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待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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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待所管理规定

篇1:学院招待所管理规定

学院招待所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学院招待所统一由教育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条接待住宿对象:教师、工作人员、教职工的亲友、外地学生家长及个别特殊情况经校办或集团办批准的人员。住宿人员要提前预约。

第三条 住宿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一律凭校办或集团办批准来客住宿申请单,由教育服务公司给予安排,否则不予接待。

第四条 住宿管理费标准:教师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关系需要住宿的,经校办或集团办批准,可予以免住宿费;其他人员按每人每天伍拾元人民币计收。所有住宿人员另收住房押金壹佰元人民币,退房时返还。

第五条住宿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到教育服务公司登记、付费、安排房号床位,教育服务公司方能交钥匙入住。

第六条凡在招待所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招待所内不得喧哗、吵闹及发生其它妨碍安宁之行为;

2、住宿人员自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3、保持房屋内外整洁卫生,不随意在公共场所涂写和张贴,不随地吐痰、扔果皮杂物;

4、住宿人员应爱惜使用本招待所内设备及用品,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和遗失,须照价赔偿;

5、住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黄、赌、毒品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危险品及宠物进入招待所;

6、退房时间为住宿期满当天下午两点之前,住宿人员退房时,须经管理员验收住房,办妥退房手续后方能离开;

7、住宿期间,如违反上述规定,教育服务公司有权终止其住宿权利,并向校办或集团办反映有关情况。

招待所管理制度

一、办理住宿登记,要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不得私自转让床位给他人住宿或留宿亲友。接见来访人员,请办理来访登记。

二、按标准交纳住宿费。属培训性质入住招待所的宾客,收取钥匙押金20元,其他宾客收取住宿费及钥匙押金100元。

三、为预防失窃,请宾客妥善保管好财物,在暂离招待所时请关好门窗。

四、请节约用水、用电,在离开招待所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水龙头开关。

五、请保持招待所环境的整洁。不得在招待所内酗酒滋事,生火煮食,私接电源。不要在招待所内大声喧哗,高音收放电视、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腐蚀性物品带入招待所。

七、自觉遵守学院各项治安管理制度,严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和公安人员的调查。

八、爱护招待所内的设施、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招待所物品损坏、丢失赔偿价目表>>照价赔偿。

对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招待所工作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应予以劝阻或依章处理。对构成严重扰乱招待所治安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篇2:招待所管理规定

招待所管理规定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所长(代理所长)岗位职责

1、在后勤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所工作,布置任务、处理日常事务、总结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3、检查设施及日常用具,若发现破损、短缺,及时汇报,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合理地使用,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做好对客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5、管理好招待所的收发物品和帐目;掌握客人的流量;按时催缴各种款项;按月清理收入并上缴财务。

6、认真听取客人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7、对招待所的安全和综合治安负责。

(二)服务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接待好客人,为其介绍房间的床位、设施和收费标准。

2、负责对客人按规定登记、收费,并安排好房间,填写旅客住宿通知单,通知客房服务员将客人引进房间。

3、负责服务台前厅、底楼房间、走廊、盥洗间、厕所、门前绿化带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及保洁工作。

4、负责观察出入人员是否是当日住入招待所的客人,对来访的人员要问清来意,方能上楼。

5、负责对客人打电话按规定登记、收费或通知客人接听电话。

(三)客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房间、走廊、楼梯、盥洗间、浴室、会议室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工作。

2、负责为客房、会议室供应开水,分发有关洗濑用品。

3、根据服务台旅客通知单,带领客人到客房,介绍室内的设施和用品;当客人离开招待所的时候,应该清点物品是否齐全、设施有无损坏,并在住宿通知单上签字。

4、客人即将离开招待所的时候,立即通知服务台办理离所手续,协助服务人员结清有关部门费用。

(四)招待所保安岗位职责

1、在招待所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招待所治安的防范工作。

2、负责夜间旅客进出开门、关门工作。

3、旅客与服务人员发生争吵的时候,负责调解、疏导工作。

4、接待旅客要有礼;,上班的时候不看书、报;不嘻戏打闹、闲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在睡觉前必须检查招待所的门是否上锁、旅客是否关好房间的门。

6、早上上班时间:8:00;晚上上班时间:冬季7:30夏季8:00;实行两班轮换制。

7、若招待所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根据情况要报告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8、负责完成学院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对工作人员职责、卫生及其他的要求

(一)职责要求

1、树立职业道德,一切为客人着想、乐于助人、一视同仁。

2、接待客人的时候做到主动、热情、周到、礼貌、耐心、有问必答。

3、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接待和安排好客人的住宿。

4、熟悉本人工作服务的程序,并严格按照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5、若房间内无人,不得随意翻动客人留在房间的物品。

6、若发现离开招待所的客人遗留了物品,应该主动交到服务台,并妥善处理。

(二)卫生要求

1、打扫卫生必须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先铲后扫、先抹后拖的顺序进行。

2、要求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有序、清洁无污垢、窗明地净;墙壁、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卧具干净、卫生,做到“一客一换”。

3、要求盥洗间、浴室无积水,厕所无积尿、便;地板、盆、池和便槽要见本色;供水、排水管道要畅通;楼梯间、走廊的照明设施要完好;痰盂、地面要干净。

4、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

5、按要求对有关的设施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的时间记录。

(三)其它要求

1、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2、没有登记、交费的人不允许住宿(特殊客人经学院同意后方能住宿)。

3、严禁异性客人非法住同一间房。

4、严禁在招待所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乱纪的活动。

5、严禁在客房内使用自带的电器和明火。

6、节约水电,招待所工作人员不允许自炊或烧电炉。

三、工资及其有关待遇

1、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标准:正式职工工资的固定部分为基本工资;临时职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工作时间在半年内,其基本工资为460元;半年到一年的,其基本工资是480元;一年以上的基本工资为500元;正式职工与临时职工的超时报酬和奖金与当月的营业额挂钩,按营业额(含培训收入)的1、1%计算发给。

2、夜班费为每人每晚6元,按实际的值班天数计算发给。

3、电话费的支出部分由两班的工作人员平摊;若有余额,按本人余额部分的25%计算发给。

4、若遇到节假日的情况,按法定节日的天数计算发给;若遇到特殊的情况需要加班,按每人实际加班天数计算发给(每天加班费为20元)。

四、惩罚规定。

1、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互相吵骂,发现一次,各扣发5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按营业额提取的工资部分。

2、工作人员与客人吵架一次,扣发100元;当月两次以上,取消当月按营业额提取的工资部分。

3、招待所工作人员的家属或亲戚与客人发生争吵一次,扣发5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按营业额提取工资的部分。

4、工作人员在上班的时候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一次扣发3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按营业额提取工资的部分。

5、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打麻将或从事其它的娱乐活动,一次扣发50元。

6、客人的物品被盗,根据责任大小,对有关工作人员处以10至50元以上至被盗总金额以下的处罚或赔偿。

7、若有客人反映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意时,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该工作人员造成影响的大小,扣发20至50元。

8、若有客人来住宿,当班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安排住宿的,除没有当天的夜班值班费外,扣发50至100元。

9、开住宿发票未按规定办理的,发现一次,扣发200元,并解除其工作。

10、若有客人住宿后交了费而未开住宿发票的视为贪污,发现一次,扣发200元,并解除其工作。

11、在一个月内,在检查卫生中有不合格的,发现一次,扣发20元;两次加倍,依此类推。

12、若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电话费而不入帐的,发现一次,扣发10元。

13、若客房服务人员发现客人在住宿后未登记或缴费而不向后勤处及时反映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

14、若电话费的支出部分由两班工作人员平摊后有差额的情况,则由当班的工作人员按本人的25%赔偿。

15、若客人住宿时损坏公物或招待所因丢失东西未赔偿到位的,责任人应该照价赔偿。

16、若招待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擅自在招待所内自炊和使用各种设备,发现一次,扣发当天值班人员50元。

17、属非招待所内正常用水,发现一次,扣发当班工作人员10元。

18、若发生了以上未提及的失职行为,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五、其他

1、为了提高招待所的效益,尽量减少空床位,调动经纪人的积极性,若经纪人每次介绍来住宿的客人在10人以上,可以按住宿费用的6~8%提取劳务费。

2、确因工作原因住本招待所或需要减免的情况,必须经院领导和后勤管理处同意,方能减免费用。

3、会议室租金及服务标准:大会议室每半天收取50元;小会议室每半天收取30元,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按收入的10~20%提取给招待所,由所长掌握并按工作量的多少支付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批量住宿的客人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可免费使用会议室。

篇3: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公司业务往来及临时客人居住,公司综合办利用空闲宿舍作为临时招待所,为加强管理,规范住宿环境,特制定招待所管理规定。

一、住宿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一律凭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由综合办给予安排,否则不予接待。

1、外单位业务联系人员由业务联系部门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员工特殊情况需要暂住时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报综合办分管领导审批;

二、入退住手续:

1、外来人员来司入住,须相关部门提前1天申请,员工须提前1天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入住。

2、到公司财务部交纳住宿押金,预计住宿时间在一周以内的交纳押金100元/人,超过一周的交纳押金200元/人,并持交款证明到宿管值班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3、填写《入住登记表》,客人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宿管员核对信息并注明客人入住时间、房间号,发放房间钥匙。

4、退房时,客人应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房间物品。清点完毕后,客人归还钥匙,宿管员返还押金证明或开具缴费通知。

5、客人持押金收据和缴费通知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结清房费退还押金(无发票)。

三、收费标准:

1、公司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晚上住宿的,可以免费暂住在倒班宿舍楼;如申请入住公寓招待所的,需交纳住宿费每位20元/天,原则上暂住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外来人员:入住倒班宿舍楼按照10元/人/天交纳住宿费,住宿公寓招待所的按照30元/人/天。住宿时间超过15天的按照每人20元/月收取水电费。

3、经领导批准可免费入住的业务客户可不收取住宿费但须交纳押金,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领导批准。

4、住宿者应保管好钥匙,如该钥匙遗失,须交纳钥匙工本费10元。

四、入住规定

1、住宿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由于人为损毁或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毁的,要照价赔偿。

2、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电器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器具;并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及管制类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所内。

4、招待所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转让床位。禁止赌博和其它违法之事,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它规定按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

1、来宾入住招待所申请单

2、入住招待所押金条

篇4: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了规范基地公司宾馆的各项管理工作,便于公司机关员工出差以及分公司员工家属探亲的住宿安排,制定公司宾馆管理制度。

2公司宾馆接待范围

2.1对内接待公司人员因公出差住宿;

2.2公司安排的接待住宿;

2.3接待地方政府、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客人用;

2.4员工家属探亲住宿;

2.5公司宾馆不对外接待。

3 住宿接待标准

3.1客房使用标准,地市级政府领导、集团公司领导、公司安排接待的重要客人、公司主要领导住大套房;县、处级别领导住小套房;公司中层干部及地方政府、相关业务管理部门领导住单人间;公司部门(单位)一般员工住双人标准间。

3.2烟、水果标准,公司领导和地市级政府领导住宿接待用烟为黄盒芙蓉王或蓝好猫,接待水果为当地时令水果(一盘);公司部门(单位)负责人及随行人员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提供烟、水果。

3.3收费标准,为了补充公司宾馆日常消耗品、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公司宾馆住宿实行收费制。收费标准暂按套房每套每日360元,单人房每间每日200元,标准双人房每间每日200元。

3.4客房内有偿提供零食、饮料、扑克等,物品明码标价,住宿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退房时一并核算费用。

4接待制度

住宿接待实行住宿接待审批制和住宿接待物品领用审批制,由住宿人员按照接待标准填写“接待汇总表”;服务员填写“住宿接待物品领用审批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逐级签字确认。审批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服务员准备客房用,一份作为记账凭据,一份交综合管理室存底。

4.1因工作和业务关系,其他部门(单位)及地方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在分公司安排住宿时。由业务对口部门按住宿接待流程安排住宿,原则上现金结账,不接受签单。如需签单,应提前填写“接待汇总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住。

4.2因公由某部门承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等需要签单结账的,首先应填写“接待汇总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住。

4.3分公司内部员工因公住宿的,需填写“住宿审批单”,经单位负责人、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住。

4.4员工亲属住宿由员工本人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70%收取,暂不提供发票。住宿期间遇到公司举办大型会议,或者公司因公出差人数较多房间不够时应无条件退房,保证公司接待用房。

4.5住宿人员到公司宾馆前台办理入住手续,缴纳住宿押金,标准为200元/间。

4.6 住宿人员退房应按规定在公司宾馆前台办理退房手续,根据服务员检查结果确定是否有客房设施损毁情况,是否消费客房提供的有偿消费品,如有发生则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住宿人员补缴。并在《签单账目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消费。

5费用报销及使用

5.1公司出差人员入住时必须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和退房手续,签字确认《接待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分公司留存,作为对账凭证;另一份经汇总后由公司相关部门复核,并以此作为出差报销依据。

5.2分公司每月末汇总入住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在延安市税务局按约15%的税率代开发票,与《接待汇总表》一起作为报销凭证,统一在公司财务部报销。

5.3公司安排的对外接待和会议住宿,由具体承办部门统一办理《接待汇总表》,并遵照上述报销程序办理。

5.4驿站收入部分用于列支公司宾馆日常运行管理费用、驿站消耗品支出,招接待水果、服务人员的加班工资、分公司出差人员在员工餐厅发生的费用(包括出差人员每人每天60元或30元伙食费)、员工会所的消耗品、活动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和政府管理部门人员来员工会所发生的接待费用等。

5.5公司宾馆、员工会所、办公楼的维护,外立面的保洁,员工餐厅的厨具、餐具补充等费用由分公司申报年度队站经费计划,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6公司宾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6.1采购范围:公司宾馆日常生活物资和接待所需物资。

6.2采购费用主要来源于公司宾馆房费。

6.3需求计划编报

6.3.1物资需求编报按规定的格式填报,注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

6.3.2日常生活性物资需求计划由驿站管理人员填写,每月20日前上报综合管理室审核,再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6.4采购计划编报

6.4.1采购计划由综合管理室根据需求负责编报,每月22日前完成。

6.4.2综合管理室在按规定汇总采购计划时,要与相关编报人员沟通,及时解决编报中遇到的问题。

6.5计划实施

6.5.1物资采购计划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室按规定实施采购。

6.5.2紧急物资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可采取后补办审批手续。

6.5.3凡采购回来的物资均由综合管理室统一入库,并按计划和接待所需进行配发。

7服务人员加班补助

7.1服务员加班主要分为用餐接待、住宿清洁和夜班服务。

7.1.1用餐接待

7.1.1.1用餐接待期间包厢内每桌配二名服务员,大厅每两桌配一名服务员负责现场服务。

7.1.1.2用餐结束后负责现场服务的人员要及时清理餐桌卫生,并对餐具进行清洗归位。

7.1.1.3服务员加班补助为包间内一桌80元,大厅一桌40元,自助早餐部分以10人为一桌进行计算。按照系数管理人员

1.2、服务员1.0来进行加班补助核算。

7.1.1.4需外聘服务员的,其费用将从服务员补助中扣除一半,另外部分由公司承担。

7.1.1.5大厅一桌服务属服务员日常工作,不计入加班补助中。

7.1.1.6服务员加班补助核发由分公司对每次服务进行考核,达标后方可发放。

7.1.2住宿清洁

7.1.2.1住宿清洁主要包括来客后的房间卫生清洁、物品更换和床上用品的洗涤(日常卫生清洁不含在内)。

7.1.2.2按标准对服务人员进行加班补助,给以每间房一天

2.5元的加班费。

7.1.2.3两间以下(含两间)客房清洁属服务员日常工作,

不计入加班补助中。

7.1.3夜班服务

7.1.3.1夜班服务主要包括来客期间服务人员在驿站大厅留守值班。

7.1.3.2此项工作按标准对服务人员进行加班补助,给以每晚10元的加班费。

8公司宾馆运行管理

8.1服务人员职责

8.1.1驿站前台服务人员负责客房的使用管理,凭审批后的“住宿审批单”为客人安排客房,无审批单严禁私自开房。

8.1.2驿站前台服务人员收取客人缴纳的住宿押金,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保管现金。

8.1.3服务人员在客人退房时应认真核查房间设施情况、房间内提供的消费品使用情况,并在“退房核查小票”上签字后及时交驿站前台,以便及时办理退房手续。

8.1.4驿站前台服务人员根据“退房核查小票”列明内容,核算客人应付费用,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押金退付手续。

8.1.5确认客人的入住天数,在客人签字确认后及时送交综合管理室留存。

8.1.6服务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每日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定期消毒。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

8.1.7服务人员做好驿站内门厅、走廊、楼梯、洗手间的卫生清扫,随时保持清洁。

8.1.9 客房内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1.10 客房内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异味、无蚊蝇。

8.1.11服务人员切实做好来客登记工作。

8.1.12服务人员要做到礼貌待人,说话和气,主动为住客提供优质服务。

8.1.13 服务人员要提醒住宿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爱护设施,住宿人员不得将危险物品带入驿站内。

8.1.14服务人员要注意住宿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8.1.15 管理及服务人员要切实做好公司宾馆物资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不得私自占用驿站内的公用物品。

8.1.10服务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主要交接内容包括:房间使用状态,核对房间内及公共房间物品数量,检查卫生和安全问题。

8.1.11 爱惜公共财产,厉行节约,按质按量的完成交办的各项事宜。

8.2 客房卫生标准

8.2.1客房要做到门窗、四壁、顶棚、地面、灯具、茶具、桌、椅、床、被褥、箱、柜等干净整洁,行李物品摆放整齐。

8.2.2客房床单、被套、枕巾等卧具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人三天一换或见脏就换。生病客人用过的卧具应送洗衣房单独消毒。

8.2.3 客房茶具和口杯应每日清洗消毒,要做到茶具和口杯表面光洁,无茶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2.4 客房卫生间面盆、浴缸、墙壁瓷砖、座便器应每日清洁消毒,无污渍、无积水、无毛发、清洁光亮。

篇5: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为使我公司招待所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服务职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最佳的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招待所原则上只允许外单位(上级领导、兄弟单位、业务厂家)人员住宿,本公司职工家属入住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方能住宿。

二、符合入住条件人员,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经部门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综合办填写入住通知单,凭入住通知单登记住宿。

三、招待所管理员必须做好入住登记,包括住宿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宿事由、单位名称、住宿时间及离开时间等内容。

四、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如遇检查或参观学习需中午休息者,必须经本专业分管矿领导同意,报综合办统一安排休息。

五、住宿人员要遵守招待所文明公约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员安排入住,住宿后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赌博;未经招待所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留宿他人,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东西,严格遵守防火规则,严防火灾,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对厂家人员及非集团公司人员(地方检查人员除外)实行收费管理,标准为15元/日/床,并交纳200元抵押金。住宿人员必须爱护房间内的用品和设施,如有人为毁坏,酌情扣除抵押金。

八、招待所内用品和设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住宿人员走后即时换洗被褥。客房内每天应做到 “六洁净”: 墙壁洁净、屋顶洁净、地面洁净、门窗洁净、玻璃洁净、家具电器和用具(如 床单、被套、被褥、枕头、枕巾等)洁净,并按统一规格叠放整齐,否则每查住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元。

九、管理员要注意住宿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苗头及时向综合办主任汇报,并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不擅离职守。

十、切实做好招待所的物资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占用招待所的公用物品。

十一、住宿人员必须遵守招待所作息时间,因故不能归宿或在外留宿者,应事先通知管理人员。

十二、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亿欣煤业综合办公室

20xx年12月1日

篇6:机关招待所管理规定

机关招待所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关于整顿宾馆、招待所的精神和征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招待所(以下简称招待所),其主要任务是为各级党>机关出差、开会的人员提供食宿及会议业务。

招待所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办法。

招待所要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未经批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的不得营业。招待所应按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准随意扩大经营范围。如有必要扩大经营范围的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招待所要加强经济核算,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房间、床位利用率,提高业务质量。有条件的还可以增加业务项目,便利群众,增加收入。

第四条 招待所职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客人业务的思想,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第五条 招待所的人员配备,要按照精简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提出,报有关部门核定。

招待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发给业务人员一定数量的工作>。具体办法可比照当地国营旅馆业的规定,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

招待所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所需费用由招待所从收入内开支。

第六条 凡来机关招待所住宿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方可入住。

第七条 住宿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和易腐蚀品带入房间内,严防一切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八条 凡入住招待所的人员,不得留宿社会闲杂人员,一经发现,除补交住宿费外,还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有违法乱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机关内部职工亲友需住宿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后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住。招待所服务员不得擅自留宿不交费的人员。

第十条 招待所服务员要随时检查、清洁客房,遇有客人遗忘的钱、物要及时上缴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要每半年对公用物品进行清理核对,填表报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 招待所服务员须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

第十二条 招待所服务员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招待所物品及卫生管理制度,并有义务提醒告知住宿人员。对违反招待所相关制度,造成物品损害等情况发生的,应要求住宿人员按价赔偿

篇7:内部招待所管理规定

内部招待所管理规定如下

在开放、搞活、改革的新形势下,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内部宾馆、饭店和招待所(以下简称招待所),不但承担了本系统人员出差、开会的接待任务,还向社会开放,对缓和社会上“住宿难”的问题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追求招待所“高档化”,兴建、改装许多豪华客房,致使客房、会议室、礼堂和伙食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既大大增加了行政、事业费和企业管理费开支,同时也助长了一些干部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不利于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招待所的主要任务是为出差、开会人员提供服务,其设施应以实用、卫生为原则,不应片面追求“高档化”,如在客房内装置空调器、电冰箱、地毯等。从现在起,除客房正常的维修和设备更新外,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所属招待所不得再新建或者改建高档客房。

二、招待所的客房、会议室、礼堂等收费标准,应根据房屋结构、附属设施、房间面积、设备条件、采光通风、自然环境和所处地理位置以及服务水平等因素,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并比当地同等类型的国营内宾旅店低一至二个等级制定。旺季可在不超过10%的幅度内向上浮动,淡季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三、招待所的伙食要经济实惠,照顾一般职工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负担能力。伙食收费标准应按不盈不亏的原则确定,并不准加收额外管理费等。客人伙食必须单独核算,不得克扣客人伙食用于请客招待和送礼,也不得以客房床位收入等补贴客人伙食。

四、招待所要按照企业化管理的方向,进一步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逐步实现经济自立,自负盈亏。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随意增加额外的收费项目。

五、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物价管理分工权限的规定,会同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研究核定本地区招待所的具体收费标准,并监督落实。凡是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额外收费项目的,应按国务院《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物价局《对违反物价纪律实行经济制裁的暂行规定(修订)》进行严肃处理,其非法收入如数退还用户,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并上缴财政,对情节严重的还应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也要按此规定的精神,加强对所属招待所的管理。

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对招待所的收费情况认真组织进行一次检查。各地要在今年四月底前将检查落实情况报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招待所管理规定

一、办理住宿登记,要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不得私自转让床位给他人住宿或留宿亲友。接见来访人员,请办理来访登记。

二、按标准交纳住宿费。招待所管理制度。属培训性质入住招待所的宾客,收取钥匙押金20元,其他宾客收取住宿费及钥匙押金100元。

三、为预防失窃,请宾客妥善保管好财物,在暂离招待所时请关好门窗。

四、请节约用水、用电,在离开招待所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水龙头开关。

五、请保持招待所环境的整洁。不得在招待所内酗酒滋事,生火煮食,私接电源。不要在招待所内大声喧哗,高音收放电视、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腐蚀性物品带入招待所。招待所管理制度。

七、自觉遵守学院各项治安管理制度,严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和公安人员的调查。

八、爱护招待所内的设施、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招待所物品损坏、丢失赔偿价目表照价赔偿。

对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招待所工作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应予以劝阻或依章处理。对构成严重扰乱招待所治安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篇8:学院军训教官管理规定

学院军训教官管理规定

学院军训教官管理规定

一、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依据条令从严管理。

二、尊重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谦虚谨慎,团结互助,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团结的`事。

三、军容严整,着装统一,自觉维护军人良好形象。

四、加强请示报告,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五、严格正规化管理,遇见院领导主动问好或敬礼。在院区做到两人成列、三人成行、四人以上有带队。

六、严格施训,科学文明,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惩罚学员。文明用语,不讲脏话,不用语言侮辱学员。

七、负责女学员训练的教官,要注意训练中的言行举止和方式方法;训练以外时间,不经干部批准,不得擅自与女学员接触。

八、严格训练纪律,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的思想。

九、遵守院方的各项规定,争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楷模,搞好军民关系。

十、严禁接受学员的馈赠和请客吃饭。

十一、保持内务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z级学生军训团

招待所管理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更衣室管理规定

报检员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利率管理规定

部门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饭堂管理规定

会议室管理规定

学院招待所管理规定(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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