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随笔(共含14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海上的一位”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色的葡萄;弯弯的眉毛,眉毛长在脸上,像一艘小船;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像大名鼎鼎的“小博士”一样;一个小巧玲珑的小嘴巴,像一个小樱桃。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周愉航——淘气、可爱的周愉航。
他十分喜欢打篮球。他是我们学校的19号篮球队员,他的篮球技术可是名不虚传的'呀!有一次,我们学校和外校在一起比篮球,他也参加了,比赛才刚刚开始,他手拍着篮球,来了个后转身,一下子就投了个“三分球”。
他的饭量也十分的大。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吃午饭,他一个人拿着一双筷子,盛了满满一碗饭,一连几口就把饭吃完了。接着,他又把一盆鱼全都吃完了,把我们都看的像木鸡一样了。
他的力气也十分大。有一次,我和小刚闹了矛盾,然后打了起来。他一过来,上去就用力一踢,接着是一个大拳头,一下子就把小刚打哭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他不仅力气大、饭量大,而且打篮球又厉害。
随笔朋友_初中记叙文
朋友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一直不相信朋友,不相信有可以肝胆相照的朋友。我认为再好的朋友在危难时刻也会丢下你不管。我一直把自己当作一个暗夜的孩子,受了伤总是一个人躲在黑暗里默默的隐忍着。白天的我永远像一棵茁壮的向日葵,对着太阳狠狠的生长。习惯了总是装出一个假小子的形象,每天和许多同学嘻嘻哈哈;习惯了笑脸迎人,熟练的周旋在各色人中。然而到了晚上,我又变回了自己,像只小刺猬,满身尖锐的刺,刺不到别人却总是刺伤自己。
之所以闯进这个社,只因为喜欢这个社的名字“一个人,地老天荒。”我想,我会独自一个人,直到地老天荒。也许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吧?在网上,我可以畅所欲言,在平时压抑住的感情可以在网上肆意的流淌出来。我一直无所谓,因为谁也不认识真正的我。我的同学一直认为我写的文章一定是阳光极了的,可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我悲伤的时候,不知道我伤心的时候,不知道我流泪的时候。他们只看到我在笑,笑得无比灿烂。可是他们从未看见过微笑后面那道明媚的伤口。我知道这样很虚伪,但我也知道笑容是一个完美的伪装,它会保护我。我小心翼翼得把自己保护着,不让自己受到一点伤害。
我喜欢黑夜,黑得彻底。同学们都说我生物钟错乱。但黑夜能保护我,黑夜让我有安全感。在脱光了白天那彻头彻尾的虚伪包装后,在暗夜的怀抱里,我又找回了自己。黑暗中,我哭,我笑。没有人会知道,我可以放肆的.发泄我的感情,不用默默隐忍着。
我觉得我是一个小疯子,无可救药的小疯子。我深深的迷恋冰蓝色,那种寂寞到骨髓里的忧郁,冷的彻底。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冰蓝海水里的一条鱼,我在哭泣,没人知道。我甚至幻想,我有冰蓝的血液,冰蓝的头发。我是暗夜的孩子,在黑暗里有我的世界,只有我独自一个人,直到地老天荒。
朋友随笔
我跟阿莹是高二的时候认识的,但是到高三的时候,我们才熟悉起来。由于经常互相帮忙打早餐跟一起吃饭,女生的友谊就是这么简单。
幸运的是,我们考到了同一个学校,不幸运的是,院系不同,专业不同。
由一开学的几天见一次面,到现在的一个学期也见不了一面。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出去玩发说说的时候,总会在对方下留言说,下次一起去,但一直没有做到。
当我们约对方时,总会被各种“意外”打扰,上课,开会,宿舍聚,约会,班聚……
我们一直没有碰面。
昨晚,我问她五一在学校吗?一起出去玩吧!我才知道她生病了,上周没约到她是去医院了。问要陪她吗?她说不用,上周也是男票陪她的。
我们慢慢的相顾无言。
我想到之前在别人那里说看到《康熙来了》时,问什么时候感觉跟朋友疏远了?
小s的回答的大意是对方穿的是你没见过的衣服,她出去玩你是不知道的,她说说下评论的人,你都不认识。接着,娜娜就说,都不是,而是照片里的人你都认识,却不知道她们在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我跟阿莹会不会相忘于江湖。
但,我希望不会。
随笔诗歌:我的朋友
风醉云跑
无论你我相识长短
你已占据了我心灵的空间
相隔万水千山
心儿却互相挂牵
我知道,你会在电脑前
打开我的空间
感受着我的酸与甜、悲与欢
为我加油,替我呐喊
风雨中
有你撑起的'雨伞
成功时
你把手儿拍到痛、拍到酸
你走入我的生命
用片片绿色把怒放的花朵举起
窗外,月似银钩
窗前,兰花清香淡淡
友谊在光纤里肆意地流淌
祝福早已化作繁星漫天
风儿唱着摇篮曲
小鸟儿一个翻身
抖落了雪花一地
夜很深
钟儿三兄弟,还在你追我赶
滴滴答答地撒着欢
我静静地幻想着
等到两鬓斑白
还能与你,一起去追寻岁月的足迹
朋友我该怎么办随笔
好想肆意的说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是我真的不能。我知道,我说出来,可能就会什么都没有了。我知道朋友不是那么轻易说散就散了的,可是,我真的不喜欢这个朋友了。我知道,我变了,可是,谁没有在变呢?我不再是当年,不,可以说不再是一年前那个我了。我心中的'想法也不再那么简单了。我需要的是可以关心我,帮助我,能够理解我,有上进心的朋友。
可是这个曾经的那么要好的朋友,为什么我感觉他什么都没有?关心我吗?嗯,什么事都会安慰安慰我,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会帮助我吗?嗯,总是告诉我,你有事你就说。可是为什么不在我需要的时候主动一些呢?理解我吗?不。这个我肯定的说,我内心想要什么你一点都不理解。这些都不重要了,可以说我太挑剔了。可是,可是你的上进心和我没什么关系吧。为什么你就是那么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呢?还时不时的和我抱怨生活,你的生活是你选择的,我知道大家都不容易,但你是个大男人,为什么就不能小小坚持一下?我知道,你把我当朋友,但,我的肩膀不过是一个小女生的肩膀,不能给你来靠。
也许说这些显得我很无情,可现在已经到了聊天都毫无话题的地步了我该怎样才好?每天上线看到我和我打招呼,抱怨我不理人。我要怎样?要知道,从“隐身对其可见”到“在线对其隐身”是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我的内心也很挣扎,可是……
有时候我就在想,当初和你成为朋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不知道让我回到过去,我还会不会去安慰那个失恋的你。如果知道结果是这样的,我一定不会。其实我真的没那么善变。身边有一个朋友,做了很多年的朋友了,一直很好,一直很欣赏他。我知道人和人不一样,但至少要活得充满朝气吧!
朋友,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的朋友-生活随笔
从小到大,我的伙伴有着许许多多,可是其中和我关系最好的,要属他,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认识的好朋友。
他今年也已经九岁了,他有一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他的名字叫作丁一。
虽然丁一只比我大了两个月。可是他就喜欢让我叫他哥哥。
但是他的个子很矮,只比我高了一点点儿。他有着一张瓜子形的.小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的,像两颗黑色的珍珠,眼睛圆溜溜的,使他看起来十分的机灵。嘴巴小小的,可爱极了。他还有着两道浓浓的眉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使人感觉到他蛮可爱的,一张爱说爱笑的嘴巴总是微微的张开。
虽然他个子比较矮,但是他喜爱打篮球、打乒乓球、踢足球、玩溜溜球等。这些球类运动,他通通都是无一不晓、无一不爱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习打篮球,一开始先要练习投球进筐,但是我总是投不进球到篮筐里面去。我的心里都快要着急死了。
就在这时,正好,丁一哥哥来了。于是我便和丁一哥哥一起在打篮球,他指导了我一下,然后对我说,他先给我做了一个示范,轻轻松松就进了一个球。我感到很崇拜他。我按照他教给我的方法,运用了正确的投篮姿势,最后,我终于进球了。我感到心里开心极了。
接着我又一个又一个的进了球,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快乐的时候了,因为我终于破纪录了,以前我最多最多只能够进一个球,现在我却可以进很多个球了。真是有长进了啊,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承诺完成了我的第一个球,从此我也和他一样喜欢上了打篮球。
丁一哥哥不仅球打得好,而且他也特别爱帮助别人。对待朋友也十分地讲义气。
有一次,放了学回家我和丁一哥哥在一起写作业。当我想起语文作业的时候,我翻了翻书包,发现没找到。突然,我才想起来自己的语文作业本落在学校里了,当时我就急得哭起来了,丁一哥哥安慰我说没关系,他帮我去学校里拿。然后他二话不说便赶回学校里,最终是他帮我拿到了语文作业本,我心里很感激他。因此他深得我们班所有同学们的喜爱。
虽然他现在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转学去了其他学校,但只要他一回来,我们还是一起玩一起闹,一起讨论学习吧事情。在我心里他永远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永远都会惦记他,并且我们俩的友谊也会天长地久!
文学家德伯里曾说:“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对图书倾注的爱,就是对才智的爱。”
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让我懂得是是非非,也是我想象力的源泉,我与书之间,还发生过很多小故事呢。
我写作业的地方有一个小书柜,几百本花花绿绿的图书,紧凑地摆在一块儿,常常吸引着我的目光,使自己禁不住放下手中的笔,抛开如山如海的作业,抽出一本,贪婪地读起来,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当然,有时不免会被妈妈发现。对付老妈,我也有自己的办法。你别看我看得津津有味的,其实我会时不时地停下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看是否有大人的身影靠近,听听是否有脚步声来临,在妈妈没进门之前,我便会把书准确地塞回书架,迅速拿起笔,假装写作业的样子,等妈妈走后,我就又看起书来。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我因为没能把杂志及时收好,被妈妈发现了,差点把我心爱的杂志给没收了。有了这一次教训,我以后做作业时便再也不敢开小差看课外书了。
我的小女朋友随笔
说到我的朋友,或许你不相信,大多数人们不相信,她的年纪才八岁,叫乡忆,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梳着两只牛尾辩,虽不时髦,但我敢说,她的牛尾辩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辫子。
她的父母来自边远的农村,据说那里到处都是山沟沟。所以,有了这样的牛尾辫,也就奇而不怪了。
我和她交朋友就因为她说了一句连大人也难以说出来的话。
我从漳州刚搬到石家庄,虽然我是晋州人,老家离这里不远,但我对石家庄并不熟悉,往往是办事才来石家庄,办完事后就匆匆忙忙回去了。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找一个邮局寄东西,也要一路打听着才能找到。那天,我找附近的一家中国银行,银行近在眼前也不知道,问一个路边散发传单的小伙子,小伙子说他是外地人,也不知道。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这时候,乡忆出现了,她正在和一个小女孩在玩踢毽子,听到我问路,便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我带您去吧。”
乡忆拉着我只穿过了一条横在眼前的大马路,便让我抬起头说:“您要找的中国银行到了。”真没想到,要找的这家银行就近在眼前。我连忙说:“谢谢您——小姑娘。”
小姑娘听到我这句谢谢,连忙紧张起来,接着摇头,摇头过后,继而恳求我说:“您能再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我问为什么?她说她经常帮人带路,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一声“谢谢”。我的眼睛立即湿润起来,连说了三句:“谢谢,谢谢,谢谢。”
我和她交朋友,不是因为我连说了三声谢谢,而是她的一句回答:“你的这三声谢谢,是我在石家庄听到的最干净的话。”然后,她蹦蹦跳跳地跑远了。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和银行打交道,每次来银行,总能见到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渐渐地我们熟悉了起来,知道了她的名字叫乡忆。我问她:“为什么叫乡忆。”她歪着头说:“我们一家从乡下搬到这里来的时候,妈妈肚子里怀着我,临行前家乡的亲人嘱托我爸妈,要经常回乡下来看看,不要忘了生他们养他们的乡下,所以妈妈把我生下来后,就给我取名乡忆,也就是经常怀念乡下的意思。”
我喜欢乡忆的童心,觉得童心才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心灵。每次见到她都会觉得很开心,每次见不到她,心里总是有种失落感。后来,下班尽量从这里绕,虽比平时要走的路远些,但能看到乡忆,还是很满足。
有次,看到乡忆,见她闷闷不乐,我便问她为何事伤心?她几乎要哭出来说:“今天没有小朋友和我玩了,我自个玩得好孤单。”
我这才想起来,今天并非礼拜六,为何她没去上学?我问乡忆时,乡忆反问我:“那您为何不去上学呢?”我郑重地告诉她:“叔叔已经在学校里学完了该学的,现在已经毕业了。”乡忆听了我的话,叹息了一声:“我也已经学完了我该学的,我满足了。”我追问:“你学了些什么呢?”乡忆说:“我学完了看这个世界,总看不够,总看不够……”
我不知道她的神情为何这样悲伤,看着她用小手擦擦眼泪说:“叔叔,您为何每天都来看我呢?”我被她的情绪所感染了,连笑也笑不出来了,我哭丧着脸说:“谁叫这里有一个我喜欢的小公主呢?”听到我叫她小公主,她忽然开心起来:“叔叔,您到底喜欢我什么呢?”我抚摸着她的满头乌发说:“从来都没有看到哪个女孩,能有你这么细密而乌黑的头发,你的头发长得真是太好了。”
她听到我称赞她的头发,苦笑了笑,忽然从头上掀下个假发套,她手里拿着假发套,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您要是喜欢就拿去做个纪念吧!”望着她没有一丝头发的光头,我一时惊呆了。她却笑得很开心:“您从没见过这么光亮的光头吧?”我忙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个八岁的、可怜的乡忆,居然是一个癌症患者,而且到了晚期,医生说她余下来的生命不足三个月了。她告诉我,他们一家从乡下搬到城里不到一年,家里就频发世故,爸爸在一次车祸中死了,肇事司机逃逸到现在也没有消息,后来她又得了这个怪病。妈妈是个出租车司机,为给她看病,多挣钱,没日没夜地加班挣钱。妈妈平时在这条路上来得多,也只为多看她一眼。她觉得时日不多,想多看妈妈几眼,每天就来到这条路上等妈妈。
我的眼睛湿润了,望着乡忆,悲伤中的乡忆,居然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
晚上的一天,天色很晚了,我忽然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在电话里她自称是乡忆的妈妈,她说了我和乡忆之间的很多事,她哀求我说:“乡忆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我想在她走的时候,看到她快快乐乐地走。可我居然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到。”
“乡忆给我说起过您,她说她和您在一起感到很快乐,也觉得很温暖,连我这个亲妈也比不上您。所以,我冒昧地恳求您,替我照料乡忆这最后的一段时间。这孩子命苦,缺少父爱,连话也说不全的时候,父亲就不在人世了。现在,现在……”电话那头,女人不忍再说下去,只是不住地啜泣起来。
我连忙安慰她:“大妹子,如果您信任我,就把乡忆交给我吧!”
以后每逢节假日,或者有了时间,我都会亲自去乡忆家里接乡忆,然后带着她去四处闲逛,只要她喜欢的',无论是看电影,还是去钓鱼,我都乐意奉陪。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人问:“这是你的女儿吧?”我赶紧摇头:“不是,这是我的女朋友。”然后对方吃惊,接着对我无休止的指责:“你变态吧,怎么会找这么小一个女孩做女朋友?”然而,他们听了我的解释无不唏嘘,连说感动感动。
其实,我也不愿意让乡忆做我的女朋友,然而这件事却是乡忆最先提出来的,她说:“大哥哥,你能满足我一个愿望吗?”看到她一副期待的眼神,我不忍拒绝,连忙点头,竟不问她所求何事。听了她说出来的愿望,我深感荒唐,但听到她说:“我在这个世上没有几天了,如果有幸做你的女朋友,也就觉得被人爱过了,即使将来走了,也不觉得再有什么遗憾的了。”
“这么小的年纪,你怎么连爱情也知道。”我吃惊地问她说。
“如果我晚知道一些,这个可爱的世界就不属于我了。”她有些近乎忧伤地说。
我在叹息中答应了她的要求,但补充了一点的是:在女朋友前边必须加一个“小”字,这样一加,她就是我的小女朋友了。
在和乡忆交往的日子里,留给我的记忆里也不尽是痛苦,也有很多的快乐时光,这段时光感觉很快乐,几乎影响我的后半生。比方说,我感觉到黑暗来临的时候,会让乡忆给月亮打个电话,让她问问月亮在不在家?乡忆马上拿起桌上的电话,装模作样地嘴里嘟噜了一阵子,然后说:“月亮说昨天晚上绕着地球转了一大圈,今天累了闭门谢客,谁也不见。”
我顿时大笑,笑得连眼泪也喷出来了,一时竟然忘记了面对着的是一个生命不长久了的孩子。
小孩的心是透明的,心里边装着啥,一看就会知道。有一天,我们在外边玩了一整天,准备把乡忆送回家时,乡忆忽然说:“我不走,我要留在你家里睡。”我同意她留下来,她居然得寸进尺,非要我抱着她睡,并且给了我一个非常充足的理由:“我想在离开这个世界前,享受一下爸爸的怀抱是怎样的。”于是这晚,我的怀抱变成了一个爸爸的怀抱,那么宽敞,足以容纳世间的任何痛苦和幸福。
后来,我再带乡忆去外边玩,遇到路人好奇地问:“你女儿啊?”我还未做回答,乡忆便抢着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不等我解释,路人中有认识我们的人,便悄悄地和另一个路人耳语了一阵,然后就会看到问话的那个路人不住地抹起了眼睛。
想起第一次带乡忆出门,看到喜欢的玩具什么的,摊主说:“让你爸爸给你买!”她会立刻否认:“他不是我爸爸,他是我的男朋友!”从坚决否认到毫不犹豫,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不已。
在乡忆生命垂危的时候,坚持不让送医院,她说她不喜欢医院的那种药水味。晚上一点钟忽然接到了乡忆妈妈的电话,说乡忆不行了。看到乡忆时,她已经很微弱了,连说话的力气也很费力,乡忆的妈妈守候着她,不住地抹眼泪,看到我来了,连忙起来招呼我说:“感谢你这些日子以来,扮演的这个父亲的角色,花那么多时间和心思与我女儿交流,带她去游泳,打球,跑步,让我的女儿得到了父爱,她离开这个世界时已经不遗憾了。”
乡忆听到我的声音后也睁开了眼睛,她给我提出了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请求:“你能再抱抱我吗?我觉得你的怀抱就是我以后的家,以后我在天堂里忽然想家了,就会想到你的怀抱。”
今晚是一个月圆夜,乡忆让我抱着她出去转转,想最后看一眼月亮,因为她害怕黑夜,想在走的日子里亮亮堂堂的走。我征求乡忆妈妈的意见,乡忆妈妈肯定地点点头。
抱着乡忆,我们来到了经常去的小河湾,沿着小河走了好长的距离,乡忆依偎在我的怀里,声音微弱的说:“我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几分几秒了,请你以后一定不要忘了我,以后想念我的日子里,就想想今天晚上这轮月亮,这是今年最美最圆的月亮,它将倾照着我去天堂的路。”
就这样,乡忆在我的怀里溘然而逝。这是我经历的月亮最圆的一个晚上,也是我经历的流眼泪最多的一个晚上。
一年后,我谈了一个女朋友,喜欢她的唯一一点就是和乡忆长得有点相像。后来,我们结婚了;又是一年过去,我们有了一个女宝宝。三岁的时候,女儿会牙牙学语了,说的最完整的一句话就是:“爸爸,抱抱!”我敞开怀抱抱住女儿的一霎那儿,感觉远逝的记忆又回来了,好像怀中拥抱的不是女儿,而是乡忆那颗依旧跳动着的心……
我的动物朋友随笔
我们家来了一个客人,它是一条可爱的小金鱼。为什么这么一条可爱的小金鱼却叫“胡子爷爷”呢?因为它嘴部黑乎乎的,像长了胡子一样,除了它那黑色的胡子外,它全身都是金黄色的,金黄色的鱼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一颗颗耀眼的宝石。还有那条大尾巴,像纸一样薄,好似一不小心就被撕破,但这仍阻止不了它的優美。
“胡子爷爷”很调皮,正所谓“人老心不老”,每次喂食时它总是将所有食物全部吃光。他总是先静静躲在水底,假装一脸不在乎,等我将鱼食倒入水中时,它就不顾一切地向着鱼食奔来,鱼缸里顿时掀起了一阵水花,鱼儿们来了一场“抢食大赛”,“胡子爷爷”占领上风。不好,一号开始发起进攻,二号、三号也不甘示弱,胡子爷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所有的食物一口吞光。我无可奈何地将“胡子爷爷”转移到它的单人间,不然其它小鱼就没有吃的.了,可搬家也不容易,它在鱼网里乱跳,差一点儿摔了下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转移了位置。
“胡子爷爷”游泳速度非常快,我经常将它们放到大水池中,因为那里位置更大些。有一次,鱼儿们来了一次游泳大赛。预备,开始!我一声令下,鱼儿们动都没有动,我开始说其它国家的语言,英文、日文、韩文、外星文……它们却都无动于衷,在我将要放弃时,“胡子爷爷”向其它的鱼儿摆动了一下自己的优美的尾巴,鱼儿们便立马冲了出去,争当“第一名”可胡子爷爷“嗖”的一下游到了终点,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就是我的朋友——“胡子爷爷”,你喜欢它吗?
我的朋友山东人随笔
他是山东人,我们相识已有二十五年了。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们就相识。后来因我的工作变动,我们有十多年没有相见,但他的形象和人品一直在我的记忆中------
那年,我受县委组织部的派遣,到本县杨郢乡挂职。杨郢乡位于来安县北部山区,在江淮分水岭东端,面积101平方公里,是一个比较偏远的山区乡镇。那里交通闭塞,也是一个经济较落后的革命老区。凡在那里工作过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体会:“听了不愿去,去了不想回。”杨郢虽然贫穷落后,但那里的人淳朴善良,性格豪爽。我把她视为我的第二故乡。乡政府坐落在塔山脚下,是四面环山的一块盆地。虽然不能和秀丽的“楚地”相媲美,但也有一方的“桂林”山水之灵气,这里有1.9万之多的乡亲父老。
在杨郢乡,我的职责是发展乡里的工业经济,也就是挂职的工业副乡长。为了开发乡里的林果经济,我认识了我的朋友宋金叶。他是县委县政府从山东苍山县请来的八名林果技术员之一,他们一行是来为我们杨郢乡开发林果经济的技术能人。在八名技术员中,他的身材比较痩弱,但他是个地道的山东人,虽然他不是山东大汉,但在他的身上完全可以体现出山东人的性格。他给人第一眼感觉,就是很精明能干。由于要开发乡里的林果经济,平时我和接触较多,也很赞赏他的为人。
我在杨郢期间,我们乡满山遍野都是果树。在果园里,有板栗树、梨树、桃树、山楂树……我记不清还有什么果树。每当果树开花时节,我们俩就相约到果园里赏花。桃花是春天的信使,千姿百态的桃花开得率真,开得优雅,开得义无返顾。它的艳丽装扮春天,给人铭心的记忆。一切都是心醉的颜色,透过桃花骄艳的花瓣,嗅着花儿送来的淡淡花香,沁人肺腑,惬意舒畅。几只蜜蜂在花间穿梭采蜜。嘤嘤嗡嗡的,飞过来飞过去。怒放的'桃花,撑远了我的天空。我不由地想起唐寅的《桃花诗》,“------清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梦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桃花不但装扮自己,更装扮了我的心情,令人陶醉,让人流连忘返。
那时我的家人和亲友们,每到夏秋季节,都能品尝到我们杨郢的鲜果。在收获季节杨郢的满山遍野,到处是硕果累累的丰收景象。这一切都是山东林果技术员老宋他们的功劳。后来由于工作变动,我回到了县城。一晃十年,我和老宋没有相见。常言道,山不转水转,人不转腿转,没想到我们又转在一起。
去年春,我滁州的一位朋友老盛兄约我到他的农庄观赏桃花。老盛一见到我就说,“今天我要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他是你们来安搞林果的,是我的合伙人”。我乐意地说,“行,那我又多了一位新朋友”。就在我俩说话间,外面来了一辆轿车,从车上下来一拨人。我的朋友老盛兄立即上前给我介绍说,“这是我的合伙人,是你们来安县林科所的的宋所长------”。没等我朋友老盛兄说完,宋所长立马上前握住我的手,“哎呀,这是我的老乡长------”。我也很惊讶,不知说什么,只是紧紧握着他的手。没想到这位新朋友尽是我在杨郢乡的老朋友宋金叶。真是“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我们的相见真是不也乐乎。
中午席间,我们推杯问盏不在话下。有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在叙旧的同时,我了解了他们的合伙项目。宋和盛俩合计在我们来安的龙山桃庄村承包2500多亩山地,他们要开发皖东最大的林果基地——桃丰农业合作社。对他们的计划我十分赞同,因我了解他们的技术和经济实力。兴奋之际,我们约定三年后到他们的桃园吃桃子。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又是一年桃花开------
喂------宋所长吗?,“对,是我呀,老领导有事吗?”,对方传来热情的话语。昨日,我拨通了宋所长的电话。我告诉他,“县文联和作协要去他的农庄搞采风活动,顺便给他也搞搞宣传”。听说我们要去他的农庄,他十分兴奋,电话里连声传来:好,好,好。他表现的热情而激动,热烈欢迎我们去他的庄园采风。
上午8时,我们来到龙山桃丰庄园。一走进桃园,这里已经是一片繁忙的景象。数十名员工正开心地忙活着,他们正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桃园里弹奏着“丰收的乐曲”------
在桃丰庄园,目光所及,全是桃树。桃树普遍低矮,树冠开阔,树枝横展,桃子缀满,桃香淡淡。有的桃子成熟了,上面挂着细密红色的绒毛;有的桃子犹抱琵琶半遮面,掩映在狭长绿叶之间。他的桃园引进的有“大红桃”、“金澳”、“春雪”、“中油4号”、“中油9号”等桃树新品28万多棵。分早熟、中熟、晚熟三类品种,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满足市场需求。我站在田间的小路上,一股沁人心扉的桃香扑鼻而来。丰收是满眼的希望,纯美的果园间,润泽的土地里,收获的景象令人兴奋。
据县志记载,当时来安县北区是一片荒凉山野,土肥林密,尚未开垦,且无人居住。后有山东人口的进入,使北区即今天的二十里长山,从此有了袅袅炊烟。他们男耕女织,很少和外面的世界打交道,主要是交通不便。来安县城与北区通车是五十年代末,清朝之前无路可走,皆为悬岩峭壁。山东祖籍的农户在长山人口比例70%以上。桃丰庄园以桃庄村为中心,沿312国道东西纵横,整体面积约3000多亩。桃园的桃树品种极为丰富,以冬桃、水蜜桃、艳红最为出名。据宋金叶介绍,来安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龙山属丘陵区,土质差,种庄稼产量低,但是非常适应种植果树。上世纪90年代,他就给当地农民免费提供农林技术、树苗,村民种植桃树形成规模,成就了今日千亩林果园。种植桃树给村民带来可观的收入,桃子被当地农民亲切地称为“铁杆庄稼”,是桃子成就了他们的致富梦。这不,由于我们村的桃子口感好、皮薄肉嫩,广东等外地的水果经销商早慕名前来订购今年的冬桃产品。宋金叶和他的伙伴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目前他们正在筹划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让南来北往的客人春赏桃花、夏摘果实,放松身心,在乡村的怀抱享受美好生活。憧憬未来,宋金叶和他的伙伴们信心满怀。
我的朋友宋金叶他来自山东,他的青春奉献给了亘古及今的长山。
我的朋友生活随笔
快乐时我会想和她分享;寂寞时我会想找她聊天;痛苦无助时她亦会放下一切来陪着我,直到我舒开眉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洁。
我们很小就认识,那时我们一起有四个要好的小朋友,大人们笑着喊我们“四人帮”,呵呵,因为我们总是一起出没,一起玩。从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可是还没到毕业“四人帮”就散了,只剩我和洁还不离不弃到现在,想想还真是不容易呀!十年的朋友了啊,这期间我们写的信件就上百封,之后通讯方便了,我们就开始用电话、手机或是有空上哈网见个面。我参加工作早,她还一直坚定她的梦想:读书上大学。虽说道不同,但我们还是互相鼓励一起进步。
今年对于我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身边最亲的人都遭遇了人生最残酷的`事,眼看着他们痛苦,而我却无能为力,多么嘲讽人啊!有段时间,我每天三点一线地跑,洁知道后,二话不说从学校赶来陪着我,跟我一起来回奔波,一起熬夜,一起在车上打瞌睡,看着她,我很想说点感激的话,可她却告诉我:朋友是你快乐时最容易忘掉的人,是你痛苦时第一个想找的人,是给你帮助不用说谢谢的人,是惊扰后不用心怀愧疚的人。
她今年毕业了!一个人去了外地,偶知道她很孤单,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我还想对她说:洁,好好干,你一定行的,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面对!你说过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啊!一起努力!
情感随笔:我的朋友
人在每个不同的阶段,都会遇到一些人,在经历岁月的洗礼后,逐渐变成朋友。然后你们互相陪伴着走过一段路,在下一个分叉路口时,轻轻地抱一抱彼此,道一声“珍重”,各自踏上不同的征程。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又是一个杨花渐开的季节。在去年的这个季节,毕业潮水随着杨柳的飞絮席卷而来。
记得那是六月,恰逢初夏,杨花早已落尽,树木已郁郁葱葱,闺蜜和她的妹妹来到我租的小屋,没有丰盛的晚宴,只是一顿精心准备的家常便饭。那是我第一次以社会人的身份招待闺蜜。
因为初入社会,所以我并没有专门请假为闺蜜践行。第二天,我照常早早就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后,和闺蜜说了一声“再见”就出门上班去了,并没有即将长别的伤感。总觉得那不过是一次寻常的'分别,过几天就又能相见了。
等到晚上下班回家,看着收拾好的餐桌,叠好的被子,已经拿走的行李,我才意识到天南地北的我们将要很久不能见面了。
最近,昔日的一个朋友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在梦里,她还是圆圆的脸蛋,长长的头发,我们在教室里,在回家的路上一起讨论着巴金的家春秋,讨论着《骆驼祥子》中那个胖胖的虎妞,我们还和以前一样亲密。
她是我青年时代的好朋友。她很爱读书,在她的影响下,我也爱上了读书。那会儿我们总是一起走在田垄上,津津有味儿地谈论着各种书籍。我们一起为三毛如痴如醉,一起傻傻的做着一个“红痴”。
记得有一次,我看完了周汝昌先生的一本红学书籍,内心十分激动,放下书后就立即跑到她家,把读书感受和她说了一通后,心里才痛快。
那会儿看到一篇文章,说老舍在挚友死后,曾三次回头给挚友上香,他说,以后再也没有这样一个朋友了。我也曾跟她说:“以后你不在了,我该怎么办?”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还是分道扬镳了,如今再见,已是形同陌路。
工作之后,大家都比较慢热了,由同事转为朋友,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幸,我身边的同事大多都是性情中人。我们一起工作,一起逛街,一起诉说生活种种,一起分享喜欢的书籍。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也相继奔向了不同的高处。
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朋友也是如此。慢慢的,你会发现,临别前的一句“以后要多联系”,只不过是在说:再看我一眼吧,从别后再见已是遥遥无期。即使日后再相逢,我也不再是如今的模样。
我的朋友友情随笔
朋友,像水和空气对于生命一样的重要。人如果没有朋友,就会孤独而失去快乐。
曾经,一年级开学的时候,因为没有朋友在一个班,我好紧张孤独,我好渴望有几个幼儿园的朋友。因此,我急切地向不认识的新同学热情地打招呼,有的同学因为害羞冷落了我,有的同学就很同样热情地回应我。“你好!我叫王思颖,你叫什么名字?”,不用猜,我的回答当然是“我叫王润,很高兴认识你!”,就这样,我、王思颖、孙莹颖、王宝颜成为了好朋友。
朋友的力量是强大和温暖的:一年级我摔伤了,是他们扶我去医务室;每当我被别人欺负时,是他们挺身而出。
时间就像一只快速飞翔的小鸟,转眼间,我们上三年级了。这时班上新转学来了一个新同学,她的名字叫蔡一宁,因为新来,经常将同学的名字张冠李戴,弄了不少笑话。我就与王思颖等几个好朋友经常帮助她,最终我们都成了好朋友,而蔡一宁又成为这些朋友中我最喜欢的朋友。
可是,就是我们这些好朋友差点因为一些小小的不愉快闹翻了,原来要做朋友也是有窍门的。
谦让是维护友情的'良方。有一次,我与蔡一宁为一件小事互不相让争吵得面红耳赤,到了差点就绝交的地步。孙莹颖就来劝架说:好朋友要互相谦让,不能吵架,不然就不能做朋友了。通过这件事我若有所悟,从此再没因为不愉快与同学争吵,而是用谦让取得别人的谅解,并最终收获了友情与快乐。
分享获得更多的朋友。一天,因为蔡一宁与我和王宝颜玩的时间稍稍多了些,有点冷落了孙莹颖,孙莹颖生气了对我们吼道:“你们两个人一个成绩不好,一个讲话有鼻音,蔡一宁不要再与她们玩了”!我与王宝颜一听就气炸了,就指责孙莹颖:“是蔡一宁喜欢与我们玩,你真不讲理”。孙莹颖说:“那我们就竞争,看谁有本事抢到蔡一宁”。我与王宝颜咬紧牙关说:“抢就抢,谁怕谁”。争吵之下,蔡一宁似乎变成了我们争夺的玩具。就在我们吵得不可开交时,蔡一宁说:“大家不要吵了,我们四个一起玩,一起分享不好吗”?一场不愉快就这样化解了,我们四人现在还是好朋友。
帮助朋友才能使友谊长期保鲜。一次,王思颖脚髌骨骨裂,不能走路,她所有需要跑动的事情就成了我的工作,拿放东西、扔垃圾,扶她去厕所等等,总之,我的脚成为王思颖的备胎,在她“抛锚”的时候,及时派上了用场。因为这次经历,王思颖一直与我“心心相应”,成为拆不散的好伙伴。
我喜欢我的朋友们,你们呢?
我从前的朋友随笔
我有一个朋友她叫李红.她可以说成是我的发小,我俩从小就在一起玩,生气的恨如敌人,开心的时候亲如姐妹。不过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便各自成了陌路人。虽然有时会在一起聊聊天,但是都是关于学习方面的`,平时互不相理。如果说一段友情无缘无故破碎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的确我和李红的友情也正是应为一件事而破碎的。
“whatareyoudoing?”下了课闲来无事的我找李红玩,走到她身边时看见她手上拿着一包饼干,忽然脑袋上起了个电灯泡。为了逗她开心我就像只小蜜蜂一样围着她身边转来转去,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吃什么呢?我也要吃,还有没有”起初我还看到李红笑了,一边笑一边说:“没有了,你别围着我转了我要晕了。”听了这句话后,我还是转转,结果当我最后一次转在她面前时他一把把我推到了暖气包旁,当时我还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结果等我缓过神来就听见她说了一句“我说了没有了就是没有了,偶知道你是想逗我开心,但也要换个方式,我今天的脾气不是很好,你还在我面前转来转去你真是太讨厌了。”听到了这句话我整个人顿时僵住了,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躲避着班里人异样的眼神。
就这样我们一直在冷战,上学不在一起,放学不说拜拜,要是在以前的话我们一天冷战都承受不住,早就和好了。可是这次一直都没有,看来我们已经做好了永远不当朋友的准备。
一次偶然,我看到了李红的作文当我翻开时第一篇写的就是关于我的,具体详细内容我已经说不清了,不过有一段我记得很清楚她是这样写的:
“徐学莉我们和好吧,我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真的很怀念。上次是我的不对。我不应该推你,请你原谅我!”
看完这篇作文我顿时热泪盈眶,同学看见了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回答,我一直在想:李红,你可曾知道你所说的话正是我想对你说的我只是没有勇气而已,其实我早就想原谅你了!
现在,李红是我们班的当红明星,她和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女生做朋友,我一直看着观察着她们发现对那个女生比对我还好,不过我也认了。每当同学问:“你看现在李红和小明做朋友你不生气吗?”对于这样的问题,我的回答只有一个“呵呵,没关系!”
★ 我的朋友随笔作文
★ 三个朋友随笔
★ 朋友的随笔
★ 怀念朋友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