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势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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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势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篇1:物势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物势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题解】

汉时有人认为,人是天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万物也是天按照“五行相生”的说法有意识地造就出来的,而且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相制服、相吞食,都是天意。王充在本篇中则驳斥说,不是“天地故生人”,而是“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不仅人如此,万物产生也如此。不是“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故令相贼害”,而是它们之间生理上的自然禀赋存在着差异,“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人与动物不是什么“五行相胜”,而是以“筋力勇怯相胜服”。

【原文】

14·1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1),虮虱之于人也(2),固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

【注释】

(1)之:疑“生”之误。《太平御览》卷九一一引《论衡》文作“生”,可一证。与上文“人生于天地”之义相承,可二证。下句“之”亦同。

(2)虮(j!几):虱子卵。

【译文】

儒者评论说:“天地有意识地创造了人。”这话荒诞不实。认为天上与地上的气相结合,人就偶然地自己产生了,如同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孩子就自己出生一样。其实,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并不是当时想生孩子,而是情欲冲动在一起,在一起就生下了孩子。夫妻尚且不有意识地生孩子,由此可知天地也不会有意识地创造人。这样说来,人生在天地之间,就像鱼生在深水里,虱子下蛋长在人身上一样,是凭借气而出生,是同种类东西相繁殖。万物产生于天地之间,都是同样的情况。

【原文】

14·2传曰(1):“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2)?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故为之也。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夫比不应事(3),未可谓喻(4);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曰(5):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6),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兴喻,人皆引人事。人事有体,不可断绝。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7),足不得不摇。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今夫陶冶者初埏植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8),故为之地。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何以验之?如天故生万物,为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注释】

(1)根据本篇下文例,疑“传”当“或”之误。

(2)造化:创造化育万物。这里指自然变化。引文参见贾谊《鹏鸟赋》。原文作“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

(3)应:合适。

(4)喻:使人明白。

(5)本篇凡“曰”以下文字都是王充的议论。

(6)形:通“型”。

(7)相:审察。这里指测量。

(8)调和:和谐,触合。这里指管理好。

【译文】

有人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若是这样,议论这类事情的人为什么说‘天地像熔炉,万物像炼出来的铜,阴阳二气像炭火,自然变化像冶炼工人’呢?考察一下,制陶和冶炼工人他们是用火冶炼锻烧器物,器物是有意做成的。现在却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难道说制陶和冶炼工人不有意做器物,器物会偶然自己形成吗?可见,打比方与事实不相应,不能算讲清楚了;写文章与事实不符合,也不能说是正确的。”我以为:上面这些比喻只能说明人承受自然之气是不可能完全一样,就像熔化的铜注进模子,烧制的陶器所得到的火一样各不相同,而并不是说天地创造人跟制陶器和冶炼铜一样是有意识的。打比方,人们都是引用人和事作比喻。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一个整体,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来作片面理解。用眼睛看头顶的东西,头不能不动;用手量脚底的长短,脚不能不动。因为眼睛跟头同在一个身体上,手与脚也同在一个身体上都是相互关联的。现今制陶和冶炼工人最初用水搅拌粘土作器物,一定要把坯子或模子做成器形,这是有意作的;然后烧炭生火,一定要管好炉灶,掌握好火候,这也是有意识做的。至于铜器冶炼不能都成功,陶器烧制不能都精美,这是因为它们不能都完全由人有意识地生产出来。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出人,那么它创造万物,也不可能是有意识的。天上与地上的气相互结合,万物便偶然地自己产生了。翻土,除草,播种,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至于庄稼成熟不成熟,则是偶然由自然决定的。拿什么来证明?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应当叫它们相亲相爱,不应当让它们相互残害。

【原文】

14·3或曰:“五行之气(1),天生万物(2)。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3)。”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注释】

(1)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我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万物是由这五种物质元素构成,而且这五种物质元素又是相互矛盾、相互斗争,变化发展着的,于是把它们称作“五行”。战国时期,“五行”说颇为流行,并出现“五行相生相胜”理论。“相生”即互相促进;“相胜”即“相克”,互相排斥。参见《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淮南子·本经训》。

(2)参见《白虎通德论·五行》。

(3)更:交替。以上参见《礼记·月令》郑注、《白虎通德论·五行》。

【译文】

有人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体,是天用来创造万物的。因此万物中包含了这五种气体,这五种气体相互循环克制所以万物间也相互残害。”我以为:如果天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天就应当只用一种气体造就万物,叫它们之间相亲相爱,不应当让五种气体,反复使之相互克制伤害。

【原文】

14·4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不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1),皆五行气使之然也(2)。”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3)。五常,五常之道也(4)。五藏在内(5),五行气俱(6)。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7)自相害也?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注释】

(1)含血之虫:这里泛指动物。啮噬(ni8sh@聂士):咬。啖(d4n但)食:吞食。

(2)本篇皆云“五行之气”,故疑“行”后脱一“之”字。

(3)汉儒把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与五行相配,认为仁属木,智属火,信属土,义属金,礼属水。参见《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4)常:十五卷本作“行”,可从。

(5)藏(4ng脏):同“脏”。五藏:指脾、肺、心、肝、肾。

(6)古代思想家认为人的五脏分别是由五行之气构成的。参见《白虎通德论·情性》、《元命苞》。

(7)行:疑“仁”形近而误。

【译文】

有人说:“天想使万物成为可用的东西,所以才让它们互相残害。使万物互相残害,正是为了让它们相互依存。因此天用五行之气造就万物,人又用万物做成各种各样的事。可见不能互相制约,就不能互相有用;不能相互残害,就不能各自成为有用的东西。金不伤害木,木不能成为有用之物;火不冶炼金,金不会成为器皿。所以各种物体相互残害又相互产生有利效果。有血的动物,互相取胜,制服对方,互相对咬,互相吞食,这都是五行之气使它们如此的。”我要问:天造就万物想使它们相互成为有用的东西,不能不互相残害,于是就产生虎、狼、蝮蛇以及蜂、虿之类动物,全都来残害人,那么天是不是又想让人成为它们享用之物呢?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五行之气,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有仁、义、礼、智、信五种操行。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也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道义。五脏在人体内,所以人体五行之气都具备。照议论者的说法,有血的动物,都有五行之气,就相互残害。那么一个人的身体,具有五脏,难道它们各自也要互相伤害吗?一个人的操行中,具有仁和义两个道德观念,难道也要自相危害吗?再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相互残害,有血动物相互取胜,制服对方,又在什么地方有过验证呢?

【原文】

14·5曰(1):“寅木也(2),其禽虎也(3)。戌土也,其禽犬也。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马也。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4)。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5)?猕猴者畏鼠也。啮猕猴者犬也。(6)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猴何故畏鼠也?戌土也。申猴也(7)。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东方木也(8),其星仓龙也(9)。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10)。南方火也。其星朱鸟也。(11)。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12)。天有四星之精(13),降生四兽之体(14),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15),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16),则尤不相应。

【注释】

(1)根据本篇文例,疑“曰”前脱一“或”字。

(2)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十二地支分别配属于五行,寅、卯属木,巳、午属火,辰、未、戌、丑属土,申、酉属金,亥、子属水。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3)禽:这里指动物。虎:汉代把十二地支分别配属十二种动物,即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这种完整的配属,在现有文献中最早见于本篇。关于龙,本篇无,参见本书《言毒篇》:“辰为龙,巳为蛇”。

(4)不:上文“或曰”句讲有血动物相互残害,此句意与上句背,故疑“不”是衍文。

(5)猕(m0迷)猴:猴的一种,以野果、野菜为食。

(6)根据文意,疑此句应在“戌土也”句前。

(7)猴:根据上下文意,疑是“金之误”。

(8)按照阴阳五行说法,五方和五行相配属,东方属木,南方属火,中央属土,西方属金,北方属水。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9)仓:通“苍”,青色。按阴阳五行的说法,五色与五方相配属,青色属东方,赤色属南方,黄色属中央,白色属西方,黑色属北方仓龙:又称苍龙、青龙,东方七宿的总称。我国古天文学家将宇宙的恒星分为三垣、二十八宿和其他星座。又把二十八宿分为东、南、西、北四组,每组七宿。东方七宿:角宿、亢宿、氐宿、房宿、心宿、尾宿、箕宿连在一起,被认为象条龙,青色属东方,所以用仓龙称东方七宿。参见《说文·木》高诱注。

(10)白虎:西方七宿的'总称。西方七宿:奎宿,娄宿、胃宿、昴(m4o卯)宿、毕宿、觜(9资)宿、参(sh5n身)宿连在一起,被认为象只虎,白色属西方,故用白虎称西方七宿。

(11)朱鸟:又称朱雀,南方七宿的总称。南方七宿: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张宿、翼(y@益)宿、轸(h7n枕)宿连在一起,被认为像只鸟,朱色属南方,故用朱鸟称南方七宿。

(12)玄武:北方七宿的总称。北方七宿:斗宿、牛宿、女宿、虚宿、危宿、室宿、壁宿连在一起,被认为像只龟(武指龟的硬甲),一说象龟蛇相缠,玄色(黑色)属北方,故用玄武称北方七宿。

(13)四星之精:王充认为,天地日月星辰都是物质实体,它们运动就施放出气。四星之精就是指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组星宿施放的气。

(14)四兽:指龙、虎、鸟、龟。参见《礼记·曲礼》郑注。降生四兽之体:王充认为天上龙、虎、鸟、龟“四星”施放出来的气,就构成了地上这四种动物。

(15)十二辰:十二地支也叫十二辰。

(16)气性:这里指五行之气的性质。

【译文】

有人说:“寅属木,其动物属虎。戌属土,其动物属犬(狗)。丑、未也属土,丑的动物属牛,未的动物属羊。木克制土,所以犬与牛羊都被虎所制服。亥属水,其动物属猪。巳属火,其动物属蛇。子也属水,其动物属鼠。午也属火,其动物属马。水克制火,所以猪吃蛇。火被水害,所以马吃鼠屎就腹胀。我以为:果真像议论者说的,有血的动物,也有相互争斗取胜的证明。午属马。子属鼠。酉属鸡。卯属兔。水克制火,鼠为什么不去追赶马?金克制木,鸡为什么不去啄食兔子?亥属牛。未属羊。丑属牛。土克制水,牛羊为什么不杀死猪?巳属蛇。申属猴。火克制金,蛇为什么不吃猕猴?猕猴怕鼠。鼠属水,猕猴属金。水不能克制金,那猕猴为什么害怕老鼠?咬猕猴的是狗。戌属土。申属金。土不能克制金,猴又为什么怕狗呢?东方属木,其星属苍龙。西方属金,其星属白虎。南方属火,其星属朱鸟。北方属水,其星属玄武。天有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星”的精气,所以在地上造就出龙、虎、鸟、龟“四兽”的身体。有血动物,以四兽为头领,因为四兽所具有五行之气最显著。考察龙与虎相遇不会相互残害,鸟与龟碰上也不会相互伤害。用四兽来验证,用十二地支代表的动物来考察,所谓具有五行之气的动物按五行的性质要相互克制,就更加不符合事实。

【原文】

14·6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1),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2),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適(3),力不均等,自相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4),则服畏也。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5),阳虎未必色白(6),孔子未必面青也。鹰之击鸠雀(7),鸮之啄鹄雁(8),未必鹰、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注释】

(1)上文言“含血之虫相胜服”,故疑“服”前夺一“胜”字。

(2)顿:通“钝”。

(3)適(d0敌):通“敌”。与適:与之相匹敌,与之相等。

(4)诛:据上下文意,疑是衍文。距:爪。

(5)阳虎:即阳货。参见28·58注(1)。却:退。事不知何出。

(6)色白:按照阴阳五行的说法,白色属金,青色属木。参见《吕氏春秋·十二纪》。

(7)鸠(ji)究):斑鸠一类的鸟。

(8)鸮(xi1o肖):鸱(ch9吃)鸮,猫头鹰一类的鸟。鹄(h*胡):天鹅。

【译文】

凡是万物都互相克制残害,有血动物则相互争斗取胜,至于它们互相吞食,是由于因牙齿的锋利与不锋利,体力的强弱,动作的灵巧敏捷,气焰声势勇猛凶暴的缘故。像人在社会上,势力不相等,力量不平均,自然要互相争斗取胜,互相制服。以力量相互制服,于是用刀相互残害。人用刀相互残害,就像动物用齿、角、爪、牙互相争斗刺杀一样。那力量强大犄(j9基)角锋利,气势猛烈牙齿很长的,就能取胜;气势弱小脚爪很短,胆量小的脚爪不锋利的,就只好屈服,恐惧。人有勇敢的有怯懦的,所以打仗有胜利的有失败的,胜利的不一定禀受过金气,失败的不一定承受了木气。孔子害怕阳虎,据说见了他汗流浃背要向后退着走,阳虎未必脸白属金,孔子也未必面青属木。鹰隼(s(n损)之攻击斑鸠麻雀,鸱鸮之啄食天鹅大雁,未必鹰隼、鸱鸮生在南方属火而斑鸠、麻雀、天鹅、大雁产在西方属金,而是由于这些飞禽体力凶猛与怯弱相互争斗取胜,制服的结果。

【原文】

14·7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1);或诎弱缀跲(2),蹥蹇不比者为负(3)。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4)。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5),则以大而服小。鹊食猬皮(6),博劳食蛇(7),猬、蛇不便也。蚊虻之力不如牛马(8),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鹿之角足以触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故十年之牛(9),为牧竖所驱(10);长仞之象(11),为越僮所钩(12),无便故也。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服于羸也(13)。

【注释】

(1)喻:清楚。横出:流畅。

(2)诎(q)曲):言语钝拙。缀(chu^辍):通“辍”,中止,停止。跲(ji2颊):牵绊。缀跲:形容迟钝。

(3)蹥蹇(li2nji3n连减):艰难。这里指说话结巴。不比:这里指语言不连贯。

(4)留:这里是迟钝的意思。

(5)劲:坚强有力。

(6)参见《说苑·辨物》。

(7)博劳:又称伯劳,是一种鸟。食大型昆虫以及蛙类、蜥蜴类或小型鸟兽等。终年留居我国西南、长江流域以南直达华南地区。参见《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

(8)虻(m6ng萌):一种蚊虫,形似蝇而稍大。雌虫刺吸牛等牲畜血液,危害家畜。

(9)年:《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论衡》文作“围”,可从。围:这里指两手拇指与拇指相对、食指与食指相对所成的圆周长度。

(10)牧竖:牧童。

(11)长:《意林》引文作“数”,可从。

(12)越:古族名。秦汉以前就已广泛分布于长江中下游以南,部落众多,所以又有百越、百粤之称。钩:扣留。这里是管束的意思。

(13)羸(l6i雷):瘦弱。

【译文】

在一间堂屋里,必定有争论的人。在一乡之中,必定有打官司的人。打官司肯定有曲直,争论一定有是非。错误的理亏的算失败,正确的有道理的算胜利。也可能有的以口才好,擅长辩论,言辞清楚流畅而取胜;有的则因言辞无力表达迟钝,口吃语言不连贯而遭失败。以口舌争论、打官司,就像用剑戟争斗一样。锋利的剑长柄的戟,加上手脚有力敏捷肯定取胜;钝刀短矛,加之手脚缓慢迟钝肯定要失败。万物相互争斗取胜,有的靠身体力量,有的靠气焰声势,有的靠动作灵巧敏捷。动物小而有气势,口脚又敏捷,就能以小而制大;动物大而没有骨力,犄角、翅膀又没有力量,就只好以大而顺服小。喜鹊能吃刺猬的皮,博劳能吃掉蛇,是因为刺猬和蛇的行动不敏捷。蚊虻的力量不如牛马,牛马反而被蚊虻困惑,是因为蚊虻如此有气势。鹿的犄角,足够用来触伤狗;猕猴的手,足够用来捕捉鼠。然而鹿却被狗制服,猕猴却被鼠制服,是由于它们的角和爪不锐利的缘故。所以十围大的牛,被牧童所驱使;几仞长的象,被越族儿童所管束,都是因为它们身体不灵活的缘故。因此身体能灵便,就可以以小胜大;不灵便,就会以强壮被瘦弱制服。

篇2:治期篇·王充原文及翻译参考

治期篇·王充原文及翻译参考

王充在本篇阐述了“治有期,乱有时”(《须颂篇》)的问题,比较集中地代表了他的自然主义历史观。

他认为国家的治乱,世事的变迁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自然条件的变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国家的治乱就有一定的期数,与统治者的德行才能无关。

王充指出:“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他认为,天时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谷食乏绝,不能忍饥寒”,就会“盗贼从多,兵革并起”。所以他认为社会的治乱是由于“命期自然”,是由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决定的,与统治的好坏没有关系。

俗儒认为君王奉行天意,就会“功成治安”,“风调雨顺”;反之,天降灾祸,使国家衰败。王充则认为,这种把治乱同“贤君”或“无道之君”联系起来的观点,是只“明于善恶之外形,不见祸福之内实。”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最终他又难以自拔。

【原文】

53·1世谓古人君贤则道德施行,施行则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则道德顿废(2),顿废则功败治乱。古今论者,莫谓不然。何则?见尧、舜贤圣致太平,桀、纣无道致乱得诛。如实论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注释】

(1)功:通“工”。事。功成:政事办理得好。治安:社会安定,井然有序。(2)不肖(xiào笑):不贤。不成材。顿:舍弃。废:损伤,败坏。

(3)命:这里指的是一种决定人的富贵贫贱的神秘力量,也叫“禄命”,是人胚胎于母体时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气而形成的。参见本书《命禄篇》。期:时期,期数。王充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自然条件的变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国家的治或乱就有一定的期数,与统治者的德行才能无关。自然:自然而然,本来如此。

【译文】

世俗的人认为古代君王贤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会稳定;君王不贤明道德教化被舍弃而衰败,道德教化衰败就政事失败社会**。从古至今论述此事的人,没有认为不是这样的。为什么呢?这表现在尧、舜圣贤招致天下太平,桀、纣政治昏庸招致社会**而被杀。按照实际情况来评论,命运的期数本来如此,并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为政布教,教行与止,民治与乱,皆有命焉。或才高行洁,居位职废;或智浅操洿(2),治民而立。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据有功而加赏,案无功而施罚(5)。是考命而长禄(6),非实才而厚能也(7)。

【注释】

(1)这两句当作“吏百石以下,斗食以上。”今本上下互易,又讹“斗”为“升”,遂不可通。《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县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颜注引《汉官名秩薄》云:“斗食,月俸十一斛。”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百石以下:泛指百官。若:和,与。斗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斗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污”。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ù触):指降职或罢免。陟(hì志):指升迁或任用。幽:昏庸。明:贤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绩。《尚书大传》:“三岁而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而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以上两句参见《尚书·尧典》。

(5)案:依据。

(6)长(hǎng掌):崇,尚。禄:即“禄命”。

(7)实:核实。厚:重视。

【译文】

凡“百石”以下和“斗食”以上的各级官吏,处在一定的官位治理老百姓,办理政事施行教化,教化行得通行不通,老百姓安定与**,都是由“命”决定的。有的人才智高超行为廉洁,当官却没有取得成效;有的人才智浅薄品行不正,却治民有方而取得成功。远古时代罢免昏庸的官吏,提拔贤明的官吏,要考核官吏的政绩,根据政绩而加以奖赏,也根据没有政绩而加以惩罚。其实这是在考察他们的“命”而推崇他们的“禄”,并不是核实他们的才干,重视他们的能力。

【原文】

53·3论者因考功之法,据效而定贤,则谓民治国安者,贤君之所致;民乱国危者,无道之所为也。故危乱之变至,论者以责人君,归罪于为政不得其道。人君受以自责,愁神苦思,撼动形体(1),而危乱之变终不减除。空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虚受之责(2),世论传称,使之然也。

【注释】

(1)撼动:摇动,操劳。

(2)知(hì智):通“智”。

【译文】

那些论事者由于考察官吏政绩的方法,是根据功效来评定官吏贤与不贤,就说百姓安定国家太平,是贤君的政治带来的;百姓**国家危险,是君王无道造成的。所以预兆国家危乱的灾变出现时,论事者就据此责备君王,把罪过归结到君王施政不符合天道上来。君王接受了责备并自我进行追究,精神思想愁苦不已,身心操劳,而预兆国家危乱的灾变最终也没有减少消除。白白地使君王的心情沉痛烦闷,让明智的君王平白无故地受到那种责备,这是社会舆论和流言造成的结果。

【原文】

53·4夫贤君能治当安之民(1),不能化当乱之世(2)。良医能行其针药,使方术验者(3),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如命穷病困(4),则虽扁鹊末如之何(5)。夫命穷病困之不可治,犹夫乱民之不可安也。药气之愈病(6),犹教导之安民也。皆有命时(7),不可令勉力也。公伯寮诉子路于季孙(8),子服景伯以告孔子(9),孔子曰:“道之将行也与(10),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11)!”由此言之,教之行废,国之安危,皆在命时,非人力也。

【注释】

(1)当安之民:“命期”注定该当安定的老百姓。

(2)化:改变。

(3)方:处方,药方。术:医术。验:产生疗效。

(4)命:这里指寿命。王充认为它是一种主宰人的生命长短的'“命”。参见本书《气寿篇》。穷:尽,终结。

(5)扁鹊:参见3·4注(13)。末如之何:无可奈何,没有办法。

(6)药气:药力。

(7)命:这里指“禄命”和“寿命”。时:时势,时运。王充认为,一个人的遭遇是由“命”决定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偶然表现出来的。参见本书《偶会篇》。

(8)公伯寮:参见2·5注(6)。诉:议论,。子路:参见8·3注(15)。他曾作季孙氏的家臣。季孙:指季孙氏。参28·7注(7)。这里指季桓子。参见28·58注(2)。(9)子服景伯:姓子服,名何,鲁国大夫。

(10)与:同“欤”。语气词。

(11)引文参见《论语·宪问》。

【译文】

贤君能够治理命当安定的百姓,而不能够改变命当危乱的世道。良医能够施行他的针药,使药方医术产生疗效,是因为他遇到了暂时还不会死的人,得的是不危及生命的病。如果寿命到了尽头,病已无法医治,那么即使是扁鹊也毫无办法。寿命到了尽头病已无法医治,如同**的百姓不能安定一样。药力能治好病,如同教化疏导能安定老百姓一样。这都有它的命数和时运,不能全靠人力去改变。公伯寮在季孙那里说子路的坏话,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我的政治主张能够实行,这是天命决定的!我的政治主张没法实行,这也是天命决定的啊!”据此说来,教化行不行得通,国家的安定危乱,都是由命数时运决定的,并不决定于人的力量。

【原文】

53·5夫世乱民逆(1),国之危殆灾害(2),系于上天(3),贤君之德不能消却(4)。《诗》道周宣王遭大旱矣(5)。《诗》曰:“周余黎民(6),靡有孑遗(7)。”言无有可遗一人不被害者(8)。宣王贤者,嫌于德微,仁惠盛者,莫过尧、汤。尧遭洪水,汤遭大旱。水旱,灾害之甚者也,而二圣逢之(9)。岂二圣政之所致哉?天地历数当然也(10)。以尧、汤之水旱,准百王之灾害,非德所致。非德所致,则其福祐非德所为也(11)。

【注释】

(1)逆:抵触,背叛,叛乱。

(2)殆:危。

(3)系于:决定于。上天:即天。王充认为它是一种物质实体。

(4)却:退。

(5)周宣王:参见16·14(1)。

(6)黎民:众民,百姓。靡(mǐ米):无。

(7)孑(jié节):单独,单个。引文参见《诗经·大雅·云汉》。

(8)可:据上句“靡有孑遗”,疑当作“孑”。

(9)二圣:指唐尧和成汤。

(10)历数:即“期数”。

(11)福祐:这里指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等。

【译文】

世道混乱百姓叛逆,国家的危险灾害,决定于上天,贤君的德行不能使它们消退。《诗经》上说周宣王时遭受大旱灾。《诗经》上说:“周朝留下的众民,没有一人不受罪。”讲的是没有一个人可能遗漏而不受灾害。如果周宣王只是个贤君,在道德上还嫌不足的话,那么仁慈完美的君王,谁也超不过尧和汤,然而尧却遭受洪水之灾,汤却遭受大旱之灾。洪水干旱是灾害中最厉害的了,然而两位圣王却遇上了。难道是由于两位圣王的政治所造成的吗?是天地间的期数决定了出现这样的灾害。用尧和汤遭受的水旱灾害,权衡历代帝王所遭受的自然灾害,说明这不是由于君王的道德好坏所造成的。不由君王的道德造成灾害,那么国家承受上天的福祐也并不是君王的品德所带来的。

【原文】

53·6贤君之治国也,犹慈父之治家。慈父耐平教明令(1),耐使子孙皆为孝善(2)。子孙孝善,是家兴也;百姓平安,是国昌也。昌必有衰,兴必有废。兴昌非德所能成,然则衰废非德所能败也。昌衰兴废,皆天时也。此善恶之实(3),未言苦乐之效也。家安人乐,富饶财用足也(4)。

【注释】

(1)耐(néng能):通“能”。

(2)据《意林》卷三引《论衡》文,“耐”字上脱一“不”字,应补。

(3)实:事实,实际情况。

(4)财用:财物费用。

【译文】

贤君治理国家,好比慈父管理家庭。慈父能进行正确的教育和明白的告诫,也不能使子孙都成为孝善的人。子孙是孝善的人,是家庭兴旺的表现;百姓平安,是国家昌盛的表现。昌盛到一定的时候就必定会衰微,兴旺到一定的时候必定会废败。兴旺昌盛不是君王的道德所能造成的,同样衰微废败也不是君王的道德所能引起的。昌衰兴废,都是由天时决定的。以上说的只是关于善恶方面的实际情况,还没有谈到痛苦和欢乐方面的效验。家庭平安老少欢乐,是因为家庭富饶财物费用丰足的缘故。

【原文】

53·7案富饶者,命厚所致(1),非贤惠所获也。人皆知富饶居安乐者命禄厚(2),而不知国安治化行者历数吉也。故世治非贤圣之功,衰乱非无道之致。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3)。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

【注释】

(1)命厚:指命运好,福份大。

(2)命禄:这里指“寿命”和“禄命”。

(3)数:指“期数”。

【译文】

考察富饶的人,是因为他的“命厚”而带来的,并不是因为他贤惠而获得的。人们都知道家境富饶处在安乐之中的人是因为他“命禄”厚重,却不知道国家安定,教化施行,是由于“历数”吉利所决定的。所以天下太平不是贤圣的功劳,天下衰微**也不是君王无道造成的。国家该当衰乱,即使是贤圣也不能使它昌盛;时势该当太平,即使是恶人也不能使它**。天下的太平与**,决定于时运而不决定于政治;国家的安危,决定于气数而不决定于教化。君王贤与不贤,政治清不清明,对此都不能加以改变。

【原文】

53·8世称五帝之时(1),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或时不然,世增其美;亦或时政致(2)。何以审之?夫世之所以为乱者,不以贼盗众多,兵革并起(3),民弃礼义,负畔其上乎(4)?若此者,由谷食乏绝,不能忍饥寒。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则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5)。

【注释】

(1)五帝:参见1.4注(12)。

(2)此句文义与上下不连贯,疑有脱误。“亦”字下原本校语作“一有然字”。据文意应移补在“时”字后。据递修本“致”字上有“所”字。据文意,“政”字前应补非字。则文句为“亦或时然,非政所致。”

(3)兵:兵器。革:铠甲。兵革:指战争。

(4)畔:通“叛”。负畔:背叛。上:指君王。

(5)能不:据文义当作“不能”,文误倒。

【译文】

世人称颂五帝的时候,天下太平,每户人家都有十年的积蓄,人人都具有君子的品行。也许事实不是这样,而是人们夸大了那时的美好情况;也或许是这样,但都不是由于政治造成的。用什么来说明这一点呢?社会之所以造成混乱的原因,不是由于盗贼众多,到处发生战争,老百姓抛弃了礼义,背叛了他们的君王而造成的吗?像这类事情,是由于粮食缺乏,人们不能忍受饥饿寒冷所造成的。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而能不做坏事的人是很少的,那么在衣食充足的情况下不能做好事的人也是很少的。

【原文】

53·9传曰:“仓廪实(1),民知礼节;衣食足,民知荣辱(2)。”让生于有余(3),争起于不足。谷足食多,礼义之心生;礼丰义重(4),平安之基立矣。故饥岁之春,不食亲戚(5);穰岁之秋(6),召及四邻(7)。不食亲戚,恶行也;召及四邻,善义也。为善恶之行,不在人质性,在于岁之饥穰。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谷足也。

【注释】

(1)仓:谷仓。廪(lǐn凛):粮仓,米库。

(2)引文参见《管子·牧民》。

(3)让:谦让,辞让。

(4)礼丰义重:礼仪盛多,大家都讲究礼义。

(5)食(sì饲):通“饲”。给人吃。

(6)穰(ráng瓤):庄稼丰熟。穰岁:丰年。

(7)召:招请。以上四句参见《韩非子·五蠹》。

【译文】

传上说:“谷仓米库充足,老百姓就会知道礼节;衣服食物富足,老百姓就会知道荣辱。”谦让产生于富余,争斗起因于不足。谷物充足食物丰富,礼义之心就会产生;礼仪盛多讲究礼义,国家安定的基础就奠定了。因此,荒年的春天,不拿东西给亲戚吃;丰年的秋天,邀请四邻共同享受。不拿东西给亲戚吃,是恶劣的行为;邀请四邻共同享受,是善良的义举。产生善恶行为的原因,不在于人的本质特性,而在于年岁的丰歉。因此说来,礼义的推行,在于谷物的充足。

【原文】

53·10案谷成败,自有年岁,年岁水旱,五谷不成,非政所致,时数然也(1)。必谓水旱政治所致,不能为政者莫过桀、纣,桀、纣之时,宜常水旱。案桀、纣之时,无饥耗之灾(2)。灾至自有数,或时返在圣君之世(3)。实事者说尧之洪水、汤之大旱(4),皆有遭遇,非政恶之所致。说百王之害(5),独谓为恶之应,此见尧、汤德优,百王劣也。审一足以见百,明恶足以照善。尧、汤证百王,至百王遭变,非政所致。以变见而明祸福,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注释】

(1)时数:《盐铁论·水旱篇》:“太岁之数,在阳为旱,在阴为水,六岁一饥,十二岁一荒,天道固然,殆非独有司之罪也。”此即王充所说的时数。

(2)饥耗:饥荒。

(3)返:同“反”。反而。

(4)实事者:据实论事的人。

(5)害:指自然灾害。

【译文】

考察谷物收成的好坏,本来是由年岁决定的。发生水灾或旱灾的年头,庄稼没有收成,这并不是由于政治所造成的,而是“时数”本该如此。如果一定认为水旱灾害是因为政治所造成的,不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莫过于桀和纣了,那么桀、纣当政之时,应该经常发生水灾和旱灾。考察桀、纣当政之时,却没有发生饥荒灾害。灾害出现自有一定的“时数”,也许反而在圣君当政之世出现。据实论事的人解释尧时的洪水、汤时的大旱,都认为碰巧遇到这样的“时数”,并不是因为政治不好而造成的。解释历代帝王遇到的灾害,却偏偏说是政治不好的征兆,这种解释只是为了表明尧、汤道德高尚,历代帝王都不好而已。知道了一件事就足以了解一百件,明白了什么叫恶就足以比照什么是善。根据尧、汤的情况来论证历代帝王,历代帝王遇到的灾害,都不是由于政治所造成的。根据灾变的出现而辨明是祸还是福,五帝时代出现的太平社会,不是由于道德所造成的,就很清楚了。

【原文】

53·11人之温病而死也(1),先有凶色见于面部(2)。其病,遇邪气也(3)。其病不愈,至于身死,命寿讫也(4)。国之乱亡,与此同验(5)。有变见于天地,犹人温病而死,色见于面部也。有水旱之灾,犹人遇气而病也(6)。灾祸不除,至于国亡,犹病不愈,至于身死也。

【注释】

(1)温:中医热病称“温”。温病:即热病。为感受温热之邪所引起的急性热病的总称。

(2)色:气色。凶色:带有病态的气色。见(xiàn现):同“现”。出现。

(3)邪气:中医学上指六淫(风、寒、暑、湿、燥、火)以及疫疠之气等外邪。

(4)讫(qì气):完结,终结。

(5)验:征兆。

(6)气:指“邪气”。

【译文】

人患了温病将要死的时候,事先会有带病态的气色在面部出现。生这种病,是遇到邪气了。这种病治不好,会引起死亡,寿命就会终结。国家的混乱危亡,与人生病是同样的征兆。天地间有灾变出现,如同人患温病将死的时候,病态气色出现在面部一样。出现水旱灾害,如同人遇到邪气而生病一样。灾祸不消除,就会引起国家灭亡;如同病治不好,会引起人死亡一样。

【原文】

53·12论者谓变征政治(1),贤人温病色凶,可谓操行所生乎?谓水旱者无道所致,贤者遭病,可谓无状所得乎(2)?谓亡者为恶极,贤者身死,可谓罪重乎?夫贤人有被病而早死(3),恶人有完强而老寿(4)。人之病死,不在操行为恶也。然则国之乱亡,不在政之是非。恶人完强而老寿,非政平安而常存。由此言之,祸变不足以明恶,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注释】

(1)论者:对事发表议论的人。征:象征。

(2)无状:行为恶劣。

(3)被病:得病,患病。

(4)完强:指身体完好,体格强健。

【译文】

论者认为灾变是政治好坏的征兆,贤人患了温病气色呈现病态,可以认为是由于他的操行所产生出来的吗?认为水旱灾害是由于君王无道所造成的,贤人生了病,可以认为是他的行为恶劣而得的病吗?认为国家灭亡是政治坏到了极点,贤人死了,可以认为是他的罪行深重吗?贤人有得病而早死的,恶人有身强力壮而长寿的。病死的人,不在于他的品行恶劣。那么国家的**危亡,也不在于政治的正确与错误。恶人身强力壮而长寿,政治不好国家也能平安而长期地存在下去。由此说来,祸变产生不足以说明政治不好,福瑞出现也不足以说明政治好,就很清楚了。

【原文】

53·13在天之变,日月薄蚀(1),四十二月日一食(2),五十六月月亦一食(3)。食有常数,不在政治。百变千灾,皆同一状,未必人君政教所致。岁害鸟帑(4),周、楚有祸(5);。。然之气见(6),宋、卫、陈、郑皆灾(7)。当此之时,六国政教(8),未必失误也。历阳之都(9),一夕沈而为湖(10),当时历阳长吏(11),未必诳妄也(12)。

【注释】

(1)薄:遮掩。日月薄蚀:指日食和月食。王充认为,日食和月食是由于日月自身的光消减而出现的天象。参见本书《说日篇》。

(2)《说日篇》中亦说:“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

(3)五十六月:据《说日篇》:“百八十日月一蚀”和递修本应作“五六月”。“十”字衍。

(4)岁:岁星。参见43·11注(11)。害:侵犯。古人把一周天分为十二等分,认为岁星每年运行一个等分。由于计算误差,到一定时间,岁星并不在应该到达的等分中,而是在另外一个等分中。迷信说法,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征兆,说止对岁星的等分中的星宿受到了“冲犯”。鸟:指南方的一组星宿“朱雀”。参见14·5注(11)。帑(mú奴):通“孥”。鸟尾。鸟帑:指朱雀这一组星宿的尾部。

(5)周楚有祸:参见43·11注(12)。

(6)。。然之气:参见43·11注(13)。见(xiàn现):同“现”。出现。

(7)宋、卫、陈、郑皆灾:参见6·1注(15)。

(8)六国:指周、楚、宋、卫、陈、郑六个国家。

(9)历阳:古县名,秦置,在今安徽和县。

(10)沈:同“沉”。沉没。

(11)长吏:指地方长官。

(12)诳(kuáng狂):欺诈。妄:胡作非为。

【译文】

在天上出现的变化,是日月遮光而发生日食、月食现象,四十二个月发生一次日食,每五六个月发生一次月食。日食、月食的发生,有一个固定的期数,不在于政治的好坏。千百次灾变,都是同一种情况,不一定是由于君王施政设教不当所造成的。岁星冲犯朱雀的尾部,周、楚两国将有灾祸;慧星出现,宋、卫、陈、郑四国都遭受了灾害。正当这个时候,这六个国家的施政设教,不一定有什么失误。历阳县城,在一个晚上就沉陷下去成为湖泊,当时的历阳地方官吏,不一定有欺诈妄为的过失。

【原文】

53·14成败系于天,吉凶制于时(1)。人事未为,天气已见(2),非时而何?五谷生地,一丰一耗(3);谷粜在市(4),一贵一贱。丰者未必贱,耗者未必贵。丰耗有岁,贵贱有时。时当贵,丰谷价增;时当贱,耗谷直减(5)。夫谷之贵贱不在丰耗。犹国之治乱不在善恶。

【注释】

(1)制:规定,控制。时:指时数。

(2)天气:指天上的征兆。

(3)一:或,有时。耗:指歉收。

(4)粜(tiào跳):卖粮。

(5)直:通“值”。价值。

【译文】

成败决定于上天,吉凶决定于时数。人还没有具体行动,天上的征兆已经出现,不是时数又是什么呢?五谷生长在田地里,有时丰收有时歉收;在市场上出售的谷物,价格有时高有时低。丰收年景谷物不一定便宜,歉收年头谷物不一定价钱高。丰收歉收有一定的年头,价高价低有一定的时数。时数注定谷价应当高,丰收的谷物价值大增;时数注定谷价应当低,歉收的谷物价值大减。谷物的价格高低,不在于丰收歉收,如同国家的治乱不在于政治的好坏一样。

【原文】

53·15贤君之立,偶在当治之世,德自明于上,民自善于下,世平民安,瑞祐并至,世则谓之贤君所致。无道之君,偶生于当乱之时,世扰俗乱,灾害不绝,遂以破国亡身灭嗣(1),世皆谓之为恶所致。若此,明于善恶之外形,不见祸福之内实也。祸福不在善恶,善恶之证不在祸福。长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2),无所改更,然而盗贼或多或寡,灾害或无或有,夫何故哉?长吏秩贵(3),当阶平安以升迁(4),或命贱不任,当由危乱以贬诎也(5)。以今之长吏,况古之国君(6),安危存亡,可得论也。

【注释】

(1)嗣:子孙,后代。

(2)因:因袭,遵循。前:指前任官吏。

(3)秩:官吏的俸禄。这里指禄命。

(4)阶:凭借,借助。

(5)贬:降职。诎(chù触):同“黜”。罢免。

(6)况:推论,比拟。

【译文】

贤君登位,刚巧遇到社会注定该当安定的时代,在上的君王的道德自然很好,在下的老百姓自然良善,天下太平百姓安乐,祥瑞福祐,一齐到来,世人就认为这是贤君所带来的。无道的君王,刚巧生逢社会注定该当变乱的时代,世道混乱社会不安定,灾害接连不断,竟至于国破身亡子孙后代断绝,世人都认为这是政治不良所造成的。诸如此类的说法,只看到善恶的表面现象,没有看到祸福的内在实情。遭祸受福不在于为善或为恶,善恶的验证也不在于遭祸还是受福。地方官上任,没有什么作为,施政教化完全因袭前任的做法,没有什么更改变动,然而盗贼或许多或许少,灾害有时有有时无,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地方官命中注定要做大官,就该当借助安定局面而得到升迁提拔,或者他的命贱享受不了当官的福份,就该当因为社会危乱而受到降职罢免。用现在的地方官的情况,去比照古代的国君,国家的安危存亡,产生的原因,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篇3:本性篇·王充原文及翻译参考

【题解】

本篇在探讨人的本性是恶还是善,故篇名叫“本性”。

王充在本篇里剖析了从孟子到汉代刘子政的各种人性观。认为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人性无善恶论,以及扬雄的人性善恶兼有论,都是片面的。在本篇里,他认为人“禀天地之性,怀五常之气”,所以人性有善有恶。根据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观点,他解释说,孟子讲人性善,指的是具有中等以上智力的人;荀子讲人性恶,指的是只有中等以下智力的人;告子和扬雄讲的是“性相近”的平常人。他认为“至善至恶”的人性不能改变,平常人的人性是可以随习气改变的,“习善而为善,习恶而为恶”。

【原文】

13·1情性者(1),人治之本,礼乐所由生也。故原情性之极(2),礼为之防,乐为之节(3)。性有卑谦辞让,故制礼以适其宜(4);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故作乐以通其敬(5)。礼所以制,乐所为作者,情与性也。昔儒旧生,著作篇章,莫不论说,莫能实定。

【注释】

(1)情:这里指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性:是指人先天具有的道德属性。王充认为,情和性都是人在娘胎里承受厚薄不同的气所形成的。

(2)原:推究。

(3)以上参见《白虎通德论·礼乐》。

(4)宜:和顺,亲善。

(5)通:传达。敬:恭敬。这里是严肃的意思。

【译文】

情性,是治理人的根本,礼乐制度就是由此制定出来的。特意分析了情性发展到极端的后果,然后用礼来作为防范,用乐来作为节制。性有卑谦辞让,所以制礼以便适合其亲善;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所以作乐以便得到严肃的表达。制礼作乐的根据,是人的情和性。过去的儒生,写文章,没有不论说的,却没有一个能作出正确的结论。

【原文】

13·2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1),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2),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3),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4)。密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5),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6)。

【注释】

(1)世硕:春秋时陈国人,孔门七十弟子之一。著有《世子》二十一篇。

(2)性恶:疑“恶性”之误倒。《玉海》卷五十三引《论衡》文作“恶性”,可一证。又“善性”“恶性”对文,可二证。

(3)《玉海》卷五十三引《论衡》文“性”前有“情”字,可从。阴阳:这里指情性的善恶。

(4)世子:指世硕。《养书》:《玉海》卷五十三引《论衡》文作《养性书》,可从。《养性书》已失传。

(5)密:《颜氏家训·书证》作“虙”,可从。虙(f*伏)子贱:虙不齐,字子贱。春秋时鲁国人,孔子的学生,孔子称他作君子。曾作单父宰,后世追封为单父侯。漆雕开(公元前540年~?):姓漆雕,名启,字子开。春秋时鲁国人,孔子的学生。习《尚书》,不愿做官,以德行著称。著《漆雕子》十三篇。公孙尼子:战国初人,孔子的再传弟子。著《公孙尼子》二十八篇,今不传。

(6)上言“亦论情性”故疑“性”前脱一“情”字。

【译文】

周朝人世硕认为人的本性中有善的有恶的两方面,取人的善良本性,通过培养、引导,好的品行就会滋长起来;取人的恶劣本性,加以培养、引导,那坏的品行就会发展下去。像这样,原来情性就会各有善恶,而是善是恶,在于培养的方向。所以世硕作《养性书》一篇。虙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这些人,也论述过情性,与世硕相互有出入,但都说人的情性中有善恶两个方面。

【原文】

13·3孟子作《性善》之篇(1),以为人性皆善,及其不善,物乱之也。

谓人生于天地,皆禀善性,长大与物交接者,放纵悖乱(2),不善日以生矣。若孟子之言,人幼小之时,无有不善也。微子曰(3):“我旧云孩子,王子不出(4)。”纣为孩子之时,微子睹其不善之性。性恶不出众庶,长大为乱不变,故云也。羊舌食我初生之时,叔姬视之(5),及堂,闻其啼声而还,曰:“其声,豺狼之声也。野心无亲,非是莫灭羊舌氏。”遂不肯见。及长,祁胜为乱(6),食我与焉。国人杀食我,羊舌氏由是灭矣(7)。纣之恶,在孩子之时;食我之乱,见始生之声。孩子始生,未与物接,谁令悖者?丹朱土于唐宫(8),商均生于虞室。唐、虞之时,可比屋而封,所与接者,必多善矣。二帝之旁,必多贤也。然而丹朱慠,商均虐,并失帝统,历世为戒。且孟子相人以眸子焉(9),心清而眸子瞭,心浊而眸子瞭(10)。人生目辄眊瞭,眊瞭禀之于天,不同气也,非幼小之时瞭,长大与人接,乃更眊也。性本自然,善恶有质(11)。孟子之言情性,未为实也。然而性善之论,亦有所缘。或仁或义(12),性术乖也。动作趋翔,性识诡也,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长或短,至老极死,不可变易,天性然也。皆知水土物器形性不同,而莫知善恶禀之异也。一岁婴儿,无争夺之心,长大之后,或渐利色(13),狂心悖行,由此生也。

【注释】

(1)《性善》:据说是《孟子》中的一篇,一般人认为是后人的伪作,今已失传。这里王充引用的内容与今本《孟子》中关于性善的思想是一致的。

(2)悖(b8i倍):违背。乱:祸乱。

(3)微子:参见2·5注(16)。《尚书·微子》载有他与太师、少师的问答之辞。引文参见《尚书·微子》。

(4)王子:这里指商纣王。

(5)叔姬:羊舌食我的祖母。

(6)祁(q0其)胜:春秋时晋国大夫祁盈的属官。

(7)以上事参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8)土:下文有“商均生于虞室”,故疑“土”当作“生”。递修本亦作“生”,可证。

(9)眸(m¥u谋)子:眼珠。

(10)眊(m4o帽):眼睛失神,昏乱。以上说法参见《孟子·离娄上》。

(11)质:本质、性质。这里指人所承受的性质。

(12)“或仁或义。。天性然也”四十字,与本篇末段重复,按文意不该在此。后“皆知水土物器。。禀之异也”十九字,按文意疑应随上句移至本篇末段。

(13)渐(ji1n坚):浸渍。

【译文】

孟子作《性善》篇,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至于他们不好的东西,是受了外界事物的不良影响。说人由天地所生,都禀受了善良的本性,长大以后与外界事物接触,放纵自己,胡作非为,恶劣品质日渐滋长。像孟子说的`,人幼小的时候,没有不善良的。但微子说:“我过去评论孩子时说过,纣王没有一般孩子好。”因为纣王做孩子的时候,微子就看出了他不良的本性。其禀性恶劣,不如一般人,长大之后为非作歹,并没有改变原来的禀性,所以他这样说。羊舌食我刚生的时候,祖母叔姬去看他,刚走到堂屋,听见他啼哭的声音就往回走,说:“他啼哭的声音,像豺狼号叫。狼子野心,不认六亲,只有这个孩子,才会灭我羊舌氏族。”始终不肯去看他。等他长大以后,祁胜作乱,羊舌食我参与其中。国人杀了羊舌食我,羊舌氏因此灭亡。纣王的恶劣品质,表现在孩子的时候;羊舌食我参与作乱,显现在刚生时啼哭的声音。孩子刚生下来,还没有与外界事物接触,谁会叫他胡来?丹朱在尧的宫里出生,商均在舜屋里出生。尧、舜的时候,挨家挨户都有品德高尚可以受封的人,所被接触到的人,肯定大多是善良的百姓。尧舜二帝的身旁,肯定大多是贤能的大臣。然而丹朱傲慢,商均暴虐,都失去了帝位,历代成为人们的教训。再说孟子是根据对方的瞳人来观察人的好坏,心地清明眼珠就明亮,心地混浊眼珠就昏乱。人生下来眼睛总有昏乱与明亮,这种昏乱与明亮是从上天禀受来的,是承受了不同的气形成的,并不是幼小的时候明亮,长大之后与人接触,才变得昏乱的。生性原本自然就如此,它的善恶是由承受的气的性质决定的。孟子说的人情天性,并不符合实际情况。然而人天性善良的说法,也有一定依据。一岁的婴儿,没有你争我夺的心,长大之后,有的逐渐浸染了自私与情欲,于是放纵胡为,由此而产生。

【原文】

13·4告子与孟子同时(1),其论性无善恶之分,譬之湍水,决之东则东(2),决之西则西。夫水无分于东西,犹人无分于善恶也(3)。夫告子之言,谓人之性与水同也。使性若水,可以水喻性,犹金之为金,木之为木也,人善因善,恶亦因恶。初禀天然之姿(4),受纯壹之质,故生而兆见,善恶可察。无分于善恶,可推移者,谓中人也。不善不恶,须教成者也。故孔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5);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6)。”告子之以决水喻者,徒谓中人,不指极善极恶也。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7)。”夫中人之性,在所习焉。习善而为善,习恶而为恶也。至于极善极恶,非复在习。故孔子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8)。”性有善不善,圣化贤教,不能复移易也。孔子道德之祖,诸子之中最卓者也,而曰“上智下愚不移”,故知告子之言,未得实也。夫告子之言,亦有缘也。《诗》曰:“彼妹之子(9),何以与之?”其传曰:“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朱则赤。”夫决水使之东西,犹染丝令之青赤也。丹朱、商均已染于唐、虞之化矣(10),然而丹朱慠而商均虐者,至恶之质,不受蓝朱变也。

【注释】

(1)告子:姓告,名不详,一说名不害。提出性无善恶论,与孟子主张的性善论对立。

(2)决:排除堵塞,导水使行。

(3)上、下句都在说人性的善恶问题,故疑“人”后脱一“性”字。有《孟子·告子》:“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可证。以上参见《孟子·告子》。

(4)姿:通“资”,资质,本性。

(5)上:上等,高级。这里指仁义道德之类的大道理。

(6)引文参见《论语·雍也》。

(7)引文参见《论语·阳货》。

(8)引文参见《论语·阳货》。

(9)妹之:《诗经·鄘风·干旄》作“姝者”,可从。

(10)化:改变。

【译文】

告子跟孟子同一个时代,他评论人性没有善恶的区分,就像湍流着的水,挖个缺口使它向东就向东流,挖个缺口使它向西就向西流。水本来没有向东流向西流的区分,就像人性没有善恶区分一样。告子的话,是说人性与水相同。假使人性像水,可以用水来比喻人性,那就像金成为金是因为它本性是金,木成为木是由于它本性是木一样,人善是由于禀性是善的,人恶也是由于禀性是恶的。开始在娘胎中禀受天然之气形成的本性,接受的是单纯的资质,所以生下来就有征兆呈现,是善是恶可以明察。对于善恶无法区分,而可以改变的,称为平常人。他们不善不恶,要等待教育才能成为性善的人。所以孔子说:“具有中等以上智力的人,可以告诉他们高深的道理;中等以下智力的人,不能够告诉他们高深的道理。”告子用决水来比喻人性,仅仅说的是平常人,并不指最善与最恶的。孔子说:“人性本来是相近的,只因受不同习气的影响,才彼此相差很远。”这样看来,平常人的人性,在于习气了。习气好就成为好人,习气坏就成为坏人。至于最善最恶的,那就不再决定于习气。所以孔子说:“只有上等聪明的人与下等愚蠢的人才不可能改变。”人性有善与不善,即使圣贤教化,它也不会再改变。孔子是道德的鼻祖,在所有人中是最卓越的,都说“只有上等聪明的人与下等愚蠢的人才不会改变”,所以知道告子的话,不够真实。不过,告子的话,也有缘由。《诗经·鄘风·干旄》上说:“那个美好的人啊,用什么帮助他?”其注释说:“比喻像白色的丝,用青色的染料去染它就成为青色,用红色的染料去染它就成为红色。”挖个决口让水向东流或向西流,就像染丝使它成为青色或红色。丹朱,商均应该已被尧、舜浸染改变了,然而丹朱却很傲慢、商均却很暴虐,可见最恶劣的本性,是不会接受像白丝被染成青色或红色那样改变的。

【原文】

13·5孙卿有反孟子(1),作《性恶》之篇(2),以为“人性恶,其善者伪也。性恶者,以为人生皆得恶性也;伪者,长大之后,勉使为善也。”若孙卿之言,人幼小无有善也(3)。稷为儿(4),以种树为戏(5);孔子能行,以俎豆为弄(6)。石生而坚,兰生而香。禀善气(7),长大就成。故种树之戏,为唐司马;俎豆之弄,为周圣师。禀兰石之性,故有坚香之验。夫孙卿之言,未为得实。然而性恶之言,有缘也(8)。一岁婴儿,无推让之心。见食,号欲食之;睹好,啼欲玩之。长大之后,禁情割欲,勉厉为善矣(9)。刘子政非之曰(10):“如此,则天无气也(11),阴阳善恶不相当,则人之为善安从生(12)?”

【注释】

(1)孙卿:荀况(约公元前313~前238年),时人尊称为荀卿。战国时赵国人。他是战国时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汉时人因避宣帝(名询)讳,故以“孙”代“荀”,称为孙卿。与孟子的“性善”说相反,认定人“性恶”,“其善者伪人”,要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才可以为善。故重视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著有《荀子》一书。有(y^u又):通“又”。

(2)《性恶》:《荀子》中的一篇。

(3)上文言“若孟子之言,人幼小之时,无有不善也”,故疑“小”字后夺“之时”二字。

(4)《太平御览》卷八二三引《论衡》文,“稷”上有“后”字,可从。

(5)以上事参见《史记·周本纪》。

(6)俎豆:本是祭祀时用的礼器,这里指陈设俎豆,摸拟祭礼的动作。弄:玩弄,戏耍。以上事参见《史记·孔子世家》。

(7)《意林》卷三引《论衡》文“禀”上有“生”字,可从。

(8)根据文气,疑“有”字之前夺一“亦”字。上文有“然而性善之论,亦有所缘”,“夫告子之言,亦有缘也”,可证。

(9)厉:同“砺”,磨炼。

(10)刘子政(约公元前77~前6年):刘向,名更生,字子政,西汉沛(今江苏沛县)人。汉皇族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曾任谏大夫、宗正等。用阴阳灾异推论时事政治的得失,屡次上书劾奏外戚专权。成帝时,任光禄大夫,最后终于中垒校尉。曾校阅群书,撰成《别录》,是我国目录学之祖。另著有《洪范五行传》、《新序》、《说苑》、《列女传》等。所作《九叹》、《五经通义》大都已散失。

(11)则天无气也:意思是,天气有阴阳之分,人性有善恶之别,才是正常的。如果人性只有恶而无善,那就像说天气只有阴而无阳一样,是不可能的。

(12)引文出处不详。

【译文】

荀子又责难孟子,作《性恶》篇,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其好的品行是人为的结果。”性恶,是认为人刚生下来都具备有恶劣的本性;人为,是指长大之后,努力使自己行为善良。像荀子说的,那人幼小的时候就不会有善良行为。后稷做孩子的时候,以种植当作戏耍;孔子刚会走路的时候,以陈设俎豆当做游戏。石头一产生就坚硬,兰草刚发芽就清香。人刚生下来已禀承善良之气,长大以后就成为善人。所以种植的戏耍,使稷成了尧时掌管农业的司马;陈设俎豆的游戏,使孔子成了东周时的圣贤之师。由于禀承了石头兰草的本性,所以有坚硬清香的应验。这样看来,荀子的话,不能成为事实。然而性恶的说法,也有一定的缘由。一岁的小孩,没有推让的心。看见食物,哭叫着想吃它;看见好玩的,哭叫着想玩它。长大以后,就会克制感情,去掉私欲,努力磨炼成为善良的人。刘子政指责说:“像这样,那天就没有正常的气,而是有阴无阳,有恶无善,根本不相应,照这样,人表现出来的善良,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原文】

13·6陆贾曰(1):“天地生人也,以礼义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则顺(2)。顺之谓道(3)。”夫陆贾知人礼义为性(4),人亦能察己所以受命。性善者,不待察而自善;性恶者,虽能察之,犹背礼畔义(5)。义挹于善(6),不能为也。故贪者能言廉,乱者能言治。盗跖非人之窃也,庄跷刺人之滥也(7),明能察己,口能论贤,性恶不为,何益于善?陆贾之言,未能得实。

【注释】

(1)陆贾:参见8·10注(14)。

(2)受命:这里指从天地接受礼义之性。

(3)引文不见于今传本《新语》十二篇,出处不详。

(4)本句与下句,疑在复述上文引语。据下文“若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夫子政之言,谓性在身而不发,情接于物”的文例,似作:“夫陆贾之言,谓人礼义为性”。(5)畔:通“叛”。

(6)挹(y@义):酌取,汲取。

(7)刺:斥责,指责。滥:贪。

【译文】

陆贾说:“天地给人生命,就赋予了礼义的本性。人能够明察到自己是从天地那里接受到的礼义之性,就能顺应它。能顺应它,就叫做道。”陆贾的话是说人生下来就有礼义之性,人也能明察到自己是从天地那里接受的礼义之性。性善的人,不等待明察就能自然从善;性恶的人,虽然也能明察到它,但仍然违背了礼义。礼义来自于人的善性,不是靠人为得到的。所以贪婪的人会夸夸其谈地讲廉洁,作乱的人能头头是道地说治理。盗跖会指责别人偷窃,庄跷会斥责别人贪得无厌,他们都清楚地能明察到自己从天地得到的礼义之性,嘴里会谈论圣贤的道理,却因本性不好,自己不能实行,这对于从善有什么好处呢?可见,陆贾的话,并不那么真实。

【原文】

13·7董仲舒览孙、孟之书(1),作情性之说曰:“天之大经(2),一阴一阳;人之大经,一情一性。性生于阳,情生于阴。阴气鄙,阳气仁。曰性善者,是见其阳也;谓恶者,是见其阴者也(3)。”若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处二家各有见,可也;不处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恶(4),未也。夫人情性同生于阴阳,其生于阴阳,有渥有泊。玉生于石,有纯有驳,情性于阴阳(5),安能纯善?仲舒之言,未能得实。

【注释】

(1)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东)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相。他提出“天人相与”、“君权神授”,创立“三纲五常”。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此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著有《春秋繁露》与《董子文集》。

(2)大经:常道或不改变的常规。

(3)引文不见于现存董仲舒的书,大意可参见《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4)情性情性:疑重出。

(5)上言“情性生于阴阳”,故疑“于”前脱一“生”字。

【译文】

董仲舒看了荀子和孟子的书,兴起情性的说法,说:“天的常道,是有阴有阳;人的常道,是有情有性。人性生于阳,人情生于阴。阴气卑劣,阳气仁义。说人性善的,只看见它阳的一面;说人性恶的,又只看见它阴的一面。”照董仲舒的说法,认为孟子只见到它阳的一面,荀子只见到它阴的一面。分析他们二家各有所见,是对的;而不分析人的情性有善有恶,是不对的。人的情性同时生于阴阳,虽生于阴阳,但有厚有薄。玉产生于石,有纯的有不纯的,人情性生于阴阳,哪能都是纯的善的?董仲舒的话,并不那么真实。

【原文】

13·8刘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于身而不发。情,接于物而然者也,出形于外(1)。形外则谓之阳,不发者则谓之阴(2)。”夫子政之言,谓性在身而不发。情接于物,形出于外,故谓之阳,性不发,不与物接,故谓之阴。夫如子政之言,乃谓情为阳,性为阴也。不据本所生起,苟以形出与不发见定阴阳也(3)。必以形出为阳,性亦与物接,造次必于是(4),颠沛必于是。恻隐不忍不忍(5),仁之气也(6)。卑谦辞让,性之发也。有与接会,故恻隐卑谦,形出于外。谓性在内不与物接、恐非其实。不论性之善恶,徒议外内阴阳,理难以知。且从子政之言,以性为阴,情为阳,夫人禀情(7),竞有善恶不也(8)?

【注释】

(1)出形:疑“形出”之误倒。下文有“形出于外”,可证。

(2)引文出处不详。

(3)见:根据文意,疑衍文。

(4)造次:仓卒,匆促。是:此。这里指本性。

(5)不忍不忍:疑重出。“恻隐不忍,仁之气也,”与下“卑谦辞让,性之发也”,文法一致,可证。

(6)仁之气:指具有“仁”这种道德属性的气。

(7)情:人性禀受于天,本书时见此义,故疑系“性”之误。

(8)不(f%u否):同“否”。

【译文】

刘子政说:“人性,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身体里面存在,而不表露出来。人情,是与外界事物接触而形成的,在身体外面表现出来。在外表露的则称之为阳,不表露的则称之为阴。”刘子政的话,认为人性是在身体里却不显露出来。人情与外界事物接触,在身体外表现出来,所以称之为阳;人性不表露,不与外界事物接触,所以称之为阴。照刘子政的说法,就称人情为阳,称人性为阴。这是没有依据情性产生的根源来谈论产生的起源,而只是用外露或不外露把情性说成是阴的阳的。一定要把外露叫做阳,人性也与外界事物接触,在急迫情况下离不开它,在颠沛情况下也离不开它。怜悯而不残忍,是人禀承“仁气”的表现。卑谦辞让,是人性的表露。由于有外界事物与它接触,所以怜悯、卑谦,在身体外部表现出来。说人性在身体里存在不与外界事物接触,恐怕不是事实。不论说人性的善与恶,而仅仅议论它存在于体外还是体内,叫做阳还是叫做阴,从道理上难以弄清楚。而且顺从刘子政的说法,把人性叫做阴,人情叫做阳,那么人禀承自然之气所形成的本性,究竟还有没有善恶呢?

【原文】

13·9自孟子以下至刘子政,鸿儒博生(1),闻见多矣。然而论情性,竟无定是。唯世硕儒、公孙尼子之徒(2),颇得其正。由此言之,事易知,道难论也。酆文茂记(3),繁如荣华(4);恢谐剧谈(5),甘如饴密,未必得实。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禀性受命,同一实也。命有贵贱,性有善恶。谓性无善恶,是谓人命无贵贱也。

【注释】

(1)鸿:大。博:学识广泛丰富。

(2)儒:疑衍文。

(3)酆同“丰”。记:记载事物的文章或书籍。

(4)华(hu1花):同“花”。荣:草木茂盛。

(5)恢:通“诙”。

【译文】

从孟子以下到刘子政,都是学识渊博的大儒,听见的看见的多得很,然而论说人的情性,竟然没有判断对。只有世硕、公孙尼子这些人,讲得稍微接近于正确。由此说来,事情容易知道,但是道理却难得说清。内容丰富的文章和书籍,像盛开的花朵那样茂盛;有趣流畅的言谈,如饴糖蜂蜜那样甘甜,但不见得符合事实。事实上人性有善有恶,就像人的才能有高有低一样。高超的不能说它低下,低下的也不能说它高超。认为人性没有善恶,就是认为人的才能没有高低一样。禀受自然之气形成的命与性,实际上是一样的。命有贵与贱之分,性有善与恶之别。认为人性没有善与恶,就是认为人命没有贵与贱。

【原文】

13·10九州田土之性,善恶不均,故有黄赤黑之别,上中下之差(1)。

水潦不同(2),故有清浊之流,东西南北之趋。人禀天地之性,怀五常之气,或仁或义,性术乖也(3);动作趋翔(4),或重或轻,性识诡也(5);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长或短,至老极死不可变易,天性然也。(6)余固以孟轲言人性善者(7),中人以上者也;孙卿言人性恶者,中人以下者也;扬雄言人性善恶混者(8),中人也。若反经合道(9),则可以为教。尽性之理,则未也。

【注释】

(1)以上参见《尚书·禹贡》。

(2)潦(l3o老):雨水。水潦:这里指水源。

(3)术:道。这里指遵循的原则。

(4)趋:快步走。翔:回翔。这里有缓慢的意思。

(5)识:识别,觉察。这里指判断能力。

(6)本篇第三段“一岁婴儿”句前,有“皆知水廖锲餍涡圆煌,而莫知善恶禀之异也!惫彩九字,疑σ浦链舜Α?BR>(7)固:通“故”,因此。

(8)参见《扬子法言·修身》。扬雄:参见3·4注(16)。

(9)反:同“返”,回复。这里有符合的意思。

【译文】

中国田土的性质,好坏不均匀,所以土色有黄、红、黑的区别,土质有上、中、下的差别。水源不同,所以有清的水流,有浊的水流,有流往东西南北的不同趋向。人禀受天地之性,心存仁、义、礼、智、信“五常”之气,有人仁有人义,是天生的道义不同;遇事动作机灵与呆板,有人严重有人轻微,是天生判断力不同;人脸上的颜色有人白有人黑,人的身体有人高有人矮,到人老最后死去都不会改变,这是因为天性如此。人们都只知道水、土、物、器的形状与性质不同,却不懂得人性的善恶是由于禀受的气有所不同。我因此认为孟子说人性是善的,是指中等才智以上的人;荀子说人性是恶的,是指中等才智以下的人;扬雄说人性是善恶兼有的,是指具有中等才智的平常人。如果为了让人们的行为与经书、道义相符合,那么以上关于人性的说法都可以用作施行教化的依据。但从充分阐明人性的道理来评论,那是不够的。

篇4:商虫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商虫篇·王充原文和翻译

【题解】

这是一篇商讨虫灾问题的文章,故名之曰“商虫”。

“变复之家”认为虫吃谷物是官吏侵夺人民造成的,身黑头赤的虫象征武官,身赤头黑的虫象征文官,只要君王处罚“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王充批判了这种谬论,他责问道:虫子“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反过来,有些豪强虽然不当官,但是“威胜于官,取多于吏”,这些人又以什么虫子作象征呢?他指出,虫是自然界的生物,其生死自有本身的规律,“生出有日,死极有月”,“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有时虫灾与污吏同时出现,这是“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不过是巧合而已。“变复之家”硬将不相干的两件事扯在一起,说虫吃谷是“应政事”这是“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

【原文】

49·1变复之家(1),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2)。贪则侵渔(3),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4),则虫灭息,不复见矣(5)。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6),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7),威胜于官,取多于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8),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9),应何官吏?

【注释】

(1)变复之家:参见41·9注(3)。

(2)部:西汉分全国为十三部,设刺史十三人,分别负责本部所属各郡和王国的监察工作。这里泛指地方。部吏:地方官吏。

(3)贪则:当作“贪狼”,与“侵渔”立文相对。贪而无厌,谓之贪狼。侵渔:敲榨勒索。谓侵夺百姓,若渔者之取鱼。

(4)象类:类似,象征。

(5)见(xiàn现):同“现”。出现。

(6)鱼肉之虫:指鱼、肉上所生的蛆。

(7)白布豪民:指没有官职的地方豪强。猾吏:狡猾奸诈的官吏。被刑:因犯罪而被判刑。乞:请求。贷:宽免。被刑乞贷:汉代官吏因犯法而被判罪,可以请求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赎罪。

(8)陆田:旱田。

(9)等类:同类。

【译文】

专门为消灾而祈祷的人,说虫子吃谷物是地方官吏侵夺人民造成的。贪婪无比敲榨勒索百姓,所以虫子吃谷物。身黑头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武官造成的;头黑身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文官造成的。假使惩办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那么虫子就会消失,不再出现。如果头赤的虫为灾就说是武官造成的,头黑的虫为灾就说是文官造成的,有时为灾的虫或头赤身白,或头黑身黄,或头身都黄,或头身都青,或头身都白得像鱼、肉上生的蛆一样,它们应和哪一类官吏呢?有时,那些没有官职的地方豪强和被判了刑而请求交钱赎罪的猾吏,他们的淫威胜过官吏,榨取的财物比官吏更多,应和这些人的虫子的形象又是什么样子呢?虫子的消失,都是由于风雨的关系。考察虫子消失之时,那些官吏未必就受到惩罚。旱田中经常有田鼠,水田中经常有鱼、虾、蟹之类动物,都造成谷物的灾害。有的虫子有时很少出现,而且为害的时间很短暂,有的经常出现而造成灾害,同类如此之多,它们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

【原文】

49·2鲁宣公履亩而税(1),应时而有蝝生者(2),或言若蝗。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3)?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4),蝗起太山郡(5),西南过陈留、河南(6),遂入夷狄(7)。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8),或蜚徙去(9),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10),故“凡”、“虫”为“风”之字(11)。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12)。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注释】

(1)鲁宣公: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608~前591年在位。履亩:用步子丈量土地。履亩而税:按田亩收税。《公羊传》何注:“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

(2)蝝(yuán园):蝗虫的幼虫。应时而有蝗生者: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一律按占有田地的亩数收税,从而承认了土地私有合法性。这种措施,遭到奴隶主的反对,称“初税亩,非礼也”。汉代董仲舒、刘向把当时出现的蝗灾说成是上天对这种改革的谴告,称它“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参见《汉书·五行志》)。王充是针对这件事提出的问题。

(3)象类:类似,象征。

(4)建武:东汉光武帝的年号。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

(5)蝗起:《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十一年,是夏蝗。”太山郡:即泰山郡,在今山东中部偏南。

(6)陈留:参见19·12注(16)。河南:郡名,在今河南洛阳至郑州、中牟一带。

(7)夷狄:这里泛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

(8)老极:衰竭至极。

(9)蜚(fēi飞):通“飞”。去:离开。

(10)苍颉:参见11·3注(3)。

(11)“故凡”句:“凡”字和“虫”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

(12)八日而化:指虫子经过八天时间就要变化成其他东西。《大戴礼·易本命》:“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故虫八日化也。”《春秋·考异邮》:“二九十八,主风,精为虫,八日而化。”《说文·风部》:“风,八风也。从虫,凡声。风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这些都是不科学的看法。

【译文】

鲁宣公时按田亩收税,马上有蝝虫产生,有人说像蝗虫。蝗虫不时飞来,遮天盖日像下大雨一样,停落在地上吃东西,不论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虫的头和身体的颜色,象征哪一种官吏呢?变复之家该说蝗虫应和什么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发生蝗灾,西南面蔓延到陈留、河南两郡,最终进入西北夷狄地区。蝗虫停落的乡县,要以千百计,当时乡县的官吏,并没有都按亩收税。蝗虫吃谷草后,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飞走离开了,有的停留下来老死了,当时乡县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惩罚。蝗虫吃谷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时期,好比蚕吃桑叶,自然会有饱足的时候一样。蝗虫产生出来有一定的时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满了就会变化,不会永远是虫子。即使君王不惩罚他下面的官吏,蝗虫仍然会自行消亡。蝗虫是承受风所含的气而产生的,苍颉了解了这一点,所以把“凡”和“虫”字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蝗虫从风那里取气而生,所以八天就发生变化。生活在春夏的虫类,有的吃五谷,有的吃各种草。虫吃五谷,是应和了官吏收刮钱财;吃其他的草,又应和官吏收受别人的什么东西呢?

【原文】

49·3“倮虫三百,人为之长(1)。”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2):“女食天之所生(3),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4),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5);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6);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甘香渥味之物(7),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8)。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9)。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

【注释】

(1)引文参见《大戴礼·易本命》。倮虫:参见22·4注(4)。

(2)非:非难,责备。

(3)女(rǔ汝):通“汝”。你,你们。

(4)含气之类:泛指活着的动物。嗜(shì士):特别爱好。

(5)之食:据文义当作“食之”。

(6)知(hì智):通“智”。聪明。

(7)渥(wò沃):厚,浓。

(8)粢(ī资):粟,谷子。去壳后称小米。

(9)无虫:王充认为麦与豆是味道不好的粮食,所以说它不生虫。参见本书《艺增篇》。

【译文】

“三百种倮虫中,人是它们的首领。”因此说来,人也是虫了。人吃虫所吃的东西,虫也吃人所吃的东西,都是虫类而又彼此吃对方吃的东西,有什么奇怪的呢?假设虫有智慧,也会责备人说:“你们吃自然所生长的东西,我也吃这些东西,说我吃就是灾变,却不说你们自己吃是灾变。”凡是动物持别喜欢吃的东西,口味没有什么不同,人喜吃五谷,却憎恨虫吃五谷;自己出生在天地之间,却憎恨虫的出生。假设虫能说话,以此来责备人,人也毫无理由反驳。虫生活在万物之间,有见识的人不以为怪;它们吃各种东西,不说它们是灾变。甘甜清香味道浓厚的东西,经常多生虫,所以五谷中多生虫的是粟。稻子有时生虫,麦与豆不生虫,如果一定要以庄稼生虫而责备主管的官吏,那么产粟的地方的官吏就经常要受惩罚了。

【原文】

49·4《神农》、《后稷》藏种之方(1),煮马屎以汁渍种者(2),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3)。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何免为奸(4)。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虫食他草,平事不怪(5)。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6),桑有蝎(7),桂中药而桑给蚕(8),其用亦急(9),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暗于灾变之情也(10)。谷虫曰蛊(11),蛊若蛾矣。粟米。。热生蛊(12)。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叶苗,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13),谓粟轻苗重也。

【注释】

(1)《神农》、《后稷》:上古的两部农书,早已失传。

(2)渍(ì字):浸泡。

(3)鲍焦:传说是周代一位廉洁的人。陈仲子:参见30·20注(2)、33·13注(8)。

(4)何:当作“可”,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改作“可”。

(5)平事:平常之事。

(6)桂:肉桂树。《说文》:“桂,南方木,百药之长。”蠹(dù杜):蛀虫。桂蠹,桂枝树所生之虫,大如指,色紫而青,蜜渍之,可为珍味,噉之,去阴痰之疾。

(7)蝎(hé何):木中蛀虫。《尔雅·释虫》:“蝎,桑蠹。”即蛣|,亦即蝤蛴。

(8)中:适合。

(9)急:要紧。

(10)暗:愚味,不明白。

(11)蛊(gǔ古):陈谷所生的虫。《左传·昭公元年》:“谷之飞,亦为蛊。”杜注:“谷久积则变为飞虫,名曰蛊。”

(12)。。(yì义):食物腐臭变味。《字林》:“。。,饭伤热湿也。”葛洪《字苑》:“。。,馊臭也。”

(13)说虫之家:用“天人感应”解释虫灾的人。

【译文】

《神农》、《后稷》上记载的收藏种子的方法,是煮马屎用汁水浸泡种子,这样可以使禾苗不生虫。如果有的地方用马屎汁浸种,那里的地方官就都成了鲍焦、陈仲子一类的人了。所以《后稷》、《神农》上的方法被采用,那些地方官就可以免除为非作歹的罪名了。为什么呢?虫无从产生,君王和上司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考察了。虫吃其他的草,被认为是平常的事情而不以为怪。吃五谷的叶子,才说成是灾变。肉桂树上有蛀虫,桑树上有蛀虫,桂树适合做药材而桑叶可以喂蚕,它们的作用也很重要,与谷子没有什么差别。桂树桑树上生蠹、蝎不以为怪,偏偏说庄稼生虫就成灾变,这是不懂得物类的道理,不明白灾变的情况。谷生的虫叫蛊,蛊就像蛾一样。粟米腐臭发热就会生蛊。蛊吃粟米,不说是灾变,虫吃禾苗的叶子造成灾害,却把它归结于政治方而的原因。按照“说虫之家”的看法,这是说粟不重要禾苗反而重要了。

【原文】

49·5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醯酱不闭有虫(1),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2),衣襞不悬有虫(3),蜗、疽、■、蝼、■、蝦有虫(4)。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5),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日,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6)。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虫(7),下地之泽(8),其虫曰蛭(9)。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10),将谓三虫何似类乎?

【注释】

(1)醯(xī西):醋。

(2)卷:卷起来。古代的书籍是写在竹简或丝织品上的,可以捆扎或卷起来。舒:展开。

(3)襞(bì毕):折叠衣服。

(4)蜗:通“■(gē戈)”。一种毒疮。疽(jū居):痛疽,恶性毒疮。■,通“疮”。蝼(lòu漏):通“瘘”,长在颈部的一种恶疮。■:疑当作“■”,通“癓(hēng征)”,腹中结块,坚硬不易推动,痛有定处。蝦:通“瘕(jiǎ假)”,腹中结块,聚散无常,痛无定处。《玉篇·■部》云;“■疽,疮也。”《说文·■部》云:“瘘,颈肿也”(山海经郭注云:瘘痈属中多有虫。)瘕,女病也。《急就篇》颜注云:“瘕,癥也。”

(5)鸿:大。这里指粗。杀:消减。这里指细。

(6)见(xiàn现):通“现”。辄(hé哲):就。

(7)三虫:大概是指蛔虫、蛲虫、绦虫。

(8)下地:低洼的地方。

(9)蛭(hì志):水蛭,即蚂蟥。

(10)顺说之家:指顺着虫子头红、头黑象征武官、文官这种说法而加以解释的人。

【译文】

虫的种类众多不止一种。鱼、肉腐臭会生虫,醋、酱不盖严会生虫,饭受温湿邪气会生虫,书经常卷起不打开会生虫,衣服折压不悬挂会生虫,蜗、疽、■、蝼、■、蝦中会生虫。这些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或粗或细,不属于同一种类,都是受风之气而产生的,并随着风的消失而死亡。虫子产生并不选择时间,或者活着的时间很短促,出现不久就死了。“变复之家”看到虫子很少出现,出现了又吃东西,就把它说成是灾变。灾变出现应当有所怪罪的人,于是就根据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顺着加以解释。人的腹中有三种寄生虫,低洼之处的水泽,里面的虫叫蛭。蛭吃人脚上的血,三种寄生虫吃人肠子中的血。“顺说之家”将要说三种虫子象征哪一类官吏呢?

【原文】

49·6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1),蜫蠕之属(2),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3),同心等欲。强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4)。他物小大连相啮噬(5),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干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于春夏,廉于秋冬。虽盗跖之吏(6),以秋冬署(7),蒙伯夷之举矣(8)。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9)。徒当归于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

【注释】

(1)蛟:当作“蚑”,形近而误。蚑行蛲动,书传常用语。《说文》:“蚑,徐行也。凡生之类,行皆曰蚑。”蚑(qí其):蚑行,用足爬行。蛲:小虫。蚑蛲:泛指各种用脚爬行的`小虫。

(2)蜫:同“昆”,众。蠕(rú如):蠕动。蜫蠕:泛指各种无足而蠕动爬行的虫。

(3)不(fǒu否):同“否”。

(4)知慧:即智慧。反:侵侮。顿:通“钝”,笨。

(5)啮(niè聂)噬(shì士):咬,残食。

(6)跖(hí直):参见6·3注(10)。

(7)署:任职做官。

(8)伯夷:参见1·4注(1)。

(9)王充在这里认为,政治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气候。

【译文】

凡是在天地之间,由阴阳之气所产生的,用足爬行的小虫,蠕动爬行的小虫,承受“气”而产生,开口就能吃东西。食物有可口的和不可口的,心思相同,欲望相等,强大的吃细弱的,聪明的侵侮愚笨的。其也动物以大吃小交相残食,不称之为灾变,偏偏说虫吃谷物为了应和政事,这就失掉了道理的本质,不懂得构成事物的气的本性了。然而虫子的产生,必须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温湿之气,常常产生于春夏两季。秋冬两季的气,寒冷而干燥,虫子没有产生的条件。如果以虫子产生而惩罚地方官吏,这样就是说地方官吏在春夏两季贪赃,在秋冬两季廉洁了。即使像盗跖那样的官吏,如果在秋冬两季任职做官,也会受到如伯夷那般的称颂了。春夏季节不止一个,而有时发生虫灾,是因为天气太热,太潮湿了。温度湿度过甚,阴阳之气就不调和。阴阳之气不调和,与政治有关系。只能归结于政治,指责说是地方官吏为非作歹,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原文】

49·7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干燥者,虫不生;温湿。。餲(1),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2),烈日干暴(3),投于燥器,则虫不生。如不干暴,闸喋之虫(4),生如云烟(5)。以蛊闸喋,准况众虫(6),温湿所生,明矣。《诗》云:“营营青蝇(7),止于藩(8)。恺悌君子(9),无信谗言(10)。”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11)。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12),明旦,召问郎中龚遂(13),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于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14)。”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

【注释】

(1)餲(ài爱):食物变味。《尔雅·释器》:“食。。谓之餲。”

(2)宿(xiǔ朽)麦:冬小麦。

(3)暴(pù铺):同“曝”,晒。

(4)闸喋(hàshá沙炸):形容虫子吃谷物的声音。闸喋之虫:指“蛊”。

(5)云烟:形容虫子非常多。

(6)准况:类推。

(7)营营:往来不绝的样子。青蝇:苍蝇。

(8)潘:潘篱,篱笆。

(9)恺(kǎi凯):和蔼。悌(tì替):友爱。

(10)引文参见《诗经·小雅·青蝇》。

(11)兴:《诗经》六义之一。谓触景生情,因事寄兴。

(12)昌邑王:参见48·5注(17)。矢:通“屎”。

(13)郎中龚遂:参见48·5注(16)。郎中,当为郎中令。

(14)谗臣:奸臣,事见《汉书·昌邑王传》。

【译文】

怎么知道虫子的产生要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呢?从蛊虫的产生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干燥的谷子,不会产生虫子。温湿腐臭变味的谷子,虫子不停地产生。收藏冬小麦的种子,要在烈日下晒干,把麦种放在干燥的容器里,这样虫就不会产生。如果不晒干,吃种子的虫,就会如云烟般滋生出来。从蛊虫的产生和吃谷种的情况,类推其他的虫子,依靠一定的温度湿度而产生的道理,就明白了。《诗经》上说:“飞来飞去的苍蝇,停留在篱笆上。和蔼友爱的君子,不相信毁谤的言语。“毁谤的言语伤害善良的人,苍蝇沾污洁白的东西,同是一样的祸害。《诗经》以苍蝇寄兴抒怀。昌邑王梦见西阶下有堆积着的苍蝇屎,第二天早上,召见并询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回答说:“苍蝇,是毁谤者的象征。苍蝇屎堆积在台阶下,是君王将要任用奸臣的预兆。”由此说来,苍蝇这种虫子出现,应和君王任用奸臣,为什么不说苍蝇造成灾变呢?如果说苍蝇可以造成灾变,那么苍蝇年年出生在世上,难道是君王经常任用奸臣吗?

【原文】

49·8案虫害人者,莫如蚊虻(1),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2),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出蚋蜚(3),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于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4),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注释】

(1)虻(méng萌):牛虻一类吸人、畜血的昆虫。

(2)暴生:突然出现。

(3)■:蚂蚁。蚋(ruì瑞):一种吸人、畜血的小飞虫。

(4)天道自然,吉凶偶会:参见48·4注(15)。

【译文】

考察虫子祸害人,没有像蚊虻这样厉害的,而蚊虻年年出生。如果认为蚊虻出现是应和灾害,难道世间经常有祸害人的官吏吗?如果一定要以虫子吃东西才算作灾变,那么人是万物中最尊贵的,蚊虻吸人血,更应当算作灾变了。如果一定要以虫子突然出现祸害人物才算作灾变,那么年年出生,而吸人血的,与有时出现而祸害人物的,哪一个为灾更严重呢?人生疥疮也是少有而不常见的,疥虫为什么不造成灾变呢?而且天将要下雨,蚂蚁出洞,蚋虫飞舞,人们认为这是与当时的气相应和的缘故。也许各种虫的产生,是它们自己与当时的气相应和而生的,怎么往往归罪于地方官吏呢?天道运行自有法则,吉凶因素偶然会合,不常见的虫子恰好出生,污吏正好在那里做官,人们考察污吏的行为,又发现造成灾害的虫子产生,就说这是由于地方官吏为非作歹造成的了。

篇5:龙虚篇·王充原文及翻译

【题解】

本篇义在驳斥龙是神物会升天的虚妄说法,故篇名为“龙虚”。汉代盛行龙是神物,雷电击断树木,劈坏房屋,是天来取龙上天的说法。王充一面运用逻辑推理,一面引用史书,驳斥了这种虚假的说法。他指出,龙是鱼鳖一类的水生动物,有形体,能行动,会吃东西,龙肝还可以食用;古代有人会养龙,龙可供人骑坐,并没有养龙的官,这些都证明“龙不能神,不能升天”。还进一步指出,这种荒谬的说法之所以被广泛流传,一方面是“俗人智浅,好奇之性,无实可之心”,另一方面是儒者“拘俗人之议”。

【原文】

22·1盛夏之时,雷电击折破树木(1),发坏室屋(2),俗谓天取龙,谓龙藏于树木之中,匿于屋室之间也。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屋室,则龙见于外(3)。龙见,雷取以升天。世无愚智贤不肖,皆谓之然。如考实之,虚妄言也。

【注释】

(1)破:下文有“雷电击折树木”,故疑“破”是衍文。

(2)发:打开。室:内室。古人房屋内部,前为堂,后为室。引申为房屋通称。(3)见:同“现”。

【译文】

夏天最热的时候,雷电击断树木,劈坏房屋,世俗认为这是天来取龙,因为他们认为龙藏在树木中,藏在房屋之间。雷电击断树木,劈坏房屋,那么龙就会在外面出现。龙出现,雷就取它升天。世上无论是愚昧、智慧、贤良与不贤良的人,都认为是这样。但是如果加以考察和核实,它便是句假话。

【原文】

22·2夫天之取龙何意邪?如以龙神为天使,犹贤臣为君使也,反报有时(1),无为取也(2)。如以龙遁逃不还(3),非神之行,天亦无用为也(4)。如龙之性当在天,在天上者固当生子,无为复在地。如龙有升降,降龙生子于地,子长大,天取之,则世名雷电为天怒,取龙之子,无为怒也。

【注释】

(1)反:同“返”,回去。

(2)无为:不需要。

(3)遁(d)n盾):逃。

(4)用为:根据文意,疑“为用”之误倒。“无为”连文,上文有“无为取也”,下文有“无为复在地”、“无为怒也”,可证。

【译文】

天取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以为龙神是上天的使者,那么就像贤臣是君主的使臣一样,会定时回去报告,用不着来取它。如果认为龙会潜逃不回去,这不是神物的行为,上天也就用不着这样做。要是龙的本性该在天上生活,那么在天上的本来就该在天上生子,用不着又到地上来。如果龙有时升上天,有时降下地,降下地的龙在地上生子,子长大,上天来取它,然而世俗却称雷电为上天发怒。上天来取龙子,根本用不着发怒啊。

【原文】

22·3且龙之所居,常在水泽之中,不在木中屋间。何以知之?叔向之母曰(1):“深山大泽,实生龙蛇(2)。”传曰:“山致其高,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龙生焉(3)。”传又言:“禹渡于江,黄龙负船(4)。”“荆次非渡淮(5),两龙绕舟(6)。”东海之上有■丘(7),勇而有力,出过神渊(8),使御者饮马,马饮因没。诉怒,拔剑入渊追马,见两蛟方食其马,乎剑击杀两蛟(9)。”由是言之,蛟与龙常在渊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间明矣。在渊水之中,则鱼鳖之类,何为上天?天之取龙,何用为哉?如以天神乘龙而行,神恍惚无形,出入无间(10),无为乘龙也。如仙人骑龙,天为仙者取龙,则仙人含天精气,形轻飞腾,若鸿鹄之状(11),无为骑龙也。世称黄帝骑龙升天,此言盖虚,犹今谓天取龙也。

【注释】

(1)叔向:姓羊舌,名肸(x9西),一名叔肸,字叔向。春秋时晋国大夫。

(2)引文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3)小的称蛟,大的称龙。引文参见《淮南子·人间训》。

(4)引文参见《淮南子·精神训》。

(5)荆:楚国的别称。次非:人名,一作佽非、佽飞。引文参见《吕氏春秋·知分》。

(6)两龙绕舟:《吕氏春秋·知分》记载,次非有一次乘船过淮河,有两条龙绕船而行,兴风作浪,被次非用剑杀死。

(7)■:疑“■”形似而误。■:同“菑”(@自)。《韩诗外传》卷十作“菑丘”可证。菑丘(x9n心):人名。春秋时齐王派往吴国的使臣,以勇猛闻名天下。

(8)出过:这里是路过的意思。

(9)以上事参见《韩诗外传》卷十。

(10)间:间隔。这里作阻拦讲。

(11)鸿鹄(h*胡):鸟名。天鹅。

【译文】

况且龙居住的地方,经常在水泽里,不在树木之中与房屋之间。怎么知道呢?叔向的母亲说:“深山大泽,确实有龙蛇。”传书上说:“山达到一定高度,云雨就在那里兴起。水达到一定深度,蛟与龙就在那里产生。”传书上又说:“禹渡长江,看见一条黄龙背着船前进。”“楚国的次非渡淮河,有两条龙绕船而行。”东海上有个叫菑丘的,勇猛有力,路过神潭,让赶车的给马饮水,马一饮水就被淹没了。菑丘大怒,拔出宝剑跳入深潭中去追马,看见两条蛟正在吃他的马,于是手持剑杀死了两条蛟。”从这些事情说来,蛟与龙常在深水之中,不在树木中房屋间已经很清楚了。龙在深水中,那就是鱼鳖之类。既然是鱼鳖之类,为什么要上天?天来取龙,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以为天神是驾龙行空,但神却是恍恍惚惚没有固定形体,出入没有阻拦,根本用不着驾龙。如果是仙人要骑龙,天为仙人来取龙,而仙人怀有天的精气,身轻能飞腾,像天鹅的形状一样,根本用不着骑龙。世俗称颂黄帝能骑龙升天,这话大概是假的,就像现在说天要来取龙一样。

【原文】

22·4且世谓龙升天者,必谓神龙(1)。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天地之性,人为贵,则龙贱矣。贵者不神,贱者反神乎?如龙之性有神与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龟蛇亦有神与不神,神龟神蛇复升天乎?且龙禀何气而独神?天有仓龙、白虎、朱鸟、玄武之象也(2),地亦有龙、虎、鸟、龟之物。四星之精,降生四兽(3)。虎、鸟与龟不神,龙何故独神也?人为倮虫之长(4),龙为鳞虫之长(5),俱为物长,谓龙升天,人复升天乎?龙与人同,独谓能升天者(6),谓龙神也。世或谓圣人神而先知,犹谓神龙能升天也。因谓圣人先知之明,论龙之才,谓龙升天,故其宜也。

【注释】

(1)谓:为,是。

(2)仓龙、白虎、朱鸟、玄武:古人把二十八宿分属东、西、南、北四方,认为它们构成的形状分别像龙、虎、鸟、龟,因而取名叫仓龙、白虎、朱鸟、玄武。参见14·5注(9)(10)(11)(12)。

(3)四兽:参见14·5注(14)。

(4)倮(lu%裸):同“裸”。倮虫:旧时将没有羽毛、贝壳、鳞甲蔽身的动物叫“倮虫”,而将“兽类”称为“毛虫”。《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其虫倮。”孙希旦“集解”云:“凡物之无羽、毛、鳞、介、若鼃(蛙)、螾(蚓)之属,皆倮虫也;而人则倮虫之最灵者。”《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

(5)参见《大戴礼记·易本命》。

(6)能:根据文意,疑“龙”之声误。

【译文】

况且社会上认为龙能升天,肯定是神龙。不是神物,就不会升天;能升天,就是神物的证明。天地间有生命的东西,人是最高贵的,相比之下而龙是低贱的。高贵的不是神物,低贱的反而是神物了吗?如果龙的生命有是神物与不是神物的,是神物的能升天,不是神物的不能升天。那么龟蛇也有是神物与不是神物的,神龟神蛇是不是又能升天呢?况且龙又是承受了什么气而偏偏是神物呢?天有仓龙、白虎、朱鸟、玄武的星象,地也有龙、虎、鸟、龟等动物。天上四种星的精气,下到地上就产生了龙、虎、鸟、龟四种野兽。虎、鸟与龟都不是神物,为什么龙偏偏是神物呢?人是裸露动物中的首领,龙是有鳞甲动物中的头领,都是一类动物中的领袖,为什么说龙能升天,人就不能升天呢?龙跟人一样,只说龙能升天,是不是认为龙是神物呢?世上有人说圣人是神能先知,就说神龙能升天。因为错误地认为圣人有先知的高明,于是在评论龙的本领时,就说龙能升天,本来是可以的。

【原文】

22·5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乃为神。今龙有形,有形则行,行则食,食则物之性也。天地之性,有形体之类,能行、食之物,不得为神。何以言之龙有体也?传言:“鳞虫三百,龙为之长(1)。”龙为鳞虫之长,安得无体?何以言之(2)?孔子曰:“龙食于清,游于清;龟食于清,游于浊;鱼食于浊,游于清(3)。丘上不及龙,下不为鱼,中止其龟与(4)!

【注释】

(1)引文参见《大戴礼记·易本命》。

(2)上文有“何以言之龙有体也”,故疑“何以言之”下脱四字,试以“龙行食也”补。(3)清:《吕氏春秋·举难》作“浊”,可从。

(4)止:居住。这里是处在的意思。引文参见《吕氏春秋·举难》。

【译文】

天地之间,恍恍惚惚没有固定形体的东西,像构成寒暑风雨的气才算是神物。如今龙有形体,有形体就会行动,能行动就要吃东西,吃东西则是动物的本性。天地的生性,有形体之类,凡能行动,会吃东西的动物,不能成为神物。为什么说龙是有形体的呢?传书上说:“有鳞甲的动物三百种,龙是它们的头。”龙是鳞甲动物的头领,怎么会没有形体呢?为什么说龙会行动能吃东西呢?因为孔子说:“龙在清水中觅食,在清水中游动;龟在清水中觅食,在浑水里游动;鱼在浑水中觅食,在浑水中游动。我上不及龙,下不是鱼,处在它们中间,可能是龟吧!”

【原文】

22·6《山海经》言(1):四海之外(2),有乘龙蛇之人(3)。世俗画龙之象,马首蛇尾。由此言之,马蛇之类也。慎子曰(4):“蜚龙乘云(5),腾蛇游雾(6),云罢雨霁,与螾、蚁同矣(7)。”韩子曰:“龙之为虫也鸣(8),可狎而骑也(9)。然喉下有逆鳞尺余(10),人或婴之(11),必杀人矣(12)。”比之为螾、蚁,又言虫可狎而骑,蛇、马之类,明矣。

【注释】

(1)《山海经》:我国古代地理名著。十八篇。作者不详。主要内容是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其中还保存了不少远古的神话传说。书中关于矿物的记载,是世界上最早的有关文献。

(2)四海之外:指我国以外,很远的地方。

(3)这是概括《山海经》中海外东、西、南、北四经说的。

(4)慎子:慎到(约公元前395~前3)。战国时赵国人。战国中期的法家代表人物。其著作现存《慎子》七篇,已不全。

(5)蜚(f5i飞):同“飞”。

(6)腾蛇:古代传说中一种类似龙会飞的蛇。

(7)螾(y!n引):同“蚓”,蚯蚓。今传本《慎子》非其旧,所以没有此四句话。但载于《韩非子·难势》。

(8)鸣:《韩非子·说难》作“柔”,可从。

(9)狎(xi2峡):亲近。

(10)余:“尺一”汉代人常语,故疑系“一”之声误。章录杨校宋本作“一”,可证。

(11)或:假使。婴:触犯。

(12)引文参见《韩非子·说难》。

【译文】

《山海经》上说:在遥远的地方,有会骑龙蛇的人。一般人画龙的样子,是马头蛇尾。像这样说来,龙是马蛇之类东西。慎子说:“飞龙能驾云,腾蛇在雾中游,云散雨停,跟蚯蚓、蚂蚁一样。”韩非子说:“龙这种动物很温和,可以亲近并骑它。然而喉下有一尺多长倒着长的鳞,人要是碰着它,龙一定要整死人。”他拿蚯蚓、蚂蚁来作比较,又说既然龙可以亲近而骑它,那么它是蛇、马之类的东西,是很明白的了。

【原文】

22·7传曰:“纣作象箸而箕子泣(1)。”泣之者,痛其极也。夫有象箸,必有玉杯。玉杯所盈,象箸所挟,则必龙肝豹胎。夫龙肝可食,其龙难得。难得则愁下,愁下则祸生,故从而痛之(2)。如龙神,其身不可得杀,其肝何可得食?禽兽肝胎非一,称龙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注释】

(1)象箸(h)筑):象牙筷子。引文参见《韩非子·喻老》。

(2)从:跟随。

【译文】

传书上说:“纣做象牙筷子箕子哭泣。”哭泣的原因是痛心纣做得太过分了。因为有象牙筷子,一定会有玉石杯子。玉石杯子装的,象牙筷子挟的,那一定是龙肝豹胎。龙肝可以吃,这龙难得。龙难得就会使下面的人发愁,下人发愁就会产生灾祸,所以箕子接着就悲痛起来。如果龙是神物,它的身体不可能被杀,它的肝怎么可能被吃呢?禽兽的肝胎不止一种,称作龙肝、豹胎的,人得吃了就知道它们的味道很鲜美。

【原文】

22·8春秋之时,龙见于绛郊(1)。魏献子问于蔡墨曰(2):“吾闻之,虫莫智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智,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智。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3),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宋(4),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5),龙多归之。乃扰畜龙(6),以服事舜,而锡之姓曰董(7),氏曰豢龙,封诸鬷川(8),鬷夷氏是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9),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10),以事孔甲,能饮食龙。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11)。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烹之(12),既而使求(13)。惧而不得,迁于鲁县(14),范氏其后也(15)。”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低伏(16),郁湮不育(17)。”由此言之,龙可畜又可食也。可食之物,不能神矣。世无其官,又无董父、后、刘之人,故潜藏伏匿,出见希疏,出又乘云,与人殊路,人谓之神。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则龙,牛之类也,何神之有?

【注释】

(1)绛(ji4ng降):春秋时晋国都城,在今山西省侯门市。

(2)魏献子:魏舒。春秋时晋国大夫。蔡墨:即蔡史墨,又称史墨。春秋时晋国太史。精通天文历法及占卜。

(3)豢(hu4n幻)龙氏:和下文的“御龙氏”都是因官职而得姓氏。

(4)飂(li2o聊):古国名,即蓼(li3o了)国。己姓,在今山西省唐河县西南。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作“安”,可从。叔安:飂国君主名。

(5)食(s@饲):通“饲”。

(6)扰:驯服。

(7)锡:通“赐”。姓:上古时“姓”与“氏”是分开的,大家族系统称“姓”,其下支脉称“氏”。汉以后姓氏不分。

(8)诸:“之于”的合音,鬷(#ng宗)川:古地名。在今山东省定陶县北。

(9)陶唐:尧所治理的地方。陶唐氏:即尧。既:已经。

(10)刘累:一作留累,人名,尧之后代。

(11)豕韦:一作韦。夏的同盟部落。彭姓。生活在今河南省滑县东南。后为商汤所灭。以上事参见《史记集解》引贾逵语。

(12)烹:《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作“享”,可从。

(13)既而:不久。

(14)鲁县:古地名。在今河南省鲁山县。

(15)范氏:春秋时晋国掌权的六卿之一。参见《国语·晋语八》。

(16)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作“坻”,可从。坻(h!纸):止。坻伏:潜藏不出。

(17)湮(y9n因):堵塞。

【译文】

春秋时候,龙在绛城郊外出现。魏献子问蔡墨说:“吾听说,动物没有比龙更聪明,因为它不会被活捉。说它聪明,是真的吗?”蔡墨回答说:“是人实在不知道它的习性,并不是龙真的聪明。古时候养龙,所以国中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说:’这二个姓氏我也听见过,但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两个姓氏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蔡墨回答说:“过去有飂国的国君叔安,他有个后代子孙叫董父,实在很喜欢龙,能设法知道龙的嗜好和要求来喂养它们,很多龙都归顺他。于是他就驯养龙,以此来伺候舜,舜便赐他姓董,氏豢龙,封地在鬷川,鬷夷氏是他的后代。因此帝舜氏时代有养龙的。到了夏朝,孔甲顺服上帝,上帝赐给他乘坐的龙,黄河与汉水各二条,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会喂养,而又没有找到豢龙氏。陶唐氏已经衰落,后来有刘累向豢龙氏学习驯龙,以此侍奉孔甲,才有了人能喂养龙。于是夏朝君主孔甲嘉奖他,赐氏叫御龙,用他来代替豕韦的`后代。龙中一条雌的死了,刘累背地里剁成肉酱给夏朝君主孔甲吃。孔甲吃了,不久又让他再找来吃。刘累害怕找不到,就迁移到鲁县,范氏就是他的后代。”献子说:“现在什么缘故没有了?”蔡墨回答说:“事物都有掌管它的官,官要改进他管理的方法,早晚都在考虑它。要是一天失职,就死到临头,丢官不再吃俸禄。官要安于自己的职业,生物才会到来。如果消灭丢弃它们,生物就会潜藏不出,郁结不能繁殖。”像这样说来,龙既可以养又可以吃。可以吃的东西,不可能是神物。世上没有这样的官,又没有董父、孔甲、刘累这样的人,所以龙潜藏隐伏,出现稀少,出来又都驾着云,跟人不同路,于是人就认为它是神物。如果保存驯龙的官,又有能当这个官的人,那么龙,就像牛之类,怎么会是神物呢?

【原文】

22·9以《山海经》言之,以慎子、韩子证之,以俗世之画验之(1),以箕子之泣订之,以蔡墨之对论之,知龙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电取龙,明矣。世俗言龙神而升天者,妄矣。

【注释】

(1)俗世:疑“世俗”之误倒。上文有“世俗画龙”,可证。

【译文】

用《山海经》的话来说,用慎子、韩非子的话来证明,用世俗画来险证,用箕子的哭泣来考订,用蔡墨的回答来评定,知道龙不能是神物,不能升天,天也不会用雷电来取龙,这已经很清楚了。社会上一般人说龙是神物而且会升天,简直是胡说。

【原文】

22·10世俗之言,亦有缘也。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1)。”

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谓龙从木中升天也。彼短书之家,世俗之人也。见雷电发时,龙随而起,当雷电树木击之时(2),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实者雷龙同类(3),感气相致,故《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起(4)。”龙与云相招,虎与风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5),设土龙以为感也(6)。夫盛夏太阳用事(7),云雨干之。太阳火也,云雨水也。火激薄则鸣而为雷(8)。龙闻雷声则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天极雷高(9),云消复降。人见其乘云则谓“升天”,见天为雷电则为“天取龙(10)”。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拘俗人之议,不能通其说(11);又见短书为证,故遂谓“天取龙”。

【注释】

(1)短书:参见11·3注(1)。引文参见《意林》卷三引《新论》文。

(2)击:根据文意,疑应在“电”后。上文云:“盛夏之时,雷电击折树木”,可证。

(3)雷龙同类:雷为火,龙乃水虫,不能言同类。故疑“雷”系“云”之误。本书《偶会篇》云:“云从龙,风从虎,同类通气,性相感动”,可一证。下文言:“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起”,可二证。下文又言“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可三证。云龙同类:王充认为云是水凝成的,龙在水中生活,因此说云、龙同类。

(4)“又”前疑夺“传书”二字。语不出《周易》,可一证。下文有“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传言”即承此文,可二证。景云:也作“卿云”、“庆云”。一种彩云,古人认为它是吉祥的气,是太平的征兆。引文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5)雩(y*于):古代一种求雨的祭祀。

(6)土龙:用泥土抟(tu2n团)成的龙,古人祈雨时所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详细说明了一年四季天旱求雨的时日,龙的长度、条数和颜色、方位等。

(7)太阳:这里是个阴阳五行家的用语。与“少阳”相对,指最旺盛的阳气。用:主持。用事:主事。这里是统治的意思。太阳用事:按阴阳五行的说法,春天“少阳”统治,夏天“太阳”统治,秋天“少阴”统治,冬天“太阴”统治。这里王充也沿用这个说法。

(8)光是“火”无法“激薄”,故疑“火”之前夺一“水”字。本句承上文“太阳,火也;云雨,水也”,可证。

(9)天极:天的最高处。雷:根据文意,疑系“云”之误。

(10)“天为雷电”的“为”,作产生讲。

(11)通:贯通,沟通。这里作理解讲。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的说法,也有缘故。因为短书上说:“龙如果连一尺小树那样的凭借都没有,就不能升天。”又说“升天”,又言“小树”,所以认为龙是从树木中升天的。那些写短书的人,是社会上普通的人。看见雷和电发生的时候,龙跟随着腾起,当雷电击断树木的时候,龙正好跟雷电一齐在树木的旁边,雷电消失,龙随着就向上飞升,因此说是从树木中升天的。实际上云与龙同类,能够用气相互感召,所以《易经·乾卦》说:“云跟着龙,风跟着虎。”传书上又说:“老虎咆哮,山谷中会刮起大风;龙飞腾,天空中会出现彩云。”龙与云互相招致,虎跟风相互引致,所以董仲舒的云祭办法,是设一条土龙以此来感召云雨。那炎热的夏天太阳主事,云雨来干扰。太阳是火,云雨是水。水火互相冲击而发出的响声就是雷。龙听见雷声就腾起,一腾起云就来,云到龙就乘坐它升天。云雨感召龙,龙也就驾起云升天。升到天和云的最高处,云消失又降下来。人看见龙乘云就说是“升天”,看见天产生雷电就认为是“天来取龙”。世上的儒者读《易经》,看见传书上说的,都知道龙是云之类,但由于他们拘泥于庸人的议论,不能正确理解那说法;又看见短书能作证,因此就认为是“天来取龙。”

【原文】

22·11天不取龙,龙不升天。当■丘欣之杀两蛟也(1),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渊之外,雷电击之。蛟则龙之类也。蛟龙见而云雨至,云雨至则雷电击。如以天实取龙,龙为天用,何以死蛟为取之?且鱼在水中,亦随云雨蜚(2),而乘云雨非升天也。龙,鱼之类也,其乘雷电,犹鱼之飞也。鱼随云雨不谓之神,龙乘雷电独谓之神,世俗之言,失其实也。物在世间,各有所乘。水蛇乘雾(3),龙乘云,鸟乘风。见龙乘云,独谓之神,失龙之实,诬龙之能也。

【注释】

(1)■丘:即菑丘。

(2)蜚:同“飞”。这里是跳出水面的意思。

(3)水:疑衍文。“蛇乘雾,龙乘云,鸟乘风”,文例相同,可证。

【译文】

其实天不会来取龙,龙也不会升天。当年菑丘杀两条蛟的时候,是用手抓住它的尾巴,拖出来到深潭的外面,让雷电击杀它。蛟就是龙之类。蛟跟龙一出现云雨就来了,云雨一来那么雷电就击杀它。如果以为天确实来取龙,龙为天使用,那么天为什么要取死蛟呢?而且鱼在水中,也随着云雨跳出水面,但乘云雨却不能升天。龙跟鱼一类,龙驾雷电,就同鱼随云雨跳出水面一样。鱼随着云雨跳出水面不认为是神物,而龙驾雷电却偏偏认为是神物,可见社会上的说法,不真实。动物在世界上,各有各自乘坐的东西。蛇驾雾,龙乘云,鸟御风。看见龙乘云,就认为它是神物,这不符合龙的实情,而是在捏造龙的本领。

【原文】

22·12然则龙之所以为神者,以能屈伸其体,存亡其形(1)。屈伸其体,存亡其形,未足以为神也。豫让吞炭,漆身为厉(2),人不识其形。子贡灭须为妇人(3),不知其状。龙变体自匿,人亦不能觉,变化藏匿者巧也。物性亦有自然。狌狌知往(4),乾鹊知来(5),鹦鹉能言,三怪比龙(6),性变化也。如以巧为神,豫让、子贡神也。孔子曰:“游者可为网(7),飞者可为矰(8)。至于龙也,吾不知其乘风云上升。今日见老子,其犹龙乎(9)!”夫龙乘云而上,云消而下。物类可察,上下可知,而云孔子不知。以孔子之圣,尚不知龙,况俗人智浅,好奇之性,无实可之心(10),谓之龙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注释】

(1)存:存在,出现。亡:消亡,隐藏。

(2)厉(l4i癞):通“癞”,即麻风病。

(3)参见《弘明集》卷三宗炳答何衡阳书、《盐铁论·殊路》。

(4)狌狌(x9ng星):猩猩,狌狌知往:《淮南子·汜论训》高诱注说,猩猩见人走过,能叫出名字,这叫“知往”。

(5)乾(gan甘)鹊:喜鹊。《实知篇》作“鳱鹊”。乾鹊知来:《淮南子·汜论训》高诱注说,人要有喜事,喜鹊就会叫起来,这叫“知来”。

(6)比:相似,跟。。一样。

(7)网:《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与本书《知实篇》均作“纶”,可从。纶(l*n伦):钓鱼线。

(8)矰(eng增):一种系着丝线的短箭。

(9)引文参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10)可:疑“事”草书形近而误。“实事”本书常连文,可证。

【译文】

然而龙之所以被认为是神物,是因为它能收缩与伸长自己的身体,形体可以时隐时现。能收缩与伸长自己的身体,形体可以时隐时现,不足以认为是神物。豫让吞下木炭,用漆涂身变得像得了麻风病一样,使人无法识别他的形体。子贡拔掉胡须装成女人,让人不晓得他原来的样子。龙变化身体自动隐藏起来,人不过不能察觉,这是由于它变化和隐藏得巧妙。动物的天性也有生下来就这样的。像猩猩知道过去的事情,喜鹊知道未来的事情,鹦鹉会说话,这三种不常见的动物跟龙一样,天性就能这样变化。要是以巧变为神物,豫让、子高就是神人了。孔子说:“水里游的东西可以用鱼线来钓,天上飞的东西可以用矰来射。至于龙,我不知道它能乘驾风云上升至天。今天我看见老子,他大概就同龙一样吧!”龙乘驾云上天,云消失就下来。动物一类的可以考察,上天下地可以知道,却说孔子不晓得。以孔子的圣明,尚且不知道龙,何况庸人智慧低下,有好奇的性格,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于是认为龙是神物而且会升天,这就不足奇怪了。

篇6:王充求学原文及其翻译

王充求学原文及其翻译

原文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选自范晔《后汉书·王充传》)

阅读训练及答案

1、解释文中加点词的意思。

徙焉(搬迁到这里) 师事(以老师的礼节侍奉) 辄(就) 遂(于是)

2、翻译文中“好博览而不守章句”(要求补出省略成分)。(王充)喜好读书且不被书中的句子所束缚。

3、王充的“好博览而不守章句”是指王充的`(D)

A、学习态度、学习方法 B、学习内容、学习方法

C、学习内容、学习态度 D、学习方法、学习范围

分析:本文叙述了王充求学的故事,其中的“好博览而不守章句”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学习方法。

译文

王充字仲任,是会稽上虞人,他的祖先从魏国元城郡迁徙而来。王充小时候是孤儿,在乡里以孝顺被称赞。后来到京师,在太学求学,跟一个叫班彪的扶风师学习。王充喜欢读书,而且无书不读,没有特别的限制。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常在洛阳的市集上游走,看人家卖的书,看过一次后就能背诵,因此,对各家各派的学说都很熟悉。

篇7:《王充博览》原文及翻译

《王充博览》原文及翻译

王充博览

原文

王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逐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阅读训练】

1. 解释句中加点词语

(1)乡里称孝 (2)师事扶风班彪 (3)一见辄能诵忆 (4) 遂博

2.翻译

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

3.上文中“百家之言”中的“百家”是指什么?

【参考答案】

1.(1)赞扬 (2)以……为师 (3)就 (4)就

2.(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经常去逛洛阳街上的.书铺

3.指诸子百家的著作,如《老子》、《孟子》、《庄子》、《韩非子》、《荀子》等。

翻译

王充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因在乡里以孝顺母亲被称赞。后来到京城,在太学里学习,拜扶风人班彪做了他的老师。(王充)喜欢广泛地阅读(书籍)却不死板地拘泥于文章的章句。(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经常去逛洛阳街上的书铺,看人家卖的书,看过一次后就能记住并背诵。时间久了,他就广泛地通晓了诸子百家的著作。后来回到乡里,隐居教学。

注释

1.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学者。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27),约卒于东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轻时到都城洛阳求学,拜班彪为师。后来回乡教书,曾任过功曹、治中等小官,晚年闭门潜心著书,迁居到这里。终于完成了不朽之作——《论衡徙焉》

2.京师:京城。

3.班彪:汉代著名学者,史学家,班固的父亲。《汉书》是他早创的。

4.章句:逐章逐句的疏通理解。

5.市;集市。肆;店铺。

6.称:称赞、赞扬

7.师:拜······为师

8.辄:就

9.遂:就

10.太学:中国古代专攻经书的大学。

11.好:喜爱

12.少孤:少年死了父亲

13.之:代词,···的

14守;守候。

15章句;章节句子。

16肆:书铺

17太学:东汉时最高学府

18不守章句:不死扣子句

19屏居:隐居

20教授:从事教学

启示

要博览群书,知识要灵活运用,死守章句、拘泥教条是万万不行的!

篇8:论衡·卷三·物势篇原文及其翻译

论衡·卷三·物势篇原文及其翻译

卷三·物势篇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於天地也,犹鱼之於渊,饥虱之於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案陶冶者之用烁铜燔器,故为之也。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曰:“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兴喻人皆引人事。人事有体,不可断绝。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摇。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故为之也。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验之?如天故生万物,当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不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行之道也。五藏在内,五行气俱。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马也。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獼猴?獼猴者,畏鼠也。啮獼猴者,犬也。鼠,水。獼猴,金也。水不胜金,獼猴何故畏鼠也?戍,土也,申,猴也。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东方,木也,其星仓龙也。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鸟也。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之体。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郑鼇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不相应。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於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胆小距顿,则服畏也。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鹰之击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鹰鸮、生於南方,而鸠雀鹄雁产於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或诎弱缀跲,劻蹇不比者为负。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鹊食蝟皮,博劳食蛇,蝟、蛇不便也。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势也。鹿之角,足以触犬,獼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故十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象,为越僮所钩,无便故也。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服於羸也。

文言文翻译:

儒者评论说:“天地有意识地创造了人。”这话荒诞不实。认为天上与地上的气相结合,人就偶然地自己产生了,如同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孩子就自己出生一样。其实,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并不是当时想生孩子,而是情欲冲动在一起,在一起就生下了孩子。夫妻尚且不有意识地生孩子,由此可知天地也不会有意识地创造人。这样说来,人生在天地之间,就像鱼生在深水里,虱子下蛋长在人身上一样,是凭借气而出生,是同种类东西相繁殖。万物产生于天地之间,都是同样的情况。

有人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若是这样,议论这类事情的人为什么说‘天地像熔炉,万物像炼出来的铜,阴阳二气像炭火,自然变化像冶炼工人’呢?考察一下,制陶和冶炼工人他们是用火冶炼锻烧器物,器物是有意做成的。现在却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难道说制陶和冶炼工人不有意做器物,器物会偶然自己形成吗?可见,打比方与事实不相应,不能算讲清楚了;写文章与事实不符合,也不能说是正确的。”我以为:上面这些比喻只能说明人承受自然之气是不可能完全一样,就像熔化的铜注进模子,烧制的陶器所得到的火一样各不相同,而并不是说天地创造人跟制陶器和冶炼铜一样是有意识的。打比方,人们都是引用人和事作比喻。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一个整体,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来作片面理解。用眼睛看头顶的东西,头不能不动;用手量脚底的长短,脚不能不动。因为眼睛跟头同在一个身体上,手与脚也同在一个身体上都是相互关联的。现今制陶和冶炼工人最初用水搅拌粘土作器物,一定要把坯子或模子做成器形,这是有意作的;然后烧炭生火,一定要管好炉灶,掌握好火候,这也是有意识做的。至于铜器冶炼不能都成功,陶器烧制不能都精美,这是因为它们不能都完全由人有意识地生产出来。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出人,那么它创造万物,也不可能是有意识的。天上与地上的气相互结合,万物便偶然地自己产生了。翻土,除草,播种,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至于庄稼成熟不成熟,则是偶然由自然决定的。拿什么来证明?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应当叫它们相亲相爱,不应当让它们相互残害。

有人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体,是天用来创造万物的。因此万物中包含了这五种气体,这五种气体相互循环克制所以万物间也相互残害。”我以为:如果天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天就应当只用一种气体造就万物,叫它们之间相亲相爱,不应当让五种气体,反复使之相互克制伤害。

有人说:“天想使万物成为可用的东西,所以才让它们互相残害。使万物互相残害,正是为了让它们相互依存。因此天用五行之气造就万物,人又用万物做成各种各样的事。可见不能互相制约,就不能互相有用;不能相互残害,就不能各自成为有用的东西。金不伤害木,木不能成为有用之物;火不冶炼金,金不会成为器皿。所以各种物体相互残害又相互产生有利效果。有血的动物,互相取胜,制服对方,互相对咬,互相吞食,这都是五行之气使它们如此的。”我要问:天造就万物想使它们相互成为有用的东西,不能不互相残害,于是就产生虎、狼、蝮蛇以及蜂、虿之类动物,全都来残害人,那么天是不是又想让人成为它们享用之物呢?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五行之气,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有仁、义、礼、智、信五种操行。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也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道义。五脏在人体内,所以人体五行之气都具备。照议论者的说法,有血的动物,都有五行之气,就相互残害。那么一个人的身体,具有五脏,难道它们各自也要互相伤害吗?一个人的操行中,具有仁和义两个道德观念,难道也要自相危害吗?再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相互残害,有血动物相互取胜,制服对方,又在什么地方有过验证呢?

有人说:“寅属木,其动物属虎。戌属土,其动物属犬(狗)。丑、未也属土,丑的动物属牛,未的`动物属羊。木克制土,所以犬与牛羊都被虎所制服。亥属水,其动物属猪。巳属火,其动物属蛇。子也属水,其动物属鼠。午也属火,其动物属马。水克制火,所以猪吃蛇。火被水害,所以马吃鼠屎就腹胀。我以为:果真像议论者说的,有血的动物,也有相互争斗取胜的证明。午属马。子属鼠。酉属鸡。卯属兔。水克制火,鼠为什么不去追赶马?金克制木,鸡为什么不去啄食兔子?亥属牛。未属羊。丑属牛。土克制水,牛羊为什么不杀死猪?巳属蛇。申属猴。火克制金,蛇为什么不吃猕猴?猕猴怕鼠。鼠属水,猕猴属金。水不能克制金,那猕猴为什么害怕老鼠?咬猕猴的是狗。戌属土。申属金。土不能克制金,猴又为什么怕狗呢?东方属木,其星属苍龙。西方属金,其星属白虎。南方属火,其星属朱鸟。北方属水,其星属玄武。天有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星”的精气,所以在地上造就出龙、虎、鸟、龟“四兽”的身体。有血动物,以四兽为头领,因为四兽所具有五行之气最显著。考察龙与虎相遇不会相互残害,鸟与龟碰上也不会相互伤害。用四兽来验证,用十二地支代表的动物来考察,所谓具有五行之气的动物按五行的性质要相互克制,就更加不符合事实。

凡是万物都互相克制残害,有血动物则相互争斗取胜,至于它们互相吞食,是由于因牙齿的锋利与不锋利,体力的强弱,动作的灵巧敏捷,气焰声势勇猛凶暴的缘故。像人在社会上,势力不相等,力量不平均,自然要互相争斗取胜,互相制服。以力量相互制服,于是用刀相互残害。人用刀相互残害,就像动物用齿、角、爪、牙互相争斗刺杀一样。那力量强大犄(j9基)角锋利,气势猛烈牙齿很长的,就能取胜;气势弱小脚爪很短,胆量小的脚爪不锋利的,就只好屈服,恐惧。人有勇敢的有怯懦的,所以打仗有胜利的有失败的,胜利的不一定禀受过金气,失败的不一定承受了木气。孔子害怕阳虎,据说见了他汗流浃背要向后退着走,阳虎未必脸白属金,孔子也未必面青属木。鹰隼(s(n损)之攻击斑鸠麻雀,鸱鸮之啄食天鹅大雁,未必鹰隼、鸱鸮生在南方属火而斑鸠、麻雀、天鹅、大雁产在西方属金,而是由于这些飞禽体力凶猛与怯弱相互争斗取胜,制服的结果。

在一间堂屋里,必定有争论的人。在一乡之中,必定有打官司的人。打官司肯定有曲直,争论一定有是非。错误的理亏的算失败,正确的有道理的算胜利。也可能有的以口才好,擅长辩论,言辞清楚流畅而取胜;有的则因言辞无力表达迟钝,口吃语言不连贯而遭失败。以口舌争论、打官司,就像用剑戟争斗一样。锋利的剑长柄的戟,加上手脚有力敏捷肯定取胜;钝刀短矛,加之手脚缓慢迟钝肯定要失败。万物相互争斗取胜,有的靠身体力量,有的靠气焰声势,有的靠动作灵巧敏捷。动物小而有气势,口脚又敏捷,就能以小而制大;动物大而没有骨力,犄角、翅膀又没有力量,就只好以大而顺服小。喜鹊能吃刺猬的皮,博劳能吃掉蛇,是因为刺猬和蛇的行动不敏捷。蚊虻的力量不如牛马,牛马反而被蚊虻困惑,是因为蚊虻如此有气势。鹿的犄角,足够用来触伤狗;猕猴的手,足够用来捕捉鼠。然而鹿却被狗制服,猕猴却被鼠制服,是由于它们的角和爪不锐利的缘故。所以十围大的牛,被牧童所驱使;几仞长的象,被越族儿童所管束,都是因为它们身体不灵活的缘故。因此身体能灵便,就可以以小胜大;不灵便,就会以强壮被瘦弱制服。

篇9:王充市肆博览原文及翻译

王充市肆博览原文及翻译

【原文】

王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逐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注释】

1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学者。

2京师:京城。

3班彪:汉代著名学者,史学家,班固的父亲。《汉书》是他早创的。

4章句:逐章逐句的疏通理解。

5市;集市。肆;店铺。

6称:称赞、赞扬

7师:拜······为师

8辄:就

9遂:就

10太学:中国古代专攻经书的大学。

11好:喜爱

12少孤:少年死了父亲

13之:代词,···的

14守;守候。

15章句;章节句子。

16肆:书铺

17太学:东汉时最高学府

18不守章句:不死扣子句

【翻译】

王充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因在乡里以孝顺母亲被称赞。后来到京城,在高级学府里学习,拜扶风人班彪做了他的'老师。(王充)喜欢广泛地阅读(书籍)却不死板地拘泥于文章的章句。(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经常去逛洛阳街上的书铺,看人家卖的书,看过一次后就能记住并背诵。时间久了,他就广泛地通晓了诸子百家的著作。后来回到乡里,隐居从事教学。

篇10:《王充市肆博览》原文翻译和参考答案

《王充市肆博览》原文翻译和参考答案

王充市肆博览

原文

王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逐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阅读提示】

从上面一则史实中,至少可以借鉴到两点一是要博览群书广泛阅读,能用前人的知识丰富自己,拓宽眼界,奠定厚实的基础诸子百家的著作浩如烟海,王充没有条件买书,便到书摊上去读,他的志气与毅力实在一般人之上二是读书不能泥古所谓泥古,就是死守章句,不敢越前人雷池半步王充对前人的学说,有吸收、有批判,做到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王充既有渊博的知识,又不泥古,所以能在中国古代哲学史独树一帜他的许多著作有真知灼见,给后代以巨大的影响

【阅读训练】

1解释加点字

(1)乡里称孝 ( ) (2)师事扶风班虎 ( ) (3)好博览而不守章句( ) (4)一见辄能诵忆 ( )

2选出与“博道众流百家之言’’的“之’’用法相同的一项 ( )

A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B甚矣,汝之不惠 C水陆草木之花 D辍耕之垄上

3翻译句子

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道众流百家之言

4根据本文的介绍,王充读书的最大特点是(用文章原句回答)

5从王充读书的史实中,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1乡里:家乡的'人 师事:拜??为师 好:喜欢 辄:就

2C

3翻译:看一遍就能背诵,因此博通各家学派的学说

4好博览而不守章句

5启示:可以围绕“要博览群书’’,“读书不能泥古"等方面回答,言之成理即可

翻译

王充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因在乡里以孝顺母亲被称赞后来到京城,在太学里学习,拜扶风人班彪做了他的老师(王充)喜欢广泛地阅读(书籍)却不死板地拘泥于文章的章句(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经常去逛洛阳街上的书铺,看人家卖的书,看过一次后就能记住并背诵时间久了,他就广泛地通晓了诸子百家的著作后来回到乡里,隐居教学

注释

1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学者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27),约卒于东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轻时到都城洛阳求学,拜班彪为师后来回乡教书,曾任过功曹、治中等小官,晚年闭门潜心著书,迁居到这里终于完成了不朽之作——《论衡徙焉》

2京师:京城

3班彪:汉代著名学者,史学家,班固的父亲《汉书》是他早创的

4章句:逐章逐句的疏通理解

5市;集市肆;店铺

6称:称赞、赞扬

7师:拜······为师

8辄:就

9遂:就

10太学:中国古代专攻经书的大学

11好:喜爱

12少孤:少年死了父亲

13之:代词,···的

14守;守候

15章句;章节句子

16肆:书铺

17太学:东汉时最高学府

18不守章句:不死扣子句

19屏居:隐居

20教授:从事教学

篇11:《王充市肆博览》原文注释及翻译

《王充市肆博览》原文注释及翻译

【原文】

王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逐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注释】

1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学者。

2京师:京城。

3班彪:汉代著名学者,史学家,班固的父亲。《汉书》是他早创的。

4章句:逐章逐句的'疏通理解。

5市;集市。肆;店铺。

6称:称赞、赞扬

7师:拜······为师

8辄:就

9遂:就

10太学:中国古代专攻经书的大学。

11好:喜爱

12少孤:少年死了父亲

13之:代词,···的

14守;守候。

15章句;章节句子。

16肆:书铺

17太学:东汉时最高学府

18不守章句:不死扣子句

【翻译】

王充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因在乡里以孝顺母亲被称赞。后来到京城,在高级学府里学习,拜扶风人班彪做了他的老师。(王充)喜欢广泛地阅读(书籍)却不死板地拘泥于文章的章句。(由于)家里穷,没有书(可读),他经常去逛洛阳街上的书铺,看人家卖的书,看过一次后就能记住并背诵。时间久了,他就广泛地通晓了诸子百家的著作。后来回到乡里,隐居从事教学。

篇12:王充读书文言文翻译

王充读书文言文翻译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徒焉。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

充好论说,始若诡异,终有理实。以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闭门潜思,绝庆吊之礼,户牖墙壁各置刀笔。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转治中,自免还家。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特诏公车征,病不行。年渐七十,志力衰耗,乃造《养性书》十六篇,裁节嗜欲,颐神自守。永元中,病卒于家。

王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也。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友善。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其指讦时短,讨谪物情,足以观见当时风政,著其五篇云尔。

译文

王充擅长辩论,开始的话好像很诡异,最后却又实在的结论。他认为庸俗的读书人做学问,大多都失去儒家了本质,于是闭门思考,谢绝一切庆贺、吊丧等礼节,窗户、墙壁都放着刀和笔。写作了《论衡》八十五篇,二十多万字,解释万物的异同,纠正了当时人们疑惑的'地方。

刺史(官职名)董勤征聘他为从事(官职名),改任治中(官职名),自己辞职回家。他的朋友同郡人谢夷吾上书推荐王充有才学,汉肃宗特地下诏派遣公车(朝廷征聘贤人特定的车马)去征聘他,因为得病没有去。当时年近七十,体力和脑里都衰弱了,于是写作了《养性书》十六篇,倡导节制欲望,守住原神。永元(汉和帝年号)年间,病死在家中。

(寓意)启示:

《论衡·别通》:「人不博览者,不闻古今,不见事类,不知然否,犹目盲、耳聋、鼻痈者也。」

多读书,读好书,面要广。

注释:

会稽上虞:古地名,今浙江绍兴一带

孤:少年丧父

徙:迁徙

扶风:古地名,今陕西境内

而:而且

辄:就

遂:因此

肆:集,市集

扶风班彪:扶风人班彪,汉代著名史学家

师事:做……老师

王充:东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著有《论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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