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个保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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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四个保障”的调研报告

篇1:实施“四个保障”的调研报告

关于实施“四个保障”的调研报告

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区建设,新区党工委(县委)、管委会(县政府)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以地保障、以房保障、以财保障、以业保障“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新区党工委(县委)文件要求,县政协对“四个保障”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新区建设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和今后生产生活问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提出了“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区建设五年来,共征地约6.2万亩(不含托管的三个街道),兑付征地补偿费40多亿元,顺利完成了市级行政中心、十所高校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实现了新区建设“五年出形象”的目标,为新区建设“十年成规模、二十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实施以地保障,破解征地难题。一是制定了90%的征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制定了《××县土地征用工作办法(试行)》,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征地和补偿费分配办法;三是坚持依法征地、程序征地、阳光征地,落实群众在征地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2.实施以房保障,推动村庄搬迁。新区建设六年来,先后制定了新区规划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以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了新草房、柏枝营、郎家营和缪家营四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和中庄社区的部份搬迁,搬迁农户2374户,4844人,拆除房屋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49套,28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新区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安置局,加强对新区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村庄拆迁的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安置。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了《××县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住房安置试点办法(试行)》,对规划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做出了规定;制定了《××新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决定在村庄搬迁试点工作中采取“一户两房”和“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4月因昆明市政府下发的79号令《昆明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县政府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新区雨花片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一户两房”的安置政策;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房保障的具体政策,为加快村庄搬迁、实施以房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为确保拆迁群众利益,在拆迁安置中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与合理补偿、合理安置相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房屋以旧换新与差额面积货币找补相结合;以人为本、确保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村庄拆迁和群众安置。

3.实施以财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综合价的10%用于发壮大集体经济和发展公益事业,使失地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90%直接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二是制定了《关于实施五化战略建立××新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新城规划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办法(试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了《××新区被征地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增加财政补助元,促进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实施以业保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打牢就业基础。积极开展短期劳动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对新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为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提供信息资料。把失地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范畴,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二是积极扶持,开拓就业空间。根据《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直接实现了4516名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1.人均土地不平衡,征地工作难度大。由于××新区范围内客观上存在着片区、街道和社区之间人均土地不均衡,土地产出差别大,人均地多先期征地多,人均地少先期征地少,公平性难体现,使下步征地工作难度加大。

2.新社区建设进展慢,资金保障压力大。在新区建设范围内需整体搬迁的村庄社区居委会共38个约7.6万人,目前仅完成雨花吴家营片区3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其它片区还处于项目报批和正在启动建设之中。经初步测算,目前搬迁安置一个人约需资金25万元左右,要完成新区范围内35个村社区近7万人的搬迁安置,需资金约180亿。

3.实施成效不明显,安置群众有意见。在以房保障的实施中,由于前期规划不落实、土地难保障、政策不明确,造成政策宣传不到位,建设规划未公开,使社区群众不清楚规划地块位置,不知道房屋式样结构,造成了心理上的担忧;同时,由于新区建设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聚集效应不明显,社区群众看不到以房保障的成效,担心未来生活,已搬迁群众对相关设施不配套和生活费用增加有意见。

4.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保意识低。由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配套完善,宣传还不广泛深入,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社区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政策体系;加之多数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对将来养老的事想的较少,年龄大的认为可以依赖儿女养老,中年的上有老、下有小,想的是赡养老人和儿女上学,年轻的想的是就业创业,认为养老是遥远的事;有的对保险不信任,导致失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5.财政投入力度小,社会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区建设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多,导致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能力有限;而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门槛高,每月领到的230元养老金与失地前的收入和现在的物价水平相比相对偏低,形成60岁左右的参保人数多,60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少,将会形成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给下步实施带来较大的难度。

6.就业观念陈旧,就业矛盾突出。失地农民由于长期从事条件相对稳定和优越的农业生产,形成了一些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就业观念,普遍存在着脏累、上夜班和离家远的工作不想干,只想干轻松、路近、待遇高工作的思想。当前失地农民就业中普遍呈现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就业期望高的“两低一高”现象,形成了“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矛盾。从年龄、文化、技能和吃苦耐劳等方面比较来说,竞争力较弱。

7.机构不健全,就业成效不明显。目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要依靠县就业局、街道“两保所”的兼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呈现空档。新区以业保障工作,主要停留在培训、扶持外出租地和推荐就业三个方面,缺乏其他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

三、解决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以地保障和以房保障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力度,逐步健立宣传、实施、跟踪反馈、修改完善的工作机制,使新区的每个干部都说得清,社区的每个群众都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保障的实惠。要尽快编制一本统一口径的宣传资料,制作一块新区规划、村庄搬迁和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的展板,深入全县每个社区进行广泛的宣传。

2.探索土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要综合农民在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价值和征地后重新安置、创业方面的需要,以及土地潜在增值等因素,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一是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安置机制。首先结合人均土地不均衡和征地价格差别大的问题,探索一个最佳结合点,创新土地补偿办法,综合计算新区征地人均补偿费,制定新区征地人均补偿标准,由目前按地补偿转为按人进行补偿;其次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来弥补,认真落实好村庄搬迁和经营性用房用地,把社区群众利益最直接、看得见的以房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实施分类征地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利益,对纯公益性项目用地(如无经济收益的城市道路、绿地等),仍由国家统征后使用,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准公益性项目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对于开发性项目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等),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开发。三是节约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不能安置和提供一定就业岗位的项目不供地,对供地后不按时开发建设的项目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3.加快新型社区建设,让有形的成果取信于民。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快新社区建设,力争以一流的规划设计和一流的建设配套快速建好新社区,彰显以房保障的成果,真正让群众看了喜欢、住了满意、并得到实惠,通过以房保障的成果看到新区建设的希望,从而支持征地拆迁和新区建设。

4.积极探索新社区建设模式,破解资金和拆迁安置难题。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和拆迁工作难度,要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昆明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又可以把政府从目前的拆迁难度中解脱出来,避免政府与拆迁农户的对立和博弈。

5.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要深入每一个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政府给补助、农民得实惠、老人有所养、子女负担轻”的优越性认识,让失地农民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观念,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6.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推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目前实施情况,提高财政的补助比例,降低个人承担比例,让更多的失地农民容易接受,并承担得起,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结合目前征地中人均土地不均衡的矛盾,通过提高征地补偿费,探索用社会保障的方式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的配套资金,把新区范围内18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一次性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从征地补偿费中一次扣除,真正达到全覆盖,实现全参保的目标;三是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实现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接轨,提高保障水平。

7.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是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加大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二是引导失地农民用好用活征地补偿资金,除积极投入社会保障外,要大力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深入社区为失地农民开展理财服务,提高失地农民的理财意识;三是制定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让失地农民从社区集体经济中获得稳定的收益分配。

8.完善就业政策,建立征地安置制度。要根据以业保障政策的实施和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制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配套政策。制定鼓励广大企业吸收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对企业吸收新区失地人员就业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给予补助,形成以“上级出一点、片区(园区)出一点、街道和社区出一点、个人出一点”为主的就业补助方式。

9.完善就业机构,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网络,增加经费和人员,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在新建集中安置的社区中设置劳动就业服务站,由社区配备专职就业服务人员,负责对社区失地人员就业情况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摸清各社区劳动力资源和失地人员就业愿望的基础上,一方面分学历层次开展培训,对于高中以上学历的失地人员,要通过创业培训,引导其自主创业;对于初中学历失地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推荐到相关企业就业;对于占大多数的小学文化程度失地人员,主要举办一些引导性的培训,开展就业风险讲座,逐步引导其转变就业观念。另一方面,各片区要结合片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失地农民的实际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就业示范基地的优势,引导无业大学生和失地农民到就业实习基地学习各类技能,为自主创业或扩大就业提供出路。

篇2:食品安全保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保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结合市人大关于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它列为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确定检查切入口,制定调研方案,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导学法规。常委会组建了由专业代表、部分街道代表工作室专职干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并针对本次检查重点——超市、集市中猪肉制品、熟食卤味及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精选法律法规条款,有的放矢的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第二阶段: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为了提高调研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采用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调研方式。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三个街道代表工作室,以代表组的形式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向参加调研的代表提供“三对照”(法规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表,引导代表自行组合、分散就近,进行持证暗访和随访,搭建了老百姓与人大代表共议食品安全的对话平台,充分倾听了民意。此次检查共收回反馈表80多份。第三阶段:集中视察,同步执法。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代表们兵分三路对世纪联华超市体育场店、漕溪新村菜市场、漕溪菜场的猪肉制品、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等食品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代表们在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后进行座谈。本次集中视察还安排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同步执法。第四阶段:事后专访,梳理总结。视察结束后,常委会还专访了我区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人士,倾听他们的真知灼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代表们对区政府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监管职能从卫生局平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工作不乱不散,有延续性,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状况。同时针对在明查和暗访过程中发现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熟食改刀未标明时间;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不规范;散装食品标识不完整;菜市场部分摊位猪肉的供货渠道及检疫证明存在不少疑点等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毕喙胤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现实的执法主体和法定的执法主体存在冲撞。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使问题食品难以根除。此外,违法成本较低,致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笔称钒踩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由于调整时间短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与重新调整后的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磨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力量尚显不足。

3奔贸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集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相对薄弱,难以把好食品准入关口,不安全食品屡见不鲜。

4币恍售人员素质较低。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在上岗前大都未接受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定期的体检。

三、意见和建议

1苯∪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顺利开展。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反映,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杜绝问题食品屡禁不止的现象。

2奔哟笮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是一项复杂、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市民防范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弊试垂蚕恚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并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万全之策,要疏堵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人民大众的需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行政监管、行业监管、科技监管,形成长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并尽快落实社区的监管网络,做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4奔忧颗嘌担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准入关。

篇3:保障房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4月中下旬,市政协人资环委组成调研组,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自20**年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初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租赁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截止4月底,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累计63446套,全市开工建设39070套,占建设计划的62﹪;总面积207.11万平方米,总投资365770.68万元,完成投资185227.13万元。

截至底,竣工32103套(其中:已分配220**套,待分配3840套,正在完善基础和附属设施6254套),向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551套。

年平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874户,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476.3万元,保障3.23万户、8.22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社会宣传效果欠佳。

有些地方没有认识到保障性住房工作在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经济增长持续性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片面强调保障性住房投资大、见效慢、任务重,没有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因此在推动此工作时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落实、资金难到位、管理不完善,广大群众对保障房知晓率不高,政策了解不够,给后续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规划布局较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

很多地方对保障房建设没有规划,部分地方即使有规划,也没有按“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的要求,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也没有纳入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只根据下达指标任务开展工作。

在选择建设用地时,对区位合理分布考虑不够,导致选址较偏,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

小区缺乏生活服务设施和休闲健身场所,附近道路、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相对滞后,远离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给入住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未能充分体现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

(三)资金保障不给力,目标任务差距大。

保障房建设主要通过国家下拨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基金等多项措施,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修建的。

目前,我市实际工程建设成本基本在2500元/平方米左右,除中央、省级建设投资补助资金500元/平方米外,其余元/平方米的资金由地方财政和社会筹资。

因我市地方财力薄弱,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少,可供资金有限,加上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度不高,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不大,导致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目标任务差距大,开工建设仅占建设计划任务的62﹪。

随着下达任务的逐年加重,续建任务将更加繁重。

(四)准入退出把关难,动态管理问题多。

一是政策措施不完备。

准入审核、租售管理、使用管理、退出机制等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具体工作无章可循。

二是收入状况甄别难。

没有形成房管、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的信息收集和验证工作难度较大,导致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退出机制实施难。

廉租房与公租房平行运行,受限于保障群体不一样,准入门槛不相同,两种保障房不能调剂使用,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在居民收入可变性大的情况下,动态管理工作难以及时有效跟进,不能及时从廉租保障转换成公租保障,不仅造成房源闲置浪费,而且给保障性住房退出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四是小区管理难度大。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入住小区,脏乱差不堪入目,治安、维稳存在隐患,居住隔离有所显现;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小区,物管费收取难,造成企业难以维持。

如达川区“惠民苑”、“幸福苑”和“万顺园”,尚差20**-20物管服务费79.1417万元。

五是房屋租金收缴难。

入住廉租房的大多是低保户,低保金主要用于生活开支,因生病致贫等原因,就没有更多的钱交租金。

入住头年的租金好收缴,第二年开始就收缴困难的现象较为普遍。

甚至有个别住户无故带头不交租金,并且集结住户上访。

六是管理力量薄弱。

全市上下都把住保办设在房管局,住保工作人员共计75人,且大多兼职,力量严重不足。

住房保障工作已成为政府的长期职能,随着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增加,工作量会越来越大,急需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系统、规范、长期、科学的管理。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两大政策”。

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大事抓紧抓好。

一要实施“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适用不同情况的优惠政策。

二要落实商品房开发配建保障房政策。

廉租房集中连片建设,低收入住户较为集中,容易因居住隔离而心理失衡,对相关政策误读时,容易产生共同意识,造成治安、稳定的隐患,导致小区难管理。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商品房开发配建3%-5%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科学处理好适度集中和分散的关系,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合理规划布局,强化配套建设。

一要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保障性住房。

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区域定位和保障需求,合理安排布局。

建议借鉴万源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适当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做法。

二要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集中建设的规模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设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

除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外,要逗硬执行相关财政税费政策。

一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二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及风险准备金后,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三要将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四要将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五要按国家规定,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企业可利用公共租赁房项目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来筹集建设资金。

此外,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比如重庆市的做法,一方面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售与产权出让工作,用配售与出让产权的收入,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任务落实。

一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同配合;二要加大对县(市、区)的督查力度,对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保障性住房工作被动应付、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督办;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列入对县(市、区)政府的政绩考核。

三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终身责任。

四要严格申报、审查、公示、分配、入住程序,严肃查以处权谋私、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的行为,同时建立举报制、诚信承诺制和失信惩戒制,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川区“四审查、三公示、一听证”制度成效较好。

(五)健全工作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一要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二要完善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

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调查摸底,完善住房保障基础信息平台,健全保障房源档案、需求档案、保障对象档案及其诚信档案,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要建立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保障入住对象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对不适合条件的要及时退出,如不退出就必须按公租房或市场房租收取租金。

四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实行租金收取“收补两条线”。

大力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引导住户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或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对象的满意度。

篇4:保障房调研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

该项目20**年底开工,20**年底完工。

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年、20**年、20**年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

该项目20**年8月开工,20**年竣工。

20**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

该项目于20**年11月开工,20**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

该项目于20**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

篇5: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任重道远的事业,农村女性的维权工作更具有特殊性和具体性。在我们近年来接访的案例中,农村妇女占到了三分之二。相对于文化程度较高、接受事物能力较强、法律意识较浓厚的城市妇女而言,农村女性具有文化知识薄弱、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等诸多问题,因此农村妇女的维权工作就更为艰巨和复杂。多年来,我们一直把维权工作放在妇联工作的重要位置,希望通过我们的维权工作来帮助农村妇女解决一些问题。

一是政治觉悟有所提高。据统计,我市共有431行政村,其中女支部书记13人,女支部副书记8人,女支部委员121人,女村主任13人,女副主任13人,女村委委员118人,这些数字表明农村妇女已由过去的对政治漠不关心变为现在的主动参与。

二是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传统观念中,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是主从关系、附属关系、依赖关系,因此,她们认为像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这些都是家庭内部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多数农村妇女已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经济条件有所改善。通过开展“四进家”、“双学双比”、“春风送岗”等活动,扩大农村妇女的就业渠道,鼓励她们自主创业,帮助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走出家门,或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

四是医疗救助得到保障。妇女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由于自身的生理特点及家庭与社会角色,她们的健康与保健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农村妇女由于经济落后、卫生保健知识匮乏、生活负担沉重等原因,更容易积劳成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农村妇女的基本健康、保健提供了保障。

一是自我保护意识欠缺。虽然大部分农村妇女遇到问题已知道来妇联求助,但真正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并不太清楚,尤其在财产方面,有些甚至对自己到底有多少共同财产不清楚,男方一旦提出离婚,等女方意识到需要搜集财产证据时,男方早已将有关证据毁灭或隐蔽起来,甚至把财产转移,找人作伪证,写假借条,在分割夫妻财产时,财产没多少,“共同债务”倒是不少,因女方举不出共同财产证据,其主张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结果往往会导致不公正的家庭财产分割。

二是共同财产不明确。农村共同财产不像城市居民一样分的那么清楚,大部分农村房屋都没有房权证,有些还是村里的集资盖房,而我国农村的习俗一般是结婚由男方提供房屋,女方提供一些嫁妆,房屋即成了男方的婚前财产。其次,因男方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经济管理支配权大部分又由男方实际掌握着,共同财产也无从查起。最终导致农村妇女离婚时财产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并为以后的生活窘迫埋下伏笔。

三是家庭暴力仍治而不止。尽管各级妇女组织和社会各界对反对家庭暴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反家暴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从近年来的信访统计情况看,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有:夫妻因长时间相处无共同语言产生了情感危机,一时言语不和导致夫妻动手;丈夫在外打工,听信外人传言,怀疑妻子有外遇,便对妻子大打出手;网恋的出现使丈夫无法自拔,希望通过暴力使妻子提出离婚;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面临倒闭,职工面临下岗,产生生存危机,一些人便将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妻子身上等。

四是老年妇女赡养问题。农村老年妇女与城市老年妇女的重大差异是她们没有工资,她们的养老主要还是靠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由于生活方式不同、无共同语言等多方面原因,部分农村老年妇女与儿媳关系紧张,经济上对儿子依赖,儿媳便把老人当成包袱不愿尽赡养义务,大多数老年妇女会忍气吞声,忍无可忍时会来妇联求助。

五是重男轻女思想仍存在。由于封建思想的残留,“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思想仍普遍存在于农民心中,大部分农民仍然想方设法生儿子,有些农村妇女因连生两个女孩被丈夫提出离婚,更有甚者希望借助第三者来替自己生个男孩,这也是导致第三者出现的重要原因。

1、加大宣传面,扩大培训范围。农村妇女作为权利主体,只有自己懂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要通过调查、问卷等多形式了解农村妇女的需求,针对她们的需求因材施教。要加大教育培训的.范围,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提高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和能力。

2、合力制止家庭暴力,构筑妇女维权社会化格局。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可以与

司法部门、民政部门、媒体等联手,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对因受家庭暴力致伤妇女进行救助、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爆光等方式,介绍一些妇女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在提高妇女素质,不断增强妇女知法懂法的能力的同时也能对那些施暴者起到一种警示作用。

3、关注老年妇女,加强美德教育。农村老年妇女是目前农村中的弱势群体,她们为人类繁衍后代、家庭幸福美满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建议社会将关心老年妇女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启动“关爱农村老年妇女工程”,加大开展尊老、爱老、敬老的宣传力度,加强全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教育,让农村老年妇女安渡晚年。

4、建议健全完善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房屋对人们的生存、生活都非常重要。可一直到现在农村对它的权属登记还是空白,农村妇女更是深受其害,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村房屋的登记制度,保障农村妇女的房屋权利。

篇6: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今年以来,区总工会就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开展调研,现综合相关课题将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17大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工人阶级,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清理整治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肯定。全区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中普遍得到了实惠,全区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及工会在维权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着不切实际地定指标、限时间、抢速度的现象,改制方案不完善,措施不落实,遗留不少问题;搞“暗箱操作”和违法操作,不将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侵犯职工的民主权利;一些企业改制中裁员数量大,经济补偿金偏低;不少企业在改制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等没有清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没有接续,职工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或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在执行法定劳动标准方面也出现明显倒退;少数企业领导人通过低估资产等不正当手段,在改制中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和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是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一些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生活陷入困境。

三是分配秩序较乱、收入差距过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仍很严重,前清后欠现象依然存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且职工医疗、教育费用支出增长较快,低收入职工已成为城市贫困群体主体;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仅实行高额年薪,而且职务消费失控,经营者和劳动者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成为引起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城乡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单位职工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四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宽,部分职工缺乏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失业、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扩面仍比较困难;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难以参加医疗保险;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缺乏社会保障。患大病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有不少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区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是因病致贫。改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半费医疗保障待遇、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理顺劳动关系时借用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因社会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而上访的职工呈增多趋势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形势严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企业,安全隐患严重,伤亡事故多发:如今年3月份XX市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给职工生命、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得伤害。

六是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解决渠道不畅。相当多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一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强令职工加班加点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职工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七是工会组织被撤销和合并的现象较为普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落实。从组织状况上看,随着形势的发展,企业改制、改组、精简机构、减员增效,工会首当其冲成为精简对象,虽说有牌子、公章,但和其他部门合并,成了有名无实的工会。设立了工会主席,也是身兼数职,得不到企业应有的重视。有的单位工会工作只能是被动应付。从作用发挥上看,履行维权职责异常艰难。目前,部分企业不能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他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也是日益见少,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民主意识和利益需求。厂务公开可以搞,但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何时公开由经营者说了算,导致了企业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鸿沟加深,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落实。签订集体合同有的只是走形式,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却不能兑现,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致使职工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从工会经费看,部分企业无视法律规定,寻找各种理由不向上级工会交纳经费,使工会组织缺少经济来源,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企业提出的经费不拨付本级工会,而是企业行政挤占和挪用,导致了工会的“贫血”和“营养不良”,影响了工会自身的生存和作用的发挥;有的事业心较强的工会干部,想自主开展一些工作,不得不向老板打报告要“小钱”,反过来还要看人家脸色,索取人家的“恩赐”,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不发挥作用是失职,发挥作用又无能为力,内心承受双重压力,叫苦不迭。这种工会主席与企业经营者的身份地位不对等的现状,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只能处于被动维持状态。

当前,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维护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大气力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支持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维权工作的现状

(一)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

工会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近年来,我们围绕利益格局调整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实际,先后组织力量,采用进企入户、问卷座谈等方式,就《工会法》、《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职工素质状况、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职工生活状况、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了多次调查,较全面地摸清了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和部分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使我们进一步找准了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眼点。

(二)注重源头参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

维权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工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源头参与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从宏观上解决面上的突出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为此,我们积极参加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积极参与政府对职工群众上访事件的处置,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定,同时就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些工作的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中提请区委专门发文,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

在政府出台涉及职工利益的文件时,我们主动反映职工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文件体现了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理念,在实施中得到了落实。为了较好解决长期困扰工会工作和职工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改变工会无行政职能,维权苍白无力的状况,我们借力维权,注重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一是进行执法监督。针对《劳动法》、《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我们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两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出了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了 “两法”的贯彻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与有关职能部门构筑维权平台,齐心协力开展维权工作。去年,我们和安监局一起共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后,对一些查出事故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工会维权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克服了工会组织维权单打独斗苍白无力的窘境。

(三)注重制度建设,增强维权工作的规范性

根据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力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策,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注重加强维权制度建设,增强了维权工作的规范性。一是积极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努力协调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总体利益,我们以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为载体,狠抓维权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及企业规模小而出现的集体合同中断、合同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不高等问题,向企业下发了《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范本,规范了集体合同的内容格式;及时总结他们在签订程序上一级履约实施的作法和经验,利用会议、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其他企业进行实地咨询学习,带动了各个层面不同类型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全力维护职工民主权益,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我们坚持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做到了企业决策、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我们在全区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在几家企业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多方配合,使厂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注重多办实事,增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

近年来,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多,我们把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抓好维权机制建设的同时,我们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是多渠道加强职工培训,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充分利用工会自有阵地优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如:**年4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妇联举办首期下岗女工十字绣培训班,有40名下岗女工参加了培训;**年12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工商联举办了首期创业培训班,有2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每年春节期间我们都认真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温暖活动。去年春节前,通过对全区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我们对500户困难职工进行及时救助。三是大力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对当年应届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救助,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子圆了大学梦。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下情是维权的前提,搞好源头参与是维权工作的根本途径,加强机制建设是长效措施,办好实事能使维权工作直接见效。我们虽然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

篇7: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7月2日至xx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由市政协副主席邓刚任组长,对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县(特区、区)经信委(局)、人资社保局和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有关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状况、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及职能作用的发挥等情况汇报,实地调研了10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分别座谈,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发放问卷调查表共计76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企业发展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情况

(一)民营企业发展加速,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出台有关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涉及领域逐年增多,结构更加优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逐年提高。主要表现在:1、民营企业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单位数88689户(含个体工商户79609户),比增长了3.47%,其中,民营企业数9080户,比20增长了70.xx%。民营经济工业项目投资成倍增长,20xx年实施民营经济工业项目43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数297个,投产项目数365个,完成固定投资267.3亿元。民间投资总额从年的73.72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331.4亿元,增长2.3倍。2、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338.93亿元,占全市GTP的45.89%,比2010年增长了36.68%;完成工业增加值202.55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34.18%。3、民营企业贡献明显增大。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上交税金69.46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4.43%,比2010年增长了31.28%。在民营企业从业的人员数达42万人。

(二)依法用工意识逐渐增强,职工权益保障有所改善。

一是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逐步增强,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渐增高。据调查,20xx年我市已登记民营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0%以上。在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66名职工中,已签订劳动合同的9家5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87.88%,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家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xx.xx%。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5人,占已签劳动合同职工数的22.73%;签订固定期限的51人,占77.27%。在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一年一签的23人,二年一签的22人,三年一签的6人。

二是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工资意识逐渐增强,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均能按时发放工资,除1家企业最低工资未能达到市级最低工资1030元的标准外,其余9家企业的最低工资均在1100元至2500元之间。

三是安全防护、健康检查等意识逐渐增强,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得到一定保障。在调研的10家企业中,从事建材、化工、煤炭、机械等生产的企业都能重视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安全事故防范。强化对新招进职工的岗前技术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加大对在岗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全体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并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按规定佩戴和防护。

四是社会保险缴纳逐步推进。人资社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各类民营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在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中,除3家企业未给职工购买保险外,其余7家均参加有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其中,5家购买了五险;1家购买了四险;1家购买了三险。

(三)企业工会组建逐步扩面,发挥维权作用逐渐增大。

1、组建工会组织,搭建维权平台。市县两级总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建民营企业工会1550个,涵盖民营企业法人2953个,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

2、健全劳动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民营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xx42份,涵盖非公企业2536个,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28%。二是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509份,涵盖民营企业2908个,民营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32%。三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89个,与司法、人事社保等部门联合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xx年为46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70余万元。四是建立市、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即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协商机制,每年就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多,职工权益保障能力弱。

我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企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二是民营企业多数管理水平较低,部分企业是粗放式、作坊式、家庭式生产和经营管理模式,在决策上随意性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实际的长远规划;三是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技投入少科,产、学、研合作程度低,产业升级进展缓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产业结构单一,布局分散,产业链短,有的产品生产“两头在外”,致使企业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不大;五是民营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原材料、煤、电、油、运等价格上涨、融资成本高、结构性通货膨胀、人力成本和物流成本大等因素推高了民营企业的成本;六是多数民营企业存在“用工荒”,实用型管理人才和技术型人才严重缺乏。一方面,企业招收的职工,多数是文化低、素质差、无技术,且工作随意性大,想干就干,想走就走,即使签订有劳动合同也对其无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因为用工制度不规范、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差、个人发展空间不大、工作环境不好、社会保险保障差等因素而留不住人;七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政策待遇标准上不尽一致,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困难较多。以上诸多因素导致民营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能力不足。

(二)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和职工维权意识不强。

1、企业维护职工权益意识不强,未能较好地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把职工合法权益当作负担。主要体现在:(1)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或效益差的民营企业,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的条款违背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2)超时用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以超市、商场、餐厅和娱乐场所等企业最为突出,职工工作时间长、加班工资被剥夺,休息休假权难保障;(3)职工劳动安全、身体健康得不到充分保障。一些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劳动环境条件恶劣,设施简陋,劳保用品发放不足,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不依法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4)社会保险覆盖面小。在已参保的民营企业中,给职工买全五险的只占少数,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相关法规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对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管督查不到位;(5)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在交通、建筑等工程施工领域中尤为突出。主要原因是部分民营企业参加工程招投标中标后,将工程层层转包,层层分利,导致建设资金不足而拖欠职工工资。

2、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无技术的农民工,尤其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知之甚少,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少数职工在自己合法权利遭到侵害后,不知道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权。

(三)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够,合法权益维护难以落实。

一是劳动保障执法力量不足。我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人员配置均未达到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配置1:8000的比例要求。

二是劳动保障机构不健全。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因编制等问题未能实现机构升格,已建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机构,也因人员、经费不足,装备缺乏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发挥调处职工与企业争议的作用。

三是维权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市县两级尚未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财政应急周转金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设试点中,除钟山区已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外,其他县(特区、区)因无资金至今尚未启动,市级的 “两网化”建设也才进入方案起草阶段。

(四) 民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维权作用发挥不够。

1、民营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20xx年,在全市9080家民营企业中,仅2953家组建工会,只占民营企业的32.52%。工会组建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2、民营企业工会维权难。一是民营企业职工入会率不高,20xx年,我市民营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入会率仅为20.95%;二是民营企业建立的工会,大多只是为了应付组建任务,真正开展职工维权工作的较少;三是由于民营企业工会受制于企业,且企业工会主席全部属于兼职,工资和工作经费来源于企业,在维权活动中顾虑重重,难于发挥作用。

三、维护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是有效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认真落实政策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和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清理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性文件,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在建设用地、财政税收、融资支持、人才培训与引进等方面得到有效帮扶;三是制定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在信贷上加大支持、在担保上强化服务、在市场融资上全力推动、在人才培训和引进上提供平台、在诚信体系建设上加强监督引导、在服务企业发展上纳入行政部门考核。

2、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科学做好园区规划,优化园区产业配置,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循环、配套和集约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为民营企业减少采购和物流成本。加强对民营企业收费监管,规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收费行为和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落实人才培养引进政策,解决企业人才缺乏问题。

一是要加大对六盘水市民营经济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知名度;二是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地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技能;三是要通过举办人才博览会、企业招聘会等形式为企业搭建引进人才平台;四是认真组织实施“9+3”教育计划,加快推进职教园和县级职业学校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教学基地共建,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携手解决民营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以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项目、研制新产品、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政治理论学习日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促进企业法人及其企业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用工,提高维护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职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职工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 强化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在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要给予有效保障,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劳动监察执法工作需求。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监管网络。变突击检查为日常巡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追踪检查责任制,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加快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对我市民营企业全覆盖动态监管,实现多级共同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

三是要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快速通道。探索建立以企业法人、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劳动监察等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快调快处的绿色通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办快结。

四是要建立完善相关维权机制。建立人资社保、安监、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职工维权投诉机制,明确维权内容、维权渠道、维权方式和维权投诉回复时限等;探索制定防止拖欠职工工资的制约机制,推行工资发放保证金制度,遏制拖欠工资行为。针对社会保险扩面难问题,建议:社保部门与安监、煤炭、工商、建设、地税、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

(四)加强企业工会履职培训,加大企业工会维权力度

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一是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切实做到企业工会主席由职代会推荐并选举产生,真正实现企业工会主席独立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组织工作能力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特别要强化对工会干部在职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待遇、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调处、以及矛盾纠纷处理方面的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确保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增强职工“企业发展我出力、人人都是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四是企业工会要加强与部门协调,会同安监、卫生、环保、人资社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予以制止,从根本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篇8:失地居民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失地居民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XX居位于市政务中心西临,西接长途汽车总站,善国中学紧靠村旁,XX大道穿居而过。据《沈氏族谱》载:清朝中期(公元1733——1822年)沈氏从后屯迁此,随之岳姓迁来共建村,名岳家庄,今称XX。根据XX政发81号文规定,更名为XX居委。该居地理位置优越,商贾云集、商贸繁荣,是宜居、宜业、宜商的理想乐土。XX居共有土地320亩,为配合全市实施的沈庄XX城中村改造项目,征用该居土地280亩,现有土地40余亩;人口433人,其中参加分配人口288人;计划生育育龄妇女98人,一男孩户38户,一女孩户24户,双女户1户;党员16人。

一、XX居失地居民情况

近年来,XX街道在服从服务城市发展中,不断拓宽发展空间,搭建发展平台,通过城市建设不仅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而且在上项目、壮实力、促就业,为全市更好的项目落地腾出空间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正在实施的XX居城中村改造,使得XX居大量土地被征用,现仅有土地40余亩。在XX居居民房屋被拆迁后,居民全部在东七、孙庄等居租房居住。在失地居民群众中,有稳定工作岗位和从事服务行业者约占20%,有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富裕;获得不稳定就业岗位和自行外出务工或在市内务工者占70%,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部分还有所下降;没有就业者约占10%,生活水平一般,这部分失地群众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商品经济意识差,缺乏技术和经营经验,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有的还疾病缠身,没有其它出路。总体来看,失地居民就业不稳定和失地保障政策不完善,是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失地群众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二、引导失地居民就业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失地居民的就业能力弱,面对就业竞争,由于年龄、知识、技能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求职比较困难。就XX街道而言,可提供的就业空间不少,竞争虽然激烈,但由于失地居民文化程度、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导致用人单位不愿聘用,大多数居民从事市场配货运输、家政服务等。XX居失地居民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女35岁男40岁以上的大龄失地居民,即使能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不稳定。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种地为生的纯农民转业能力差,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就目前的政策而言,种田的农民可以享受粮食直补等各种扶持政策,下岗职工可得到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各种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也是普遍面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而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就业等问题的激励政策还不完善。另外,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不能适销对路”,造成效果不佳。近几年,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的投入不断加大,统计的受训人数也比较多,可收效不是很好,适应不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实际要求,反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三、对促进失地居民就业的建议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周边失地农民的群体将会越来越多,这是由农业向工业、乡村向城市转化过程的必然选择。如何做好因失地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各级政府迫切关注的问题。

1、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广大失地农民不能象城镇人口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成为失地农民最担心的问题,仅靠征地款来维持生计,只能“坐吃山空”。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开发式安置,除给付补偿金外,还应替农民考虑长远之计,逐步建立、规范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2、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由于失地农民原来大多数从事比较简单的传统农业,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但失地后从事非农产业,造成就业难问题。因此建议:一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及竞争力;二要广开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广阔的就业门路,消除就业障碍,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三是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失地农民就业,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加宽泛的就业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环境及条件。

3、引导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集体企业,拓宽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空间,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中,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既可以把失地农民组织起来,让其通过做工收入保证生活来源,又能够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建议:鼓励农民发展家庭经营,进行个体运输、商饮、服务业的开发,减少对土地的依赖性。

4、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征地安置方式,建立解决失地农民长久生计的长效机制,使城市支持农村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将失地农民的利益与企业发展融汇在一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商业用地安置有关事宜,力争实现失地不失业、农业转商业、农民当老板的既定目标,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篇9: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有关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一、农村妇女发展状况

黑沟乡现有4个行政村,农村妇女4431人,占农村总人口49%,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村妇女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经济参与平台不断拓宽,在生产发展中挑重担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原来农村传统的“男耕女织”被现在的“男工女耕”所替代。我乡农村妇女从事种植业213人,从事养殖业167人,从事加工业205人,从事服务业 307人。农村妇女在种植、养殖、加工等各个领域大显身手,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二)求知求新求发展,在生活宽裕中闪亮点

通过学习和实践,部分农村妇女不断提高知识层次和技能,成为增收致富的先行群体,掌握实用技术的234人,获农民技术员职称的52人,全乡共有科技致富女能人467名,妇女示范基地11个。

(三)生活方式日益改善,在乡风文明中占主导

在基层妇联组织的引导下,广大农村妇女发挥自身性别优势,踊跃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投身文明村镇建设,成为农村精神文明传播的主力军。80%的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主导作用,重视提高婚姻家庭质量,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四)着力整治生活环境,在村容整洁中唱主角

在美化、净化庭院的基础上,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不断优化家庭生活环境。各村妇女主动参与 “四清”(清草堆、土堆、粪堆、垃圾堆)和 “四学”(学政策、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活动,广大妇女积极改厕、改灶,推广“沼气池”,大力发展循环生态农业。

(五)参政意识不断提升,在民主管理中作代言

农村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村村妇女主任在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各方面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言人,在人大代表、村“两委”选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二、当前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妇女参政议政法律意识淡薄

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主政治权利,但事实上,当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基础环境还较差,农村妇女本身也缺乏主动的参政意识,她们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参与率还很低,一些村委会、基层干部也往往忽视了妇女参与村行政事务管理的权利,致使农村妇女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政治权利。在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妇女比例极低;直接参政议政的农村妇女总体上仍存在着比例小、人数少、层次低、配角多的问题。目前我乡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仅有14%。

(二)家庭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救助。在一些家庭,妇女通常被当作丈夫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打骂,这些妇女找到村里或者娘家解决,但村干部认为这是人家的“家务事”或 “民事纠纷”,有的甚至干脆认为是情理之中的事,便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而推脱。娘家亲人碍于家丑不可外扬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传统观念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无形中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而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中,中、老年明显高于青年,贫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于温饱型家庭。二是农村妇女在丧偶和离婚后再婚难。由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丧偶和离婚农村妇女再婚会受到来自世俗和家庭等方面的诸多阻挠,就算勉强被同意改嫁也只能“净身出门”,不得享受自己的财产处置权和对亲生子女抚养权。三是农村夫妇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由于许多农村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自己的男人生活,这就使得农村妇女在家庭中根本没有什么地位可言,有的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也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类妇女多数年龄大,无经济独立,生活上依附丈夫,所以丈夫即使有了外遇,只要他还给家里钱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农村妇女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农村妇女就业的机会和待遇不平等。家政服务业是女性劳动力转移的集聚点,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低下。综合素质低制约了妇女在农村经济领域的发展。调查中显示我乡农村妇女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9.12%,小学文化程度占21.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22%,高中文化程度占15.11%,接受过中专教育的有4.22%,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 1.12%。

(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遭限制

由于受封建思想 “夫权”“父权”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婚前依附于自己的父母兄长,婚后从属于丈夫公婆,没有独立的经济处置权,其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土地承包权被架空。农村土地政策历来坚持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许多农村妇女在结婚或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虽然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但农村妇女一旦出嫁,其娘家承包的土地就会被收回,而她能否在婆家分得一份土地,则取决于婆家村里有无机动地或是否恰好遇到婆家村里调整土地。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村级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确保基层妇女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载体、有经费;保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培养一批女村支书、女村委会主任;推广“妇代会+协会”模式,开展“双培养、双带动”工作,把女能手培养成为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

(二)全面拓展素质培训,提升新型女农民发展能力

建议划拨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培训体系,依托扶贫项目带动,对文化程度较高、学习愿望较强的农村妇女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依托农业产业大户和基地,对文化层次偏低、离不开家庭的农村妇女开展培训;与大、中专学历教育、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对农村女能人、女经纪人、女农民技术员等进行科技含量高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新型女农民。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妇女发展

提供农业生产综合信息,争取在良种、技术、资金、加工、储运、推销等方面形成系列化服务。完善小额信贷制度,设立农村妇女创业基金,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必要支持。建立农村托养机构,使农村妇女由家务劳动的主体真正转变为生产劳动的主体。

(四)健全完善立法,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维权体系

加强有关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作用。对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从性别视角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切实承担起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随时关注农村妇女维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提出对策,因势利导,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维权体系。

篇10: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20**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20**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20**年至20**年的情况看,特别是20**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20**年至20**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20**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

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年至20**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

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年至20**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

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

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篇11: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情况调研

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情况调研

保障法和保障条例以*法为依据,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本市实际出发,对老年人需要特别保护的权益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确立了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明确了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家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各级政府要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明确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类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这些规定,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了部分区县老龄工作,召开了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深入15个社区,与退休工人、干部、教师和农民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深入交谈,了解他们的需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邀请近百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和调研活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今年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19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有关部门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根据代表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使执法检查与办理答复建议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部门相关方面的工作,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都表示满意。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6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执法检查报告。下面,我就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市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基本情况

保障法和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职责。一是将老龄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居家养老人群的生活照料和个性化服务;四是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领域,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法和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十几年来,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有所养”得到落实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为基础,以老年人优待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年出台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福利性养老保障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反响强烈,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我市于20**年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在老年人乘坐地面公交车、参观游览公园和博物馆等文化体育场所、建立高龄津贴和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及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1项优待办法。优待办法的出台,保证了老年人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有所医”目标初步实现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险在全市城乡范围内的全覆盖。加强老年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18个区县建立了老年病专科医院。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为老年人建立免费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体检,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了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了方便。

(三)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逐步展开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多数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部分高龄、空巢、生活半自理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有效地弥补了家庭照料的缺失和不足。如开通96156社区服务热线,推出“菜单式”为老服务项目,开设老年餐桌等。逐步推广建立城乡社区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帮扶网络,使老年人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为满足身体致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和部分“五保”老年人的集中照料、护理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兴办各类敬老院。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建设的积极性,在建设资金支持、运营补助、土地供给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各种类型的敬老院339所,4万余张床位。

(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为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愿望,我市采取多种措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例如组织老年知识分子参与“银龄行动”,支援贫困地区,提供文化、医疗、科技服务;组织离退休专家到区县开展援助项目,返聘退休医学专家到社区卫生中心站工作等。针对老年人以在社区生活为主的特点,发动他们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老年人协会、开办老年学校、建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老年维权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为了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执行,法制宣传部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办法律专家热线和专家课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优惠便捷的服务。各级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优先服务,同时对特困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及时得到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日益严峻和老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认识有待深化,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有待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侵害老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组织参与公益性养老服务的自觉性不高。

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本市已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但由于基础薄弱,养老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差别仍然较大。在调研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落实依然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较早退休的老职工退休金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老年人有基本生活保障,但医疗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三是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准入、运行、监管不规范。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为老服务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

四是敬老院养老床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老年人进入敬老院养老的要求增多,由于历史上对敬老院建设投入不足,造成敬老院床位数量与需求缺口较大。另外,由于敬老院建设布局不尽合理、有的服务功能不全或缺乏专业队伍、服务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现有的敬老院床位中有近三分之一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床位空置率较高。

五是老龄工作机构队伍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区县和街道、乡镇的老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人才缺乏。老龄工作机构隶属关系不一致,在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职能。

三、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在1990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为109万,占当年人口总数的10%。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254万,占人口总数的15%,老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4.9%,高于总人口年均增长率,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的特征。根据预测,到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350万,到2050年将达到650万的峰值。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的严峻性,及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大局出发,把老龄事业作为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深入研究、科学筹划,加大投入,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

一是要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和严峻挑战,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感。二是要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三是要加强对开展慰老助老活动、志愿服务、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使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尊重。四是要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族”现象以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我市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做好准备。一是要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性收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年龄,“421”家庭模式已经显现。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养老服务的社会需求迅速增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国情和我市实际的体制机制,搞好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衔接,走出一条有特色的路子。一是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配套政策研究。要针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对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敬老院养老床位建设力度。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对今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的建设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新建敬老院要合理规划布局,规范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对现有敬老院要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使用效率。要探索敬老院的医疗服务与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机制,满足敬老院医疗服务需求。民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保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快市级老龄工作机构的改革步伐,研究解决区县老龄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能力弱的问题。对老年人口数量较大的区,要根据老龄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老龄工作干部;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应当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缓解老龄工作机构干部短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六)对修改和完善保障条例的建议

根据此次检查情况,对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保障条例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保障条例在内容上需与保障法相衔接。由于我市保障条例先于国家保障法颁布实施,在内容上多处与保障法衔接不紧密,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和细化。如应根据保障法的规定增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具体条款。二是需要增加的有关内容。近年来,我市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应将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在保障条例中增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内容,以便政府综合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保障条例中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增加对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内容。三是在保障条例中应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老龄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保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有效地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是关系到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持续抓好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篇12: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学期几项少先队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少办发[]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活跃少先队工作,推进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我区少工委一直把落实少先队活动课,开展少队活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要抓手,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少先队工作更上新台阶。为了进一步了解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情况,我们在全区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少先队活动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团区委积极与教育局沟通联系,争取支持,确保少先队活动课程在我区各小学校的顺利开展,通过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和广西少工委《关于区域化推进少先队活动课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基层学校少工委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安排,鼓励各小学辅导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特色活动。二是加强对各基层学校督导,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我区各学区小学基本能够将少先队活动列入课程安排,保证了少先队每周一节课活动时间的落实。三是加强对各基层辅导员培训,以确保少先队活动课程质量。团区委切实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组织大中队辅导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农村辅导员培训班和市级、港北区级组织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等培训,组织大中队辅导员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国梦”主题活动、少先队活动课设计等内容,积极推进少先队活动课在各学校少先队的开展.。

二、目前少先队工作存在问题困难

(一)部分辅导员课程较多。一是有些辅导员承担有较多的课程,使少先队辅导员没有太多精力在少先队工作上有所作为,难以保证老师有足够的精力开展少先队工作;二是辅导员师资紧缺,尤其是乡镇更为突出。少先队辅导员缺乏系统的少先队知识培训或者少有机会参加正规的`培训,这直接影响了少先队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少先队活动经费的不足。在许多时候,特别是乡镇学区,有想法有动力却往往因为资金短缺望而却步,少先队的活动经费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导致少先队的活动难以正常开展。

(三)少先队活动阵地较少。活动阵地不健全,设备不齐全,工作不活跃,少先队活动阵地以活动室、图书馆、红领巾广播站等为主,在乡镇小学、村小等活动阵地更是紧缺。

三、解决对策

(一)完善辅导员考核奖励惩罚制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将全区辅导员考核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每年对辅导员进行选聘、培训,业务考试合格颁发辅导员聘书。为了鼓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学校将辅导员工作量纳入绩效考评,对于工作突出的、表现积极的辅导员,在辅导员年度评优考核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积极争取少先队活动经费,从而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日常活动的开展。鼓励学校多渠道、多角度争取社会的资金支持,主动争取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少先队活动,动员社会上广大的热心青少年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少先队工作,为农村少先队活动解决资金问题。

(三)拓展少先队活动阵地,夯实少先队工作基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各种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不断开拓少先队活动阵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少先队活动实践课程研究。为进一步促进少先队活动课进课表活动深入开展,通过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大队辅导员会议,组织每学期一次的大队观摩活动,通过交流学习提升辅导员管理水平。做到活动有方向,有理论指导、有反思研究。

篇13: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一、学校少先队课程简介

元一名城小学以“全国少先队活动课程试点单位”为契机,在“诵读国学经典,培育道德人才”的主题特色活动的引领下,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少先队活动课程为载体,通过“经典诵读十个一”、“我的课程我做主”、“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等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开展,培养少先队员良好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实现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阅读教学先进集体”、“合肥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模范大队部”、“合肥市规范化队室”、“瑶海区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相关称号。

二、加强队伍建设 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为确保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开展取得切实成效,学校特成立元一名城小学少先队活动课程领导小组,刘大平校长任组长,直接领导工作;分管副校长沈来凤负责领导组织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实施;教导处、大队部负责少先队活动课程的落实及活动开展;后勤负责工作保障。

2、制度保障,确保实施。

重视制度建设,我校首先从制度上保证少先队每周不低于一节的活动时间,每周一下午专门安排1课时,用于开展少先队活动,同时划拨活动经费,保障少先队活动课程的顺利开展。

3、建设一支酷爱学习、敢于创新的的大中队辅导员队伍是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学校切实做好大中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大中队辅导员认真学习和领会2013年全国少工委颁布的《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纲要(试行)》精神,积极推进少先队活动课在各年级的开展,努力形成我校活动课特色。同时,要求各中队辅导员认真填写《元一名城小学少先队活动课程工作手册》,学校每月检查、公示,把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实施情况同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三、以课程理念为指导,分年级设计常规活动

我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不同年级段制定了少先队活动课程实施细则,低年级课程要求队员了解队章的基础知识,懂得加入少先队的意义,培养珍爱红领巾、热爱少先队的情感。中年级要求队员了解少先队的性质和光荣的历史,激发为着理想勇敢前进的情感,增进组织的使命感。小学高年级要求队员了解优秀党组织、团组织,增强队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团队组织相衔接的认识,促进少先队集体建设。学校大队部通过学习队章、礼仪感染、民主参与、岗位锻炼、学习榜样、团队关爱等常规课程的开展,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 。

四、每月一主题,设计中小队特色活动

我校少先队活动课程各月均有活动主题,每月最后一次活动课时间,安排各中队结合计划,设计中队特色活动。其他时间,根据计划提示,相应安排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可根据本中队实际,采取集体参与或小队活动等。如三月份我校就以“雷锋精神伴我成长”开展大中队系列活动,引导队员寻找身边榜样,做新时代的雷锋;四月份我校以“承先烈遗志,做时代骄子”为主题,对队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五月份则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爱国精神的教育和熏陶;六月份以“红领巾心向党”“多彩的节日”为主题, 使队员了解个人成长与党的关系,引导队员从小热爱党,崇敬党。

五、以“诵读国学经典、培育道德人才”为课程特色。

学校将国学经典诵读活动贯穿于少先队活动课程之中,以喜闻乐见、趣味横生的活动形式让学生直面经典,感悟经典。结合《弟子规》、《国学启蒙》、《经典诵读第一卷、第二卷》等校本教材,开展“学生读 教师悟 家长亲”“国学小状元讲堂”“走近诗人”“古韵童声”“快乐国学操”等系列少先队课程主题活动,积极营造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书香校园。

六、开发少先队活动特色课程,创新少先队活动课程形式

1、学校大队部先后在校内开展“轻舞飞扬舞蹈团”、“ABC英语社”、“水墨飘香美术组”、“博雅诵读社”、“炫酷机器人小队”、“哆来咪合唱队”、“馨光课本剧社”、“绿苑小筑”护绿小队、“心灵氧吧”心理咨询工作室等少先队活动课程特色小组,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课程,让队员们感受到“快乐学习、快乐生活”的全新体验。

2、开发少先队活动年级特色课程。

我校大队部以四(2)中队为特色活动课程示范中队,在年级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活动课程,学校单独划分一块菜地,让队员们自己劳作、自己种菜,体验着收获的乐趣。五年级以五(3)中队为少先队活动课程示范中队,以“绿色环保”为主题,培养队员的环境意识,提高队员的动手实践能力。

七、少先队活动课程结硕果

一学期以来,我校通过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开展,引领师生精神成长,有力地推进了学校建设,我校的大中队活动也先后被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安徽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学校还先后获得了“合肥市第四届“广玉兰”杯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展演大赛特等奖”、“瑶海区德育文化艺术节经典诵读比赛特等奖”“瑶海区德育文化艺术节课本剧比赛特等奖”“瑶海区德育文化艺术节讲故事比赛特等奖”“瑶海区德育文化艺术节展舞姿比赛特等奖”等荣誉。

元一名城小学全体师生将不断探索,努力将少先队活动课程构建成鲜活的、开放的、富有生机活力的课程,谱写出少先队工作的新篇章。

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谁来保障《立法法》实施?

调研方案与实施

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文

调研报告

读书实践工程及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项目实施报告

实施“四个保障”的调研报告(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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