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通知(共含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超超”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即报即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反馈意见,管理人提交反馈回复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是否符合挂牌要求。项目挂牌阶段专人专岗负责,提升挂牌手续办理效率。
沪深交易所表示,鼓励支持PPP项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各相关方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现金流归集、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等职责,确保业务稳健运营,保障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PPP资产证券化框架下的.首单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应该快了,不出意外为环保类项目与物流工业园区。”某接近监管机构的匿名人士对《证券日报》透露。
在流动性中性偏紧的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有望成为资产证券化井喷的大年,符合政策引导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更是备受青睐,此外房地产领域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亦潜力巨大。
12月份,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通知》,正式开启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大门,近几个月出现了PPP项目集中上报的火爆情形。据《证券日报》了解,首个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框架下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有望近期落地,上述人士透露为环保类项目透露为环保类项目与物流工业园区。
在“陆家嘴(23.120, 0.08, 0.35%)资产证券化论坛”上,众多业内专家认为PPP资产证券化最重大的意义是将PPP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盘活投入PPP项目中的资本,有效提升了资产周转速度、增加了一个新退出模式、加速回收了投资现金流、提前实现了利润、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获取资本市场上的利差。
除了PPP资产证券化,类似于大类资产比如REITs有望成为20另一大产品趋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论坛上建议大力发展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推动公共不动产证券化进程。他还就目前发展REITs面临的诸多挑战,提出了四大举措,包括在《基金法》框架下推动REITs基本制度设计;加快构建资产证券化上市规则和REITs监管与自律体系;积极推动资本市场统一税制,明确REITs相关税收政策;推动养老资金投资公募REITs,完善资产管理市场三层架构。
深交所17日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支持PPP项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各相关方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现金流归集、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等职责,确保业务稳健运营,保障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深交所成立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落实相应职责,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升受理、评审和挂牌转让工作效率,实行“即报即审、专人专岗负责”。对于申报项目,受理后5个交易日内出具反馈意见,管理人提交反馈回复确认后3个交易日内召开挂牌工作小组会议。
根据统一安排,深交所逐步建立与证监会、发改委、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和其他交易场所的沟通衔接机制,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为PPP项目联通资本市场提供配合与支持。
同日,上交所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
PPP资产证券化新政
PPP资产证券化新政
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又一重磅文件正式发布。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三部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55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将稳妥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尤其是优先支持水务、环保等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并重点支持雄安新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通知称,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
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政府偿付能力较好、信用水平较高,并严格履行PPP项目财政管理要求的地区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此次发文系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发行场所涵盖了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东方金诚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郭永刚表示。实际上,这意味着,银行间市场也将正式迎来PPP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落地。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记者表示,财政部文件规定项目公司支付义务不得转给政府或公众,这符合PPP提供公共产品的属性特点,即使地方政府违约,SPV也要对资产证券化投资人承担支付义务。该规定一方面保证了PPP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会资本基于出表或退出运营义务而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动机。
市场人士预计,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提出的“每年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0%”预测,未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优质PPP投资规模在17.6万亿左右,未来PPP资产证券化市场潜力巨大。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记者表示,PPP资产证券化无疑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期限提高效率,增强社会资本的参与,对PPP有重要推动作用。“当然也要按照相应的规则去规范推进”,蒋震指出,稳妥、控制风险的同时优化项目实施,将是未来PPP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方向。
以下是PPP资产证券化新政全文:
财金〔2017〕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一)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按照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类型,以能够给项目带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项目公司应统筹融资需求、项目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着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二)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除PPP合同对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权利有限制性约定外,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其中,控股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50%,其他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70%。
(三)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按监管规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PPP项目建设实施。
二、严格筛选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
(四)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应当运作规范、权属清晰。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同体系完备、运作模式成熟、风险分配合理,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公司预期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项目的融资利息和股东的投资收益。拟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收益权、股权和合同债权等权属独立清晰,没有为其他融资提供质押或担保。
(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分别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应当已落实融资方案,前期融资实际到账。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申请通过发行主管部门绿色通道受理的,项目还应当成功运营2年以上,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程序
(六)依据合同约定自主开展资产证券化。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应在PPP合同中,通过适当的方式约定相关各方的资产证券化权利和义务,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自主决定开展资产证券化,向发行主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PPP项目相关各方应按合同约定,配合接受尽职调查,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开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方案设计和信用评级等工作。
(七)择优筛选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政府偿付能力较好、信用水平较高,并严格履行PPP项目财政管理要求的地区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八)择优推荐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资产证券化项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在向发行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前,自主向省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实施方案、PPP合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运营年报,以及项目资产证券化方案说明书、交易结构图、法律意见书等。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出具推荐意见并抄报财政部。
(九)进一步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发行主管部门应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定,对申报的PPP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管。对于各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项目和中国政企合作支持基金投资的项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要研究建立受理、审核及备案的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注册、备案、审核、发行和挂牌的工作效率。要根据PPP项目证券化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指导有关单位研究完善自律规则及负面清单。
四、着力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
(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规则与相关方案、合同约定,合理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交易结构,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配合中介机构履行基础资产移交、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出现偿付困难,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照资产证券化合同约定与投资人妥善解决,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不承担约定以外的连带偿付责任。
(十一)合理分担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收益。PPP项目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应当由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将发行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鼓励PPP项目公司及其股东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或者提供合理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PPP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可综合采取担保、持有次级等多种方式进行增信,避免单一增信方式增加对项目公司或股东的负担。PPP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化负债结构的,节省综合融资成本带来的超额收益,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十二)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PPP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管理,以PPP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为限,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含使用者付费项目),保障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并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
(十三)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应做好尽职调查,确保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规定,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市场认可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项目实施信息、资产证券化年度管理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等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开透明、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
(十四)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方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能力。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建立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PPP项目实施和风险监测信息共享。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6月7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以卓有成效的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机遇,认真落实省市“以‘三大’促‘三变’达‘三保’”的发展目标,突出项目建设这个主要抓手,抓住项目推进这个关键因素,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全面打响项目建设大会战,推动加快发展,加速赶超。
二、目标要求
项目决定投资,项目决定财税,项目决定发展。
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项目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没项目、不发展”的理念,切实按照“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健全机制、强化考核”的要求,坚持开放招商引项目、争资立项跑项目、市场运作育项目、创业创新兴项目,加大力度推项目,优化环境促项目。
用真功夫、硬本领、实举措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难题,以务实的作风、灵活的操作开创项目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项目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项目,是指涉及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对地方发展具有重大牵引和支撑作用的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2、重点企业、重要产业裂变扩张项目;
3、重大“三农”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省、市、县确定的事关发展全局的其他项目。
四、责任划分
按照“分口管理、分类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着力营造上下同心抓项目、左右同力促项目的良好氛围。
1、领导责任。
县政府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分管实施的各类项目负总责,包括组织项目的实施、调度、推进、协调等各项事宜。牵涉到多口管理的,通过指定或比照上级做法给予明确。
2、部门责任。
上级或县本级投资项目,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或县政府的要求,对口牵头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落实工作,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3、乡镇责任。
由乡镇投资或乡镇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推进、落实工作。
4、政府办责任。
负责全县各类项目信息收集、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工作机制
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灵活操作、务实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各牵头单位按照时间、进度、人员“三明确”的要求,制定细化到月的项目推进表。同时,实行循环调整,每月各单位上报新增项目,由县政府研究后纳入全县项目库进行统筹推进。
2、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各项目牵头单位每月上报项目进度,各分管领导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分期或不定期召开县长办公例会对全县项目进行总调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推进。
3、建立健全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县政府办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实地督查、书面督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了解项目进展及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通报。
4、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考核奖惩机制。把项目的实施、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于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于项目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建立健全项目推进保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安排适当经费保障项目推进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安排,确保项目建设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巩固“项目建设年”活动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两比两看”活动,围绕产业发展、园区攻坚、基础设施三个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开发储备、引进争取、开工建设三个类别项目,实现项目建设“321”工作目标(开发储备300个,开工建设200个,引进争取100个),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发展速度、产业转型、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形成项目有序建设,实现项目开发储备、引进争取、开工建设等工作快捷有序推进,确保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
开发储备一批项目。
按照“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围绕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主动对接政策,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争资立项、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全年开发储备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0个。
开工建设一批项目。
完成项目建设开工前的审批工作,广泛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大力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落实规划、土地和环评等保障条件,全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200个。
引进争取一批项目。
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多方位捕捉投资信息,科学研判投资动向,加大跑争力度,以优势、特色项目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的支持;紧盯产业承接转移,瞄准新产业、大企业、大项目,积极运筹,科学谋划,全年引进争取重点项目100个。
三、工作重点
(一)产业发展。
以十大产业项目为目标,围绕有色金属、建筑建材、农产品加工、棉纺针织、清洁能源、低压电器等产业,结合发展现代物流、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新型服务业,开发建设项目。
全年计划开发储备项目120个,引进争取项目35个,开工建设项目65个。
(二)园区攻坚。
围绕实施产业支撑战略,在“一区五园”谋划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工业项目。
以建设工业新区为目标,打造物流中心、有色资源重要加工基地、陶瓷产业承接基地;围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循环经济等,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加强与大财团、大公司进行项目对接。
全年开发储备项目80个,引进争取项目20个,开工建设项目50个。
(三)基础设施。
围绕实施十大工程项目,谋划一批交通设施、城镇建设、生态景观、能源保障、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项目,突出抓好城乡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围绕实施十大民生实事,谋划一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全年开发储备项目100个,引进争取项目45个,开工建设项目85个。
(四)争资立项。
围绕扶贫攻坚目标,抢抓机遇,加大政策衔接力度,重点包装整合一批符合国家、省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有影响力和带动力、成熟度高的大项目、好项目,跑部进京,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过10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设立专栏、制作专题、开办专版、项目专访等形式,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高密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项目建设情况,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各单位要把项目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争项目,想方设法引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集中精力招项目。
要在全县开展“两比两看”(在经济开发区和22个乡镇办事处项目主战场开展“比项目个数、看投资增幅”,在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开展“比引资数量,看服务效率”),在乡镇(办事处)组织开展“项目投资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抓项目、扩投资、促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项目工作合力,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
(二)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xx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经信局、农办、商务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xx支行及各乡镇(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总协调工作;园区攻坚组设在经济开发区,切实发挥园区投资主战场作用;项目引进组设在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进项目工作;效能监察组设在监察局,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部门必须建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形成机构健全、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体系。
(三)完善机制,强化服务。
一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争资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会议,对争资立项工作进行调度,对重点项目争资、重点项目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可召开临时性会议。
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工作情况,通报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重大进展和其他事项。园区、产业招商、基础设施项目组要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工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项目督办制度。办公室和效能监察组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每两个月通报一次项目建设督办情况,并研究解决项目督办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特事特办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对相关会议研究分解的工作事项,按照研究确定的时限和要求迅速受理、流转、办结、报告。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加强对项目报批手续办理、工程质量、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商项目流失问责制,严肃查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政绩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责任部门、工作小组和项目法人要给予重奖;对工作不落实,项目进展不大,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上旬)
1、完成对项目开发、储备、开工在建项目情况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2、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工作经费等。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上旬—12月下旬)
1、制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召开调度会。
各责任单位相应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xx年6月底,召开半年调度会;组织对重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开展半年考核工作。
3、20xx年9月底,根据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4.20xx年12月下旬,做好总结评比,进行年终考核,筹备总结表彰。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3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研究建立项目开发建设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20xx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交通运输厅在年初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面对标,夺取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最后胜利”的要求。任务能否按时完成,不仅关系到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顺利发展,同时对我们争取“十三五”规划项目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全市全体交通人要牢牢把握好“十二五”最后一年的时间节点,对标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速推进、全力冲刺,确保在“十二五”结束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推动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辉煌。为实现这一目标,现就全力推进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20xx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从目前来看,受“十二五”初期省投资政策不明确和地方筹资能力弱等原因,导致前两年项目开工率不足、进展缓慢。到目前,仍有项目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尤其是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历史欠账较多,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比进展滞后,面临的压力很大。因此,全市交通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一是迅速复工,力争项目建设开门红。今年项目建设任务特别重,加之春节较晚,目前已进入3月,完成今年任务时间紧迫,不迅速复工势必影响全年任务如期完成。各单位务必认清这一严峻形势,迅速行动起来,安排布置好复工工作。确保在3月5日前全面复工,尽快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力争项目建设开门红。
二是立即启动未开工项目建设,并确保完成建设计划。目前,仍有部分项目还未实质性开工建设。如:油坊坪至长岭公路、五峰至将军河公路、九华至新街公路、温泉至马栏公路等。对这类项目,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协调,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3月份要全面开工建设,保证“十二五”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全力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对于已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创优施工环境,再添措施,再加力度,加快已开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要对照年度任务目标以及“十二五”规划总目标,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工程进度计划要按旬安排,以旬保月,以月保年;重点是要增加施工力量,上足机械设备,多开施工作业面,全线开工,昼夜加班,轮班作业,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是重点抓好国省道一、二级公路路面施工安排。由于往年路面欠账较多,今年要完成550公里路面施工任务,这样的施工强度在往年是从没有的。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提前做好备料、试验、资源准备工作,能开工的尽早开工,暂不具备条件开工的,要消除制约因素,创造条件开工。
五是对于往年应该开工而未开工,或长期高度滞后的项目,各县(市、区)局要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相关时间节点和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强化督办检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级级落实,确保每一个项目有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协调、有人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保障”的工作局面。市局将继续落实领导包片联系督办制度。市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县(市、区),跟踪督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各联系人要及时了解所联系县市区的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动态,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局将对未开工项目和高度长期滞后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二)完善项目建设进展通报制度。今年市局将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进展通报制度。一是每月对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以专报形式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项目进展情况点名通报,并作为各地年终考核评分时的重要依据。二是在6月或7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会议将对半年全市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目标,并对半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建立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出更具体的工作目标,加大落实力度,采取“拉清单、对账单”的方式,每月向市局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市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专项督查,邀请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既要督查项目进度,也要督查工作作风。对落实工作行动迅速、项目建设进度快、协调服务好的单位,通过通报、简报、网络等形式给予表扬;对落实工作行动迟缓、项目进度滞后、协调服务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行为的单位责任人将进行约谈,并给予严肃问责。
(四)完善考核责任机制。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力推进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积极性,促使项目又好又快建设,20xx年,市局将继续对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奖惩。对项目进展快、投资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责任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不能按照目标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并在下年度项目申报时扣减项目规模,做到奖惩分明。
解读《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解读《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王巍
一、适用对象
即银行业(中国银监会管辖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的项目。
(注:不适用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等项目)
二、暂不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注:这里仅限于印花税,并且是目前暂时免征。)
(一)合同免税
1、双方免税
(1)发起机构与受托机构之间签订的关于信贷资产信托之《信托合同》;
(2)受托机构与贷款服务机构之间签订的关于信贷资产管理之《委托管理合同》;
2、单方免税
(1)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与资金保管机构之间签订的应税合同;
(2)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与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之间签订的应税合同;
(3)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与各个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签订的各种应税合同;
(信托法律网提示:仅仅暂免征收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仍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二)交易免税
1、受托机构发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2、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三)专门资金账簿免税
1、发起机构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而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
2、受托机构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而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
三、应该征收与不予征收营业税的情形
(一)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
1、受托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2、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
3、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
4、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
5、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
6、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
7、银行业金融机构(TrustLaws.Net提示: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二)不予征收营业税的情形
即: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四、所得税的缴纳与扣除部分
(信托法律网提示:这里主要指“企业所得税”)
(一)发起机构的企业所得税
1、转让信贷资产取得的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转让信贷资产发生的损失可扣除企业所得税;
3、赎回或置换已转让的信贷资产则按一般规定处理。
(二)信托项目收益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1、信托项目收益取得当年向机构投资者分配的部分时,在信托环节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信托项目收益取得当年未向机构投资者分配的部分时,在信托环节由受托机构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在信托环节完税的信托项目收益再分配给机构投资者时,对机构投资者则按一般税后收益的企业所得税规定处理。
(三)服务收入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1、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收入按现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按现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按现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按现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5、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按现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机构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
1、对信托项目收益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从信托项目分配获得的收益,在机构投资者环节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应税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获得的差价收入按一般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生的损失可按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
4、从信托项目清算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按一般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5、在信托项目清算中发生的损失可按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
五、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独立核算
(一)要求:发起机构(委托人)与受托机构(受托人)之间在信贷资产转让、赎回或置换过程中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和费用。
(二)后果:上述双方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和费用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提供信息的义务
(一)提供信息的主体:受托机构和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二)提供信息的对象:信托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和机构投资者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提供信息的内容:有关信托项目的全部财务信息以及向机构投资者分配收益的详细信息。
七、受托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时适用税法的原则
(一)适用特别法:受托机构(受托人)处置信贷资产()(信托财产)时,优先适用本通知。
(二)适用一般法:本通知未尽事项,适用一般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八、本通知的溯及力
(一)条文:“本通知自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之日起执行。”
(二)事实:第一,本通知的颁布时间为2月20日;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的时间:均始自。信托法律网提示:204月20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年12月6日,银监会做出《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项目的批复》;2005年12月7日,银监会做出《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批复》;2005年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做出《关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等等。也就是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在本通知颁发之前就已展开。
(三)推论:本通知具有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各线(办)、站所、城建开发公司:
为全力以赴促项目落地,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领导干部联系我镇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每个项目由联系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项项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协调工作。推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工作法和“六个一”(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站办所、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项目推进法等工作方法,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把各节点目标分解到各办公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落实。
二、加速项目推进
各项目责任领导要增强抓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责任到岗到干部,要按照责任分工,每周至少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一次,了解项目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协调服务。对于前期工作项目,要明确主要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和汇报,及时完成有关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新开工项目,要以落实开工建设条件作为首要目标,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对续建项目,要制定项目实施推进计划,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对竣工项目,要积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投产运营,尽早发挥效益。
三、优化建设环境
切实维护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有序推进。成立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政法综治办、民兵应急分队、公安派出所、相关村(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环境工作小组,协调化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纠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四、抓实督查考评
镇纪委要对项目责任落实、工作完成情况加强督查,把项目的考核与干部的业绩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有机结合起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各责任人每周五5:00之前要将重点项目进度书面上报至重点项目办,镇纪委将对项目推进工作无力、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任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落实重点工作,学校拟召开20xx年党委、行政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xx年x月x日下午3:00;行政楼1314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1.有关责任领导汇报2014年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责任单位或协作单位负责人补充;
3.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话。
四、会议要求:
1.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根据学校20xx年党委、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对照检查,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汇报;
2.在汇报中,对尚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要明确完成时限,不能完成的重点工作要说明具体原因。
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 ppp项目建议书
★ 项目推进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