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共含10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跳跳”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一、招生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目录 》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类学科。
三、申请办法和选拔程序
1.9月28日开始,申请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月5日前,我校组织各学院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于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
4.2014年10月10-13日,我校各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复试(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
5.申请者携带如下材料参加面试: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3)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复核。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网址:www.graduate.nuaa.edu.cn/html/65/1454.html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6.各学院复试结束后一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二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7.2014年10月17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登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22.187.120.13:9000/)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生来源务必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务必选择“本科直博”),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待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入报名系统打印《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并按要求填写。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四、其它说明
1.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
2.凡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定向)享受学校全额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安排教授为指导教师。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5年6月寄发。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5.联系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航局共建。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和“985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其中明故宫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飞行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招委会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招委会委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4.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5.组织实施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工作,并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
6.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防生招生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国防生各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七条 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安排专业时,对于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3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凡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考,专业成绩需达到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
(2)在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按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在江苏、安徽、浙江、北京、辽宁、黑龙江、陕西等七省市招收参加2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飞行技术专业(“3+1”养成模式 高中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贫困专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192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招生网址zs.nuaa.edu.cn,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20继续加强接收外校优秀推免生工作。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专业型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备良好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4、临床医学硕士(1051)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仅接收临床医学或相关(相近)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中医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985工程”高校或者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9所高校(含“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成员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拔和接收。
“985”工程高校或者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9所高校(含“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成员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我校理、工、医(非临床医学)所涵盖的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学术型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须本人在申请推免的同时提出直博申请。
二、申请程序和提交材料
(一)所有申请者必须首先网上报名:我校“推荐免试与综合考核选拔硕士生报名系统”网址:yjszsgl.csu.edu.cn/zsgl/tmsgl,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9月25日。
(二)申请者同时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时间:9月9日―9月30日:
(1)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4)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5)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综合考核或拟录取资格;录取后发现作假者,报请教育部取消研究生学籍。
上述纸质申请材料请用挂号信或者快递邮寄(或者直接送交)至我校相关二级研招单位,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XX学院(系、研究所、医院)研招工作联系人(姓名),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推免材料”。二级研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
三、选拔和录取程序
1、资格初审:二级研招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认为合格者,及时通知申请人,给予其复试资格。
2、复试:申请人按照二级研招单位的要求进行复试(申请人要及时查看二级研招单位网站或者咨询其研招工作联系人,了解复试的相关要求)。
3、拟录取:复试合格者,由二级研招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推免生接收函》,并加盖二级研招单位公章;申请人持盖章后的《推免生接收函》到校研招办办理手续。
4、在国家网报名与现场确认:拟录取人凭我校出具的《推免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推免生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国家规定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网上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注意: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拟录取者,不能被录取。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5、资格复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纪律处分。
6、申请直博生的,经二级研招单位考核通过后,由校校研招办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是否取得直博资格,研招办预计于今年10月20日左右发放《直博生接收函》。确定录取为我校直博生的学生,还需在我校博士生报名期间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所有推免生录取时均享受奖助学金。被录取为直博生的,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热忱欢迎全国优秀推免生来我校深造!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山东科技大学招收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山东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1.奖助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录取的推免生本科期间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含)者,给予相当于基本学制年限内所有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24000元),排名在本专业前10%-20%(含)者,给予相当于1/2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1元),对录取的学分绩点排名不在上述范围的推免生,给予相当于1/3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8000元),推免生获新生奖学金,不影响其读研期间参评其他各类奖学金;学校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在读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500元/月),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人,硕士生20000元/人)、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70%左右)、科技创新奖学金、各类企业和专项奖学金等,可聘任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取得相应岗位津贴。
2.其他奖励政策。硕士、博士连续在我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后学校优先聘用留校工作;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可优先录取为我校的硕博连读博士生。
3.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出台针对推免生的奖助办法,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6057150,邮箱:yzb@sdust.edu.cn;山东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2-86057195,邮箱:jiwei@sdust.edu.cn;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yjsy.sdust.edu.cn。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程序
(一)北京工业大学招收推免生报名时间截至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可以通过北京工业大学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要再次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
1. 预报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2. 正式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
3. 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请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一定要完成正式报名。
(三)填报志愿: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005),并选择报考学科及学科方向。
三、复试录取
(一)复试时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北京工业大学将在接到推免生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推免生复试。
(二)复试通知:北京工业大学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录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准备:申请人参加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学生证原件;
2. 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3. 申请人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四)复试组织:对于申请推免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体检。复试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
(五)待录取:我校研究生院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综合成绩,对于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
四、学制学费
学制:应用统计、社会工作、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2年;外国语言文学学制2.5年;其他招收推免生的学科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
学费:招收推免生的学科和专业学位一般为8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3333元/年;社会工作15000元/年除外)。
五、奖励政策
(一)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学术学位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直接享受一等基础奖学金。
(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1. 基础奖学金
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 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 元,另外导师资助每人每月200 元。即: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16400-188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12400-14800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志奖等。
奖项设置奖励比例及等级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3%0元校长奖学金2个10000元科技创新奖特等奖5000元/篇一等奖3000元/篇二等奖1800元/篇优秀奖600元/篇学习优秀奖一等(10%)2000元二等(30%)1500元科技之星10名,提名10名2000-3000元优秀研究生10%1500元社会工作奖10%1500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当年毕业研究生的10%1000元励志奖约5%600元六、研究生就业质量
近几年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初次就业率97.6%,78.4%的毕业生在北京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单位代码:10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26;010-67392533;传真号码: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刘老师67396127liuhui@bjut.edu.cn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肖老师67391630xiaoying@bjut.edu.cn建筑工程学院王老师67392158wangxuezhu@bjut.edu.cn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裴老师67391984peibaodi@bjut.edu.cn应用数理学院李老师67392178lxm@bjut.edu.cn计算机学院王老师67392547wangmeng@bjut.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老师67392383zhangbingbing@bjut.edu.cn经济与管理学院郝老师67396548haoqh@bjut.edu.cn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刘老师67392813liurx@bjut.edu.cn激光工程研究院陈老师67396556chennan@bjut.edu.cn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方老师67392736yanjiusheng014@bjut.edu.cn马克思主义学院徐老师67396412yanjiusheng03南京理工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简章
[考研频道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在学期间,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获奖、或有科技发明及有其他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地址)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申请系统(gs.njust.edu.cn/zs/tmsgl/default.aspx)提交申请,(注意:申请系统内“申请人获奖情况”栏所填内容不能从word文档中直接拷贝,可用windows系统附件记事本转换后拷贝)。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尽快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便安排面试。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在网上申请系统中通知申请人参加面试。
五、面试
根据提交材料的先后安排面试,面试安排请从网上申请系统查询,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
对通过复试并拟接收的申请人,复试结束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南京理工大学20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即“接收函”)。
申请人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11月10日前将此表寄(送)到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和现场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七、其他
我校推免生有机会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优先考虑推免生硕博连读,并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2、我校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生)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第一、二年奖助学金标准每月10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后续年度根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定,分别为特等每月1800元、一等每月1400元、二等每月10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在学期间学费全免(全额资助学费)。
3、我校每年从研究生中选拔赴美国、法国、日本等国高校免学费攻读硕士学位,届时授予双方学位。
4、我校每年选拔研究生全额资助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博士生学术论坛。
5、我校在读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注册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八、联系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15498,84438725
中国大学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贷款事项
1.学费
级起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收取2.5年(学制2.5年);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4年(学制4年);学费按学年缴纳。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费用全程为7.6万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用全程为4.5万元/生,分两次缴纳。
2.体检费用:每生2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1500元(视宿舍具体情况而定),凭缴费单领取宿舍钥匙;
4.上述入学所需费用一律通过学校发给本人的中国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支付。请新生在报到前15日内将相关费用按足额存入本人银行卡,为保证银行卡在校期间的'正常使用,银行卡交款后,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请在存入所需交纳费用的基础上多存一元钱)。缴费收据报到时发放到本人。欠费学生将不予入学及注册选课;
5.强军计划考生免缴住宿费和学费。
6.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但第一学年的相关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交清。
凡本年度被录取的博士生(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均于报到当天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接待处报到并领取有关资料。新生请按时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的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公告。
一、报到时间:9月 2 日全天。
二、报到及住宿校区安排:
1.明故宫校区: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学院、航天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和秋季入学博士生;
2.将军路校区: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民航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艺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和有关学院的秋季入学博士生。
三、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历或学位证书:
1)硕士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博士生:必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另须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0张(用于办理研究生证等);
5.凡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可将户口迁入我校,全国各地新生户口均采取“自愿迁移原则”,迁入手续详见“新生户口迁入须知”。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MBA考生,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其户口、工资和供给关系及人事档案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所有级新生均需填写《户口信息采集单》,报到时现场提交。
6.党(团)员必须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江苏籍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共青团员凭当地县级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和出具的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7.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有本人银行卡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杂费、培养费代扣代缴协议》(协议请事先仔细阅读并签订,于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四、交费的相关情况:
1.培养费
博士生:委托培养博士生按每人每学年1.2万元缴纳;
硕士生: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缴费、获奖学金通知书》;
2.体检费用:每生3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1500元(视宿舍具体情况而定),凭缴费单领取宿舍钥匙;
4.上述入学所需费用一律通过学校发给本人的中国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支付。请新生在报到前15日内将相关费用按足额存入本人银行卡,为保证银行卡在校期间的正常使用,银行卡交款后,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请在存入所需交纳费用的基础上多存一元钱。缴费收据报到时发放到本人。欠费学生将不予入学及注册选课;
5.强军计划考生免缴住宿费和培养费;
6.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但第一学年的相关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交清。
五、交通:
1.在规定报到日期内,我校将在南京火车站设有新生报到接待站,将新生直接送至各校区;
2.前往明故宫校区(南京市御道街29号):从南京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御道街站下;
3.前往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
(1)南京火车站:A乘坐地铁到安德门站转148路公交车到南航北门下;
B先乘33路公交车到中华门转105路或33路公交车到雨花台南大门转119路南航北门下
(2)南京西火车站:乘16路公交车到中华门站转105公交车到正德学院站下(到正德学院往前走二分钟就到南航正门)
(3)中央门长途汽车站:乘33路公交车到中华门站转105公交车到正德学院站下
(4)长途汽车东站:乘2路公交车到中华门站转105公交车到正德学院站下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无法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各种证件上姓名及出生日期不一致;
2.未按要求携带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3.未按要求交纳相关费用。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档案调至我校,否则入学注册后不享受研究生学校奖助学金。
2.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业务、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3.明故宫校区研究生报到点设在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将军路校区研究生报到地点设在该校区体育中心。
4.我校研究生目前暂不实行公寓化管理,请自带行李、床上用品和其它生活用品;托运行李时请用“快件”,寄“南京火车站”。切勿托寄“慢件”,切勿寄到“南京西站”。行李请勿提前托运,以免遗失或因超期存放被车站扣罚, 托运行李时请使用随通知书寄发的“行李标签”;来校报到的费用(包括行李托运费)均由本人自理。
5.请及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11级研究生新生选课指南》。
6.我校不予办理参加过工作的新生的公积金、失业金、养老金,请放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八、友情提醒:
1.在报到途中应特别注意证件、材料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以防遗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2.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移动手机卡,新生可自愿选用。
2012年重庆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促进校际交流和学科交叉,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2012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招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力度,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领域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一、申请条件
1、“211工程”、研究生院、“985工程”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城规学院、法学院可接收学科专业排名全国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联盟学校、西部招生交流协会联盟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毕业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
二、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入预报名网址预报名后方能下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预报名,预报名网址:graduate.cqu.edu.cn。
2、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教务处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3、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预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寄申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请与申报学院联系),过时不再接收。
四、优惠政策
1、凡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不分学术和专业学位均享受学校A等奖助金(全免学费)。
2、接收校外“985高校”学科专业排名前5%的,接收本校推免生学科专业排名前3%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接收校外“985高校”学科专业排名前10%的,接收本校推免生学科专业排名前5%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可享受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
5、推荐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生的优秀生可跨学院学科申请硕博连读。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申报志愿,且学院同意接收,将在硕博连读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1、符合推荐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含接收校内、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详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专业的备注栏的复试科目,请符合条件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方式多样化,可组织异地复试等。
注:参加我校2012年研究生“学术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或学院复试通知。来校复试时请自备照片一张,到重庆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合格学生尽快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通过省级招办审批后,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14日。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不能录取。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七月十日
附: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5286 65102374
传 真:023-65111374
邮编:400030
2、学院联系电话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001贸易及行政学院
023-65102373
015建筑城规学院
023-65126327
002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023-65103527
016土木工程学院
023-65123363
003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023-65126260
017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023-65126160
004外国语学院
023-65112871
018化学化工学院
023-65112804
005艺术学院
023-65678502
019生物工程学院
023-65102508
006数学与统计学院
023-65678628
020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
023-65102422
007机械工程学院
023-65106174
021体育学院
023-65102312
008光电工程学院
023-65112744
022电影学院
023-65106372
00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3-65127303
023法学院
023-86661063
010动力工程学院
023-65102471
024软件学院
023-65112331
011电气工程学院
023-65111935
025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023-65678272
012通信工程学院
023-65111359
026农学及生命科学研究院
023-65112535
013自动化学院
023-65102481
027物理学院
023-65678367
014计算机学院
023-65111210
★ 免试研究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