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时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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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时间管理规定

篇1:物业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一、承重结构

大楼承重结构(如: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强度都是经过严格设计计算得出的,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二、液化气管道

大楼室内的燃气管道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敷设,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严禁随意改动或进行掩盖。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的业主须向市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供气企业更改并验收后开通点火。业主应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明。

三、电气线路

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业主应聘请持有操作证的工人施工,电器的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

四、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业主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业主负责清理疏通并承担一切费用。在修改排水管道时,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防水

业主装修时对厨房、洗手间等部位应做好防水管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房屋渗漏水,由业主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装修材料

(一)装修一律采用防火材料。

(二)外墙门窗、防盗网、空调架等选用材料应以经过一段时间后不污染外墙为原则。

七、外部装修

(一)安装防盗网。底层允许安装防盗网,但业主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的统一式样、材料、安装方法安装。

(二)进户门可以加装防盗金属门,但业主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妨碍楼道通行及违反消防管理规定。

(三)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八、施工场地

业主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九、垃圾装运及清理

业主的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出户的垃圾不准在公共场所过夜堆放,须及时运走,防止阻塞公共通道和影响小区美观。

十、装修时间

(一)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等)。

(二)小区内装修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2:00~6:OO。

(三)如业主装修工期紧,征得管理处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9:00但必须在晚上6:00~9:OO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禁止在楼内喷油漆、烤漆。

(四)装修工期一般不超过30天。

十一、防火

业主在装修期间,应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如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电炉做饭等。进行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

十二、其它

(一)业主应在申请获管理处正式批准后,方可派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二)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

十三、处罚

(一)业主若不按第一、第二项要求进行施工,经管理处检查发现,限其修复,情节严重的管理处有权向有关机构提出诉讼。

(二)业主若不按第三至十二项要求施工,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等强制性措施暂停业主的装修。

(三)业主装修完毕须由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十四、施工队伍

(一)业主应确保所有进入小区内装修的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修责任书》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和施工许可证,如管理处检查中发现无证施工人员,将强制其离开楼宇。

(二)业主应确保进入楼宇装修的施工队伍服从管理处管理,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规定。如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或经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处有权拒绝该施工队伍进入小区。

篇2: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内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

2、装修时间

2.1装修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2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加班,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停电、停水处理。管理处有权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如有此类工程需在管理处指定时间进行。

3、装修申请与施工

3.1开工申报:须办装修申请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对工程的监管。

3.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3.2.1办理装修许可证;

3.2.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2.3办理材料出入放行证;

3.2.4施工人员工必须挂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现场管理;

3.2.5垃圾及时清运,否则代理清运,费用由用户或施工队承担;

3.2.6装修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完成;

3.2.7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与临时用电申请

4、装修押金

4.1业户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2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即在装修验收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5、纳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按委托代征装修税,税率按各地税务局统一标准代征。

6、验收

6.1完工后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施工现场验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踪情况十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为一年,自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7、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放在业户单元内。在本物业公共地方绝对不充许摆放任何物料。管理处会指定地方做装修临时垃圾站。业户安排将垃圾等物件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到装修临时垃圾站。

8、装修用电

8.1如需动用户外电源,请业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2如需动用户外电源时,请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8.3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或业户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申报《临时用电申请表》。

8.4《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8.5管理处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8.6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填报无证操作人员,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8.7凡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8.8临时用电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并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8.9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9、装修守则

9.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常驻装修单元内负责工程进度及联络事宜。

9.2所有装修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将禁止进入本小区),并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指挥。

9.3装修人员进出、搬运货物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线路、电梯及时间进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清洁及完好,如有弄脏及损坏者,装修队须负责修复/赔偿。

9.5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如需动火需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6每日工作完毕,请关好装修单元的门窗、水电、煤气等开关方可离开。

9.7违约责任。

9.7.1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渠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赔偿。

9.7.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9.7.3管理人员有权进装修单元进行检查。

9.7.4所有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须远离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0、装修实施细则

10.1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0.1.1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0.1.2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0.1.3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1.4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1.5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0.1.6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1.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0.1.8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安装。

10.1.9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0.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0.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0.1.12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1.13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1.14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0.1.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篇3: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6、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篇4:物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1. 根据商铺规划的经营使用途,不得用做餐饮或卡拉OK厅使用,以免油烟、噪声扰民。

2. 如商铺经营需要增加用电量,请到电力局办理相关增容手续。

3. 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部人员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4. 店招尺寸统一制作为(不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店铺隔墙的墙心),店招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

5. 店招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6. 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7. 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 在装修期间不得占用人行道。

9. 不得用做餐饮或卡拉OK订使用,以免油烟、噪音扰民。

10.不得拆改封闭消防设施和排污检查孔。

篇5: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例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XX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XX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XX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

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 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篇6:物业装修押金管理规定须知条例

1.申请装修前,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须认真了解房屋结构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2.业主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中心申报,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供装修图纸,逐项列出所需装修内容,对于不合格项目进行协商。物业公司与装修业主双方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并缴纳装修押金3000元。

3.装修施工队装修前统一到物业公司办理入场作业手续。(具体见《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篇7:物业装修押金管理规定须知条例

1.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延长时间,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2.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拆除破坏房屋的墙、柱、梁、楼道等主体结构部件,剔凿地面和屋顶的水泥层。

(2)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增加楼面净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

(4)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线、通风道、防盗系统、对讲系统线路、排烟道、电话线及卫星电视接收线等,或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5)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对于以上行为和其他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外,业主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均不得改变其原有外形与颜色。空调应安装在指定的特别设计之处。如有违反,须恢复原样。

4.严禁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理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5.不得改变室内的采暖设施。如有改动,由此造成采暖不热、室内温度不够等问题,物业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卫生间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封水试验无渗漏情况发生,由施工单位或装修业主赔偿其他受损住户的全部损失。

7.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管理

(1)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小区外先用袋装好,否则门岗不予放行。

(2)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装修垃圾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对违章堆放、抛散装修垃圾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限期清理。

(4)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8.如建筑材料的运输确须使用电梯,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允许后使用指定的电梯,并由物业公司指定人员开动,不得私自使用,并在使用中遵守《电梯管理使用规定》。

9.施工队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物业公司建议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物业公司可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

10.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1.装修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逆转的改动,业主须写出改动备忘录,并保证今后若因此引起自家及毗邻产生相关的损失由业主本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12.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人员负责整个装修工程的管理工作,监督装修施工单位及业主是否按《装修管理合同》及《装修管理条例》进行装修。

13.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物业公司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14.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请提前与管理中心联系,填写《放行条》经管理中心确认后,方可出行。

15.如业主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自行协调解决,管理中心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由双方的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篇8:物业装修押金管理规定须知条例

1.装修垃圾清运费

本园区装修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__元/户,用于支付清运业主装修垃圾时所发生的费用。

2.装修管理费

本园区装修管理费为_______元/天/户,用于支付在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对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安全进行管理时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还包括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工本费和专用服装磨损费。

3.灭火器租金

装修施工时,应注意防火。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每个2元。

4.装修保证金

本园区装修保证金为________元/户,用于保证业主装修能够依据《装修管理条例》及《装修管理协议》的要求正确实施。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凭收据在扣除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后可取回剩余装修管理保证金。如有违约行为,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管理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篇9:物业装修押金管理规定须知条例

1.对违反《装修管理协议》的任何违约装修行为,物业公司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停水停电的处罚。

2.业主如因拆改户内公共设施设备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

3.因业主未尽管理义务需使施工队对户内公共设施进行拆改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4.因施工队未按照《装修管理协议》办理出入证需不能进入小区施工,造成误工等一切损失由业主与施工队自行承担。

5.装修施工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外施工或在共同部位施工按违约处理。

6.装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施工单位自行善后处理。

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而产生的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篇10:万科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规定

万科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规定

前 言

为加强万科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幷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 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幷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单元1000元。

3. 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幷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 元)和押金(每人 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 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幷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幷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幷禁止吸烟;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 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幷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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