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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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劳动关系心得体会(共含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吃豆豆打豆豆”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劳动关系心得体会

篇1: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第一季度,按照市业务科的具体要求和局领导的支持下,在相关股室和同事们的配合下,圆满的完成了第一季度工作任务,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开展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第一季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依法对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变更、解除以及鉴证等,实行了动态管理。发挥了劳动合同制度,在保护职工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上的重要作用。第一季度企业共签劳动合同19户,签订人数为230人。为企业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10人次。

二、贯彻、测算最低工资标准

省最低工资标准下发后,我们进行大力的宣传、贯彻,今年根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对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认真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上报市局。

三、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1、按规定履行正常调转手续。

2、协调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仇分配方面的工作。

3、正确处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工资方面的遗留问题。

4、按时保质保量的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篇2: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一、特殊工时审批工作

严格把关特殊工时审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依照《XX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收件、受理、调查到复核、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使特殊工时审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一年来特殊工时审批业务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审批结束后及时整理资料做好归档工作,工时审批卷宗资料齐全清晰明了。同时,加强对审批后企业的调查管理,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重大劳资纠纷。

截止至20xx年10月31日,一是完成特殊工时审批业务24宗,其中不定时工时审批16宗,综合工时审批8宗。审批涉及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于XX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且可以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人员、外勤、长途运输、餐饮业一线工作人员等岗位8106人次。二是接听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咨询50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64人次。

二、大力推进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我局继续大力推进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推动XX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以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为主,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有序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配合各级工会加大集体协商制度宣传力度,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同时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服务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和员工人数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截止至20xx年10月31日,共审查集体合同176份,涉及企业9386家次,涉及员工11057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集体合同128份,涉及企业128家次,涉及员工22255人次;审查区域性集体合同48份,涉及企业9258家次,涉及员工88321人次。接待企业来访咨询裁减人员备案业务共25人次。

三、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

圆满完成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上报,上报企业家数227家,是全市唯一一个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单位。

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工作

自20xx年10月,着手推进企业调解力量,选定在XX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我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试点企业,双方就制度建立、调解室选址等问题进行协商,于20xx年4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XX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为了使调解员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也为了让公众清楚了解调解员的职能和制度,我局给十个街道下发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试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以及《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试行)》三项制度,劳关科已将三项制度制成挂墙文件发放至各个街道,并督促其上墙公布在办公场所内。

五、做好重点帮扶企业工作

根据全局的统一部署,劳动关系科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帮扶工作,走访帮扶企业,指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堵住漏洞,降低法律风险,督促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篇3: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3.96%,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79.1%,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4.95万人。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2.31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指标的99.01%。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药、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证。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信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工资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维权。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确保明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性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工资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维权。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和谐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1、把关劳务派遣审批。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XX市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提供有关申请表格的下载服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理,安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确保告知清楚、审核细致、程序规范、发放到位。

2、加强后续指导管理。一方面,通过利用“XX区劳务派遣qq群”和组织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指导服务,尽力为其提供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帮助;另一方面,联合、仲裁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跟踪管理,完善对接联动机制,督促其规范派遣行为。同时,加强与区工商局的信息沟通,及时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尽力解决好异地注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难等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争取市人才中介协会劳务派遣分会的支持,搭建有序服务平台,确保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规范、指导到位。

篇4: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规范烟草行业现有劳动用工关系,按照省、市局有关“三定”会议的精神,确山县分公司积极推进规范劳动用工的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县公司清理外聘人员的意见依法依规度外聘人员进行了清理。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类型及人数

确山县烟草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梳理分类出8类外聘人员共84人,具体情况如下:

1、92年私自参加选招的农民合同制烟叶技术员12人2、95年3月未经省局批准,私自调入人员11人(于20xx年6月,本人写出申请,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

3、92年私自参加选招的,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烟叶技术员7人

4、7月至7月,公司聘用烟叶技术员13人

5、20xx年10月后公司聘用烟叶技术员24人

6、公司聘用辅助岗位7人

7、公司聘用卷烟驾驶员4人,送货员1人

8、内部退伍子弟5人

二、处理程序及方式

我县局依照市局有关规定,通过职代会、工会等有关部门,制定规范劳动关系清理人员方案,依据方案,针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核算方法。具体方式如下:

1、对一、二类人员,按在册正式工待遇进行分流安置,补偿标准共计三项:一次性补偿金:在本企业每满一年工龄补发一个月工资(本企业前十二个月人均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行业安置费:按照档案记载每满一年补助1200元,最多不超过30年;行业一次性奖励:三天内签协议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七天内签协议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七天后签的不予奖励。

2、对三类人员,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不予清理,享受企业内退待遇。

3、对第四类人员,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按照本企业前十二个月人均工资,并补发自本人进入烟草系统以来企业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而是按照行业在册正式职工待遇进行分流安置。此类人员均选择了第二套方案进行买断。

4、对五至七类人员,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我县公司按照在本企业每满一年工龄补助月生活费300元,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并按照实际相每人支付了养老保险金和医保金。第六类人员中又进入本企业十年以上的,我县局参照第四类人员标准对其进行补偿。

5、第八类人员,为系统内部退伍子弟,按市局要求,均办理了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协议手续,但不支付生活补偿金,企业继续聘用。

依据核算结果,按时发放经济补偿金,除第三类人员外,都写出了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并与企业签订了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协议书。

三、年末实际存在的各类人员情况

1、20xx年度新增人员3名,减少人员3名。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县公司在册在岗人员125人。

2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县公司保留关系人员37人,其中:在册保留关系20人,非在册保留关系17人,其中外聘技术员内退7人。

3、截止20xx年12月底外聘人员为75人。其中,私进人员16人,零增长4人,外聘技术员53人。

4、截止20xx年12月底离休1人、退休人员28人。四、存在的问题及打算(一)存在的问题

在我局依法依规对外聘人员进行清理的过程中,部分被清理人员试图谋取更多私利,多次缠访、闹访,提出的问题已超出情理范围。

(二)针对这些问题的打算

在对各类外聘人员的清理过程中,我局切实做到了依法

依规、合情合理的要求。但针对一些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来解决:意识,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途径解决;二是,请他们退回公司已经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金,我们同地方劳动部门、工会、法院等部门联合对他们的各项补偿依法依规进行重新核算,并按照新的核算结果进行兑现。

篇5: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总工会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以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实现了“企事业发展、劳动关系、生态环境、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全面和谐,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门会议,达成共识

我们从提高认识入手,召开了县总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x市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办字20xx·17号)文件,大家一致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对于巩固发展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动员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增强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争取领导支持、三方协调配合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xx副县长xx等多位领导看了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后都做了重要批示,对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将这项工作的安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使我们工作更有动力。我们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县总工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家协会)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全力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

1、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

首先,我们根据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以县两办的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活动的目标规划、评价标准和运行机制,在全县形成了“政府倡导、工会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其次,在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申报活动。目前,我县的卫生系统、下寨乡、教育系统已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一星级单位有77家,申报三星级单位1家,其他单位的申报正在进行中。三是积极探索区域性的创建模式,将创建活动由企业向经济开发区、乡镇拓展。

2、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从3月份开始,在全县各类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活动。县总工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方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合同文本,联合组成督导组,深入十二个乡镇总工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活动的意义,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我县100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有24家,覆盖面达62%。同时,我们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选树xx县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x市金旺达工贸有限公司、xx圣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典型示范单位,推动我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规范化发展。乡镇总工会按照“八有”标准,建立健全了工资协商工作档案。

3、推动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障法》深入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已有30家企业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39家企业参加了失业保险,132家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有31家。

4、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以开展星级职代会达标认证活动和企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截止目前申报一星职代会的单位70家。

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乡镇、村、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应对,及时妥善处理,力争事态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接待来信来访3人次,已全部办解。尤其是协调处理了我县川达建筑安装公司金御龙湾小区项目部劳务队与贵州余庆籍农民工工资纠纷,并及时向余庆县总工会进行了回复。我县开通了“2613351”职工服务热线,扩大和畅通了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渠道。

上半年,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总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和星级职代会企业申报工作,选好典型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促进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篇6: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一、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

20xx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工资群众协商、区域性和行业性群众协商,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群众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促进罗湖劳动关联和谐稳定发展。20xx年1-10月审查群众合同120份,涉及企业2815家次,涉及员工5669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群众合同98份,涉及企业98家次,涉及员工22882人次;审查区域性群众合同22份,涉及企业2717家次,涉及员工33814人次。

二、建立和谐劳动关联示范区工程

为全面开展建立和谐劳动关联示范区工程工作,主动走访10个街道劳动关联协调委员会,调动街道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和社区工作站等基层力量,指导建立工程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建立工作。同时,借助人力资源部门的普法宣传和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全面发动企业用心参加。个性注重企业指导,应对面解释劳动管理的十项标准,推动企业科学。

三、关爱外来建设者

用心落实区全年重要工作职责制,关心外来建设者。一是挖掘就业岗位,分行业举办罗湖区关爱外来建设者春暖公益招聘会,带给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综合服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制伴我行”劳动法律服务宣传周、缤纷五月青工文化节、劳动节为平台,举办劳动普法教育户外宣传活动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座谈会;三是推行群众协商,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群众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群众协商,扩大群众合同覆盖面,严把群众合同质量关;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养,重视来深建设者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来深建设者稳定就业潜质和向高技能、高收入行业转移潜质。

四、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要求,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抽样的242家样本企业为重点,开展20xx年我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篇7: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朝阳区发改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区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努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加有效投资,提高发展质量,为全面打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确保我区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项目审批方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发改局负责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制定出台了《发改局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提供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要件提供不齐全的,采取一次性告知。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网络审批。由企业在网上申报要件,审批人员每天登陆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符合条件的,即时审批;针对受理项目,要件齐全的立刻上报请示。

年初以来,共受理项目13个项目,审批了13个项目,全部实现“一门式一张网”备案审核,批复率达100%。

二、政策方面

我局始终把落实政策措施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有效的解决了政策效能不佳、知晓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体系。20xx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立足长春看朝阳,放眼全国看朝阳的思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分别参考了净月、南关、高新等区的政策,学习浙江、西安等地在制定政策方面的先进做法,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政策优惠基本面、鼓励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为原则,以优于我市其他城区、形成政策洼地为目标,对经济政策体系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采取了“1+N”的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推进20xx年经济发展若干意见》。1侧重存量,侧重服务业和工业,N侧重增量,侧重科技、财政、农业、招商等专业方面,避免重复与交叉,为推进我区经济工作平稳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突出政策创新引领。20xx年制定政策过程中,为进一步体现我区的政策的优越性、实用性。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步调整和细化了促进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拓展了政策引领的导向作用,突出了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内涵,为鼓励特色主题园区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等都给予了政策扶持,为鼓励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引入“服务发展券”这一创新制度,为园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是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构建了政策解读体系,在文件后附了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指导基层部门广泛深入的宣传,确保辖区企业及时了到新政策,掌握新政策,运用新政策。同时利用业务活动广泛宣传政策,要求各经济部门结合业务特点,利用为企业服务时机,及时宣讲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篇8: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一、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0xx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促进罗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20xx年1-10月审查集体合同xx0份,涉及企业2815家次,涉及员工5669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集体合同98份,涉及企业98家次,涉及员工22882人次;审查区域性集体合同22份,涉及企业2717家次,涉及员工33814人次。

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

为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主动走访10个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调动街道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和社区工作站等基层力量,指导创建工程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创建工作。同时,借助人力资源部门的普法宣传和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全面发动企业积极参加。特别注重企业指导,面对面解释劳动管理的十项标准,推动企业科学。

三、关爱外来建设者

积极落实区全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关心外来建设者。一是挖掘就业岗位,分行业举办罗湖区关爱外来建设者春暖公益招聘会,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综合服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制伴我行”劳动法律服务宣传周、缤纷五月青工文化节、劳动节为平台,举办劳动普法教育户外宣传活动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座谈会;三是推行集体协商,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严把集体合同质量关;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养,重视来深建设者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来深建设者稳定就业能力和向高技能、高收入行业转移能力。

四、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要求,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抽样的242家样本企业为重点,开展20xx年我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篇9: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关系股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20xx年劳动关系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三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及时对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对在推广过程中发现好的工作方法及时记录,少走弯路,提高工作进度。使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我股通过建立劳动关系QQ群指导企业备案,减轻了企业工作人员在软件操作中的困扰,受到了广大企业劳资人员的好评。今年全县新增用工备案企业95户,实现了对用工单位11020xx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二)劳动用工备案年度审核工作。

按照《20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xx】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际情况,5月份我股完成了全县250家已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的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年审工作是用工备案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6月份我股按照市局的要求对我县两家企业进行了薪酬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我股采用的抽样调查的办法,对同岗位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全部调查,同岗位职工人数5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调查50人。

(四)创新制度建设,劳动合同管理日趋完善。

我股全力构建劳动合同制度信息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模式。通过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的使用,使我县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达到了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在软件推行过程中我们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受到企业的好评。

(五)主动靠前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

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原则,面向企业,主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企业。一是建立“劳动用工备案”服务群,随时解决企业在用工备案和法规运用方面的问题。二是深入企业,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六)加强业务学习。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用工状况,我们经办人员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通过业务经办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

篇10: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彭人劳发[20xx]180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镇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建立工作”的内涵,并狠抓“建立工作”的落实。目前,我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镇已初见成效,现将有关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镇的基本状况

隆丰镇地处彭州市北部近郊,属“天府之国”腹心地带。省道彭白公路、新彭白公路西线、新彭白公路中线纵贯全境,是通往国家级白水河自然保护区及省级风景名胜丹景山、九峰山的重要之道,境内有正在建设的西南最大的四川石化基地。隆丰镇素有“兰花之乡”“大蒜之乡”和“川剧之乡”的美称全镇幅员面积51、1平方公里,人口约4、7万人,辖20个村(社区)。那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享有“川剧之乡”、“兰花之乡”和“大蒜之乡”的美称。全镇辖18个村,2个涉农社区,24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3500户,全镇总人口4、7万余人。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共有23户,纳入建立范围企业23户,职工总人数643人,签定劳动合同643人,劳动合同签定率100%,参加社保594人,社保参保率92、38%。极积开展工资群众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签定工作。18个村、2个涉农社区分别成立了联合工会委员会。

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的主要做法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我镇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辖区内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树立形象,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机构、通力合作、周密筹划建立工作。

我镇成立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创和领导小组名单),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建立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连续召开协调会,对建立的任务、步骤、措施进行研究,并建立和完善了状况通报制度,定期碰头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建立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明确建立目标,大力推进。

我们在总结过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用心探索在乡镇、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工作,切实有力的推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完善劳动合同,群众合同及工资群众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立单位的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建立健全既能有效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双方长效机制。经努力本辖区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群众合同等都到达了建立的要求,本辖区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群众劳动争议发生。

(三)健全制度,促进建立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各企业汇报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开展状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企业自查制度,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的的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的整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检查制度,由建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群众合同及工资群众协商的履行状况,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四是评比制度,对各企业开展建立活动进行定期考评,建立活动的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突出重点,狠抓建立工作落实。

一是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并重的原则,鼓励和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大力推进群众合同和工资群众协商制度,加大对各企业工资群众协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群众合同的签订;三是建立良好的工资发放机制,在本辖区内开展“诚信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承诺”活动,提高企业的信用度,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上门宣传和服务;五是用心组建工会组织,辖区内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各村建立了联合工会,各企业不断改善劳动者生产环境和生活福利条件,努力营造关爱职工、关爱生命和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车间宣传,现场为职工宣传建立活动的重要好处,应对面理解职工的咨询,倾听职工对开展建立活动的意见推荐;二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他们主动用心参与建立活动;三是举办培训班,为企业主和员工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及开展建立活动的有关活动资料。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确保建立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确保建立工作顺利开展,抓出成效,我们定制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一、加大工作目标督查,我们根据《彭州市开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劳发[20xx]180号)和《成都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考评细则(试行)》、以及其他创和的文件精神、配套设施、给各创和单位下达了目标任务,把创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二、职能部门加强帮忙和服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企业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方面带给联系、帮忙、服务。镇工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有效协商基层工会组织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帮忙企业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就医、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带给重点服务。经过不断努力,本辖区内企业基本上实现建立的要求。辖区内各企业规章制度合法健全,劳动用工范围,工资群众协商制度正在全面推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整个辖区内构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四方共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成果,确保辖区内企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群众劳动合同均到达100%。无拖欠工资发生、无群众劳动争议发生。

(二)总结辖区“建立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活动,进一步推动本辖区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作。

(三)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和谐劳动关系“四个建立”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和彭州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在企业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活动。

篇11: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总工会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以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实现了“企事业发展、劳动关系、生态环境、社会职责、企业文化”全面和谐,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门会议,达成共识

我们从提高认识入手,召开了县总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x市企务公开暨群众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办字20xx·17号)文件,大家一致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料,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对于巩固发展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动员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好处,从而增强了工作的政治职责感和使命感。

二、争取领导支持、三方协调配合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xx副县长xx等多位领导看了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后都做了重要批示,对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将这项工作的安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使我们工作更有动力。我们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县总工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家协会)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作带给了组织保障。

三、全力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

1、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建立活动

首先,我们根据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建立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以县两办的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立活动的目标规划、评价标准和运行机制,在全县构成了“政府倡导、工会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建立工作格局。其次,在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申报活动。目前,我县的卫生系统、下寨乡、教育系统已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一星级单位有77家,申报三星级单位1家,其他单位的申报正在进行中。三是用心探索区域性的建立模式,将建立活动由企业向经济开发区、乡镇拓展。

2、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群众协商

以开展工资群众协商“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从3月份开始,在全县各类企业开展了工资群众协商“百日行动”活动。县总工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方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合同文本,联合组成督导组,深入十二个乡镇总工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大力宣传工资群众协商“百日行动”活动的好处,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群众协商,我县100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有24家,覆盖面达62%。同时,我们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选树xx县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x市金旺达工贸有限公司、xx圣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典型示范单位,推动我县的工资群众协商工作向规范化发展。乡镇总工会按照“八有”标准,建立健全了工资协商工作档案。

3、推动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障法》深入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已有30家企业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39家企业参加了失业保险,132家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有31家。

4、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以开展星级职代会达标认证活动和企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作为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资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截止目前申报一星职代会的单位70家。

5、用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乡镇、村、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透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心主动应对,及时妥善处理,力争事态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接待来信来访3人次,已全部办解。尤其是协调处理了我县川达建筑安装公司金御龙湾小区项目部劳务队与贵州余庆籍农民工工资纠纷,并及时向余庆县总工会进行了回复。我县开通了“2613351”职工服务热线,扩大和畅通了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渠道。

上半年,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与市总工会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工资群众协商工作、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和星级职代会企业申报工作,选好典型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促进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篇12: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劳动关系科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劳动工资与劳动关系工作。现将年劳动关系科工作汇报如下:

一、用工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源头,今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19538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全市职工总数的96%,全市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了92%。

二、劳动关系工作存在一些及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类问题,《劳动法》实施十四年来,通过实践发现有些国有企业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上不完全到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只限于原固定工或在计划经济时期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合同制工人,而对原有的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是规避这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能够减轻企业各种福利费用支出的负担;三是企业在改制或关闭破产时可以减少成本;四是使企业用工具有灵活性;五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二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

第三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条件,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是延长工作时间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国有和集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也不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他们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比较淡漠。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能随意用工,又降低用工成本。三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只要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要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化治理措施。

三、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思考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应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障。需要配套强化执法、普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二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

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其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内容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拖欠职工工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篇13: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其它科室的大力支持和用心配合下,劳动关联科认真完成上级人社部门和局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状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1、一至十月份,共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备案125件,535人。共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联备案96件,523人。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保护环境标语

2、圆满的完成国家对企业的薪酬调查工作,共上报调查企业18户。涉及调查职工4258人。州局依据调查结果发布全州企业工资指导价位。

3。完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检查,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共计307家,涉及职工7767人。追回农民工工资3。5万元,涉及劳动者约34人;清退押金3200元,涉及职工16人。

4、一至十月份,协同劳动监察的大队,共指导、督促用人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313份(企业尚在有效期的合同、续签合同除外)。严艺丹个人资料

5、发放企业工资手册12册,规范企业工资发放。

6、实现企业用工备案的动态管理,在线登记用人单位745户,备案用人单位740户,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19%,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97。21%。

7、完成对丢失档案的职工参加工作时刻认定42人,使其顺利参保。

8、指导签订群众合同64份,全县累积完成区域性行业性群众合同13份,涉及企业职工1036人,企业群众合同66份涉及职工4163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了劳动关联和谐发展。

9、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主动深入佰山木业等企业讲解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职工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化解了员工与企业存在矛盾。

二、20xx年工作打算

1、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

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动签约履约职责,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依法签约维权意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行动计划成果,持续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

2、是深入开展“提升劳动用工备案数据质量行动”。

结合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充分发挥街镇乡、社区劳动关联协调工作平台的作用,结合日常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逐户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数据进行校对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的质量

3、加大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监察的大队、医保等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以前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企业的用工监管,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全力推进群众合同、工资群众协商工作

充分协调劳动关联三方委员会作用,发掘出和谐劳动关联企业,对其宣传推广。进一步完善群众协商制度,加强协商主体潜质建设,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群众协商,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群众协商,加强对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的指导,为群众协商带给参考,逐步将群众协商覆盖各类企业。20xx年末,全县建立工会企业的工资群众协议签订率要达80%。

5、增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依据省文件公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州文件公布企业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调整工资带给参考。

6、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力求做到调查真实反映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和人工成本的基本状况。做到数据填报上及时,数据质量上准确。确保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

篇14:劳动关系答辩状

劳动争议用人单位答辩[1]

答辩人:长沙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黄健 北京**(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丁YY

答辩人因丁YY诉长沙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案号:岳劳仲字第xx号案件]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一贯严格依法履行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所有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依法发放工资等。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自始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3、被答辩人向答辩人要求赔偿金,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

(1)、1月1日至5月14日,被答辩人迟到、早退和旷工次数达44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答辩人可以将其单方辞退。

这是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之一。

(2)、由于被答辩人工作能力欠缺,答辩人苦口婆心多次找其谈话,希望被答辩人能够改进工作,但是即使给予被答辩人许多时间和机会,被答辩人工作能力仍未得提高,所带保安队伍表现差强人意。

这是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之二。

(3)、被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答辩人隔天工作一天后开始旷工,未办理交接手续。

该一系列的行为,表明被答辩人同意并接受被答辩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所以,本案不具备赔偿的前提。

因被答辩人作为保安队长不称职,所以,205月14日,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书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其实,在解除合同一事上,答辩人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并非突然提出被答辩人工作能力有问题,因为答辩人曾多次向被答辩人提出要求改善其工作;对于答辩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提议,被答辩人如果认为其能够胜任保安队长一职,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被答辩人一直没有向答辩人或司法机关表示想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而是在答辩人协商解除的通知(5月14日)送达后, 被答辩人隔日继续工作一天(5月16日)后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下旷工、离职。

被答辩人不辞而别的行为,其实就是被答辩人以行为表示其同意终止劳动合同。

4、被答辩人不具备领取失业金条件,因为:

一是并非答辩人单方辞退;

二是被答辩人只为答辩人工作四个半月;

三是被答辩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一年;

四是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和失业登记手续。

所以,被答辩人不可能会有失业金损失。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长沙XX物业公司

20 年 月 日

民事答辩状(劳动关系)[2]

答辩人:xx,女,生于1966年10月19日,汉族,住xx县xx镇xx路二段209号1栋15号,身份证号码5102xx6xx0。

电话13x1938xx。

被答辩人:xx养殖场,住所地:xx县xx镇北郊村四组,法定代表人罗xx(场长),电话158xxx。

20xx年4月23日,答辩人收到xx县人民法院送的由被答辩人制作的《民事诉状》副本及(2013)长民初字第x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根据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就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涉及到的问题,简要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一)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本诉理由和请求。

(二)依法确认和维持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2013)1号长劳人仲案《仲裁裁决书》的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依法确认和判决在xx劳人仲裁案(2013)1号《仲裁裁决书》基础增加遗漏仲裁费用156075万元。

(四)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支付答辩人借款20万元。

(五)依法判决被答辩人赔偿侵害人身权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六)涉诉讼损失费由全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事实劳动关系不可否认。

1、20xx年3月12日经介绍为被答辩人从事喂猪、做饭、修建猪场、鱼塘的工作及其它杂活并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

(二)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处工作,早上4点起床,上班至晚12点是众所周知、无需证明的客观事实。

(三)除正常上班外,答辩人在节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昼夜加班加点劳动。

(四)在上班期间被答辩人还向被答辩人借款20万元是用于投入养殖场周转资金。

(五)被答辩人捏造事实,啡谤答辩人。

在答辩人劳动期间被答辩人是具有欺骗答辩人感情不法行为。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凳记及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问题意见》明确规定:除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外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被答辩人认为这个是客观事实,那请求被答辩人按共有财产分割,在存续期取得财产折款200万元,分半分割撒?

二、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保险费共计227475元。

(一)答辩人3月13日起在被答辩人养殖场上班期间工资按19个月,按约定期每月3000元为54000元。

(二)答辩人超时加班、节假日加班156075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仲裁裁决时遗漏57118.75元。

被答辩人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按劳动部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答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25%,也就是损失227475×25%=56868.75元。

三、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203月至11月基本养老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被答辩人却居然对法律不顾,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四、xx县劳动争议仲裁会,劳动人仲裁(2013)第1号仲裁申请书明显偏袒被答辩人。

在答辩人申请仲裁过程中,依法提出227475元的申请要求,而仅有养老保险金、上班基本工资54000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劳动报酬156075元,这个应以涉及加班工资和节假日照常上班没有给予支持。

被答辩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5%处罚赔偿金也遗漏。

对此答辩人也表示不服。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五、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有感情纠纷实属捏造,这是被答辩人侵犯答辩人人身合法权益行为。

请求被答辩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

综上所述:答辩依法登记养殖企业,依法拥有的用工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及时按约支付职工工资(约定)、加班工资(双倍)、节假日工资(三倍)和劳动保险费与违法劳动合同25%劳动处罚赔偿金,给答辩人造成严重损失。

另外,由于被答辩人采用欺骗手段,向答辩人借款近20万元(有帐可查),故意捏造事实,直接损害答辩荣誉和利益。

为此,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之规定,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责令被答辩人补充仲裁委员会遗漏和支持答辩人各项赔偿费用为谢。

证据和来源:

1、xx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页;

2、xx县宏星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页;

附:本状副本共贰份。

仅此答辩!

篇15: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篇16: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员工录用

第一条  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  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  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  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  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  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 不得扣押 员工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 员工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员工收 取财物。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  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六条  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  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 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二十条  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 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员工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 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前体。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 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 年 月 日起生效执行。

附:相关必备文件

(1) 录用条件

(2) 员工入职登记表

(3) 订立合同通知单

(4) 试用期考核标准

(5)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 职工名册

(7)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8) 关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员工民主讨论大会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9) 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公示确认书

(10) 处罚通知书

(11) 员工辞职申请书

(12)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13) 辞退通知书

(14)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15) 工作交接表

篇17: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当发生了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劳动者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其实劳动者 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面这些都可以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篇18:劳动关系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

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第一条简要地说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情况,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篇19: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条文理解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为在实际情况下,许多时候劳动合同的订立晚于用工时间。

实践中,也有许多企业故意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即成立。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建立职工名册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能够在劳动者请求维权时,起到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作用。

二是便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适用要点

1.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实际用工时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实际用工开始之前,合同一方违约的,由于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只能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2.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名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用实例

12月1日,王某通过招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工作期限为两年,王某在公司主要承担装订工作。

由于公司业务比较繁忙,因此要求王某第二天就开始上班。

于是王某就从12月2日起正式在公司上班。

12月5日,王某在装订过程中,不慎将钉子打到了手掌上受伤,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

王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因此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支付其医疗费用,但是公司仅仅支付了王某1000元的医疗费用,就以王某尚未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公司正式职工为由拒绝再承担其他医疗费。

王某在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本市的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律师建议王某首先向法院申请确认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然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随后,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虽然尚未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王某已经于12月2日正式开始在公司上班,因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篇20:劳动关系解除合同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__

职工姓名(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订立了为期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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