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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9〕8号)和20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19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四川、甘肃、海南、新疆(含兵团)、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19-2019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
(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人员5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 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5名以上。
(4)设施设备条件。
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500平方米左右,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育种机构。有专门的育种机构,有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自有科研实验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育种场所(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不少于2019年)面积100亩以上。
申报单位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经营场所500平方米以上。
(5)基地条件。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10000亩以上(水稻种子生产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繁育基地要符合《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申报企业应与当地制种农户签订5年以上的制种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
3.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挂藏室、考种室、实验室、检测室、网室、种子加工车间、种子库房、农机具房、晒场等土建工程及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
(2)田间工程:田间灌溉排水渠系、水工建筑物、水源工程、农田整治、地力建设、林网、田间道路及各种圃等建设,包括配套辅助设施。
(3)仪器设备:常规种子质量检测仪器、配套种子加工设备和农机具、灌溉设备、必要的育种仪器设备等。不允许购置其他非种子生产仪器设备及车辆、通用办公设备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9〕143号)执行,鼓励申报企业加大自筹资金规模。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转基因品种安全评价证书等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6)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7)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永久性建筑设施用地需提供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委托制种合同等复印件。
(8)项目申报单位自身研发技术力量说明或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9)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种子企业行业评价和推荐证明;近三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10)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在全国分作物、分县良种繁育基地布局表(提供分作物、分县基地面积数),现有种子加工能力布局说明(说明分作物、具体到县的年加工能力水平)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11)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12)2019-2019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的,须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5.其他要求
2019年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继续试行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方式,申报项目单位请提前做好有关项目答辩准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2019年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区域内的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优质高产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原原种、原种扩繁;兼顾其它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棉花、双低油菜、花生、薯类、小杂粮等农作物,及牧草种子原原种、原种扩繁。
重点区域包括:东北优质粳稻、高产玉米、高油大豆优势区域;黄淮海饲用玉米和强筋小麦优势区域;长江流域、东北平原及东南沿海等水稻优势区域;长江中下游弱筋小麦、双低油菜优势区域;同时,适当兼顾北方棉花、小杂粮及牧草种子等优势区域。
2.申报单位条件
(1)原则为地级以上的农业科研单位,或具备农作物科研育种能力的其他农业事业单位和涉农企业。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的拟繁育推广新品种须为2019年(含)以后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农作物(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申报单位拥有拟繁育推广新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应后续品种的繁育与开发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
(3)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育种能力和技术力量以及相应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等案件。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019年。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原原种、原种扩繁及良种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挂藏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9〕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及其他
(1)农业科研等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2)企业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
(3)项目拟扩繁新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证书彩色复印件、品种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5)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部门证明,土地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可研报告须附原原种、原种生产基地现状平面图,原原种、原种扩繁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剖面图等,并标明比例尺。
(三)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区域
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马铃薯区域布局规划(2019-2019年)》和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实际需要,拟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市)开展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2.建设方向与重点
优先选择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优势区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脱毒原种薯田间扩繁和储藏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也可适当补充完善部分微型薯(原原种)和良种薯生产所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3.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备较强种薯生产经营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的种子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种子管理部门除外),承担国家马铃薯原种补贴的单位、具有品种选育能力的种薯生产企业、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引进繁育的马铃薯品种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产优质高抗专用品种,并能组装集成推广节本高效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充分发挥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
(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完善的种薯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种薯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种薯基地管理规范,能够执行国家脱毒种薯标准,实行各级次种薯扩繁面积配套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推行不同级别的种薯标识制度。
(4)项目申报单位须拥有稳定的种薯生产基地。原则上原种薯繁育现有规模不低于2019亩。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案件。
4.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土建工程:主要建设种薯储藏库(窖)、温网室(棚)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主要建设种薯繁育田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灌溉排水渠系、田间道路及辅助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购置质量检验、病毒检测等仪器、移动式灌溉设备、农机具、货运运输车(限购1辆)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项目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9〕143号)执行。
5.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等复印件。企业有专门育种机构的,要求提供育种设施设备、育种人员、研发经费和近年来主要成果等基本情况材料。
(4)经中介机构审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6)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7)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种薯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8)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
(9)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10)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11)续建项目须提供上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上一期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四)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1)拟繁育的品种须符合种草养畜和生态建设需要,市场前景良好。
(2)拟繁育的品种须已经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3)须在拟繁育品种的制种优势区内进行基地建设。
(4)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繁育一个品种,并需在项目名称上体现。
(5)根据扶持发展苜蓿产业的需要,对申报苜蓿种子繁育基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单位条件
(1)须为专门从事牧草种子繁育营销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草种育繁推技术力量;201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已验收的牧草种子繁育基地,且连续三年赢利,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能力的续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须拥有拟繁育推广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生产经营权。
(4)有育种科研力量或技术依托单位。
(5)有相应的新品种开发潜力或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
(6)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
(7)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019年。
(8)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草种扩繁及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排灌渠系、田间道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9〕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资信等级证书,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3)省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种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品种鉴定证书或有效授权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及草种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研发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五)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重点扶持位于优势区域(或重点区域)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其中蚕种场改造项目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等省为重点;茶树良种苗木场建设项目以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为重点。
2.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地点须选在该作物的优势区域、主产区或出口区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讯供水、供电等)较完善,自然环境良好。
(2)项目选择的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发展空间较大,对有自主品种权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优先扶持。
(3)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4)除蚕种场以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认定的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直属垦区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企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个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行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识认证,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称号,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5)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至少达到以下规模: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50亩,水果、茶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300亩;蔬菜、茶叶、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
(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及生产示范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019年。
(7)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园创建单位以及建设地点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部共建示范村”所在县、并对“示范村”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种圃(包括母本园、采穗增殖圃)、苗圃、种苗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温室大棚、处理车间、储藏库(室)、组培室、检验室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机井、蓄水池、积粪池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育苗(种)、温控、检验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 30%以内,并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9〕143号)执行。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资金规模。
4.证明材料
(1)企业申报须提供: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种子种苗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申请无公害或有机产品良种繁育、生产基地的项目,还须附送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书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
二、优势特色示范专项
(一)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扶持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的开发利用,以开发促保护,其中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138个畜禽品种优先。
2.申报条件
(1)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2)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3)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并从事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具有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4)项目申报单位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019年。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7)2019-2019年期间承担过农业基本建设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引进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棚舍、孵化厅、兽医室、采精室、质检室、胚胎室、药浴池、库房、加工车间、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场区道路、污水处理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生产、污水处理、质检(医疗)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种禽、种畜、胚胎引进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1)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含)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文件。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二)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重点建设大宗品种、优势品种和地方特有品种为重点的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项目。
2.申报条件
(1)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具有较强的苗种繁育能力,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健康养殖示范场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在促进周边农民群众增收方面作用显著。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201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市场信誉、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4)项目申报单位在主营品种的生产和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申报苗种繁育项目的单位须拥有固定的苗种繁育基地。
(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报水产良种繁育项目的单位同时还应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用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019年。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鱼池(网箱)、孵化设施、育苗温室、质检室、饲料加工车间、库房、蓄水池、排灌渠系、机井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场区道路、净化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质检、水处理等仪器设备购置以及苗种引进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3)项目申报单位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三)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开展基础好,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建设区域相对集中。
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丰富的秸秆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强。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秸秆利用及推广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的优先考虑;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带动周边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获得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先考虑。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肉牛或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秸秆处理设施、购置秸秆处理机械、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项目青贮氨化池建设总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个参加项目的养殖场户青贮氨化池建设规模不小于15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改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以县为单位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组织申报的须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机构设置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和自筹资金承诺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2.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项目申报单位为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5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扩建的企业优先考虑。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 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青贮氨化池(青贮氨化池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扩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项目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养殖基础较好,区域养殖业发展潜力大。
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可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支持建立青贮氨化池容积15000立方米以上、年生产销售青贮和黄贮饲料1000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和物资,建设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19年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中用于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等设施建设的资金应主要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9〕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12)-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的,须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5.其他要求
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继续试行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方式,申报项目单位请提前做好有关项目答辩准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原原种扩繁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根据20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20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区域内的优质水稻、专用小麦、优质高产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原原种、原种扩繁;兼顾其它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棉花、双低油菜、花生、薯类、小杂粮等农作物,及牧草种子原原种、原种扩繁。
重点区域包括:东北优质粳稻、高产玉米、高油大豆优势区域;黄淮海饲用玉米和强筋小麦优势区域;长江流域、东北平原及东南沿海等水稻优势区域;长江中下游弱筋小麦、双低油菜优势区域;同时,适当兼顾北方棉花、小杂粮及牧草种子等优势区域。
2.申报单位条件
(1)原则为地级以上的农业科研单位,或具备农作物科研育种能力的其他农业事业单位和涉农企业。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的拟繁育推广新品种须为(含)以后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农作物(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申报单位拥有拟繁育推广新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应后续品种的繁育与开发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
(3)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育种能力和技术力量以及相应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等案件。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原原种、原种扩繁及良种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挂藏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2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及其他
(1)农业科研等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2)企业申报项目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
(3)项目拟扩繁新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证书彩色复印件、品种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5)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部门证明,土地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可研报告须附原原种、原种生产基地现状平面图,原原种、原种扩繁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剖面图等,并标明比例尺。
(三)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区域
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马铃薯区域布局规划(-)》和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实际需要,拟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市)开展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2.建设方向与重点
优先选择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优势区域进行项目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脱毒原种薯田间扩繁和储藏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也可适当补充完善部分微型薯(原原种)和良种薯生产所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3.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具备较强种薯生产经营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的种子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种子管理部门除外),承担国家马铃薯原种补贴的单位、具有品种选育能力的种薯生产企业、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引进繁育的马铃薯品种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产优质高抗专用品种,并能组装集成推广节本高效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充分发挥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
(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完善的种薯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种薯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种薯基地管理规范,能够执行国家脱毒种薯标准,实行各级次种薯扩繁面积配套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推行不同级别的种薯标识制度。
(4)项目申报单位须拥有稳定的种薯生产基地。原则上原种薯繁育现有规模不低于亩。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6)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自筹资金配套能力,资产结构和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两年内未发生假劣种子和质量事故案件。
4.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土建工程:主要建设种薯储藏库(窖)、温网室(棚)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主要建设种薯繁育田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灌溉排水渠系、田间道路及辅助设施等;仪器设备:主要购置质量检验、病毒检测等仪器、移动式灌溉设备、农机具、货运运输车(限购1辆)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项目建设内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5.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2)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品种审定证书、品种使用权许可协议等复印件。企业有专门育种机构的,要求提供育种设施设备、育种人员、研发经费和近年来主要成果等基本情况材料。
(4)经中介机构审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6)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7)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种薯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8)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实验室、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
(9)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10)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出现假劣种子事故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11)续建项目须提供上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附上一期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
(四)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1)拟繁育的品种须符合种草养畜和生态建设需要,市场前景良好。
(2)拟繁育的品种须已经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3)须在拟繁育品种的制种优势区内进行基地建设。
(4)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繁育一个品种,并需在项目名称上体现。
(5)根据扶持发展苜蓿产业的需要,对申报苜蓿种子繁育基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单位条件
(1)须为专门从事牧草种子繁育营销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草种育繁推技术力量;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已验收的牧草种子繁育基地,且连续三年赢利,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能力的续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须拥有拟繁育推广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生产经营权。
(4)有育种科研力量或技术依托单位。
(5)有相应的新品种开发潜力或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
(6)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
(7)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
(8)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草种扩繁及加工必备的仓库、晒场、温室、网室、质检工作室、加工厂房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排灌渠系、田间道路、机井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质检、加工、制冷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年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资信等级证书,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3)省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种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品种鉴定证书或有效授权协议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试验用地及草种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研发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五)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重点扶持位于优势区域(或重点区域)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其中蚕种场改造项目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等省为重点;茶树良种苗木场建设项目以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等省(区)为重点。
2.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地点须选在该作物的优势区域、主产区或出口区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讯供水、供电等)较完善,自然环境良好。
(2)项目选择的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发展空间较大,对有自主品种权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优先扶持。
(3)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4)除蚕种场以外,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12月31日之前认定的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直属垦区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企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申报项目企业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100个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行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识认证,获得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称号,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予以优先考虑。
(5)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至少达到以下规模: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50亩,水果、茶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300亩;蔬菜、茶叶、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
(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及生产示范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
(7)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园创建单位以及建设地点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部共建示范村”所在县、并对“示范村”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种圃(包括母本园、采穗增殖圃)、苗圃、种苗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温室大棚、处理车间、储藏库(室)、组培室、检验室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机井、蓄水池、积粪池等田间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灌溉、育苗(种)、温控、检验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农机具的购置等。其中用于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的投资总额应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 30%以内,并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国农办〔2010〕143号)执行。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资金规模。
4.证明材料
(1)企业申报须提供: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种子种苗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申请无公害或有机产品良种繁育、生产基地的项目,还须附送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书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现有良种繁育基地、试验示范用地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中国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
(3)项目申报单位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三)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开展基础好,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建设区域相对集中。
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丰富的秸秆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强。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秸秆利用及推广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或者在当地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户数100户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的优先考虑;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带动周边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获得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先考虑。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肉牛或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秸秆处理设施、购置秸秆处理机械、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项目青贮氨化池建设总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个参加项目的养殖场户青贮氨化池建设规模不小于15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改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度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以县为单位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县级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组织申报的须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机构设置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和自筹资金承诺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因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户有多个,必须提供每个养殖场户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2.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发展的项目优先考虑。
项目申报单位为肉牛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5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扩建的企业优先考虑。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 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养畜示范场项目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青贮氨化池(青贮氨化池规模不小于8000立方米),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小型饲料加工机械和秸秆处理物资,购买种羊、冻精、胚胎等进行品种改良,新建、扩建养殖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中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良体系建设的资金应当全部在自筹资金中列支,改良资金只允许购买种羊、冻精、胚胎,且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项目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1)区域重点
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2)申报条件
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工作成效显著,有区域扶持政策的地区优先考虑。
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多,标准化养殖基础较好,区域养殖业发展潜力大。
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可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支持建立青贮氨化池容积15000立方米以上、年生产销售青贮和黄贮饲料1000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青贮氨化池,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和物资,建设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具体建设内容参见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任务与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中用于秸秆饲料加工厂房、厂区道路和库房等设施建设的资金应主要从自筹资金中列支。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及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二、优势特色示范专项
(一)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扶持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的开发利用,以开发促保护,其中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138个畜禽品种优先。
2.申报条件
(1)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2)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3)项目申报单位须为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并从事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畜禽品种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具有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4)项目申报单位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
(5)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良种扩繁基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7)-期间承担过农业基本建设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引进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棚舍、孵化厅、兽医室、采精室、质检室、胚胎室、药浴池、库房、加工车间、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场区道路、污水处理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生产、污水处理、质检(医疗)等方面的仪器设备以及种禽、种畜、胚胎引进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1)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含)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文件。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4)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繁育基地、养殖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现有基地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复印件或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5)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等。
(二)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重点建设大宗品种、优势品种和地方特有品种为重点的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项目。
2.申报条件
(1)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具有较强的苗种繁育能力,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健康养殖示范场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在促进周边农民群众增收方面作用显著。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市场信誉、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资产负债率低于65%。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农场申报条件参照执行。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有一定技术及推广力量的机构利用部分项目资金(控制在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8%以内)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等公益性服务。
(4)项目申报单位在主营品种的生产和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申报苗种繁育项目的单位须拥有固定的苗种繁育基地。
(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报水产良种繁育项目的单位同时还应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6)永久性建筑物用地须为自有土地,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用地可为租赁或承包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鱼池(网箱)、孵化设施、育苗温室、质检室、饲料加工车间、库房、蓄水池、排灌渠系、机井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场区道路、净化池、输变电线路、电增容设备、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质检、水处理等仪器设备购置以及苗种引进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度该专项任务与投资计划表和仪器设备指导清单。各类费用比例上限见附表1。
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应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执行所在省的配套比例政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之和)。
4.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还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xx乡xx村大党山农业综合开发
2、项目承担单位:xx县xx乡xx村委会
3、项目负责人:电话:13328287038
4、项目地址:xx县xx乡xx村
5、项目内容:种植反季节蔬菜1200亩,种植200亩晚熟油柰。
6、项目进展情况:在xx乡xx村反季节银耳生产已形成规模,是全县最大的反季节银耳生产基地,已建造反季节银耳专用房200多间,完成了项目预可行性论证。
7、项目功能: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价值,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现,以“公司+基地+农户”运行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项目建设理由和必要性:
xx县xx乡xx村大力发展银耳生产,今年以来全村共栽种银耳1200万袋,获利450多万元,人均增收1900元左右,银耳生产成为该村农民增收致富的“助推器”。由于多年来食用菌的发展,食用菌已成为xx乡的支柱产业,90%以上的种植户都栽培有各类食用菌,是农民增收的重要经济来源。近几年来,食用菌生产已由过去人菌合用房状态转向利用房前屋后的闲散地,进行专业化、工厂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主要是因为专用房具有保温好,感染率低,产量高等特点。
xx村总人口2400多人,海拔较高,气候凉爽,特别适宜发展反季节食用菌生产。近两年来,该村积极引导农民向银耳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利用村落周围地势平坦开阔,新建银耳生产专用房200多间,并对旧菇棚进行彻底翻新改造。由于银耳房比较连片、集中、易于管理,减轻了劳动强度,增加了产量。与此同时,该村还制订了村规民约,加强对银耳生产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降低银耳的感染率。该村还成立了护村队,保护外来商贩和务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该村积极帮助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大力进行新品格的尝试种植和推广。
据了解,仅开春至今,xx乡信用社在xx村就发放了150多万元的.食用菌专项贷款,全村有90%的农民从事银耳生产。目前,该村已开通xx至xx的村道,解决食用菌生产的交通问题,使更多的农民从中受益。
xx油柰优质高产,规模大,但由于xx油柰成熟期一致,果品上市过份集中,常常造成油柰季节性的过剩,引起市场价格的下降,经常出现卖果难,严重影响果农的经济效益。为了叉开油柰上市时间调节和延长油柰市场的供应期,通过我县科技工作者的多年努力,终于培育出晚熟油柰的新品种,比普通油柰延迟15-20天成熟,而且保持了原有普通油柰优质、高产的特性,同时克服了油柰成熟期裂果严重这一长期以来不能解决的缺陷,使裂果率从普通油柰30%降至10%以下,促进了柰园产量和柰果的品质,同时提高油柰的销售价格,延长柰果市场供应期,增加果农的经济效益,晚熟油柰的培育深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欢迎,为xx油柰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将极大促进我县油柰产业的发展。
三、项目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
①xx村是我乡第二大行政村,总人口2400多人,劳动力资源丰富,海拔800多米,气候凉爽,年平均气温17℃,年平均降雨量为2200mm,特别是大党山海拔高达1020米,坡度10—25度,该村每年栽培白木耳1200万袋,获利450多万元。大党山土壤肥沃,植物生长繁茂,空气清新,交通便利,邻近无妨碍果树和蔬菜的污染源。去年5月中旬,县农业专家一行到过该地实行实地考察,据专家们考察后分析,泥炭土在大党山土壤中的含量相当高,十分有利种植反季节蔬菜和建造食用菌标准房,并处于无污染地带,具有独特的南国北原气候,气温低气质低,夏季最高月平均气温为23.9℃;昼夜温差大,受海洋性气候影响显著,且受高海拔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夏凉气候,很适合甘蓝类及夏阳大白菜等品种反季节蔬菜的生产和百合康乃馨等花卉的种植。
②高山区8万亩耕地的土壤主要是渗育型水稻土,土质疏松,有机质含量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均在3%以上。蓄肥保肥能力强,同时有1.2万亩耕地,通过近5年来长期种植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不断增施有机肥的改良,使得土壤有机质含量进一步提高。土壤中六六六ddt和种金属含量均低于无公害蔬菜地的土壤卫生标准。
③高山区灌溉用水,全部来源山涧小溪水,和境内水库蓄水,无工业废水,废液污染。灌溉用水各项指标均低于无公害灌溉用水标准。特别是含盐量大大低于无公害标准。
④境内远离工业,无工业废气,境内原始生态林多,阔叶林面积大。大气中总悬浮微粒,飘尘,so2,co,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2、交通条件:对外联接三级柏油公路,村内道路四通八达,交通方便。
3、水电充足,通讯便捷,人力资源丰富,全村2500多人口,由于食用菌生产比较多,没有外出劳工人口,有劳动力20xx多人,农民
文化素质高,对学习科学技术、接受新鲜事物强,种植食用菌经验丰富。地势平坦,是兴办工业企业的理想之地。
四、项目方案设计:
种植反季节蔬菜1200亩,种植200亩晚熟油柰。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反季节蔬菜:总投资180万元。
1、开垦梯田1200亩计120万元;
2、购基肥计18万元;
3、建蓄水池30个计2万元;
4、建管理房8座计20万元;
5、排水沟及道路建设计20万元。
(二)种植200亩晚熟油柰:总投资35.55万元。
1、开垦梯田200亩计7.6万元;
2、挖定植穴计3.6万元;
3、购基肥计10.8万元;
4、购种苗计3.6万元;
5、建蓄水池14个计0.7万元;
6、建管理房4座计5.2万元;
7、排水沟及道路建设计4.05万元。
资金来源为:村民自筹30万元,xx村自筹1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用地,向省、市、县有关单位争取项目补助资金55.55万元。
六、财务分析:
1、项目投资估算:215.55万元。
2、年收入及税收附加估算:600亩反季节蔬菜可提供100万公斤的蔬菜,每公斤0.3元计,每年产值30万元,4年后收回成本,200间食用菌专用房投入生产,平均年产量200万吨,产值400万元,扣除生产成本、利息300万元,年利润100多万元。盛产期每亩油柰产量可达1000公斤以上,200亩柰园年可向市场提供优质晚熟油柰果20万公斤以上,按最低价每公斤售价3元人民币,计算共产值60万元,扣除管理费24万元,200亩柰园每年纯利润可达30万元。
3、社会效益: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加快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价值,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现,以“公司+基地+农户”运行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七、市场分析和结论
此项目建成后,xx村经济得到发展,剩余劳动力得到解决。600亩反季节蔬菜可提供100万公斤的蔬菜,每公斤0.3元计,每年产值30万元,4年后收回成本,200间食用菌专用房投入生产,平均年产量200万吨,产值400万元,扣除生产成本、利息300万元,年利润100多万元。盛产期每亩油柰产量可达1000公斤以上,200亩柰园年可向市场提供优质晚熟油柰果20万公斤以上,按最低价每公斤售价3元人民币,计算共产值60万元,扣除管理费24万元,200亩柰园每年纯利润可达30万元。
综上所述,项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能够带动当地绿色食品发展,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无公害行动计划的产业政策。
xx县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为已任,以强基础、稳粮食、创增收为核心,以小工程、高效益为突破口,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坚持治水、改土并重,工程措施和科技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连片,统一实施。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农业基础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使项目区呈现渠相连、路相通、田地平整、村庄靓丽的美丽生态新田园景象,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项目实施情况
xx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坚持以基础设施为先导,产业发展为主线,群众增收为目标,本着干一件、成功一件、受益一片的指导思想,按照“集中整合支农资金、农业科技综合配套、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服务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科学设计,布局合理,严格标准,注重质量,分别在中寨乡、老店镇、白鹤滩镇、蒙姑镇组织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xx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2037.87万元,占计划的96.2%,其中:财政资金1547.87万元,群众自筹466万元(其中:投以劳折资99万元,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367万元),银行贷款24万元。在省、市主管部门关心支持下,上级批复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个:中寨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0.5万亩,总投资6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9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4万元(其中投工投劳折资44万元);老店镇中低产田改造0.32万亩,总投资4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6万元(其中投工投劳折资26万元);治乐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0.5万亩,总投资4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9万元(其中投工投劳折资29万元);xx县头托佩克商品仔猪繁育养殖扩建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银行贷款24万元;xx县1万头PIC仔猪养殖扩建项目总投资3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217万元。昭通市xx县1万吨蔗糖加工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扶持xx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贷款贴息27万元。
完成土地治理面积1.32万亩,衬砌渠道建设21公里,沟道治理—溪流护岸0.6公里,占计划的100%;机耕路6.5公里,改良土壤0.44万亩占计划的100%;营造防护林0.2万亩,节能灶500眼,占计划的100%;沼气池综合配套49户,占计划的98%;优质蚕种推广0.13万亩,测土配方施肥0.8万亩,技术培训1000人次,占计划的100%;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2个,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1个,占计划的100%。
二、取得主要成效
通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工程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抗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改善农业基础,综合生产能力增强。通过改造中低产田、新增和恢复改善灌面、新增农机、扩大机耕面、水土流失治理,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项目区基本形成了“旱能灌、涝能排、渠相连、路相通”的格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新增灌溉面积0.2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55万亩,改良土壤面积0.44万亩,年节约用水55万立方米,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平方公里,扩大良种种植面积0.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基本上解除了春来怕干旱,雨来怕冲涮和洪涝的忧患,为项目区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保证,增加了抗旱、排洪、排涝的综合能力,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使项目区有效灌溉率从原来的35%提高到87%,提高了52个百分点,比全县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供水保证率达到80%以上,
(二)优化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实行科学规划、择优立项,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和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的综合效益。一是生态效益。项目区基本形成蚕桑、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果为主的发展模式,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2万亩,节能灶500眼,沼气池综合配套50户,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调节了气候,涵养了水源,保持了水土,维护了生态。二是经济效益。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项目区培育了以“经济林果、冬早反季蔬菜”为支撑的增收主导产业,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增加粮食269万公斤,增加其它农产品50万公斤,增加种植业产值1510万元,农民纯收入增加总额900万元;三个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每年新增仔猪12000头,新增总产值875万元,新增利税264万元,直接受益农户119户,带动农户2904户,新增就业人数162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736万元。三是社会效益。通过适用农业种养技术培训,增大科技推广力度,粮经作物的发展又促进了其他产业的发展,社会效益显著,实现一次投入,多年受益,且可持续发展,为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发展壮大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善了农村面貌,环境整洁,乡风文明,民风纯朴,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示范。
(三)转变农民意识,提高生产生活质量。一是改进耕作方式,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增加了农民收益;二是实施“五改三建”,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项目区农户用上了沼气液化灶,洗上了太阳能热水澡,真正地改变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群众在劳动之余可以看看电视节目,有效地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群众都自豪地说:“咱们也过上了城市人的生活”。同时,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治理了生态环境,农民居住环境也大大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级财力匮乏,资金配套困难。按照“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原则,前几年开发重点主要集中在条件相对好的乡镇村社,而尚未实施项目的村社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条件差,项目实施成本高,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地方可用于配套的财力有限,地方财政不能足额配套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区的整体开发效益。
(二)农民群众贫困,筹资投劳困难。一是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农村由老人、妇女儿童留守,农村劳动力缺乏,投工投劳困难;二是xx属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经济结构单一,农民普遍贫困,要完成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规定的筹资投劳比例十分艰难。
(三)缺乏监管意识,项目后期管护难。由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入主要是以财政的无偿资金为主,项目工程验收后,虽然向乡镇、村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但由于乡村社干部及群众责任心不强,群众集体监管意识差,加上投入使用后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水渠等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投入使用不久就有损坏现象,甚至导致整个渠道不能正常使用。
四、对策和建议
在今后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中,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高原特色农产品,实施综合开发、规模开发、特色开发、产业开发和科技开发,提高优势农副产品的生产能力,加大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力度,促进项目区集约化经营和产业化生产,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的.xx做出积极贡献。
(一)明确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要立足“三农”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xx实际,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宣传力度,积极向上级汇报请示争取更大的扶持,要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作为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抓出成效。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纳入实施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县乡村社及群众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协调,整合支农资金。要加强涉农部门协调,使涉农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和其它支农资金投入形不成合力、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逐步形成“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资金投入格局,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重点,提高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第一要务,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建设和运行中,必须注重开发实效,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坚持以解决制约农业发展因素为关键,以水土治理为重点,着重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突出农田水利、优质良种、科技种植、耕地施肥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
(四)量力而行,落实配套资金。要在加大和积极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据实安排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将每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使县级配套资金有保障,弥补农民群众投资投劳不足,减轻项目区农民群众的负担。
(五)加强监管,确保发挥效益。健全完善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后续管理维护等制度和办法,明确职责,抓好工程进度、质量等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项目的管护和维修,及时落实管护主体、措施和责任,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项目区农民群众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充分发挥好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作用,是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关键。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重大意义,使其积极投身到项目建设中,形成愿意干、主动干、争着干的良好氛围,主动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履行的监管职责和应尽的投资投劳义务,使农业综合开发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贷款以及其它配套资金(含引进资金和各种经济组织、个人自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的项目。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开发、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实用科学技术,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农业、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水务、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一)中低产田改造、宜农荒地开垦、生态工程建设、草场改良等土地治理项目;
(二)种植业(不含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三)农业高新科技示范项目。
第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控制在万亩以上,丘陵地区不少于1000亩。
第九条 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
(二)投入少增产潜力大,效益好;
(三)有资金配套能力和还款保证。
第十条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储备工作。
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经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上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与偿还能力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
第十三条 对经评估论证符合要求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下达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 对申报单位在上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
(一)项目实施计划未按照规定完成的;
(二)项目建设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配套资金不落实的;
(四)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五)虚报项目效益或者任务的。
第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并对使用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
第十七条 国家、省、市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资金确定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当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足额配套,不得用其他支农专项资金抵顶。
第十八条 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由财政部门逐级拨付;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承借,统借统还。
第十九条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业开发事业费,不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挪作农业开发事业费。
第二十条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农业开发事业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 农业开发事业费应当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第二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适宜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确需变动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好隐蔽性工程验收和施工纪录,填写质量检测报表。
第二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区、县(市)农业开发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初步验收。
第二十八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应当在区、县(市)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在验收中,应当听取项目建设的汇报,实地考察项目建设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验收完成后,应当撰写验收报告,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应当接受国家和省组织的抽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应当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
第三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维护所需费用,由管护责任单位自筹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第三十一条 已经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依法收回财政资金,存入财政专户。
第三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
第三十三条 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归还被截留、挤占或者挪用的资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需材料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擅自改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用途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项目用途;不能恢复的,收回原项目建设投资。
第三十六条 非法占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设施的,由管护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处以建设设施造价1%以上3%以下的罚款;毁坏项目建设设施的,由管护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建设设施造价2%以上5%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涉及其他方面行政管理事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区所在位置
项目区位于##公路以西,##镇内,涉及新碰、野为、征拖、七氦、周开、平垛、蒋论、南可、四还、董是、小袁11个行政村,总人口2.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209人,耕地总面积26427.82亩,农业总产值7874.91万元,其中:种植业6369.32万元,渔业896.2万元,林牧业109.6万元,养殖业498.7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4008元。
2、 项目区农业资源情况
项目拟建区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全年雨量充沛,总降雨量1000mm左右,日照充足,常年2305.6小时积温较高,日均气温13-16℃,无霜期较长,达220-240天。该地区地势高低洼不等,水网密布,河沟面积3198亩,80%左右的耕地面积地面增高1.8―2.5 米,其中涝渍型低产田面积达9200亩,因此,在前几年农业结构调整时,开发了近380亩提水养殖鱼池,区域内土壤属勤泥壤种,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生态环境优良,灌溉水质较好,无污染,是发展稻渔共作无公害农业的理想基地。
3、 项目区农业生产状况
项目区涉及5个防洪联圩,现有联圩基础较好,骨干水利工程完好率40%,联圩内有圩口闸42座,活口门15个,排灌动力苏Ⅱ泵5座,50泵5座,贯流泵2座,灌排总动力660千瓦,现有机耕路56条,机耕桥14座,基础设施已具一定规模,设施基本配套,农田灌排率达 100%,渠系水利用系数100%,有效灌溉面积2.42万亩,这些为项目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项目区产业结构以稻麦连作为主,提水养殖为辅,其中稻麦种植面积近2.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6.8%。近年来,由于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加之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全,良种推广未能全面的种种原因,特别是今年水稻条纹叶枯病的大量发生,农民的种植效益大幅度下降,尤其是遇水灾年份,形势更是十分严峻。今年的武育粳三号水稻有三分之一绝收,三分之一亩产仅有200公斤左右,还有三分之一的最高产量也不过400公斤左右,另有少部分生产的稻谷为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十分畅销,由此可见,实行中低产田的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的配套,大力推广优良品种,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发展无公害农业势在必行。
4、 项目区建设条件
――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交通条件非常优越,##公路、##河从##镇内腹部穿过南北长27华里,###公路从镇域的中部横穿东西长13华里,四通八达,水陆交通十分便利,而且##镇又是位于##市的较东部地区的家禽养殖重镇,东与陶破镇相靠,南有戴跨相邻,西与和垛接壤,北与昌还镇交界,辐射周边较多乡镇人气,财气比较旺盛,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因此##镇是发展优质种植业和无公害农业的有利区域。
――基础设施初具规模。项目区内2.64万亩,虽有部分低产田和部分提水养殖,但灌、排、防等生产设施相对齐全,规范化程度较高,种植条件很好,条田方整化面积较大,十分有利于农业的综合开发。
――生态环境较好。项目区无工业污染和环境污染,东临靖盐河,南靠蚌蜒河,西近唐港河,北有车路河,中有梓辛河、界河,水系条件十分优越,水质清淅,空气清洁,是发展稻鱼共作和农业综合开发的理想区域。
――科技力量较为雄厚。有丰富的农业种植、提水养殖,包括家禽养殖的多年历史经验,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种植、养殖的新技术,有强大的农业科技队伍,农技、农机、水产、水务等主导职能部门均在项目区内。今年省下达实施的优质弱筋小麦项目建设就在该项目区内,并正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全省水稻机插秧的试点工作就在我镇进行,省长###亲自来我镇视察和指导,插秧机达50台套,实施机插秧面积达1万亩以上。
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的依据
土地治理、低产田改造是国家重点农业开发项目,##市是个农业大市,在全省及至全国都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典型的“鱼米之乡”,农业的模式是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新亮点,改造产田,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对推动我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质量,加速产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内有亩涝渍型和设施不够配套有低产田,严重影响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必须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从而提高这类低产田的综合生产力和抗御片段灾害的能力,提升农业质量,所以既是农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农民增长收入的.需要,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 项目规划设计
㈠设计标准
①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②项目区有明显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并符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整治,连片开发。
③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实现园田化。
㈡水利措施
① 灌溉工程:灌溉系统科学规划,田间灌溉设施、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齐全,性能与经济指标达到有关规划标准要求。
② 排水工程:做到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畅通,渠系、桥、涵、闸等设计合理,建筑配套。
㈢农业措施
①农田工程:做到田(地)块要按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格田化,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
②田间道路:做到布局(规划)合理,循环畅通,机耕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满足中型以上的农业机械的通行,宽度为5m以上,支路能保证农机通行,晴雨天畅通,并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宽度3.5m以上。
③土壤改良:通过农家肥的施用,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④良种繁育与推广:项目区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在100%,在有条件而又需要的项目区建立优质良种繁育基地,修建种子晾晒场和仑储设施,配备必要的种子加工检测设备。
⑤农业机械化:做到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主要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㈣林业措施
① 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树进行植树造林。
② 人工造林苗林要达到二级以上的标准,造林当年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③ 农田防护林建设,要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
㈤科技措施
① 农技服务体系:做到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完善项目区农业服务体系和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强化科技服务功能。
② 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一定的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与非项目相比,至少提高3个百分点。
③ 技术培训:做到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区基层干部、农民技术是和科技示范户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做到每个行政村有3―5名农业科技骨干,每10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
㈥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坚持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来改造低产田,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实现高产高效,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形成地方特色,促进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①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田间建设实现农田标准化、方整化改造低产田,通过路、桥、渠、站、电及小型建筑物的配套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② 培植支柱型农业产业,改善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开发适销对路的定型产品推向市场,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柱型生态农业产业,并带动有关产业的发展。
③ 发展科技型龙头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培植和建立一批与相适应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并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实行订单生产、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统一销售。
④&n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议书来自本网-,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
*县是沿淮农业大县,也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我县自××××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以来,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开发力度,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产品产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得到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真正成了“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主要成效
自××××年至××××年××年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万元,省财政投入××××万元,县财政配套×××万元,银行专项贷款××××万元,农民自筹××××万元。先后在××个乡镇的×××个行政村实施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明显改善。全县累计改造中低产田面积××.××万亩,平整土地××.×万亩,开挖沟渠×××公里,兴建电灌站××座,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座,砂石路××公里,植树×××万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万亩,增加农田林网庇护面积××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万亩。
二是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通过项目带动,组织了一大批科研人员和农技专家走向田间地头,在项目区培训农民×.×万人次,示范推广了××多项深受农民欢迎的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使优质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多种形式的间套种和立体农业技术、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节水和旱作农业技术、平衡施肥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有效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据测算,项目区的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比开发前增加××.××万吨,新增农业产值××××.××万元。
三是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多年来,全县共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万元,扶持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家,瓦埠湖大水面开发、皖西白鹅、正达肉鸡等一大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县已建立优质粮、油、棉、席草、果菜、水产、畜禽、林木等×大主导产业,××个科技示范园区,基地面积达×××万亩次,培育发展了省、市级龙头企业×家,县级龙头企业××家,各种中介组织、经营大户××××家,兴办改建了×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家企业产品分别通过HACCP(国家级)、绿色、无公害、省名优农产品认证,初步形成了以**华祥公司为龙头的水产、果菜加工冷冻、保鲜系列,以雨润正达公司为龙头的肉鸡加工系列,以*州富康公司为龙头的大米、面粉、食品加工系列,以板桥草席集团为龙头的草席织品系列,以廷龙瓜子公司为龙头的炒货系列,以丰谷、远翔、庆丰油脂公司为龙头的油料、饼粕加工系列,以八公山泉豆制品公司为龙头的豆制品加工系列,以三祥羽毛公司为龙头的羽毛、羽绒加工系列,以**盛华公司为龙头的轧花、纺纱、脱脂梳棉、织布加工系列,以沿淮淠板材加工群为龙头的木业加工系列等××条系列产业链。
四是项目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随着项目区水利、交通、市场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特别是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适应市场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据调查,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非项目区相比净增×××元左右,增幅达××%。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我县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直将之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工程来抓,实行目标考核,从县到镇到村层层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协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积极调度资金,千方百计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水利、农业、林业等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形成了农业开发的合力。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购机补贴发放等工作,采取画廊、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综合开发的作用及好处,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择优立项、规模开发的原则,我县在项目安排上,围绕粮食安全,选择粮油棉增产潜力大、商品率高、产业优势明显、基础条件好、干群开发积极性高、开发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重点开发。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围绕十大主导产业的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实施龙头带动和名牌产品开发战略,集中产业化项目资金,重点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在项目布局和项目前期论证上,我县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进行田林路土水综合规划,桥涵闸站渠全面配套。同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把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转化作为项目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整体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具体在以下三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因地制宜搞规划。根据项目区的供水水系、土壤分类、林网布局、机械构成等多类情况,按照田块方整化、沟渠标准化、道路网络化、建筑物配套化、田间林网化和灌溉节水化、渠道防渗化、作业机械化进行规划设计,并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如××土地治理项目区为丘岗地形,水源不足,我县规划了×座小型蓄水工程,新建和维修了两座电灌站,从而保证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用水,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广纳民意搞规划。充分听取项目区农民的意见和建议,遵循他们的种植传统,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完成项目初步规划,进行公示后进一步完善。三是邀请专家搞规划。邀请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对项目区水系进行系统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系统规划,确保项目区“旱能灌、涝能排、渠相连,路相通”,项目区结构调整、作物布局、引进技术科学合理。
(四)强化管理,健全机制。经过多年不断实践,我县农业综合开发从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到项目的建设和管护,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
三、存在问题
近些年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内容不断拓展,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市县筹集配套资金难度大。前几年,我县财政配套资金是在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减少其他开支、压缩其他建设项目,咬紧牙关、硬着头皮配套的。随着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大,各方面要求增支的压力加重,地方财政已力不从心,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越来越难。虽然我县作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土地治理项目中省财政已代县财政予以配套,但市财政配套资金及产业化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仍然无法到位。
二是农民筹资投劳任务落实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极大地制约了农户再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综合开发自筹资金的增长。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应占中央财政资金××%,其中筹资××%,投劳××%。土地治理项目一般都在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地方实施,基础条件差,大部分项目区的农民并不富裕。按照现行投资标准每亩×××元的配套比例计算,亩均筹资投劳×××元。如果在正常年景,不计劳动力成本,扣除种子,肥料、农药、水费、机械作业等生产费用,我县农民耕种一亩田年实际纯收入只在×××元左右,筹资投劳占亩均纯收入的××.××%。如我县瓦埠镇××××年土地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万亩,农业人口××××人,农业劳力××××人,总投资×××万元,亩均投资×××元。总投资中农民筹资投劳×××万元,亩均筹资投劳×××元,项目区人均筹资×××元,按规定,项目区群众自筹×××万元中,农民筹集现金要达到××.×万元,人均××元,投劳折资××.×万元,折合×.×××万工日(按每工日××元计算),项目区每个劳力达到××个工日。农村税费改革后,**省规定农民筹资投劳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且每年每个劳力出工不得超过××个工日,人均筹集现金不得超过××元。因而,农业综合开发的筹资规定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矛盾难以协调,而随着农村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综合开发投劳计划在实际操作上难以完成。
三是有偿资金回收难。依照规定,往年土地治理项目的债务不再向农民收取,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虽然县级只承担××%,但对财力匮乏的*县而言,仍然困难重重传身教。特别是省农垦局**正达肉鸡公司改制后,债务×××.××万元移交*县财政,更加重了*县财政还款负担。××××-××××年*县应归还省财政农业开发借款×××.×××万元,实际归还×××.××万元,尚欠×××.×××万元没有归还。
四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设置不统一,就县级而言,机构级别有正科、副科,也有财政局内设股室,人员编制×―××人不等。机构归属,有归口政府的,有归口财政的,有归口农业的。机构归属和分管领导不同,管理的侧重点则有不同。另外农业综合开发属于政府行为,不具有任何经营性质,而在这机构改革中绝大多数县(区)把农业综合开发办定为事业单位,从机关分留人员中予以补充,影响了机构的稳定,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开发队伍。
四、几点建议
×、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应考虑贫困地区实际
对财力确有困难的市、县,应适当降低配套比例或者不要求配套,不搞一刀切。
×、降低土地治理项目中筹资投劳的比例
鉴于目前农民收入不高、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等实际情况,结合**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建议把农业综合开发筹资投劳的比例降低到中央财政投资的××%以内为宜。
×、统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设置
把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列入各级政府系列,以利于开发机构人员稳定,有效加强农业开发队伍建设。
×、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力争项目当年审批当年完工。
目前,年度项目一般于×月份下达计划,××月份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第四季度上级资金方可到位,往往错过了秋冬施工的大好季节,以致项目要到下年度××月份才能竣工。因此建议当年项目于年初下达计划,上半年完成设计审批,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业大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
我县粮食产量连续多年超百万吨,,跻身全国百强县之列;全县中低产田面积近百万亩,但粮食单产却稳居全省前列;因此,我县农业综合开发潜力较大,如上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与投入力度,必将推动*县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一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先行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办在省、市农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认真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xx届人代会精神,以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向优质粮食和新型莲菜两大产业倾斜,以开展 “六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按任务完成,我县作为国家首批示范县批复的三年工程圆满收官。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被列入了全县XX年重点工程,是五大农业重点项目之一。我们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指挥部设在第一线,进行统筹协调,严把质量。在今年秋雨偏多的不利气候下,合理安排,加班加点,保证了1.05万亩开发任务按计划全部完成,标志着我县作为国家首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批复的三年工程圆满收官,《农业信息周刊》以“立足新起点谋划新思路——襄汾大地谱写现代农业新篇章”为题专版报道了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6月11日,新华社、《山西日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电视台、临汾电视台分别派记者到我县初建成效的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区采风,之后相继报道了我县开发的经验和成果。今年项目区共改造提灌站1座,新建提水点3处,更新井11眼,修复配套旧井5眼,埋设管道45.43公里;改良土壤0.31万亩,购良种5.44万公斤,购置农业机械6台,修田间道路16.62公里(其中水泥硬化路面5.72公里),植树1.8万株,技术培训XX人次。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彻底改善了项目区基础条件,达到了“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11月12日县上进行重点工程项目观摩,参观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受到与会者的好评。12月29日,永固乡受益的续村、万宁、车回东三村党支部、村委会向我办赠送了“情系百姓、造福人民”、“情系三农解民忧、政策到户办实事”、“为人民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各一面,表达了项目区群众对开发的感激之情。高标准农田建设期间,大同、汾阳、尧都、洪洞等县市组织人员到我县进行参观学习。
2、在赵康镇史威村实施的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3万亩系全县农业系统XX年重点工作之一,总投资18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新打井3眼,修复配套旧井3眼,架设输变电线路1.7公里,埋设输水管道6.5公里,改良土壤0.1万亩,植树2750株,修田间道路1.65公里。解决了当地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可新增粮食58.29万公斤,三樱椒2.05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95.48万元,农民纯收入总额增加51.93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增加278元。
二、千亩节水莲藕提前竣工达效,成为全市现代农业基地升起的一颗新星。
县委、县政府把大力发展丁村白莲作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办紧紧围绕县上调产战略,对包建的邓庄镇燕村以襄汾县兴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当地群众发展丁村白莲建设。首先成功调解了莲菜核心区500亩纠纷地,为基地核心区建设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基础;并根据莲菜示范基地的生产需要,经科学规划设计,铺设4吋塑料输水管道XX米,解决了该基地莲池用水的困难,率先建成了全县莲菜示范基地。其次,我们和农委及兴民林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利用两个双休日,一同到晋祠北大寺村、河北白洋淀考察观赏莲的种植情况,引进100个以上新品种,进行栽植。第三,成立了设施节水莲菜帮扶组,由主任挂帅,确定一名副主任和产业化股专抓发展设施节水莲菜工作。申报了由兴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1000亩节水莲藕种植基地扩建”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争取回财政投资90万元,建成高标准节水莲池1000亩,全力打造集高效、生态、观光于一体的农业示范园。据测算,莲菜亩均产可达3000公斤以上,纯收入超5000元。该基地是临汾市现代农业基地升起的一颗新星,9月19日接受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观摩检查组的检阅。9月22日,县作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50余名成员组成的采风团到此采风创作,几十幅咏荷佳作被《丁香文化》刊登。
三、三个产业化扶持项目如期完工,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显现。
根据国家和省积极扶持各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政策, XX年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予以扶持。经对近两年全县发展较快的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摸底核实筛选申报,获上级批复的财政补助项目是襄汾县南贾高升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建的XX亩优质玉米、小麦两茬平作种植基地扩建项目。财政资金45万元拨付到位,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全部完成,玉米和小麦基地扩建项目也已完工。每年可新增玉米、小麦生产能力24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458万元,新增利税74万元,安排劳动力20人。贴息项目是襄汾县晋丰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收购原材料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审核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0万元。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了周边1110余农户年增加收入1100万元,安排剩余劳动力500人,综合效益达6300万元。变更的XX年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今年9月份上级批复后,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我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抓紧施工。截至目前,已建成两座保鲜库,计4000立方米,附属设施已配套完善,设备正在调试,即将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可年贮存新鲜莲藕1000吨,其它果蔬1500吨;增加冷库贮存费收入325万元;增加莲藕种植户年均收入6300元左右,可带动农户600户,安排就业人员10人。
四、一个科技示范项目两地实施受益,项目区农业灌溉走向智能化。
省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精准农业节水灌溉信息化监控系统位于西贾片的东毛、上毛、西毛和丰亨4个村,水肥一体化科技推广项目位于赵康镇的绍平村,上级批复财政资金100万元。精准农业节水灌溉信息化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0处,建设提灌站监控系统4处。该系统主要用于农田节水灌溉,通过全智能节水灌溉系统的安装,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农业生产实现了节水、节肥,节省了成本。项目区内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0.2,亩均年节水40方,项目区1.5万亩年节水60万方。襄汾县九圆山有机蔬菜种植园为水肥一体化科技推广项目区,示范推广20栋500亩的日光节能温室高效水肥一体蔬菜栽培技术。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管道2200米,安装滴灌设施20套、变频泵20台,培训农民1000人次。该项目使越冬蔬菜每亩节水200方,节省肥料60公斤,日光节能温室内湿度降低13.6个百分点,降低病虫害,亩节省农药投资100元左右,亩省工10个,节支增收3000元/亩,共计产生150万元经济效益。这些农业新科技的示范应用,使农业基础设施及物质装备得到强化,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临汾日报》8月23日作了题为“襄汾农发项目区:农民赶‘时髦’浇地智能化”的报道,XX年第3期《山西农业综合开发》也报道了这一消息。
五、三级验收顺利过关,XX年度项目得到国家、省办委托中介机构的肯定。
今年6月上旬市农发办全面验收了我县已竣工的XX年度国家、省立项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成和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档案及效益。验收结果为合格,对存在的财政资金到位较迟等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7月中旬,我们和尧都区两家代表全市接受了省农发办对同类项目的验收。在此基础上,我办9月初同其它5个县代表山西省接受了国家农发办的综合检查考评。此次验收省农发办委托山西长运会计事务所,国家农发办委派祥浩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综合检查。我们积极配合,由于准备充分,资金规范,工程达标,资料翔实,使检查考评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这两家会计事务所的肯定和好评。从中我们也学到了一些知识,弥补了一些不足,对今后进一步完善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大有裨益。XX年4月,我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县”;同年3月年县农发办被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授予“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先进集体”,市农发办授予我办“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先进集体”,高霄毅同志被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授予“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张红霞同志获得市农发办“XX年度统计工作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六、“六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办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开展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爱、树、建” 、“干部下乡联户”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 “六项活动”是县委的统一部署,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特别是自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来,我们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上的安排部署上来,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的制度,购置了学习资料,并设立和开辟了学习专柜、专栏,营造了开展活动和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上从躲闪推脱、不敢担责的畏难情绪中走出来,从墨守成规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中解放出来,从沾沾自喜过去的成绩中解放出来,从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平庸思想中跳出来,树立了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和奋力赶超的意识。在调研过程中撰写的《喜看旱年麦浪滚——山西省襄汾县项目区夏粮生产情况的调查》调研报告发表在XX年第8期《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全年共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不同类型文章12篇,是近三年来最多的年份。在包联帮扶的永固乡续村新建提水点1座,新打井3眼,修复配套旧井2眼;发放小麦良种1公斤,玉米良种1100公斤;埋设塑料管道11公里;修砂石路1.2公里,水泥路1.65公里;建立了玉米示范展示基地150亩;组织科技培训会2次,免费发放资料200余份,夯实了农民致富增收的基础。
我办把开展“六项活动”始终贯穿于工作实践当中,以开展活动促进各项工作,以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果,干部职工在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明显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全办上下经济大转型、发展大跨越的思想更加坚定,氛围更加浓厚;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领导班子更加团结,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达到了开展活动和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效果。
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资金保障,储备充实,全社会支持开发工作。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连续三年将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协调、督查和考核。并根据人事变动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襄汾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成员新吸收了交通、环保、电力等部门的负责人。项目乡村的主要领导也吸收到项目工程指挥部,参与项目的规划、施工、验收,上下协调,左右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方面县上给予了很大支持,每年都将农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XX年度所有项目资金现已全部到位,并安排事业费22万元,偿还到期有偿资金61.398万元,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进展和农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选好、选准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结合全县规划,我们以政府办[]135号文件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充实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的通知》,并纳入全县考核内容。有关乡镇和企业踊跃申报,农委、林业、经管等部门积极推荐。目前已收到土地项目建议书4个,产业化项目建议书18个,储备了一大批后备项目,给今后择优选项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县级报账,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对项目资金,坚持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在资金报账中坚持“一书六表六单”运行原则,做到严格项目预决算,严格报账程序;在工程建设中,坚持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并认真落实工程责任制,保证建设资金按计划拨付。在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账制程序操作。资金使用上,先用自筹,后用投资,把农业综合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落到实处。项目竣工后,由农发办牵头,组织财政、项目乡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
三、程序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惠民工程,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共财政的温暖,还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程公开。一是坚持“三公示”制度,即在项目村的显著位置,将立项前、批复后、竣工后的建设内容、筹资数额、上级补助等全部公布于众。二是配合监理人员对所有开发工程进行全面监理,没有监理人员签的工程决不验收。三是邀请财政局、审计局对开发工程的进度及资金使用进行及时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不搞“人情工程”、“面子工程”。凡组织的招投标工程,全部在市农发办备案,全部由市、县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招标只设拦标价,不设标底,以堵塞漏洞,避免人为因素,保证了每次投标都公开、公平、公正;工程所用材料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招标会邀请了市农发办领导、监理公司工程师,县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纪检委、核算中心委派人员参与,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
四、认真监理,环环把关,联合验收,全程保障工程质量。
我办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制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公司对XX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了监理,并签订了监理合同,确定了专职监理人员。监理范围涉及项目区新打井、埋设管道、配套建筑物、机耕路、农田防护林工程。我们配合监理人员严把“工程开工关、材料质量关、施工工序关、施工进度关、质量检验关”五个关口,确保农发项目按照规划方案整体推进。对于施工材料进行抽验,推行样品试验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对于施工程序,采用蹲点和巡视的方式进行监理,每一道工序必须严格标准,认真检查,保证每个工程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评定,共同签负责,整个项目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多方监管的状态之下;对资金支付,实施工程监理制与县级报账制有机融合的办法,监理人员对资金控制纳入报账程序,在相应票据上签认可,达到项目与资金的衔接与统一。
五、加大宣传,落实队伍,齐抓共管,全线提升管护水平。
土地项目建后管护是项目工程赖以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我们象抓工程建设一样抓工程的后续管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会议、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加强管护的重要性,并将管护制度、管护公约等公布于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机井房上,在项目区营造了爱护农发工程的良好局面。在管护办法和举措上,我们结合本地特点,对水井、电力设施明确业主为建设主体,业主对项目建设过程、投资效果、设备维护终身负责,经营权和管理权归受益户,解决了管护难问题。对林网工程采取“树随地走”、“分段管理、效益分成”、“路槽种油菜收入归管护员”等方法进行机耕路和林网的管理。在管护职责上,依据襄汾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护的意见》(襄政发[]第59号),县上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县农发办成立了工程管护大队,项目乡(镇)成立相应管护组织,项目区成立管护小组,形成县、乡(镇)、村、组(农户)四级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实行,使得管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其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创新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全力破解占地难题。
项目区内的道路规划设计标准都比较高,势必要占用一部分农田,这就形成了与土地承包长期不变政策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因地制宜,采用的办法是:村集体有机动地的,通过占多少补多少的办法解决;村集体没有机动地的由其筹资给予一次性补偿;因道路建设造成原有土地分割的,由村集体组织按照小块并大块的原则进行合理流转、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项目区水利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要占地,以埋设管径60公分管道为例,施工要求挖1.2米宽的管槽,加上弃土、运输吊装管道必须的施工道路就要占到8米左右。对于这方面的临时占地,我们一是尽量在农作物收获、复播之间的空档施工,最大限度不毁坏农作物;二是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土渠管线,变明渠为暗管、变地上为地下,变永久占地为临时占地。通过实践和探索,我们较好解决了道路建设和施工占地问题。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土地治理项目中,整体规划实施与分户耕作种植存在矛盾,不利于工程管护。
二、产业化项目中符合立项条件较少,且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建议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准入门槛。
XX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强农惠农政策及我县“加快四大转型,实现跨越发展,五年再造一个新襄汾”的宏伟目标,XX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执行农发制度,努力创新农发机制,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粮食安全作贡献,持续扶持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企业,向莲菜、葡萄产业倾斜,实施 “双123”工程,不断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进程。
一、双一工程
1、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
XX年申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涉及大邓乡的大邓、赤邓、上西梁3个行政村,计划开发面积1.05万亩,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201万元,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彻底改善项目区基础条件。项目区计划更新井14眼,修复配套旧井26眼,架设输变电线路4.2公里,埋设管道42.47公里;改良土壤2650亩,购良种7.695万公斤,购置农业机械6台,修田间道路14.4公里(其中水泥硬化5.3公里),植树14160株,技术培训XX人次。该工程项目全部竣工达效后,每年可新增粮食314.8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572.26万元,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增加480元。
2、建设玉米高产田1万亩
与山西农科院小麦研究所联姻,在已建成的西贾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共同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粮食高产高效科技支撑行动,建设复播玉米高产田1万亩。该行动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发项目区基础设施完备的生产条件,通过晋单63号、浚单26、先玉335三个玉米品种进行高产示范,推广配套栽培技术,创建100亩高产样板田,亩产达750—850公斤;XX亩示范田,亩产达650—700公斤;辐射带动1万亩,亩产达600—650公斤,增产5—10%。项目完成后,将对我县粮食增产起到显著的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
二、双二工程
1、扶持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县申报的XX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有两个:一个是陶寺乡崇实宝玉养殖合作社承担的年新增出栏1000只优质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修建种羊舍、运动场、人工授精室等2230平方米;购置饲料加工设备、人工授精设备、医疗防疫设备和饲养工具等14台(套)、引进种羊215只。另一个是新城长林枣业专业合作社承担的年新增24万公斤优质官滩枣种植基地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良老枣树800亩,修建防渗渠、铺设输水管网2600米,整修田间道路3000米,购置水泵1台,变压器1台。以上两个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
2、对两个龙头企业项目贴息
按《山西省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农业龙头企业在XX年6月30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XX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且还清到期贷款的企业,按照人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我们正在对贷款企业摸底核实,争取至少对两家龙头企业进行贴息扶持。
三、双三工程
1、示范“鄂莲六号”新品种300亩
该项目在邓庄镇燕村实施,申请上级财政资金30万元,主要示范推广莲藕新品种“鄂莲六号”300亩及配套的防渗池栽莲藕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莲藕腐败病防治技术。
2、帮扶尧京葡萄酒庄建设生产基地基础设施3000亩
根据尧京葡萄酒庄规划,结合开发工程要求,帮助其搞好3000亩生产基地的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建设,为新型的酿酒葡萄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
20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一主线,立足全市农业资源条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中心,加强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根本任务,促进我市农业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围绕总的工作思路,年工作重点是:
1、做好2007年土地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充分调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区乡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水平,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六月底以前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以项目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委派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并出具法律效力的监理报告,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做好项目内业管理等项目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土地治理项目要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要详细、规范,土地治理项目要统筹规划、集中连片、注重效益,治理措施要切合实际,要突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重点。要抓好产业化经营项目库建设,论证、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扶持政策、市场前景好、能带动农民群众致富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扶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好的产业化龙头企业。陇县要做好江宁镇产地批发市场的.立项审批及投资争取工作,确保当年投资到位,当年启动工程项目建设。
3、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要认真学习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要把学习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在资金管理上,要确保中央资金、省级配套的及时到位,保证市、县配套资金足额配套;要加强有偿资金管理,确保有偿资金的归还落到实处;要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在项目建设中推选农民监督员,加强社会和群众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作用。在项目管理上,要规范项目评审工作,发挥专家评审制的作用,提高项目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要加大项目检查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完善项目验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推行绩效考评机制,制定科学量化的考核指标,明确问责奖罚措施,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项目优质高效。
4、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力度。信息宣传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综合开发经验总结、成果宣传、风采展示、扩大影响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各项目县要高度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定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利用沾化财政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影响,优化农业综合开发氛围,让社会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更多地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创造条件。
5、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各项目县负责同志要主抓调研工作,选择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调研课题,组织业务骨干成立课题组,保证调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推动农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6、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要全面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参观学习等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知识,加强财务制度培训,学习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更新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7、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力打造精品工程。要以全面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全力打造农业综合开发精品工程,把高标准、高质量作为首要指标,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确保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真正建设成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县是沿淮农业大县,也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我县自××××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以来,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开发力度,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产品产量得到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得到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真正成了“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主要成效
自××××年至××××年××年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万元,省财政投入××××万元,县财政配套×××万元,银行专项贷款××××万元,农民自筹××××万元。先后在××个乡镇的×××个行政村实施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明显改善。全县累计改造中低产田面积××.××万亩,平整土地××.×万亩,开挖沟渠×××公里,兴建电灌站××座,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座,砂石路××公里,植树×××万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万亩,增加农田林网庇护面积××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万亩。
二是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通过项目带动,组织了一大批科研人员和农技专家走向田间地头,在项目区培训农民×.×万人次,示范推广了××多项深受农民欢迎的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使优质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多种形式的间套种和立体农业技术、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节水和旱作农业技术、平衡施肥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有效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据测算,项目区的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比开发前增加××.××万吨,新增农业产值××××.××万元。
三是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多年来,全县共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万元,扶持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家,瓦埠湖大水面开发、皖西白鹅、正达肉鸡等一大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县已建立优质粮、油、棉、席草、果菜、水产、畜禽、林木等×大主导产业,××个科技示范园区,基地面积达×××万亩次,培育发展了省、市级龙头企业×家,县级龙头企业××家,各种中介组织、经营大户××××家,兴办改建了×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家企业产品分别通过HACCP(国家级)、绿色、无公害、省名优农产品认证,初步形成了以**华祥公司为龙头的水产、果菜加工冷冻、保鲜系列,以雨润正达公司为龙头的肉鸡加工系列,以*州富康公司为龙头的大米、面粉、食品加工系列,以板桥草席集团为龙头的草席织品系列,以廷龙瓜子公司为龙头的炒货系列,以丰谷、远翔、庆丰油脂公司为龙头的油料、饼粕加工系列,以八公山泉豆制品公司为龙头的豆制品加工系列,以三祥羽毛公司为龙头的羽毛、羽绒加工系列,以**盛华公司为龙头的轧花、纺纱、脱脂梳棉、织布加工系列,以沿淮淠板材加工群为龙头的.木业加工系列等××条系列产业链。
四是项目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随着项目区水利、交通、市场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特别是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适应市场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据调查,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非项目区相比净增×××元左右,增幅达××%。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我县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直将之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工程来抓,实行目标考核,从县到镇到村层层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协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积极调度资金,千方百计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水利、农业、林业等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形成了农业开发的合力。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购机补贴发放等工作,采取画廊、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综合开发的作用及好处,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择优立项、规模开发的原则,我县在项目安排上,围绕粮食安全,选择粮油棉增产潜力大、商品率高、产业优势明显、基础条件好、干群开发积极性高、开发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重点开发。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围绕十大主导产业的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实施龙头带动和名牌产品开发战略,集中产业化项目资金,重点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在项目布局和项目前期论证上,我县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进行田林路土水综合规划,桥涵闸站渠全面配套。同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把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转化作为项目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整体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具体在以下三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因地制宜搞规划。根据项目区的供水水系、土壤分类、林网布局、机械构成等多类情况,按照田块方整化、沟渠标准化、道路网络化、建筑物配套化、田间林网化和灌溉节水化、渠道防渗化、作业机械化进行规划设计,并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如××土地治理项目区为丘岗地形,水源不足,我县规划了×座小型蓄水工程,新建和维修了两座电灌站,从而保证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用水,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广纳民意搞规划。充分听取项目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是由国家立项投资,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目的的系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自1988年实施以来,解决了项目单位诸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土壤肥力下降、有机质含量低、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实质性的问题.但在看到农业综合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作 者:王丽荣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分局 刊 名:农场经济管理 英文刊名:FARM MANAGEMENT 年,卷(期): “”(4) 分类号:F3 关键词:一、主要工作
(一)扎实做好20xx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各项扫尾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年初对各项目区的开发任务进行了逐项检查对照,对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项目限时完成,对某些拖尾巴的项目及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单项工程限期整改。5月份泰州市开发局、财政局通过对照项目批复计划、实施方案,施工图纸,对项目区工程建设的数量、质量、标准等全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对项目内业档案资料、财务档案资料、资金管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20xx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了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20xx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0xx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一般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分别安排在我市生祠镇、东兴镇,项目计划总投资52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400万元。规模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0。8万亩,安排在我市生祠镇,项目计划总投资62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480万元。
1、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xx年国家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114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880万元,财政投资全部为无偿投入;自筹资金264万元。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预计到年底土地治理项目实际累计资金支出869万元,占计划76%。
2、工程完成情况
预计到年底项目区内可开挖疏浚渠道78.3公里,建成排灌站47座,能全部完成计划;机耕桥、人行桥等2510座,占计划的90%(计划2788座);涵洞2座(计划3座);建设机耕路20.6公里,占计划(24.2公里)85%;衬砌渠道35.6公里,占计划(41.2公里)96%;埋设管道1.67公里,能全部完成计划;改良土壤0.96万亩,已全部完成计划;同时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培训累计达1630人次,示范推广1.38万亩,已全部按计划完成。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管理
为确保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计划任务按时序进,确保按时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我们和财政部门一起,努力加大工作力度,严格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实行项目土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节约工程建设成本,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合理地运用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去,结合以往工作实践经验,对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所有的土建工程继续推行了项目工程招投标,全市共划分为13个标段,由31家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最终共有13个单位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我们及时与各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承建合同,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20xx年通过对项目土建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不仅保证了工程质量,提高了开发项目建设的透明度,赢得了广大农村干部的支持,节约计划内资金10.14万元,增做项目区机耕路0.5公里,衬砌渠道0.81公里。同时,工程建设监理由3家监理单位参加投标,中标单位为江苏省广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通过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2、全面实行质量监督检查和项目公示制
对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立项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面实行项目公示制,对工程建设地点、任务、投资、资金使用、工期安排等重要内容进行公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严格审核工程设计和图纸,项目逐个定点定位,一管到底,不推诿扯皮。一是狠抓土方工程建设。开发要达到预期目标,土方必须先行,项目区开发渠系开挖疏浚渠道78。3公里,已全部完成计划任务。二是硬件真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排灌站、衬砌渠道等工程作为硬件配套建设的重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投入运行,不误农时,同时为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时修建好机耕砂石路,小沟级建筑物也按时配套齐备。三是把监理检查贯穿项目实施全程,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单位派出了多名监理人员,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行了全面的监理,并及时对各种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及建设质量关。同时我局和财政局经常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项目区群众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通过监理、检查、监督三结合,确保土建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加强基础工作,规范统计与档案管理
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按时保质报送农业综合开发月报表和统计分析说明,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并及时地对统计数据作出整理和分析。按照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抓好项目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资料,建立项目专项档案,在工程实施前后注意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项目档案专人保管,保证项目的连续性和可鉴性。
4、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
我局牢固树立“抓宣传、促开发”的工作理念,把农业开发的宣传工作作为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载体、力求实效。已向省市开发部门报送信息累计32条,部分被省、市开发网采用。
5、完善规范制度,提高项目管理质量
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坚持项目立项、评估、审定、实施、竣工、管护等一整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制度。我局制订了 “土建工程考核标准”考评标准,要求中标单位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抓好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开发综合效益。
我市在抓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向规模化推进上重点组织实施“6128”工程,即提升“六大优势产业”,打造一个生祠片区,建设两大功能园区(江心洲生态农业观光园、滨江现代农业观光园),创建八个集聚小区。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条件,建设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各项目区在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着重抓了项目区农民和科技示范户培训的科技示范、农业结构调整,为项目区的高效农业项目向规模化推进奠定基础。项目区已通过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
(五)抓好项目区的'农业开发招商引资工作。
我们与项目区乡镇经过多次调研和规划,在项目区现有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吸引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引进项目。在中低产地改造项目区生祠镇新丰村成立了靖江市义昌专业合作社,建成了冬枣葡萄及鱼类养殖基地,占地130亩,预计亩纯收入6000元;东兴镇海镇村三江林业苗木生产基地占地230亩,预计亩纯收入8000元;成立了靖江市威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标准生猪养殖场,养殖母猪1000头,年出栏肉猪10000头。在规模开发项目区生祠镇东进、七里村,有东进特水养殖基地、东华景观植物园、东进野鸡场、东进火鸡场、乔家大院设施苗木繁育基地(东进)、七里垂钓休闲中心、七里设施蔬菜园、七里鸭场都已初具规模,预计今年将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将带动周边农民的增收!
(六)认真做好20xx年度项目的选项入库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我局通过认真调研和科学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促进农业增效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高效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6128”工程,重点打造生祠片区5万亩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规划用三年时间将示范区打造成三大功能区:一是休闲农业观光区,开发岳庙人文旅游、休闲农庄和景观植物园等休闲农业项目;二是设施园艺产业区,建设中高档花卉苗木、大棚蔬菜、外贸蔬菜、葡萄瓜果基地;三是特种禽畜养殖区,发展万头猪场、百万只獭兔、野猪、火鸡养殖,示范区建成后将形成年销售收入亿元规模。为确保示范区能顺利实施,我市拟将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一般治理、规模开发)建立在生祠片区。
二、存在问题
我市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各项计划开发任务现已完成大部工程,但对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我们觉得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受靖江自然地域、投资盘子等因数的影响,我市项目区建设在规模开发上难以立即见效,项目区形象与兄弟市县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集中资金,加大规模开发推进力度,尽快跟上全市和全省步伐。二是受秸杆焚烧的影响,我市部分项目区农田林网存在损毁现象。我们将在今冬明春及时组织苗木补栽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护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农业综合开发在扶持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工作力度还不够,效果还不太明显。
三、20xx年工作打算
1、一着不让地抓好20xx年度开发项目土建工程的扫尾工作,确保所有土建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2、抓好已建工程的报帐。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和资金直拨制。把好报帐票据的审核关,以确保报帐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
3、抓好20xx年度项目区农田林网的绿化规划、苗木的招标采购,布置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确保苗木的成活率达到90%以上。
4、努力上争20xx年度的各类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区建设工作。
5、重点抓好20xx年度项目区现代高效农业项目规划和建设,引进社会各方面资金进行农业产业化改造,确保高效农业面积达到项目区面积的20%以上。鼓励优势产业成立相应的专业合作社,注册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带动更多的农户加入,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6、部门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开发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探索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县两会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六化”发展战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以转型跨越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根本,狠抓调产项目建设、积极引资上项、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建设宜居和谐幸福新沁源而努力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三级干部大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即抓好本职业务工作,还全力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为农民增收,农业调产奠定了基础。
全县种植小杂粮3.3万亩,完成任务100%;种植中药材1.5万亩,其中改造野生抚育5千亩,中药材种植户已发展到1千余户。
二、中药材产业加快发展
今年,我县中药材产业开发比较稳定的一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完成1.5万亩。其中,大田种植1万亩,改造野生抚育5千亩。呈现出了三大亮点:一是基地分布区域有了新扩展。今年部分农民把增收重点放在了效益较为稳定的中药材产业的开发上,全县中药材产业覆盖面有所扩展,王陶、王和等北部乡镇的中药材种植面积也呈迅速扩大态势。二是产业发展骨干力量有了新壮大。我们以中药材野生抚育为主要模式之一,把中药材种植大户的发展和培养作为保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支骨干力量,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和效益驱使的多重作用下,全县承包“四荒”发展药材种植的大户数量明显增多,面积千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公司)1户,如承包8000余亩荒山荒坡70年,发展中药材的“山西省福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王陶乡针红霞,已发展药材种植丹皮 600多亩。三是林改政策为药材产业振兴展现了新希望。正在全县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我县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先期完成的试点村中,都把中药材种植当成充分利用山地资源的首选项目,并付诸了行动。中峪乡西王勇村郭众宝,在绿色中心及林业部门支持下,今年已高标准实施了500 亩山地种植连翘项目。法中乡柏木村王天祥,把200多亩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全部改造后种植了连翘。部分分山到户的农民,已着手对当地的党参、甘草等野生药材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农村的推广,我县中药材产业将会进入一个新的更快的发展期。
1、巩固试验示范成果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我县交口乡南洪林村新开发了弃耕地药材种植500亩,今春新种苦参100亩,承担了全县中药材种植试验示范的任务。以林药间作、大田种植、荒山种药为主要模式,采取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供应种子种苗,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组织管理等措施,保证了项目如期实施。
2、承包荒坡荒山千亩山地种药项目。该项目是我中心重点扶持和服务的重点项目之一,受资金、春旱缺雨影响、原定项目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实施压力加大。我们抓住春季黄金季节,落实项目主体,充分调动其承包人的开发积极性,及时供应苗木,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已完成山地丹皮种植面积600亩、知母300亩,苦参100亩。
3、5000亩野生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千亩连翘种植基地,是保证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广连翘基地工程,也是我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充分利用荒山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同步提高的重要举措。
通过以上重点项目的建设,为全县中药材产业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效应。
三、引资上项、服务三农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单位由绿色产品开发中心更名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隶属于县财政局管理,这样我们有了上级对口部门,我们接到更名改制通知后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走出去到平顺、屯留等地学习考察,随后进长治跑太原,申请省级项目开发县,在我们的努力下,在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成功申请成为20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并确定了生态农业小流域综合治理1120万元财政项目开发资金。
我办在县财政局的直接管理下,在县农委等有关涉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和庄园经济进行了实地考察,切合实际的筛选了项目实施区域,并由省农科院专家进一步实地考察,制定了省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三年规划,确定了法中乡上湾村、石板庙村;中峪乡龙头村、东王勇村;沁河镇闫寨村和南石村为生态农业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开发区。
本次项目总体规划布局是根据XX县农业总体发展规划、XX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及XX县《关于强力打造生态庄园特色名县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省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连片开发。以控制水土流失为切入点,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沟道为载体,以增加植被覆盖为主要内容,进行生态综合治理。
总治理面积12300亩,其中改良土壤6050亩,构筑机耕路13.8km,营造水保林5450亩,经济林800亩,防护林69亩。
内容:(1)水利措施:建设谷坊22座,平板桥2座,排洪渠1.2km,渠系建筑物39座。(2)农业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玉米秸秆还田和深耕改良土壤6050亩;新修机耕路13.8km,排水沟2.9km。(3)林业措施:营造水保林5450亩,经济林800亩,防护林69亩。(4)科技措施:示范推广优良品种2700亩,培训农民3600人次。
四、党的建设得到加强
一年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农委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提出 “创先争优谋发展,服务三农新作为”为活动载体。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学习教育、狠抓主题活动、狠抓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推进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狠抓主题活动,着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形成新的氛围。
五、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
稳定工作事关大局,可以说,稳定压倒一切,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积极维护县委XX县政府的决策和社会稳定工作。一是狠抓信访稳定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巩固综治资源力量整合成果,确保一方平安。
六、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刚刚起步,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不足之处,单位缺少技术人员,工作没有经验,项目进展缓慢,同时,工作中面临的许多问题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因此,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我们将振奋精神,勇于开拓,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六化”发展战略和建设有实力、有活力、有魅力社会主义和谐新沁源的奋斗目标,紧扣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一主题,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农业综合开发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明年工作重点:
一是以生态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为核心,结合庄园经济建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得力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度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立足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做好产业化和中低产田改造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20产业化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筛选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是加强中期检查力度,切实抓好项目管理工作对在建项目,检查项目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及资金到位情况。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质量。经常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多走、多问、多看”,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掌握实情,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数据、有结论的调研材料,为今后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六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发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队伍整体素质,保证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速转型跨越、优先富民惠民、全面建设宜居幸福新沁源”的工作思路,全办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认真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开展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
由于去年我县申请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时间较晚,年小流域治理项目工程推迟到今年年初开始实施,该项目区位于沁河镇南石村和法中乡石板庙村,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小流域治理面积3100亩,其中:土壤改良1650亩,新增水保林1150亩,新增经济林300亩,新建机耕路13km 。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加班加点加人工,到目前为止,水保林的1150亩的种植工作已经完成;修建机耕路13 km,其中硬化完成9 km;农业技术培训600人次,发放玉米、马铃薯种植资料600余份。项目完成后,项目区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将明显增加。年新增玉米61.50吨,亩增产140kg;新增马铃薯487.5吨,亩增产300kg。项目区新增种植业总产值109.49万元;项目区农民新增纯收入总额90.75万元,农民人均增收982元。
2、积极主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富农惠民出实招。
在去年全县经济工作暨劳模表彰大会上,我办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极大的鼓舞了我办对招商引资这项工作的热情。今年年初,我办成功引进了山西农科院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及山西好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有机无公害夏季草莓高科技生产基地的产业化项目。好乐草莓庄园是全省首个夏季草莓种植基地,该项目拟占地500亩,投资2350万元,3年内建设大棚300个。将引进国外最新草莓优质鲜食品种,大量采用富含有机质的草炭、牛粪等有机肥料改良土壤,种植过程采用有机方式结合日本自然农法进行,水、肥全部由电脑配置、通过滴管系统直接作用于根苗。草莓采摘后,将通过冷链配送系统销往各大都市。这是全省首个夏季草莓种植基地,也是首家365天草莓供应商。同时还将在此基础上建立我省第一个涉外农业研究所——中欧草莓研究所,填补了全省农业发展的一项空白。
从 4月5日至今,公司已投资1000万元,建设大棚84个,完成一期工程,目前已挂果上市。据公司总经理杜笑白介绍,每棚可产3000斤,每市斤批发价20 元,84个棚今年就可收获25万斤,收入500万元。同时解决了项目所在地剩余劳动力200余人,实现当地农民“有事干、有钱赚”,成为一项真正的科技富农项目。
3、扎实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围绕我办小流域治理三年规划,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求突破、出特色、显亮点、见实效”的要求,上半年,我县农发办委托XX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对20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规划设计。按照计划,XX县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分为中峪乡东王勇、龙头2个行政村,计划土地治理面积0.47万亩,总投资420万元。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经完成,省市农发办已经批复,计划在下半年开始项目工程实施工作。
4、大力开展扶贫包村工作,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今年4月份,我办按照省委对“包村增收”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市委关于下乡住村“六个一”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号召开展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活动之际,第一时间深入到所包的中峪乡龙头村,与当地农民们座谈交流,向他们介绍了龙头村即将开工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同时,我办还为村里特困户农民提供了一万元化肥农用物资,并为村民发放了化肥合理使用方法宣传单,使特困户农民也可以按时开始春耕工作,从干部住村工作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上半年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学习教育、狠抓主题活动、狠抓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推进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狠抓主题活动,着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形成新的氛围。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巩固
今年以来,我们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本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四、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维持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摸排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特别要处理好容易引发集体事件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综治维稳的宣传工作力度,在本单位范围内继续营造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治维稳工作。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充分做好迎接省市农发办项目考评工作。今年是我办第一次完成土地治理项目,为顺利通过验收,我们将进一步对工程建设进行完善和提高,做好迎接省市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精心实施好2011年农业开发项目。为圆满完成2011年项目建设任务,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高质量、高标准。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开发资金全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3、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办将继续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好,努力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长效机制,使活动切实收到良好效果,从而不断推动我县农业开发工作科学发展。
4、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农业开发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农业开发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将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上,切实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环境。
一、坚持科学发展,狠抓造林绿化
全县春季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进展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各项造林任务圆满完成
截至目前,全县完成造林绿化24761亩,任务完成率100%,其中两山造林工程13161亩,两林富民工程3600亩,两区增绿工程8000亩;完成园林村建设26个。工程特点主要为:一是以通道、河流为主线,构建“两网”绿色走廊。完成汾屯线南段、南XX县道路绿化提档30公里,沁河主干流河道滩涂绿化 20公里,重点在交口乡正中村、沁河镇丁家湾村、中峪乡龙头村建设沁河滩速生丰产林亩;二是以县城辐射乡村,推进城乡“两山”绿化。实施县城东西两山绿化2000亩,人工乔木林4700亩,封山育林7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薪炭林1461亩,矿区绿化4000亩,中央补贴造林2000亩;三是以核桃、红枣干果经济林和连翘、沙棘等乡土特色经济林为重点,依托生态庄园,认真落实“一企绿一山、一企帮一村、一企办一园”的煤炭反哺林业政策措施,加快“两林”富民工程。分区域完成干果经济林和乡土特色经济林建设3600亩。仅沁新公司投资350万元,扶持贤友村经济林1000亩。四是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亮点,对交通沿线重点村庄实施全面增绿。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李元镇马森村、贤友村,沁河镇四元村等生态示范村26个;五是以全民义务植树为动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全县建设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基地1900亩;六是以保障苗木供应为起点,积极发展规模化、乡土化苗木产业。以沁河苑生态园、沁新绿泽苑和XX县南石农林牧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为重点建设规模化苗木生产基地3个,全县完成优质苗木基地5000亩。
(二)重点工程(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一是于5月中旬,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核查验收组重点对我县退耕地生态林进行了阶段核查验收,对我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于6月上旬,省林业厅林权制度改革验收小组一行四人,对我县林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在对我县三个乡镇,九个行政村进行紧张的外业复勘,资料查阅,系统验收后,验收组对我县的林改工作进行了打分、评级,我县以总分98分,等级为“优”的成绩通过了此次验收;三是于6月中旬,省林业厅设计院对我县林地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初步验收,验收组对我县提前保质保量完成村地边界落实、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及方案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立足依法治林,发挥职能作用
林业局作为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不仅担负着植树造林的重任,而且还肩负着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和监测工作以及森林资源管理等多种业务职能。今春以来,我们在狠抓造林绿化的同时,抓紧抓好森林防火、防虫、防盗工作,重拳出击,强化管理。
(一)强化防火举措,确保森林安全
去冬今春,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林业局超前谋划,提前准备,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排查隐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日常值班,确保了全县前半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一是高位推动,落实责任。从3月27日至4月 10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周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严格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隐患排查周期间,要求县直各包乡包村单位坚持吃住在一线,乡村督查组全天进行督查; “两办”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县直各包保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村、各自然村进行明察暗访,对包村驻点应付差事、隐患整改敷衍塞责、防火制度执行不力等行为,进行了及时通报,不留情面。
二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入防火特险期,全县共印发带有防火虎威威标识的森林防火宣传材料4000份、防火彩旗3000面、防火围裙20000个、防火扑克20000副;在每个重点林区村刷新护林防火宣传标语1000余条;宣传车经常深入山庄窝铺宣传防火要求,签定防火公约;沁源电视台频繁播放森林防火标语,使森林防火知识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大督查,四大班子领导亲自带队督查,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乡包片督查,县防火办成员划分森林防火督查责任区,通过三种督查形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关心森林防火、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严查重罚,杜绝火源。清明、五一期间,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式,全县各森林防火检查站、了望台工作人员全员上岗,24小时值班,严查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发生;县防火办坚持发送防火短信,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高度戒备,狠抓防范,并逐乡逐村落实了干部包村联系督察制度,严防死守;落实了对重点高危人群的防范监控。对全县1500名牛羊工统一发放了统一服装;同时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的乡镇启动了事前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特险期间因上坟烧纸引发火情的、野外用火造成险患的及时处理,先后共行政拘留14人,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稳定一方。
四是抓好队伍,加大投入。县林业局积极申请县财政投入充实森林消防专业队装备建设,并为各乡镇及时更换对讲机,为乡镇、村级半专业队伍发放铁锹等工具,为专职护林员发放巡查服,切实把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群防群治的森防目的。
(二)强化检疫监测,推行生物预防
森林病虫害是无烟的火灾,我们历来重视,局森防站测报中心和三个测报点坚持常年监测记录,发现虫情及时防治。为了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我们还将森防工作同天保工作结合起来,要求托管户把观察病虫害也列入了托管户的巡山内容,做到“三防”即“防火、防盗、防虫”一旦发现虫情,及时报告,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一线;站、点、人一体的群防群治格局,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牢固的组织力量基础。同时,在重点预防区出入口、重点工程领域和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加强对木制品及各类苗木的调运检疫、复检,确保半年没有发生大的森防疫情。
(三)强化资源管理,加大保护力度
一是重视林地资源保护工作,半年来,全县林地落实村地边界、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及方案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目前林改档案整理全部结束,完成12个乡镇的林权证打印登记工作。同时在省林改办的技术支持下,已完成全县图斑新数据即二类数据修复,宗地数据正在进行修复;三是完成了创建“山西省林业生态县”的筹备及上报工作,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四是结合全县私挖滥采和排非治危工作,林业局作为主要职能单位,积极配合经信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对全县9 个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复产前的验收,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五是积极对农民自用材采伐进行了监管、审批,涉及9各乡镇,14个行政村,共904立方米,确保了自用材真正用于农民自用,维护了林区秩序。
2017最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 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省级农发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定本地区各级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非农业主产区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重点扶持的农业主产县(包括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及农场,下同)。
第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应当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开发布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但有一定恢复潜力、能够达到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的区域实行保护性开发,以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为主,适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以生态环境恢复为主。
第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开发县管理。土地治理项目应当安排在开发县。
开发县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定期评估、奖优罚劣的管理方式。
国家农发办根据总体资金规模、各省资源禀赋、开发政策等核定各省的开发县总数量,省级农发机构在总数量以内根据耕地面积、产业优势、工作基础等确定本省具体开发县。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责任。
中央财政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应当列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
第十二条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基础资源因素、工作绩效因素和其他因素,其中以基础资源因素为主。
基础资源因素包括耕地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粮食及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产量、水资源等基础数据;工作绩效因素包括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其他因素主要包括特定的农业发展战略要求、政策创新情况等。
财政部可以根据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任务重点,适当调整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具体因素和权重。
第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可以采取补助、贴息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第十四条 国家农发办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类型和扶持对象规定项目自筹资金的投入比例。
鼓励土地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民以筹资投劳的形式进行投入。
第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以土地治理项目为重点。省级农发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的规定和本省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确定本省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的投入比例。
第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应当用于以下建设内容: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
(三)田间道路建设;
(四)防护林营造;
(五)牧区草场改良;
(六)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推广;
(七)种植、养殖基地建设;
(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和厂房建设;
(九)农产品储运保鲜、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
(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国家农发办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
(一)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购置及施工支出;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工程预决算审计等支出;
(三)工程监理费;
(四)科技推广费;
(五)项目管理费;
(六)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费;
(七)贷款贴息;
(八)国家农发办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项目管理费由县级农发机构按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3%提取;超过15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提取。
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地考察、评审、检查验收、宣传培训、工程招标、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
省级、设区的市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经费由本级政府预算安排,不得另外提取。
第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报账。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已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及时、足额地予以报账,并根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清算。
产业化发展项目,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项目完成至少过半后办理报账,并在项目完工验收后根据验收确认意见及时、足额支付财政资金。
第二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应当按照规定收回同级财政。
★ 农业项目建议书
★ 开发项目协议书
★ 项目开发计划书
★ 开发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