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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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篇1: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1、会计体制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是对会计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体制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构成要素(会计组织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市场体系和会计人才体系)及其关系的创新,宏观会计模式与微观会计模式及其关系的创新。(2)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建立适当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管理的直接控制职能,实行分级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等的创新。会计规范的体系(包括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惯例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作用和相互关系等的创新。(3)会计机构设置。设置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关系的创新;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类型(单独设立、不单独设立、代理记账和联合会计单位)的形式、职责权限的创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创新;会计监督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体系的创新。(4)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和表彰奖励等的创新。(5)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会计规章)的`内容、作用与其他会计规范关系的创新。(6)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形式、内容、作用与会计法规的关系的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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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论文

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 论文

1、会计体制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是对会计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体制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构成要素(会计组织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市场体系和会计人才体系)及其关系的创新,宏观会计模式与微观会计模式及其关系的创新。(2)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建立适当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管理的直接控制职能,实行分级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等的创新。会计规范的体系(包括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惯例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作用和相互关系等的创新。(3)会计机构设置。设置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关系的创新;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类型(单独设立、不单独设立、代理记账和联合会计单位)的形式、职责权限的创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创新;会计监督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体系的创新。(4)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和表彰奖励等的创新。(5)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会计规章)的内容、作用与其他会计规范关系的创新。(6)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形式、内容、作用与会计法规的关系的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特点,系统的范围、内容、要求、子系统、环节、程序、整合、时间、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措施和奖罚等的创新。(10)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标准、要求、程序、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检查和奖罚等的创新。(11)学习制度。以人为本要重视对人的培养,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学习的范围、内容、要求、形式、人员、考核、时间和奖励等的创新。

在会计制度创新研究中,还要对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其他法规的关系,国家制定的会计制度与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的关系,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通行会计规则的协调等进行创新研究。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

来源:财务与会计.11

篇3: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论文

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论文

1、会计体制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是对会计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体制创新的内容主要有:

(1)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构成要素(会计组织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市场体系和会计人才体系)及其关系的创新,宏观会计模式与微观会计模式及其关系的创新。

(2)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建立适当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管理的直接控制职能,实行分级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等的创新。会计规范的体系(包括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惯例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作用和相互关系等的创新。

(3)会计机构设置。设置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关系的.创新;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类型(单独设立、不单独设立、代理记账和联合会计单位)的形式、职责权限的创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创新;会计监督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体系的创新。

(4)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和表彰奖励等的创新。

(5)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会计规章)的内容、作用与其他会计规范关系的创新。

(6)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形式、内容、作用与会计法规的关系的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

(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

(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

(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

(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

(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

(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

(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

(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

(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特点,系统的范围、内容、要求、子系统、环节、程序、整合、时间、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措施和奖罚等的创新。

(10)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标准、要求、程序、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检查和奖罚等的创新。

(11)学习制度。以人为本要重视对人的培养,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学习的范围、内容、要求、形式、人员、考核、时间和奖励等的创新。

在会计制度创新研究中,还要对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其他法规的关系,国家制定的会计制度与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的关系,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通行会计规则的协调等进行创新研究。

篇4:环境监测体制创新思考

环境监测体制创新思考

摘要: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变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体制分散的状况,建立高效统一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提高政府对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 者:董明朝    何华    刘玉梅    肖功云  作者单位:竹溪县环境保护局,湖北,竹溪,442300 期 刊:科技创业月刊   Journal:PIONEERING WITH SCIENCE & TECHNOLOGY MONTHLY 年,卷(期):, 23(2) 分类号:X830 关键词:环境监测    体制创新    思考   

篇5:《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请欣赏:《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为了贯彻实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及时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这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又一重大举措。与以前的会计核算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实现了重大突破。

一、制定思路和制度定位上的突破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是以所有制和行业类别为设计思想的。分所有制的会计制度造成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相同行业会计信息不可比,也给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集团编制合并报表增加了难度。同时,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也明显不适应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需要。而且新兴行业的兴起,如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等,无法从现有行业会计制度体系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新制度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针对所有企业(两类特例除外)制定了一套通用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强调会计核算共性的同时,适度兼容和照顾到了一些行业特色,实现了制定思路和制度定位的突破。

二、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的改变

以前的企业规章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类。会计准则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着重于确认和计量并兼顾披露。会计制度则以某一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二者各成体系,很难融合成一个整体,去有效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新制度在体系结构和内容安排上博采众家之长,对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全过程都作出了规定,并且针对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和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

三、在内容上的改动和变化

(一)会计核算原则的变化

1.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指出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而可靠性包括真实、中立、完整、实质重于形式。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首次提出,“关联方关系应视其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以后陆续发布的具体准则,也多次提到运用这一原则判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在此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此次,财政部在制定新制度时,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2.在谨慎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的要求。谨慎原则是指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保持必要的谨慎,不能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实施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企业不能以谨慎原则为由任意计提各种秘密准备。新制度明确规定,企业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果计提秘密准备,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按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

新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上,采用经济效益流入/流出法,相对于基本准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进步,也与《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定义保持了一致。重新定义后的资产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新制度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使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正符合资产的定义。

1.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新制度根据会计稳健原则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对那些不符合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修改,规定企业对不实资产必须提取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从会计制度规范的角度,努力解决企业虚盈实亏、短期行为和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使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2.待处理财产损益在期末前必须处理完毕。新制度规定,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不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冲减净资产并在期末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列示于资产方,避免企业以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处置方案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为由,长期挂账。

3.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计提折旧。新制度规定,企业的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等由企业根据其经营的具体情况确定。这一规定克服了以往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缺陷,使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能够反映其实际的价值磨损。

(三)明确新业务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

新制度对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以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一些疑难经济业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最典型的如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长期缺乏规范,处理方式迥异,对此,新制度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方式。随着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逐渐分离,所得税会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日益显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新制度第一百零七条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与具体准则内容的协调

新制度吸纳了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收入等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具体准则的内容。对实务过程中有关无形资产、租赁、借款费用资本化等疑难问题的规定也借鉴了新发布的三项准则。新修订的五项准则都有较大的变动,如债务重组取消了公允价值的概念,非货币性交易不再进行同类和非同类的划分,长期投资引入了“初始投资成本”等等。在这些改动上,新制度与新准则保持了一致。

(五)重新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在原有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重整了“分部报表”,对原有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尤其是适当简化了“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它的实行,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会计改革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充分协调,为我国加入WTO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来源:《财税与会

计》

篇6:《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为了贯彻实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及时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这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又一重大举措。与以前的会计核算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实现了重大突破。

一、制定思路和制度定位上的突破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是以所有制和行业类别为设计思想的。分所有制的会计制度造成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相同行业会计信息不可比,也给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集团编制合并报表增加了难度。同时,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也明显不适应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需要。而且新兴行业的兴起,如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等,无法从现有行业会计制度体系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新制度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针对所有企业(两类特例除外)制定了一套通用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强调会计核算共性的同时,适度兼容和照顾到了一些行业特色,实现了制定思路和制度定位的突破。

二、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的改变

以前的企业规章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类。会计准则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着重于确认和计量并兼顾披露。会计制度则以某一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二者各成体系,很难融合成一个整体,去有效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新制度在体系结构和内容安排上博采众家之长,对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全过程都作出了规定,并且针对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和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

三、在内容上的改动和变化

(一)会计核算原则的变化

1.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指出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而可靠性包括真实、中立、完整、实质重于形式。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首次提出,“关联方关系应视其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19以后陆续发布的具体准则,也多次提到运用这一原则判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在此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此次,财政部在制定新制度时,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2.在谨慎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的要求。谨慎原则是指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保持必要的谨慎,不能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实施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企业不能以谨慎原则为由任意计提各种秘密准备。新制度明确规定,企业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果计提秘密准备,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按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

新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定义上,采用经济效益流入/流出法,相对于基本准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进步,也与《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定义保持了一致。重新定义后的资产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新制度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使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正符合资产的定义。

1.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新制度根据会计稳健原则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对那些不符合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修改,规定企业对不实资产必须提取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从会计制度规范的角度,努力解决企业虚盈实亏、短期行为和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使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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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会计制度会计毕业论

会计制度会计毕业论

会计毕业论文经常是指一些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会计毕业论文题目,财务会计毕业论文等一些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化探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的发展充实,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很多中小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市场利益,一般采用最简单的集权式管理,实行单一化、简单化的管理方式管理企业内部会计,而忽视了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这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内部管理,也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更严重的打击着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

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化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并提出建议,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满足企业的管理者对会计制度的需求,有助于企业的会计工作高效率的开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化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薄弱。

首先,每人只能做自己份内的工作,无法掌握其他会计的工作,这样不利于出现问题时工作的开展;虽然这样分工比较明确,有利于平时高效率的工作,但如果岗位上有临时缺席的情况,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顶上这个岗位的职责,这样就会耽搁工作的进度。

其次,建账不规范,费用报销常有违规操作;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规模并不算小,可是在费用报销这一环上并不是严格遵守流程来的,公司的业务员有很多个,有些时候一到月底就会有人带着自己私人的发票来报销说是公费支出,但由于财务人员毕竟是办公室人员,并不能跟着他们了解是不是真的是公费支出,有些时候也会给他们报销。

最后,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上许多资金方面的问题都需要经过董事长的审批。

这种做法其实有些时候是不必要的,如果事事都需要经过董事长的批准,这样公司其他的领导层的权力就会有所下降。

而且从办事效率上来说这种做法也欠妥当。

2.重核算,轻管理。

大多数公司内财务部的会计人员大多数只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与公司其他部门相互间的交流较少,也没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

所提供的盈利、销售方面的数据较多,而面对这些资金该如何更加有效地利用、通过怎样的方式使成本降低、如何使盈利能力增强等企业管理深层次问题研究的较少。

即并不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会计的角度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对公司有进一步的帮助。

只是在做一些他们已经熟能生巧的工作,对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及分析基本为零。

3.会计机构不健全。

大多数企业只设有会计机构,聘请了会计人员等,并没有招聘专业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员工,当然这也是普遍中小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财务管理其实处于公司管理的核心地位,原因有二: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购、供、销等几个环节环环相扣的,而财务活动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基础则整个贯穿于这些活动之中。

通过对公司资金方面的掌握,财务管理的良好执行是公司能够进一步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二,通过为公司创造各种各种有利的条件,财务管理也是公司目标能够实现的基本保障。

公司内部没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会导致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不明确,缺乏内部牵制制度和考核制度。

严重忽视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4.制度不完善。

大多数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还是公司创建之初的会计制度,并没有随着公司的发展,新的问题的暴露而对会计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这种做法其实是有欠妥当的,因为公司是在积极地向前发展的,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关的配套设备及内容是需要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如果出现问题不去解决和完善的话,这样其实是对公司的发展不利的。

二、原因分析

1.会计职能的发挥遇到了障碍。

由于公司的规模仍属于中小企业,生产力肯定无法比拟相对较大的公司,相对来说比较落后。

许多时候有些问题的出现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也会对其工作的开展产生影响。

2.企业负责人法规意识淡薄。

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受公司负责人的学历水平及年龄的限制,其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意识较为淡薄,并且对财务方面的了解知之甚少,关于财务方面的问题就全权交由财务经理解决,一点也不对其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这样其实对企业的长久发展是很不利的。

3.单位负责人管理理念较为陈旧。

受制于社会主流观点和惯例,先进的管理思想难以立足。

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主管聘请的是从大企业退休或离职的财务主管,领导层认为他们经验丰富,能够带领公司更好的发展。

但这其中也存在弊端。

因为主管往往全套照搬大企业的管理制度,而忽视了这些管理条例是否符合目前所在的中小企业。

4.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

财务人员除了听从领导的安排进行工作,本身并不会从自己身为财务人员的角度对公司的发展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只是按部就班的完成工作,也没有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目光较为短浅。

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企业文化没有特点,员工在企业中找不到归属感。

三、会计制度规范化的建议

1.企业自身不断完善。

只有企业的发展好,才能促使会计工作做得好,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所以要想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规范化方面的问题,应该先把解决企业自身的问题放在首位,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和会计制度、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归属感等措施来不断完善本企业。

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中小企业目前存在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对会计核算机构的重视不够等问题,这与企业管理者的素质有很大关系。

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人才业务培训班,广泛宣传新出台的会计法规、会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使企业的领导者了解会计知识,能够看懂会计资料,进行财务分析并作出科学的财务决策;同时,让给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在会计工作中的职责,绝不仅仅是有需要时签字就行了,更要判断自己和会计人员的行为那些时合法的,那些是非法的,真正担当起会计责任主体的重任。

提高相关会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技能,我国中小企业应该强化公司相关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也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够顺利运行的首要条件。

第一,要加强会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关注、明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严重性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培养,企业也应适量的给专业人员开展一些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能够工作中坚守立场、保持应有的工作原则。

第二,公司可以配合当地的财政局积极开展对本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同时,需要拟定一些相应的考评制度,增加制度的规范化,严格把关;第三,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会计人员还需掌握自身岗位所需专业方面的知识,使其通过正确的专业的方法实现公司的目标。

公司应该要对财务部门和内部的会计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

可以通过对现有的财务部门的完善,提高财务部门的整体水平,使财务部门不仅仅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更可以通过其专业的角度来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对内部亏埃及制度进行完善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与公司的逐步发展,应该要不断的升级相关的配套设施(不论软件方面或硬件方面)。

这样才不至于成为发展中的漏洞,反而能够促进公司的积极发展。

2.优化企业外部环境。

在促进公司内部优化的同时,外部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

不论是从社会乃至国家的角度,考虑到中小企业的数量以及地位。

国家也应该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和共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提高公司外部的监察力度。

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自身的企业特点来说,只靠我国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的自觉性来约束会计工作还是具有相对的困难度的,如果可以通过提高公司外的监管力度达到约束内部的会计工作,这样对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提高公司外部的监察力度。

可以通过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来监督。

参考文献

[1]张旭,郭鑫.浅谈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J].中国科技投资,,(2):4-7.

[2]林惠红.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及建议[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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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海艳.中小企业品牌经营中的诚信问题研究[D].三峡大学.三峡大学,,(1):1-11.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的会计制度发展历史悠久,在很早的时候就建立自己的会计制度,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逐渐逐渐完善,并且正式的实施落实。

会计学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演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我国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按照社会主义特色化方向发展,社会经济体制相对比较复杂,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虽然整体有了一定的提升和改进,但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为此,会计制度的规范性、严谨性,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和保证。

本文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并且提出了一定的策略办法。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问题;策略

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并且代代相传,已经形成了一个自有的体系。

如今的市场经济竞争如此激烈,企业之间不在只是拼资金的时代,还要重视会计管理,我国的会计制度发展要更加的规范化、,这样才能保证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回顾以前,许多的国际上市大公司,曾经是叱咤商场,最后因为会计制度的疏忽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

人们越来越觉得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迫在眉睫,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直接执行单位,也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对会计制度不断的开拓创新。

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现状

1.会计制度不够规范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企业多大还是机构多强都要有一套合理的管理方案,来约束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会计制度也是如此,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要按照一定的`环节和步骤进行,这就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来约束和明确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细节规范。

使快人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能够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减少错误的出现。

目前我国的经济出现了信息的断层比较严重,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处理的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很多都是经过修饰的会计数据,国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有些公司为了能够上市,对于财务报表进行财务改造,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证券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

2.会计制度不够严谨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

其责任很大,掌握着整个单位的经济命脉和经营状况,是企业负责人的左膀右臂,所以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每天跟金钱账务打交道,所面对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目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是不够完善,有的会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钻会计制度不完善的空缺,

和许多的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在会计制度制定上还不够合理,总是存在着星星点点的漏洞,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设计也不够严谨,财务报表总是有所修饰,会计信息不真实,没有完善又严谨的审核手续,严重阻碍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

3.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不够专业

就目前我国对于财务的教育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得到很高的重视,可操作性并不高,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人员大多数都不是会计出身,都是从别的岗位调过来的,虽然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篇8: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

关键词:财政收支体系;财税制度;税收体系;网络贸易税收

论文摘要:我国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对科研开发及人力资本的投入,实行税收政策倾斜,对新经济给予税收支持,以适应和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1 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R&D投入的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财政支持。在计划经济时期,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国家财政应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同时,政府应开辟多种融资、投资渠道,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进行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建立一套以企业投入为基础、技术创新基金为补充、银行贷款为保证的技术创新融资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税收扶持。可以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税收作为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通过制定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税负,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将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所得税抵免;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对企业为提升技术水平而产生的R&D费用,按照10%的比例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准予所得税税前抵扣;对企业外购无形资产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减税,并可按受益年限折旧,加快无形资产周转速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服务报酬,可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企业、科研单位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企业税前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人力资本投资的财税制度创新

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我国政府必须将“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大人力资本财政投资力度,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制定财税政策,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于人力资本。鼓励单位或个人对教育捐赠,在所得税前作较大比例的扣除;对家庭支付的子女教育费用准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鼓励增加教育支出;对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的投入,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开征教育税,确保对教育的稳定支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个人和企业都是收益者,政府应该以税收形式征集,然后以财政支出形式投入。应适时将目前的教育费附加改为征收教育税,确保国家财政对教育的稳定投入。

制定激励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当提高扣除额;对高科技人才在转让其成果或提供科技咨询、培训服务时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科技人才获得国家、部门或企业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也逐渐加大,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应及时采取对策,建立一系列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体系,以税收的刚性来维持知识经济的持续性发展:(1)改排污收费为征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根本达不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必须改排污费为环境保护税,将排放、遗弃污染物或制造其他社会公害的企业和个人列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税率设计上,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及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度来确定差别税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确定,则按照企业的产量或者某种关键生产要素的消耗量来确定。在设计税率时要体现效率与公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企业可实施环保退税。在税收征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对全国环保治理的需要。(2)扩大现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税范围过窄,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林业保护管理费、林地补偿费等并入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在税收优惠上向环保型的企业倾斜,特别是要对生产环境保护产品的环保工业及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篇9: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摘要】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通过建立完善会计制度实现对财务资源的有效管理,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需要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有效的分析,按照会计政策的具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通过会计制度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工业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关键词】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实现会计制度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从根本上实现求同存异,全面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

一、会计环境变化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

会计环境会对会计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会计环境与科学技术水平、社会文化教育环境发展水平都有一定的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政治也与会计环境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会计环境会受到社会的负面影响,比如说,会计环境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物价发生变化会计环境也会发生变化,特殊情况下企业还会破产,从而破坏工业企业的会计环境。通常情况下会计环境与会计思想紧密结合,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思想,同时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会计方法对会计工作也会产生影响。会计制度的建立、实施要与会计环境相适应,从根本上提高会计制度的创新水平,推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使会计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障[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也需要随之进行改革。以往工业企业大都是全民所有制,而现在向着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方向转变,因此会计制度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企业所有制变化的要求。工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发展需要围绕市场这个主体,从政府的附属物中转变出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市场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场上的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能够自主地进行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只有向多元化方面发展,才能符合市场经济对工业企业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投资目标更具多样性,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断调整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则,才能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2]。

我国工业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模式要求,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制度,从而保持会计模式的一致性。2001年,我国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会计模式的实质性改变具有深远的影响。

会计环境决定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确定会计模式,使会计模式能够符合国家标准,推动工业企业会计事业不断发展。工业企业会计可以反映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变化规律,对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10: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摘要: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通过建立完善会计制度实现对财务资源的有效管理,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需要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有效的分析,按照会计政策的具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通过会计制度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工业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关键词:工业企业 会计制度 会计信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实现会计制度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从根本上实现求同存异,全面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

一、会计环境变化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

会计环境会对会计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会计环境与科学技术水平、社会文化教育环境发展水平都有一定的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政治也与会计环境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会计环境会受到社会的负面影响,比如说,会计环境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物价发生变化会计环境也会发生变化,特殊情况下企业还会破产,从而破坏工业企业的会计环境。通常情况下会计环境与会计思想紧密结合,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思想,同时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会计方法对会计工作也会产生影响。会计制度的建立、实施要与会计环境相适应,从根本上提高会计制度的创新水平,推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使会计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障[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也需要随之进行改革。以往工业企业大都是全民所有制,而现在向着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方向转变,因此会计制度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企业所有制变化的要求。工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发展需要围绕市场这个主体,从政府的附属物中转变出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市场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场上的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能够自主地进行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只有向多元化方面发展,才能符合市场经济对工业企业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投资目标更具多样性,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断调整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则,才能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2]。

我国工业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模式要求,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制度,从而保持会计模式的一致性。,我国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会计模式的实质性改变具有深远的影响。

会计环境决定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确定会计模式,使会计模式能够符合国家标准,推动工业企业会计事业不断发展。工业企业会计可以反映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变化规律,对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重视财务报表要素的确定。会计报表要素定义不准确对会计工作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从我国会计制度的情况看,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负债、资产、收入、所有者权益、利润和费用表要素,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从收入、利润、费用表等方面进行优化,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从而实现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现行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中没有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但是不能说明现金流量表不重要,这主要是因为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是按照发生制原则编制的,因此会计报表要素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会计报表情况进行要素优化,从而实现会计报表要素处于最优状态。财务管理过程中收付实现制的数据需要进行转化,才能更好地对数据进行管理,从而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3]。

篇11: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二、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重视财务报表要素的确定。会计报表要素定义不准确对会计工作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从我国会计制度的情况看,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负债、资产、收入、所有者权益、利润和费用表要素,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从收入、利润、费用表等方面进行优化,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从而实现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现行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中没有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但是不能说明现金流量表不重要,这主要是因为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是按照发生制原则编制的,因此会计报表要素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会计报表情况进行要素优化,从而实现会计报表要素处于最优状态。财务管理过程中收付实现制的数据需要进行转化,才能更好地对数据进行管理,从而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3]。

资产是工业企业控制和拥有的经济资源,这种经济资源需要通过货币进行计量,其中包括债权、财产和其他权利,会计制度创新过程中需要对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从而实现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对提高工业企业经营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有不断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才能提高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从工业企业资产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情况看,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为企业发展带来利润,资产只有给工业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经济利益主要是能够转化为现金或者非现金的资产,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利益主要分为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现金或者与现金等价的物质,从而促进企业获取更多的利润,从根本上提高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4]。如果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对某种生产要素所带来的利润进行预期,那么就不能把它看成是资产。资产是经过交易形成的,所有财务会计主要是对过去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评估,是对过去资产的一种统计分析。从资产的性质角度看,它应该是企业拥有的并且能够控制的。

工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既然是市场主体,就需要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经济关系,因此需要通过财务会计手段对资产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经营者只有对资源拥有经营权、使用权,这种资源才可以被看成是企业的资产;如果经营者依据合同的规定能够对资源拥有所有权,那么这种资源也可以看成是经营者的资产。所有资产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资产也是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促使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利用会计手段进行处理,只有财务手段科学合理,才能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工业企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拥有完整的会计制度,因此需要对会计制度的各种要素进行改进,通过优化会计要素,实现会计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提高工业企业的资产利用率,这样,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到全面提升。

从资产的性质角度看,资产可以分为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资产负债表需要按照相应的排列顺序进行分类,如果资产从形态角度进行划分,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货币性资产等,无形资产则主要包括工业产权、著作权等。从工业企业资产情况看,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每一个资产要素都要进行准确的划分,才能更好地对工业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工业资产的管理水平。工业企业的资产管理需要会计制度支持,因此需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需要把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只有把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依据,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创新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工业企业会计信息量特征制定过程中需要增加质量特征,把质量特征作为工业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内容,从而丰富会计要素内容,推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就会产生什么要样的会计报表,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会计质量标准,因此会计政策对会计制度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工业企业会计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存货发出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可以采取先进先出法或者后进先出法,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状况,在通货膨胀阶段和通货紧缩状况下采取的会计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些模式都需要通过会计制度进行规定。只有建立有质量层次要求的会计制度,各项会计工作才能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不断进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过程中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从根本上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只有在会计信息真实的情况下才能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实现会计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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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邓丰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完善[J]。现代会计,2008,(3)。

篇12:会计管理监督体制建设

摘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行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

做好会计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于会计行业的发展,乃至于经济工作的正常运行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尽管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会计管理监督体制仍不健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仍待解决。

从会计管理和监督体制建设双管齐下进行完善,对于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长远的影响。

关键词:会计管理;会计监督;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被看做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体系。

会计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因素,会计监督问题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改制的国有企业更有特殊的强调意义。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呈弱化态势,致使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层出不穷,强化会计监督日益重要。

因此,如何做好会计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于会计行业的发展,乃至于经济工作的正常运行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完善,如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时滞性、波动性。

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还不健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所以,我国要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体制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套的法律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一、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目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更需要强有力的会计监督。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呈弱化态势,致使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层出不穷,强化会计监督日益重要。

1.国家会计管理部门以法规制度进行会计的宏观控制失灵,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重要原因。

在法规的制定环节,由于我国改革步伐较快,新旧制度的交替比较频繁,形成了新旧法规制度的“真空地带”,从而导致法规制度对会计行为约束不力,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在法规制度的执行环节,由于会计人员具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的监督的双重责任,在国家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很可能首先考虑自己所在企业的利益,这也使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在法规制度的检查环节,多年来的财务大检查大都只重查违纪金额而忽视对企业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即规章制度的检查,并且对违纪者打击力度不够,起不到威慑作用。

2.微观会计机构难以发挥监督职能,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直接原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事业单位独立性越来越强,这时,虽然有的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健全,但在运行中,一些企业的经营者、领导者独断专行,进行违法乱纪坑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使会计人员不能依法办事,从而放弃会计监督。

3.社会监督不力是造成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原因。

新《会计法》构建了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及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模式。

根据国际惯例,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要交给社会监督,即交给那些具有“经济警察”作用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

但当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体制原因等问题,使社会监督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4.法制观念淡薄,法制环境不健全,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

会计法律意识薄弱必然造成财会人员有意或无意的违法。

执法不严也是造成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当前,对违犯财经法纪给国家、他人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存在着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多以罚代法,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监督目标,而且纵容了违法行为,导致恶性循环。

5.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下、职业道德滑坡是会计监督弱化的根本原因。

会计监督问题根本是人的问题。

人们的行为既要受法律的规范,也要受道德的规范。

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滑坡表现在对违法乱纪行为的软弱无力,致使会计工作混乱,会计监督弱化。

二、我国会计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设市场经济方面起步比西方资本主义晚,经验尚不足,所以,我国在会计管理法治化中存在一些问题。

1.会计法规不完善。

我国法规不完善的表现之一是无法可依。

表现之二是法律的可操作性差。

表现之三是法律条款设计不合理。

2.执法力度不够。

当前,我国经济欺诈现象较严重,逃、废债行为相当普遍。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不够。

其具体表现:首先,我国法律对于政府监管者的约束力不强。

其次,《会计法》中只有行政与刑事责任安排,并没有涉及民事责任安排。

这使得造假者的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隐性的“败露成本”。

3.会计工作中仍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现象。

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与之配套的法制尚不健全。

主要表现:一是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报销发票不敢审核把关;二是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同流合污”;三是会计人员记账开“绿灯”,企业非法支出突出。

这些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议

针对以上我国会计工作在实际中所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如何进行会计管理和监督体制建设以及完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健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即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以及劳动者任何一方,也不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只能以第三者的独立身份出现。

他们只能受会计法律法规的约束,真正摆脱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

从而使会计人员可以排除干扰,依法办事,正确履行会计职能,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2.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普法教育。

随着我国《会计法》的颁布和修订,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建立,这对于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当前的会计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家有关部门对现行会计制度中存在遗漏或政策模糊的地方,应抓紧修改补充;对未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应尽快出台,力求财经法规、财会制度条款分明,界限清晰,内容具体,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使各级领导和财会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会计监督,真正树立起《会计法》在会计工作中的权威。

3.政府监督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从现实情况看,对基层单位监督检查重复较多。

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责任制,各负其责。

税务监督应当是政府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的主要手段。

财政监督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要对象。

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

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担当起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4.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能和实际效用看,准确的定位应当是内部控制。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形式和要求应当是:一是企业决策是否依赖于会计信息;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取信于社会。

一般单位由会计人员行使的会计监督主要对投资人负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经营者有制衡作用。

对国有单位,政府部门可以投资者身份赋予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使会计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更好地起到控制作用。

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对各经济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由各单位负责人来承担。

会计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5.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督促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

首先,应全面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从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行政权力的垄断保护改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

其次,注重培养注册会计师队伍,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

最后,应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执法机关齐心协力严格执法,共同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6.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

会计人员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牢固树立为国、为民理财的思想,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应不断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最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公平对待利益各方。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加大力度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树立会计人员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结束语

会计市场开放后,使得会计市场的监管难度加大,会计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但也有很大的发展机会与空间。

篇13:医院会计制度的分析会计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完成,每一家医院都根据我国的《医会制度》为根据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对医院内部相关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医院会计制度的分析。

在实现对医院内部再生产的同时对相关的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绝大部分的医院相关的会计工作也实现了现代化以及现代化;个别大型医院还对总会计师责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践行,使得会计工作逐渐向现代化以及规范化靠拢。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中还有很多的纰漏以及不足。

(一)医院坏账准备相关的提取并不完善

医院的坏账准备会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30%。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也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二)虚假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在医院对《医会制度》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方面并不依照折旧金计算。在医院的资产负债记录表上,对于固定资产项目数额的记录只是记录为原数额,并没有进行有效地折旧处理,使得实际资产数额与财务报表上的记录之间存在较大的出入。

篇14:会计改革・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会计改革・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一、对我国会计改革的简要回顾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发布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高潮。“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发布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中国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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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用创新挑战传统文化和传统体制

汉颜师古注:“创,始造之也,”即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

在一个信息封闭的社会之中、在一个没有历史文化积累的社会之中,创造也许是件容易的事情。为了生存和发展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得不开动脑筋、想尽一切办法去创造,尽管这个“你之创造”非“彼之创造”,可能是个他人早已实践过的成熟案例,但对你所在的环境而言,它依然是个创造。

有史可记的几千年中国历史中有过四大发明,可谓是人类史中的创造。但埃及超过中国数千年的有史可记的、有物可证的文明中,也有着早于中国四大发明的创造,其中纸的使用甚至早于中国的甲骨记录,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黄道婆的创造。

创造更重要的不是仅指实物,更包涵着一种精神,因此“对已积累的知识和经验进行科学的加工和实用性的改革,以产生新的概念、新的知识、新的思想和新的产品”也是一种创造,尽管非始造之创也,乃曰:创造力。

也许中国缺少的不是创造而是创造力。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更多地强调的是皇权文化。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一种只对上负责的精神。这样的思想影响至今仍局限着国民的想象力,不出轨的行为规范仍紧紧地约束着国民的意识、毁灭着创造力生存的基础。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不需要创造,供给制让人从孩提时期就纳入了分配的体制,从口粮、入学、就业等等一生的安排似乎都没有过自由选择的余地,更不可能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了。

中国的改革开放首先从解放思想开始,恰恰击中要害。思想的被禁锢是没有创新和创造的根源。确实,改革之后中国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创新,包括政治体制、法律、所有制、公司治理结构等等,从宪法修改到土地承包,以及日用生活用品和人民生活方式的各种变革,

对他国人而言,这也许是早就实践过的东西,但对中国人而言则一切都在不断地创新过程之中。

创新是对传统文化的挑战,是对传统体制的挑战,也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挑战,更是对习惯性生活方式的挑战。大量的创造产生于开放式的胡思乱想。美国许许多多的科技成果不正是来源于文艺和电影作品中的幻想吗?因此大约先要有一个允许人们拥有无限想象力的生存环境和一个允许人们将无限的想象力用于实践的“试验场所”。

以房地产开发为例子,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本应该成为城市面貌的创造者,我们也想努力地为提升城市的价值而试图创新,但我们实际所能做的却少之又少。标准的80式图纸直到1990年代中期仍是城市住宅的框框,甚至出现了大量的城市垃圾。当我们感叹许多城市保留了千年的城市发展过程的记录时,我们却在为我们建筑本身的生命周期发愁。中国现有的城市存量住宅中约80%都是1980年代之后的产品,而目前大量被拆除的也恰恰是这些为解决房荒时而“创造”的居所。我们不断地创造着GDP高增长的奇迹,但我们却没有为后人创造更多的财富、没有留下更多的精神和物质。

我们努力地在狭路与夹缝中寻找允许我们发挥才智的突破的机会,外部不行就转入内部,建筑不行就转为园林,造型不行就改颜色、发展环保与节能、改善结构与分区、细化装修与舒适度,尽其所能而试图创新并吸引社会的注意,然而尽管这些结晶着我们心血的付出,创造的仅仅是更多的花絮。

人们在说几乎更多的中国城市在毫无差别地向一个风格集中,宽广的马路、中心的大广场、高架桥、入云的高楼和耀眼的玻璃幕墙……将全世界可能出现的最先进的建筑材料和理念堆砌于中国的960万平方公里之中。好的建筑恰恰仅出现在那些审批管制最宽的城市,文化的冲突远远超过了建筑形态的冲突。

中国创造说白了不是中国人不够聪明,不是中国人骨子里缺少这种富有想象力的精神,也不是中国人仅存了跟在别人后面走的惯性。根本的在于至今为止,中国的百科全书或辞海中都没有对人格的描述,都没有允许“出格”的法律和自由遐想并付诸实践的空间。

实现中国的创造、实现中国人的梦想、实现下一代的突破,首先要由现在的一代人努力创造一个可以创造和能实现创造的天地。

来源:慧聪网

篇16: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探讨

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探讨

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探讨

俞云鹤

201*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和“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何贯彻《决定》的重大原则和创新精神,在《电信法》立法过程中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是值得立法机关、主管部门和电信业内外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

为了探讨如何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有必要回顾一下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以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

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是伴随着电信业的发展和改革而逐步进展的。根据电信监管主体和制度的不同变化,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前,国家通过邮电部对全国的邮政和电信实施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和电信实施管理,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级管理体制。这一阶段,我国电信管理体制的特点是管理机构“政企合一”,各级邮电管理局既实施行政管理,又经营邮电业务。因此可以说,当时在我国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电信监管体制。

第二阶段,19,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撤销邮电部、电子工业部,组建成立信息产业部。,《电信条例》发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继成立,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管职能。在这种垂直集中统一的电信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与通信管理局之间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各地通信管理局更类似于信息产业部的派出机构。这一阶段,电信监管机构已基本实现“政企分离”,我国开始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电信监管体制。

第三阶段,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订了议定书和有关法律文件,其中包括承诺开放电信服务业的文件。为适应这一改革开放形势,我国在加大电信改革的同时,加快了《电信法》的立法进程。目前,《电信法》草案正在国务院进行审议,看来今年年底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不可能。这一阶段尚未完结,电信监管机制在这个阶段中将依照《电信法》予以重构和创新。目前各方面对于《电信法》草案,仍然有许多不同意见。我国究竟应当设定什么样的电信监管体制,也尚未定论。

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的几点弊端

电信监管体制是《电信法》立法的关键问题。《电信法》历次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是一种比现行体制更加强调集中统一的体制。

目前正在国务院审议的《电信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国务院电信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电信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电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依照电信监管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原则重新审视《电信法》草案,发现《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是比较明显的。

(一)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目前,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突破7亿,居世界第一;互联网上网人数超过一亿,居世界第二;电信业已成为我国的支持产业之一。面对如此庞大规模的电信和信息服务市场,在现行垂直单一的电信监管体制下,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已经十分困难。由于信息产业部在各地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和地方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一地并存,通信管理局又不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因此在各地电信监管上存在着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妨碍服务、影响效能的体制性弊端。据了解,电信监管机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各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人员通常不到20人,加上信息产业部分管电信的人员,全国从事电信监管工作的人员仅仅数百人,根本无力对我国庞大的电信市场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管。然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试图坚持并进一步强化这种垂直单一的电信监管体制,将几十项监管任务都法定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一家承担,使体制性弊端更加突出。以行政复议为例,不采用条块给合、分级管理的体制来做到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疏导压力,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就没有法律依据来分工处理电信领域的争议和纠纷,造成所有案件都要到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去处理的局面,必然形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管困境,与《决定》提出的以人为本原则不相符合,最终导致无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飞速发展,广大电信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加强电信监管力度,提高电信服务水平,构建与广大用户的和谐关系,已成为电信监管机构和电信业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大事。在这种形势下,再延续甚至强化这种集中统一的垂直监管体制,并不能真正加强电信监管,是既不利于电信改革与发展,也不利于更好地为广大电信用户服务的。

(二)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电信具有集中性、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将电信全程全网的技术特点与一统到底的管理体制相混淆,拟推行比现行监管体制更强调集中统一的垂直监管模式。但是它忽视了电信同时具备的其他特点,即电信还具有综合性、社会性、建设配套性强的特点。为适应电信的这两方面的特点,应当按照《决定》提出的科学发展原则,从促进电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实行中央与地方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电信监管体制。

这方面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不应当把地方政府排斥在电信监管体制以外。近十年来各地信息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对于加强电信监管、促进电信发展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促进信息化建设包括电信的发展,是地方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当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监管协作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显示了电信监管应当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地方政府在电信网络建设与规划上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诸如集约化通信管线的建设、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等,地方政府都承担着重要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责任,并根据需要提请地方人大立法或者制定政府规章,促进了各地电信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历来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中央曾多次发文,强调互联网管理体制要遵循各有分工、加强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安全涉及城市安全和经济安全,是需要综合治理的全局性问题,需要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参与管理。显然,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绝不仅仅是电信监管机构一家能完全管得了的事情。

在电信群体性矛盾的及时处理方面,基本上是依靠地方政府来协调解决的。近年来,地方政府花费了较多精力解决电信领域频发的各类社会突发事件,如电信用户集体性维权行为、针对设置通信基站的群体性信访、电信公共资源的无序争夺等,与电信监管机构协同工作,妥善处理,保障了电信的稳定发展。

然而《电信法》草案,除规定地方政府具有配合电信建设的义务外,无视地方政府参与电信管理的成功实践,无视地方政府在电信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所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完全排斥地方政府的参与,是违背科学发展原则的,是很不合理的。

(三)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改革开放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电信法》草案在设定电信监管体制时,借鉴了国外电信监管体制和我国银行、证券业监管体制的情况,决定设立集中统一的电信监管体制,即设立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及根据需要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

应当肯定,电信业与银行、证券业在统一性、专业性、技术性强这些方面是相近的,电信监管体制借鉴我国银行、证券业监管体制的情况来设定,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更应当看到,电信业包括电信制造业和电信服务业两大领域,涉及电信改革和发展的许多任务与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息息相关,仅仅靠垂直统一的电信监管机构一家是无法圆满完成的。例如,电信管道建设与维护、驻地网建设与维护、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重大矛盾的及时处理等事项,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或协作,肯定是做不好的。据此,《电信法》草案在设定电信监管体制时全盘照抄我国银行、证券监管体制,是不适当的。

也应当肯定,鉴于电信业规模经济的共同特性,借鉴发达国家在电信监管体制方面的经验,是必要的。但是更应当看到,近十年来在许多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电信法律改革的浪潮,其中包括对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在美国,为充分发挥各州的作用,已进一步完善了联邦通信管理局(FCC)和各州之间在电信监管体制上的协调,将本地电话的部分管理职能和开放本地电信业务的部分决策权交给了各州政府。在英国,已从过去单一的政府专职部门的监管体制,改革为增加电信行业的自我管控、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以及其他政部门的配套监管的混合体制。在澳大利亚,国家通信管理局(ACA)和竞争与消费委员会(ACCC)负责电信监管事务,并在各州设立办事处,与州政府共同处理电信监管事项。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尽管对电信大多实行中央监管机构的直接管理,但同时都十分注重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对比之下,我国《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完全排斥地方政府的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借鉴和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

(四)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冶国家”。

《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与我国宪法、法律关于国家机构职权的规定有所相违,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原则不尽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立法要“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第六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对照这些法律规定,《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排除地方政府对于电信及与电信相关建设事项的管理职能,不符合宪法关于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也不符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电信并非专属中央管理的领域,应当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出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重构和创新电信监管体制。

(五)这种体制与依法行政的权责一致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电信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管职权,也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我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都相应对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规定有法律责任。国务院为推进依法行政,在全国政府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电信监管机构,作为依法行政的机构之一,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行政执法权责一致的原则。

然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没能很好贯彻这一原则。《电信法(征求意见稿)》共143条,直接涉及电信监管职能的条文达79条,其他条文也多与监管的要求相关。可以说,赋予电信监管机构的职权是很多、很大的。但是,对电信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制约的规定却几乎设有。《电信法(征求意见稿)》“法律责任”一章列举了许多法律责任,分别针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电信用户、电信监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其他相关方面,都一一设定了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唯独对于电信监管机构作为执法机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整部法律草案没有一条关于电信监管机构法律责任的规定。事实上,个别电信监管机构由于违法行使职权而侵犯电信企业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导致纠纷和诉讼发生,是已经存在的现象,将来也不可能完全堵绝。因此,无论是从针对实际情况需要,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出发,《电信法》都应当明确规定电信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不应有丝毫异议。

三、对《电信法》创新电信监管体制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我国《电信法》立法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电信法》的立法进程,自1980年提出立法计划、开始起草工作以来,已历经26年之久。据悉,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电信法立法论证会,就《电信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协调。信息产业部前任部长吴基传曾专门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作了电信法热点难点问题的讲解。然而,由于三网融合和由此引发的监管体制等很多问题,需要在有关部门之间协商解决,《电信法》草案至今还在国务院审议中,估计年内《电信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已不可能。现在,《决定》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以《决定》创新精神重新审视《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以有力的指导。

目前,在我国法学界、法律界和电信业内外,围绕我国电信监管体制问题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为了创新电信监管体制,笔者吸取有关机构、企业和人士的意见,就《电信法》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当前电信改革,是应当放松监管,还是应当加强监管?

有的观点认为,我国电信改革当务之急是扩大市场竞争范围,减少政府监管,应当采取放松电信监管的措施。笔者认为,我国电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应当加强电信监管,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电信发展与改革。

应当承认,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是承诺逐步开放电信服务业市场的,相应地政府以行政行为干预电信市场的现象将逐步减少,实现电信服务业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但是,当前我国仍处在入世后过渡期,电信业作为我国新兴支柱产业,刚刚从计划经济运作模式逐步转向市场经济经营模式,当前电信市场还存在不少无序竞争、违法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严重问题。加之我国电信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作为电信业的基本法《电信法》尚未出台,电信市场依法运转的法治环境尚不具备。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近些年来不时实施电信市场专项治理措施就证明,我国电信市场还相当不成熟,还存在普遍的违法违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仿照电信发达国家那样,完全由市场经济规律自行调节,实施放松管制的改革战略,要求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将加强监管力度转变为放松监管而鼓励市场竞争,很可能会事与愿违,导致电信市场的无序竞争等问题更加严重,以致损害电信发展与改革的深入开展。

结论是,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要求“政企分离”,还是另外要求“政监分离”?

有的观点认为,我国电信监管机构要真正成为独立的监管机构,不仅要做到“政企分离”,还应当做到“政监分离”,即电信主管机关与电信监管机构分离。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我国应当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实现“政企分离”,但是并没有“政监分离”要求。

我国在加入世贸《议定书》附件中承诺:“中国电信主管机关按照《参考文件》第5条原则作为独立的监管机构运作”。而这里所指的《参考文件》第5条是这样规定的:“第5条独立的管理者管理机构与基础电信服务供应者分离,且不对其负责。管理者使用的决定和程序对于所有市场参与者应是公正的”。在这些承诺中,确实有电信监管机构必须做到“政企分离”的明确要求,但是并没有“政监分离”的要求。相反地,明确中国电信主管机关在“政企分离”基础上是作为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运作的,从同一组织机构而言,更象是“政监合一”,而没有“政监分离”的含义。因此,认为加入世贸就意味我国电信机构还要实现“政监分离”,并没有任何合法依据。

应当承认,实行既完全独立于企业、又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电信监管体制,即实现“政企分离”和“政监分离”,是许多发达国家电信监管体制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未来的大势所趋。但是更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化、法治化程度还很低,全国从事基础电信运营的仅六大电信企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电信市场竞争多元化条件尚不具备,因此还难以完全依靠市场自身机制调控电信市场秩序,还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进行指导和规范。

结论是,按照《决定》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但不应当强制要求“政监分离”,《电信法》也不宜对电信监管机构作出“政监分离”的规定。

(三)我国电信监管体制,应当坚持集中统一的垂直监管体制,还是建立条块给合、分级管理的监管体制?

有的观点认为,《电信法》历次草案,都始终坚持构建集中统一的垂直电信监管体制,是正确的,应当坚持。笔者认为,如果从推动电信业实现从“政企不分”改革为“政企分离”,从而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我国垂直统一的电信监管的设立与发展确有其历史意义。那么,在《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原则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今天,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电信监管体制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也确实可以发现其存在不少弊端,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

因此,应当从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地域广阔的具体国情相适应,吸收我国现行有效的无线电监管体制的基本经验,将强调垂直领导、条块分离的电信监管体制,创新改变为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中央与地方条块给合、两级管理的电信监管体制,从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和促进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

结论是,建议将《电信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监管主体与体制)修改为:

“国务院电信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电信监管机构)依照本法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与本部门职责范围有关的电信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电信的机构在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与本部门职责范围有关的电信监督管理工作。”

(四)《电信法》对电信监管体制的规定,是仅用一条原则规定好,还是应当用多条作详细规定?

有的观点认为,《电信法》草案,采用在“第一章总则”中专门用一条规定“监管主体与体制”,简明扼要,留有余地。笔者认为,《电信法》草案,应当在规定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对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及各部门、各地方电信监管机构的设置、职权、组成、监管程序、法律责任等重要事项,分别作出原则规定。

从我国立法和执法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在早期所订法律法规相当原则,条文较少,虽然简明扼要,但是对于法律的实施带来了不少问题,往往出现难以操作的困境,或者出现凭执法者本身的理解随意执法,造成全国各地法制不统一的局面。因此,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步伐,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订立或者修订越来越详尽细致,可操作性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立法机构从统一法制、服务人民的高度,都对相关内容作了详尽确切的规定,法律法规篇幅都较大。因此,《电信法》作为电信基本法律,作为电信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电信企业依法经营、电信用户依法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应当对电信监管机构的相关内容作出权威的法律规范,而不宜仅用一条法条原则规定监管主体与体制。

结论是,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笔者作为一名关心我国电信立法的律师,希望本文作为一家之言,如能引来权威人士提出高见,并进而能使有关立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电信企业对创新电信监管体制作出一定考虑,也就达到本文的目的了。在此,让我们关心《电信法》立法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决定》的要求共勉:“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篇17: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创新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创新

当前我国农村供销合作社困难重重,与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关键是体制不顺,名义上是农民的供销合作社,实际上与农民的利益联系并不紧密.体制不顺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村供销合作社建制长期以来按行政区划设置,基本上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二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名为社员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群众一无所有,难以行使所有者的职能.

作 者:李太荣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松滋市委党校 刊 名:党政干部论坛 英文刊名:CADRES TRIBUNE 年,卷(期): “”(5) 分类号:F3 关键词: 

篇18:三资管理中心会计制度创新思路论文

三资管理中心会计制度创新思路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集体三资方面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村的经济进一步发展。本文简单介绍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基本概念,然后结合云南省当地农村在三资管理方面所暴露的问题,分析了当下农村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创新和应用。

关键词:云南省;三资管理中心;会计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简单阐述

农村三资是对1个农村地区内部所有组织成员共有的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的1个总称。简单来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对集体三资所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具体情况就是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各级的基层政府在保证“三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然后再由签订协议的服务中心按照一定的规范标准统一管理[1]。“三资”中的资金自己有1套专门的工作流程,资产和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相同,也就是说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主要有两套工作流程图。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数字化水平不够高

由于云南省地处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比较落后,农村居民人居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再加上云南省94%的面积都是山区,就会出现在资金、人员以及设备配置上面,比较麻烦,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总体上还是比较落后的,因为云南省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对会计数据的`统计以及会计流程还没有真正实现无纸化和数字化,会计信息的共享十分有限;也不利于先进的会计软件在农村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2.2缺乏完善的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是1项十分庞大并且复杂的工作,它的正常进行离不开相应会计制度的约束和指导,三资管理工作本身就关乎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对农村三资的管理时候,会计工作要做的认真细致。但是目前来说在云南省的广大农村地区针对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会计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相应的评价和分析指标。总之就是缺少1个科学合理的会计体系。

2.3农村集体“三资”制度的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

会计人员在进行实际管理的时候,管理比较混乱,账目制作不够清晰明了。具体来说就是:会计人员不够专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账簿设置的不够到位,甚至出现缺少会计账簿的情形,有的虽然设置了账簿,但是里面没有关于总账的明细账;缺少专门的会计人员,农村集体“三资”缺少实物会计,出现“三资”没人管理的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就是会计人员不够诚信,在进行记账的时候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不能够真实有效的反映农村“三资”的具体动向。处置比较随意,程序不够科学。在进行对农村具体“三资”进行管理的时候,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合同不合法、手续不合规等现象时有发生。审计检查工作不得力。我国有制度明确规定,相关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对“三资”的施工情形要实行长期有效的监督,切实为减少违法违纪和预防职务犯罪尽一份力。目前来说对我国农村三资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审计检查工作没有实现常态化[2]。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创新和应用

3.1全面推进电算化和数字化进程

电算化以及数字化是会计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全面推进云南省农村地区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电算化以及数字化,能够很大程度上推动对“三资”的管理质量和水平,还可以为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方面走向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

3.2建立和完善各项会计制度

农村地区“三资”管理工作要想顺利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会计制度作为重要的理论支撑,在对会计制度的创新上主要体现在3个层面:在财务体系上,要完善各项会计制度,根据“三资”管理的实际工作对会计制度进行优化;在人事体系建设方面,要对“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审计和出纳进行权力分立;在管理体系上,要将会计内容进一步细化,同时根据具体的会计报表落实每1位会计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三资”管理会计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

云南省由于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村民受教育的程度也会相应的偏低,再加上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又大多是本地村民,这就很难保质保量的完成会计工作。基于此,乡镇的政府机关要对会计人员的素质重视起来,定期对他们开展培训,并且还可以聘请资深的会计人员,给他们讲解“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会计工作流程[3]。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实行会计委派制,即向更高级别的政府机构申请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委派到当地农村协助他们进行会计方面的工作。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是否顺利进行关乎着1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和高度,虽然当前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三资管理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多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问题是可以被解决的。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快对农村的会计制度假设,加大会计人才的投入力度和会计电算化的推进工作。

参考文献

[1]高玉真.农村“三资管理”会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03):32-33.

篇19: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管理模式

本文研究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模式,作为理论研究的同时,也联系实际发挥理论联系时间的效果,采取分类法和综合法,最终对比出现代企业适合的会计管理模式。欢迎各位会计毕业的同学借鉴哦!

摘要: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建设中的重要项目,也是建立现代企业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在新时代的引领下,现代企业必须重视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模式,只有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达到基本型的保证。

篇20: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管理模式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体现的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只有在建立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会计管理模式,企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探析

2006年2月1 5日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基本准则和16项原有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增了22项具体准则。新具体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体现的原则

(1)稳健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所规定的会计要素定义,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做了具体明确的说明,体现了会计确认计量的原则。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着资产不实、利润虚假的现象。例如,在行业会计制度下,由于坏账提取比例较低,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账,造成企业资产不实,妨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会计制度》对那些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不符合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从制度上促进了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体现了稳健性原则。

(2)一致性

就目前我国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及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管,还是有必要的。

(3)统一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及其运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等内容组成,打破了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解决了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行业内各企业之间信息不可比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既有国有企业,又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统一会计政策时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克服了现行的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将所有的新兴行业和企业类型涵盖进去的弊端。

(4)可操作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既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政策的采纳、会计要素的定义、计量标准等一般会计核算问题,又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方法、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方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分行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只规定了一般的账务处理原则,操作性不强,造成了会计制度不能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会计制度就是要满足有关各方面的需要,因此,企业会计人员认为,会计制度制定得越详细越好,以便使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有据可依,同时也使审计、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检查时有据可依,《企业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使之成为可能。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部分特点探析

(1)可操作性

以前,人们对已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批评之一,是其缺乏可操作性,令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在具体运用时觉得无所适从。现在,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变,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做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2)层次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要求。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 它是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

(3)动态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出现新的经济业务时,一旦条件成熟,也可以制定新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范,将这些规范加入到具体准则的行列,使之成为会计准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使是基本准则,也可以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其他环境的变化进行修改。所与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动态性。

二、现代企业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模式是指国家对全社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等进行组织管理的方式,它是会计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8]建立何种会计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管理模式倾向于较为松散的“协会型”即以会计职业团体为会计工作的管理机构,而在计划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则倾向于相对集中的“政府型”,即以国家政府机关为主要管理部门。

会计管理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会计模式的外在表现和直观反映。根据我国目前企业的会计实践和现代企业的要求,企业会计管理模式应该采取“政府型”,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可分为一般会计,责任会计和管理会计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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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

浅谈会计体制和会计制度的创新(锦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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