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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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篇1: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宁夏大学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予专业,49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另有工商管理(MBA)硕士、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在校研究生余人。

,我校拟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具备:①参加过所报考专业至少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报名时应附大专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②在正式公开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③不能跨专业报考,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④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读研究生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公网);www.chsi.cn(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欢迎访问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duate.nxu.edu.cn。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电话:0951-2061096。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篇2: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拟招收硕士生约860人,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往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9月1日以前毕业);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生。⑤不允许非应届的在校学生报考。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9月;其他考生报名时间:月

2.报名网址:yz.chsi.com.cn 、yz.chsi.cn

3.现场照相及时间:

年11月持本人身份证,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领取打印的报名情况表,签字认可,完成报考手续。

四、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0年 1月

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指定。

五、招生政策: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非定向委培),享受公费待遇,发放普通奖学金2000元/年。

2.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享受优秀奖学金。

3.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发放科研补助1500元/年。

4.设立研究生勤工俭学基金。实行“三助”岗位制度,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5.家庭贫困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查分时间及电话:

2010年3月中旬考生凭考生编号查询分数,具体查询办法见准考证;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时必须慎重,最好是就近选择报名点,以利于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牢记报名号及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修改报名信息(但是不能修改“报考学校”,“报考点”);必须凭报名号进行现场报名交费;

3.考生网报后,应通过修改报名数据的方式修改志愿,而不应重复报名;

4.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自己的考试证考号。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事项可在我校网站:usc.edu.cn/yjs/查询;

咨询电话:0734-8282310 传真:0734-8282694 E-mail: nhyjszsb@usc.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政编码:421001

篇3: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逸夫研究生教学楼216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邮政编码: 071002

联 系 人: 徐亚清 刘冲

招生说明: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19建校至今已有88年的历史。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底蕴深厚,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7个(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硕士授权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13个。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10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一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2009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yz.chsi.com.cn)

七、根据《教育部关于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9号)要求,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三个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教学厅5号),对纳入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学门类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考试题,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八、下列专业为专业学位:41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410200法律硕士(法学),420101教育管理,44现代教育技术,550100艺术硕士,430112计算机技术,430103光学工程,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10集成电路工程,430111控制工程,460100工商管理硕士,490100公共管理硕士,570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九、报考国际交流学院汉语国际硕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科目为247法语与248韩语的考生报名时请与研招办联系,电话:0312-5079489。

十、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graduate.hbu.cn/)。

篇4: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我校2010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的专业学位均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组织招生考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我校201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⑸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截止至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2010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5人,本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科、专业名称或方向后有*的,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五) 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参照MBA要求,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要求为准。

三、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学校领取校验码并到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的推免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50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3.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在复试时还须接受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知识的考查。

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3.程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

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直接到湖南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在校外报名点确认者报名无效。

因考试场地的原因,湖南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程序:

①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③报名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注意事项: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资格审查

1.对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对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大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其他考生在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办法要求与2009年相同。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各专业学位均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五)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学院的复试通知。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九、录取、学制和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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