工作没到位,谈判就失去根基。准备阶段可用的策略如下。

1.1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2009年参加法兰克福圣诞礼品展(ChristmasWorld)前,我司邀请了一位名叫贝吉特的德国朋友帮忙布展,她就职于德国一家大型跨国企业,为人热情,工作一丝不苟。贝吉特带来很多布展用的道具,如装饰板、台布、线、剪刀等。她环视了我司样品挂得密密麻麻的展位,然后果断地爬上爬下,按照德国人的审美标准将样品重新摆放或悬挂,并在恰当的位置摆放缎带、花篮等装饰物。经她这一整理,展位焕然一新,明显比周围其他展位吸引眼球。

1.2造势夺声术很多年前参加在上海举办的国际渔业博览会,许多国外出口商参展,每个展位都展示各种从海里捕捞或养殖的鱼类和虾类产品。其中有一个展位门口站着一位高大帅气的澳大利亚小伙子,手上拿着样品,正大声地介绍他们公司捕捞的三种野生对虾。令人觉得意外的是小伙子讲一口流利的中文,而且不厌其烦。虽然满头大汗,但他热情不减。他制造的声势引来众多中国进口商驻足。

2、报价阶段的策略运用

在展会上,一般程序是客户看中某个样品后向我方询价。因此在这类谈判中通常由我方先报价。先报价有一定的弊端:一方面,买方了解卖方的报价后,可以对他们原有的想法做出调整。由于己方先报价,对方对己方的交易起点有所了解,他们可以修改原先准备的报价,获得本来得不到的好处。另一方面,先报价后,对方还会试图在磋商过程中迫使己方按照他们的路子谈下去。在会展上我们要充分重视报价。具体可采用的策略如下:

2.1针对产品特点报价展会上展出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产品有着迥异的特色,定价的方法也各不相同。粮油食品、土畜产品、五矿产品一般外观简单,单笔成交量大,价格透明度高。对于这样的产品报价时要以国际市场价格为依据。医疗产品、服装、轻工工艺品等型号、款式、花色品种多,价格变化快,因此报价要考虑许多因素。对于技术含量高或新研发出来的产品应该抓住机会报个高价。如果发现自己公司新开发出来的产品其他展位上没有,即使报价高,一旦被客户看中,肯定能成交。

2.2针对不同客户报不同的价格在交易会上,来与你洽谈的客户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商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而文化背景对商人的谈判模式和谈判风格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想取得报价的成功,我们要事先了解各国人们对起始报价的态度和讨价还价的特点。在某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和瑞典、英国,讨价还价并不是常见的内容,这就是说他们的起始出价和他们的最终定价十分接近,因此我们对这几个国家的客户就要报实在的价格了。

然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如俄罗斯、埃及、和阿拉伯国家,最初的要价和最后的定价之间经常相差甚远。看到这些国家的客户,我们一定要报个高价并准备与之讨价还价。因为在埃及讨价还价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阿拉伯人认为如果谈判中没有激烈的讨价还价就不是认真严肃的谈判。对老客户报价比较容易,可在以往的交易基础上定价。尽可能推出一些新产品给老客户,通过这种方法能得到老客户的.意见反馈,比如是否会畅销、是否需要改进等。这个交流的过程也是进一步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状况的过程;

3、磋商阶段的策略运用

3.1兵不厌诈此种策略是指谈判人员利用信息的非对称,利用人造的符合逻辑的假象,制造谈判优势,迷惑或迫使对手放弃自己的主张,实现自己的谈判目标。当然,这种策略不是指用违法的手段欺骗客户。在2007年的法兰克福圣诞礼品展上,有一个美国客户来到我们展位选购调酒棒,我方报价为0.98美金/盒FOBShanghai,客户对此种产品非常感兴趣,还价0.85美金/盒。我方不同意,并说明我们的调酒棒都是才开发出的新款式,质量也特别好,艺术含量高,工厂的生产成本高。客户坚持认为我方报价太高。我方的李经理查了一下账目单,说:“考虑到你们是老客户,成交量也大,我们就做些让步,但最低价就是0.95美金了”。美国客户接着还价,说他们要货量大,价格应该降为0.93美金。李经理拿出计算器,装模作样按了一会儿,作思考状,脸上流露出非常痛苦的表情,还不停地咂嘴叹气。然后又按了会儿计算器,眉头紧锁,很无奈地摇了摇头。客户见状说:“那就0.95美金吧。”等客户走后,李经理告诉我们,其实0.85美金我们就可以成交了。

3.2以攻对攻在谈判中,有时只靠防守无法有效的阻止对方的进攻,这时可以采取以攻对攻的策略。当对方就某一问题逼迫己方让步时,己方可以将这个问题与其他问题联系在一起加以考虑,在其他问题上要求对方让步。一次展位上来了一位澳大利亚女客户,看中了我们的几款圣诞彩球,我知道澳大利亚的订单一般量不大,因此报价相应地提高。客户要求降价,我就要求客户增加订单数量。要么双方都让步,要么双方都不让步。最后的结果是虽然客户的订单不大,但我方赚的钱不少。

3.3示弱以求怜悯人们总是同情弱者,不愿落井下石,将其置于死地。在谈判中,示弱者在对方就某一问题提请让步,而其又无法以适当理由拒绝时,就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进行乞求。这种策略取决于对方谈判人员的个性以及对示弱者的相信程度,因此具有较大的冒险性。国外客户有时也会用这一策略。一次我的展位上来了巴基斯坦的女客户,非常擅长压价,到了一定的价位后,我不同意再降了。这位客户说,如果按照你的价格成交,我挣不到钱,那我就要哭了。说着她拿起头巾的一角认真地抹眼泪。我见此情景不好意思坚持了,又让了0.2美金给她。

3.4攻心取胜术有一次,我们展位来了两位奥地利客户,业务员小刘看了客户递来的名片后说:“奥地利是个风景如画的国家,我去年到奥地利旅游过。”客户听后既惊讶又感兴趣,问道:“你去过那些地方?”小刘用英语流利地答道:“音乐之都维也纳,莫扎特的故乡萨尔斯堡,格拉茨古城”。客户听了频频点头,与小刘交流了一些对古城的看法,谈得很投机,还约好了下次到中国与小刘一起吃饭。谈判是在友好欢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奥地利客户给小刘下了很大的订单。

4、结论

会展谈判是面对面的谈判,也是战斗在经济贸易活动一线的业务人员、经理们十分关注的论题。人们讲谈判是一门艺术,那么谈判策略就使这门艺术增加了色彩。我们在商务活动中要不断研究它,力求在实践中充分运用它,使己方获得更多利益。

参考文献

1、白远编著.国际商务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刘园主编.国际商务谈判[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3、丁建忠主编.商务谈判教学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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