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04执业药师考试5月10-2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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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04执业药师考试5月10-21日报名

篇1:湖北04执业药师考试5月10-21日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h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成绩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04年5月10日~5月21日

(二) 考试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2004年6月4日前,各地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篇2:湖北执业药师考试5月8-14日报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鄂人考院函[]40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12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科。二、报名程序(一)初次参加考试,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申请免试科目的,经省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三、考务日程安排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5月14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21日: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06年10月22日: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地于2006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四、题型及答题方式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科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类 别级 别专 业科    目26. 执业药师2.考二科01.药学1.  药事管理与法规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02.中药学1.  药事管理与法规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4.考四科01.药学1.  药事管理与法规2.  药学专业知识(一)3.  药学专业知识(二)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02.中药学1.  药事管理与法规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六、考试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附件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篇3:山东04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5月31日

关于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月16日、17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6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填写《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各市务必于8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考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59元,其中上缴人事部9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考试指定用书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征订。

各地要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4:广西04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5月17日

关于做好我区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4]51号

各市人事局,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篇5:哈尔滨04执业药师考试4.22-30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4]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17日举行。

(二)各科目考试时间: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管理方式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仍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要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2)。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并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准确无误填写档案号。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4年度考试,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3);免试人员另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4年4月22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29元。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蓝色)。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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