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鱼之死哲理故事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可可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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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鱼之死哲理故事

篇1:王鱼之死哲理故事

王鱼之死哲理故事

在浩瀚的太平洋中有一个布拉特岛。在这个岛的水域中,有一种鱼,叫王鱼。王鱼分为两种,一种有鳞,一种无鳞,而有鳞或者无鳞,是由自己来选择决定的。这就太有意思了。

一生无鳞的王鱼活得比较轻松惬意,它们体小无鳞,行动敏捷,在食物充足而又没有天敌的水域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因为自在,也更容易与外界融洽,一生都较为平静。

但有的.王鱼不满足于这种平淡的生活,会选择有鳞。它们的一生就会相对精彩很多。

王鱼有一种本领,只要它愿意,它可以通过自身的分泌物吸引一些较小的动物贴附在自己的身上。然后,王鱼会千方百计地把这些小动物身上的物质吸干,慢慢使之成为自己的鳞片——其实那不是鳞,只是一种附属物。当王鱼有了这种附属物后,便会慢慢变成另一种形态。貌似强大,比无鳞的王鱼,至少大出四倍。这种王鱼无论游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派头十足。同伴们也会对它毕恭毕敬。它终于如愿以偿,成了名副其实的鱼王。

可是,当王鱼年老时,由于身体机能的退化,身体里无法再分泌出营养物质了,身上的附属物也会开始慢慢脱离它的身体,使它回到最初的面目,和普通的王鱼一样体小无鳞。普通的王鱼因为习惯了而无所谓,但这类王鱼却无法忍受没有鳞片的状态,光秃秃的模样让它们很不自在。同伴们也不再将它当王看待,这让饱尝过做王滋味的王鱼很失落。它们觉得痛苦、难堪,无法再适应这个水域世界。在鱼群里,它无法自然地游动,还会变得异常烦躁,绝望地挣扎,甚至无端地攻击别人,以解脱自我。可惜,它又没有了往日的能力,在攻击别人的时候,往往会反过来被别人撕咬,遍体鳞伤。于是,绝望的王鱼选择了自残,故意冲撞其他鱼类,或往岩石上猛撞,挣扎数日后死去。死时的王鱼,身上红肿、腐烂,眼睛也被自己撞瞎,完全不成样子。

有鳞王鱼实在死得太惨,或许它们本不该贪慕虚荣,选择不属于自己的附属物来作为自身的鳞片。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它们在拥有了鳞片后迷失了自我,忘了自己不过是一条平常的王鱼。其实,人生也是如此。

篇2:蜥蜴之死哲理故事

蜥蜴之死哲理故事

在一片沙漠里,住着蜥蜴和蝎子。蜥蜴是个良民,自得其乐。蝎子却名声很坏,横行霸道,它有着世界上最毒的刺。

一天,这片沙漠里来了一个猎人,他专捉蜥蜴,用它的皮来做皮包,蜥蜴们便搬到了沙丘底下去住,但猎人仍旧可以捉到它们,蜥蜴们整日惶恐不安

这时正是艳阳高照,蜥蜴在沙丘底下挖了一个非常凉爽的洞,躲在里面。蝎子正好经过这里,它被太阳晒得无处藏身。蜥蜴从来与蝎子没有往来,蝎子爬进来,希望可以住在这个洞里,遭到蜥蜴的拒绝

正在这时,猎人走了过来,将手伸进洞里来抓蜥蜴,蜥蜴吓得躲进洞的.最里边,眼看在劫难逃。蝎子举起毒刺刺向猎人,猎人惨叫了一声,逃走了。蜥蜴想,如果蝎子长久地住在这里,自己不是可以不用再怕猎人的捉拿了吗?虽然蝎子有时看起来很凶狠,其实还是有用处的。于是,它便和蝎子住在了一起

蜥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躲过了猎人的捕杀。而蝎子也有了一个凉爽的住所,两者相安无事,各取所需

这样的和平没过多久,悲剧终于发生了,蜥蜴与蝎子因为地盘多少的问题发生了纷争。蝎子一怒之下用自己的毒刺刺伤了蜥蜴,没过一会儿,蜥蜴便中毒而亡。蜥蜴临死仍觉得自己对蝎子是有恩的。而蝎子却冷笑道,那是因为我也有利于你。从此,蝎子独占了这个凉爽的洞穴。

读者感悟:有时候,如若要办成一件事情,敌人或者各种势力都是可以利用的,不能眼光狭隘。但是,当你利用一种危险来对付另一种危险时,一定要想到最后处理这种危险的办法,不能只顾眼前,否则定会被这种危险吞没。

篇3:哲理故事:智者之死

很久以前,在一个叫“东岭”的偏僻小山村,有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他们养了一大群鸡,有公鸡,也有母鸡。

一天下午,阳光明媚。一只金喙大公鸡带着他的妻子——一只芦花鸡惬意地晒着太阳。这时男主人对女主人说:“今天晚饭不要替我煮了,我去二舅家。”说完,男主人披衣而去。

金喙大公鸡闻言不由大哭,芦花鸡问他怎么了,金喙大公鸡说道:“只怕我们夫妻生离死别在即!”芦花鸡大惊道:“夫君何出此言?”

金喙大公鸡说道:“男主人极少饮酒,但每次到二舅家,必会饮酒,且大醉而归!”

芦花鸡疑惑道:“男主人到二舅家赴宴,即便杀鸡为肴,也当是杀二舅家的,却怎么会祸及你我?”

金喙大公鸡说:“主人夫妻俩极是恩爱,男主人每次醉酒,女主人心疼丈夫,都以母鸡为料做醒酒汤!圈中母鸡虽多,但今年以来你产蛋渐少,女主人已颇有微词,这次岂不要拿你开刀?”

听得此言,芦花鸡不由泪如雨下,爱怜地转头看着旁边玩耍的两只小鸡,哭泣道:“既是为鸡,早知难逃今日之命,只是孩子尚小,小花生性好斗,夫君以后要多约束管教;小黄体弱胆小,夫君更要多费心照看,特别是晚上,防止后村那只黄鼠狼把她叼走!”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叹息道:“三年来,芦花鸡日日产蛋从未间断,平时也只是自行寻一些虫草为食,从未要主人费心。近日产蛋渐少就要被宰杀,人就是这样无情无义!”说话的`是鸡圈东边的一颗老槐树。

另外一个尖细的嗓音说道:“这金喙大公鸡号称东岭智者,此时还不是束手无策?哼,鸡毕竟是鸡,再聪明又能如何?”说话的是茅房西侧的一棵歪脖桑树。

老槐树说:“人家夫妻遭此大难,你却还如此尖酸刻薄!再说东岭智者又不是他自封的,金喙老弟素来热诚好义,且足智多谋,往往能于平常处洞察先机,借以趋福避祸。东岭大伙都受惠已久,均以东岭智者尊之……”

一个怯怯的声音说道:“槐树爷爷不用担心,金喙大哥既是智者,必有避祸之道!”说话的是槐树下的一株含羞草。

这边说得热闹,那边也没闲着,金喙大公鸡对芦花鸡说:“不用担心,一会儿我让小白、大白作产蛋之声,女主人必来开门取蛋,你可借机逃脱!”

老槐树听了,宽慰地笑了:“凡祸福必有兆,常人懵懂不知,任其摆布,而大智慧者,一叶便知秋,见微而知着,危难来临之时往往能趋避自如,进退有据!”

不一会儿,大白、小白产蛋后“咕咕”鸣叫,女主人听到后非常高兴,过来取蛋,在将开门时,一个尖细的嗓音说道:“主人进去要当心,有些鸡会从门缝跑!”说话的正是桑树。女主人进去时果然很小心,只开了一条小缝,进去后迅速把门关好,芦花鸡根本无法逃脱!

老槐树、含羞草的心都不由沉了下去,忽然,金喙大公鸡扑腾而起,对着女主人的手猛啄几口,啄得女主人的手鲜血淋漓,女主人吃痛,取蛋后便急急离去。

天黑后,男主人醉归。女主人手受伤,无法持刀杀鸡,只得就地取材,以青菜、鸡蛋为料做了醒酒汤。

当夜,金喙大公鸡彻夜未眠,在圈中踱来踱去。

桑树心中纳闷:这金喙想干吗?不会是想法子整我吧?

天色将明未明之际,金喙大公鸡忽然大步向桑树走来。桑树虽知有篱笆阻隔,金喙大公鸡奈何不了他,但还是忍不住吓得全身簌簌发抖。

走到近前,金喙大公鸡冷冷地对桑树道:“害人者终害己。你今日害我,却是引火烧身,你也难逃砍伐之命!”说完,他也不待其辩驳,阔步而去,飞身跃上院中最高的树枝,昂首静静地看着东方。当黎明的第一抹曙光从东方出现时,金喙大公鸡引吭而歌,发出第一声雄壮的鸣唱。全村公鸡跟着应和,大地苏醒了,村子苏醒了,女主人醒了,男主人也醒了!

男主人看到女主人手受伤极是心疼,问其原因不由大怒,持刀直奔鸡圈,杀了金喙。

老槐树老泪纵横,叹息道:“金喙老弟枉是智谋过人,生杀大权却落于一平常的村夫之手,世道不公,可叹可悲!”

桑树冷笑道:“没听说过么,形势永远比人强!他再聪明,不过是一只鸡而已,而且他机关算尽,最后却送了自己的小命,哼哼,还聪明?笑死我了!”

天色渐明,公鸡肉久煮不烂,没柴火了,主人拿了砍刀,走到桑树旁,把他砍了。

含羞草立时联想起深夜时金喙与桑树说的话,心头猛然一震,说:“其实,金喙大哥这些都想到了,但是他为什么还是这样做呢?”

含羞草忽然想起金喙曾经说过的话:“智谋过人之辈,行事之前往往都会以得、失、利、害考量,不免过于理智而失于情义,但生命中重要的东西,即使牺牲一切,也要去守护!”

“原来你心中是这样深爱着芦花姐姐!”想到这里,含羞草的泪水滚滚而下,挂在晨风的叶尖上颤动着,化为了清晨阳光下璀璨的露珠……

篇4:王勃之死?

王勃之死?

关于王勃之死,大家知道什么原因吗?对王勃之死有什么值得探究的呢?

王勃(刘小锋 饰)在童年时曾作过一个梦,梦见一仙人为他在身上披过一件袍子,那衣襟上盛开的是墨色的花朵。王勃有时候写完诗文,会把笔尖上的墨汁滴入酒中喝下。

王勃因私自藏匿罪奴曹达,被同僚告发。曹达猝死在王勃府内。“擅杀”官奴,依唐律,犯死罪。虽然曹达是自杀。可是王勃还是被冤枉,被押至断头台。

临死前,王勃的好友杜镜(沈晓海 饰)登上楼阁,在高处对着王勃大声说:“子安,你好生地去吧。黄泉路上,有此青春佳人陪伴,你不会寂寞的。”说完,杜镜放飞了手中的美人风筝。王勃仰望着风筝,笑道:“想我王勃一生游戏人间,生即轻狂,死亦放诞。知我者惟杜镜也。知我者惟杜镜也!酒来!酒来!杜兄高义。王勃来世再报!”

万幸的是,有人来报,改了新的年号,天下大赦,以显皇恩。天下大赦,街上歌舞升平。王勃却自言自语:“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心空空荡荡,全无主宰?王勃,王勃身在何处?为什么这像别人的节日?是世人遗弃了我,还是我遗弃了世人?”

“现在国运兴旺,十年后的大唐必将是古来第一强盛的王朝。我想三年后,必将出兵吐蕃。”王勃在马上对杜镜说,他们这是在离开长安,去往外地的路上。“你赴任蜀川,正是首当其冲。国家将有大事,也正是你施展才华的好机会。我预祝你功成名就。”

杜镜说:“既然国家正是用人之际,子安何不大力振作,再跃龙门呢?”

王勃道:“于仕途功名,我是心灰意冷了。饱学而无用,实乃人间一大败笔啊。”

在野外休息时,王勃端着酒碗道:“家父受我牵连,风烛残年还将奔波于沧海之外。实在愧为人子啊。幸好我懂些医术,能够为他老人家亲手调理汤药。今后只有晨昏侍奉在他老人家面前,我才能心安哪。有生之年,恐怕这是我惟一能够做好的事情了。”

杜镜道:“我将深入蜀山,你也将远渡南海。此刻一别,天高水远。不知什么时候,我们能再同饮这菊花之酒啊。”

王勃说:“王勃已是个活死人了。虽托生于天地之间,实乃偷生于造化之外。然这造化之事,又有谁能看得清楚呢?”他见杜镜还是面带忧伤,又劝慰:“我们不是有过一次生死之别了吗?就当,就当王勃是一个已经逝去的人。就像这——风。”他指着吹动野草的风,“长风何其渺渺,天涯何其遥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杜镜拿出纸笔,要王勃写下佳句赠与他。风大,吹跑了纸。杜镜展开身上的斗篷,王勃在斗篷内面写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一路旅途劳顿,一日他被歌声叫醒,发现自己在一条船上。老船工正在一边唱歌一边补鱼网。王勃问他:“老人家,这是什么地方啊?”

船工笑道:“你是做着梦来的吧?”王勃说:“难道,这还是鄱阳湖吗?”

船工问王勃:“你是做什么营生的`?怎么会昏倒在那个草滩上?”

王勃回答:“我是行医之人。”

船工大笑:“医生!哈哈。你趴在那草滩上,倒活像一条搁了浅的大白鱼。”

天又黑了。王勃在船上说:“我要去大海。听说海水是腥的,像血一样。”

船工道:“没有风,哪里也去不了。”

王勃叹了口气:“世人等风,惟王勃等死。”

船工道:“小老儿我活了七十多岁了。天天在等死。这个死啊,就像那个风一样,它说来就来。哪里是受人摆布的。懂不?”

王勃轻轻摇了摇头。“可人心似风,又是听谁摆布呢?”

老船工摆摆手:“管它呢。人活在世上,从梦里来,又回梦里去。只要眼睛睁着的日子里,有酒便是快活啊!”

王勃在湖岸边遇见一位被贬到此地的宫女。宫女吟诵王勃的《铜雀伎》:妾本深宫妓,层城闭九重。君王欢爱尽,歌舞为谁容?”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公子正是王勃。宫女对他说她从没见过王勃,王勃的这首诗似是专为她而写。

九九重阳,洪州阎都督在滕王阁大摆筵席,遍请文人雅士去写文章。九九重阳的前几日,湖上正好起风,王勃乘船赶往南昌的腾王阁。重阳节当天,王勃向阎都督问候过,便提笔开始写。谁知阎公有些不悦,还讽刺着说什么久闻王勃善打腹稿,定要假寐片刻,以壮文思。他命人给王勃搬来一张榻,王勃很尴尬,听见旁边的文人议论:阎公的女婿,昨晚已经撰好了文稿,今天就照搬照演。大家心照不宣,他王勃是无知,自取其辱。

阎都督也暂时离开了设宴的大厅。王勃有些心绪不宁,这时书童端来一支上部断了一截的毛笔,说是一位老船工给公子送来的,并有一句话要转告公子——“笔虽断,锋颖未残”。王勃笑赞说得好,顿时文思如泉涌,落笔写下第一句:南昌故郡,洪都新府。

书童跑去报给阎公听,阎公说老生常谈耳。书童来报第二句:星纷翼轸,地接衡庐。

阎公说此乃故事也。“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听到第三句,阎公略带惊喜地说快传、快报!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千古绝唱成了!

王勃走了,众人却发现有一句少了一个字,“槛外长江”与“自流”之间空出了一个字的空白。阎公忙令书童去叫住王勃。

“最后一句,中阙一词,不知当作何解。”书童问王子安。王勃叫书童伸出手来,他的毛笔并没有蘸墨。书童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合上手,然后去向众人摊开。手上无字,大家却明白了。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公元六七六年,王勃渡海时溺水而死,终年二十六岁。

篇5:鱼之死优秀作文

鱼之死优秀作文

8月17日,就在今天――我死了。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情节,我就这样死了,死在一个渔夫手中。

今天,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在河里四处游荡,看看河里有什么新变动。由于我们这一族肉质鲜美可口,我的同类是日复一日地在减少,所以得格外小心杀身之祸。对于天敌和捕杀我们的人类,我除了警戒,更多的,是不可名状的恐惧。

生存日益艰难。我祖辈的父辈曾告诉过祖辈:在过去,天空是碧澄的,空气是清新的,河水是清澈的。祖辈又告诉父辈,父辈再告诉我们。那样美好的天堂令我们向往不已。如今的世界已大大变了样:天空不再碧澄,空气不再清新,河水不再清澄,它们都因人类的污染而变得浑浊。

今天,我吃了点东西便歇息了。睡梦中,我感到不适,渐渐地,我听到其他鱼的声音,我猛地醒了过来,天啊,这哪里是我宽广的居所,这分明是一个一个狭小的盆子。身旁是来回游荡的同类,他们个个都显得焦急、无奈。一问之下,我才知道――我们被捕了。

我的脑海中不断回忆起亲友的教诲:千万不能被捕,被捕后,结局就只有等死了。我越发感到不安,心中的恐惧也在加深。忽然,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我焦躁地游来游去,企图逃避他的目光。

不安的预感笼罩在我的心头。接着,我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清晰而响亮的说道:老板,就这条吧。语毕,说时迟、那时快,我已被一双满是老茧的大手抓起。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老板,先帮我杀掉,等会我再来拿。好,知道了。这头响起了渔夫的声音,他一边说一边迅速地把我按在满是血腥味的砧板上。

我的预感变成了现实:一把银光闪闪的`菜刀刮着我引以为豪的鳞片,好象全身的血液都逆流似的,刺痛传遍了全身。我奋力挣扎,但渔夫按得更紧了,我的反抗没有达到效果,反而使他刮得更快了。

身上的鱼鳞褪尽了,我的皮肤因失去鱼鳞而冰冷。渔夫手中那把锋利的刀准确无误地刺进了我的胸膛,剖开我的肚皮,顿时,血如泉涌。接着,刀尖一伸,把我的五腑六脏统统挖了出来。钻心刻骨的痛苦一波接一波地向我袭来,令我头晕目眩。砧板上、地板上、刀尖上,处处可见我的鲜血。渐渐,伤口失去了知觉,不再痛了;身体越来越麻木,似乎全身的力量都在流失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清楚四周的一切,但眼前有的只是一片黑暗,一片无垠的、深沉的黑暗。

篇6:珍鱼之死散文

珍鱼之死散文

我之所以称那条鱼为“珍鱼”,是因为一直不知道它究竟是条什么鱼。为此,我曾请教过很多在黑龙江上几乎捕了一辈子鱼的老渔夫,可他们也同样没见过这种鱼,自然不知道那条鱼的名字,只能称它为“珍鱼”。

那时,我特别迷恋养鱼。当时勤得利还没有人养热带鱼,甚至连养金鱼的都没有,更不要说亚马逊河流里的富贵猫、地图、鹦鹉、银龙等大型观赏鱼了。当时我养的那些鱼,不过是用扒网在江里捞的胡罗子、小鳌花、刺鱼和小鳊花和小嘎牙子等一些常见鱼。尽管那些鱼很普通,可当时不会养,几天工夫就死光了,和弟弟隔几天就得扛着扒网到江边再捞些好看的小鱼回来。一天傍晚,我把扒网投进江水里,再快速拽到岸边,想不到一条从没见过的小鱼就这样出现在扒网里。

那是一条长得特别漂亮的小鱼。它的身长不过一寸左右,下吻略长于上吻,估计可能是种捕食上水生物的鱼。鱼的尾鳍后端呈椭圆形,外缘镶一圈颜色比较重的边。它的背部呈淡蓝色,腹部银白,上有不规则的斑点。它的腹鳍和脊鳍更是与普通的江鱼有所不同,平而长,尖尖的两道鱼鳍一直延至尾鳍。尤为特别是,这条鱼两侧的鳃板上各长有一个椭圆形、绿豆大小的天蓝色斑点,外镶一圈朱红色的环,闪耀着金属般的光泽,特别耀眼,好看。见到这样一条美丽的鱼,赶紧把它抓进水桶,拎回家,放养在鱼缸里。

这条鱼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是一条凶猛的食肉鱼,捕食方法十分奇特。它绝不会跟随在那些即将被捕食的小鱼身后穷追不舍,而是静静地躲在鱼缸的一隅,潜伏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轻轻地煽动着两只前腹鳍,以保持住身体的平衡。见到有更小的鱼游过来,它也只是转动两只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条在上面游动的小鱼,然后不动声色地从下面悄悄上浮,跟踪过去。趁那条小鱼没有丝毫的防备,箭一般地突然窜过去,一口将那小鱼叼住,然后扎向水底,才把小鱼吞下去。

为了弄清楚这条鱼到底是条什么鱼,我曾请教过好几个在黑龙江上捕鱼的老渔夫,可他们看了后,都摇头说:“从没见过这种鱼。”我还请教过几个喜欢养鱼的人,有人猜测它可能是条斗鱼,但最后还是否定了。因为这条鱼并没有斗鱼那飘逸的尾鳍。为了弄清那条鱼的真实身份,我不仅请教过生物老师,还查过很多资料,也查过《百科全书》,可令人遗憾的是,上面都没有这种鱼的记载。这条鱼的身世一时成了迷,没人知道它到底是条什么鱼,更没人知道它到底属于何科何目,我最后只能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称它为“珍鱼”。

知道“珍鱼”是条食肉鱼,我每天都到江边去捞些更小的鱼回来,喂养那条美丽的“珍鱼”。每次给它喂食时,我都会在鱼缸前仔细观察半天,看它怎样捕食。由于我经常捞些小鱼回来喂它,那条“珍鱼”长得特别快。到了那年秋天,已经有一寸半长了,食量也更大了,每次投进鱼缸十几条小鱼,很快便被它吞食光了。

“珍鱼”太贪食,鱼缸里的水脏得也特别快,每个星期都得换两三次。那年秋天,我在院子里给“珍鱼”换水时,不仅全家人都围着看,家里养的.几只鸡也凑过来看热闹,似乎想寻找点什么好吃的东西。我把鱼缸里的水连同那条“珍鱼”一起倒进旁边的洗脸盆里,一边看着它围绕着盆边欢快地游动,一边洗刷鱼缸。突然,那条美丽的“珍鱼”竟从盆里窜出去,落在旁边的地上,立刻滚了一身泥土。几乎与此同时,在一边看热闹的一只母鸡伸长了脖子,一口将那条“珍鱼”啄住。见“珍鱼”被鸡啄住,我一把抓住那只母鸡,把鸡喙扒开,把鱼从鸡嘴里夺下来。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那条美丽的“珍鱼”已经被鸡啄死了。

“珍鱼”就这么死了。一条十分罕见的“珍鱼”就这样死在了极其平庸的鸡喙之下,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那条珍贵的鱼死了以后,我也失去了养鱼的乐趣,从那以后再没养过鱼。

篇7:哲理故事:骆驼之死的启示

哲理故事:骆驼之死的启示

骆驼在沙漠中自由自在地吃草,我和叶赛尔坐在一根木头上抽莫合烟。我带来的“红河”烟已经抽完了,便抽叶赛尔的莫合烟。叶赛尔对我抽烟有意见,他觉得我“过一会儿便点一根,过一会儿便点一根”实在是太麻烦,从早到晚嘴就不闲着。而他早上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中午,中午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晚上。他让我抽莫合烟,我抽了一根,味道太烈,没抽完头便晕。

骆驼之死我们俩闲聊骆驼的事情。说着说着,便说到了骆驼的死。我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叶赛尔,居然经历了那么多的关于骆驼死亡的事情。

先写他告诉我的一峰病死的骆驼的故事。我曾在一文中写过,骆驼在受伤后会躲在一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养伤,养好伤后才会露面。由此我们知道,骆驼只要有力气挪动身躯,哪怕伤口再疼,流再多的血,也还是可以践行躲避养伤这一精神旨要的。但如果一峰骆驼病了,病得无法从地上爬起,它就无法践行这一精神旨要了。

叶赛尔说,那峰骆驼真的很奇怪,说不行就不行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用痛苦的眼睛望着人们,似乎乞求有谁能救它。大家猜想,它可能得什么病了。每年夏天外出放牧,实际上无医也无药,谁的牲畜要是得病了,就只能听天由命。但长眉驼现在已属于稀少物了,所以叶赛尔还是想办法要救活它。于是捎话,打电话,终于弄来药给它喂进了嘴里。第二天,它有了好转,眼睛里不再有那么多的痛苦了。它想挣扎着往前爬一点,但没有成功。没想到,过了一夜它便不行了。早晨人们发现它趴在地上不动,过去仔细一看,已经死了。它可能是半夜死的,有蚂蚁从鼻孔中出出进进,看着让人骇然。

它趴在那里,像一座倒了的山。平时,它迈着稳健的步伐在沙漠中行走,临死前,想再往前爬一点,都没能如愿。一峰高大的骆驼倒下后,就这样让人看着伤心。

有一峰骆驼的死很感人。它是为寻地下水而死的,牧民们都认为它是那一年所有牧民的恩者。

沙漠虽然干旱,但在沙丘中间却总有小河或海子,牧民每年放牧的首选,其实也就是这些小河或海子,有了水也就有了生活最起码的保障。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逐水草而居。现在,牧民们都会把上一年有水的地方作为下一年的首选,到了沙漠牧场,便直奔小河或海子。

但有一年却发生了奇怪的现象,牧民们进入沙漠牧场后,却到处都找不到小河或海子。水莫名其妙地干了。牧民们不知道,全球气温变暖已经影响到了沙漠中的小河或海子,水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已经干枯了。没有水,人和牲畜便都无法存活,牧民们于是决定向别处迁徙。但转了好几个地方,却看到的是同样的境况——没有水。人绝望了,牲畜们发出嘶哑的哀号。

有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骆驼可以找到地下水,从畜群中放开几只骆驼,它们就会去找水。人们马上从畜群中放开了几只骆驼,它们很快就明白了人们的用意,低着头向四周寻去。但一天过去了,它们没有找到水。两天过去了,它们还是没有找到水。第三天,人们已经对它们不抱希望了,打算赶着牲畜到另一个地方去——他们已经打听清楚了,那个地方有水。但就在上路的时候,却发现一峰骆驼失踪了。大家在一起碰头,觉得一峰骆驼与已经好几天没喝水的畜群相比,毕竟只是一峰,而眼下当务之急是要赶紧为畜群找到饮水,否则它们会一个个倒在沙漠中。

经过几天的迁徙,他们终于到了一个有水的地方。那峰失踪的骆驼一直没有消息,牧民想,它过几天后可能会沿着畜群的蹄印跟到这里来。所有的牲畜都集中到了一个地方,谁也抽不出身去找它。

一个多月之后,传来了一个消息,在那个所有的小河和海子干枯了的沙漠里发现了地下水,不远处躺着一峰死了的骆驼。正是那峰被人们认为失踪了的`骆驼找到了地下水,然后便一直在那儿等牧民。但牧民们却一直没有过去,它饿死在了那儿。

后来我又见到了一群野骆驼。之所以在这里挑轻拣重地让笔落到野骆驼身上,是因为野骆驼更为真实,它们仍保持着自己作为一个物种的原始本性。

那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我远远地见有什么在移动,同时伴有灰尘扬起,近了,才发现是几峰野骆驼。它们奔跑到一个小海子跟前,将巨大的身躯弯下喝水。天正蓝,小海子的水面便映出一个个骆驼,几个搞摄影的朋友不拍饮水的骆驼,而是绕到对面专拍它们在水中的倒影,得了几幅好照片。

喝水对骆驼来说,也许是几天,或十几天才要做的一件事,遇上水了便大喝一通,遇不上就只好忍着。一个牧民说,这群野骆驼已经把这个小海子牢记在了心间,每隔几天,总是要来喝水,因为是野骆驼,它们不必顾虑人,来去皆很自由。与家驼相比,它们在人类迈出那至关重要,几乎要改变命运的一步时犹豫退却了,所以它们仍是野骆驼,但它们现在的生命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

牧民住在小海子对面的小山上,每当这群野骆驼下来,便来看它们,逗它们,它们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鼻孔里发出一些亲切的呼呼声。牧民也很高兴,觉得在这荒天野地和一群野骆驼成了朋友。后来,野骆驼们下来喝水时,总是要走到他的羊圈旁,如果他在,与他对视一会儿便离去,如果他不在,它们就望一会儿他的羊圈,好像羊圈就是他一样。一群野骆驼就这样与一个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骆驼与人之间原本或许有着一些相通的语言,天天见面,这些语言在默契中被双方都感觉到了,于是,只要每天看见对方,他们便都觉得亲切。

我到牧民的家中喝奶茶,闲聊着,野骆驼的面容被一件事勾画得清晰了起来。也是又一峰骆驼来喝水的日子到了,却不见一峰骆驼出现。牧民诧异,它们上哪里去了呢?他走到一个山包上,见骆驼在一片宽阔的地带转来转去,似是在寻找什么。他一数骆驼,发现它们中少了一峰,他从骆驼们急促的样子上断定,他们在寻找走失的一位伙伴。过了一会儿,有一峰骆驼急促地叫了一声,众骆驼便一起向它围拢过去。少顷,它们像是做出了一个什么决定似的,又一起向山后急急走去。

牧民好奇,骑上马赶上它们,想看个仔细。很快,他便发现野骆驼们跟着地上的一串蹄印在向前走着,走了一会儿,地上的蹄印变得歪歪斜斜,似乎行走者难以支撑自己的身躯。有一峰骆驼叫了一声,驼群便显得有些慌乱起来。牧民猜测,正在被众驼寻找的这只骆驼可能受伤了,翻过一座山,果然见一峰骆驼卧在一片草丛中。众驼奔跑过去,围着它呼呼叫,但它却纹丝不动。牧民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

“它倒下的地方是它出生的地方。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时,就坚持着走到了那里。骆驼在哪里出生,死的时候就必须要回到哪里。”牧民的这几句话把故事推向了高潮。这样的话,应该写到教科书里去,让学生们停下“黄沙吹尽始见金,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朗读,而是读一读这几句话,想必会使他们的心灵更美好。

后来的闲聊轻松自然。牧民说,骆驼们知道那只骆驼要死了,就去找它。其实在路上它们知道它已经死了。我问他何以见得,他说,有一峰骆驼流泪了,那是一峰母骆驼,是死去的那峰骆驼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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