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有房子怎么申请公租房(共含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什么都不能吃”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哪些人可以申请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户型标准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房源有哪些
目前,接受市民申请的公租房小区已达13个:(井口)美丽阳光花园、(大渡口)半岛逸景、(陶家)九龙西苑、(界石)樵坪人家、(木耳)空港乐园、(渝北)民心佳园、(大竹林)康庄美地、(茶园)城南家园、(华岩)民安华福、(西永)康居西城、(蔡家岗)两江名居、(龙洲湾)云篆山水、(西彭)城西家园。
井口美丽阳光花园12月9日开始接受申请。
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
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苏州市积分落户政策(2)
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
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
适用地区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人群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计分标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
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1. 年龄。
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
大专(高职) | 30分 |
大学本科 | 60分 |
硕士研究生 | 200分 |
博士研究生 | 400分 |
按最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3.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职称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复审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五、配租
市公租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1、1人申请单间配套;
2、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
3、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
4、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第七次摇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配租时间
7月25日(星期四)摇号配租,凡在7月19日前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二、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无住房的公务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摇号配租房源
已配租完毕的民心佳园、康庄美地、民安华福、城南家园项目腾退房源,以及康居西城、两江名居项目的未分配及腾退房源参加本次摇号配租。
云篆山水、城西家园项目待竣工交付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后再摇号配租。
各片区房源和对应申请量的具体情况可到各申请点咨询。
特此公告。
一、重庆公租房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需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四、重庆公租房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
1人申请单间配套
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
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
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我们就重庆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来聊聊吧!
1、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2、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3、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4、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5、住房困难家庭是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6、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
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
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重庆公租房政策规定的是需年满18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相关的政策如下问: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配租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六、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租赁期限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退租情形
1、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风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人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出借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也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经过的程序
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摇号配租——>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发出入住通知——>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六、对租赁期限规定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住用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八、怎样才能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租赁5年期满,可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售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等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购房人的具体条件和购买办法将另行制定。
九、关于监督管理规定
(1)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和查实社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同时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住房保障机构组织对承租或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
(3)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在收入证明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即可,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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