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事案件立案审查“八步法”(共含5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Benny”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问诉请
诉讼请求可以说是整个诉讼的“灵魂”,也是整个诉讼审判所要回答的终极问题,即“希望法院判决什么?”。
所以拿到一份起诉材料,首先需要审查这个诉讼请求能否提出?有些请求并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要求对方户口迁出,要求与对方脱离亲生子女关系,要求法院找回走失的丈夫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一些当事人因为自己的文化程度及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诉请要求,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适当地引导。比如“撤销这段婚姻”究竟是指“离婚”还是“婚姻无效”?只有明确了诉讼请求,才能开始对起诉进行全面审查。
2、定案由
案由是每个案件在立案输入时的必输项目,同时也能区分不同办理案件的具体庭室。虽说案由应当由法院来确定,但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请,当事人应当先明确请求权基础,然后法院根据其请求权基础来确定相应的案由,如:当事人诉请要求还钱,提供证据材料为一张“欠条”,该欠条究竟因何而欠?欠何款项?若是欠借款则是民间借贷纠纷,若是欠加工款则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若是欠房款则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是欠工人工资则是劳动争议纠纷。
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对于被告的确定以及原告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均有着较大影响,故此要引导当事人先行明确以何种请求权基础主张诉请,以何种案由起诉,更为妥当。
3、查主体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主体,这里涉及两方面:
一方面是适格的主体,即“有权提起诉讼的原告”及“正确的被告”。如:原告乘坐大巴车前往外地,后大巴车被追尾致原告受伤,现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适格的原告即受伤的乘客,而根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所确定的被告也不一样:以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将大巴车客运公司作为被告;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需要提供事故责任方驾驶员的驾照、车主的行驶证、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另一方面,原告起诉被告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被告信息,个人应提供身份户籍信息,公司则为工商登记的企业信息(可以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4、审管辖
管辖可以说是整个立案审查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绝大多数案件无法顺利登记立案是因为管辖存在问题。
这里首先应当排除专属管辖(如不动产、海事、知产类案件)和级别管辖(一方涉外省市的标的5000万元以下,双方均为本市的标的1亿元以下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应当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看法定”的法律规则进行管辖判断。结合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不同的案由,便可以顺利地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管辖审查。
因近年来民诉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陆续出台,不少管辖规定均作了较大变动,需要立案工作人员仔细学习、总结,做到对各种案件的管辖规定了然于胸。
5、无“禁手”
这里的“禁手”,主要是指诉讼提起的限制。有部分案件对诉讼的提起有着不同的限制,如:
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在未出现新事实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
执行异议之诉提出需要在收到执行异议裁定书十五天内等;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等。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事不再理”,即该诉讼请求已经相关判决并已生效。实践中这部分的审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立案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查询或询问沟通。若确实属于对已生效判决的内容再次提起诉讼,应当引导当事人或申请执行或通过再审程序进行提出,而非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6、看签字
民事起诉应当提供诉状及副本(份数:被告人数+1),其中每份诉状及委托手续均应经当事人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笔签字。另外对于诉讼委托手续的办理及代理人的资格也应一并审查,如:
原告不在中国境内,其提起的诉状及委托手续应当通过使领馆或公证部门进行认证;
公司员工代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缴金记录,公民代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组织推荐材料等。
7、细告知
根据作者的经验,在前面一至六步,即为案件的全部审查程序,此时案件应当已经审查完毕。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让当事人填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收据”“胜诉退费告知书”等文书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另外,对于一些有较大争议或诉讼风险的案件,建议通过指导当事人签署诉讼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诉讼风险。
若审查完毕后,发现存在缺少材料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完毕。建议立案工作人员用铅笔将所需补的材料写在上面,方便当事人一次性补齐材料、防止再有遗漏,同时也方便自己在下次审查时快速回忆所缺内容,避免重复询问审查。
最后,如果确不符合本院受理条件的,经告知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受理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收案登记,出具书面补正通知或不予受理裁定书。
8、巧输入
手机输入生成二维码扫描、电子卷宗扫描立案随卷生成,这些新科技手段极大地便利了立案法官的信息输入,同时也为后面业务庭审理办案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虽然许多信息能自动抓取,但识别度上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错率。立案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确保信息输入的准确、完整。特别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如当事人送达地址、手机电话号码的输入等,对于将来案件的顺利送达、准时开庭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一些小额诉讼程序、涉金融案件、涉外案件的信息类别点击,也千万勿忘哦。
在信息全部输入完毕后,应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意愿,分别进入诉前调解、开具调字案号或立案生成正式案号,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案号及办理人员情况,方便当事人后续跟进。
以上八个步骤,对绝大部分一审普通民事立案均可以按部就班地对号入座。
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要牢记:
立案工作人员需要对整个案件全部审查完毕,再下判断,切不可一看诉请不对就和当事人说“去改诉请”,管辖有问题就和当事人说“没有管辖”,没有签字就和当事人说“先去签字”。
请将所有的材料都仔细看一遍,将所有的问题一次性都讲清楚,避免当事人几次三番来回“折腾”。
立案窗口是法院的第一门面形象,方便当事人诉讼,让当事人在立案时即对司法有获得感和良好的体验,是我们立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旨。
最后,希望立案工作人员将自己在接待过程中一些感兴趣或吃不准的案件拿本子作一一记录,过阵子通过案件查询系统看看后续处理情况,不仅能回答自己的疑惑,同时也能将业务庭的思路和专业性意见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毕竟法官助理将来都有机会入额办案,早一点准备,早一点适应。
风险识别八步法
摘要:风险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首要环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的具体实践,总结出了包括危险物质识别、危险设施(设备)识别、危险生产工艺识别、危险功能单元识别、危险类别识别、重大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工作等级识别、风险评价范围识别等8项内容的风险识别“八步法”,供编制、评审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表)时参考.作 者:周娜 作者单位: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辽宁沈阳,110000 期 刊: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Journal:LIAONING URBAN AND RURAL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30(3) 分类号:X820.4 关键词:环境 风险评价 风险识剐树莓丰产八步法
1 选地建园 树莓园应尽量建在土质肥沃、湿度适宜而温暖的地块,土壤以沙壤土为宜.
作 者:张金平 作者单位: 刊 名:北京农业 英文刊名:BEIJING AGRICULTURE 年,卷(期): “”(22) 分类号:S6 关键词:论民事再审立案审查法定化
一、引 言经过数年的实践,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一、二审程序上,而对民事再审审判方式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摸索都相对滞后。长期以来,我国民事再审一直延续了“立审不分、以立代审、先定后审”的审判模式,随着审判实践的深入,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露,突出表现在:一是“立审不分”滋生了司法腐败,使该立的案件立不上,不该立的案件由于人情关系的介入再审程序却得到了启动;二是大量应在开庭审理中进行的工作在复查期间完成,形成重复劳动,无形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办案成本,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使开庭基本流于形式;三是程序的非法定化使审查程序不能统一和规范,造成立案标准的混乱,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鉴于上述弊端的.存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呼吁改革再审立案审查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目前,以民事再审“立审分开”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于立案审查究竟审查什么、审查到何种程度、如何进行审查,由于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于是出现了听证复查、程序审查、程序加实体审查等多种模式。多种模式所导致的司法不统一,必将有损司法的威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就是要对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的法律性质、内容、程序以及立案标准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制度化,使之成为统一遵循的规范。
二、民事再审立案审查及法定化概述
(一)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的法律地位及模式选择
民事再审立案审查是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的程序。审查再审申请是否成立,是决定是否进行再审的一个必要前提,与再审同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环节。由于法律没有把审查阶段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加以规定,因此,司法界和法学界将审查再审申请通常称之为提起再审的准备阶段。但从实际审查过程来看,再审立案审查并非简单的再审准备,也不是一、二审立案单纯的程序性审查,由于要考察再审事由是否符合条件,审查必将一定程度地涉及到实体,并且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的情况,一般还要作出“驳回再审申请”和“提起再审”两种处理结果。经再审立案审查,确认再审申请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决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再审审查程序即告终结;当审查发现原判有错误,决定提起再审时,既是审查程序的结束,也是再审程序的开始。在审判实践中,经过审查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几乎占到九成以上,绝大部分案件经过再审审查后即告终结,从此种意义上讲,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与二审、再审程序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不可小视再审立案审查程序,应当将之作为一种独立的程序加以确立。随着“立审分开”的实行,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独立性的要求和趋向更加明显。
目前,再审立案审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立审不分但加大审查的公开和透明度,如海南实行申诉立案由审监庭听证复查的再审审查制度;另一种是立案庭仅对再审主体、提出再审的时效、再审的管辖等进行程序审查,后移送审监庭对再审的事由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立再审案;第三种是立案庭除对程序进行审查外,对再审事由亦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认为案件有错误的,然后移送审监庭进一步审理。
上述三种模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模式是只要当事人来访申诉或申请再审,法院当即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听取其申辩,审查其举证材料,当场作出评议,决定是否受理。该模式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改革了申诉、再审立案不及时、不规范、不依法的状态,提高了审判的效率,树立了司法的权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凭听取申诉人或再审申请人一面之辞即作出再审凭断,请主管院长批准或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对案件提起再审,势必增加再审案件的数量,加大审委会的工作负荷。第二种模式采取了一、二审立案审查的形式,仅对诉讼主体资格、诉讼时效、法院管辖等程序问题进行审查,避免了以往立案审查和开庭审判之间的重复劳动,但忽视了再审案件的特殊性,与第一种模式一样,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再审条件的规定,同时,由于立案门槛的降低,很可能造成有理没理均申诉或申请再审的局面,增加法院的工作量,耗费国家的人、财、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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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诊断的概念由来已久,针对大型企业需要,企业诊断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花费,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一群早已脱离实际的所谓专家,根据各自的经验和学识,对企业指手画脚评头品足。这种企业诊断主要依据财务数据等硬性的指标,而对企业领导能力、管理风格、企业文化、员工心态等软性的东西则几乎没有任何测评,即使有也是莫衷一是众说纷纭。如同西医一样把企业肢解的支离破碎,只看见骨骼器官的形态,却忽略了企业是一个有生命的机体,很多功能性的指标无从检测。况且,这种奢侈豪华的企业诊断,也不是广大中小企业所能企及的。
中小企业大多几十号人,七八条枪。企业老板也一般学问不大,时间不多,没有多少精力去钻研经营理论。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拼搏中,基本上靠自己的悟性和体验,获得下一步工作的灵感和启示。对企业经营实际状态的了解,没有比企业老板自己更清楚的了。任何外人和专家都无法取而代之。企业老板所缺的是全面系统科学地总结评估。
目前还没有一种各行各业各种形态的企业可以通用的企业诊断方法。仅有的一些面对中小企业的企业诊断方法,也局限于某种行业某个地区,基本没有推广开来,
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缺乏一个公认的企业诊断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缺乏一套标准统一的企业诊断方法;缺乏一组适合各行各业的企业诊断专家。
其实,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说起企业经营状况,除了企业老板,企业自己的员工最有发言权。一个企业的好坏,很多情况是财务数据和书面文件体现不出来的。所谓让数据说话是非常局限的片面的。许多企业内部问题大家早已心知肚明,如老板的领导性格问题,企业利益分配问题,用人机制问题,行事风格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地影响企业经营效果。企业诊断就应该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出来。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员工自己了解,从老板内心去了解。
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实际上反映企业内环境健康和谐水平的高低。企业内环境健康和谐与否,直接关系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弱。换句话说,一个企业能否在市场上取胜,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内功。企业诊断首先应该做的,就是综合评估企业健康和谐状态,其次才是去寻找疾病查找病因。对此,中医的望闻问切可谓得心应手非常高明。中医不需要切开皮肤深入骨髓,就可以大略知道一个人的健康和疾病。中小企业需要的正是这种企业诊断。不需要太多时间,不需要太多花费,不需要太多人力,不必要弄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自己就可以经常进行。我们在此介绍一种《中小企业自我诊断八步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 民事案件委托书
★ 立案申请书
★ 立案决定
★ 审查报告
★ 审查合同
★ 审查意见
★ 纪委立案决定书
★ 法院立案申请书
★ 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