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共含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棉花糖”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至75元,春节前调整到位;今年还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已在拟定当中;3月底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办理系统将在全省运行;年内开通系统实现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手续时间缩短至5天……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企业职工保险有关政策实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同时通过将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最大程度缩短办理时间、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15元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国家规定上调15元,春节前调整到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这意味着,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将由目前的每人月60元调整为每人月75元。据了解,截至底,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3013.9万人,而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已达1130.9万人。
“但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更高,保障能力更强。”相关负责人举例道,比如20,我省年满60岁新退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按照最低基数和最低缴费年限来算,其初始月养老金就有约660元。“这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水平的待遇。”相关负责人说道,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在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现在已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而今年也将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案已经在拟定过程中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底划不划算?这是大多数有能力参保但又踌躇不前的群众心里的疑问。“当然划算!可以说参保人缴纳的费用绝大多数最终将属于参保人自己,其漫长的后半生都将由社保统筹基金进行保障。”在昨天的通气会现场,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最低基数和最低缴费年限,年满60岁退休的人员为例,其缴费养老保险费的总额约为4元,其中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约为18000元,计入社保统筹基金的是24000元。该退休人员在去世前将每月领取养老金,并按国家规定执行养老金政策调整。就算在国家不调养老金的情况下,其初始养老金约为660元,退休5年多所缴费用就可以全部拿回。如果他去世了,根据相关政策,还必须支付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我省目前标准,总共可达到20000余元。而去世时如果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也必须退还。
据了解,我省在就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这就打破了城乡限制,基本不设门槛,只要具有参保缴费的能力,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就可以办理了。”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费的办法,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而且其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限也将作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这意味着,如果你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 年后,再通过补缴费用转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就从5年算起。
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时间将缩短至5天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参保,我省在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和完善经办管理和服务程序,加强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的办理系统已经在去年开发出来,目前正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测试,3月底将在全省运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办理交接,不仅将缩短办理时间,参保人也不用在经办机构之间来回跑了。
同时,据了解,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中,还要增加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模块。“预计年内就可以开通运行,届时,如果参保人想通过补缴费用的方式,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仅需5天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成。”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目前我省转入办理大概需要30天,参保人还要在各个机构来回跑,而随着该系统的开通,将全部通过省级平台办理,这意味着办理时间将缩短25天。此外,我省正大力推行将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今年底,我省社保经办服务将达到覆盖50%以上的乡镇(街道),底全面完成经办服务延伸。”相关负责人表示。
相关问答
问:个体参保人员的月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100%(由自己选择)×20%。
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是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答: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
问:参保人未达领取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怎么办?
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因非工死亡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1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总结了2014年长春市人社工作,对人社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年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
据了解,2015年长春市人社工作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坚持改革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打造开放型、智能型、阳光型、精彩型、温暖型的“五型”人社,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会议还公布了人社部门今年将要实施的一系列民生新政。
扶持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5年,长春市人社部门将以“助业惠民”行动为统领,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完成创业促就业项目1000个,规范指导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家,扶持引导1万人创业,实现劳务输出1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预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万个,实现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市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其中国家每人每月增加投入15元,首次由市财政出资投入再提高50元,涨幅超100%;此外,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启动失能人员照护险。作为幸福长春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长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将于今年5月1日启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失能后的日常照护费用和医疗护理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
着力解决工资收入分配领域突出问题。发布企业和部分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研究长春市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此外,2015年长春市人社部门还将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合理调整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增长水平,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继续扩大社保覆盖面,力争年底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80万人。
[2015年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
1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总结了长春市人社工作,对20人社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2015年长春市人社工作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坚持改革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打造开放型、智能型、阳光型、精彩型、温暖型的“五型”人社,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会议还公布了人社部门今年将要实施的一系列民生新政。
扶持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5年,长春市人社部门将以“助业惠民”行动为统领,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完成创业促就业项目1000个,规范指导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家,扶持引导1万人创业,实现劳务输出1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预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万个,实现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市连续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其中国家每人每月增加投入15元,首次由市财政出资投入再提高50元,涨幅超100%;此外,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启动失能人员照护险。作为幸福长春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长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将于今年5月1日启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失能后的日常照护费用和医疗护理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
着力解决工资收入分配领域突出问题。发布企业和部分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研究长春市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此外,2015年长春市人社部门还将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合理调整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增长水平,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继续扩大社保覆盖面,力争年底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80万人。
近日,贵州省福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下面跟大家分享福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最新消息。
福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基础养老金上涨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7月1日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增幅为27.3%。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根据贵州省社保局《关于做好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工作的通知》(黔社保函[]5号)和黔南州社保局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福泉市将于2015年2月进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和补发工作。
据统计,年7月至2015年1月236342人次的养老金共补发354万余元,待遇调整后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将超过240万元。
[2015年福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基础养老金上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3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月起调整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待遇标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二、待遇调整起始时间。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4年1月开始执行。
三、工作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应相互配合,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测算,将调整提高部分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应提前做好调待准备,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确保在2014年3月底前将新标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甘肃从201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调整的范围是全省6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
此次调整办法是参加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中央财政每人每月55元、省财政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每人每月增加5元,使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5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全省270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省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0元(含补贴的5元),每年省财政需补贴资金3.24亿元。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明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有调整,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居民看好参保缴费时限。
据了解,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1月1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居民,允许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齐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自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直至亡故为止。
本市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月31日止,对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实行“三年”过渡期,一是过渡期内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申领老年人生活补助;二是过渡期内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以上两项政策将于1月1日停止执行,即20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调整,由245元提高到261元,每人每月增加16元,增幅6.5%。
天津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普遍调整
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
1、对于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4、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倾斜调整
全部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三项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对于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部分(含15年),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增加到2702元。
连日来,不少参保市民到二级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前日,家住南开区的市民陈先生就在家门口的王顶堤医院办理完了二级医院刷卡就医登记手续。陈先生家所在的小区离王顶堤医院很近,但因为他的户籍在西青区,以往要到西青区的定点医院才能刷卡就医,现在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刷卡报销了,陈先生觉得方便多了。
多阶段试点扩大范围
起,天津率先在滨海新区的二级公立医院——汉沽医院试点,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从一级医院扩大到二级,其中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去年7月,天津继续完善医保报销政策,将范围从滨海新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市民可在属地内指定的一家二级医院实行就诊报销
今年4月1日起,医保政策再次放开,市民可以自行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二级医院刷卡就医
“二级医院”
天津已取消药品加成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立二级医院和民营二级医院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属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居民医保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或定点医院,办理门(急)诊就医登记手续
今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标准
参保人员成年居民、学生儿童
起付标准500元
最高上限3000元
报销比例50%
湘潭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
26日从县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从7月1日起,湘潭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县新农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湘潭县将积极落实此项惠民政策,抓紧组织实施,确保10月之前全县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直接领取到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同时,7、8月份应补发部分也将及时补发到位。
此次政策调整,既推进了湘潭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也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好更公平的共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该负责人预计,此项政策将惠及湘潭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1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0.2万人,农村居民15.8万人。
[湘潭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4号),决定从207月1日和1月1日起,连续提高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目前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达45.5%。
据了解,此次江西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两步实施。首先,按照国家首次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部署,从2014年7月1日,将江西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次,在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从20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的标准,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全省财政全年需增加支出约5.3亿元,将更好惠及437.9万老年城乡居民。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部将排名第2,全国排名第20,与江西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的排名大体一致。
目前,江西省人社厅正会同江西省财政厅抓紧就提标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调试养老金发放信息系统,力争在3月底前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6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170元。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2010年以来第3次调高标准。2012年1月1日,由每人每月90元调到110元;2014年1月1日,由每人每月110元调到150元;今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50元调到170元。
据了解,此次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待遇一致,是积极推进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标分别惠及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的3.8万人、7.7万人、6.4万人,分别补发1―6月养老金460万元、926万元、771万元。
★ 山东省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