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邮电大学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共含6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黑白格”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北京邮电大学介绍
北京邮电大学原名北京邮电学院,正式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务院批准、由邮电部组建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1955年学校即开始招收研究生;1960年成为64所全国重点院校之一;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与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北京邮电大学”;成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1所“211工程”院校之一;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成为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在建校50周年之际,教育部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签署协议共建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2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等9个学科门类,涉及21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42个硕士专业,两类专业学位硕士点,15个博士专业,并建立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初步形成了工管文理经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经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学科国内一流,教学质量领先,就业领域得天独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科研功能齐全,校园网和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先进齐全。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厚德、博学、敬业、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为在本世纪中叶,把北京邮电大学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经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一切有志于献身中华民族通信与信息产业的 青年学子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我校共有42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5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名额在的基础上可能略有增加(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0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我校将另行对外发布。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现场照相时间、地点:年1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指定网站上传照片、确认信息;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
(三)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8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0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10月初,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 11月中旬,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北京邮电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外地考生寄发准考证;北京考生上传照片后现场确认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准考证。
5. 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均需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五、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七、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www.grs.bupt.cn/zsgz/index.asp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传 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
八、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62282163
教二楼425室
计算机学院
62282656
教三楼1005室
经济管理学院
62282101
明光楼613室
电子工程学院
62283725
教四楼338室
自动化学院
62282129
教四楼一层西侧自动化学院综合办公室
理学院
62282099
主楼807室
人文学院
62283692
明光楼404室
网络技术研究院
62281007
教三楼207室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62283441
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我校自开始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十四年来,招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万余人,现已有六千多人获得硕士学位,目前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七千多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文件精神,安排我校2012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领域
2012年我校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以及软件工程(此工程领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注:考生报考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考程序
考生应根据以上报考条件自审报名资格,即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准备证明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此认证报告。
2、网上报名及缴费
(1)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
(2) 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48小时内,招生单位会对照片进行审核,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3) 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请认真核准相关信息(例如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报考领域等)并打印。
(4)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
7月13日至16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得到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参加全国联考
(1) 全国联考即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 2012年全国GCT考试日期为10月28日。 “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 考生可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2012年10月17日起,下载并打印全国联考准考证。
5、学校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
(1) 资格审查。GCT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通过该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持《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当地建立的`“培养基地”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可联系所报考学院咨询。
(2) 专业考试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缴纳报名费200元,
6、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2;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专业考试的具体时间,考生可于GCT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四、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3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工作
1、学制
从入学到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2年,课题研究及撰写论文的时间为1-3年。
2、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学习。
3、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六、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
(1) 聘请导师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正、副双导师负责制。为了坚持实行高等学校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合作培养的精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聘请工作由导师和学员双向选择,正导师必须由我校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副导师一般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进入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确定导师,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聘请导师登记表”,报我校相关部门备案。
(2) 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来自于工程实践和生产第一线,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开题前成立以正、副导师为主,由学校或企业的老师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写出篇幅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3) 阶段报告
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开题报告完成半年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充分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阶段报告由正、副导师
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具体参见《20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考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含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除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pt.edu.cn)查询。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20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初试时间: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复试笔试内容请于2018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安排请于2019年3月下旬登录各学院(研究院)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奖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规定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如下:
学习方式专业学费标准基本学制备注全日制025400国际商务24000元/生学年2年 055100翻译10000元/生学年2年 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000元/学分3年第一学年收取0元,第二学年收取10000元,第三学年收取10000元125100工商管理39000元/生学年2年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2000元/生学年2年 125600工程管理12000元/生学年2年 135100艺术20000元/生学年3年 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专业8000元/生学年3年 非全日制085201机械工程12000元/生学年3年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12000元/生学年3年 085211计算机技术12000元/生学年3年 085212软件工程1000元/学分3年第一学年收取20000元,第二学年收取10000元,第三学年收取10000元085240 物流工程12000元/生学年3年 125101工商管理54000元/生学年2年 125102高级工商管理149000/生学年2年 125200公共管理20000元/生学年2年 125600工程管理28000元/生学年2年 135100 艺术30000元/生学年3年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18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七、奖助体系
奖助类别名称金额(万元/人/年)覆盖范围及比例助学金国家助学金0.6100%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助研津贴原则上平均不低于0.4部分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学业奖学金一等0.870%参评范围及比例参见相关实施细则二等0.430%社会及企业奖学金按照协议执行八、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北京邮电大学网址: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
十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联系电话教务科办公地点(西土城路校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10-62282163教二楼425室电子工程学院010-62283720教四楼338室计算机学院010-62282656教三楼1005室自动化学院010-62282129教四楼133教务科软件学院010-62282985主楼1219室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010-62281209教二楼115室网络空间安全学院010-62283635教一楼208室光电信息学院(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010-61198017新科研楼307室理学院010-62282099主楼807室经济管理学院010-62281902(学术型)经管楼110室010-62283400(国际商务、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
经管楼217室010-62282069(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经管楼218室人文学院010-62282970教一楼317室教育技术研究所010-82056333小西天校区网络教育学院117室马克思主义学院010-6228明光楼616室网络技术研究院010-61198121新科研楼510室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夏花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下列两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具体参见《2018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考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含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除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pt.edu.cn)查询。
3、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初试时间: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7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8年3月下旬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下列两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具体参见《2016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或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 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内登录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b.bupt.cn)查询。
3、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统考生以及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考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5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6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缴纳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六、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北京邮电大学网址: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十、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地点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62282163教二楼425室电子工程学院62283720教四楼338室计算机学院62282656教三楼1005室自动化学院62282129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软件学院58828006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室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62281209教二楼115室理学院62282099主楼807室经济管理学院62282101经管楼115室公共管理学院62284014明光楼613室人文学院62282970教一楼317室教育技术研究所62282391主楼1209室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4014明光楼613室网络技术研究院61198121新科研楼624室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61198017新科研楼307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